《苟在异界学巫术》 第1章 意外发现 “窗台上灰尘很多,没有发现指纹,看样子好久都没打开过。” “进来的时候门是反锁的,而且门口堆了很多桌椅。” “这里也没有通风口能通到外面……” “史蒂芬先生,你確定是在半小时前听到这里面传出了一声枪响,之后就再没有动静?” 略显昏暗的木结构公寓內,探员罗秋以阴翳的眼神盯向了面前名为史蒂芬的房东。 这间公寓在半小时前出了事情。 一位在这里租住了將近半年的租客结束了生命。 房东第一时间向联邦调查局打电话求助。 罗秋和自己的同事到来后,將门撞开,便看见公寓的租客趴在木地板上,胸口处出现了洞口,渗出的血跡淌出一尺多远。 作案工具,罗秋和其他人第一时间就发现了。 租客右手处紧握著一支左轮,將转轮推开,里面填满的子弹正好少了一颗。 问题是,根据弹痕状態,稍有经验的人都看得出,这位租客是背后中枪。 人要自杀,总不能从背后给自己一枪吧? 罗秋面前,先前打了电话的房东史蒂芬看著面前探员的眼神,不自觉地吞了一口口水。 他只是位拥有十二套公寓的小房东而已。虽然在雾都,这些財產已经能让他活得很体面了,可要是今天这事处理不好,恐怕还不是破產那么简单。 (请记住 读小说就上 101 看书网,101??????.?????超顺畅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想想调查局的做事风格…… 他们不会以为自己是凶手吧? “先生……长官,这里的租客我並不熟悉啊,只不过今天是收租日,我恰巧路过。” “而且,租过我公寓的人都知道,我这人很仁慈的。就算他们连续三天没有交上房租,我也只会將他们的东西打包好扔出去,绝对不会扣他们一点。” “更別说,这处公寓离城市中心那么远,收费不可能高的。我也就收他九百朗克,他之前跟我说,他的薪水可是每月有两千四百朗克。” “嗯,这样的话,看来史蒂芬先生真的对这里不知情。” 史蒂芬的话,罗秋似乎是信了。挥挥手,终於放这个房东出去冷静。 对方的笔录肯定还要回调查局再做一份的,但看得出来,他已经没有任何线索能提供。 而在他走后,房间內罗秋的搭档,新人探员史密斯终於从观察死者伤口中抬起了头。 “前辈,这个案件有点奇怪。我刚发现这位死者身上还有不少朗克,房间抽屉里存放的朗克更多……有四千多。这么多朗克留著,有人抢劫他是说不通的。有没有可能是谋杀?我建议查下他的关係网,问问他的朋友他和谁有仇怨。” “没有可能是他自杀吗?” 听著史密斯的分析,刚刚还表现得很有素质的探员罗秋此刻却显得漫不经心。 他將手放在那沓朗克上,轻点两下,不著痕跡地拿走了其中一半。 然后,他將断案笔记从史密斯手上拿出,翻看两下,便在最下面的结案词中写道: “死者断定为举枪自杀。” …… 罗秋在探员这个职位上已经干了十年。 他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前世,他是一位忠实的侦探小说迷。来到这个科技水平还在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世界后,作为探员,他也想过成为一位神探。 但现实往往是残酷的。 不是来自上司和同事的打压,事实是,这些案子真的有问题。 这些年,他见过有被火焰灼烧的尸体,但身下的木地板只是略有焦痕。有被电击毙命的,但偏偏当天那个区域停电。 经歷的多了,他渐渐有了些认知。 这个世界有问题。 在平静的水面下,应该隱藏著一些不为大眾所知的东西。 但可惜,这么多年下来,他既没有觉醒金手指,也没有重大的奇遇发现。 甚至於,因为前些年多是在这上面追查,他手头上有的积蓄不多,到现在想要攒一套房子时,他还不得不从这些死者身上剋扣。 这样下去,他觉得自己也离沉沦不远了。 …… “不,罗秋,你这是瀆职!” 旁边,在罗秋写下断案词五秒后,新人探员史密斯终於从震惊中反应过来。 他不明白,前两天面对一位凶杀犯时表现得很英勇的罗秋探员,为什么今天会一反常態。 一时间他涨红了脸。 “你怎么能这样草草下定结论……你一定是被恶魔蛊惑了……我要去见组长,和他说这件事!还有,这个案子我一定要查……” 史密斯气急下连话都有些说不完整,而且没等说完,他便匆匆跑了出去。 罗秋没有拦著对方。 史密斯的表现,和他第一次面对这情况时的反应差不多。 记得当时也是自己的前辈搭档匆匆下了结案词,他表面不动声色,之后找机会去见组长。组长只是笑眯眯地说他知道了,但做事要讲证据,希望他再接再厉將证据找出来…… 嗯,现在他的组长,就是当初带自己的前辈探员。 这样想来,史密斯大概也会有和他当初一样的遭遇? 摇了摇头,罗秋又將注意力放到了公寓內。 刚刚那叠朗克他只拿了一半,现在搭档没拿,剩下的一半自然也落在了他怀里。 但將这些放好后,拍拍胸膛厚度,他依旧觉得不太踏实。 能隨身携带这么多朗克的人,身边还有其他东西吧? 重新打量周围。 这是一处老式的公寓。 客厅里,能看到已经被封闭起来的壁炉。这个在几十年前每个家庭都在用的取暖工具,如今隨著空调与集中供暖的普及,新房子中已经很少能见到。 將其扒开,但里面並没有什么东西藏著,只有一些长年累月烧出来的焦黑的痕跡。 再將目光放到脚下,这里的木地板也显得老旧,有些地方还能见到虫蚁的孔洞。大概是因为房子常年被租出去的缘故,租客並没有如房子主人般好好维护房屋。 脚踩到一些地方,能听到很明显的吱呀声。 罗秋耐著性子,花了几分钟,將这里的地板踩了一遍。 令他失望的是,他没有听到想要的空荡声,租客並没有选择在木地板下藏一些东西。 到这一步,罗秋停下了。 他在这个房间里待得够久了,之前接到电话后,只是他和新人搭档两个人来。现在,负责处理尸体的其他同事也该到了。 不过,正当他想出房间透透气时,路过趴在地上的租客,眼角余光却捕捉到了一个光点。 不是物体的反光,昏暗的房间里,甚至没有足够明亮的光源。 但在租客的身下,木板缝隙处,一个光点却越来越亮。 然后,当罗秋开始觉得这个光亮刺眼时,一个东西噹啷一下从中掉了出来。 那是个黑直的像是瓷砖一样的东西,可是下一刻,这个黑直的东西也亮了起来,上面甚至显示出了几个文字: “1861年3月12日下午两点……” 正是当下的最新日期。 而看到这个东西,罗秋的眼神一下子直了。 “手……手机?” …… 第2章 出乎意料 罗秋做梦都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自己穿越到了科技水平还在电子管电脑的时代,但有一天,他却见到了类似前世手机的东西从一个光点里蹦了出来。 难道这个世界是虚假的?自己穿越,是有人將自己的意识上传到了什么伺服器做实验? 有那么一瞬间,罗秋脑海中闪过了许多念头,大都和阴谋论有关。 毕竟,眼前的情况无论用科学或者魔法来解释都不算准確。 但还没等他想明白,外面突然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嗡嗡嗡—— 汽车引擎声,四缸,微微带著些动力不足。 这是他在调查局的老搭档了,一台服役超过二十年的老爷车。 而在听到这个声音后,罗秋赶忙將那个手机一样的东西拿了起来,摩挲著找到关机键將其关机,然后將其放入了怀中。 再起身出门时,他甚至已经恢復了平时的冷酷。 “嘿,罗秋,里面发生了什么?刚才我看到我们的新人急匆匆地往总署去了。” “老样子,今天遇到的尸体比较『奇特』,我们的新人还没见过。” 罗秋打著招呼,看著自己两个同事从车子里走了下来。 等两人走到近处时,他侧身將门口让了出来,让两人看清了里面的情况。 然后,罗秋指著缩在一旁的房东说道: “尸体你们处理?顺便帮我做个笔录。等下调查局我就不回去了,还有些事要做……” …… 罗秋隨意找了些理由,將事情在同事那里搪塞了过去。 但转身离开现场后,感受著怀中那个东西的硬度,他却犹豫起来。 这个东西,罗秋绝对不会拿回到自己公寓里处理。 来自前世信息爆炸的世界,他知道,这种信息集成的东西,说不得便会有跟踪,定位之类的功能在上面。 万一真有什么存在还在盯著这个东西,他將这拿回去,便將自己暴露个乾净。 另外,按照这个『手机』的出场方式来看,说不得他现在已经处於不安全状態。 真的和那些超凡力量有关的话,那些人拥有的手段更是让人防不胜防。 但罗秋没得选。 『手机』出现的那一刻,后续如何发展就不是他能决定的了。 即使他不拿,万一负责处理这事的人是位祖国人呢? 想想这些年看到过的那些诡异尸体,他对那些藏在水面下的存在有好的品行这件事一点都不期待。 好在,他也对这个世界有些厌倦了。 能知道些真相,似乎也不错。 …… 罗秋在雾都街上走走停停,最终找了家酒店入住。 他將研究『手机』的地点放在了这里。 不过,准確地说,他研究『手机』的地点不在酒店房间,而是在酒店房间內的电梯间。 他做事一向喜欢谨慎,研究『手机』,即使考虑过这东西偏向科技侧不多,但他也要找一个能屏蔽掉有可能的信號的区域。 恰好,这家酒店电梯间四面都是铁,只要电梯门一关,就能当作一个法拉第笼子,將有可能发送的信號牢牢锁住。 而在这一切都准备妥当后,他缩在电梯角落中,也终於有了一丝安全感。 呼出一口气,罗秋从怀中掏出『手机』。 再次见到这东西,打量片刻,这次他果断按下了开机键。 几秒后,一曲轻柔的音乐响起,界面再次亮了起来,之前看到的画面又出现了。 这时,上面记录的时间已经是下午四点钟。 罗秋开始不放过任何细节地观察起了这个手机。 首先是屏幕背景,画面中是一个极其漂亮的金髮女人,年轻的白皙的脸庞,眼睛又大又亮,非常有魅力,也非常符合罗秋的审美。 不过,这个女人他並没有印象,刚才搜查过的死者房间里並没有这个女人的照片,也和这个世界的那些明星对不上。 当然,这不是罗秋值得注意的点,罗秋观察屏幕上的女人,主要放在对方的装束上面。 圆领內衣、皮夹克、紧身腰带…… 当下世界,不管是摩登女郎还是什么,装束都是长裙为主,偶尔有合体的衣衫,那是工厂女工穿的。但这个女人的装束,更像是他前世经歷的那个时代的风格。 这多少有些诡异。 不过,这个东西並不是罗秋的目標,將疑点记下,他便开始將关注转向別处。 面前的屏幕上除了背景和时间,没有更多內容了,像是一个锁屏界面。 这样想著,罗秋试探性地用手指在上面滑动。 然后,就像真正的手机操作一般,这个机器进入了真正的功能界面。 没有锁屏密码,这点让罗秋很意外。 但马上,更让罗秋惊奇的来了。 这部手机的屏幕上,只列出了短短两排图標,这些图標下面標註的字眼分別是: 魔网节点、巫师笔记、符文巫术、留影空间、新人教程。 看清了这些东西,有那么一瞬间,罗秋手抖得很厉害,甚至差点將这部『手机』拋飞出去。 不怪他没见过大场面,实在是今天发生的这一切真的超出他的认知范围了。 想过一百种可能,甚至他觉得是有人同他一样穿越到了这个世界,但没想到,在这个充满科技基因的东西上,居然会看到属於魔法的东西。 这个世界有巫师存在? 罗秋很想辩驳,可突然回想起这些年看到过、甚至亲身参与过的那些匪夷所思的案件,这时候似乎有了答案。 下一刻,他有些忐忑也有些兴奋了起来,甚至感受到身体由內而外传出了一种燥热。 兴奋,是因为若是真有巫师存在,那么现在他得到了这东西,是否意味著他也能成为一名巫师? 通向超凡的路就在眼前? 而忐忑,则是他知道,眼前的事情麻烦了。 涉及到超凡,他的准备完全没用,说不定,这时候他已经被某些存在注意到? 等下,会不会有一位金髮魔女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冷著眼神,什么也不说,只是弹了一个响指,便有一道雷射朝他射来,然后…… 但想著这些,罗秋还是大大方方地走回到房间坐下。 之后,重新拿起手机,点开了上面的一个图標——巫师笔记。 第3章 巫师? 『11月15日,那位阁下终於给我下达了任务。她说雾都是那些恶魔的老巢,来这里会有危险……自从晋升序列三之后,我已经好久没有品尝过危险的滋味了。而且,危险算什么?为了……』 『11月20日,我来到了这座充斥著工业机油味和灰雾的城市。虽然搞不懂那些恶魔为何对这座城市情有独钟,但看到眼前这些麻木的人们,我觉得是时候给他们带来拯救了……前提是这里的披萨合我胃口。』 『1月3日,经过我慎重的观察,我终於得出结论……这个城市没有好吃的食物,那些工人吃的流质餐是什么东西?真的是人类该吃的吗?还有,什么叫这种餐能提高效率……算了,不关我的事,该做正事了。』 『2月14日,特意挑了这样一个时间,我送出了第一台『巫师辅助器』,看著那位青年震惊中饱含期待的眼神,我就知道,不出三个月,一位新兴的巫师將会诞生……也不知道,当我將这份情报传回去后,那位阁下会不会……』 『2月22日,那位阁下通过魔网给我回信了!她居然说我做的不错!桀桀,既然这样,那今天我就再勉为其难地加个班吧。正好前些日子標记的那些对象没有发现异常……』 『2月28日还是29日?日期不重要了,关键是我的工作居然被那帮恶魔发现了!今天损失了3部『巫师辅助器』,另外,我还需要静默一段时间……该死,又要自己做饭!』 『不对,那些芻狗似乎嗅探到了我的气息,逃跑?现在跑出去,我將成为自由联盟的笑柄……听说对手能潜行?那就让我试试他们有多少斤两……日记也要停下了,將你放在暗影界,希望你能熬过这个冬天……』 …… 巫师笔记没有记录修行,反而被当做了日记来用。 看完了这些文字,罗秋开始觉得那个死掉的租客多少是有什么大病。 舔狗、吃货、铁头蛙,虽然他不懂巫师,但想想一个巫师藏在暗处的傢伙应拼,他就一阵无语。 这份笔记里唯一让他赞同的点,那就是雾都的食物真的难吃。 穿越到这里十年,要不是还有一点厨艺傍身,他多少觉得自己会被这里的食物折磨到疯掉。 还好的是,这一切,在今天来看似乎有了改变。 日记里说的事,他看懂了一部分。 第一,这个世界真有超凡者,且那些超凡者似乎还掌握著不得了的科技……或者魔法。 第二,超凡者世界的水太深,一般人把握不住。 不管那个自由联盟想要干什么,单就说雾都,作为自由联盟的对头,被他们誉为『恶魔』般的存在,看起来也是占尽了上风。 雾都可是联邦里数一数二的大城市。 当然,这两点在目前来说应该跟他关係不大。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他唯一在意的,是这个叫『巫师辅助器』的东西,似乎暂时不会带给他危险。 看日记里介绍,这个东西是那位『阁下』做的,採用了专门的加密手段,雾都的『恶魔』们检测不到。 要是能被追踪,也只有那位『阁下』能追踪到? 但这里是雾都,即使是那位『阁下』选的做事人出了事,她也应该不会亲自涉险来这里。 另外,这个东西,似乎能辅助自己成为一位巫师。 退出巫师笔记,罗秋在屏幕上操作著打开了『新人教程』。 日记的主人说过:一个人只要不是麻瓜,跟著新人教程学习,就能成为一名巫师。 对此,罗秋持保留意见。 只要他还没有成为巫师,他就不会相信这句话。 成为一名巫师真的会有那么简单? 而在他的期待中,『手机』界面上白光一闪,第一行文字出现了。 【请確认周围环境是否安静,是否有第二人窥视。】 这是在做准备,看向房间,二十多平米的空间里似乎连只飞蚁都看不到。之前特意选的这家酒店起到了作用,土石建造的外墙,让隔壁的声音都微不可闻起来。 另外,提前拉上的厚实窗帘將外面的阳光都遮了起来,在没有电子摄像头的当下,这样的布置给人以很高的安全感。 於是,罗秋点了继续。 【现在,准备觉醒你的超凡特性吧。】 【10秒后,我会释放一个超凡粒子在你脑海。藉助它,你將会获得和暗影界沟通的机会,同时觉醒你晋升为巫师学徒(序列0)后的第一个超凡特性。】 【倒计时9、8、7……】 屏幕上的文字停留了不足二十秒,等罗秋终於理解上面在说些什么的时候,倒计时已经来到了最后三秒。 已经来不及做准备了。 正当罗秋想要换个盘膝姿势时,一道光已经从『手机』中冒了出来,射向了他的眉心。 然后,罗秋一个后仰,身体倒在床上,已经失去了意识。 …… 一片混沌中,罗秋迷茫地睁开了眼睛。 脑海的记忆有瞬间短路,过了许久,他才將那些零零散散的记忆碎片拼了起来。 暗影界、巫师,对了,自己是来这里觉醒天赋来著。 可来到这里了,接下来要怎么办? 罗秋开始打量起了周围,但四处望去,连一点光芒都看不到。 只有自己…… 低下头看向自身,罗秋这才发现了哪里不对劲。 不知什么时候,自己的四肢和身体都看不到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滑溜溜的,棕黑色的,像是种子外皮一般的东西。 自己成了种子? 刚有这种想法,罗秋突然又感觉身下似乎有什么不对。 似乎有一根触手一样的东西从自己身体里冒了出去,心念一动,那根触手就开始在外面伸展,四周的触感像是水一般。 而感受著这个触手传来的质感,不知怎的,罗秋突然觉得自己有点渴了。 …… 【觉醒仪式圆满完成。】 【正在分析觉醒者所拥有的超凡特性……】 【未匹配到相关特性,分析特性效果为:可通过未知手段攫取资源。】 【特性无法评级……转为自检型引导模式……】 【模式转化完毕,剩余引导內容觉醒者可自行探索。】 …… 第4章 这个世界不对劲 当~当~当~ 教堂的钟声敲响了八下。 大街上,听到钟声响起,有路人开始低头祷告。汽车保持安静,就连一些著急上班的工人也嘆息一声,下意识放慢了脚步。 酒店外,刚出门的罗秋也低著头停住了脚步。 他对教堂里供奉的那位並没有什么特殊的瞻仰之情。 低著头,只是因为心情有些复杂。 一个小时前,从昏睡中醒来,罗秋不出意外地发现自己觉醒成功了。 成为超凡者,能走上不凡之路,这当然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但隨后,他便发现『手机』上的新手指引停止了工作。它不再给自己引导,而是成为了功能书一样的存在,只供自行探索。 而变成这样的原因,居然是自己觉醒的天赋不在它的数据储备中,於是无法提供天赋適配的冥想教程和符文练习。 简而言之,他需要自己研究接下来的修行路。 另外,天赋的部分也让他喜忧参半。 通过觉醒仪式的他知道,自己的天赋名为汲取,可以通过汲取事物中蕴含的超凡力量来转化为自己的精神力。 听起来,这是一个不错的天赋。但有一个问题: 这个天赋特性废超凡物品,哪有那么多超凡物品能供他挥霍? 不过在当下,罗秋没来得及为自己的天赋深思。 远处,尖尖的教堂塔顶已经吸引了他的全部注意。 圣赫利尔大教堂,雾都最大,最老的教堂,歷史往前可以追溯五百年之久。而这五百年来,教堂经过几次翻修,最近一次,教堂的塔尖被嵌入了一枚直径半米的镀金铜球。 原本,这颗铜球是用来展示教堂圣洁的。每当太阳升起之时,光束洒向铜球,再经过铜球反射,四面八方的人便会看到金灿灿的一片。 罗秋听说,为此,教堂甚至还专门僱人每天擦拭这颗铜球,一月的薪水六千朗克。 可现在刚出酒店,当罗秋的目光不小心和铜球对齐时,映入瞳孔的,却是红彤彤的一片。 这是他的天赋发力了。 视线能及的地方,凡是能被汲取的目標,都以红光標註。 红光越红,代表物品蕴含的超凡之力浓度越高。 就像他得到的『手机』,在天赋看来呈现浅红色。而铜球,是红得快要发紫的顏色。 看它一眼,罗秋便產生了一个念头。 要是能將这颗铜球拿到手…… 可惜,这个念头刚在肚子里打了一个转,就被他压了下去。 用脚趾想下都知道,能有这种宝贝的地方,教堂不可能没有超凡者的。而且都是教堂了,里面的超凡者肯定等级很高。 对他这种刚刚跨入超凡者阶层的人来说,这种地方,应该是靠近都不能靠近的。 『手机』说可以让使用者不被序列三以下的超凡者察觉,但要是他现在作死靠近教堂,不出十秒钟,应该就会出现一位大佬,將他顷刻炼化。 於是,酒店门口原地停留几秒钟,罗秋转了个身,朝另一边走去。 刚成为超凡者,还没想好接下来要怎么做,所以探员这份工作还要保住。 但有了刚才教堂的事,罗秋也不是只埋头赶路,不时观察起周围。 …… 十分钟后,罗秋开始穿过一条人流熙熙攘攘的大街。 这里周围商厦林立,中间车流不多,是一条以行人购物为主的街区。 记忆中,十年来,这里处理过特殊案件的数量为零。 所以在罗秋来看,走这里应该没什么意外。超凡者应该也不喜欢在人多的地方暴露。 但罗秋还是想错了。 转到这条大街后的第一眼,他的视线里至少有十几处標了红色。 距离他最近的地方,两位身著职业装的女性就被標记为淡红色。 两人中,一人怀抱著一沓文件,一人拎著公文包,走起路来急匆匆的样子,任谁来看,都是为工作尽心尽力的普通职员。 罗秋之前也看不出对方异样,可在天赋之下,两人身上都有淡红,显然都携带有超凡物品。 不出意外,这两人应该是超凡者。 这情况,將罗秋嚇了一跳。 反应过来后,他急忙向其他红光看去。 左边,一男一女两个超凡者,淡红色。右边,一辆车上正走下来四个超凡者,淡红色…… 还好的是,这些標红的顏色都很淡,应该不是高序列超凡者该装备的物品。 另外,罗秋也注意到了一点,这些人来到这里,都径直地朝著一处大厦走去。 大厦外墙很乾净,没有显眼的招牌。但罗秋记得,大厦高层是一家私人会所的地盘,进门需要订製卡片,听说是为一些商业人士提供交流空间…… 所以,这是那些超凡者交流情报,交换物资的地方? …… 八点三十分,罗秋终於在巴士的帮助下来到了调查局总署。 算是在最后一刻赶上了上班时间。 不过,今天的罗秋却没有为成功保住薪水而庆幸。朝著自己工位走去时,一路想著事情,甚至没和相熟的同事打招呼。 雾都的状况意外的复杂,走过三条街,他便看到了不下百道红光。 另外,这些红光大多是三三两两的,即使有落单,对方也在某些特殊建筑周围活动。 这意味著,这些超凡者是有组织的。 和他想像中的那些超凡者偷偷摸摸自己一个人生活,然后藏头露尾的在黑市交易完全不一样。 也让他想在黑市上发挥自己天赋的想法断送了可能。 原本以为,有了这个天赋,自己可以迅速积攒实力,然后离开雾都…… 这下,他不得不开始考虑继续维持之前的生活。 “罗秋,正要找你呢。” 工位前,当罗秋还在分析现状时,一个声音打断了他。 抬头看去,出现在他面前的,是自己的同事温特斯,一个在调查局待了八年,却没有开过一枪的胖子探员。 此刻,他正举著一个纸箱子朝著罗秋示意。 “这些证物已经过了封存期,现在需要销毁,怎么样,陪我走一趟?” 调查局流程中,任何涉及案件的工作都要至少两人在场,销毁证物自然也一样。 但证物室离办公区至少隔著两个走廊,胖子专门来找他,显然有其他含义。 罗秋大概知道胖子找自己为的什么,只是他现在显然没这般心情,摇摇头,便准备拒绝: “温特斯,现在我还有些事,你找……等等,这批证物很重要?” “是啊,非常『重要』。” “那我还是陪你走一趟吧。” 令罗秋做出改变的,是他偶然瞥见那证物箱上有一抹淡红色。 …… 第5章 焚烧室的交易 罗秋一路跟著温特斯来到了焚烧室。 推开厚重的橡木门,一股混合著煤烟、旧纸张与消毒水的气味扑面而来。 房间呈长方形,高约四米,墙壁由深灰色泥砖砌成,下半部分贴著墨绿色釉面瓷砖,风格非常老旧。 这里在100多年前调查局成立之初就已建造完成,到现在,装饰没有更新,甚至还依靠天花板上悬掛的一盏金属网罩钨丝灯来照明。 在没有窗户的情况下,只靠一盏灯,无疑让这里昏暗无比。 不过对於这一点,罗秋和温特斯两人却都没有在意。 另外,还有一个更让他们觉得合適的地方,那就是这里隔音非常好。 领取了一些石炭,关上门,罗秋和温特斯开始为焚烧证物做准备。 当然,在正式揭开箱盖之前,两人还有一番对话。 “还是老样子?三成给你。” “……这次要改一改。” “罗秋,我们都是老熟人了。我的情况你是知道的,家里三个人,开销太大。布莱尔今年还要上学,为了攒钱,我连裤腰带都勒紧了。” “我怎么听说,最近一次体检,你胖了两斤多?”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不管怎么说,想拿四成没可能。你知道申请批示有多麻烦,而且七成不单单是我一个人的,我只拿小头,真正拿大头的……” “我不是这意思……若是有可能,我只拿一件。” “一件?” 听到罗秋这个说辞,温特斯第一时间疑惑起来。 他们谈论的,是拿一些到期的证物去变卖的事。温特斯负责变卖,他有自己的渠道,以往,也都是由他处理完后,罗秋拿钱的。 结果现在罗秋要里面东西,而且只要一件…… 难道说,罗秋知道这里面有什么? 毕竟这个箱子来自於六年前,那时候,罗秋可是已经成为正式探员很久了,说不得便留意过某个月的证物情况。 不过考虑了一下,温斯特还是点了点头。 对方虽然会拿走一件价值很大的东西,可剩下的那些加起来,他还能赚不少。另外,他也听说罗秋这傢伙快要晋升高级探员了。 晋升高级探员,就有可能成为组长,到时候说不定就是他的顶头上司。 所以这时候提前投资一把,不亏。 “那就说好了,现在,开箱……” 话说著,箱子终於被揭开了封条。 最先入眼的,是一条女式丝质睡衣,紫色,且是轻薄款式,价值大概在五百朗克左右。 当然,这是证物,是被放在透明的证物袋里的。 罗秋看到这个,只一眼,便移开了目光。 这不是他要找的东西。 但下一秒,这条睡衣便被温特斯拿了起来,从容地放到了一旁。 “等等,这你也要留著?”温特斯的做法让罗秋皱起了眉头。 “丝质的,价值不菲了,虽然上面染了一些血渍,但我可以剪下来。剩下部分做个手帕卖,也能赚几十朗克。” “那你真是会做生意。” 罗秋听完这番说辞,顿时感嘆不已。他一直都知道温特斯在调查局內是出了名的生財有道,却没想到对方能做到这个程度。 好在,这並不关他的事。 等到温特斯拿起第二件证物,他立马將注意力转移了过去。 “这把匕首很不错,鱼鳞纹,双刃,把手上缠鱷鱼皮,还有一枚蓝宝石镶嵌,市场价应该在六百朗克了。而且,这个样式像是波利王国骑士专用,至少三百年前的东西,应该还有一定歷史价值。” 温特斯冷静评估著第二件证物,话至中途,甚至將匕首拿出,指节弹向刃身。 叮—— “这声音,没错了。恭喜你啊罗秋,这把匕首……不对,这件证物交给你销毁了。”温特斯说完,双手捧著匕首递到了罗秋面前。 他认定罗秋是为它而来。 探员,常年和凶恶事件打交道,对这种利器感兴趣很正常。 但匕首的剑身寒光闪烁间,罗秋却摇了摇头: “我不要这个。” “不是吧……” 听到罗秋回答,温特斯语气不疑反惊,话说到一半,又开始捶胸顿足。 “你眼光真毒,这都被你发现了。” “卡莱西1800三系手錶,市场价三千朗克。虽然这块表已经损坏,指针上还留有血跡,但里面核心应该没问题。花一千朗克修好,还能用。即使卖出去,也值一千五百朗克。” “虽然不知道罗秋你怎么关心起手錶市场,但既然你开了口,那这手錶就由你销毁了。” 温特斯放下匕首,又从箱子中拿出了一块损毁的手錶。 刚才一开箱,他便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件宝贝。原以为这並不是罗秋的目標,可是没想到,罗秋毫不犹豫地拒绝了那个匕首。 在衡量了箱子里所有物品价值之后,他想不出令罗秋拒绝匕首的东西,除了这块手錶还能有什么。 但是,温特斯还是想差了。 听了温特斯的一番解释,罗秋虽然为手錶的价格感到咋舌,可他还是摇著手表示拒绝。 然后,另一只手伸向箱子,从里面拿出了……一颗碎成五瓣的宝石。 “我说我要这个。” “这个?” 温特斯指著宝石,语气哑然。 宝石,温特斯当然也有研究,调查局记录的档案,因为宝石而记录在册的犯罪活动不在少数。 但揉揉眼睛,再仔细打量,他还是看不出罗秋手中宝石有何异常。 宝石为月光石,传说中,月光石是采月光之精华而成,寓意纯洁的爱情,被年轻人钟爱。 而这一颗,造型如同水滴,呈蓝色透明状,碎片加起来,应该有7~8克拉之重。 这种等级的宝石,若是完整,確实有相当高的价值。 可它现在只是碎片的话…… “罗秋,这颗宝石虽然完整时確实很值钱,但现在它碎得这么散,就算磨成几块宝石,也不值钱啊?几十朗克?” 温特斯带著疑惑劝了罗秋一次,他怀疑对方看不出这颗宝石的真实价值。 他不知道的是,对罗秋来说,重要的並不是这枚宝石值多少朗克,而是它在冒红光。 不过,仔细想一下温特斯的话,罗秋也犹豫了起来。 “確实,这宝石没什么价值……要不,那把匕首也给我?” …… 第6章 符文与巫术 拿到宝石后,罗秋在工位上度过了无聊而又煎熬的一天。 他的新人搭档史密斯不出意外和出租屋事件较上了劲,在组长授权下,给许多相关人士打了电话,询问他们死者的线索。 这件事,罗秋暂时无暇关切。想著天赋的事,待到时间终於来到下午五点,他先组长一步出了总署。 罗秋租住的公寓位於总署西南侧十多公里外,这个距离不算近,另外,租金也很不便宜。 当初做下选择,便是看上了公寓由砖石砌筑、维护方便且隔音好。 这些优点在当下派上了用处。 回到公寓,將门关牢,窗帘拉起,白炽灯下,便成了他熟悉的小天地。 客厅里一张沙发,一张茶几,侧对著窗台,茶几上有托盘,托盘里放著杯具与茶叶,茶叶旁边並没有放置储存白糖与牛奶的罐子。 在这里坐下来,罗秋自然而然地缓下了情绪。 摸摸身上的口袋,从中掏出匕首,放在了一旁,然后將那枚碎掉的宝石拿在了手里。 有了施展材料,总要来测试一下天赋的。 当下,他便什么都不想,深吸一口气,闭上眼,將注意力集中在掌心。 汲取天赋的运转方式,是將精神力延伸至目標物,然后运用法力值,將其中蕴含的超凡力量引导进自身体內。 说起来简单。 但其中涉及到吸收能量的部分,罗秋基本没有头绪。 而且,这是他第一次使用超凡能力,情况乱七八糟。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他想引导精神力出去,慢慢飘到宝石之间,可才开始用力,就已经用力过度。精神力朝著四处发散,像一团被吹散的蒲公英一般,难以收拾回来。 关键时候,还是天赋开始发力。 似乎是感应到了周围有它需要的存在,神奇的引导著精神力凝成丝线向宝石包裹了过去。 然后,一种奇异的感觉蔓延开来。 那是一种介於冷热之间的触感,像是一个外置舌头品尝到了某种美味的流质,迫不及待地將它卷了起来。 接著,罗秋便感觉到自己精神一振,仿佛精神力也在填饱肚子。 咕嘟~咕嘟~ 整个过程持续了大约三分钟。 当最后一丝红光从天赋视野中消散,罗秋缓缓睁开眼睛。掌心的月光石还是原来的模样,只是其中一块碎片光泽似是黯淡了一些。 “结束了?” 他有些不確定,下意识摸向怀中的『手机』。 『手机』存在巫师能力检测功能,是他今天早上发现的。当时也有过检测,正好让他对比下这次天赋施展给自己带来了什么。 解锁屏幕,找到新手引导中的自检功能,一道柔和的白光从屏幕射出,在他身上扫过。 几秒后,结果浮现: 【检索对象:0002】 【精神力:10.5(正常人10,一环巫师20)】 【法力值:1/10】 【天赋数据:未知】 这次施展天赋,法力值消耗9,精神力增长0.3。 另外,这次只汲取了一块月光石碎片。还有四片,要等法力值恢復。 按照新手教程里的说法,一个普通人通过常规冥想法,需要三到四个月才能完成从觉醒到一环巫师的积累——也就是精神力从10提升到20的跨度。 三到四个月,就按100天算,平均下来精神力每天才能增长0.1。 他这一枚宝石,抵得上常人半个月的苦修。 …… 事实证明,汲取这个天赋確实不俗。若是能找到6块这样的超凡宝石,便能完成学徒期精神力修炼。到时候最多一个月,他便能晋升序列1。 这让罗秋有了不少的想法。 不过首先,他还是看向了手中宝石。 月光石,硬度6.5,易碎,一般碎裂无规则。 先前罗秋就有发现,这枚宝石,不像是掉落后自然碎裂。 围绕中间一点均匀裂开,裂口光滑。像是有什么极其尖锐的东西击打在上面,导致了它的碎裂。 按照这个发现往下猜想,说不定当时是两个超凡者互相攻击,而后一方拿出了这枚宝石做抵御,然后碎裂? 毕竟宝石是超凡之物,在罗秋看来,但凡超凡之物,完整时肯定是有些用处的。 倒是这个宝石碎片为什么能留下来,罗秋无法肯定。 他倾向於,宝石碎裂后,没有了原本的价值,也无法修復,所以超凡者没有回收。 十年探员生涯中,类似情况他也遇到过不少,比如一团金属扭曲得不成样子,或是一道木牌中间染了粉色。 而若真是这样,那他的机会就来了。 『手机』这样的超凡之物不好找,可类似宝石这样破碎的超凡物品总不会少吧。 另外,他之前一直在纠结自己如何修行,现在天赋能帮忙,那就轻鬆多了。 首先,冥想法是用於精神力修行的,是巫师的根本法。但因为有天赋,他可以不用每天花几个小时时间在这上面。 法力值的修炼倒是要提速,觉醒继承的10点法力值,还不够他天赋消耗,最少要练到100。 而在符文选择上…… 【请巫师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適符文。】 【巫师学徒可铭记符文上限20,当前10,建议选择构型符文x2、元素符文x3、增益符文x5。】 【巫术推荐:火球术、法师之手。】 点开『手机』上的符文巫术,之前匆匆一瞥的提示又弹了出来。 当时酒店醒来时,罗秋也了解过符文的作用,简单来说: 火元素符文+球状构型符文=火球术(0环) 火元素符文+球状构型符文+温度增益符文=爆裂火球(1环) 这个世界的巫术和他想的不太一样,据说是叠代了许多版本,由原来的长时间吟唱+概率施法,变成了现在这种高效、简洁化的方式。 巫师只需要在平时铭记符文,使用时通过精神力连结符文,填充法力,就能很快施法。 当然,这样做代价是铭记的符文很难被遗忘,在可铭记符文有限的情况下,必须考虑清楚自己该铭记哪些,该放弃哪些。 这种考虑,罗秋先前还没有头绪。 但现在,若是围绕天赋展开,以及之后面对那些超凡案件时可能遇到的场景,他想都不想地便將目光从火球术上移了出去。 明知自己这个职业有些危险,在天赋不支持情况下,能让自己看清周围的巫术才是好巫术。 另外,还需要让自己逃得快的巫术。 清晰术和疾行术就不错。 至於攻击力?暂时交给自己的左轮好了。 …… 第7章 史密斯的想法 第二天,罗秋再次踏入调查局总署时,脸上又恢復了平时那略带含蓄的温和笑意。 “早上好,琳达,这么早就为自己准备了咖啡啊。” “克莱德,又要出外勤?这么努力,这个月你们组业绩又要拿第一啊。” “组长刚刚来过了?没留下任务吧?那就好。” 和同事打著招呼,坐回自己工位上,左右无事,罗秋准备先阅读一下最新刊物。 调查局,是有自己的內部刊物的。 由调查局新闻科编纂,每日印发,每次发放数量超过一万份。 每天,都有人负责免费將刊物放在探员的工位上,上面印著一些惯犯的头像,提醒探员注意,也有不算绝密的情报向探员展示。 当然,其中更有罗秋在意的,一些『特殊』案件的信息公开。 並不是所有『特殊』案件都能很快掩盖,涉及到一些有份量的人或物,出了事,会先指定探员接手,之后调查期过去,案件陷入僵局,也会將案件信息发布在內部刊物上,引其他探员出手或提供线索。 罗秋刚成为探员时,凭藉刊物上这些信息,才发现了这个世界许多蹊蹺。 现在成为超凡,再加上自身天赋的原因,他自然对这种事情格外感兴趣。 【调查局新建立一处寻踪犬培训基地,前期预计培训相关犬类二十只,有相关技能者可申请专职……】 【公布最新被捕逃犯信息:格里芬·艾灵顿,男……】 【南寧街四十五號公寓发生命案,受害者为公寓男主人,死因被匕首刺穿。现场取证无发现可追踪线索,对此案感兴趣者(包括侦探)可联繫……】 看到最新的版面內容,罗秋挑起了眉头。 南寧街可是雾都相当繁华的地方,那里出现命案,却没发现什么线索。要么是凶手非常专业,要不就是有超凡人士出手。 罗秋自然是倾向於后一种,不过,他已经有三年没申请过干涉其他案子了,现在出手,总会显得突兀。 除非,有人帮他做决定? …… “前辈,有件事要你配合……” 罗秋正想著事情,却不想旁边突然响起了声音。 来人似乎语塞,话说到一半,没了下文。 放下刊物,罗秋好奇转头看去,正是他那位新人搭档史密斯。 此时的史密斯情况有些糟糕。衣服衣领与袖口处有明显褶皱,脸上鬍渣子冒出,头髮也有些凌乱。另外,他的眼圈处多了抹淡淡的黑印子,虽被眼镜片遮挡,可那布满眼球的血丝还是格外引人注目。 不用想,罗秋便知道对方是熬夜了,甚至是一晚没有回家休息。 再想想昨天一天对方在做些什么,罗秋心中已然猜到对方来意。 “史密斯,有什么事要我帮忙?是关於那个出租屋案子的?” “是,有点头绪,我需要重新搜查下那个公寓,但出勤需要两个人。” “这样啊。” 罗秋装作一脸惊讶。 沉默一秒后,他顺手从旁边拉了一张椅子,指著让史密斯坐下来。 “能说下你有什么发现吗?我很好奇……当然我也会帮忙的。” 两人前天才因为案子的事情吵过一架,可史密斯作为一个新人,要想调查下去,一些流程还真绕不开罗秋。 听到罗秋答应帮忙,史密斯的神情缓和下来,似乎鬆了一口气。 “前天,我和组长申请调查。昨天一天,我给那些认识科尔曼·比亚斯的人打去了电话,结果收集到的消息很奇怪。” “他所在的公司说,半个月前,比亚斯先生就辞职了,而且是比亚斯先生自己提出辞职的。” “另外,比亚斯先生的同事都说比亚斯先生有问题,作为一名市场销售,他选择的客户大都是穷人,业绩並不突出……这样一来,几乎没有同事和他有矛盾。” “还有,他的邻居说,比亚斯先生这半个月几乎不露面……” 罗秋边听史密斯说话,一边接过对方递来的调查报告认真看了起来。 他现在才知道,那位给他提供了『手机』的导师名字叫科尔曼·比亚斯。 当然,也许这个名字也是假的。 比亚斯先生来到雾都,是有自己的秘密任务。有一个假身份,合情合理,而且对他来说应该不是什么难事。 从报告上来看,比亚斯先生来到这里之后,先是应聘了一家售卖玩具的公司的市场销售。之后,借著推广新品的机会,频繁接触那些没什么收入的青年。 三个月时间,玩具只卖出了九十多件,且都是基础套餐。 比起他的同事,这个成绩確实不显眼,甚至堪堪合格。 但了解內情后,罗秋只觉得对方业务能力堪称顶级。 另外,他也为史密斯的这番努力默哀。 虽然这份报告做得很详实,可方向错了,有什么用呢? “所以,史密斯你有什么头绪?看报告上这样子,比亚斯先生也有可能是因为事业受挫,举枪自杀嘛。” “不,比亚斯绝对不是自杀。” 提到『自杀』两字,史密斯语气又高了起来。 “前辈,你不觉得,史密斯突然辞职是有什么蹊蹺吗?按理来说,他应该需要这份薪水,不会轻易辞职。可是,在我调查之下,他就是自己主动辞职的。” “这应该不奇怪吧,或许是有公司上级给他施加了压力?你应该知道的,雾都的市场竞爭一直很激烈。” “可是他並不是销售成绩最差的。” “嗯……所以你的想法是?” “前辈,我有一种猜想。要是比亚斯先生在当时工作时恰巧撞见了什么不得了的事……他因为销售的工作经常去些偏僻的地方,这种情况完全有可能。然后,他因为发现了什么,怕被对方找到,所以主动辞职,躲在了家里。” “你是说他可能撞到了某些非法交易,或者其他,然后躲在家里,却被凶手找上门?” 罗秋听著史密斯一番分析,眼睛瞪大了些。 他对史密斯拥有的探案天赋感到些许意外,但同时,他也突然觉得对方能成为一个很好的工具人。 负责为他遮掩一些东西的工具人。 这让他眼神逐渐炽热了起来。 而此刻,史密斯对罗秋的想法一无所知,他还在对自己的猜测侃侃而谈: “对,我能肯定比亚斯先生的遭遇不普通,前辈你还记得他房间里的那些朗克吗?要是普通人对他下手,肯定不会放过那一笔钱的,另外,也不会把房间布置得那么乾净。” “不过,虽然对方下手很乾净,作案手法也让我们摸不著头绪,但我们还有找出对方的机会。比亚斯先生既然知道什么,说不定会在公寓里藏下线索。那天枪声响起半小时后我们就赶到了,那条线索应该还在那里!” …… 第8章 又一件超凡 半小时后,罗秋的老搭档,那台服役二十多年的老爷车再次发出了它特有的嗡嗡声。 车上,罗秋握著方向盘,后座处是史密斯。 一般来说,作为新人,开车的任务应该落在史密斯头上。 但顾忌对方的黑眼圈,罗秋没敢將开车任务交给对方。 不过,史密斯此时也不是无所事事,他的旁边,有一个人还在接受他的问询。 “史蒂芬先生,你確定那处公寓前年才经过修葺,哪些家具由你购置都还记得?” 是的,和史密斯一同坐在车子后座上的,就是比亚斯先生的房东史蒂芬。 史蒂芬的经歷有些倒霉。 前天,他被『请』来调查局接受调查时,是罗秋的同事接手。 填完报告,刚要被释放,没想到史密斯刚好將案子调查权转移到自己手中。接著,史蒂芬以需要协助调查的名义被迫在调查局待了下来。 昨天,史蒂芬的协助调查工作完成了,可释放他需要罗秋签字,偏偏昨天罗秋心不在焉。 於是,史蒂芬在里面待满了四十八小时。 今天,史蒂芬终於自由了,但刚走到调查局门口,便又被史密斯和罗秋拦下来,拉著上了车。 这时,再次面对两人,形象变得乱糟糟的史蒂芬多少有些崩溃,可他还是不得不赔著笑脸开了口: “是,那里哪些家具是我买的当然记得,两位长官有什么需要,我一定好好配合。” …… 车子在公寓门口再次停了下来。 一下车,史密斯便迫不及待地拉著史蒂芬冲入公寓。 “快点,告诉我这里有哪些东西是属於比亚斯先生的,另外,这里还有哪些藏东西的地方……” “是……这个不是我的……” 史密斯做事,颇有些雷厉风行。 或许是觉得自己终於能有所发现了吧,於是年轻人的急切心態不可避免地展露出来。 外面的老爷车引擎声刚刚平静,公寓內便有吱呀的搬运东西的声音传出。 车子里,罗秋刚刚拔出钥匙,但他没著急下车。 已经知道这个案子和超凡有关,他身为一位刚入超凡的萌新,自然小心谨慎。 之前车子刚到这里时,他已经用天赋之眼仔细观察了周围。 车子熄火后,等著公寓內的声音又持续了一会儿,確认没有异常动静,他才不紧不慢地下车。 第二次来到这里,他的心情又有不同了。怀里『手机』还藏著,深知这里有多么不简单后,罗秋心中也多了一丝期待。 万一,这里面还有什么东西是超凡呢? 几步走到公寓门前,视线穿过门洞,公寓里的一切尽收眼底。 客厅內,探员史密斯忙碌异常。 他单膝跪倒在一个沙发边几前,带著白手套,小心翼翼地在里面摸索著。 边几旁边有一个敞开的木匣子,是史密斯刚刚查看过的。一眼望去,里面放著打火机、启酒器等杂七杂八的东西,有些也算稍有价值,且对男人吸引力很大。可史密斯的注意力明显不在上面。 而在史密斯旁边,史蒂芬紧张地看著史密斯的动作,对一旁的木匣子同样置若未闻。 或许是经过一路上的问询,让他意识到史密斯探员是想要找什么东西。现在,他只想史密斯能快点找到,好让他自己不再被打扰。 但,这个不被关注的木匣子,在罗秋的目光停留在上面后,分明有一道淡淡的红光冒出。 有发现! 见到红光,罗秋精神一震。但马上,他控制表情不动声色,同时也停住了脚步。 既然史密斯对那个木匣子没什么发现,那他等下出手最合適。若是现在过去,引起史密斯的注意,说不定还要解释一番。 不过,这样想著,罗秋內心也急切起来。 超凡之物啊,看这红色比那枚宝石淡了不少,会是什么呢? 五分钟后,史密斯终於放弃了边几。然后,和之前的罗秋一样,开始將注意力放到壁炉之上。 趁著两人转移目標,罗秋装作若无其事,在靠近边几的沙发处坐了下来。 再次朝著木匣子看去,这次,由於离得近,罗秋一眼发现了冒红光的目標——打火机。 超凡之物是这个东西,倒是出乎了罗秋的意料。想著拿起它也不算突兀,於是下一刻,罗秋果断將其拿在了手里。 打火机是铜质的,样式呈方块状,带著防风罩。 將它翻面查看,正面、侧面、背面,都没有什么异常之处,甚至连一个图案標誌都没有。 直到罗秋打开它的防风罩时,一下子便发现了异样。 这个打火机燃起的火苗有问题。 普通的打火机,燃起的火苗多是橘黄色。 而这个打火机,燃起的火苗却带有了一丝蓝色。 了解过火焰的人都知道,火焰呈现蓝色,是燃料和氧气充分混合併燃烧,释放出更多能量的结果。 简单地说,就是蓝色火苗比橘黄色火苗温度更高。 而蓝色火苗出现在这里,罗秋当然不相信这个打火机有多么名贵,想想那抹红光,只有一个解释: 有人將一点超凡之物放在了打火机中,每次使用,超凡之物释放能量,让火苗温度高了一点。 所以,这竟然是一个能更容易点燃香菸的超凡打火机! …… 吧嗒~ 罗秋合上了打火机的防风盖。 了解完这个打火机的作用,他无语至极,同时,他也不敢再隨意点燃火苗。 不是怕被发现,而是每次使用打火机,里面超凡之物的能量就会消耗一点,估计再有几百次,这个打火机真的要成普通打火机了。 於是,防风罩扣上后,罗秋便自然地將打火机揣进了兜里。 再次看向史密斯,此时他依然在认真检查壁炉,旁边史蒂芬喋喋不休的介绍著壁炉的情况。 “长官,这个壁炉五年前就封了,现在没人用木材取暖,市场上也买不到……里面的砖块没有换新,你看,这都是长年累月下来燻黑的,也没有鬆动……” “你说凶手可能从这里逃出去?那,那就挖开看吧,没问题……” 第9章 罗秋的收穫 天空中,太阳逐渐向西方倾斜。 为了等待史密斯,罗秋一共为自己添了三杯茶水,去了五次卫生间,还赶走了一只意外闯入的猫。 房东史蒂芬在將自己知道的东西说完后,也瘫坐在沙发上发呆。 而史密斯在將公寓翻个底朝天后,神情也渐渐由激动变成失望,继而变得麻木。 作为一位入职调查局不久的探员,他是真想做些什么来证明自己。 但事实证明,有些时候不是努力就会有结果。 等史密斯將壁炉里的每一块砖都敲击一遍,又將臥室的木地板一块块撬起来查看,最后甚至爬进那逼仄的阁楼里,顶著满头蜘蛛网一寸一寸摸索…… 他依旧什么都没找到。 从阁楼下来时,史密斯的白衬衫已经变成了灰色,头髮上沾著蛛丝,脸上还有一道不知在哪蹭到的黑印。他站在客厅中央,看著被自己翻得面目全非的公寓,久久没有说话。 “长官……还找吗?” 史蒂芬小心翼翼地上前搭话,语气带著几分焦虑,也带著几分心疼。 焦虑,是因为他不知道这件事什么时候才算完。这几天的经歷,已经让他对“调查局”这三个字產生了某种生理性的抗拒。 心疼,是因为经过史密斯这一番折腾,整间公寓已经一片狼藉。地板被撬起,壁炉被敲开,墙面多了好几处磕碰。重新装修是跑不了了,而这笔钱,大概率得从他自己的口袋里掏。 不过,这个时候,史密斯可没心情顾忌史蒂芬的感受。 他一句话不说,只是转身默默朝著门外走去。 身后,罗秋也站了起来,见到史密斯要走,他上前拍了拍史蒂芬的肩膀,安慰道: “这里的损失,你可以列个清单发到调查局,会有人处理的。” …… 回到车上,罗秋依然坐在驾驶位上掌控起了方向盘。 引擎声响起,路边的风景开始倒退。 后视镜里,史密斯颓丧地靠在后排座椅上,脑袋歪向一边,目光空洞地望著车窗外掠过的街景。 罗秋收回视线,思绪开始转动。 “史密斯,有些事情不用多想,你已经尽力了。” “在调查局,有些案子我们確实无能为力。我做探员十年,接手过的案子上千,其中一半,都是没头没尾。” 后视镜里,史密斯的眉头动了一下。 “组长有没有跟你说,调查局一些案子『有些特殊』,里面有一些我们不了解的东西。” “前辈,你想说这个案子的凶手会巫术是吧。” 听了罗秋的大段安慰,史密斯终於抬起头,看向了后视镜: “我听说过这些传言,我也信奉教会,但我不相信真有人会使用巫术。” “我还是坚信我的判断,这个案子,一定是比亚斯先生目睹了什么罪恶行径,然后被凶手用我们不知道的手法杀害了。” “所以……你准备接下来怎么做?” “我……”史密斯张了张嘴,那股刚鼓起来的劲头又泄了下去。“我不知道。” “案子十五天內要有结果的,比亚斯先生……组长不可能让这个案子拖下去……” 罗秋劝著史密斯,似乎是要对方承认那个『自杀』的判决。 不过,话至中途,他话风一转: “你要想调查,倒也不是只能耗在这个案子上。” “前辈……” “那些凶手做事非常专业,而且,他们决不是只做这一次。要是你真的想查下去的话,可以关注下我们的刊物……” …… 叱—— 一声急剎后,车子在罗秋租住的公寓门前停了下来。 罗秋下了车,和史密斯打声招呼,隨后目送车子朝著调查局方向驶去。 关於那些『特殊案件』的事,他已经提醒过史密斯了,还专门提到了內部刊物。不出意外,接下来史密斯会关注到那些案件,然后主动申请参与调查。 到时候,史密斯作为新人,出任务必然需要自己配合。 这样一来,他便成了自己的工具人,让自己参与那些『特殊案件』有了藉口。 计划完美。 罗秋也心满意足。 於是转身回到公寓之后,他安心地取出超凡物品,开始提升自己。 宝石可吸收的碎片还剩四块,但摸了摸怀中打火机,他决定先使用完这个超凡之物。 按照之前习惯坐在沙发上,闭上眼睛,使用天赋。 三分钟后…… 【检索对象:0002】 【精神力:10.7(正常人10,一环巫师20)】 【法力值:5/11】 【天赋数据:未知】 检测一番,精神力又涨了0.2,法力值消耗还不多,自动回復的话,大概三个小时能回满。 也就是说,晚上九点钟,他可以再吸收一枚碎片,將精神力提升到11。 而中间这个时间,他可以试著铭记符文。 於是,打开『手机』里的符文巫术,罗秋开始学习。 符文,按照『手机』上的说法,是一种能量运行规则显化的產物。 最初的符文,是巫师受到一些自然诞生的超凡之物上的纹路的启发,后不断试验得来的。 而在符文诞生之后,最开始,是被用来製造一些超凡物品,让超凡物品產生不可思议的功能。 后来,符文越来越多,相关的学说知识越积累越厚重,便有人开始尝试使用符文代替传统施法。 传统施法,讲究元素亲和、施法环境,一个巫术的施法成功率干扰因素很多。符文出现后,这一切终於画上了句號。 但同样的,符文也有自己的难点,那就是要成功铭刻一个符文,必须要学会其中的运行原理,其中包括几何学、力学、流体力学…… 前世的大学生活又回来了。 就像清晰术,包含的符文有光线感知增益符文和附著符文两个。 其中光线感知增益符文涉及的知识就有影像数据筛选、摄影原理。 等到罗秋將这些知识都参悟透,便可以利用符文规则知识,像程序编程一样,將这个程序编写成一张类似二维码的图形。 这个图形,便是符文。 其中区別不过是符文要使用精神力雕琢,铭记在识海里。 罗秋花了整整一个小时,把这些基础知识从头到尾啃了一遍。 然后,看著『手机』里光线感知增益符文的標准示例,开始尝试理解其中每个部分分別有什么影响。 理解不透,继续翻知识,接著继续尝试理解。 …… 第10章 协助调查 翌日清晨,罗秋依然卡著上班最后时间来到了总署。 有了昨天的铺垫,他对今天的工作隱隱有著期待,不过走起路来,依然悠閒异常。 “早上好啊,琳达。” “早上好,等下一起喝杯茶吗?” “不了,等下罗秋你肯定没有时间,我们的新人探员已经在你工位前等你好久了。” “是吗?” 来到自己工位前,罗秋一眼便看到了史密斯。 和同事说的一样,他已经等了许久。而且似乎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原地停留几秒,又焦急的绕著罗秋的办公桌踱起了步子。 见到罗秋,史密斯脸上情绪激动了起来。 “前辈……” “不著急,有什么事情慢慢说。” 罗秋装作无奈,微微耸了耸肩。不过他心中是何想法,就不得而知了。 而在他面前,史密斯只顾著焦急地拿出一份刊物。 是昨天的刊物,最新的刊物还在罗秋桌子上整齐摆放著,两份刊物在封面上就有很大不同。 史密斯指著刊物上一片区域,说道: “前辈,这个案子我想申请协助调查。” 看向刊物,史密斯指向的区域,正是他昨天读到的那篇报导。 …… “地点南寧街四十五號公寓,时间半个月前,受害者为公寓男主人,死因被剑刺穿……这些你们都知道了吧。” 还是调查局总署,一间独立的办公室內,有人正按照编號寻找著卷宗。 南寧街的案子,还是涉及到命案,自然是调查局总署接手。之前负责调查的探员,便是另一个调查组的成员。 罗秋在四组,对方在八组。 所以,史密斯申请协助调查,流程很快。 先是找到组长批示,之后拿著条子便来找卷宗。 当然,这只是临时协助而已,若是他们真的在这个案子上发现新的可追踪线索,才会匯报上级,正式签署协助调查令。 不过罗秋並不觉得史密斯能有多大发现。 之前负责调查的探员也快要晋升高级探员了,负责这起案子时,细节做得滴水不漏。找出来的卷宗也证明了这一点。 a4纸大的文件夹,里面夹的资料厚度將近一公分。 然后,这份卷宗被交到罗秋手里。 “罗秋探员,卷宗就交给你了,相关的证物就在隔壁,编號sz-03-1221到1229。其他有什么需要,可以联繫莱德探员……” “好的。” 罗秋对著管理员点了点头,没有多说什么。 但等出了办公室后,他马上將手中的卷宗递给了旁边的史密斯,然后,顺势拍了拍对方肩膀。 “卷宗在这里,我就先不看了,有什么发现可以跟我说,要是需要去现场的话,先帮我的老搭档加满油。” “好的,谢谢前辈。” 史密斯同样没有多说什么,拿到卷宗后,迫不及待地在附近找地方坐了下来,开始翻阅。 翻开的第一页,便是一张血淋淋的照片,受害人趴在书桌前,背后插著一把匕首,匕首深入地直到剑柄。 罗秋看了一眼,隨即移开了目光。 转身,他向著证物室走去。 罗秋的目標是那些证物,从见到这个案子一开始,他就对那把匕首有兴趣。 刊物上说,匕首是受害人的珍藏,五百年前诺桑比亚王国一位来自阿瓦隆山谷的匠人所铸。 而阿瓦隆山谷,在罗秋学到的联邦歷史上颇有神秘色彩。 现实中,並没有阿瓦隆山谷这个地名,但在传言中,那里曾短暂地被人熟知,是因为那些自称来自阿瓦隆山谷的匠人都有一手极其精悍的手艺,其中最著名的作品,成为了当时国王使用的『誓约之匕』。 罗秋怀疑,这个阿瓦隆山谷或许和当时的超凡界有关。 推开证物室的门,正对著的,便是一面由铁柜子组成的墙。每个铁柜子上都掛著临时编號,还有密码锁作为守护。这就是临时存放证物的地方。 仔细寻找一番,很快地,罗秋便在一处角落中找到了编號为sz-03-1221的柜子。 柜子不大,正面大小仅有20x20公分,这在证物柜里算是小尺寸。 不过,里面的深度至少40公分。 罗秋的目光亮了一下,在他输入密码,打开柜门后,里面匕首反射出的光芒有一瞬间很是刺眼。 毕竟是收藏品,虽然歷经五百年岁月,匕首的剑身还保持著相当的光泽。 只是,匕首很好,看到它之后罗秋的心情却坏了。 他在匕首身上並没有看到红光。 他想的东西终究没有成为实证,这把匕首就是凡物,跟超凡没有一点关係。 当然,也可能是经过岁月流逝,超凡之物也变成了凡物?就像他昨天得到的那个打火机一般。 罗秋扫兴地合上了柜门。 但马上,他就开始寻找起下一个证物。 编號为sz-03-1222的证物是一把椅子。 虽然不相信一把椅子会是不凡,但罗秋还是很谨慎地查看了一下。 確实不是超凡之物。 接著,编號为sz-03-1223的证物是受害者当时穿的衣服。 …… 一个小时后,罗秋看完了九件证物。 有些出乎他意料的是,九件证物没有一个跟超凡有关。 原本看完刊物报导,他还是很自信这是个特殊案件的。毕竟,繁华市区作案,没有线索,这本身就是最大的可疑之处。 但现在,他有些怀疑自己的运气了。 他还是相信这个案子涉及到超凡,不过,真要有所发现,或许他需要去现场看看情况。 想到这里,罗秋走出了证物室,准备看下史密斯的情况。 “前辈,我这里有发现。” 刚出门,不用罗秋去找,史密斯已经迎了上来,一脸的兴奋。 “看这里,卷宗上说,受害人诺亚先生在一个月前突然变得有些神秘,他的妻子说,诺亚先生作为一个老师,平常都是准时回家的,可那段时间,诺亚先生总会晚回家一个小时,而且一到家就会將自己锁在书房里,不让任何人打扰他。” “另外,案发当天是礼拜日,诺亚先生拒绝了和妻子一起去礼拜,將自己锁在了书房……这个情况,跟比亚斯先生的情况有些类似啊。” …… 第11章 诺亚夫人 南寧街四十五號。 一栋古典的四层砖砌公寓。 这里的外墙是雾都常见的米黄色黏土砖砌筑,橡木门,漆成深墨绿色,还使用黄铜门把手。 诺亚先生是一个考究的人,任职大学教授,同时家族往上三代,还是一个有著章纹的贵族的旁系,这让他喜欢这种古典美感。 不过,当罗秋的老爷车在附近停下时,映入罗秋和史密斯眼帘的,只是一处略显破旧的灰黑色的建筑,墙面还带著些白色结晶状的斑驳痕跡,看上去十分有『歷史痕跡』。 雾都的浓雾带有许多烟尘。 外墙长时间被浓雾包围,时间久了,连本来的顏色都看不出来了。 倒是周围的人们早已习惯了这里的一切,在周围嘈杂的汽车引擎声中,身著靚丽的衣衫,目不斜视地走过。 “前辈,到了。看卷宗上说,这处房子是诺亚先生继承来的,诺亚先生当教授每月四千朗克,但去除生活费用,就没有多余的钱维护这处公寓。现在诺亚先生出事,诺亚夫人日子肯定不好过……” “史密斯,你想说什么,不妨说得明白一些。” 副驾驶上,罗秋將目光从外面路过的女郎处收回,有些疑惑地看向了旁边的史密斯。 说话做事吞吞吐吐,可不像这位新人探员以往的作风。 “前辈,等下我和诺亚夫人沟通,可能会问得细一些,要是不小心触及到了对方的伤心事……” 101看书 101 看书网解无聊,101??????.??????超实用 全手打无错站 “哦,我们也是为了诺亚先生嘛,相信诺亚夫人会理解的。当然,要真遇到棘手的麻烦,我不会不管。” 罗秋点点头,做了保票。 他刚才忙著观察路人的状態。南寧街行人身上有红光的不多,路过的女郎是一个,好在对方看上去目標不在这里。 除此之外,远处一家服装店有两道红光也引起了他的注意。 现在同史密斯说著话,下了车,花了几秒钟整理一下衣帽,发现远处两道红光没有异动后,他也不再多想,跟在史密斯身后走到了四十五號门前。 叮咚~ 按下门铃,等待了几秒钟,屋內开始有声音传来。 咯噔咯噔的脚步声,吱呀的地板撬动的声音。 听著声音越来越近,史密斯有些紧张地搓了搓手。 “你好,是来租房子……原来是两位探员先生啊。” 人未到,声先到。 只是,诺亚夫人的状態似乎出乎了史密斯的预料。 单是这个活泼异常的声音,就让他诧异。开门后,诺亚夫人的一身打扮更让他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只见诺亚夫人一身裙装,脚下还踩著高跟鞋。虽然裙装是素色,但这样打扮,看起来不像是一位刚丧偶的夫人,反倒像一位准备去参加下午茶的女士。 场面一时尷尬住了。好在这时,罗秋很是迅速地上前解围。前世加今生那么多年的经歷,让他面对这种情况几乎无感。 “诺亚夫人,我们来,还是为了诺亚先生的事。我们想再详细了解下情况,另外,也想再仔细寻找下线索。” “啊,对,诺亚夫人,我们专门为此而来。” “……该了解的不是都了解过了吗,好吧,你们进来吧。” 诺亚夫人似乎对史密斯和罗秋很不欢迎,语气中透露著相当的不耐。 说完,没等史密斯和罗秋反应,便自顾自地转头往回走。 史密斯和罗秋诧异跟上。 “你们也是来的巧,上次你们那位探员先生调查后,我就在准备搬家了。要是晚来几天,你们说不定见不到我,甚至那处书房也不是原来的样子了。” “诺亚夫人要搬家?” 罗秋隨意地搭著话,心思放在了这处公寓內。 自从进入这里,关上房门之后,外面的嘈杂隔绝了许多。但同时,一股湿冷的阴风混杂著浓重的霉味扑面而来。 史密斯说的確实不错,那位诺亚先生在维持表面的体面时,这处公寓確实缺乏修缮。 这里地板的状態比比亚斯所在的那个出租屋还要糟糕,脚踩上去,总会吱呀作响,而在一些不起眼的小角落里,已经能发现苔蘚的痕跡。 雾都的天气总是適合这些小玩意生长,要不是这处公寓外墙採用黏土砖块搭建,恐怕早不是这般体面了。 “是啊,你们也感受到了吧,这里住著有些阴冷。” “房子是老房子,原来取暖还用壁炉,要改造管路都不容易,偏偏这里的外墙还禁止破坏。” “诺亚在时,我劝过他几次搬出去住,他不同意,我知道他还在乎他那个贵族名头。但现在贵族哪那么值钱呢,听说都有伯爵要卖城堡了。” “现在好了,没人能阻止我从这里搬出去。有人喜欢住在这里,我一个月光是租赁就能拿到五千朗克,比诺亚一个月的薪水还多,哈哈哈……” “抱歉,我有些情不自禁了。” “呃,没关係。” 史密斯对诺亚夫人这番抒情有些难以招架了,停顿一下,他赶紧转移话题: “诺亚夫人,我能问你几个关於诺亚先生的问题吗?之前我看卷宗,案发之前一个月里诺亚先生的状態有些不对劲,你知道具体原因吗?” “你问这个?” “说起来也確实有些奇怪,诺亚之前虽然刻板了些,但平时都很温和的。” “一月下旬的某一天吧,那天他第一次比平时回来得晚了一些,当时我以为他中途遇到了一些事,我正忙著烹飪,没有理会。可等到晚饭准备好后,我去客厅找他,才发现他將自己锁在了书房。等我敲开门时,他又说些莫名其妙的话:我明白贵族意味著什么了。” “后来,他每天都要把自己关在书房里,不让任何人打扰。原本礼拜天他还会陪我去做礼拜,自那之后也不去了。” “书房?” 诺亚夫人一番话,史密斯还在思考中,罗秋已经抓住了重点。 他有种预感,那位诺亚先生肯定是接触到了超凡。 不去做礼拜,或许是知道那里有什么。至於他將自己关在书房,应该是在进行冥想。 这样一想,罗秋直接將目標转移到了书房,他已经看过了,客厅內並没有超凡物品的痕跡,想来真有超凡物品,应该是在书房之中。 和诺亚夫人眼神示意,得到对方点头,罗秋便朝著书房走去。 吱呀—— 第12章 一枚银幣 诺亚先生的书房打理得一丝不苟。 房间约莫十二英尺见方,朝南,有一扇上下推拉窗。窗框漆成乳白色,窗外不远就是一株梧桐树。 虽是三月,梧桐略显光禿,可还能看得出,梧桐靠近窗户这一面的枝叶有被好好修剪。其中几条细枝刚好延伸到窗边,造型颇有几分美感,也诉说著一个事实。 任何人,要从窗户进入这个房间,或是从窗户离开这里,都不可能不折断这些枝叶,將美感破坏。 而在靠近窗户的地方,一张老旧的书桌摆放著,上面还有黄铜座檯灯用以照明。这就是当时诺亚先生遇害的地方。 书桌后面,嵌满整面墙的书架,至少有几百本书在里面摆放著,还有一个放匕首的架子,只是现在已经空置。 罗秋一眼扫过了书房里这些布置,很遗憾,他的视线里依然没有出现红光。 但此刻,他没来得及为这件事感到失落,他的注意力已经被这整排整排的书吸引了过去。 “诺亚夫人,打扰一下,这里的书,我可以翻阅吗?” “书?当然可以,不过若是探员先生想靠著书来寻找线索的话,前面已经有人这样尝试过了。” “他们人还不错,翻阅了书,又原样放了回去……当然,这些书我打算售卖给书店。让它们跟著我,只会让老鼠啃光。” 诺亚夫人后面的话罗秋没有在意,得到同意的那一刻,他已经走到了书架前。 书架边缘处乾乾净净。 因为之前的同事整理过,现在看不出哪些书经常被使用,哪些书之前沾满了灰尘。 不过这难不倒罗秋。 诺亚夫人说这些书翻阅后被还原了位置,他便停留在书桌前,儘可能想像著哪个位置最有可能被诺亚先生注意。 左边一个书架格子里放了几本诗歌集,这是个顺手的位置,同时诗歌也和诺亚先生的职位有关。 但罗秋的目光停留在这里几秒后,还是瞥向了另一边。 靠近书桌右侧的书架格子,里面放了几本不常见的书: 《章纹记录》、《诺亚家族史》、《贵族礼仪》…… 在工业化兴起已经有两百多年的今天,多数人对贵族这一群体失去了兴趣,人们口中谈论的多是某某资本家,某某工厂老板。 贵族之於普通人的印象,也变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头衔。 但这些书放在这里,联想到诺亚先生的一些异常,罗秋眼前一亮。 伸出手,他將那本《诺亚家族史》拿了出来。 这是一本有份量的书。 单是长宽,就比普通书籍大了一圈,厚度约三个指节,重量至少一千克。另外,封面包裹一层山羊皮,中央处还有金箔压印,图案是诺亚家族的章纹。 这样的书,平时该是在某个书架上高高放起,或是珍藏在保险箱之中。 但现在,这本书就放在触手可及之处,摊开后,还能发现有经常翻阅的痕跡,甚至有几页页脚都翘了起来。 罗秋翻到了页脚翘起最厉害的那几页。 【我主降生后第一千一百二十三年,诺桑比亚王安布罗修斯四世在位,伊德瑞斯·诺亚奉王命,率一百骑士入山谷,猎杀巨狼。 伊德瑞斯持守誓之剑,盾护其身。剑落,大地开裂,有熔岩出。 与巨狼战三日,狼授首。 先祖举狼首与三十骑士归来。四世悦,加赐封地。 又赐银幣一枚,银幣为家传之物。】 …… “前辈,有什么发现吗?” 在罗秋翻看书籍时,史密斯也进入了书房。 与诺亚夫人一番攀谈,他收穫的情报並不多,甚至可以说只得到一点琐碎。 诺亚夫人是一个追求时尚的人,若与她谈论雾都名流,大概能滔滔不绝说两三个小时。可说到自家丈夫,因为喜好不同,两人平时很少在家庭琐碎之外的事情上交谈。 於是,抱著万一的可能,史密斯准备来书房碰碰运气。 一进门,他便看到罗秋靠在书桌旁站著,手中拿著一本相当厚重的书看得津津有味。 嗯,由於之前放在这里的椅子被当做证物拿走了,所以书房里並没有可以供人休息的地方。 这样一来,罗秋的姿势就非常醒目了,也让史密斯误以为他发现了什么。 “啊,发现?” 罗秋从书中抬起头来,突然被打断,他还有些恍惚。 不过他很快反应了过来。 “我在查看那位诺亚先生看过的书,希望能知道当时他的状態……对了,卷宗上有记录这部分吧?” 史密斯看了一眼已被合上的书籍封面,点了点头: “卷宗上提到过这本书,诺亚家族史,上面分析说诺亚先生可能相信了家族史上某些故事。” “说实话,我很难相信,一个见识过工厂大机械的教授会对那些夸张的修饰语句深信不疑。” “我也不相信,不过……这本书上还提到了一枚银幣。” “是有一枚银幣,卷宗上也提到了,就被放在书架第三排从左数第三个格子里。不过卷宗上说,属於诺亚家族的那枚银幣並不在诺亚先生手上,他只是旁系,这枚银幣也是他在无意中买回来的。” “这样啊。” 罗秋点头,表情装作一副瞭然的样子,与史密斯结束了这次对话。 他没想到自己隨意一说还会有这样的收穫。 等到史密斯开始绕著书桌旁边的窗台观察,罗秋心痒难耐的来到那个书架格子面前,拿出了里面那只铁盒子…… 然后,视野中,一抹淡淡的红光就冒了出来。 还真有惊喜啊。 罗秋的心臟狠狠跳动了一下。刚才翻阅那本家族史,他便猜测其中讲述的银幣和超凡是有密切关係的。 事实证明,他没猜错,眼前真出现一枚超凡银幣。虽然这並不是书上说的那枚,但银幣上的禿鷲形象,就是诺桑比亚王国的专属章纹。 不过……这个东西,可不好带出去啊。 罗秋看著银幣陷入了沉思。 已经知道了这枚银幣意味著什么,可这是属於诺亚先生的私有物,而且市场价值应该很高。 在当初诺桑比亚王国覆灭,波利王国建立后,由於缺银,曾下令回收这些银幣重铸,现在能留下来的银幣不多,市场价至少在几千朗克? 回头看看史密斯还在书桌旁研究,外面诺亚夫人也没了动静,狠狠心,罗秋將手放在了银幣上。 …… 第13章 突然的意外 【检索对象:0002】 【精神力:11.4(正常人10,一环巫师20)】 【法力值:0/12】 【天赋数据:未知】 回总署的路上,罗秋愜意地窝在副驾驶那已经裂开的人造革座椅中。 一枚银幣,让他的精神力短时间內又增加了0.4。 银幣,他並没有留在自己身上,毕竟他有自己的底线坚守。 当时摸到银幣后,他果断地选择发动自己天赋。耗尽法力,终於是让自己有所收穫。 不过,那枚银幣的超凡之力並没有消耗完毕,至少还有三分之一的超凡之力留了下来。 但看看旁边的史密斯,罗秋觉得再次劝对方搜索那间书房的可能性不大。 “怎么,很失望?” “前辈,卷宗上说诺亚先生尸体上没有检查出挣扎痕跡,连肌肉都没有僵硬。我原本还不相信,可今天在书房里確实没找到痕跡能证明……” “诺亚先生的朋友都有不在场证明,也没有邻居看到有人在当天拜访诺亚先生,就算是小偷,也不会选择白天作案……我实在没有头绪。” 透过后视镜,史密斯略带些迷茫地眼神和颓废的表情很明显。 罗秋知道,他是被最近两起案子的情况打击到了。 年轻人是这样的,当一腔热血被冰冷的现实浇透,很难不產生情绪。 不过罗秋暂时没有安慰对方的打算。 虽然说,一个行动力拉满的史密斯可以带他接触更多的『特殊案件』,让他找到更多的超凡之物,但,他为自己设定的晋升序列1的时间没那么著急。 两个月,两个月精神力上涨10,也就是六天上涨1,这就是他的计划,但现在的速度快了一倍有余。 还是稳妥一点好。 过个几天,史密斯的心情也会自適应回来的。 另外,罗秋也在思考一件事。 刚才在诺亚先生的书房,他第一时间居然没有看到红光,直到打开匣子,那枚银幣的特殊之处才显现出来。 这件事可不简单。 匣子能屏蔽自己的天赋视野? 因为才觉醒天赋没几天,罗秋对天赋的摸索还不是很清楚,但他也总结出了一些规律。 视野中,裸露的超凡之物一定能被观测到。 视野中,隔著衣服,纸箱子等厚度不高的超凡之物也能被观测到,就比如他怀里的『手机』,还有前天在纸箱子里的那颗宝石。 当然,这个他现在也不敢保证。 至於说厚重的东西,比如墙体,比如今天放置银幣的铁匣子,他还搞不清状况。 但他也有些猜测。 自己的天赋视野,应该是在捕捉那些溢散的超凡之力。超凡之物散发出的超凡之力能透过衣服和纸箱子,所以能被自己捕捉。要是遇到能隔绝超凡之力的,防止超凡之力溢散的东西,或许没那么好发挥。 就像他之前也疑惑自己为何不能直接观测到那些超凡者,说不定,是对方收束了超凡之力不溢散,所以观测不到。若是他们施展巫术…… 轰—— 突然的,远处一声巨响传来。 响声过后,史密斯马上踩下了剎车。 吱呀—— 一道极其刺耳的剎车声响起,伴隨著车內物体受惯性往前飘去。 这一下子,罗秋差点要撞上前方玻璃,好在他及时抓牢扶手才没出事。 反应过来后,刚才的所有想法通通消失,只是条件反射般的看向了车窗外。 巨响是车子右前方传来的,听起来像是爆炸声,但离得有些远,又被周围建筑挡住视线,並不能知道发生了什么。 倒是这声巨响之下,车道上本就拥挤的车辆尽数踩下剎车。有人开始慌张地朝著远离巨响传来的方向跑去,推搡的周围人群,又製造了些许恐慌。 罗秋第一时间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 这里离调查局总署路程不远,周围地形他熟悉,稍微一想,他便记起前方巨响传来处是一处十字路口。 “快,史密斯,我们弃车,跑过去。那里应该发生事故了,先去维护秩序。” “好。” 史密斯忙著整理行装,也没多说。 下车后,两人便开始逆著人流前进。 这是一条较为繁忙的街道,不远处有地铁入口,周围连接几片住宅区。白天时候,这里总有成千上万的人来来往往。 此刻,在路边慌忙的向著远处跑去的人就有很多,有些地方甚至挤作一团。 好在,罗秋身上的制服起到了作用,那独具特色的宽檐帽,让看到它的人一眼便认了出来,然后便是靠著边,为两人分出了一条路。 但也有人见到他们后,慌忙扑了上来。 “探员先生,那边发生了什么?” “刚才那是发生爆炸吧,会不会波及到这里?” “你们先后撤,那边有什么情况我们会处理……” 罗秋敷衍地安慰这些人,扒掉他们伸过来的手,继续往前跑。 这种情况持续了一分钟后,前面终於没人挡路了。他们跑出了有三百多米远,已经接近了巨响发生的地方。 而到了这里,罗秋才看到前方发生了什么。 確实是路口处发生了爆炸,但爆炸的对象是紧邻道路的一处枪匠工坊,砖石、木材散落一地,残余的建筑还在燃烧。另外,道路上有几辆车子被爆炸衝击掀翻,玻璃渣子散落一地。 爆炸中心,有人受伤倒地,痛苦哀嚎。 有人在忙著找消防栓,想要扑灭爆炸引起的火势,周围有些木质公寓,他们的主人也忙著守护自己的財產。 还有人慌忙地躲避这一切,或是从已经拥堵停滯不前的车上走出,或是找个自以为安全的角落偷偷观望。 这时,罗秋发现周围有和他们穿著类似的探员跑了过来。 是负责巡视街道的探员,这里发生状况后,他们也第一时间赶了过来。他们跑来时气喘得比史密斯夸张多了,似乎是从更远的地方赶来。说话也断断续续: “先生……” “你们好,我们是总署的探员,路过这里。现在这里出了事,你们先负责將周围疏散,顺便疏散道路。爆炸的事,我们来处理。” 罗秋没有一丝气喘的和来人沟通。先前他的身体状况做不到这一点,或许这一切的改变是在他觉醒超凡之后。 不过,他现在並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正想著面前这个爆炸案如何处理后续。 出了这样的事,说不定马上就会有记者蜂拥而至,他需要想好说辞。 嗡—— 正在靠近爆炸中心时,罗秋怀间传来一阵震动。 他的『手机』在此刻也突然有了动静。 …… 第14章 危险的人,危险的事 罗秋的脚步顿住了。 超凡之物『手机』突然发出动静,这代表著什么? 最坏的可能——有超凡者发现了自己。这部“手机”是自由联盟的巫师留下的,如果雾都的“恶魔”们有追踪它的手段,那么刚才那一震,或许就是自己被锁定的警报。 又或者,这是“手机”本身具备的预警机制?在感知到周围存在危险的能量波动、或者其他超凡物品时,向使用者发出警示? 想到这些可能,罗秋头上瞬间冒出冷汗。 不过这一刻,还不等他想出接下来该怎么做,眼前又有了新的动静。 罗秋的前方,靠近爆炸废墟处,一个男人正提著一个公文包一瘸一拐的走过来。 来人有些狼狈,深色风衣上沾满灰尘,下摆处破损了不止一处,行走时,他的腿部甚至有血渗出。看起来,他受到了爆炸的波及,正试图逃离这里。 只是,男人的身影落在罗秋眼中,却注意到对方的公文包散发著一片红芒。 这是一个拎著高等级超凡物品的傢伙。 而对方那经歷爆炸后的淡然表情,也无不说明对方的不简单。 “先生,你经歷了什么?那边爆炸是怎么回事?” 当罗秋停顿在原地时,史密斯还在往前走去,正好拦住了提著公文包的男人。 双方对话,史密斯的身影也遮住了罗秋观察对方的视线。 “咳,探……长官,那边发生了什么我不清楚,刚才我只是路过,然后一块砖砸了过来……我能先离开吗?老板还等著我的消息。” “你在附近?那你没听到什么动静吗?这场爆炸怎么发生的?” “我……” “要不你先在这里呆一会儿,之后做个笔录?正好等下可以送你去医院,你的伤口需要处理一下,工作的事情没那么著急。” “我……” 男人似乎不善言辞,史密斯的话,他辩驳不过。但有些奇怪的是,男人也没有做出某些过激的举动,只是在某一刻,他的瞳孔突然变得深邃起来。 史密斯此时还在关注著不远处的爆炸现场,男人的瞳孔变化,他一时没有注意到。可听不到男人的回答,他便要扭头和对方对视。 啪—— 正在这时,一只手拍上了史密斯的肩膀。 “史密斯,先去帮忙灭火,要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把火及时灭了才是最主要的。证据都在里面。”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说话的人是罗秋。他靠过来后,拍了拍史密斯肩膀,便继续向前走去,仿佛著急著將这把火扑灭。 而在这个声音之下,受伤男人也配合地低下了头,仿佛不敢与罗秋对视。 两人交错而过。 罗秋身后,史密斯这时被提醒后,也忽略了男人,朝著罗秋追来。 “是,前辈。” …… 哗—— 一盆冷水浇在废墟的最后一撮火苗上,腾起一团白色的蒸汽,发出嗤嗤的声响。 继那声巨响出现四分钟后,事態终於走向了平息。 但此刻,罗秋的心跳依旧剧烈。 几分钟前,当看到那个男人走来时,罗秋一度手脚冰冷。他想过有万般可能,甚至一度以为自己已经暴露了。 关键时刻,他还是做出了选择,表情平静地將这场表演进行了下去。 同男人擦肩而过时,他看到对方眼睛露出红芒。 这验证了他一个猜测,他的天赋视野不止能观察到超凡之物。不过他没有心情关注这点。 他只记得,那个男人在他们扑向废墟后,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似乎没有注意到他们。 只是,感受著怀间那个方块形硬物,虽然它早已平静下来,但罗秋还是忍不住胡思乱想。 之前『手机』的振动在持续一秒后便没有再出现,考虑到男人出现的时机,罗秋认为是被那个男人触发的,所以发生了什么? 另外,这场爆炸肯定不简单,应该涉及到了超凡。而且都出现了爆炸,涉及的角色或许比那位比亚斯先生还要厉害。所以刚才那个男人是序列3还是更高? 放下水盆,看著周围的一切,罗秋此刻只想好好找个地方,將这一切梳理清楚。或是迎接有可能的风暴。 最近,他腰间的左轮总是装满了六发子弹,虽然火力不足,但多少是个安慰。 不过,还没等他想好藉口,一旁同样放下水盆的史密斯已经靠了过来。 “前辈,我们的同事来了。” “嗯?” 罗秋稍稍集中注意,扭头,看向了史密斯示意的方向。 在距离废墟不到五米的道路边,四个戴著大檐帽的探员急急忙忙地跑了过来。 当先的探员,甚至还是熟人。 “罗秋?” “克莱德?这个案子你接手了?” 克莱德,一个年龄將近四十,喜欢留翘边鬍子的魁梧男人。这是一位在调查局待了將近二十年的探员,几年前甚至已经晋升高级探员。 只是,克莱德似乎是个閒不住的人,听说有组长之位要他接手,都被拒绝了。每天不是在探案的路上,就是在探案现场。 这次出了爆炸,確实该找个级別高一点的探员接手,克莱德便是一个很合適的人。 不过,罗秋打招呼后,克莱德还是表现了该有的谦逊。 “刚才我在总署写报告,听到这里出了事,就第一时间赶来了。我猜,这个案子的分配还没敲定,既然罗秋你先来,那就由你来负责调查吧。我们协助。” “不不,我也是刚赶来这里,爆炸时,我们的车子在那边堵住了。到这里后,也只是先帮忙灭火,具体这里发生了什么,还什么都不清楚。” “你们从总署过来,工具都带全了,这里还是交给克莱德你来负责吧。我负责协助……另外,我还要先去车里拿些东西。” 罗秋並不想接手这个案子,已经隱隱猜到这里发生过什么的他,现在只想將自己存在感无限降低。 於是,话说道一半,罗秋便主动退后两步表明了自己的態度。顺便给旁边史密斯递出一个眼色,让他负责协助对方。 毕竟是他们先来一步,有些信息还是需要史密斯传递的。 而看到罗秋这样,再看看废墟,克莱德眼神终於凌厉起来。 “那好,这里现在由我来负责。” “把警戒线拉起来,先在周围找找有没有什么物证,任何东西都不要动。先拍照。” …… 第15章 有所发现 罗秋一个人沿原路回返。 不出意外,他的老搭档还停在路边。 此时距离爆炸发生已过去將近十分钟,经过几名探员的努力,路已经通了。周围的车子陆续驶过,显得停在路边的车子很是突兀,有些车子经过时,见到车內没人,还会按几下喇叭发泄不满。 没有理会这些声音,罗秋开车门,发动车子,离开了这里。 一分钟后,车子驶入周围一处僻静的小巷。 在这里找个空位停下,熄灭了引擎。 这是一条约有一百米长的巷子,巷子向东倾斜,路边有梧桐,前面和后面还有同他一样停在路边的一排车子。 而除了这些车子,巷子里並没有多少路人。因为连接的两头並不算繁华处,所以偶尔有行人经过,大概也是因为需要抄近路。 罗秋看到后视镜中,此刻便只有一个戴著兜帽的青年的身影。 天赋发动,对方身上没有红光出现,於是罗秋安静地坐在车里等对方走远。 噠噠噠~ 脚步声路过后,周围安静了下来,巷子那头的车马声微弱。 罗秋吐出一口气,终於,举起右手,摸向怀间。 『手机』被取了出来,还带著一丝余温。 下一刻,屏幕自动亮起。 那张微笑女神的屏保上,除了日期与时间,也多出了一条提示: 【检测到周围存在可连接的魔网节点,是否尝试进行连接?】 这就是『手机』振动的原因。 看清了这行提示,罗秋闭上眼,又將『手机』塞回了怀中。 事情没有他想像的那么坏。 魔网节点。 『手机』上有这个应用。 他在巫师笔记里也见过这个词。 按照罗秋的理解,魔网节点,就相当於一台信號发射器,也就是『手机』的信號塔。 自由联盟在雾都派了许多人,就如比亚斯先生,身上便带著很重要的任务。但在雾都,比亚斯先生並不是自由联盟派来的最重要的人。掌握魔网节点的人才是。 有了魔网节点,比亚斯等人才能和远在千里之外的自由联盟联络。 而他的手机能弹出这个提示,只能说明一点,那就是自己当时看到的那个男人的公文包中有一个魔网节点。 再联想一下,对方当时从爆炸的公寓附近走来,是否说明这又是一次雾都势力针对自由联盟的行动?那个男人是雾都的人?或是自由联盟的人? 应该是前者。对方的脚步虽然狼狈,但一直很从容。 那么,对方之后没在施法,应该是自己没暴露吧。换句话说,那个男人大概率是序列三吧。 …… 十分钟后,罗秋重新走回了爆炸的工坊。 在克莱德负责这里之后,不出意外,现场已经拉起了警戒线。 之前来帮忙的几位巡逻探员这时负责守护现场,他们身前,十几位胸前掛牌,肩上扛摄像机的记者已经挤了过来,有的镜头对准受伤路人,有的镜头对准废墟,一脸兴奋。 “先生,请问这场爆炸有猫咪受到伤害吗?” “我受伤了啊,还有我的车!整个都坏掉了。” “哦,不好意思,我们是爱猫报社……那请问先生有买全额车险吗?” “我……” “哎,今天这个爆炸新闻应该能上明天头版,等下我们要不要『冒险』採访下?” “头版?明天的头版一定是艾丽西亚小姐緋闻还有她要开演唱会的事,我劝你不要多想。” “这样啊,可是,我发现那边好像有个小女孩受伤了。” “是吗?那这就不一样了。” 罗秋对这些记者冷眼旁观。 虽然他身穿制服,但並没有引起这些记者的重视,毕竟他没有从废墟走出。 而等他翻过警戒线,史密斯前来迎接时,身后,顿时响起一片快门声。 “长官,请问里面发生了什么?是不是有人自杀了?” “看这里,探员先生能说下里面发生了什么吗?有没有猫受到伤害?” 史密斯没有理会这些记者。虽然今天才见到这么多菲林,有些不適应,可他还是很快跑到罗秋身边,带著他往里走,同时小声说道: “前辈,克莱德前辈刚才已经下令清理现场。在这处工坊的接待室,我们刚发现血跡。” “有人埋在了下面?” “应该是,现在几位探员正在挖掘。我没工具,暂时帮不上忙。” 罗秋顺著史密斯指引看向了工坊的接待室,透过废墟缝隙,可以看到里面有六位探员在忙碌。 现场又来了两位探员,后面来的探员显然带了工具,此时六人中有四人正拿著铁锹工作。克莱德指挥著,声音越来越严肃,似乎已经到了关键时候。 罗秋跨过脚下几根木板,进入了工坊,他找了个安全些的地方歇脚,隨后从口袋中掏出一副白手套扔给了史密斯。 白手套是刚才从车上拿的,要作为拿取证物时使用,可以防止破坏证物上的指纹。现在,虽然现场应该没有指纹要破坏,但等下清理零碎垃圾,应该用得到。 他自己手上已经戴上了白手套,推断出这里发生了什么之后,虽然有后怕,但也激起了他的狩猎欲望。 此刻他坚信,这里一定有超凡物品。 而且隨著碎石碎木一点点被搬出去,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了。 “这里,这些木板抬走……小心……” “等下,放下铁锹,这里有发现……有根手指。” “下面果然有人,快,上手。” 克莱德的眼力发挥了作用,他大声指挥著,也最先发现了那根手指。 那是一根已经血肉模糊的手指,指甲处斜著裂开,其中一半的指甲消失不见。但手指却还算完整,甚至能看到那厚厚的茧子。 而见到这根手指后,克莱德便下了断言。 “这下面应该是这个工坊的主人,四十多岁,还是一个枪匠,他的手指就该这样有力,茧子也就该这么厚。要是买家,茧子不应该在这个地方。” “奇怪,枪匠怎么在这里。你们沿著周围小心清理,有发现后先別动。” “好的,先生。” 有了克莱德这番话,其余几个探员精神一凛,赶忙更加小心地投入了工作。连史密斯也戴好手套上前帮忙了。 罗秋找了个靠近角落的地方。 刚才几块厚厚的木板被搬走后,他的天赋视野捕捉到了意外。在离那根手指两米远的地方,一缕红光倔强地从废墟上飘了出来。 …… 第16章 清理废墟 到下午,现场清理工作还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时不时,便会有探员高声匯报自己的发现: “这里找到武器架,上面三把猎枪,两把左轮,配件有消音器,瞄准镜……枪身状態还算完好,里面没有子弹。” “找到地下室入口了,这里的火药果然发生了爆炸,里面黑漆漆的。” “发现地下室大门,门体受损严重,门锁完好……奇怪,门锁是锁著的。” 由於是枪匠工坊发生了爆炸,探员的工作主要围绕爆炸源和枪匠本人展开。 按照一般逻辑,这次爆炸,大概是枪匠接待客人时,去到地下仓库取货,不小心发生了事故。 可是,调查的线索似乎並不如此展开。 下午两点,探员发现的手指的主人最先被清理了出来。 確实是那名枪匠。 半白的短髮,永远都瞪大的眼睛与额头上深刻的皱纹,手臂上那无处不在又极其细小的金属碎屑。 认识他的人都能从这些特徵上一眼认出他,而且这些特徵也和枪匠这个职业需要同精密金属製品打交道对得上。 另外,他身上的衣服也能证明他的身份,一件灰色的夹克,上面有著黑色和蓝色的污渍,那是长期接触枪油和硝酸溶液后洗不掉的证据。 但,越是能清晰地证明对方身份,这个案子便越发诡异。 地下室的火药当量在三点时分已经估算出来了,约40磅黑火药被集中释放。 这个当量的黑火药,冲不毁被钢筋混凝土加固的地下室,可爆炸蔓延至接待室时,却能轻易掀翻接待室的木质屋顶,顺便还能衝击距离接待室几米之遥的道路上的车子。 那么,若是有人在爆炸时刚好在接待室內,结果会是怎样呢? 被衝击几米远,接触爆炸衝击的身体被表面碳化。 而这些特徵,在被挖出来的枪匠身上都看不到。甚至於,他身上的衣服都没有捲曲烧灼的跡象。 下午四点半,现场的清理工作逐渐进入收尾阶段。 接待室率先被还原了出来。 不足二十平米的空间,门口朝东,进门的南面,是整面的展示墙,深色橡木装饰,上面掛了几种常用枪械与配件。 展示墙的前面,有用来隔离客人和展示用的展示柜子,从南到西呈l型,里面放著一些小型枪械,还有枪匠常用的銼刀等工具。 地下室的入口在西面柜檯后面,被一堵木墙隔断。 这是枪匠工坊接待室的常规布置。 只是诡异的是,探员將枪匠清理出来的位置,是在接待室中间,仰面朝上。想来事故发生时,他面向的是地下室入口方向。 下午两点时分,发现这处爆炸案不对劲的克莱德拨通了调查局电话。 半小时后,有两位专门负责尸检的探员加入了工作。 支援来的探员们带了刷子,像是古董发掘者一般小心翼翼地对待这具尸体。 直到下午將近五点,尸体的报告终於出来了。 “死者,丹尼尔·德雷克,男,42岁。” “死者口鼻內有大量黑色粉尘,喉间检出同类物质,符合吸入性窒息特徵。胸廓塌陷,右侧第三至第七肋骨骨折,左侧第二至第六肋骨骨折,胸骨横断。锁骨及肩胛骨多发骨折。” “另外,脑后部位有轻微撞击痕跡,背部有伤口,伤口深半公分,长三寸,属於尖锐利器割伤。当然,这些受伤部位並不涉及要害。” “初步怀疑,死因为机械性窒息合併创伤性休克。”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呃,就是压死。” 负责尸检的探员小心翼翼地给出了结论。 话说完,现场顿时安静下来,几位探员都停下了手中工作,看向了克莱德。 克莱德不出意外的皱起了眉头。 他没去接那位探员的报告,而是將手伸向怀间,掏出一只香菸,並为自己点上。 呼—— “你是说,这么大的爆炸,没有给这位枪匠带来任何伤害,是这样吗?” “呃,虽然难以置信……但我们调查出来的事实是这样的。” “很好,那他背上的伤口又怎么回事?能確定是什么利器造成的伤害吗?” “这个……之前我们怀疑是玻璃碎片划伤,不过现场到目前为止並没有发现和这个伤口匹配的……” “也就是说,不排除有类似匕首之类的兵器造成这道伤痕的可能,是吧。” 克莱德目光灼灼,在他越来越严厉的语气下,负责匯报的探员只有点头的份。 好在,克莱德並不隨意发脾气,下一刻,他收回了目光。 “好吧,现在我们的调查出了困难,有三个问题待解决。” “第一,我们调查发现爆炸时地下室入口是被锁上的,那么,这场爆炸如何引爆?” “第二,这位德雷克先生是如何躲过爆炸產生的衝击波的?” “第三,德雷克先生背上的伤口如何解释。” “你们谁有想法?” “会不会是老鼠?”一名探员摘下帽子,挠了挠头髮,率先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以前不是没出过这种事——老鼠咬穿了火药桶,火药洒在地上,又不小心蹭到了什么金属摩擦出火星。” “对,那个展示柜,l型的,德雷克先生要是刚好站在拐角那一侧,爆炸从地下室衝上来,衝击波被木墙隔断和展示柜挡住了一大半。他被衝击波推倒,后脑磕在柜角上,背上被炸飞的玻璃碎片划了一下子,这不就说得通了?”另一位探员也做出了自己的解释。 “还有,玻璃碎片肯定是炸飞出去了嘛,外面路上那么多碎玻璃,谁知道哪块是哪块。”又一位探员接下话茬。 克莱德听著这些討论声,用拇指和食指捻了捻自己那撇翘起的鬍子,没有说话。 待周围没有声音后,他环视一圈,目光最终落在罗秋身上。 此时,罗秋正站在角落里,帽子压低,似乎在想些什么。 不过,在克莱德持续的凝视,以及周围探员都看过来后,他也不能装作毫无所觉。 抬起头,他给了克莱德一个难看的笑脸,隨后摊摊手,说道: “我觉得,还是先想想怎么应付外面的记者吧。” 第17章 黑色石头 “卡斯尔顿先生,听说您负责调查这起爆炸案,能详细说一下发生了什么吗?” “在我们调查局10位同事的共同努力下,经过10小时不懈努力的清理现场,搜集证据,我们初步判定,这次爆炸始於一场操作不当所引发的意外。” “受害者德雷克先生是本地一位技艺精湛的枪匠,在地下仓库中囤积了约四十磅黑火药。由於存放不当,加之现场存在一系列尚待查明的巧合因素……” “总之,发生这种事情,我们大家都很难过。” “哦,这真是一场悲剧……还有,请问卡斯尔顿先生,本次爆炸中有任何动物受到伤害吗?” “……” “听说还有小女孩受到伤害了?” “……” 电视上,晚间新闻正在播送,褪去了顏色的克莱德站在镜头前,带著七分不耐、三分羞恼地说著话。 应付媒体这种事对他来说確实折磨。 而对记者来说,克莱德的態度也成问题。 毕竟已经在现场等待了一下午了,光是有可能的事故发展方向就做了好多版,报导文稿也写了好多版,偏偏克莱德选择了最没有话题的版本,还吝嗇於发言。 好在,克莱德那能將调查局制服穿到非常修身的身材,以及那微微翘起的鬍子,都很好地弥补了这一点。 採访到后面,那位记者先生似乎已经完全不在意这事故的真相了。 邀请发言,话筒伸出去的位置越来越贴合嘴唇部位。 电视前,罗秋实在看不下去接下来的画面了,伸手一点,便將这段信號掐断。 两个小时前,对爆炸现场的初步调查终於结束。 克莱德不出意外採取了隱瞒记者的做法,那位枪匠被盖上一层厚厚的白布抬走,其余探员也以沉默的姿態离开现场。 最后,吸引记者注意力的事情只能是由克莱德出马,先是报社记者轮番轰炸,之后有电视台记者独家专访…… 好在这並不关他的事。 视线移到一旁,茶几上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东西。 今天他从爆炸废墟里摸出来的东西。 当时,天赋视野发现有红光后,他便在掩埋超凡物品的地方忙碌起来。 原本,罗秋以为底下会是一个和死者有关係的证物,他甚至已经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流程——登记、封存、找机会再去证物室“检查”一遍,顺理成章。 但显然,事情和他想像的有些出入。 將茶几上的东西拿起,罗秋细细端详。 东西非常像一个快烧完的煤球,半个拳头大小,入手份量很重。 其中,像是烧完的那部分,坑坑洼洼,质地有些脆,呈灰黑色。可將那部分用刀刮掉后,便见到中间有四分之一大小的部分呈现另一副样子。 黑色如墨,光滑如打磨后的曜石,触感冰凉,敲击时还会发出如同大理石一般的声音。 当时,將这个东西挖掘出来后,周围探员对此並不在意,於是找了个扔垃圾的机会,罗秋將其放在了自己口袋中。 现在,仔细研究一番,罗秋发现自己对此还是没有什么头绪。 或许这是巫师界的魔法石? 摇摇头,罗秋决定不再多想,他闭上眼,开始调动精神力。 天赋发动。 精神力凝成丝线,从眉心向外延伸,触向掌心的煤块。这一次,他比之前熟练多了,丝线不再像被风吹散的蒲公英,而是稳稳噹噹地扎进了煤块的表面。 然后,一股厚实的能量从煤球深处涌了出来。 咕嘟~咕嘟~ 四分钟后,最后一丝法力被榨乾。 点开自检功能: 【检索对象:0002】 【精神力:11.8(正常人10,一环巫师20)】 【法力值:0/12】 【天赋数据:未知】 和上午检索的结果对比,他的精神力又增加了0.4。 再看向煤球,在被这样吸取超凡之力后,天赋视野中的红芒似乎並没有淡去多少。 大概消耗了十分之一。 这样算下来,煤球里剩余的超凡之力应该还够自己精神力增长3.6。加上还未来得及吸收的三枚宝石碎片,就是足足4.5的精神力待转化。 罗秋觉得这些暂时够用了。 今天的事情虽然事发突然,却也让他警醒。 雾都背后的势力和自由联盟派来的人纠缠,现在似乎到了沸腾阶段。半个月前诺亚先生被杀,几天前比亚斯先生,现在又是一个枪匠。 这对於以往可能几个月都碰不到一起『特殊案件』的情况来说,无疑是相当不正常的。 而且,罗秋总觉得这只是一个开始。之后,可能会有越来越多这样的事情出现。 所以,接下来一个月,罗秋准备观望下情况,提前做好应对。 若是今天爆炸案后,一个月內风平浪静,那很有可能不是双方罢手,而是一方转入暗中,一方加大了监视力度。 这种情况下,他就需要越发小心,不去碰那些『特殊案件』。不然很可能被注意到。 若是之后半个月內,还会出现类似今天的情况,那就表明雾都一方还在对另一方进行清剿。 这时候,他是绝对避免去凑热闹的。万一再碰到某些超凡人士,那之后会如何就谁也说不准了。 当然,还有极端一点的情况,若是下一次出现的特殊案子比今天的爆炸案还要劲爆。那不用多说,是时候换个身份,离开雾都了。 总之,情况就是危险,十分危险以及非常危险。 枪械一定要隨身,子弹一定要备满。 还有符文巫术,最好练到…… 说到符文,罗秋不由的看向了自己识海,那里有枚闪著金光的,完整度不足六分之一的符文。 光线感知增益符文,他从前天开始学习,原本计划是用一个星期来完成刻画。 刻画符文毕竟要使用精神力,而长时间使用精神力,也会对身体有影响。所以,一个星期的时间,可以让自己安排得很从容。 但现在,这个计划不得不略作修改。 罗秋觉得自己迫切需要些东西来充实自己的安全感,清晰术,疾行术最好在半个月內掌握。 留给光线感知增益符文的时间不多了。 三天,三天內必须完成。 一个星期內,清晰术要能使用。 接著,疾行术需要的速度增益符文…… 第18章 这事值得商榷 枪匠工坊发生爆炸事故的第二天,各大报社不出意外地跟上了报导: 【南寧街工坊爆炸致一人死亡,初步调查系操作不当引发意外——雾都工人日报】 【一场马虎引发的意外,最终致使十六人为此买单——晨钟报】 【昨日爆炸事故未有猫咪受伤,但有九只猫咪,七条狗狗受到惊嚇——爱猫社】 …… 办公桌上,十多份印有『爆炸』字眼的报纸隨意铺陈。 当最后一份报纸盖在上面后,做完这一切的男人拿起一旁的咖啡杯,“顿”的一下压在了上面。 “这些报导总算看完了,不出意料还是那一套,也没怎么出格的……现在,能详细说下昨天的案件了吗?” 这里是调查局总署二楼的一间办公室,说话的男人叫霍尔特·拉德福,联邦调查局官员,行动部高级主管。比组长高两个级別的存在。 而在办公室內,罗秋、史密斯、克莱德等所有昨天参与爆炸案的人,都赫然在列。 今天是要对昨天的调查情况做一个匯报。 毕竟,这个案子的参与者有点多,涉及了好几个调查小组,另外,案件的调查还在某种程度上陷入了僵局。 所以这次会议,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决定出接下来这个案子由谁主导,投入多少人手,如何展开。 不过,笔直的坐在角落中,罗秋对今天这个会议並不关心,甚至对那位主管投过来的目光也没有蠢蠢欲动。 虽然上级关注案子是好事,但就凭对方那么在意报纸上写了什么来说,爆炸案的后续就很有可能不太美丽。 另外,他现在也没有精力应付这些事。 101看书 101 看书网书库多,????????s.???任你选 全手打无错站 昨天晚上过度消耗精神力研究符文,到现在,虽然他看著依然精神,可私底下已经打了好几个哈欠了。 匯报这种事,当然要克莱德做了。而且,他昨天还是爆炸案的负责人呢。 “报告长官,死者丹尼尔·德雷克,男,四十二岁,南寧街七十四號枪匠工坊的店主。爆炸发生时,死者位於接待室,面向地下室入口。爆炸源位於正下方的地下仓库,存量约四十磅黑火药……” “现在待调查问题为:爆炸发生时无人位於地下仓库,仓库门上锁,需要查明爆炸原因。” “尸检小组调查死者死因为:机械性窒息合併创伤性休克,且死者身上无明显爆炸灼烧痕跡,需要查明原因。” “死者背后有不明伤痕,现场未找到利器,需要查明原因。” 克莱德递交了一份写满十页纸的报告,作为一位高级探员,他对今天这番场面当然有所准备。 这个时候,他说话可比面对记者时认真太多了。 鬍子一翘一翘的,似乎也在帮忙用力。 只是,他需要劝说的对象,那位高级主管,此时又低著头看起了报告,暂时並未给出回应。 拉德福先生已经五十多岁了,虽然精神不错,但眼神却已不怎么样。沉浸於阅读时,他的面部和那份报告的距离不足十公分。 另外,他那不多的捲髮垂落,落在了报告上。留给眾人的,只剩一个光禿禿的地中海。 “嗯,不错。” 不知又过了多久,拉德福先生终於抬起了头。目光重新对焦,看向了克莱德。 “这份报告不错,里面的问题我也看到了,確实很大。要是这个案子的后续调查权交给你的话,你准备朝哪个方向展开调查?需要多少人?” “要是交给我的话,那位丹尼尔会是重点调查对象。” “我们初步调查报告上显示,丹尼尔这个店铺,是五年前开设的。之前丹尼尔虽然也在做枪匠业务,但並不出名。而在店铺开起来后,每月交税额度在短短一年时间里从一百朗克飆升到三千朗克,这里面或许有些猫腻。” “而这些调查都表明,那位德雷克先生並非表面那么简单。若是能调查他重点接触的客户,还有最近他都做了什么,也许会有新的发现……” 克莱德毫不犹豫地做出了回答,一时间引得会议上一些新人探员侧目。 他们或许是第一次见识克莱德在查案时的风采。 当然,缩在角落中的罗秋对此並不惊讶,熟悉克莱德的他甚至猜测,昨天在那处废墟前,当克莱德问起眾人建议时,或许他已经想好这么做了。 不过,这个方向去调查,虽然会有意外收穫,可消耗的人力却不少啊。 罗秋一时间也稍稍关注起了会议走向。 此时,克莱德正在做最后的陈述。 “拉德福先生,按照我的计划,前期需要六位行动部探员协助。之后有所发现的话,应该会需要技术小组,通讯监听小组的帮助。” “嗯。” 拉德福先生听完讲述,点点头,又低头看了看手中报告,沉默几秒后,才抬头重新看向克莱德。 “你刚才说了『也许』是吧。” “意思是,你对调查的方向还不確定?听你讲述,你更多认为这场事故涉及某种阴谋,但你应该还认为有其他可能,那就是这是一场意外?” “……是。” “卡斯尔顿先生,我很欣赏你的坦陈。但希望你能理解,我不可能简单地做出决定。” “值得商榷的地方有很多,比如调查资源的浪费、人力分配后会不会给其他案子造成人员压力。” “当然,这些都不算大问题……” “你们也读报纸,应该听说了那位大明星要来雾都举办演唱会的消息吧?虽然一位大明星不值得我们慎重对待,可报纸都说这次演唱会聚集的人数可能超过十万。” “涉及十万人的大型集会,对我们调查局来说也是头一次。接下来这段时间,人手压力会非常大……所以,很抱歉卡斯尔顿先生。” 拉德福先生摊著手,言语略带委婉的表达了自己的態度。 当然,他並没有直言这个案子的调查要暂停。 只是可能需要有限度的调查,不那么著急的调查,且很有可能是卡斯尔顿先生独自调查。 而这番话说完后,会议室的气氛有些浮躁起来。 克莱德对这个道歉没什么特別反应,但那些新人探员,就反应各异了。 罗秋在听到结果后,便將目光转向了旁边的史密斯。 不出意外,他的脸色有点红了。 第19章 半个月 “史密斯,找个地方聊一下?” 走廊里,刚结束了会议的史密斯探员疾步前行,仿佛著急逃离这个地方。 身为他的搭档兼引路人,罗秋当然对此很关注。 这段时间,他可不希望史密斯做什么出格的事。这也是为了他的前途考虑。 所以,跟著对方走到一处转角后,眼见周围没人,罗秋便叫住了他。 “有什么事可以先跟我说的,怎么,信不过我?” 这句话说出口,史密斯终於停住了脚步。 罗秋值得他信任吗?没有满分,也有八十分。在调查局,没有人能给他如此高的信任,要倾诉,找罗秋是没错的。 於是,史密斯跟著罗秋,走到了调查局总署楼下的一个角落。 两面有墙,四周有树,这是个说话的地方。 “前辈,我想不明白,克莱德前辈那么好的提议,为什么不能通过。难道说,就因为觉得这个案件特殊,就可以不投入精力调查了吗?” “说的好。所以你想怎么做?” “我……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调查局不该是这个样子。” “……史密斯你是从学院出来的,还没了解过雾都的真实情况吧?” “雾都八百多万人,调查局在编人员一万七千左右,分署一万四,总署三千。但这三千里面,负责新闻的,负责武力突破的,林林总总的编制有很多,真正做我们这个工作的,十个组,一百六十人。” “一百六十对八百万,这就是现实。” “当然,我並不是想说这个现实会怎样,只是一边有十万人的安全需要防护,一边是破案概率只有百分之十的案子……” “前辈,我懂了。”史密斯无奈地低头。 “不,你不懂。我的意思是,你再遇到『特殊案件』,最好能破解,那样下次和別的事情对比,就会更有份量一点……当然,这次就算了。” “怎么,对破解『特殊案件』没有信心?” “前辈,我懂了……我会努力地。” “嗯,加油。” 罗秋再次拍拍史密斯的肩膀,一副『我看好你』的表情。 在这样的鼓励之下,史密斯红著一张脸,快步离开了。当然,这次他脸红是因为陷入了亢奋状態。 而在史密斯走后,罗秋站在原地用两分钟復盘了下刚才的对话,確定没有疏漏,才离开了这里。 …… 三月下旬的雾都,大多数媒体开始围绕一件事展开报导。 【艾丽西亚抵达诺丁维尔,距雾都仅五百八十公里——三月二十日明星报】 【艾丽西亚过境布雷克顿,歌迷夜排三公里迎接——晨钟报】 【艾丽西亚即將抵达雾都!】 艾丽西亚·伊莎贝拉,24岁,出道仅仅两年便红遍联邦全境。她的嗓音清澈中带著一丝磁性,被乐评人称为“夜鶯之声”,但真正让她成为现象级明星的,是年前节日发布的那张《午夜玫瑰》的唱片。 上市三个月销量突破六十万张,有报纸称目前已超过七十万张。 这次演唱会,就是要借唱片大火之势將艾丽西亚在行业內的地位推高,同时助力唱片销量破百万。 4月上旬,就是雾都演唱会开场的日子。 而在3月的最后一天,艾丽西亚要到达雾都了。 於是,这天大清早,列车站外,成千上万的艾丽西亚的粉丝聚拢了过来。 “艾丽西亚!艾丽西亚!” “伊莎贝拉小姐!” 车站广场前,正主还没到场,现场的气氛便一浪高过一浪。有人举起了应援牌,高高挥舞著,还有人举起了相关的海报。 追星的狂热气氛尽显。 而在车站二层,被玻璃幕墙隔离的一条走廊上,史密斯举著望远镜,隔著一百多米的距离,尽职地盯著这些人群。 “左边来的是雾都本地的粉丝团,人数大概三百……没发现可疑面孔。” “右边有好多从外地赶来的人,而且聚集的人数有点多了。我们的同事可以將他们分流吗?不然的话恐怕需要加派人手。” “等等,那边有个人在不停的往中间挤……前辈?” 由於经验不足,史密斯很快出现了拿不定主意的时候,这时,他下意识的看向了身旁。 今天的任务,罗秋当然也到场了。 但与史密斯不同,罗秋以一副很轻鬆的样子倚靠在栏杆上,正在看著报纸。 听到召唤,罗秋回过头,淡然地看了一眼史密斯所指的方向,隨后不加思索的说道: “不用在意,那是位记者而已,估计是哪家报社的新人错过了时间吧。” “记者?” 史密斯听到这番解释,再次举起望远镜瞄向那个人。 在一段时间的努力后,他终於挤到了最前方,然后,从衣服里掏出一张卡片掛在胸前,又从包里掏出了相机。 对方还真是一名记者。 看到这个结果,史密斯没有鬆口气,反而诧异了。 “前辈,你怎么一眼判断出他是记者?这里隔著至少一百五十米,你能看得清?” “我当然看不清,但我知道,没有坏人愿意把自己放在人群中间的。” 罗秋撇撇嘴,不屑地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这个解释,史密斯立马信服了。心里想著前辈经验果然老道,便开始將关注的重点转移到人群后面。 当然他不知道的是,罗秋在目光收回时,瞳孔还有过那么一剎那的变化。 变化的时间很短,而且很快的,罗秋看报纸的动作也遮掩了这些变化。 不过罗秋確实在读报纸。 【本月二十八日晚,雾都东区码头仓库附近,值夜人莫里斯·老霍克声称自己看到了“一盏长腿的煤油灯”。据他描述,那盏灯通体铁锈色……】 这是报纸上边角区刊登的一些趣闻。 近半个月,他都在跟踪这些报导。 一般来说,报纸刊登这些趣闻,一是填充报纸內容,二是用惊悚或刺激的东西来吸引人们眼球。所以,这些內容大多是虚假、夸张的描写,甚至不乏自编自演的。 但从这半个月刊登的趣闻的变化来看,罗秋还是能发现些许端倪。 他的某些猜测大概已经成为现实。 半个月来,调查局明显没再遇到『特殊案件』。一切都平静下来了,除了他们需要频繁地对某些外地来客进行暗中观察,甄別。 当然,越是这样,罗秋便越发警惕。 …… 第20章 一个麻烦 上午十点,雾都调查局总署人声鼎沸。 “快点帮老子通过申请!我就不明白了,只是一盒子弹而已,走流程需要一个月?” “喂,先生遭遇了抢劫是吧……先生住在梧桐区?住在莱山?都不是?那你现在可以花费100朗克来我们调查局掛个单子,之后有结果的话我们会通知……喂,还在吗?” “上次带回来的人还不肯交代,等下你们再给他上个套餐……好不容易来一次,一定要让人满意。” 调查局的雇员,不论是需要出任务的探员,还是守在电话旁的接线员,大都是些糙汉子。即使是有女雇员,也是那种二百多斤的大妈级人物。 几十个这样的人聚在一起,各自亮开嗓门,搞得这里比菜市场都热闹。 已经在调查局待了二十多年的莱克组长倒是习惯了这场面,不过他现在也很急躁,自从接了一个电话后,他就有些坐不住了,这会儿更是直接走到自己组员所在的区域。 办公大厅西北角,有八张办公桌在这里拼接。 但一眼望去,只有三四个人在桌前像模像样地看著文件。 “只有你们几个吗?菲利克斯呢?” “报告组长,菲利克斯探员刚接到南寧街一百三十一號的求援,那里发生了盗窃。估计今天没有空閒了。” 听到这个回答,莱克点了点头。 他们总署探员一般解决的都是雾都的重案、要案。南寧街一百號以后的住户非富即贵,虽然只是盗窃,但也在他们的职责范围內。 “那加布里埃尔呢?他今天休假吗?” “呃,前辈本来要休假的,但昨天西城区出了大案子。正好在前辈公寓不远处,所以前辈现在大概在协助三组调查。” “好吧,那罗秋呢?他还没回来?” 见加布里埃尔也不在,莱克无奈地又换了一个人名。不过,刚问出口,不等组员回应,他便自己给出了答覆。 “那位大明星的列车九点半就到站了,现在这个时候没有接到车站打来的支援电话,说明情况一切正常,那里人群都散了吧。” “罗秋肯定在偷懒,说不定现在躲在哪个咖啡馆呢!” “你们给那些负责协防的探员打电话,问清楚罗秋在哪里,然后把他带回来。” …… 一小时后,罗秋晃晃悠悠地走进了组长办公室。关上门,一屁股坐在了莱克组长对面的椅子上。 这样的表现,引得莱克皱起了眉头。 “你知不知道,今年,是我坐到组长这个位置第四年。” “四年一次考核,今年的业绩要是不达標,我要被赶下去的……” “你以为这是好事吗?我被赶下去,你的高级探员也拿不到手。不拿到高级探员,你每月薪水只能拿到五千,光是吃吃喝喝就花的差不多了,怎么进步?” “不要以为光是混日子就可以过去啊,你以前的精神呢?” 莱克敲著桌子,语气很严厉。 若是这样的话被那些新人探员听到,说不得他们现在已经缩成了鵪鶉。 可对面,罗秋依旧神情自若。 “是,组长……但这些话你说太多遍了。” “我再说一遍有问题?怎么,你不服气?” “没有,但你辛辛苦苦將我找回来,不是为了说这些吧。” 罗秋自顾自地给自己添了杯水。 当初和莱克做搭档六年,一直到他坐到组长之位,所以,莱克的脾气他很清楚。 对方能严肃说话,说明对方没有生气。相反,对方要是轻声细语,那除非你是他上级,不然只会死的很惨。 而今天对方能这么著急叫他回来,並不像是他平时的作风。 应该是遇到了什么麻烦,想要自己出手。严肃的语气,只是让自己认清现实,不要反抗。 罗秋很好奇莱克遇到了什么。 很快地,他便看到对方从自己办公桌上拿起一份报告,扔了过来。 “不管怎样,这个案子,三天內,你加班也要帮我处理掉。” 莱克扔过来的报告不厚,只有薄薄三页纸,封面被揉出了几道褶皱,显然在递到罗秋手上之前,已经被莱克反覆翻看过。 罗秋接住报告。翻开第一页,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黑白照片。 大概是拍摄於某处地铁隧道,光线昏暗,画面中央是一具蜷缩在排水沟旁的尸体。 拍摄角度很专业,应该是调查局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后取的景。尸体面部朝下,身上覆盖著一件破烂的大衣,看不清脸,但那种蜷缩的姿態让人一眼就能辨认出身份——流浪汉。 而照片下的报告內容也证明了这一点。 【案发地点:雾都地铁第十五区段废弃侧线隧道(约位於洛克斯顿站与布雷克顿站之间)】 【接报时间: 3月31日上午6时12分】 【勘查时间: 3月31日上午7时15分至8时27分】 【死者基本情况:】 【身份不明,男性,估测年龄45-55岁。身高约170cm,体重估测约50公斤,体型消瘦。死者身著灰色旧大衣、褐色长裤,脚穿破损皮靴,未发现任何可证明身份的证件、信件或標籤。】 【死者面部、颈部有严重撕咬痕跡,暂无法通过外貌辨认身份。】 【现场散落物品包括:空酒瓶x3(其中两个为伏特加品牌,一个为廉价威士忌)、发霉报纸若干、破损睡袋x1、生锈铁罐头x2(已空,无標籤)、火柴盒x1(剩余三根火柴)。】 【……】 翻看了五分钟,罗秋了解了情况。 一个流浪汉,睡在地铁站內,睡前还喝了酒。睡梦中,大概率颈部受到攻击致死,还有疑似鼠类生物撕咬痕跡。 当然,由於勘察时间就在几个小时前,这份报告上並没有附带详细的尸检证明,所以还不能下定结论。 不过看完报告,罗秋抬头,看向莱克的眼神奇怪了起来。 “这个案子,按理来说不需要我去处理吧。” 罗秋指了指报告上『流浪汉』三个字,虽然没说什么,但根据调查局某些不成文的规定,却让想问的问题体现的很明显。 莱克为自己点燃了一支香菸。 “若是我说,7点那会儿,刚好有位有些影响力的记者上班经过了那里呢?” “哦,这样是有些麻烦了。” “还不止,这个地铁站离演唱会现场很近。我得到消息,对方正在准备一篇有关於艾丽西亚演唱会观眾出行安全的文章。” “另外,一位准备参选的议员对这篇文章很感兴趣。” …… 第21章 尸检报告 能引起莱克重视的问题果然很大。 若是明天晨报上,出现了那位流浪汉被咬得面目全非的照片,恐怕会引起许多人对公共卫生安全的质疑和担忧。 而且,不久之前,调查局才同其他部门联合发起了一次灭鼠行动,为的就是控制老鼠种群数量。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恐怕会有相当多的人质疑行动成果。 当然,或许本来就没多少成果。 在莱克办公室待了半小时,出来后,罗秋依旧面无表情。 但他没有如往常一般回工位休息,脚步一转,就朝著位於地下的尸检室走去。 穿过长长的走廊,推开那扇漆面斑驳的铁门,在安静的脚步声中,一阵混合著福马林和消毒水的气味扑面而来。 这里常年不见阳光,惨白的灯光照在走廊两侧瓷砖墙面上,反射出一种冷冰冰的光泽。 在这里呆久了,人似乎也会变得机械。 莱克之前说尸体在16室接受解剖,罗秋走到这里时,隔著玻璃,便看到法医安德鲁站在解剖台前。面对著已经解剖到惨不忍睹的尸体,他面无表情,手中手术刀也没有一丝晃动。 安德鲁·佩里,今年五十多岁,头髮已经花白。在调查局內,他已经工作三十年有余,经手的尸体少说也有千具,技术绝对有保证。只是,其他方面似乎就不好说了。 此刻,隔著玻璃见到罗秋到来,安德鲁挥手『热情』的打起了招呼。笑得露出牙齿,很是慈祥,但挥舞的手上,橡胶手套上沾著暗红色的血渍很是刺眼。 十分钟后,罗秋在尸检室外拿到了安德鲁递来的报告。 “哈,一个小时前,上面要我重新检查这具尸体,我就想到不简单。没想到这个案子罗秋你接手了。” “这具尸体倒是有点意思。不过可惜,那帮新人手艺不精,切出来的伤口破坏了好多东西,又费了我好多功夫。” “这具尸体有意思?” 罗秋皱著眉头,捕捉到了安德鲁话里的重点。 出於对对方技术的信任,他开始认真翻看起手上的报告。 第一页是现场照片的黑白复印件,和他在莱克办公室看到的那张差不多。他快速翻过,目光落在后面的文字条目上: 【死者,身份不明,男性,估测年龄45-55岁。】 【体表检查:面部、颈部、双手多处啮齿动物咬痕。颈部右侧一处咬痕深及颈动脉,初步判断为致命伤。体表无其他利器伤,无抵抗伤,无明显挣扎痕跡。】 【血液酒精浓度:0.18%。】 【毒理分析:未检出常见毒品成分及中毒跡象。】 【死因初步判断:失血性休克致死。】 【……】 “酒精浓度0.18%,你是说受害人是醉后昏迷被袭击?我看这里有提到受害人无明显挣扎痕跡。”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醉是醉,昏迷是昏迷,这是两码事。”安德鲁在走廊旁侧椅子上坐下,翘起腿。“就这点量,痛觉肯定还在。而且我都判断是失血性休克致死,这个过程肯定需要一段时间。” “那確实有意思了,没有挣扎痕跡,总不可能是他一心求死。况且求死的人也会挣扎的,除非他当时感受不到痛觉,或者有其他原因致使昏迷……” 罗秋沿著安德鲁给出的思路往下理,马上便发现了这其中的问题。 不过这时,他还能洒脱一笑。 “这样也好,上面正想將这个案件做成例外。现在看来,倒是要省好多麻烦了。” “我看是要多好多麻烦了。你以为我就这点发现?” 安德鲁似乎看不过罗秋开心的样子,罗秋话刚说完,便嘘声反驳。 说完,看看走廊两侧没人,拉著罗秋进入事件室,走回解剖台前。 “看这里,这个齿印。上下两排,间距大概一公分。” “这里,间距1.5公分。” “还有这里,间距两公分。” 被安德鲁拉著,罗秋也是近距离观察起了尸体。受害者灰白色的皮肤上,確实能看出许多弧形排列的小孔。有的间距大,有的间距小。 而且他眼神更好,看这些小孔时,甚至能发现它们的大小和深浅都不一样。 这意味著什么,他这位资深探员,不可能想不到。 “这些,我就不写进报告里了。”安德鲁摘下手套,嘆了口气。“我人老了,眼睛也花了,好多事情都没了把握。万一写进去被人质疑,或许还会成为我职业生涯的污点。” “嗯,之后探员怎么做,当然也跟我无关了。我的工作完成了,要去跟我喝杯咖啡吗?” …… 罗秋当然不会在这时候去喝咖啡。 离开尸检室后,他慢悠悠地在走廊里踱著步,听著脚步声迴荡,心底开始快速整理案件信息。 两条线索。 第一,受害人没有挣扎。一个醉酒但意识尚存的人,被活生生咬断颈动脉,居然没有抬手去挡。 第二,受害者身上咬痕不一,说明有好多老鼠参与了袭击,而且袭击的部位集中,说明目標明確。 两点结合起来,思路就很清晰了。 第一种可能,有人用某些隱秘的手段杀死了流浪者,然后用某些引诱剂引诱老鼠破坏那些容易被发现的痕跡。 不过,这种可能概率太低。 受害人只是一个流浪汉,在雾都,平均每天都有几百流浪汉失踪的。只要隨便將尸体放在一个隱秘的角落,过上几个月,一切痕跡都消失了。 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也是罗秋不愿多想的可能: 那里的老鼠有问题。它们中的某一只或许在偶然间晋升为超凡,获得了某些奇特的能力,比如使对手陷入昏迷。 然后,出於某种原因,它带领其他老鼠袭击了这个流浪汉。 在以前,罗秋是绝对不会產生这种想法的。 可是接触『手机』后,他也知道了这个世界是存在超凡生物的。 虽然他了解不多,也不知道那些超凡生物具体什么样子。但今天,看到报告和听到那番分析后,他突然便有了这样的想法。 而且挥之不去。 万一呢,万一真是超凡老鼠,他该怎么做? …… 第22章 地铁站 洛克斯顿地铁站。 位於雾都中心区东南方向十公里处,是一个不大不小的换乘站。地面上的车站大楼是一百多年前所建,红砖拱顶,铸铁窗欞,显得很是老旧。 不过,平时这里人流並不少。 午后时分,有提著公文包的职员匆匆走下台阶,有妇人们拎著购物袋互相道別,也有报童在人群中穿梭,扯著嗓子喊: “艾丽西亚最新消息……门票售罄……” 罗秋便是在这个时候来到了这里。 老爷车在一处狭窄的地方停泊,驾驶位上的史密斯下了车,来到罗秋旁边,疑惑问道: “前辈,我们来这里干什么?” 史密斯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罗秋从总署食堂拉过来的。 虽然说,探员的工作有时会非常紧迫,而且也没有午睡的习惯,但这次这么仓促,也让史密斯察觉到了不同寻常。 不过罗秋这时並没有过多解释。 “有个案子,埃利斯和科尔早上就来了,先找到他们。” …… 洛克斯顿地铁站並不大。 从正门进入,两侧有售票窗口,中间是条宽约三米的走廊。走廊前方十米处,便是验票闸机。再往前,是通向地下站台的楼梯步道。 而在走廊这个不大的空间里,罗秋一眼便看到了埃利斯和科尔两人。 一个高个子,头髮梳得一丝不苟,正蹲在一个蜷缩在墙角的老流浪汉面前表情严肃地问话,这是埃利斯。另一个稍矮,圆脸,站在一旁,快速地在笔记本上抄写东西,手里还举著半根没吃完的汉堡,是科尔。 两人早上负责来调查流浪汉这个案子,忙完一圈后,接到总署命令,又回到这里忙碌。 看样子,午餐也没怎么吃好。 “罗秋前辈。” 罗秋迈步走向两人,很快被科尔注意到,接著,他將埃利斯也拉了起来,一起打了招呼。 这时,两人才终於有鬆了一口气的感觉。 “你们忙到现在吗?有发现什么线索?” “是的……我们上午重新搜索了案发地周围,没什么发现。” “之后埃利斯提议问询下这里的其他流浪汉。不过现在是中午,盘踞在这里的流浪汉大多去觅食了,收集到的信息不算多。” “受害者外號『老尼克』,没人知道真名。只知道他在这里住了至少两年,身体一直不好。因为抢不过其他人,他的地盘落在了那个废弃隧道里。那里晚上声音大,没有其他人愿意去……” “说实话,我们也不知道收集这些线索有没有用。” “没关係,我在安德鲁那里也有些收穫……现在,你们有人能找到这个地铁站的工作人员吗?我想去案发地点再看一遍,了解下那里的情况。” “我知道一个人,我去找他。” 简单沟通过后,埃利斯探员急匆匆地走了。 趁著这时间,史密斯才从科尔那里了解了案件经过。 流浪汉被老鼠咬得面目全非,还被记者注意到了? 说实话,流浪汉被老鼠咬伤,很常见。但被咬到面目全非,確实不同寻常。当然,这个也可以解释,流浪汉是先死的,之后才被老鼠啃食。 科尔便向罗秋提起了这个思路。不过罗秋摇摇头,否定了这种想法: “首先,安德鲁给我的报告上不是这样说的。” “另外,现在主要不是调查流浪汉的问题,而是老鼠的问题。前段时间调查局参与了灭鼠行动,按理来说老鼠踪跡会减少很多。现在有人被老鼠啃食的面目全非,很不寻常。” …… 科尔探员算是调查局的老手了,罗秋这样解释,他很快悟到了什么。而对史密斯来说,调查老鼠为何猖獗这种事,在他看来也很合理。 於是,这番话后,几人默契地统一了思想。 这时,埃利斯也將地铁站工作人员带了过来。 是一位管理人员,似乎也知道些今天这件事的內幕。见到几人之后,不用多说,便將罗秋等人带到了案发地点,然后指著废弃隧道介绍道: “这段废弃隧道,原本是六十年前修的侧线,用来临时停靠维修车辆。后来线路改造,这边就废弃了。” “往前大概四百米,隧道还是这个样。拱顶,砖墙,地面铺碎石,人走没问题。” “不过走到头就不一样了。有个下坡,坡度挺陡,而且越往下走越矮,最矮的地方人蹲著才能过去。前段时间那次灭鼠行动,我们的人投放灭鼠剂,就在那里止步。” “过了那段,就是城市排污主路。” “排污主路?”罗秋问。 “对,是雾都排污的一条主管道,大概四米宽,底部通过污水,两侧有步道,但很窄,不好走。顺著步道往前再走一百多米,就是达灵顿河下游。” “好的,谢谢先生。” 有了工作人员的讲解,罗秋很快搞清了这里的情况。其他探员听完也若有所思。 刚才明白了主要任务是调查老鼠后,他们还在想从哪里著手,现在思路清晰多了。眾所周知,老鼠极其喜欢阴暗、潮湿的环境,排污管道对它们而言简直是天堂。 另外,工作人员解释前段时间的灭鼠行动没有到达那个地方,这甚至已经不是暗示了。 恐怕袭击了流浪汉的老鼠就在那里。 接下来,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调查那里,查明原因,或者至少消灭那里的老鼠,让今天这种事短时间不会再出现。 想明白这些,这一刻,史密斯、科尔、埃利斯都看向了罗秋。 现在他们就差一个清晰的命令了。 不过这时,罗秋却没著急开口。 先前尸检室的一番谈话,已经让他意识到这里老鼠可能不太简单。这个时候,他当然也不会大意。 目光越过眾人,投向案发地点周围。 一个不大的铺盖,那就是流浪汉的居所。案发后,这里已经被两位探员搜查了不下三次。 破酒瓶子、废旧报纸、几朵飘出来的棉絮…… 除了这些,似乎就没有別的了。 但当罗秋眨下眼,瞳孔再次张开,这里的一切又大有不同。 地面上微小的沙砾,破旧棉被上正努力爬行的虱子,污水道柵板上一滴即將低落的水珠。 这里一切细微的变化,都被他捕捉在眼里。 清晰术被他悄然发动了。 …… 第23章 勘察后的决定 半个月时间,罗秋早已经掌握了清晰术。 不止是清晰术,疾行术也在前天晚上初步掌握。 现在,他的识海中刻印的符文有四个,光线感知增益符文、附著符文、速度增益符文、风元素符文。 另外,將那些收集到的超凡物品消耗后,实力也有了显著提升。 【检索对象:0002】 【精神力:17.1】 【法力值:34/34】 【天赋数据:未知】 罗秋有过测试,使用清晰术,每分钟消耗法力值0.5,使用疾行术,每分钟消耗法力值3。 也就是说,现在他的水平,能维持清晰术一个小时,或者使用疾行术11分钟。 两者的效果也让人惊喜。使用清晰术后,看向周围两百米,就像使用了放大镜。使用疾行术后,他的速度可以比平时快出30%。 巫术方便太多了。 而且,在使用巫术时,他並不需要念诵长长的咒语或者结什么手势,只需精神力將符文勾连,巫术便自动催发,施法成功率接近100%。 虽然已经过了年少热血时期,但尝试过使用巫术的滋味后,罗秋有时也很难控制住自己。 此刻,在周围只有几个熟悉的探员,且怀疑老鼠是超凡生物之下,罗秋便隱秘地开启了清晰术。 视野內画面不断放大。 罗秋先看向了那张破棉被。 在那污垢已经结成硬块的被子外套上扫视许久,终於捕捉到了一丝痕跡。 那些老鼠行动时,爪子不小心鉤破被子外套线头,如今被罗秋发觉。 这样的痕跡,大概有几十处,其中有十多处很特別,它们不是將被子线头鉤出拉长,而是直接成了两段。 罗秋能想像到,几只甚至十几只老鼠在夜里悄悄爬上那位流浪汉的被子。在攀登过程中,有老鼠鉤出了被子的线头,爪子挣扎著甩动,但也有老鼠爪子锋利异常,甚至直接戳入了被子中…… 观察完棉被情况,罗秋继续开著清晰术盯向了前方。 往隧道深处延伸的地面上,灰尘铺得很厚,可同样是被灰尘与沙土覆盖,却也有很大不同。 靠近铺盖的地面,灰尘分布极其不均匀,有些地方灰尘同沙土混杂,有些地方灰尘结成了泥块……那是各种脚印踩过的痕跡。 上午两位探员踩过的脚印乱七八糟,覆盖了铺盖周围十米內。 再往前,老鼠的爪子印清晰了起来,大大小小的,最终都在污水道柵板处消失。 而在一处污水道柵板上,罗秋又发现了一点东西。 一根鼠毛。 一根被柵板锯齿状边缘卡住的鼠毛,大约一寸长的一截。 不过,那並不是一般的鼠毛,毛髮不是灰褐色的,而是接近纯黑,粗壮程度也比普通鼠毛粗了一倍。 看到它的第一瞬间,罗秋甚至不能確信那是不是鼠类的毛髮。 不过,將这些细微的发现整理一番后,罗秋却有了一种直觉。 那群老鼠,绝对有一只成为了超凡。对方成为超凡后如同进化了一般,爪子变得尖锐,毛髮硬化,甚至体型也比普通老鼠大了不少。 但,对方此时对普通人的危险应该没有那么大。 超凡生物,包括人类超凡,都是在序列3以后才会迎来重大变化。 能沟通暗影界,身体可以元素化,突破生物极限…… 这种变化,对於那些兽类而言更加显性,人类则隱秘得多。而在此之前,即便有些许进化,也只是相对於同类个体更加突出。 罗秋確信,那只超凡老鼠並没有进化到序列3。 那么,一只最多不过序列2的老鼠,能挡住子弹吗? 心中很快否定了这种想法。同时,罗秋也有了决定。 这群老鼠,自己要去看看。 首先,他想见识一下超凡生物。从觉醒到现在,他一直躲在暗处,吸收破碎的超凡物品,小心翼翼地避开那些超凡存在。 连一点超凡战斗经验都没有,这怎么行? 这个时候,这只超凡老鼠来得正合適。 其次,他的资源已经用完了。 宝石碎片、煤球,这半个月都已经被他吸收乾净。 距离晋升序列1还需三点精神力,靠著冥想还需一个月,可享受了天赋带来的高速加成,他对这个速度並不满意。 当然,雾都现在的局势,並不適合他到处找特殊案子,在没有机会的情况下,他也会儘量克制。 可这次,不是適逢其会吗。 说不定就能有收穫呢。 运气好的话,无惊无险,击毙老鼠,拿到超凡物品,自身不用暴露。 运气最次,老鼠施展超凡能力,被其他探员怀疑,自己也能全身而退,然后离开雾都。 风险可控,收益诱人,那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 …… 罗秋转过身再次看向三人时,史密斯、埃利斯和科尔都还在等他的命令。 不过,罗秋要让他们暂时失望了。 “今天先不著急行动。” “不去?”三人哑然。 “现在下去太仓促,我们需要做报告申请一些东西。” “第一,靠谱的靴子。坚硬些的,最好能防住尖锐东西划伤,而且还要防滑,防水。排污管道里全是污水,普通皮鞋踩上去走不了两步就得摔。” “第二,治疗急救包。不只是纱布和碘酒,要带止血带和消毒酒精。要是有人在下面受了伤,最好能当场处理。” “第三,灭鼠剂。地铁公司之前用的那种就行,多拿几包。如果下面老鼠真的多,我们可以先投放灭鼠剂,等两天再下去。” “第四,枪枝弹药。手枪要带,子弹也要备满。灭鼠,我们不是专业的,万一真有什么意外,我们至少要有一件趁手的兵器。” “第五,找一只猫。” 罗秋飞快地说著,科尔也手速飞快地在笔记本上將这几条记了下来。 先前他们一心要调查,倒是没考虑这么多,现在听到这几条,都觉得很有用。 当然,在写最后一条时,科尔还是停顿了一下。 找只猫来辅助他们调查,似乎有些滑稽了。但想想猫的天赋,他又觉得这条建议確实有用。 最终,他还是忠实地记录了下来,然后说道: “好的,这些东西我去申请……不过我不保证什么时候能申请下来。我们调查局走流程有多慢前辈是知道的。” “这些东西我们可以自备吗?”史密斯也知道案子很急,於是这个建议脱口而出。 而这个建议一出,科尔和埃利斯立马皱起了眉头。 不是他们不想自备,也不是他们不为案件著急,而是他们知道这样做了,后果將难以预料。 好在这时,罗秋再次出口,抚平了所有担忧。 “就走申请,放心吧,这次会很快的。我们只要准备好明天行动就行。” …… 第24章 隧道內的发现 申领物资比想像的要顺利。 第二天一早,罗秋四人再次於地铁站门口集合时,不仅靴子换上了用牛皮和钢板製作的安全靴子,调查局还额外给四人配备了防水长裤和涂蜡棉布夹克。 这种装备,甚至足以应付地下矿洞环境了。 当然,这么顺利不是没有代价的。 临出发前,四人被迫站在地铁站標牌下,史密斯拎著手电,科尔背著医疗箱,埃利斯抱著一只名为卢卡斯体重约两斤的眼神犀利的短毛猫,罗秋抱著灭鼠剂,留下了一张照片。 摄像师还是莱克本人。 “对,就保持这个姿势……好了。” “罗秋,这些装备我替你准备了,接下来,我可不想再听到坏消息。” “放心吧组长。” 罗秋敷衍地回应了一声。昨天他准备申请时,就想到今天会有这么一遭。而且不出意外的话,等他们出来时,还会有类似的活动等著他们。 这种活动多少有些烦躁,以往,他都会和莱克討价还价一番的。 不过此时罗秋却没多说什么,见到三位队友已经整装完毕,他便挥挥手,转身朝车站里走去。 一行人通过闸机,走下楼梯,穿过站台,又来到昨天停留过的废弃隧道入口。 史密斯打开了手电,开始打头往前走。 过了一会儿,埃利斯给卢卡斯先生戴好了项圈,也將它放在地下。 卢卡斯先生落地后,似乎对周围的环境不太排斥,默不作声的,便朝著手电筒照亮的区域走去。 这让眾人减少了好多麻烦。 趁此机会,罗秋也开始好好观察起了周围。 这处隧道,果然是荒废了很久。 地面处,开始还有各种纸皮、塑料瓶之类的垃圾隨意丟弃,但等几人往前走了一百多米后,这些痕跡已经很少了。地砖上铺的灰尘越发厚重,污水道里,某些絮状物堵成一团,什么都看不清。 就连隧道侧壁上,灰白色的盐霜也连成了片。 而再往前走一百米,就连外面车站的喧闹声也逐渐消失了。 隧道里,他们的脚步声开始迴响,光线更为匱乏,视野中,属於手电筒能照亮的边界开始变得清晰可见。 不过,就在这时,走在前方的史密斯却有了发现。 “看这里。” 罗秋走上前,看向史密斯照亮的区域。 那是一滩已经乾涸的胶状物,顏色发黑,边缘呈放射状,且没有规律。 眾人很快认出了这是什么。 “呕吐物。时间不短了,至少有一周。”埃利斯说道。 科尔皱眉:“老尼克?” “大概率是。”罗秋的目光顺著墙壁往上扫,在手电光的边缘,他看到了墙壁上几道手指划过留下的痕跡。 显然,有人在这里扶著墙呕吐过。 专门跑来这里呕吐,只能是那位老尼克了。大概是对方喝多了酒,却还有意识,於是在不想让呕吐物污染自己休息之处的情况下,迷迷糊糊的来到了这里。 再往前,这样的胶状物还不止一处,其中一滩比这里新鲜得多。 而在那滩胶状物旁,几人又有了新的发现。 一个小小的、蜷缩的黑影。 手电对准,是一只老鼠的尸体。 体型不大,比成年人的拳头稍大一些,灰褐色的皮毛已经失去了光泽,腹部乾瘪,四肢僵直地伸著。而在它的嘴边,有些白色的泡沫痕跡,已经乾涸成粉末状。 “这是毒饵起的作用。”科尔蹲下来,用根棍子拨弄一番那些粉末,確认了自己的想法。“应该是前段时间地铁公司投放的。” “它还被人踩过,看样子是老尼克的杰作。”史密斯也出言分析。手电筒照在老鼠尸体附近,只有一串脚印,和呕吐物旁边的脚印是相同的。 “老尼克脚掌40码大小,应该確实是他。”埃利斯也点头。 这下,几人都清楚这里发生过什么了。 不久前,这里有灭鼠的工作人员来过,或许就在这里洒下了药剂。 之后,有老鼠来这里觅食,不小心中了招。 当然,那个时候这只老鼠应该没死,直到老尼克在醉酒中走到这里时踩了它一脚。 这是个相当无聊的故事。 但当这个故事和老尼克最后的惨状联繫起来时,三个探员都浑身一抖。 难道这是老鼠的报復? 而与其他三个探员不同,罗秋是確信这里有老鼠成为超凡的。超凡老鼠拥有不同寻常的智慧后,为同族的遭遇悲伤甚至报復……也不是不可能。 这样一想,罗秋更加警惕了。 “好了,这里记下,继续往前走。我们要节约时间,不然手电筒的电量不知够不够用。” …… 重新上路后,又往前走了几分钟,前方的隧道开始变矮。 手电的光束照到尽头,那个向下倾斜的洞口出现在眼前,下坡段到了。 史密斯把手电对准斜坡,光束沿著坡道往下延伸,照出斜坡上坑坑洼洼的表面。砖石铺成的坡,覆盖著湿滑的青苔,有些地方还有积水。 到这里,已经能听到坡下清晰的流水声了,隨之而来的便是一股恶臭。 下方就是排污主路,雾都东南城区的污水多是从这里流出,浩浩荡荡,居然有一种河流奔腾的感觉。 好在这两天雾都並没有雨水落下,手电照下去,还可以看到排污主路旁侧修筑的行走区。半米多宽的道路,正好能容纳一人通过。 但即使这样,眾人也不好下脚。面前斜坡太陡,太滑,也没有设立台阶,一个不小心,可能就从斜坡一路衝到污水里。 这也怪不得之前来的灭鼠人没有从这里下去。 不过,到了这里,卢卡斯先生却先有了异动。 喵—— 在眾人为下坡路做准备时,卢卡斯先生似是听到了什么,马上挣扎著要朝坡下跑去。 跑了几步,脖子上的牵引绳被拉到极限,勒紧的力道让它不由得直立起来,一边叫著,一边不断的挥舞起爪子来。 这样的异动,埃利斯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然后无奈地重新將它抱在怀中。 “哈哈,看来我们的卢卡斯先生已经有了发现,这倒是个好消息。”罗秋看著卢卡斯,打趣了一番。 “但这也说明,我们必须要从这里下去了。” 科尔无奈地摊了摊手,说完话,他率先开始尝试下行。 …… 第25章 排污主路的发现 斜坡的难度,大概是能让四肢不勤的人感到畏惧,身手不凡的人则视若坦途。 科尔没有那么好的身手,几年的探员生涯虽然需要东奔西跑,可运动量不算太大。 不过就算如此,科尔在面对这个挑战时依然显现出了老道的一面。 接触斜面后,他开始模仿起攀岩的动作,面朝斜坡,弓著身子,头朝下一步步找那些凹陷处。每找到一步,都先用靴尖试探一番,踩实了再挪动后脚。 史密斯也配合地帮忙,將灯光照到他的脚下,这使得科尔不用花好多功夫去一一摸索。 这样慢慢地挪动,终於,四分钟过后,科尔脚尖踏上了排污主路旁的过道。 身体站直后,科尔看了看周围,隨后迎著史密斯的灯光挥了挥手。 是安全的信號。 收到了这个回应,埃利斯开始准备。 不过他並不准备採用科尔的方式,卢卡斯先生还在他身上,於是埃利斯乾脆採用滑滑梯的方式,腿部併拢,让自重带他下去。 这样的方式比前者快了很多,但也有麻烦,越到斜坡底的时候,埃利斯的速度越快。 埃利斯还妄图用手止剎,可手摸到那湿滑的苔蘚上,没有一点作用。 好在这时下方的科尔早已做好准备,埃利斯下来的那一刻,他用手接住了自己的搭档。 有惊无险。 而有了前者的示范,史密斯却不敢冒险了,將手电筒挎在腰间,一步步挪动著下去。这次没出意外。 最后,轮到罗秋时,他反而是最轻鬆的。同样是採用攀岩的方式,可他每一步都走得很快,只用不到两分钟,便同三人匯合。 …… 排污主路比他们预想的还要糟糕。 头顶是蛋形的砖拱,被经年流过的污水熏得黢黑。脚下的步道湿滑,积著一层黏腻的黑色物质,踩上去发出咕嘰咕嘰的声响。 这里的气味,那种经过发酵的腐臭味经年累积,变得犹如实质。 手电筒打在周围,还能看到空中飞舞著许多长满绒毛的蛾蚋。 来到这里,眾人虽然戴上了口罩,可还是减少了交流,生怕一不小心,口中就吸入某些不太美妙的东西。 还好下来之前,几人已经做好了沟通。 接下来寻找老鼠巢穴的主力是卢卡斯先生,这只在调查局生活了几年的猫,可是差点被冠以『捕鼠探长』的存在。 而且,卢卡斯在来到这里后,確实有些蠢蠢欲动。瞳孔大张著,对黑暗里某些区域盯得很紧。 这时,在眾人做好准备后,卢卡斯先生终於被重新放到了地面。 抖抖腿,抖抖身子,似乎是在表达对这里环境的不满。 但很快,卢卡斯先生便在眾人注视下朝著深入排污主路的方向走去。 喵—— 不用卢卡斯先生招呼,眾人也会跟上。 湿滑的路面上,这些专门申请的靴子起到了作用,几乎每一步都牢牢地扎在地面上。 这种情况下,眾人走的很快。没一分钟,便跟著卢卡斯先生往前走了三十米。 最终,卢卡斯先生在一处平平无奇的侧壁面前停了下来。眼睛炯炯有神,仿佛在期待著什么。 史密斯的手电光隨之落在了上面。 这確实是一处普通的墙壁,被黑色粘稠物覆盖,似乎同周围没什么不同。 但这里的砖块连接处却不是那么回事。 灯光照上去,光线被吞没,显现出大大小小的缝隙。 而且,这周围,这样的缝隙有十多处。 “前辈。”看到这些缝隙的那一刻,史密斯自下来后第一次开了口。 不过不用他提醒,罗秋也能明了这里的情况,这些缝隙分明就是老鼠们为自己留的通道。而且,在开启清晰术后,这里的一些细节更加瞒不过他的眼睛。很快的,有最多爪印的缝隙被他找了出来。 罗秋不浪费时间,有了发现,便从自己的帆布背包里摸出一样东西。 那是一个深绿色的铁皮罐,比香菸盒大不了多少,圆柱形,顶端有一根粗短的引信,上面涂著红色的防潮漆。 罐体上印著白色的警告字样——“毒气·危险·严禁在密闭空间滯留”。 这是调查局从军方仓库调拨的库存,原本是用於战壕消毒的烟雾弹,后来被证明在灭鼠方面同样有效。 “这东西的烟能让老鼠窒息。”罗秋低声说:“点燃塞丟进缝隙,三分钟內烟雾就会瀰漫进去。我们把这里每个缝隙都塞满,然后退后十米等待它发挥作用。” 眾人点头,各自取了几个,隨后自己划定缝隙。 准备好一切,罗秋在打出手势后率先划动火柴。 噗嗤一声,一撮火苗燃了起来,比平时的更加明亮一点。这处排污主路里还有些许沼气参与了助燃。 这下子,木柴燃得更快了些,点燃两支烟雾灭鼠弹后,第一根火柴就燃到了尽头,不得已,罗秋又点燃了一根。 一分钟后,眾人按照计划撤退,往回走出十米远。 之后,灯光再次照在刚才所在之处,便看到烟雾开始从那些缝隙里涌出来。 不是一缕一缕的,而是成团成团的浓黄色的烟雾。 缝隙里的空间太小,许多烟雾就这样从墙里挤出来,翻滚著、膨胀著,很快就覆盖了周围的步道。然后被周围的风带著,飘向了远处。 罗秋四人所在的位置正好在下风口,烟雾飘过来,立马闻到一股刺鼻的气味,即便隔著口罩也躲不开。 这算是他们这次行动首次出现失误了,刚才只想著这边是他们走过的路,熟悉,却没想过风向的影响。 好在,他们受到的影响只算是被波及。 烟雾所针对的正主,那些缝隙里的老鼠,此刻受到的伤害比他们高一百倍。 就在烟雾开始飘散的半分钟后,罗秋几人便听到了老鼠的躁动声,即使隔著十多米远,那些声音依然清晰地飘了过来。 吱——吱—— 仿佛是在呼唤自己的同伴,又像是在焦急地討论著什么。 不过,隨著时间推移,这些声音开始变得急躁,伴隨著挠墙声,还有各种乱七八糟的声音。 而在这种声音又过去几分钟后,那里老鼠的声音开始减弱,仿佛已经精疲力竭。 史密斯的手电筒灯光一直笼罩著那片被黄色浓烟笼罩的区域,从开始有老鼠叫声后就如此。 可惜的是,光束射进去,都被那堵翻滚的雾墙挡住,让他们看不到发生了什么。 …… 第26章 没有意外 烟雾还在翻涌,但老鼠的叫声渐渐稀落时,眾人也开始了討论。 “听这动静,老鼠数量不少。我们这是逮到正主了吧。” 科尔蹲在步道上,用手背擦了擦口罩边缘渗出的汗珠。由於体型较为圆润,他渐渐对周围环境不耐了。 史密斯在旁边,比他情况好一点,闻言,微微皱眉: “应该不止这一处。等烟雾散了,要不要把周围的缝隙都查一遍?” “这条路可不知有多长……再说,我们带的灭鼠烟雾不够吧。” “嘘~”埃利斯一直盯著那片翻滚的雾气,这时耳朵动了动,忽然插话:“小心点,那边好像有情况。” 闻言,科尔和史密斯都看向了埃利斯……怀里的卢卡斯先生。 论听觉,卢卡斯先生比他们强了不知多少。 而此刻,卢卡斯先生正支棱著耳朵,一脸认真地盯著烟雾深处。 两人毫不怀疑,若是这个时候將卢卡斯先生放下来,它应该会立马做出捕猎姿態。 烟雾里应该確实有情况。 不过,当两人视线再次朝著烟雾区域偏移,那里的可见度並没有比之前好太多。 四人中,罗秋自退到这里后,便一直保持警惕姿態。不仅是对烟雾区域,对周边区域也是这样。 清晰术一直维持著,但可惜,清晰术也不能穿透烟雾让他看清里面发生了什么。 但,在埃利斯提醒后,罗秋再次朝著烟雾区域看去时,这一次,却有了发现。 他的天赋视野中,那片被烟雾笼罩的黑暗忽然亮起一抹红光。一抹淡淡的,且正在移动的红光。方向是远离他们,往管道更深处退去。 来不及多想,下一秒,罗秋的右手自动捕捉到一把冰凉的东西。 从腰间抽出,打开保险,瞄准,隨后…… 砰—— 清脆的声音响起,在幽深的拱洞加持下,迴响久绝。 与此同时,正在认真观察烟雾区的其他三人悚然一惊,科尔更是打了个寒颤。 卢卡斯先生喵了一声。 他们都被这一声惊住了,反应过来后,四双眼睛都盯向了罗秋。 不过,咽了口口水后,史密斯三人没有多说什么。他们想著罗秋这样做的意义,自我脑补一番后,反而更认真地看向了烟雾区。 只有卢卡斯先生骂得更难听了,连尾巴毛都炸了起来。 罗秋收了枪,刚才那发子弹过去后,他见到那抹红光先是急速窜出半米远,然后在地上打了个滚,就没了动静。 他肯定自己这一枪射中了什么,而且对方已经没了反抗之力。 大概率是那只超凡老鼠吧,可奇怪的是,若是刚才那抹红光是对方在运用超凡能力逃跑的话,为何射中对方后,那抹红光没有消散。 五分钟后,烟雾散去,现场的画面给出了答案。 手电的光束落在刚才罗秋射击之处,距离放置烟雾弹的地方四米远,躺著一只肥大老鼠的尸体。 老鼠尸体上有弹孔,从身体右后侧穿入,左前方贯穿而出,让这只老鼠彻底失去了行动能力。 而在这只肥大老鼠身后,一直到缝隙前的过道上,密密麻麻地散落了几十只老鼠的尸体。 灰褐色的、黑色的、大的、小的,横七竖八地躺著,有的四肢僵直,有的还在微微抽搐,嘴角掛著白色的泡沫。 眾人走过去,目光都先落在了那只肥大老鼠身上。 那是一只黑色的老鼠,从鼻尖到尾巴根至少有一尺长,体型大得像只猫。 在雾都,这种体型的老鼠绝对不多见的。 而且,让眾人感到奇异的是,它的嘴边还滚落了一枚暗红色的宝石。一颗拇指盖大小,表面粗糙,看起来没多少价值的宝石。 这一幕,让科尔等人百思不得其解。 “罗秋前辈枪法真准啊,是根据卢卡斯看的方向就开了这一枪?” “这些老鼠倒是聪明,知道往里面跑,不过它把这枚宝石叼出来是什么意思?老鼠也喜欢宝石?” “我没见过哪本书说老鼠喜欢宝石……但我也没见过哪本书研究老鼠不喜欢宝石。” “老鼠这种生物,总会有些囤积东西的癖好。既然不明白原因,翻翻它的老巢不就知道了。” 罗秋最后发话,说完,手中捏著一块布子,小心翼翼地將宝石包住,拿起,然后放入自己口袋中。 这也算是私吞证物了。 不过见到这一幕,科尔同埃利斯倒是没多在意,反而饶有兴趣地从背包中翻出一根撬棍,对著那些缝隙出手了。 史密斯见状皱了皱眉头,但之后,隨著科尔那边有了收穫,也很快转移了目標。 老鼠洞中真的有东西,虽然撬棍能探查的地方不深,可也看到了许多。那里除了一些奇奇怪怪的『食物』外,真的还有一些宝石,蓝色的、透明的、塑料的…… 这下,几人真確信了这些老鼠確实有什么癖好。 …… 隧道入口处,莱克组长急得不停踱步。 距离罗秋等人出发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时间不算长,可对他来说却是度日如年。 一位大人物在车站里等著他的消息,而他不知道对方什么时候会將他叫过去问话。 就在他觉得,自己必须要做些什么时,隧道深处,突然有一道光闪耀起来。 十分钟后,莱克终於见到了灰头土脸的罗秋几人。 与之一同回来的,还有半麻袋的老鼠尸体,其中最大的那一只,比他的鞋子还大。 看到这些,莱克非但不皱眉,反而欢喜地將罗秋拉到了一旁。 “里面遇到什么情况?” “你看到了,就这些老鼠,我们费了好大劲才搞定的。” “我们在那里烟燻,出来的老鼠尸体一大堆,我就挑来这么十几只,应该足够交差了吧。” “確定是他们袭击了那个流浪汉?” “八九不离十,这些老鼠好像有些聪明。我们在隧道中间看到一只被老尼克踩过的老鼠尸体,说不定是这些老鼠发起了报復。” “老鼠再聪明又怎样……它们死了,这段时间不再出事就好。等下一位大人物要来,罗秋你配合一下……” 莱克说著,渐渐地抬起了头,恢復了平时的冷静。 接著,他摆摆手,朝著车站方向大步走去了。 …… 第27章 红宝石 下午六点,罗秋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公寓。 原本用於调查隧道的装备,已经被他还回去了。不过即使是换上了自己的衣服,依然会觉得身上有股子恶臭味挥散不去。 但罗秋现在也顾及不到这些。 翻翻口袋,一袋子宝石被他翻了出来,扑通一声扔进了水盆中。 这些宝石都是这次行动中的意外收穫。 当时从老鼠巢穴中掏出的宝石共有36枚,其中5枚確认是塑料材质后,被当场扔掉。剩下31枚中,罗秋拿走了12枚。 这些宝石中,对罗秋而言真正有价值的,还是最开始找到的那枚红宝石。 罗秋伸手,將那枚暗红色的宝石挑了出来。 清洗过后,这枚宝石已经现出了原本的模样,椭圆形,大小如同鹰嘴豆,顏色暗红,里面还有许多天然的裂纹,其中最大的一道纹路纵贯全身,几乎將宝石分成两瓣。 这再次验证了之前的判断,这枚宝石並不算珍贵。 可在罗秋的天赋视野中,这枚宝石发出的红光可以比擬之前收穫的煤球,是可以让他精神力突破20大关的存在。 至於其他宝石,便找不到一丝『超凡气息』了。 …… 罗秋联想到了一个故事。 一只老鼠,生活在地铁站附近。 这里有排污管道连通下水道和地铁,能让它在里面自由移动。周围很少有天敌出现,让它不必每天担惊受怕。饿了的话,去到地铁站后,稍稍走几步,便能捡到一块可口的麵包或奶酪。 这样的生活过了好久。 有天,它如常在地铁站附近觅食。 这天人依然很多,它的身影不小心暴露后,甚至引起一些人的尖叫。但它並不特別害怕,因为这样的场景它已经不知道经歷了多少次。 它知道那些人不敢上来的。 不过,这样的声音多了,也更让他有了紧迫感。於是它加快了行动,循著闻到的气味,找到一个东西,將其叼起来,然后便顺著来时的路快速地溜回了巢穴。 回去后,当它准备进餐时,才发现自己找来的东西似乎很坚硬,牙齿咬在上面,甚至留不下一道划痕。 很快地,它便对这东西失去了兴趣。对方不能吃,那对它而言便毫无价值。 但它也没將对方扔出自己巢穴,因为它发现,拿对方磨牙效果似乎不错。 这样,又不知过了多久。有一天,老鼠突然觉得自己不一样了。 具体哪里不一样说不出,但它看著同类每时每刻都在为食物奔波后,它突然厌倦了这样的日子。 於是,它给了每个它认识的同类一拳,让对方听自己的话。 同类开始给它进贡食物,它不需要再去奔波。 同类给它筑巢,它只需要等房子挖好后住进去,然后让同类住在附近,时时听它的指挥。 但很快,这些东西也满足不了它了。因为老鼠发现,给自己带来这些改变的,是那个小小的,红色的,跟石头没什么区別的东西。 於是,它再一次下令,昭告同类,让它们为自己寻找和这块石头相同的东西。 它的话,同类不敢不听。 一段时间后,石头陆陆续续地找回来了,蓝色的,白色的,有的比那个红石头更大,更亮。 但每次它见到这些找来的东西,都只是摇摇头。 没有同类知道它在想什么,只是每次进贡宝物后,都会得到一句相同的催促:“再去找。” 这一找便又过去了几个月。 几个月来,有的同类生了下一代,它也生了下一代,它觉得自己的势力更大了。 可这时,它却突然听到消息,自己的手下意外死了。 这个消息让它怒不可遏。当天晚上,它便找了出去,最终確定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一个躺在街边的流浪汉。 对方是人类,老鼠有些发怵。来自体型的压迫感,是刻在基因里的东西。 但那一天,看到自己手下眼中崇拜的眼神,它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 …… 【检索对象:0002】 【精神力:18.2】 【法力值:1/34】 【天赋数据:未知】 罗秋隨手將宝石放在了桌子上。 再有两天,这枚宝石的超凡之力便会被他的天赋吸乾。 到那时,他就可以晋升序列1了。 『手机』上说,晋升序列1后,超凡者会觉醒第二个天赋。同时,序列1之后,超凡者体內超凡之力拥有了一定强度,会倒逼周围空间中的超凡粒子进入身体,改造身体。 就像一块海绵终於被放入海水中,慢慢地,就会被海水渗透,直到完全沉入水中。 而等到完全沉入水中的那一刻,就是晋升序列3的时候。 当然,对於序列3,罗秋此时还没想那么多。 他关注的点只有两个。 第一,晋升序列1后,自己身体被改造,以后就不会无缘无故生病了。 第二,晋升序列1的那个觉醒天赋很关键。 他现在只有加速修炼的天赋,却没有关於战斗的天赋。今天唯一一次想见识一下超凡生物的战斗,结果在地下排污主路那里,隔著烟雾,他什么都没看清。 要是序列1能觉醒一个关於战斗的天赋就好了,最好是防御性的天赋。有了这个,他就可以规划接下来该围绕天赋刻画哪些战斗符文。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能先刻画一些能帮他规避战斗的符文。 每天看著报纸上那些诡异案子层出不穷,他火力不足恐惧症都快犯了。 遐想一番,罗秋终於回过神来,看看时间,连忙又打开了电视。 今天晚上,应该有关於今天行动的新闻播出,他需要確认无意外。 而事实上,情况和他想的差不多。 新闻节目已经开始播出,画面中,一位衣冠楚楚的中年男士对著镜头大谈特谈。 “关於近期民眾关注的话题……事实上,这反而证明了我们灭鼠行动的成效……” “这次,在我的安排下,共有四名探员参与了调查行动……调查结果证明,这些老鼠出於白天行动风险考虑,选择了凌晨行动。之后,因为误食了某些精神致幻剂……最终才酿成了悲剧。” “所以,这完全是一场意外,请广大市民相信……” …… 第28章 这票多余了 “罗秋,你相信今天会有好运吗?” 第二天一早,罗秋刚来到调查局,便被莱克叫进了他的办公室。 面对问话,罗秋没有马上回应,而是先仔细地对著组长打量了一番。 莱克今天皱纹少了一些,眉头之上只有三道。头髮有光泽,像是刚打了蜡。身上衣服还是平常那件,不过边角处的褶皱都看不到了。 这么突然叫自己来,而且还將自己打扮得比平时显眼了很多,所以应该是要炫耀些什么吧。 “组长,是你获得好运?” “不,是罗秋你的好运。” 见罗秋有回应,莱克也不装了。马上前倾著身子,告知了罗秋一个消息。 “你要成为高级探员了。” “高级探员……” 罗秋口中將这几个字咀嚼了一番,隨即反应了过来。 他都快忘了这回事了。 成为超凡以来,每次思考事情时,他都喜欢代入超凡角度思考,刚刚才想起,高级探员是调查局的一个职务。 说起来,高级探员这个称號,他確实够资格了。 调查局规定,以探员身份入职调查局后,前两年属於新人探员,之后正式录用,过三年,成为资深探员。三年后再三年,就可以申请成为高级探员。 不过,一般来说,高级探员的数量会维持在一定区间,不是想申请就一定能成的。 申请条件中也有建议,必须有两次及以上破获重大案件的经歷。 当然,这个条件罗秋也够得著。 但他也没申请过。 他的组长莱克都没有背景,那么他以莱克作为背景,能成功? 看样子,现在似乎是莱克要拉著他成功了。 “哦。”罗秋点头,了解了情况后,回应一声,之后便没了反应。 办公室安静了几秒钟,隨后又响起了罗秋的声音: “还有事吗,没事的话我就先出去了。” 说完,罗秋起身,便准备离开。 他的身后,莱克的声音有些著急了起来。 “不对,你怎么这个反应……先坐下。” “罗秋,你没有想过嘛,成为高级探员,就能拿到更高的薪水。要是运气好些,之后你还可能坐到我这个位置上来。这种事情,你不心动?” “……所以,对组长你来说,后面那句是重点?是不是我接手你的位置后,你还是我上级?” “这都不重要。”莱克敲了敲桌子,似是提醒,可身体已经坐得笔直。 罗秋见此,了解了一切。 “我的任命书已经下来了?” “还有三个月时间……是这样,由於我们调查局的高级探员空缺已久,上级经过討论后决定,接下来三个月,会对那些够资格的探员进行暗中考察……” …… 【经行动部与人事部门联合决议,自4月2日至6月30日,决定对以下符合条件的资深探员启动为期三个月的晋升前考察……】 罗秋没有想到,回到自己工位后,还能在內部刊物上看到这样的通告。 疑似通过决议的效率太高了些。 对此,他没有很兴奋。 若是可以的话,他还是很喜欢探员这份职业的,可以接触不同的案子。当然组长也不错,组里的案件,组长都可以过问,证物也可以验一下…… 现在,令他有些烦躁的是,自他放下刊物之后,明显看到组內两位探员看他的眼神不对劲了。 集合了崇拜、羡慕、嫉妒,罗秋甚至怀疑,下一刻他们可能对著自己扑上来。 不得已,罗秋找准时机,起身从后门悄悄溜了出去。 “前辈。” 刚出门,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 罗秋转过身,便看到史密斯从走廊那头跑过来,脸上表情似是有些扭捏。 这一刻,罗秋心中想了许多,也吐槽了许多。 但等史密斯来到自己面前,罗秋还是板起了脸。 “什么事?工作上的?” “不……” “现在是工作期间……” “前辈,抱歉……但这张票还是要给你。” “给我……嗯?票?” 罗秋意识到自己似乎误会了什么,下一刻,他便看到史密斯掏出了一张纸条。 彩色的纸条,上面印的图案是达灵顿河与一处大型活动会场,还印有两行文字: 『1861年4月4日,19时40分,阿尔伯特赛马场 艾丽西亚·伊莎贝拉,“午夜玫瑰”巡迴演唱会』 是演唱会的门票,还是坐票。 “等等。” 罗秋叫住了將门票塞给自己便要跑走的史密斯,在得知史密斯拦下自己的真实意图后,他现在满是疑惑。 “这张门票,你送给我?” “对。” “你一共有几张门票?” “……两张。”史密斯垂头。 罗秋肃然起敬,不著痕跡地拉远了同对方的距离,然后继续问道: “你就两张门票,你送我一张?没有女朋友吗?” “没有,我的家人都在肯特郡。我刚来雾都,一切还不熟悉。” “哦,所以你邀请我去看演唱会,就买了两张票……听说现在一张票很贵的。看不出来,你还是艾丽西亚的粉丝?” “对,我在家乡就经常听她的歌。这次我请前辈也去演唱会,你一定会喜欢她的歌声的。” “哦。” 罗秋点点头,心情暂时平復下来。 从史密斯平时的表现来看,罗秋对他的动机倒是没有疑心了。 內敛、热情,这就是他对史密斯的评价。所以,对方喜欢艾丽西亚,可能是真喜欢。请自己去看演唱会,也只是一位粉丝的安利而已。 不过,明白了这点后,罗秋还是將手中的门票重新塞到了史密斯手里。 “票你拿回去吧。” “前辈……是因为票价贵吗?” “不是,是因为你买的多余了。” “啊?” “你不知道吗?我们探员是有名额可以申请去演唱会现场维护秩序的。那个是內部票,位置比这些普通票要好多了,而且,那天申请去现场的话,算加班。” “啊!” 听完解释,史密斯拿著门票也呆住了。过了好久,他才反应过来。 “这样……那我这些票?” “转卖啊,你好不容易抢到的,当然不能浪费。现在卖出去,多少还能赚点,听说一张票已经炒到180朗克了。” …… 第29章 演唱会前夕 四日傍晚六点半,演唱会准备开场了。 阿尔伯特赛马场,面积13万平方米,地处达灵顿河西侧,原是一片肥沃的平地。 一百多年前,联邦还没成立时,这里是贵族的猎场。后来隨著联邦成立,这片平地被改造,建起一处场馆,能容纳观眾九万多名。 不过,演唱会和马赛毕竟有不同。 马赛需要的比赛区很大,演唱会则不然。 趁著这些日子休赛季,演唱会的舞台已经在中央赛马区搭建起来,长宽约二十米,铁架结构,上面铺设了橡木板,再覆盖一层厚厚的毯子,確保歌手踩在上面稳稳噹噹。 而舞台周边空地,便成了演唱会最受欢迎的中央站台区,共能容纳三万观眾。 此时,入口处已经排起了长龙。 十二个闸机通道全部开放,铁柵栏蜿蜒出蛇形队列,每个通道口都站著穿制服的检票员和执勤探员。 来这里的观眾,大都是年轻的男女,凑在一起,气氛渐渐热闹了起来。 “还有一个小时,就要开场了。” “听说这是艾丽西亚小姐今年最后一次开演唱会,能抢到票真幸运。” “我只是为那首『午夜玫瑰』来的……” 距离马场入口处一百米左右,一辆老爷车也在这时开了过来。 停车处早已堆满了车子,车身修长的跑车,敞篷车,镀著香檳金的豪华轿车…… 由於车位不够,能停在这里的车子,大多都有实力。一台老爷车闯进来,多少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但老爷车並没有就此离开。副驾驶的罗秋下了车,將一处停车位上放著的『保留车位』告示牌拿起,指挥著老爷车停在了两台豪华轿车之间。 车停后,史密斯也走了下来。 “前辈,我们从哪里进?” “工作人员通道。” 罗秋看了看马场正门处一眼望不到头的排队队列,果断地带著史密斯从另一边绕了过去。 今天,罗秋和史密斯依旧穿著调查局的制服。 经典的大檐帽,带著调查局標誌的制服,甚至腰间也微微鼓起。 这样的打扮,以至於当他们来到工作人员通道时,守在这里的执勤人员都没过多盘问。 穿过一条漆黑的,低矮的隧道,他们就这样轻易地来到了马场內部。 …… 罗秋並不追星。 艾丽西亚受人追捧的最新唱片,他没有购入。 当然,他的公寓里也没有购置留声机。 原本,他还有唯一的爱好,对那些奇异的故事感兴趣,为此,他还在公寓里专门定製了书架。 不过这个爱好隨著超凡觉醒,也暂时被搁置到了一旁。 今天能来演唱会,是因为几天以来,隨著那枚宝石被消化,他已经到达了晋升序列1的门槛。在晋升之前,他希望有些不一样的仪式来让他放鬆一下。 正好,来听演唱会不需要他花钱,而且氛围应该不错。 来到马场內部后,罗秋开始循著台阶往看台上走。 一边走一边打量周围。 阿尔伯特赛马场的看台分24个区,每个区沿著高度又分上中下三层,中间是宽阔的楼梯与过道。 但即使如此,每一小片区域內,座位数也都在一千往上。 往常,这些区域上座率有三分之一左右,给人的感觉便很震撼了。但此刻,这里有足以覆盖全场的人正在入场。 人挤著人,脚挨著脚,不时还有人窜来窜去。 这种情况下,有再宽的台阶也显得很挤,罗秋有时甚至不得不侧著身子通过。 十分钟后,罗秋终於循著座位號找到了他们的位置。 作为探员,他们的座位被分在最高层。 这里是最能看清全场的区域,且他们的位置位於正北,正好是面对舞台正面的区域。 罗秋注意到,能来这个区域的大都是中年人,而且看他们的穿著,明显价值不菲。 “前辈,我们真的能坐在这里?” 史密斯跟在后面,与罗秋不同,第一次到这里,他有些不敢置信。左瞧右瞧,又自顾自地嘟囔道: “这里虽然看不清艾丽西亚,但是听音乐正合適。两侧的墙会把音乐清晰的反射过来,天然的……” 罗秋看了他一眼:“喂,史密斯,我们是来执勤的。” “执勤……是。”史密斯愣了一下,听清了罗秋在说什么后,他才尷尬地挠了挠头。 他意识到自己过於激动了,但现在他有些压不下去。 罗秋无奈,为了自己不被打扰,他只能施展招数: “等下观察下现场情况吧,看看有没有可疑人员、可疑行为……做个报告。” …… 罗秋终於在位置上坐了下来,试了试椅子的稳固程度,然后舒服地靠在了椅背上,闭上了眼睛。 他准备先养养精神。 旁边,史密斯也没有再製造声音污染,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摺叠的小望远镜,正襟危坐,开始煞有介事地扫视起看台上的观眾。 但刚刚清净下来,身边又有声音传进了耳朵。 “……你说这叫什么事?” 是旁边座位的观眾在说话,两个中年男人,罗秋记得,两人都穿著深色的大衣,头髮梳得一丝不苟,看起来体面得很。 “谁知道怎么安排的。”另一个声音回应,带著明显的不满。“来这里又不谈生意,凭什么还要让我见到外地人。” “就是,那边那个年轻人,一开口口音就是外地来的。我不是说外地人不好,但这个场合……” “对啊,至少应该把本地人和外地人分开嘛。或者像以前一样,按购票渠道分区域。我们这些在雾都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市民,凭什么和那些……一点都不体面。” 罗秋睁开眼睛,余光扫过那两个中年人。 座位安排问题?这也能吵? 但將这个问题在心里过了一遍后,罗秋也微微皱眉。 一般大型活动,若是能安排,还是会將人群按照地区分开的。 不同地区语言有差异,习俗有差异,若是在一起,確实有可能会演变为衝突。更別说,这次活动涉及到十万人次。 而且,按照地区分开人流也不是难事,大家都凭联邦提供的证件购买票据,上面显示的出生地很清楚。 不过,罗秋也没有多想。 他不知道这次演唱会安排的全貌,万一这个区域是例外呢? 票抢到最后,只剩下几个票价贵的区域有票,当然是本地和外地混抢。 另外,这也算不上什么大事,十万人的演唱会,准备时间又这么仓促,有些失误很正常。 於是,罗秋將帽檐往下压了压,重新闭上了眼睛。 …… 第30章 午夜玫瑰 手錶上的分针又转了一圈。 当它指向数字viii时,周围用来照明的灯光瞬间熄灭,场內陷入一片黑暗。 但这之后,等来的却不是人们的恐慌。 十万人已经在现场就绪,时间已至,所有人都知道,这不过是开幕前的仪式罢了。 於是,一时间中央站台区的观眾开始欢呼,挥著双手往前挤,只想要离得更近些,看得更清楚些。 看台上的观眾也纷纷站起来,有人身高不够以至於踮著脚尖,有人举起瞭望远镜。 罗秋也睁开了眼睛。 他是被周围的躁动吵到睁开眼睛的。 看向旁侧,史密斯不知何时也站了起来,手举著望远镜,身体在不停颤抖著。史密斯又激动起来了,不过这时,罗秋却不再管他,趁著前排观眾的矜持,他坐著看向了现场中央。 舞台上,后方的幕布缓缓拉开。 一束灯光打了下来。 照在幕布上,照在一朵巨大的玫瑰图案上。 接著,灯光下移,一行手写体被照了出来: 艾丽西亚·伊莎贝拉·午夜玫瑰。 看到这个,全场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 但灯光没有在这行文字上停留下来,片刻后,它接著移动,从幕布上移出,移动到中央区,移动到看台…… 最后,灯光终於在舞台中央停留。 而那里,一个身穿燕尾服,手扶著礼帽的身影似乎已经等候多时。 全场安静了下来。 安静不是被强制的,而是自发的。像是十万人同时屏住了呼吸,生怕自己的声音会破坏接下来的表演。 然后,钢琴声、小提琴声、鼓声响起了。 【请给我讲那亲切的故事,】 【多年以前,多年前。】 【请给我唱我爱听的歌曲,】 【多年以前,多年前。】 …… 第一个音符从音响里流淌出来,传入耳中的时候,罗秋终於知道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来参加演唱会了。 怎么形容呢,高音甜,低音准…… 似乎不太对。 总之,大概就是一位音色流氓吧。 而且还是一位风度翩翩的音色流氓。 罗秋开启清晰术后看得很清楚,对方穿著燕尾服,真的將这套衣服完全地驾驭。 这还是他第一次觉得一位女士很有绅士风度,关键是,这才是罗秋第一次见到对方的模样。 上次车站,这位大明星还是从后门溜走的。 而在罗秋旁边,史密斯已经彻底沦陷。 他的眼眶红了,嘴唇也在微微发抖,手里的望远镜更是拿不稳了。 一首歌结束后,全场的欢呼声如同海啸,史密斯跟著欢呼一番后,突然猛地转过头来。 “前辈,你听到了吗?艾丽西亚的歌声。” “是不是很好听?是不是出乎意料?” “我就说嘛,你一定要来听一次演唱会。只需一次,你一定会爱上她的。” “不错。” 罗秋乾巴巴地回了句。 他倒是欣赏对方的音色,但歌曲风格不在他的欣赏范围內。 不过说起来,听完一首歌,他的心情確实放鬆了很多。 舞台继续。 接下来,维持这个造型的艾丽西亚又唱了三首歌。 三首都是老歌,史密斯为罗秋做了科普。但每一次,全场的反应都是同样的狂热。 唱到第三首的时候,中央站台区有几个观眾甚至因为过於激动晕倒了,也让罗秋第一次见到了担架进场。 但周围的人甚至没有多看一眼,他们的眼睛始终盯著舞台,一刻都不肯离开。 第四首歌结束,艾丽西亚退到后台换装,舞台上的灯光暗了又亮,再次聚焦时,重新出现在舞台的艾丽西亚已经换了一身黑色的长裙。 映衬著这身服装,现场的伴奏开始变得柔和。 “是新专辑的歌,这首歌我听了不下五十遍,前奏我记得很清楚。”史密斯低声解释,快速说完,他赶紧坐直了身子,不想浪费接下来的每一秒。 罗秋也打起精神来。 这首歌的前奏给他印象很好,如同泉水流淌。 还有前方区域,好多人都在这个旋律下举高了手,隨著音乐节拍缓缓摆动。 受他们影响,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这个过程。 …… 但下一秒,隨著歌声响起,罗秋脸色突然僵硬起来。 【你浅浅红晕催生了夜色玫瑰】 【你一低语便化作暗香縈迴】 【午夜的月光落在你眸中】 【……】 歌声依然柔美。 只是,在罗秋的天赋视野中,整座现场有了另一副样子。 那些举起手的人们,他们的指尖,不知何时,有了点点的淡红色凝聚。 那些红点隨著手势摆动,如同波涛,整座演唱会现场,居然成了红点的大海。艾丽西亚站在舞台上,成了这些红点的中心。 饶是罗秋已经见过许多超凡,但这样的场面,还是让他呆住了。 继而他很快意识到,这场演唱会不是那么简单。 视线中,歌声进入高潮后,那些红色光点又有了新的变化,它们从观眾指尖脱离,漂浮在空中,渐渐匯聚成一朵玫瑰的样子。 而后,这朵玫瑰渐渐缩小,缓缓的飘向了舞台的后方。 一场演唱会,十万人,完成了一个巫术仪式? 罗秋看向史密斯。 刚刚他也在跟著挥手,歌曲结束,他对刚才的一切毫无所觉,只是似乎有些疲惫。 “史密斯,怎么样?” “啊?前辈是在说音乐?这首歌太棒了。” “啊,確实……我还有事,先走了。” 看清了演唱会中有什么,罗秋觉得自己待不下去了。 能够策划这场仪式的人,至少是序列3以上的超凡者。这里很危险。 正好,此刻音乐歇场,那位艾丽西亚也退了下去。趁此机会,罗秋赶紧找到藉口开溜。 …… 沿著通道往外走,脚步不快不慢。 幸运的是,这一路都很顺利。十分钟后,罗秋推开了赛马场侧边的一扇应急门。 外面的冷风扑面而来。 赛马场外的街道已经安静了下来。路灯昏黄,光线在地面上投下一片片橘黄色的光斑。达灵顿河的水面在夜色中泛著银白色的光,对岸的建筑物只剩下零星的灯火。 身后,歌声又响了起来。 歌声之下,罗秋正准备加快脚步。 然后,他看到了一个人。 月色下,一个瘦削的身影跨在一辆单车上疾驰。他的动作很快,双腿奋力踩踏,如同捣蒜。 而在天赋视野中,那个人的腿上也泛起淡淡的红光。 这雾都还是太危险了。 …… 第31章 序列1 吱呀—— 公寓的门打开了一条缝,外面走廊上的光顺著地板爬了进来。 罗秋站在门外,眼睛注视著门內的一切。 沙发、茶几、地板、墙面…… 確认公寓一切如旧,他才轻轻的挤身而入。 现在他对那位比亚斯先生的一些遭遇能共情了,见到了演唱会的大场面后,他一路逃回来,也颇有些慌不择路。 站在公寓门外时,更是感觉里面有什么存在在等著他。 虽然理智分析,他能安全回来,应该没有被盯上,但还是忍不住发散思绪。 今天那场演唱会到底在完成什么巫术仪式?操纵这一切的人,和雾都背后势力有关係吗? 『手机』里並没有和那个巫术相关的巫术,它只存储了一些2环以下的巫术,而这里面最厉害的巫术,也不过能让巫师的攻击堪比子弹。 不过,根据巫术效果,罗秋判断对方应该使用了『共鸣符文』。 共鸣符文:若周边三十米范围有频率和你相同,那么当你凝结巫术时,共鸣处也会根据其周边能量强度凝聚巫术。 这是一个相当不常见的符文,罗秋见到的唯一用过这个符文的巫术,是一个1环巫术『回声』。 但那个回声,还需要提前设置信標,且只能设置最多3个。 而今天他见到的,是十万人都在共鸣。 另外,当时他距离中心的距离可是超过了一百米,这说明普通的共鸣符文还不够,或者用到了三级共鸣符文,或者用到了其他增幅符文。 这么复杂的巫术,雾都的背后势力不可能不注意到的。 …… 罗秋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平復一下心情,又开始考虑自己晋升事项。 本来,他准备今晚带著一副轻鬆的心情迎接晋升序列1的。现在心情虽然没了,晋升却还要继续,甚至要加快。 就在这自己熟悉的地方,闭上眼睛,开始沟通暗影界。 当~ 钟声敲响了十次。 等到罗秋意识再次醒来时,眼前又回到了那片混沌的空间。 低头,圆滚滚的身体还在,那根像触手一样的东西也还在,只是变长了许多。 除此之外,也有些他看不懂的变化发生。 圆滚滚的身躯表面不知何时出现了一道裂痕,从底部一直到中间,而且还在慢慢地往上延伸。 仿佛里面有什么力量,正在將这具身躯分开。 过了片刻,这个裂缝爬到了顶端。 內部积蓄的力量彻底爆发,瞬间將这个圆滚滚的东西一分为二。 然后,一根白挺的杆子撑著两片遮阳伞舒展开来。 不对,与其说是遮阳伞,更像是两片叶子,杆子是它的茎,那根触鬚是它的根。 天赋是一株植物? …… 罗秋再次睁开眼。 此刻,他已经晋升序列1。 晋升序列1的標誌就是觉醒第二个天赋,而他的天赋是: 光合作用:提升法力恢復速度。当法力值恢復至满值且持续一段时间后,会提高当前法力值上限。提升速度根据周围能量密度自適应。 能帮忙自动修炼法力值的天赋好不好? 罗秋只觉得哭笑不得。 虽然掛机修炼是很诱惑,可是他的战斗力怎么办? 雾都这么多大佬,光修炼快有什么用? 之前瀏览『手机』资料,发现別人的天赋都和狼、蝙蝠、鹿之类的动物有关。这些天赋有能增加巫术爆发的,有能增加施法速度的,甚至有能增加闪避的,都能提高战斗力。 轮到他,满以为自己的天赋会是触手怪什么的,原来是株植物。 那这样一来,大概率之后再觉醒天赋,也和攻击手段无关了。 花了好一会儿,罗秋才接受自己的天赋设定。 拿起『手机』,习惯性地点开自检。 【检索对象:0002】 【精神力:20.3(一环巫师20,二环巫师40)】 【法力值:45/45】 【天赋数据:未知】 法力值从34涨到了45,晋升带来的福利。 精神力涨了0.1,原本,他吸收完那枚宝石后,精神力是20.2的。 不过这並不是重点。 看完这些数据,罗秋翻开了『手机』的符文巫术程序。 晋升序列1后,可连结的符文数翻了一倍,能刻画的符文也从20涨到40,但由於他晋升太快,掌握的符文数量才只有4枚。 该挑选一些巫术增加他的生存手段了。 法师护甲(1环):坚韧符文+附著符文+统合构型符文。在体表形成一层无形的护盾,能抵挡0环攻击法术x4,1环攻击法术x1。 电弧术(1环):雷元素符文+荷载增益符文+导向符文。召唤一道电弧攻击目標,十米范围內锁定攻击,十米外定向攻击,遇铁元素会消耗破坏力。 轻身术(1环):二级重力削减符文+附著符文。减轻自身重量,提高跳跃高度和落地缓衝,配合疾行术使用效果更佳。 …… 罗秋首先排除了电弧术。 其他攻击性法术也一併排除。 既然没有攻击增幅天赋,那么就不要先考虑打架。 接著,犹豫了一下,罗秋隨之將法师护甲暂时放弃。 防御性巫术,在没有防御性天赋的配合下,性价比不高的。別人一个攻击性巫术加天赋增幅便能轻鬆突破。 所以,防御放在后面,首先该练的,应该是能帮他逃跑,帮他侦查环境,或者帮他降低存在感的巫术。 轻身术不错,而且看介绍,到二环时,能升级成漂浮术。 另外: 静默术(1环):声音吸收符文+附著符文+风元素符文。使自身发出的声音衰减,说话声不算。 动態感知(1环):频率增益符文+范围构型符文+光线感知增益符文+附著符文。能动態感知周围变化,预知动態事物1秒內运行轨跡。 1环辅助巫术,好用的有很多。 除了这些,还有能增加嗅觉感知的,增加手指灵活性的,甚至还有能帮忙水下憋气的。 不过,罗秋没准备学习太多,以他的修炼速度,说不定三个月后就晋升序列2了。到那时,自然会有更好的巫术等著他。 另外,看巫术融合趋势,从疾行到轻身再到漂浮,明显是飞行体系,而声音、光线、气息这些,会涉及到区域感知。 他的选择符文,也该按照这些体系来选择。 …… 第32章 莫兰小姐 第二天一早,罗秋走进总署大厅的时候,就感觉到这里的气氛与往常有些不同。 大厅里,接线员一边转接电话一边哼著《午夜玫瑰》的调子。走廊上,两个文员凑在一起看娱乐报。连茶水间里,都有人在討论艾丽西亚昨晚出场时那身燕尾服。 演唱会的余韵还在蔓延。 见此,罗秋失去了打招呼的欲望,低著头,快步穿过走廊,进入自己的办公区域。 “前辈。” 工位前,史密斯已经在了。 由於工位和罗秋离得近,所以每天早上来,史密斯都会帮忙整理桌面。 这时见到罗秋,他马上打起了招呼。 “前辈,你身体怎么样了?” “身体……” 罗秋应了一声,將这两个字咀嚼一番后,他才反应过来。自己昨天演唱会中途退场时,曾用了肚子痛作为藉口。 “哦,没事。回去之后休息了一下就好了,只是个老毛病。” “那就好……不过昨晚真是可惜了。” 看著罗秋精力十足的样子,史密斯对前辈的身体状况暂时放下心来。 但转过头,他便开始聊起了罗秋现在最不想听到的话题。 “昨晚前辈走后,艾丽西亚还拿出一首歌合唱,当时整个演唱会的人都站了起来,中央区的观眾差点就要衝破协查设立的防线了,还好艾丽西亚让他们冷静了下来。” “还有艾丽西亚后面换新的造型,是模仿波利王朝的服饰……” “哦,对了前辈,昨天你让我做的报告做完了。” 罗秋听史密斯大谈特谈了十多分钟,终於,对方能有点正事了。 塞过来的报告,正是罗秋昨天演唱会前给史密斯布置的任务。虽然说,罗秋现在並不想见到关於演唱会的报告,但相比於史密斯继续说话,也不错。 不过,罗秋还是预料不到事情的发展。 在他刚刚翻开报告第一页时,旁边,两位探员同事突然將头伸了过来。 “罗秋前辈,这是关於演唱会的巡检报告?” “有什么事?”罗秋听到声音后一头雾水,不过马上,他就想明白了什么。“你们昨晚也去了?” “啊……哈哈……那个……加班,都是为了工作。” “对,我们只是担心十万人在一起的影响。至於艾丽西亚小姐……” “科尔前辈也喜欢艾丽西亚的歌?”史密斯就在附近,当然也听到了两位探员的话,於是,话题无缝接入: “对了,科尔前辈更喜欢哪一首?是午夜玫瑰吗?那首歌很温柔。” “不,午夜玫瑰虽然现在很火,但对我而言,最为钟爱的,无疑是那首河畔漫步……” “科尔,你是要抄报告是吧,拿去。” 罗秋有些受不了了。此刻史密斯和科尔几人围著他,不停的说著演唱会,演唱会,就像几只打不死的蚊子在绕著他飞一样,偏偏他还需要装作这个话题不错的样子。 只是,当罗秋將报告给到科尔手里时,也没能压制住他的交流欲望。 科尔转身,將报告放下,再转过来时,手上已经拿了一叠报纸。 “看今天的新闻了吗,晨钟报说艾丽西亚小姐的表演是现象级的,描述她的嗓音『天籟』,还说现场观眾『无人不为之倾倒』,你们觉得怎么样?” “呃,我觉得……有失偏颇。” “对,晨钟报的报导確实有些失真。不过可以理解,他们立场不同,肯定偏保守。要想了解真实情况,还是要看苹果报。” “……” 罗秋看著几人一唱一和,感到烦躁的同时,也开始想著如何逃离这里。 正在这时,他听到大厅外有脚步声正在靠近,里面夹杂著高跟鞋的声音,咯噔作响。 “几位先生们,先停一下可以吗?” 来人开口了,几位探员终於停下了说话声,一起向来人的方向看了过去。 距离他们办公区域几米外,两位女士亭亭玉立。 一位皮肤粗糙、体重高达一百公斤以上的,是他们调查局的同事,一位接待员小姐。 而旁边的女士,是真的身材窈窕。 年纪大约二十出头,穿著一件剪裁合体的淡蓝色连衣裙。袖口有蓝色蝴蝶结,衬得手腕雪白。裙摆刚好到小腿,下面是一双袖珍的高跟鞋。 另外,对方耳垂上还缀著两颗米粒大小的钻石。手腕上挎著一只乳白色的皮包,皮包的搭扣是金色的,在光线下闪闪发亮。 这是一位有钱,有貌的年轻女士。 见到这位女士后,除罗秋外,其他几位探员都不由得暗中整理了下自己著装。 这时,见到这里安静下来,接待员小姐也开始介绍: “这位是玛莎·莫兰。莫兰小姐刚刚来调查局寻求帮助,她的男友在昨天演唱会后失联了。几位先生谁有空帮个忙?” “我,莫兰小姐,科尔探员乐意为您服务。” “史密斯探员。” 接待员刚说完,两位毛躁的年轻探员就將应答的话脱口而出。 罗秋皱了皱眉头。 见识了昨晚演唱会的情况,这个时候又出现案子和演唱会扯上干係,他第一反应是不想接手。 不过这时,他还在冷静分析。 首先,来的这位女士看上去身家不菲,她的男友应该也不是普通人。其次,昨天晚上失联,今天这位莫兰小姐才找来,而且这身行头明显是早上刚换的,脸上还化了淡妆,说明那个男友对她而言感情不是太深。 要么是在一起久了,感情已经出现裂痕,要么是刚刚认识。 “那个,我可以选择这位史密斯探员吗?” 莫兰小姐开了口,选择了更为年轻的史密斯。 见此,罗秋又挑了挑眉。 外地口音,而且在几个探员里挑了个最年轻的…… 情况有些复杂啊。 但这时,罗秋已经来不及回拒了,因为史密斯这个时候已经点头应了下来,甚至就要招呼著对方朝问询室走去。 直到对方真的听话走进问询室,要开始了解情况时,史密斯才反应过来,又连忙来徵求罗秋意见。 “前辈,这个案子……” “你不是已经答应下来了吗?我还能拒绝?不过等下,就全靠你来推理记录了。我只在旁边看著……不对,我只帮你证明案件记录!” …… 第33章 温斯洛先生 “莫兰小姐,能说下情况吗?” 问询室內,諮询流程已经开始。 为了保密,房间的门已经关了起来,然后,在莫兰小姐的要求下,百叶窗也被合上。 而在光溜溜的桌子旁,史密斯笔直就坐,手中拿起纸笔,一副认真记录的模样。旁边罗秋则叉著双手,默不做声。 “半个月前,我跟隨艾丽西亚小姐的脚步,来到雾都,准备参加这次演唱会。因为来的早,所以那段时间我预约了一些艺术展览,午后,我会在达灵顿河附近走走,顺便喝杯下午茶。” “那里的茶点不错,甜度適中,而且厨师总是將它们烹飪得蓬鬆软糯,和这里的天气一点都不一样。” “说到天气,这里的天气总是那么糟糕,每次出门前,我都要准备一把伞……” “咳咳,莫兰小姐,我们在討论案子。”史密斯尷尬提醒。 “抱歉,说到哪了。对,阿尔杰农·温斯洛,我的男友,当初我就是在达林顿河旁边遇到他的。我还记得那是一个下午,天下著雨,我的伞落在餐厅了,正当我想找个地方避雨时,他走过来,跟我说……” “我还记得,他当时穿的一身深灰色的晨礼服,剪裁很合身,肩线笔挺,腰身收得刚刚好。里面是白色的衬衫,配了一件暗纹的马甲。领带打得一丝不苟,是温莎结,胸前別著一枚银色的蓝宝石胸针……” 史密斯有些无措地看向了罗秋。 莫兰小姐一下子说了这么多,他不知该不该全记下来。 对方明显沉浸在自己的描述中不可自拔,可三番五次打断对方的话,史密斯也觉得不太礼貌。 而面对史密斯的求助,罗秋只当做不知道,在一旁安静地坐著,欣赏著莫兰小姐的表演,时不时还点头附和。 好在,五分钟后,莫兰小姐总算將话题转移了回来。 “昨天的演唱会,也是温斯洛先生陪我去的,我们一起排队,进去后,温斯洛先生还很绅士地將靠內的座位让给了我。然后,我就看到了艾丽西亚小姐的新造型,那件燕尾服太棒了……” “啊,不该聊艾丽西亚小姐的,两位先生应该没看过昨晚的演唱会。” “这……” 史密斯表情难看,他想说他昨晚去看了演唱会,但一想到自己这样说完,莫兰小姐可能会將这个话题一直聊下去,他就觉得不该这样做。 最终,他还是难受地点了点头: “是,所以我们还是转回温斯洛先生的话题吧。” “好,让我想想,当时演唱会结束后大概十点五十左右。散场时人很多,温斯洛先生让我等一下,所以大概是十一点的时候我们往出走。出了赛马场,我因为有些急事,所以和温斯洛先生分开了一会儿,等回来找他时,他却不见了。” “所以后来,莫兰小姐是一人开车回去的吗?” “我在我的车上等了半个小时,眼看人走光了,有些害怕……回到酒店后,我在温斯洛先生房间外敲门,但一直没有回应。早上我问侍者,侍者说温斯洛先生昨晚並没有回来。” 说到这里,莫兰小姐才终於有了些担心的样子,看著史密斯,声音有些颤抖的问道: “在我印象里,温斯洛先生不是那种不告而別的人,而且,他的行李还在酒店,一直没回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不要著急,莫兰小姐,我们会帮你的。” 史密斯对於这种安慰的工作有些经验,几句话说得不卑不亢,正好压制住了对方的不安。 “现在,有些问题我需要了解一下。对方失踪之后,莫兰小姐有联繫过他的朋友或家人吗?” “没有。” “没有?” “温斯洛先生没有留下那些联繫方式,我只知道他酒店房间的座机號……或许,他的行李內会有这些信息。” “好吧,那么在温斯洛先生失踪前,莫兰小姐有留意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 “不对劲的地方……有一点不知道算不算,昨晚我和他分开时,温斯洛先生还朝我挥了挥手。当时我觉得他是在学艾丽西亚小姐的动作,还朝著他挥手,现在想起来,总感觉有些奇怪。” “这样啊。” 史密斯到这里停下了记录,他皱著眉,一时间也想不出什么东西,於是重新將目光转到旁边罗秋身上。 “前辈……” “莫兰小姐,有个问题我希望你能认真回答。” 对於这个案子,罗秋表面不关心,但內心里却充满了防备。 所以即使史密斯不说,罗秋也会把自己想问的东西问个清楚的。 “刚才听莫兰小姐描述,这半个月交往,大都是温斯洛先生主动。那么我想问一下,昨晚之前,你们究竟到了哪一步?” “这个……” “莫兰小姐只需回答,是正在『考察期』,『接触期』,还是『热恋期』就好了。” “应该是『热恋期』吧,但我对这份感情还有些犹豫……” “好的,我知道了。” 罗秋一笑,身体靠在椅背上,开始快速还原事情经过。 在莫兰小姐视角,那就是她偶然和那位同是来自外地的贵公子温斯洛先生相遇,因为兴趣相仿,所以很快打得火热。温斯洛先生发动的追求攻势,莫兰小姐也没拒绝。 两人相遇认识后,温斯洛先生便搬到了莫兰小姐租住的酒店房间的旁边居住,之后两人愉快地游玩,並一起观看了昨晚的演唱会。演唱会后,温斯洛先生失踪了。 从表面来看,温斯洛先生的失踪,有可能是发生了意外。 毕竟两人刚处在『热恋期』。不管之前是谁主动,在这个时期,双方应该都是很主动的,一般不会发生特別失礼的行为。所以,那位温斯洛先生大概率不会选择不告而別。 只是,联想一下昨晚演唱会的状况,罗秋有些头皮发麻了。 不会这都有超凡的痕跡吧? 可是当下,他也只能不情愿地说道: “嗯,既然这样的话,我们先去酒店了解一下情况吧。说不定,温斯洛先生只是被他哪位不期而遇的朋友带走了,现在正在某个酒馆里酩酊大醉呢。” …… 第34章 失踪的超凡者 克拉伦斯酒店。 位於达林顿河中游西岸,距离阿尔伯特赛马场仅一千多米。 两百多年前,这里还是一位伯爵的私人宅邸,后来隨著后代的没落,终於被一位富商买了下来,改造成酒店。 由於位置方便,周围风景宜人,加之自身底蕴,开业以来,消费一直居高不下。 这里住一晚,最便宜也要一千多朗克。 莫兰小姐就是在这个酒店订的房间。 但在去酒店之前,调查局楼下,还有一段小插曲。 “史密斯先生,能帮我开车吗?我现在的状態不適合开车……” 莫兰小姐的车子,阿斯顿公司去年最新出品,车身修长,腰线从车头贯穿至车尾,很有贵族气息。另外,这个车子的排量至少4.0升往上,v8发动机,怠速时几乎听不到声音。 比起罗秋的搭档老爷车,简直不像是一个时代的產物。 而在当下,史密斯就面临车子的选择。 老爷车是要开去的,里面放著好多工具,另外克拉伦斯酒店距离调查局也有一段距离,他们还要考虑回来的路程。 但答应莫兰小姐的话……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书库全,101??????.??????任你选 】 “去吧,史密斯,莫兰小姐刚失去她的男朋友,这个时候开车不太妥当。你也不想莫兰小姐在路上出事吧。” 罗秋在一旁拱火。 他旁观者清,看得出来莫兰小姐有些花心,史密斯形象不算差,加上探员生涯养成的气质,或许被对方盯上了。 但这又如何。 案子是史密斯主动介入的,麻烦当然由他来处理。另外,罗秋也想和这个案子保持一定距离,就让史密斯主导…… 半个小时后,当罗秋终於在酒店附近停好车子,进入酒店大厅,便看到史密斯已经在辛勤工作了。 接待史密斯的侍者刚好服务过那位温斯洛先生,所以趁著对方取备用钥匙的空档,史密斯也开始询问一些情况。 “温斯洛先生是3月20日入住的对吧,当时他只带了一个行李箱,而且很轻?” “是的,我记得很清楚。温斯洛先生在前台办理房卡后,我负责引领。当天刚好电梯在维修,而温斯洛先生的房间號是402。我还以为他会很生气,没想到,温斯洛先生一直很温和,连行李都要自己提。” “后来,还是我主动爭取的提行李任务……哦,备用钥匙找到了。” …… 咔嚓~ 开门声响起,隨著房门裂开一条缝隙,一股薰衣草香气先扑面而来。 这是克拉伦斯酒店专属定製的香水,平时放在客房桌子上,能让人神清气爽,也能遮盖一些客人吸菸,享用美食后留下的味道。 但问题是,这股子香气有些过於浓郁了,仿佛这些天客房一直空置,任由香气挥发一般。 而在几人进入其中后,果然,房间的情况简单得让人意外。 里面最重要的床品,包括被子,枕头,都是整整齐齐的,大概好久都没人用过。 地面很乾净,盥洗室也很乾净,唯一有些生活痕跡的地方,就是房间內那个靠窗的书桌。 温斯洛先生的行李箱就在这里,另外,桌子上还放著一瓶没喝完的1851年份波兹庄园葡萄酒,一只高脚杯,以及一本当下流行小说《月石》。 罗秋的目光在那本小说上停顿几秒,他听过这本小说的名字,也知道里面的內容是什么。 一个普通青年,发现了一个可以吸收月光的石头,开启一段冒险之旅的故事。过程中有刺激,有红顏知己,有魔幻的场面…… 当然,光是这个,还不能让他联想到什么。但若是说,罗秋在进门之后,就发现行李箱里冒出了红光呢? 进入房间后,史密斯也开始了谨慎观察,其他地方没有发现,翻翻书籍,也没什么发现,於是同样將注意力放到了行李箱上。 没有犹豫,他很快对其进行了开箱处理。 行李箱內的东西整整齐齐。 衣物方面,两件白色衬衫、三条领带、一套叠好的睡衣、四双袜子、一条深灰色法兰绒西裤。这些衣物的共同特徵便是价值不菲,而且,每件衣物就像全新的一般,上面找不到一丝被使用过的痕跡。 另外,行李箱侧边,还翻出来几样小东西。一枚老旧的银质怀表,一支崭新的钢笔,一枚银幣,一块灰不溜秋的鹅卵石。 这就是这个行李箱的全部,没有隨身笔记本,没有联繫方式,也没有任何证件或纸质凭条。 查到这里,史密斯皱起了眉头: “有问题,一般一个人出远门,不是该备些药品,或者救急用的纸幣吗?另外,那些证件总不能隨身备著吧?” “莫兰小姐,温斯洛先生有在你那里存放什么东西吗?” “啊,没有啊。” 莫兰陷入了疑惑,直到面对问题,她才发现自己对那个新交往的男友一无所知。史密斯也陷入了困惑,一方面没找到可用的联繫方式有些意外,另一方面他也想不通那位温斯洛先生行李箱里放这些东西是什么癖好。 但一旁的罗秋看得很清楚。 那只怀表,银幣,鹅卵石,都是超凡物品。 三者冒出的红光並不浓郁,大概只比曾经那只超凡打火机好一点。 但这也让罗秋彻底死心。 这个案子果然和超凡搭上了关係。 那位温斯洛先生大概率是超凡者,但很有可能不是传承下来的超凡者,这些超凡物品应该是他的战利品。 或许,那位温斯洛先生也是意外踏入了超凡,或者得到別人赠与『手机』之类的。 不然无法解释为何他会喜欢看《月光》,同时这些超凡物品和他的身份对不上。 而基於这个猜测,关於这个案子,罗秋也有了些许想法。 那位温斯洛先生的贵公子身份恐怕是假象。一位超凡者想得到这些贵重物品並不难,另外对普通人而言,突然得到超凡力量后,总会想著做些平时不敢做的事。 …… “前辈,这次调查……你有什么想法吗?” “啊?” 罗秋的思绪被史密斯打断了。后者或是找不出头绪,想让罗秋帮忙补充一些看法。 对此,已经有所顾忌的罗秋当然不愿过多干涉。 “这里调查到的东西不是就这么多嘛?你按你的想法来。行李箱东西也收好……先放回调查局吧。” “好,那既然这里没发现的话,前辈,我们去阿尔伯特赛马场吧,在昨天温斯洛先生待过的地方找找,或许能发现什么线索。” …… 第35章 赛马场偶遇 罗秋很不想去到赛马场。 现在只要谈起赛马场,他便能想到演唱会,隨即脑海中就会浮现那个巨大的玫瑰虚影。 但理智告诉他,现在的赛马场应该没有危险。演唱会已经结束,那些高等级超凡者大概率已经离开。 於是,史密斯的提议,罗秋最终没有表示反对。將温斯洛先生的行李收拾妥当,搬上了老爷车,几人又出发向著赛马场前进。 这次,史密斯还是坐著莫兰小姐的车子。 或许是担心温斯洛先生出了意外,阿斯顿启动后,没有再等待后面的老爷车。 对此罗秋乐见其成。 从酒店到赛马场一千多米的距离,他足足拖了5分钟才赶到。 当他停好车时,史密斯已经到达了出事地点,並已经展开工作。 隔著很远,罗秋便看到年轻探员拿著一张照片,很是严肃地对赛马场的门卫询问: “就是这位先生,確定没有印象吗?” “没有印象,探员先生,昨晚工作到那么晚,外面完全看不清了。而且人那么多,怎么可能每个人都记得。就是您身边这位小姐,我们也没有印象……” 温斯洛先生的照片,是莫兰小姐提供的。她出来游玩有隨身带著相机,其中关於温斯洛先生的照片並不少。 从照片上看,温斯洛先生是一位人群中相当受人瞩目的人,见他一面,应该会印象深刻。 但罗秋对史密斯能发现什么线索並不看好。昨晚的来看演唱会的有十万人,这可不是一个寻常数目。在这个数目衝击下,平时再井井有条的工作也会变得混乱不堪。 罗秋站在附近等待史密斯这部分工作结束。 不过,他也下意识地探查起周围来。 这里是赛马场西侧出口处,也是赛马场正门所在的位置,修建的极其气派。光是门前广场,大概就能容纳上万人。但由於赛马场內部已经封闭,此刻,这处广场上只有寥寥数人。 一群鸽子飞下来,在广场上閒逛著,对满地的垃圾挑挑拣拣。那是昨晚演唱会后留下的產物,现在成了这群鸽子的宝藏。 罗秋也想搜寻一下这些垃圾,他觉著这里面会有意外发现。 只是,心有顾忌之下,他並不敢在此处开启清晰术,仅仅是天赋视野探查,没有给他带来任何收穫。 之后,罗秋又想起了温斯洛先生行李箱里的那三个超凡物品。 以他几次吸收超凡物品的经歷,那三个加起来,能为他带来0.9~1.1的精神力提升。 数值不多不少。 另外,那三件超凡物品已被归类为证物,在案件调查期间,他想接触隨时可以。 但另一方面,温斯洛先生目前只是失踪了,虽然百分之八十的可能已经死了,可只要还没看见尸体,罗秋便不好动对方东西。 底线还是该有的,另外,要是对方万一还能回来,到时候见到自己的东西被动了手脚…… “前辈。” 罗秋正想著,这时候,史密斯也走了过来。 “前辈,没什么线索。” “这里就是温斯洛先生昨晚失踪的地方,但我问了赛马场的人,他们都对温斯洛先生没什么印象。” “这是正常的,但我在想,接下来该怎么做。” 史密斯的表情有些凝重,脸皮紧绷著,眉头也不肯舒展开。 对他而言,这个案子最不想看到的情况出现了。温斯洛先生联繫方式没有,能提供线索的人找不到,要想继续调查,或许得花大力气。 “从这里的地形看,向北走几分钟,就到了洛克斯顿地铁站。向西是停车场,向南是通往港口的路……这个圈子里,或许仔细搜查的话能找到些许线索。” 罗秋给出了回应。他不知道该不该找出温斯洛先生的踪跡,为了那三个超凡物品,他愿意做些什么,可又不愿意涉险。 这让他一时间陷入了纠结。 不过,史密斯可看不出罗秋的想法,听到这个建议,他瞬间动心。 “前辈,我们能调动多少巡检探员?” “大概是……” “罗秋!” 突然的,远处有人叫住了罗秋。 而且是一个熟悉的声音。 罗秋诧异回头,便看到广场入口处,克莱德带著他的搭档正走过来。 见到克莱德,罗秋也顾不上给史密斯一个答覆了,马上迎著克莱德走去,边走边打招呼: “克莱德,你怎么来了。” “没什么,涉及一个失踪案子,来这里查一查。你来这里不会也是……” “很不幸,那位莫兰小姐的男友失踪了。” “……” 两人交换了来此的目的,说完,罗秋和克莱德都沉默了。互相打量一眼,然后不约而同地甩开眾人,朝著远处走去。 “我是刚接到的电话,失踪的人是两个外地来的青年。今天本该是他们离开酒店的时间,但酒店侍者一直没等到人。我去看了,他们房间里没留下什么线索,只是听侍者说两人昨晚来观看演唱会,我过来碰碰运气。” “我这边差不多,那位莫兰小姐昨晚出场馆后和自己男友分开了一会儿,之后对方就失踪了。也没留下线索……说实话,十万人的盛会,还是在晚上,不出点事都是不正常的。” “你怀疑外地人做事?本地的蛇鼠这段时间都警告过,他们不太可能做蠢事。外地人就不同了,要是他们昨晚做完事就趁著夜色离开雾都……” 罗秋诧异地看了克莱德一眼。 他没想到自己隨口一句感慨,居然引得对方想出了这些东西。 但仔细想想,要是不知道超凡存在的话,他或许也会这样考虑。 当然,已经知道了温斯洛先生是超凡…… 等等,会不会克莱德调查的对象也是超凡呢? 想到这里,罗秋眼前一亮。 “克莱德,要不我们併案处理吧。查一个人失踪,我能调动的权限很低。要是查三个人失踪,一些申请就会好通过。” “之前我想过將附近搜查一遍,找找线索。但这么大的工作量,至少要调二十个人来帮忙。要是有你们帮忙就轻鬆太多了。” “合作愉快。不过,要是能通过,从这里往南,我包了。” …… 第36章 胸针 罗秋觉得自己贪了,他居然企图在和演唱会有关的案子上有收穫。 合案之后,双方掌握的证据合在一起,或许能发现更多的超凡物品。同样的,合案调查,能聚集更多的探员帮助搜寻线索,或许就能在附近发现那些失踪者的尸体。 他一直认为那些失踪者已经死在了附近。 不过,罗秋也在心中告诫自己,能在附近找到尸体,那最好,要是找不到线索,那些超凡物品自己绝对不能碰。 …… 合案的申请,克莱德打上去,半天后便通过了。 这个时间,史密斯也將莫兰小姐送回到酒店,顺便將那张照片用纸多印了几份。 下午,有足足三十名巡检探员被调动起来。 罗秋同克莱德再次於赛马场门口集合,双方分好人手,罗秋也拿到了克莱德调查的那两位年轻人的照片。 是两位很有精神的青年,髮型是当下流行的『蓬巴』风格,前额头髮向后梳理,上面似乎打了蜡,显得油光发亮。 除此外,便是照片的背景有些瞩目,是一片辽阔无际的海洋。或许也是如此,克莱德才选择向南搜查。 交换情报结束,双方分开,罗秋带著人向北搜寻。 赛马场往北,可搜寻区域很多,包括一处地铁站、3个酒馆、四座旅店、十几条街巷,以及不知数量的垃圾桶和下水道。 若是年轻人们只是遭遇了抢劫,那么街巷里发现线索的可能性更大些;若是临时起意去了其他地方,酒馆、旅店是重点排查对象。 不过,罗秋自己却没去这些地方搜查。 眾人散开后,他带著史密斯径直往达林顿河走去。 罗秋考虑得很简单,若是昨晚几个年轻人都是超凡,他们失踪也是因为超凡的斗爭。那么,按照前几次看到的雾都背后势力的行事作风,几人被杀害的地点也应该是在人们注意不到的地方。 那些街巷勉强符合这种条件,但在达林顿河岸边,时不时会有一段密林,显然更为可疑。 只是,罗秋的选择就让史密斯看不懂了。 “前辈,我不明白。沿著达灵顿河搜寻,是有什么深意吗?” “你觉得达灵顿河怎么样?” 沿著河边走,仔细看著绿色的河水,罗秋没有正面回答史密斯的问题,而是先来了一个反问。 “还……还好吧,我对这些不太关注,现在看这里的风景不错,听说晚上开灯后很漂亮。还有……莫兰小姐也喜欢这里。” “哦。” 罗秋回头看了一眼史密斯。 “原来你是这么想的。果然,外乡人的想法大都一样。” “什么意思?” “我是说,觉得达灵顿河漂亮,只是你们外乡人的臆想,本地人都知道,这条河不过大了一些,没什么好看的。而且,这里的水还隱隱发臭,住在附近,每天光是处理那些发霉的东西都够头疼的。” “可是,这附近好多咖啡馆,还有酒店……” “都是为外乡人准备的。” “另外,这边定期会举办艺术展,也是为外乡人准备的。雾都那些老爷们可都住在山上……现在,你能明白我为什么来这里调查了吧?” “什么?”史密斯还是一脸疑惑。 “你没发现我们调查的对象都是外乡人吗?那位温斯洛先生,还有克莱德调查的两个年轻人,都是从外地来的。他们或许和你一样,对达灵顿河有些特殊的看法。” 罗秋装作没好气的解释,说完,他便不再在这个话题上停留,马上对著史密斯命令道: “现在开始,你紧盯著达灵顿河。万一他们来过这里,不幸坠河,说不定岸边有他们的脚印或挣扎痕跡之类。” “好的,前辈。” 史密斯不再迷茫了。 听完罗秋解释后,他觉得猜测很合理,但隱隱感觉有什么不对。可再抬头看向周围,被达灵顿河的景色吸引,那些想法便通通拋去。 达灵顿河向南流过。河水在午后的阳光下泛著细碎的金光,像一条被揉皱的绸缎缓缓铺向远方。 岸边有刚抽枝的橡木,有碎石铺就的路面,有一丛丛生长的金盏花,还有掩映在树木花草间的咖啡馆、艺术展览厅。 第一次看到这景色,儘管有罗秋的贬低,他还是陶醉其间。看向河水时,也更加閒庭信步。 …… 另一边,罗秋和史密斯说完话后便开启了清晰术。 视野在一瞬间变得锐利。 按照计划,他开始將关注的重点放到密林中。 枯枝、落叶、纠缠的藤蔓、偶尔裸露的泥土。 清晰术让他看到了很多细节:一只在树根下爬行的甲虫,一片被虫蛀过的叶子,一根从树干上垂下来的乾枯藤条。 但没有人走过的痕跡,没有折断的树枝,也没有踩塌的草丛。 又往前走了几十米,河道在这里拐了一个弯。拐角处有一片更深密的林子,梧桐和橡树交错生长,隔绝了周围的视线。 到了这里,罗秋看得更加认真。 然后,他真的发现了什么。 深藏在灌木丛后面,有片衣角露了出来,灰色的,布料不错,应该是一件西装。 罗秋心跳加快了一拍。 可再往前走几步,看到更多细节后的他失望了。 那片衣角確实属於一件西装,但那里,正有一对年轻男女躲著睡觉。 “前辈!这边!” 在罗秋还没有发现时,史密斯的声音突然从身后传来,带著一种压不住的兴奋。 此时,史密斯整个人蹲在离河水很近的步道外侧,整个人伏得很低,几乎要趴在地上。 罗秋快步走过去,便看到史密斯用铅笔拨开了一丛茂密的野草,露出的地面上,有一小片草茎被压塌了。 不是自然倒伏,而是被什么东西踩过或压过的痕跡。倒伏的方向一致,是朝著河水的方向。 罗秋再次放轻了呼吸,他的清晰术分明看到,距离那片倒伏的草丛不足半米处,有什么晶莹的东西在闪动。 凑上前,將草丛拨开,里面的东西露了出来。 一枚胸针,半埋在泥土和枯叶之间。 银质的,上面还镶嵌一枚蓝色宝石,刚才光芒闪动便是宝石的原因。 看到这个,史密斯抬起头,眼睛亮了起来: “前辈,这不会是……” 第37章 线索断裂 下午六点半,雾都调查局总署安静了下来。 办公大厅里多半位置已经成为无人状態,组长也已离去。 但此刻,罗秋却在他的工位前,就著窗外最后一点余暉,以及桌上橘黄色的檯灯发出的光亮,认真地看起了报告。 这还是他今年第一次加班。 是下午派出去的那些巡检探员陆陆续续交了报告,摞在他桌上,厚厚一沓。 【勘查区域:洛克斯顿地铁站及周边商业区】 【报告人:巡检探员 xxx】 【地铁站值班员证实,当晚散场后客流较大,未注意到可疑人员。】 【在地铁站北侧通风井外墙根处,发现一只遗落的女士提包(白色,皮质,有明显污渍),里面物品:演唱会门票x1、零碎硬幣若干、丝巾x1。】 【疑似为乘客钱包被窃,拍照留存。】 …… 罗秋放下第一份,再拿起一份。 【勘查区域:赛马场北侧居民区巷子(橡树街至水磨坊巷)】 【报告人:巡检探员 xxx】 【接受询问者表示,4月4日晚间至4月5日凌晨曾听到可疑猫叫,位置大概位於橡树街76號屋顶……】 【在水磨坊巷与河岸步道交匯处的垃圾桶旁,发现一只破损的男士手錶。錶盘玻璃碎裂,指针停在10:47,錶带已断裂。】 【该手錶磨损严重,表背刻有“j.t. 1758”字样,经初步判断,应为附近居民丟弃的旧物,与失踪人员无直接关联。拍照留存。】 …… 罗秋揉了揉太阳穴,翻开第三份。 【勘查区域:达灵顿河北部酒馆】 【报告人:巡检探员 xxx】 【曼德酒馆老板接受问询,表示昨晚经营到晚上两点,未有异常情况,未见到过失踪的人……】 【酒馆后厨地面发现新鲜血跡,同时在冷藏柜中发现牛排若干。据厨师解释,血跡是处理牛排时不慎滴落……】 【確认食材消费记录无误。】 【確认食材新鲜。拍照记录。】 …… 罗秋把这三份报告放在一边。这都是没什么发现的。 剩下的大概也一样。 內容大同小异,都是“未发现”“无异常”“无目击者”。 要是真的有什么重大发现的话,巡检探员也不用等到下午来交报告了。 他靠在椅背上,揉了揉太阳穴。 下午在河岸边走了將近两个小时,清晰术一直开著,精神力耗损巨大。 当时,那枚胸针发现后,罗秋真的觉得自己离发现尸体不远了。但可惜,他认真地將周围十米翻了个遍,却再没什么发现。 这种情况,让他有些摸不著头脑。 偏偏有个胸针在那里是什么意思? 噠噠噠~ 正想著,有脚步声从走廊那头传来,史密斯拎著证物袋走过来,脸上带著一点不太確定的表情。 “前辈,胸针的事我问过莫兰小姐了。”他在罗秋对面坐下,“她確认和温斯洛先生的是同一样式的。但再具体些,就辨认不出了。” 罗秋接过证物袋,看了一眼里面的胸针,没有说话。 “前辈,没其他线索了吗?”史密斯试探地问。 “这些报告,你可以自己看。” 罗秋將手边的报告推了过去,听到史密斯的消息,他更没心情看这些报告了。 他想要的是能证明温斯洛先生有何遭遇的证据,原本胸针勉强算一件,现在也大打折扣。 这让他怎么图谋那些超凡物品? 当下,能指望的,好像也就只有克莱德那边了。 …… 六点四十,克莱德终於赶回了调查局。 他的皮鞋上很多泥点,似乎走了不少小路。 走来后,一把將一沓照片扔在桌上,然后一屁股坐在椅子上,长出一口气。 “有发现?” 见克莱德的状態,罗秋燃起了希望。皮鞋上有泥点分明是做了不少事,难道对方发现了尸体? 这样想著,罗秋將手伸向了照片。 但失望的是,照片上只拍摄了一些草丛,草丛上面零零星星有些血跡。 而克莱德从桌上拿起烟盒,抽出一支叼在嘴里,划亮火柴,吸了一口,才开口。 “赛马场往南走,靠近达灵顿河,发现了一点血跡。但也就这点发现了。” “位置靠河?没別的发现了?”罗秋问。 “紧挨著河边。另外,真没有其他发现了。”克莱德弹了弹菸灰,“就为了找线索,我在血跡周围找了三个小时。” 罗秋把照片放下,嘆了口气。 最后的希望也没了。 不过,收拢一下思绪,罗秋还是很快將那个放著胸针的证物袋展示出来,跟克莱德交换情报: “这枚胸针在北边找到的,离赛马场五百米左右河岸边,步道外侧的草丛里。可以確定的是,这枚胸针和失踪者温斯洛先生佩戴的胸章样式相同。除此之外,跟你一样,没什么发现了。” 克莱德接过证物袋,看了一眼里面的胸针,眉头拧了起来。 “又是达灵顿河,这看来不是巧合了。两个怀疑方向。” “有人劫掠了失踪者,將他们杀害后尸体拋入达灵顿河。但这个方向可能性很小,这枚胸针显然不便宜,要是凶手劫掠,不可能不在意。” “有人利用船只绑架了失踪者,胸针和那血跡,或许是挣扎反抗时留下的,或许是刻意留下的线索。” 克莱德说著站起了身。 “等下我去申请查一下这两天过境的船只。达灵顿河往下游走,通到入海口,从那里才能去到各地。或许那里能发现些线索。” 罗秋点了点头,没回应这个话题。 他知道克莱德这是在挣扎。 想要从过境的船只里找到线索哪有那么容易,雾都的港口每天来往船只几千艘,这些日子因为艾丽西亚的缘故,情况更是复杂。海港工作人员只有几千人,主要工作还是针对货物盘查。 另外,克莱德光是申请调查船只,就有可能申请不到。 “那好吧,克莱德你去忙,我……整理下那些证物。也许能有新线索呢。” 迎著克莱德的目光,罗秋终於还是没说出自己准备下班的话。 队友还在努力,他儘量做到不拖后腿。 当然,他也真的会去整理证物。 克莱德找到的证物,他还没看过呢。 …… 第38章 证物室 克莱德走后,罗秋將整理报告的工作交给了史密斯。 这些麻烦事是他先招惹过来的,现在自然要由他解决。 当然,史密斯也很乐意做这些事,因为罗秋给他加了鸡汤。 “好好做,现在线索完全中断了。若是你能在这堆报告里找出点什么,那么案件主办人完全可以写你的名字。” …… 看到史密斯开始忙碌,罗秋才站起来,拿著那枚胸针证物,走向证物室。 中午时分,两个案子申报合案调查时,罗秋在这里申请了十个证物保存柜。 温斯洛先生的行李箱当时被他登记保存,克莱德调查发现的证物也被装进了另外两个储藏柜。到现在为止,罗秋还没有记下那两位失踪者的名字,但这並不妨碍他记得其中一个人的行李中也有超凡之物。 来到证物室,罗秋先登记並將胸针存放。 之后,凭著印象,罗秋打开了405號证物柜。 很遗憾他记错了,这里存放的行李没有超凡物品。 不过罗秋还是將其取了出来。 一个深棕色的帆布旅行袋,边角磨得发白,拉链有一节甚至断开了。 拉开拉链,里面的东西不多:两件t恤、一条牛仔裤、一本翻得起了毛边的平装小说,封面上画著一个整装待发的男人,书名是《探险家沃斯》。 看到书,罗秋才注意到,自己手里的旅行包和书籍封面里的旅行包差不多。 这当然不是因为失踪的人叫沃斯,大概是失踪者对书籍主人公的模仿。 这些年轻人,真的太容易受到某些畅销书的影响了。 罗秋看得摇摇头,重新將书塞回了旅行包中。不过他也记下了这本书的名字,准备有时间买来读一读。 他不是要模仿,而是打算通过阅读书籍,了解下那些新兴的超凡者都在想些什么。 將包放回证物柜,罗秋又打开了旁边的406號柜子。 里面有一个浅灰色的硬壳箱子,看起来没什么特別。但在天赋视野中,箱子的某一块区域却冒著红光。 这下找到正主了。 罗秋將箱子拎了出来,打开,开始仔细搜查。 里面的东西同样简单:换洗衣物、洗漱用品、一把梳子、一个笔记本、还有一个被报纸包起来的石头一样的东西。 发出红光的就是石头,看到它,罗秋有一瞬间心跳都漏了一拍。 石头通体黑色,光华如镜。这样的外形,和之前他在枪匠工坊废墟里捡到的那个煤球內核一模一样。 唯一有区別的是,这块石头比当初那个煤球內核还要小一圈,里面的能量,若是换算为他的精神力,大概只有2.7左右。 罗秋盯著石头,盯了半晌。 然后才將其包起来放下,转而拿起了那本笔记。 打开笔记,快速翻动著,他很快找到了些东西: 【2.23,用兽皮和那人交易了这块石头,不知道亏没亏,但我的(涂抹)直觉告诉我,这块石头不简单。之后有机会研究一下……】 【……】 【3.27,我和约克到雾都了,去听艾丽西亚小姐的演唱会,顺便和这里的同行做笔交易。他说他手上有我感兴趣的『东西』,不確定真假,不过这块石头我承认研究不透,既然他想要……】 罗秋快速翻看了这几页。內容不多,中间好多页都被撕掉了,而且应该是撕毁了好些日子,断裂处都沾染了灰尘。 从留下来的文字上看,这明显像是一位探险者在收集到『好东西』后,准备將其交易给其他对东西感兴趣的人。 但罗秋知道这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这东西可不是普通的石头,交易也危险得多。 当然,现在说这一切都晚了,交易还没开始,交易的一方就已失踪,甚至丟失了体温。 罗秋嘆了口气,將东西收好,又赶快將箱子锁入了证物柜。 刚才看到石头的那一刻,贪念差点没止住。 石头能加2.7精神力,另一个行李箱中的三件超凡物品能加1点,合起来,再四捨五入一下,就是他衝击序列2进度的五分之一。 五分之一啊,这可不是小数目。 还好,在看完那本笔记后,他总算清醒了些。 不止一个人知道这块石头的存在?那他要是真的將石头吃干抹净,不是为自己找麻烦嘛。 只是,这样想著,罗秋靠在证物柜上,心情还是不能马上平復下来。 难道他今天遇到的超凡物品都只能看著? …… 另一边,调查局內,还有人没有忙著下班。 温特斯,当同事都走后,他还在工位上伏案写些东西。 罗秋的忙碌状態他看到了。 本来准备上前搭话,却正好看到史密斯也来加班,然后,克莱德也来了。 还好的是,克莱德的状態明显很急躁,和罗秋交流了一会儿,便独自离开。之后罗秋也说要去证物室。 等到罗秋走后过了几分钟,温特斯再抬头,看到史密斯工位上那厚厚一沓报告,很明显一段时间內对方会很忙,他又起了心思。 现在是最好的和罗秋单独谈话的时机了,再等一会儿,也许罗秋就会下班,他还要找別的机会。 於是,温特斯悄悄起身,眼角余光盯著史密斯,也朝著证物室走去。 穿过大厅,进入走廊,周围变得极其安静,这里没有人,只有声控灯在他经过时一盏一盏亮起来。 令温特斯欣喜的是,史密斯没有注意到他。再往前走,到了证物室门口,里面熟悉的人影也浮现在眼前。 罗秋果然还在里面。 噹噹当~ 温特斯小声地敲了敲门。 “谁?”里面的人似乎嚇了一跳。 “是我。”温特斯回復了一句,说完,他並没有直接推门,而是等待著里面的回覆。 两秒后,门被打开了一条缝,罗秋探出头来,左右疑惑地看了看,隨后將温特斯拖了进去。 “你来证物室做什么?这里有你藏的东西?” “这里自然没有,但今天我又处理了一批过期的证物,罗秋你要看一下吗?” 温特斯快速且小声地將这句话说了出来。 他想要跟罗秋说的只有这句,从几天前看到內部刊物上关於晋升考察的通知后,他便一直在准备。 至於为什么要这样,只能说懂得都懂。 而听到他这句话,罗秋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古怪起来。 …… 第39章 难道有意外? 半小时后。 调查局外小巷中,罗秋与温特斯再次碰头。 两人身上裹著风衣,高高耸起的衣领遮盖了颈部,也遮盖了半个面庞。而面部的上半,则被刻意压低的宽檐帽所遮掩。侧面看去,唯有眼睛还暴露著。 这副样子,仿佛两人有什么秘密交易要做。 “货呢?” “都在这里。” 温特斯展开风衣,里面掛的满满当当。 一只旧手錶、一只破损的怀表、一只缺了口的陶瓷猫、两三件银饰、两枚完整的宝石。 “不错。” 罗秋点了点头。他一早就发现了对方身上的红光,此刻看去,却发现发出红光的,並不是那两枚宝石,也不是怀表,而是那两件银饰中的一件。 一枚残破的银质戒指。 这样的戒指不值钱,放到市场中,只算材料费,约有一百朗克。 但正因为它不值钱,罗秋要拿到它,反而要绕个圈子。 “这里哪件最贵?” “怀表最贵,至少八百朗克。” “哪件最便宜?” “白水晶,只能卖八十朗克。” “便宜的不是那件陶瓷?” “那件卖的是故事,联繫到的买家,愿意出这个数。”温特斯右手比划了一个二。 “……这些东西没我感兴趣的,这只戒指交给我吧。” 拿到戒指,两人就算完成了碰头,温特斯重新將风衣合上,转身,快步离开了。 罗秋也將戒指藏在兜里,带回了自己公寓。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戒指,银质已经氧化发黑,整枚戒指看上去灰扑扑的。而且,戒面上没有特殊符號,没有独特造型。只有许多乱七八糟的划痕,以及同不知何种利器相撞后留下的很大一条裂口。 对罗秋而言,这枚戒指只有一个作用。 【检索对象:0002】 【精神力:20.8】 【法力值:8/47】 【天赋数据:未知】 吸收掉戒指里的超凡属性,精神力又涨了0.5。 另外,法力值因为天赋也增加了很多。昨天晚上才晋升,下午又消耗了许多法力,即使这样,也让法力值上限增加了3点。若是一天没有消耗的话,能增加上限3点? 这下,法力修行彻底不用管了。罗秋又开始考虑精神力修行的事。 今天的两个案子,涉及到的三位超凡者全都失踪,这让他很怀疑雾都背后势力的做事风格是否发生了改变。 或许他该考虑认真地学习一门冥想法。 另外,温特斯那边也很有意思,若是能接触到他的渠道,说不定还能找到好多超凡物品。 当然,后者很冒险,他想到的途径,说不定已经有冒险者在接触,並在那里淘金了。若是他莽撞的上去,说不定还会招惹好多麻烦。 …… 第二天一早,罗秋刚走到自己工位,就闻到了一股咖啡和菸草混在一起的味道。 史密斯的工位上堆著一摞报告,一杯凉掉的咖啡,他本人则是在本子上誊写些什么。抬头时,可以看到他的眼睛旁长出了黑眼圈。 克莱德坐在旁边的椅子上,手里夹著一支烟,沉默不语。 罗秋走过去,在两人旁侧坐下,也看向了史密斯写的东西。 是一份关於公开失踪者身份,向大眾搜集线索的申请。 史密斯正写到申请理由部分: 【……两起失踪案,失踪者皆来自外地,且未发现可用的联繫方式或证件以確认失踪者身份。经现场勘查,现有线索也均未能指向明確嫌疑人或作案地点。】 【鑑於失踪时间集中、地点均与演唱会周边区域相关,不排除存在针对演唱会观眾的外地犯罪团体。为扩大线索来源,恳请批准向公眾发布失踪者基本信息(照片、体貌特徵、最后出现地点),藉助市民力量,徵集潜在目击者及相关线索。】 【……】 “昨天的报告没发现线索吗?”罗秋看向了史密斯。 史密斯揉了揉眼睛,声音沙哑:“报告翻了三遍,没什么新线索。刚才克莱德前辈也问起这件事了,然后便让我写这个申请。” 罗秋闻言,看向了克莱德。 “查船的申请被驳回了。后来我去问我一位老朋友,他说最近有批重要物资到港,港口的消息大概要封锁一个月。” “申请公开失踪者消息,或许是最后能有突破的方向。” 罗秋点了点头,又沉默下来,看著史密斯写那份报告。 新人探员的笔跡还是不错的,有点时下流行的花体风格,同时在字符间距、排版上又不失严谨。 但这些字符並不是罗秋关注点,他只是眼睛在看,心中却在想著那几个超凡物品,想著他们要被关进暗无天日的证物储藏室中。毕竟,这份公开信息的申请一通过,也就相当於这个案子进入静默期了。 除非…… 正想著,走廊那头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是接待员小姐。 调查局的工作时间才刚开始五分钟,便有接待员小姐闯入探员办公区,这显然是有著急的事情发生。 一时间,办公区域的所有探员都看向了对方,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罗秋也看向了对方,可是,在视线中,接待员小姐笔直的朝著他走了过来。 “罗秋探员,还有克莱德探员……万幸,你们都在。” “嗯?发生了什么事?” “刚才主管拉德福先生来过了,还有我们的副局长亨利先生,他们都去了2號会议室,还让我来找两位探员先生去那里。” “主管?副局长?” 听到这不寻常的字眼,罗秋很吃惊。转头同克莱德对视,可在对方眼中,他只看到了迷茫。 克莱德也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琳达小姐,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吗?”罗秋试图和接待员小姐套近乎,得到更多的情报。 但接待员小姐只是摇了摇头: “我只看到主管先生脸色很严肃,其他的,我就不清楚了。祝你们好运。” 说完,接待员小姐就走了。 而在她离开后,办公大厅並没有恢復往常氛围。所有人都看向了罗秋与克莱德,安静的,期待著两人接下来的举动。 许久后,克莱德最先站了起来。 “走吧,罗秋,去看看会议室发生了什么。或许和我们这个案子有关。” “也许吧。” 罗秋耸了耸肩,跟著站了起来,顺手,他將史密斯写好的一份报告拿在了手上。 …… 第40章 会议室惊魂 二號会议室在五楼走廊尽头。 罗秋和克莱德没来过这里,平常时候,这里也只对调查局高层开放。 但地点很好辨认,这里的门是深棕色的橡木,上面嵌著黄铜铭牌,刻著“2號会议室”的字样。 另外,当两人来到这里时,会议室外还有人在守著。进门前,还需被对方核查身份,之后才敲门通报。 门扉敞开后,入眼的场面又让罗秋为之一愣。 会议室不大,中间一张圆桌,铺著墨绿色的绒布,桌上放了3只水杯和一个银质茶壶。 桌子的北面坐著两人,分別是拉德福先生和亨利先生。 而这里的第三人,在靠窗的南面坐著,是一个女人,一个戴著面纱的女人。 一个女人能受到两位调查局高层这般接待,这不禁让罗秋多看了对方两眼。 对方穿著很朴素,一件剪裁合体的深蓝色套装,唯有衣领和袖口镶著一圈细密的白色蕾丝。在当下,这是大多数女士的选择。穿在对方身上,唯一值得讚扬的,便是那掩饰不了的曼妙身材。 除此外,便是那顶带著面纱的礼帽值得注意。 在室內还戴著面纱是一方面,而且,对方的面部弧度,总给罗秋一种熟悉的感觉。 联想到这次是他和克莱德两人一同前来,那么这个女人有可能的身份……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101 看书网超实用,101??????.??????轻鬆看 】 罗秋有那么一瞬间悚然一惊。 “拉德福先生,您找我们什么事?” 罗秋旁边,克莱德並未察觉同伴瞬间的异样。 两人进来后,没人和他们说应该做什么,於是便只能由他来开口。 而这句话一出,克莱德注意到,被问及的拉德福先生第一时间看向了亨利先生,后者则看向了对面的女士,仿佛这里现在是由这位女士做主。 下一刻,戴著面纱的女士开口了。 “是克莱德探员和罗秋探员吧,你们好,我是艾丽西亚·伊莎贝拉。这次来,是听说了演唱会后有观眾失踪,想了解下情况。” “对,艾丽西亚小姐你们都知道吧。你们先坐下,把案件的情况详细说一说。” …… 克莱德和罗秋在靠近会议室门口的位置坐了下来。 这里离三人有一定距离,是最合適的地方。 但即便这样,过程中,罗秋也很注意三人反应。 拉德福先生的眼角余光一直给到亨利先生,对於两人落座,他只看了一眼。 亨利先生沉默著,目光不偏不倚,看向的是眼前的茶杯。 艾丽西亚倒是看了过来,有面纱遮挡,没人知道她此刻什么表情。但她双手交叠放在膝盖上,这是很有耐心的表现。 而在艾丽西亚的目光下,罗秋面上不显,內心却不安起来。 艾丽西亚绝对是超凡者,且很有可能是位序列3的强者,甚至更高。这是罗秋见识过的,做不了假。 那么她是发现自己超凡者身份了吗? 另外,之前的猜测,艾丽西亚应该和雾都背后的势力有关联。 但现在,对方突然来到调查局,要关心演唱会的失踪案。这是什么意思? 是她不知道失踪的人是超凡者,不了解这其中的情况,还是说,有別的什么含义? 想著这些,罗秋坐下来后,自然地把手里的报告放在桌上,面朝下,没让人看到內容,隨后给克莱德传递一个眼神,示意接下来事情由他主导。 克莱德没有推辞。 “拉德福先生,亨利先生,还有艾丽西亚小姐。关於失踪案,现在的情况有些复杂。” “第一位失踪者,温斯洛先生,目前了解的信息为……” “……昨天的调查行动,得到的可用线索约等於零。另外,到目前为止,我们也没有收到新的关於失踪者的线索。” 十分钟时间,克莱德洋洋洒洒地將事情的经过无保留的说了出来。 拉德福先生在听著,听到后面,似乎想给克莱德一些示意,但最终,他还是面无表情地注视著亨利先生的动静。 亨利先生没有表示,可中间甚至茶水都没喝。 会议室內,只有艾丽西亚似是听的很认真,听到关键处还跟著点点头。 而在克莱德这番匯报完毕后,她更是开口道: “所以,接下来两位探员准备做的努力是?” “常规的搜索行不通了,刚才正写申请,准备向公眾徵集线索。” “辛苦了。”艾丽西亚点点头,听完克莱德的想法后,她的声音不变:“如果有我能帮忙的地方,请一定告诉我。钱,或者其他资源。我不希望有人因为我的演唱会而遭遇不幸。” “艾丽西亚小姐言重了,这是我们调查局的职责,怎么能麻烦您呢。” 会议室里,亨利先生终於开口了。 作为对艾丽西亚小姐的回应,这句话没有僵硬的语气,也没有任何可称得上是强势的地方,仿佛只是一番客套。 而在亨利旁边,听到这句话出口后,亨利身体一个激灵,马上便要说些什么表態一番。 可这时,艾丽西亚就已经起身,朝著会议室门口走去。 “谢谢您安排这次见面。如果有消息,请隨时联繫我的经纪人。” “我来送您。” …… 会议室里,艾丽西亚走后,亨利先生也马上离开了。 主管拉德福先生送亨利先生走后,转过身,再次看向两人,第一次露出了焦急模样: “克莱德,刚才你怎么能说要向公眾徵集线索呢,艾丽西亚小姐……是大明星,而且现在刚办完演唱会,影响力很大。” “当然,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是调查局,而你们两位,可是调查局最优秀的探员。” “可是,拉德福先生,我们现在確实没有什么调查方向。”克莱德摊摊手,做无奈状。 “转机总会有的嘛,两位探员先生,你们才调查一天而已,不必这么快下结论的。” “这样吧,我把这个案子的权限再提一提,再多给你们分配些巡检探员……之后这个案子有什么重要情况,第一时间跟我匯报。” “这……” 听到这番话,克莱德內心充满抗拒。转头看向罗秋,想从他身上得到些建议。 但此刻的罗秋却面无表情。 …… 第41章 第二次搜寻 “一队十人,沿著南边排查。港口去不了可以搁置,其他区域……” “二队十人,往西边搜寻,山上也要去搜,重点是那些仓库……” “三队十人,借船,沿著达灵顿河搜寻……” …… 办公桌前,克莱德正在布置调查任务,目標还是那三位失踪者。 当时会议室出来,拉德福先生很快兑现了承诺,这个案子上可调遣的巡检探员增加到了五十人之多。 五十人,够將搜索范围扩大一倍有余了。 但人多並不意味著有信心,想要靠著扩大一点搜索范围就能將失踪者找到,克莱德自己都不会相信。於是命令下达,他又看向了一旁的罗秋。 “罗秋探员,在搜寻这方面,还有什么补充的吗?” “嗯?到我了吗?我去哪里搜寻?” 罗秋明显不在状態。从会议室里出来,就一直是这样了。 对此,克莱德没有再多说些什么: “那就这样定了,罗秋探员,麻烦你沿著杰明街搜寻一下吧。” …… 杰明街,一条以购物闻名的街道。 这里有多如牛毛的私人裁缝店,成衣店,还有专门用於搭配衣服的领带店,香水店。 单是每天来往这里的外地游客,都至少过万。 只是有一点,这里和赛马场並没什么联繫。这条街的最南端,也是距离赛马场最近的地方,到赛马场有五公里。 上午九点四十分,罗秋和史密斯从杰明街附近的地铁站走了出来。 罗秋双手插兜,一脸冷漠,旁边史密斯戴著墨镜,偏偏手中拿著纸笔。 这样的组合,一出场,便吸引了不少路人的关注。很多人好奇,这两位风格迥异的探员先生是准备来调查什么。 他们不知道的是,戴著墨镜的史密斯探员对此也很好奇。 会议室里发生的事,克莱德和罗秋守口如瓶。看著新增的人手,史密斯只以为那位拉德福先生对案件做了些许指导工作,有了新方向,所以才会有这第二次大范围调查。 可是,一直到现在,前辈罗秋都没有和他解释来这里调查的主要方向。 他只能期待地看著前辈的表演。 而在他的注视下,罗秋没有转头查看四周,看准一家裁缝铺,便笔直地走了过去。 “打扰一下,最近你见过这个人吗?” 进入店內,这里的店主是个头髮花白的老头,戴著老花镜,正在忙著给一匹布料划尺寸。 闻言,店主抬起头,先是看了罗秋一眼,確认身份后,才看向他手中展示的照片。 是温斯洛先生的照片。 “很抱歉,探员先生。” “那你见过这个人吗?” 见店主摇头,罗秋並没有表现出丝毫气馁,立马又从口袋中取出另一张照片。 “还是没见过。” “那这个呢?”罗秋又拿出第三张。 “没见过,先生。我们这里的客人都是有预约的,不是隨便进来就能定製。” 在罗秋的连环三问下,店主也来了脾气,解释的同时,也呛言道: “若是探员先生有很多这样的照片要找我辨认的话,我可以拿出我的客户名单来供您参阅。不过,就几十位老主顾而已。” “打扰了,但我只想了解这三人的情况。” 罗秋话说著抱歉,可依旧面无表情,同时,照片收回后,他並没有马上离开。 这样的情况,让店主看得有些打鼓,僵持了几秒后,他很快败下阵来。 “我真没有见过这三人。探员先生,您还有什么要了解的吗?” “你刚才说你有主顾名单是吧。” “……” 几分钟后,店內休息区域,罗秋和史密斯相对坐著,面前除了摆著裁缝店的主顾名单,还有近期的交易记录。 交易记录是史密斯要求拿到的。 此刻,他的墨镜下面,黑眼圈浓重的眼睛精光闪闪。 “前辈,我好像知道案件突破口在哪了。” “前辈是怀疑,那三位外地人失踪,是有人专门策划。而他们之所以会盯上这三人,应该是掌握了他们的消费情况。” “外地人来到雾都,最先消费的肯定是衣服,所以杰明街嫌疑最大。” “而在杰明街,虽然店铺很多,可成衣店,那些真正的富豪並不会去。剩余的裁缝店,有名的不多,刚好这家叫康纳·萨顿的店有名气。” “前辈,是这样吧?” “嗯?啊。” 罗秋的目光从桌面上的顾客名单转移。史密斯的话,他恍惚之间並没有听清,但看到史密斯一脸干劲的样子,他也没说什么了。 就他而言,现在的他只想在这里歇歇脚,缓缓情绪。 之前会议室里的遭遇太突然了。 虽然当时他全程冷静,可等他出来后,后背却立马冒出一层冷汗。 理智告诉他,艾丽西亚那么厉害的超凡者,应该没有时间同他玩猫鼠游戏,他能见到对方纯属巧合。而且对方应该没发现他的情况…… 但他有些理智不起来。 就在刚才,他已经想著接下来要如何拋下这个探员身份,隱秘地逃到联邦的最东边州生活了。 先修炼个一二十年,再回来试试雾都的水深不好吗? …… 下午五点,罗秋和史密斯准时回到调查局报到。 这一天的工作,越到后面,史密斯越发认真了,笔记本记满了十几页。 虽然还没有收穫,可每次排查完一个店铺,他总会说: “快了,快有收穫了。” 最后,罗秋只好以『別让队友担心』为理由,强行拉著他返回。 这时候,还是那个办公区域內,克莱德已经回来了。 但他这一天並没有收穫,因为他抽著烟,沉默不语。 而这时,一脸斗志的史密斯在他眼里,便如萤火虫之於黑夜。 “罗秋,你们有收穫?” “暂时没有,克莱德前辈。不过我想很快就要有了,不是吗?” “嗯?!” 史密斯这个回答,引起了克莱德的注意。之后,当史密斯详细地讲述了过程,克莱德立马拍手称绝。 “天才,罗秋,你这个想法天才。” “不……这是史密斯自己的想法。” 罗秋很头疼,他已经不想在这个案子上纠缠了,但这时,克莱德甚至激动到站了起来。 为防他说些什么『加班』的话,罗秋赶紧说道: “还有些事,今天我先下班……” “克莱德先生,罗秋先生,这里有一份电报。留给你们的。” 未等罗秋说完,大厅里,有人来找他们了。 …… 第42章 一份电报 拦住罗秋的,是调查局的接待员小姐,二百多斤的重量,將办公大厅连接外部出口的走廊完全卡死。 隨后,她自顾自地说道: “是莫尔顿镇分局发来的电报。” “这份电报一个小时前转过来,主管了解后,让我交给两位处理。罗秋探员,你们决定吧,我好回电报……” 由於罗秋离得近,写了电报內容的信纸被强行塞到了他的手中。 这下,罗秋躲不过去了。 迎著旁边克莱德和史密斯探寻的目光,他只能將信纸拿在眼前,细细观看: 【致雾都总署:】 【本局今日下午接旅馆经营者举报,镇上一家旅馆入住四名客人比较可疑。对方驾驶两辆黑色轿车,於4日晚间12点入住。昨日,有临近房客听到疑似求救声,怀疑有绑架行为。】 【因调查分局探员经验不足,恳请速派探员协查,以防转移。】 【——莫尔顿镇分局,哈里斯探长。】 罗秋的目光在『4日』和『绑架』几个字眼上停留了几秒。 从这里,他知道为何要將这份电报塞给他们了。 只是,罗秋总觉得这份电报有哪里不对。 早上见到了艾丽西亚,下午就收到电报。疑似绑架案,对方还是四日晚间入住,还是在雾都往东四十公里开外的莫尔顿镇…… 但细细分析,罗秋也想不出究竟是哪里不对。 受益於电话业和电报业的发展,以及当下银行监管不强的特点,劫匪绑票,不用再傻乎乎地邮寄信件。只需一个电话,或一个电报,就能在千里外接收到被恐嚇人的银行匯款。 这种简单、快捷,安全性高的赚钱方式,一经出现,便呈现蓬勃发展的態势。按照往期的记录,雾都周边平均每月会发生2.5起。 而下手的对象,选择演唱会后那些离开的外地人,似乎非常合理。 总不能,这次遭到绑架的人,是他们正在调查的那几名『超凡者』吧。 “罗秋,电报上写了什么,是有什么难题吗?” 另一边,克莱德在看到罗秋盯著电报內容许久不说话时,也有了疑惑。 走上前,从罗秋手上取走信纸,他也好奇地看了起来。 一分钟后。 “你怎么看?”克莱德问。 “按照一般的勒索流程而言,发电报一天,谈条件筹款一天,第三天就能收到匯款。今天是4月6日,要是真发生绑架,明天上午大概就是最后期限了。”罗秋没正面回答。 “那就是说,要参与的话,今天晚上就要过去……若是快一点,晚上八点赶到,10点调查结束布置行动,12点,就能回来睡觉了。”克莱德打著腹稿,说到后来,眼睛都亮了起来,明显对这事心动了。 “还是我去吧。”罗秋突然断言,“克莱德你留在雾都,这里还有不少工作要你决断。”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罗秋下定了决心。 见到艾丽西亚后,他想要逃离雾都,此时就是一个机会。借著出差掩护,中途製造意外趁机开溜,他被怀疑的可能將会无限降低。 而且,今天那位艾丽西亚来访的目的虽然不清楚,但和这份电报扯上关联的概率很低。 至於他心中有不安,大概是人性中某种脆弱的感情在对他误导吧。 他是不会被迷惑的。 克莱德闻言没有犹豫:“行,带多少人?” “史密斯跟我一起,再带两个巡检探员作为帮手就够了。人多了动静大,反而容易坏事。”罗秋看了一眼墙上的钟。“另外,就按你说的,六点出发,八点到。” …… 调查局外,老爷车出发了。 史密斯依然坐在驾驶位,身上换了一身便衫,挎著一个帆布包,里面装著几份卷宗和手电筒。罗秋坐在副驾驶,披上了一件风衣。 在老旧引擎不断的突突声里,窗外的景色开始变幻。 从楼房变成田野,天空从灰蓝变成暗蓝,又从暗蓝变成一片漆黑。 直到车灯开始亮起,车厢里变得顛簸不堪,为了缓解疲惫,史密斯才开启话题分散注意力。 “前辈,那份电报上说的绑架案,是真的吗?会不会温斯洛先生就在那里?” 史密斯也看了那份电报,突然要求出发,要解决的还是他第一次接触的绑架案,心中有好奇是肯定的。 对此,罗秋也乐得解释。 “绑架案的可能性很大。首先,绑匪要交易,附近要有电报,电话,银行,而且最好是那种交通不便,调查局力量较弱的区域。” “我记得去年看过一份报告,莫尔顿镇常驻人口八百多,我们调查局的力量在那里就12个人。这样的地方,算是关押人质的好地方。” “那要真是绑匪,他们会不会有枪?” “……看情况,大多数做绑架案的人会准备一把枪的,但火力不会太好。那些愿意买两把枪的,更愿意找个银行碰碰运气。” “……” 晚上八点十分,老爷车驶入莫尔顿镇。 小镇不大,主街只有一条。两旁的店铺大多已经关门,只有一家小酒馆还亮著灯,传出嘈杂的人声和响亮的碰杯声。 整个莫尔顿镇,都是围绕一条铁路站点而建的。这里的铁路每天早上七点和晚上五点通车,为雾都运输一些煤炭,顺便搭载一批愿意挖矿的工人。 工人聚在这里,於是连带著,小镇也染上了一股糙汉子的气息。 史密斯把车停在一栋隱秘的两层小楼前。墙上的铜牌写著“莫尔顿镇警察分局”。楼里亮著灯,窗户上隱约能看到人影。 两人刚下车,一个穿深灰色风衣的中年男人就从门口迎了出来。 “罗秋探员?”他伸出手,“哈里斯,本地分局探长。下午收到回电,说你们八点多会到,我特意准备了些麵包和烤肉。” “罗秋,这是史密斯。”罗秋握手,动作简洁。“我们確实没吃晚餐,但还是先了解下案件情况吧。” “当然。”哈里斯点头,带他们往里走。 分局不大,一楼是接待室和办公室,几张办公桌挨在一起,桌上堆著文件和咖啡杯。两个年轻探员坐在角落里,看到他们进来,站起来点了点头。 哈里斯將几人带到办公桌前,拉开椅子,让罗秋几人坐下,隨后就开始忙碌。 一会儿后,一沓照片连同报告摊在了桌上。 …… 第43章 马与马靴 “目前我们掌握的消息,旅馆叫『马与马靴』,在主街东头,靠近公路。两层,砖木结构。嫌疑人四个,住在二楼,205和206,两个房间挨著。” 办公桌前,哈里斯开始认真介绍案件信息。 “另外,上午我们接到报案后,就有探员开始负责监视他们动静。今天下午,他们有人去公用电话亭打了一个电话,之后又去镇上老约翰那家店买了八根麵包,一瓶果酱。现在他们应该都在旅馆房间里。” “对了,这是他们的照片,不过时间紧,我的探员只拍到了三个人。” 哈里斯把三张黑白照片推过来。照片拍得不算清晰,镜头拉得太远,但能看出一些细节。 第一张照片,拍摄角度选在了侧面。上面的男人走在路上,目標地似乎是不远处的电话亭。 罗秋发现,对方走路时头总是压得很低,同时肩膀看著也並不水平。上身穿著夹克,戴著的帽子是深色扁平帽。这种特徵,像是一位码头的工人所有,肩膀高低不平正是长期使用一侧肩膀搬运重物的体现。 不过,这张照片拍摄的面部细节並不明显,只是大概能看出对方有鬍子,皮肤顏色略深,应该有三十多岁。 而翻开第二张和第三张照片,上面两个男人特徵就更明显了。 短夹克、光头、脖子粗壮、络腮鬍,典型的重体力劳动者形象,甚至还可能有监狱服刑的经歷。 在联邦,这些硬汉因为生计所迫选择干一票的,大有人在。 当然,罗秋並不会因为这些特徵便断定对方实施了绑架。 “他们开的车子有照片吗?” “有,这里。” 哈里斯听到要求,连忙找出了两张照片。 照片上是两辆破旧的,接近报废的老爷车,市场价在五百朗克左右。 不过,在看到这两辆车后,罗秋却皱起了眉头。 这两辆车的后备箱不大。 眾所周知,对於绑匪而言,车子后备箱大小算是硬性要求。罗秋以往接触的绑架案,劫匪使用的车子也多是后备箱大的,是那种挤一挤能塞入两个人的大小。 而这两辆车,后备箱塞进去一个一百五十斤左右的普通人就已经是极限。 当然,这或许是因为对方业务不熟吧。 “哈里斯探长,你凭什么判断对方有四个人?”罗秋接著问。 “呃,是旅店的登记。今天中午我问过旅店老板,他说前天晚上那两辆车停下后,车上下来四个人登记住店。” “嗯?你確定老板是这样说的?车上下来四个人,要是车內当时有人质,不可能没有人看著的。那么,要是这些人真的实施绑架,就不可能只是四个人了,至少五人。加上被绑架的人质,就是最少六个人。” “另外,人质现在在哪里?大概率不在车上,那就是说他们还將人质转移到旅馆里了。虽然有可能是深夜转移,但旅馆只是土木结构,隔音很差,店主听不到动静?” “听到了,说是……搬运行李。” 被问起细节,哈里斯有些接不上话了,只是吶吶回应。 罗秋见此,对於人数方面也不再追问。 小镇上的探长,应对一般情况经验丰富,应对这种大案子,细节方面做得不够很正常。 罗秋倒是要庆幸,哈里斯这样调查,居然没有惊动那批绑匪。 嗯,现在罗秋基本肯定这是一起绑架案了。 已知这些人中有三人年龄在三十岁往上,有两辆车,来到外地住旅馆,然后还带了『行李』。 带行李,必然是出远门,三十多岁,看著不是冒险者打扮,出远门只可能因为工作,而且一定是沟通好了才去。所以住旅馆是个悖论。 而要是几个三十岁男人住旅馆,那可能是从家里跑出来偷偷放鬆,肯定不会带行李。 总而言之,逻辑上对不上,中间一定有问题。罗秋倾向於对方的『行李』不简单。 那么,有了这个判断,剩下的事情就好说了。 “哈里斯探长,现在我可以判断,这些人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有问题,为了不出意外,我们今晚就该行动了。” “今晚?” 罗秋一转话题,哈里斯又反应不过来了,听清楚说了什么后,他脸上更是露出吃惊的表情。 晚上就行动,这个时间太紧了,他完全没有准备。 不过,下意识地抓了抓腰间的枪托后,哈里斯倒是没有拒绝: “好,需要我做什么准备吗?” “先问你几个问题。那家旅店,里面有几间房间?205和206在哪边,靠楼梯还是有什么特殊?” “10个房间,从201到210……205和206靠西边的,我记得很清楚,他们的房间里有窗,也是朝著西边开的。不靠楼梯,楼梯在中间。” “那他们的车停在哪里?旅店西边吗?” “不是,停在东边。来往的车都停在东边。” “……那个旅店住一晚多少钱?每天晚上入住的客人多吗?现在还有空房间吗?” “一晚20朗克。客人倒是不多,每天来我们这个小镇的外地人本身也没多少……罗秋探员是想?” “等下,我们四个,扮成来到这里的外地人,先去那里住下来,探探情况。当然,要是能住在他们旁边就更好了,这样等我们行动时也不会误伤。” “晚上10点后,哈里斯探长你就带人行动,带三人,跟著我们冲。绑匪分成两间,应该其中一间看押人质,另外一间藏火力,到时候你注意跟著我。” “另外,再派两人,盯著他们的车子……” 用了几分钟时间,罗秋终於將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 计划很简陋,甚至可以说和这个小镇类似,有些糙。 其中,只有罗秋几人先去旅店熟悉环境是他人想不到的,也是非常大胆的。 但对於这个计划,没有人表示反对。 小镇的探员都不是高智商角色,特別复杂的计划他们听不懂,还有可能执行不起来,另外他们也不喜欢。 而史密斯呢,想想这个案子,想到绑匪可能有五位,他已经热血沸腾了。 停下手头的记录,他也伸手摸向怀中。 那里是他的配枪所在,这次出发前,弹夹已经塞满了,甚至还多带了一个弹夹。 …… 第44章 潜入 “老板,两间房,住一晚。” 八点三十分,罗秋四人一同来到了这家名为『马与马靴』的旅馆。 这个时间,四人当然还没有吃晚餐。 但罗秋就是要这种效果。 莫尔顿镇方圆二十里,算得上极度空旷,要是吃饱了东西再来这里,那么便会让人產生疑惑。吃饱了东西,再开车至少二十公里来到小镇投宿,是不是有问题? 所以,为了不被人看出破绽,哈里斯准备的麵包与烤肉,都被罗秋等人打包拿在了手里。 在店老板还没登记前,便有一位探员喊道: “老板,有热水吗?能喝的那种。” 说著,麵包就被撕开了包装,仿佛迫不及待要吃东西的样子。 而四个开了好长时间车子、前来投宿的旅人形象,也在这一瞬间塑造出来。 旅馆的老板,是个上了年纪的鰥夫。因为经常碎碎念,旅馆的事,哈里斯当然不可能告诉他。 此刻,他看一眼停在门口的老爷车,再看看眼前四个急不可耐的男人,终於卸下防备,开始在柜檯上操作。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追书就上 101 看书网,????????s.???超实用 】 “这里住宿一间20朗克,你们两间房,要给我四十。旁边能烧热水,但不提供杯子……还有,你们的车等下要停到旁边。” “没问题,不过能给我们分配两个靠得近的房间吗?” 罗秋熟练地递过去四张发皱的纸钞,隨后趁著老板点检的空档,开始仔细观察周围。 旅馆不大,大堂兼作前台和休息区,后面有楼梯通向二层。一层的其余房间做了杂物室、厨房、公共卫生间。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还在用著老旧的煤气灯。雾都已经普及电力的当下,这里由於离著煤气厂不远,家家还都引管路通煤气,既可以照明,又可以生火做饭,而且费用应该很低。 另外,抬头看向天花板,便可以看到这里的一二层也是用木板隔开的,且已经非常老旧,有的地方出现了霉斑。上面有人踩踏,吱呀声便传到了下面。 之后要是真的发生激烈搏斗,罗秋真担心这些木板会撑不住裂开。 “好了,跟我来,楼上现在五个空房间,你们可以挑两个喜欢的。” 谈论间,店主终於將朗克收好了。 从旁边拿起钥匙,便领著眾人往上走。 楼梯窄,五人只能鱼贯而上,踩的楼梯咯吱作响。 上到二层,便看到这里的楼道也很窄,基本只能容纳两人並肩通过。店主走在前面,罗秋和史密斯跟著在中间,其余两位探员断后。 而几人从上来之后,眼睛便不由得往西方撇去。 那里尽头的房间,便是205和206號。不过现在两个房门都紧闭著,也听不到一点动静。 “这里,201、203、205、206、208都有人了,其他的房间……” 当头的店主无法看到身后眾人的异常,只是自顾自地介绍房间。 不过说到一半时,便被罗秋打断了。 “老板,肯定先看204和207啊,刚好是对门,只要里面不是太差,我们就定了。” “不差,都有打扫过的。” 说话间,店主便將几人带向了204。 钥匙开门,打开灯,里面的情况一目了然。 不足十平米的空间里,放了一张床,一个书桌,一把椅子,这就是全部大件家具。还有软装饰,一张破了一半的窗帘,墙上各种涂鸦…… 说是有过打扫,但这种条件,和没打扫没有任何区別。 207房间也是一样。 不过对此,罗秋等人就没挑剔了。四个人假装客套一番,分了房间,又分了麵包和烤肉,算是安顿了下来。接著有人烧水,有人洗漱,忙碌喧闹了好一阵子。 直到將近九点的时候,四人才各自回到房间,声音也逐渐变小。 罗秋和史密斯在204室,这个时候关起门,两人一边小心检查枪枝弹药,一边还在假装说著旅途见闻,小心地听著隔壁的动静。 “这路真难走,来的时候怎么不觉得。” “来的时候,你只想著去见艾丽西亚,当然不觉得,我记得当时你说了一路都不累。” “是这样吗?但这个旅馆这么破旧……” “史密斯,你还说这些,要不是今天你提议在雾都多玩一会儿,我们现在都已经到……” 说著话,突然,旁边一直安静的205號房间有了动静。 罗秋听到一个脚步声响起,踩得地板吱呀,慢慢地朝著房门处移动。隨后,205號房间的门吱的一声,被人打开了。 而在听到旁边房间房门打开瞬间,史密斯有些忍耐不住,抓起手枪,便打算转身防备。 罗秋伸出一只手按住了他。 只有一个踩地板声,未必是邻居有异动。 史密斯要是这时將地板踩得吱呀乱响,或许就会真的惊动旁边房间的人。 而果然,几秒后,那个踩地板声音过了204號房间,朝著楼梯而去。 这之后,罗秋才给了史密斯眼神示意。 “先睡觉吧,明天还要早起赶路呢。” “好。” 於是,两人转移到了床上,一个趴著,靠著墙侧耳倾听,一个单纯坐著。 罗秋是坐著的那个。 从来不抽菸的他,此刻抽出一支,用火柴点燃,隨后双手夹著放在膝盖前,静静等待烟雾散开。 整个房间,罗秋都用天赋视野扫过了,並没有发现什么特殊。 隔壁房间的状况,罗秋没有对应的巫术可以感应,所以放过了它。不过,结合这一路来的情报,以及十年相关经验,此刻罗秋相信,那里应该没有超出预料的情况。 而在这时,罗秋又想起了自己的『逃离雾都』计划。 计划第一步,从雾都出来,到达小镇,他已经做到了。 这里至少五名绑架犯,也可以配合他的下一步计划。 10点后,他们四人加上哈里斯四人,將会对对方至少五人发动攻击。 对方应该是没经验的,他们八人中,有经验的人也少。这就有了操作空间。 到那时,他只要稍稍放水,让对方其中一人跳窗逃走,他就可以藉口去追。 对方逃跑的方向,一定是远离雾都的方向。只要他一个人追上去,追到半途,稍稍做点痕跡,便可以玩失踪了。 而做些痕跡,对他而言算是难事吗? 只是可惜,这一去,他在雾都积攒多年的资產全都要便宜了別人。 另外,雾都之外究竟如何,也要打个问號。 …… 第45章 雨夜破门 滴答~滴答~ 哗啦啦~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在房间里眾人的紧张等待中,外面却突然下起雨来。 雾都的四月是这样的。 由於临近海域,每年这个时候,经常有暖湿气流从大洋深处涌来,与还未褪去的北方寒流交织,便化作淅淅沥沥的雨水落下。 莫尔顿小镇的这场雨来得很急。 或许是因为临近山区,云团扑过来就撞上山峦,以至於来得毫无徵兆。 刚开始点点滴滴,几分钟后,便如瓢泼一般。 屋內,由於雨声渐大,覆盖了一切,史密斯再也听不到隔壁的声音了。但他不觉恼怒,看著窗外的雨,眼睛反而亮了起来。 这么大的雨水,等下会把行动时的脚步声、门板撞击声都掩盖掉大半。可以说,这场雨帮了大忙了。 而在史密斯旁边,罗秋看著这场雨,嘴角也逐渐上扬。 下雨天,最能掩盖一些痕跡了。 抬手,看一眼腕上的手錶,指针也快要接近x的位置。 …… 同一时间,莫尔顿小镇调查局门口,哈里斯探长也在盯著手錶。 他的手錶是老式的机械錶,钢带,但满是锈跡。 錶盘上的夜光涂料早已失效,只能借著门檐下那盏煤气灯的光线分辨时间。 时针正慢慢向x靠拢。 身后,三个探员已经把外套脱了,只穿著衬衫和防水的执勤夹克,手枪別在腰间,手里撑著黑色的长柄雨伞。 他抬起头,雨幕从屋檐垂下来,在眼前织成一面密不透风的水帘。 “走吧。”哈里斯举起伞,第一个走进雨里。 雨点砸在伞面上,发出密集的闷响。 四个人沿著湿漉漉的人行道快步前行,脚下的皮鞋踩在水洼里,溅起细碎的水花。 街上已经没有行人,路灯昏黄,把他们的影子拉得又长又淡。 不久后,旅馆的招牌也出现在眼前,“马与马靴”几个字在风雨中微微晃动。 旅馆大堂里,老板正坐在柜檯后面打盹。 他眯著眼睛,煤气灯的光线在他脸上投下一片暗黄色的光晕,头一点一点的,像是隨时会滑下去。 门被推开时,带进来的风猛地灌入胸膛,让他瞬间清醒过来。 然后,他便看到四个人隱隱绰绰的走了进来,煤气灯下,显露出了身影。 “哈里斯探长?你们……” “205和206的备用钥匙给我,等下有点事,別出来。”哈里斯没有寒暄,伸出手。 老板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没有多问,只是手忙脚乱地从抽屉里把钥匙翻了出来。 是两枚带著铁锈的钥匙,似乎是长时间不用,以至於都快要找不出金属的特徵。 哈里斯接过后,对著灯光,勉强辨认出上面的数字,隨即点了点头,带著三人朝楼梯走去。 楼梯还是那样窄,踩上去还是那样咯吱作响。但此刻雨水声盖住了大部分声响。 几个人鱼贯而上,脚步放得很轻。 待走到二楼时,哈里斯才在楼梯口停下来,竖起手掌示意后面的人止步。 走廊尽头,205和206的门依然紧闭,门缝里透出煤气灯的光。 但这时,204和207的房门已经悄悄打开了。 罗秋探出头,打手势给哈里斯示意。 哈里斯垫著脚,开始慢慢往前靠去。 十多秒后,眾人来到了走廊尽头,205和206號房间的钥匙被两个小镇探员拿著,开始小心翼翼地操作。 其余探员贴著墙,听著隔壁房间的动静,悄悄將手枪从腰间抽出来,枪口朝下,保险打开。 几秒后,两把钥匙几乎同时插进了门锁。 探员回头示意,做好准备后,才小心地轻轻一转。 咔嚓~ 锁簧弹开的声音在雨夜里几乎听不见。 但这个声音出现的那一刻,哈里斯已经侧身撞了进去。 “探员!不许动!” 几乎是短短一秒时间,便有五个探员冲入了两个屋里。 然后,各种怒吼声,尖叫声开始交织。 枪声也响了。 不是一声,是连续好几声。 沉闷爆破音在狭小的房间里炸开,震得人耳膜发胀。 而在听到左边205房间出现三声枪响后,罗秋没有犹豫,拔枪朝著206號房间冲了进去。 刚才的枪声,是探员配备的左轮手枪特有的声音。 有这种枪声传出,说明探员在205房间发现了有人试图使用凶器。 对方持有的凶器只能是枪,这个时候才会想要反抗。 那这样一来,206號房间更大可能会有人质,也更大可能会有自己等待的机会。 可下一秒,当他衝进房间,看清这里的情况后,他愣住了。 206房间不大,和其他客房在构造上没太大差別,煤气灯將这一切照得很清楚。 一张床,一把椅子,一张桌子。 不过这时,这张床上,靠著墙的位置,却盘坐著三个人。 三个被绑起来的人,嘴巴被胶布封著,双手反绑在背后。不难看出,这三位就是绑匪的人质。 而负责看押他们的绑匪,就坐在旁边椅子上,还拿著一把刀。不过这时,他已经將手举了起来,刀也落在了地上。 局面已经控制住了。 但这时,罗秋已经来不及关心他那个逃跑计划,他愣住的原因也不是因为那位绑匪这么轻易就范。 目光落在那三个人质身上,天赋视野中,几人都有红光暴露。 刺啦~ 罗秋还在发呆之际,最先闯进来的探员眼看控制了局面,已经开始给三个人质鬆绑。 嘴上的封印最先被取下。 隨后,各种感谢声飆了出来。 “谢谢,谢谢,那些恶魔,把我们困在这里三天了。还只给我们白麵包吃……” “探员先生,非常感谢,能让我先打个电话吗?” “先给旁边我的兄弟鬆绑……” 人质有穿西装的,有穿夹克的,原本的身份有所差异。但无一例外,此刻他们身上的衣服沾染了许多脏污,且皱皱巴巴。脸部鬍子拉碴,黑眼圈严重,说起话来大声且仓惶。 这样的表现,让周围探员无不怀疑几人是受到了不好的待遇,连带著控制旁边劫匪时手法更粗糙了。 史密斯闻声,从另一边的205號房间赶了过来,一进门,他就大声呼喊: “前辈,那边抓到三个人,这边……你是温斯洛先生?!” …… 第46章 温斯洛先生 4月6日,夜,十点半。 “罗秋探员,这次真的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来,我们也不会这么快行动。刚才那些绑匪说了,明天早上,就可以拿到银行匯款……” “哈,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那……您確定今晚不留下来?现在雨还在下,路上比较湿滑,就算你们有两辆车子……” “没关係,这雨不碍事。而且,那三位受到惊嚇的先生也同意马上回到雾都。我就不留了。” 调查局外,罗秋同哈里斯探长做著告別。 说完,看看车灯照耀下积蓄了一寸雨水的路面,再看看周围已经完全陷入黑暗的小镇,头也不回地坐上了老搭档的副驾驶位。 车门关上,罗秋挥了挥手,隨即在哈里斯等人的目送下缓缓离开。 …… 车上,史密斯负责驾驶,前方还有另外两位探员驾驶的车子引路。 驶出小镇的这段路没有意外,而后,隨著前方路段逐步探明,两辆车之间也逐步减少了沟通。 车厢內气氛安静下来,虽然雨声很大,引擎声很响,却逐渐成为白噪音。 罗秋靠著副驾驶椅背,观察一番史密斯状態,隨后將目光放在了后视镜里的三人中。 车內视线昏暗,能看到的细节不多,但后排三人脸部轮廓依稀可现。 此刻,三人都沉默地坐著,眼睛微眯,头部歪斜,仿若受尽了摧残后安全下来,终於忍不住睡意。 而在其中,那位『温斯洛先生』靠著左边车窗,额头抵在玻璃上,隨著车身的顛簸轻轻晃动。 虽然有困意,可他却选择用车窗的冰凉感让自己保持清醒,右手一直搭在身前,维持著坐姿不变,体现出良好的修养。 只是,这样的一幕,被罗秋收入眼中,只觉得这是一场闹剧。 闭上眼睛,他开始回想这一切。 罗秋並不认为现在坐在车后排的,是失踪的温斯洛三人。 四个绑匪他看过了,都是普通人,有两人挨了枪子,其他人也没跑,只是在看到探员的那一刻慌乱的想要躲起来。 据史密斯描述,205號房间的战斗,在衝进去那一刻就结束了。 哈里斯持著枪,看到有人在慌乱的给一把土枪开保险时,几枪下去命中了对方手腕。 这样的胆色,罗秋不能相信他们將三个已经获得身体强化的超凡者绑住,还要挟对方亲人给钱。 而且,三人出现的时机太巧了。 就在上午调查局接待了艾丽西亚过后,下午便收到小镇的电报。晚上行动,全程也没有任何意外发生。 若是这一切都是车內这三名超凡表演的一场戏,那有些情况就可以说得通了。 比如,绑匪明明只有两辆车,车上后备箱最多能塞下一人,是怎么越过雾都外关卡的。 还有,原本据他分析,这场绑架应该有五个人参与,可最后却只发现四名劫匪。 另外,那几个劫匪,看看手上茧子就知道都没有经验,在没有熟人带领下,他们怎么能如此熟练地开展业务。而且敢於一次性抓三个人。 罗秋心中並不如他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平静。 他很想知道,自己目前是否已经深入到一个泥潭中,这三位超凡者在扮演什么角色,是看客?还是別的什么。 …… “喂,还在装睡啊。” 不知何时,车厢里突然有这样一个声音响起,落在了罗秋耳中。 是后排处传来的。 而这个声音,也让罗秋悚然一惊。 果然,自己的存在还是…… “嘘,你做什么……不对,你用巫术屏蔽了我们的谈话?” 突然,后排处又有一人说话,似乎是在回应前者。 而后,有更多的交谈声传了过来。 “只是注意力判定法的简单应用而已,不是欺骗他人记忆,但前面那两个傢伙都是普通人,註定要被我这个巫术迷惑。而且这样一来,这个巫术我可以维持很久。” “哦,这倒是方便了,需要注意声音控制在多少分贝吗?” “当然,不要超过周围的雨声,另外,还是要保持这个动作的。我看副驾驶那位探员已经睡著了,但驾驶位那位探员说不定还会看过来。” “真麻烦……” 罗秋確定了,后面的三人並不是在说自己。 几人似乎只是想对话,没想到施展巫术后,弄巧成拙,被自己误入。 大概率选用的精神力探测符文,连结成那种精神力不足,便会判定对一些小问题忽略的巫术。对这种巫术,罗秋了解不多,只知道是有可能对普通人造成这种效果,可惜他精神力足够高,自带免疫。 另外,从几人的谈话中,罗秋也觉得自己发现了不得了的秘密。 今晚的一切,果然是三人导演的一幕戏而已。他们並不是温斯洛先生等人,或许也是用巫术化作三人的模样。 这样大费周折,目的显然不会简单。 “这身衣服,还有那个旅馆,真难受,想想还要忍受到明天……都怪猎杀队。” “確实,本来我在家里玩游戏好好的,还在魔网上和一个学妹聊天,没想到突然就被叫出来。” “我也是啊,本来计划明天去我新收购的那家农场玩……对了,你说这要怪猎杀队,是怎么回事?” “你不知道吗?这两天的新闻你没关注?” “你说爱猫社?那家报社我又不喜欢,也只有你为了学姐愿意一次订购几千份。” “我那不是为了学姐,是为宠物发声,你不觉得现在的人们都没有爱心了吗……” “哦,爱心是吧,爱心好啊,爱心要养成啊……” “好了,別吵了。亚伦你別说话,道尔顿说的没错,这么大的新闻你都没关注,確实不应该。” “这件事和那位公主殿下相关,最近她借道来雾都炼製巫器,没想到猎杀队有人选择在附近行动,而且是那位公主殿下还没离开的时候。” “啊,是那位公主殿下……猎杀队做事也太不体面了。” “他们又不像我们,从小便接受巫师的教育,做起事来不可能面面俱到。听说上次有人为了一个自由联盟的探子,搞得白天在雾都中心发生爆炸……” “不会吧,那也是他们的手笔?” …… 第47章 信息过多 罗秋有些不確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猎杀队』、『公主殿下』、『炼製巫器』? 这些词,若是单拎出一个,罗秋会以为自己幻听。但现在由不得他不多想了。 从谈论中看,三人做这一切的原因,居然是因为一位公主殿下失了面子。 而且,那位公主殿下大概率並不属於三人的阵营。 三人称呼对方时,用了『那位』而不是『我们的』,显然意义明显。 这样一想,事情变得清晰了很多。 有一位友好阵营的『公主殿下』来到雾都,炼製巫器。中途,雾都背后势力的猎杀队有人在附近执行工作,拂了公主的面子,所以背后势力派三人处理矛盾。 那位『公主殿下』,大概率是指艾丽西亚,或者艾丽西亚背后的人。炼製巫器,大概就是指演唱会上那朵『玫瑰』。猎杀队执行工作,大概率是指演唱会后有人將温斯洛先生在附近杀害。 再联想下艾丽西亚突然出现在调查局中,表面是因为温斯洛的事情出现在大眾视野中会影响到她,实际上……为了面子? 但这样一来,问题就来了。 调查局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雾都背后势力的传声筒? 罗秋越想,越发现这其中有许多隱藏的东西等著挖掘。 好消息是,他现在的处境似乎没那么危险。原本以为那位艾丽西亚和雾都背后势力有牵扯,现在看来,有,但不多。很可能她发现自己特殊后也不会做什么。 坏消息是,自己效力的调查局似乎没那么简单。 轻轻呼出一口气,罗秋暂时收回了思绪。 车厢內,后座处三人的对话还在继续,正是他得到更多信息的机会。 可惜的是,在其中一人提到那次爆炸案后,话题就转移了。没有再提到今晚的事。 …… “道尔顿,你怎么突然了解这么多猎杀队的事?有內幕?” “哦吼,看来亚伦你不算太呆嘛……知道记忆消除器吗?” “那不是你父亲研究的项目?不过要將一个三环巫术塞到口红那么大的设备里,不好突破吧。最新版的能量石能量密度也只在55mp……等等,你这么说,难道已经做出来了?还得到了猎杀队的订单?” “差不多,只是快做出来了。不过最近这个项目得到了猎杀队的捐助而已。” “刚好那天我去猎杀队总部签署合同,恰巧听到了一些东西。” “最近,自由联盟在雾都投下了超过千枚种子,那些种子,有三分之一被拔掉了,但剩下的种子可不好找。再有一个月,那些种子就会陆陆续续晋升序列1,到时候就是最头疼的时候。” “当然,我们的记忆消除器是他们的一手准备。我还听说,他们在上次爆炸案中得到了一枚魔网节点,是自由联盟那边的魔网节点,估计最近正在研究破解,准备以此来做些文章。” 这句话说完,三人的谈论声突然停了下来。 几秒內,完全没有了动静。 就在罗秋以为对方发现了什么时,突然间,耳边又有谈论声传来,带著抑制不住的嘆服。 “原来是这样,不过,自由联盟的魔网节点可不好破解啊。” “是啊,虽然魔网这个东西是我们学院先做出来的,但……自由联盟那位多洛莉丝女士,不得不承认……” “听说那位女士的天赋就是跟『网』相关的,而且最近快要升级序列4了。序列3以后,想要提升实力可是难了不知多少,她还那么年轻……” “说实话,我对猎杀队能做出什么成绩完全不期待,只希望他们能早点破解那个魔网节点,了解里面的技术……你能想像吗?我现在用的魔网,听个音乐都卡。” “我说一个消息,你们可能都没听过。据某个隱秘渠道收到的消息,自由联盟很有可能在实施一个计划,通过一张巨大的魔网连接世界,当这个网变得足够坚韧,使用的人足够多的时候,就会启动『共享巫术』计划。” “共享巫术?” “简单的说,就是让连接魔网的巫师施法时,不用再去沟通符文,直接沟通魔网就能搭建巫术。不,这个魔网要是搭建起来,那些不是巫师的超凡者也能用巫术了。” “你这么说……他们是想再次改变巫师界的规则?” “这谁能说得准呢,在我看来,我们学院发展出的符文体系已经足够完美了。但现在雾都之外,那些自由联盟的人活动越发猖獗也是事实。那些老鼠,只要在某个地方发现一例,你就知道,老鼠已经爬满整个屋了。” “那这样的话,我们学院就没有相关的研究项目,用来发掘那些老鼠吗?” “怎么……” “前辈。” 突然,在罗秋聚精会神地听著三人的发言,且听到关键处时,一个声音打断了他们的谈话。 是史密斯的声音,似乎有什么事,悄声对他发起了呼唤。 一声过后,罗秋没有回应,史密斯也没有罢休,马上伸出手,朝著罗秋拍来。 这下,罗秋再如何无奈,也只能装作缓缓清醒过来。 睁开眼,看看周围,然后盯著史密斯小声说道: “什么事?” “前辈,到雾都了。再有十五分钟,就能回到调查局。不过我不確定前辈是否要在贝尔维街17號处下车,我们会先经过附近,大概在五分钟后。” 贝尔维街17號,正是罗秋租住的公寓地址。 提到这个,罗秋这才发现,不知何时车辆已经变得平稳异常。行驶在宽敞的大街上,两侧是散发著橘黄色光芒的路灯,正是雾都该有的路面。 只不过时间將近12点,路上很少有车辆经过,又被淅淅沥沥的雨声一拦,以至於外面听不到其他嘈杂的声音。 “还是停一下吧,不过不需要绕路,就在路口停住就好……” 罗秋看了一眼后视镜,不出意外,后排三人也装作入梦初醒。虽然知道在被史密斯叫醒的那一刻,他们的话题大概也接不下去了,但这时,他还是不可避免地在內心深处嘆了口气。 “至於三位先生,回到调查局后做个简单登记吧。” “三位先生,今晚你们可以先在附近歇息了。你们的行李和那些个人物品还在调查局內,明天一早,可以来调查局领取。” “谢谢探员先生。” …… 五分钟后,车子在路口停了下来。罗秋下了车,目送两辆车子远去。 雾都的夜依然下著雨,他离著自家公寓,还有一段路要走。 第48章 离去 “最新新闻,艾丽西亚小姐专辑热销破百万了。” “大消息,艾丽西亚小姐將於今日离开雾都……” 清晨的街上,又响起了报摊老板的吆喝声。 自电视、广播出现以来,报纸这个东西逐渐走向了衰落。街头上报摊逐渐变少,报摊老板也逐渐失去了往日的激情。 但这段时间,只要艾丽西亚这个名字出现,报纸总会被横扫一空,这让他们或多或少积极了些,眼里也有了些许亮光。 罗秋也被艾丽西亚这几个字引得停住了脚步。 关於对方的专辑,他並不关心,但听到对方要离开雾都的消息,他只觉得这个湿漉漉的清晨都鲜活起来。 同几个拎著皮包的人挤作一团,一分钟后,罗秋顺利抢到了一份报纸。 是晨钟报,上面的头版,便给艾丽西亚做了报导: 【……艾丽西亚·伊莎贝拉小姐召开简短记者会,宣布將於今日下午乘专列离开雾都,返回诺斯菲尔德。】 【另据唱片公司公布数据,自演唱会结束当日,艾丽西亚小姐的最新专辑《午夜玫瑰》累计销量已突破一百万张……】 …… “离开了啊。” 工位前,罗秋放下报纸,轻轻舒了一口气。 报纸上写得很清楚,是艾丽西亚整个队伍都要离开,在诺斯菲尔德,她们还会准备一场用於答谢的公益演唱会,所以相关团队甚至昨天就开始动身。 而要是艾丽西亚准备离开的话,他似乎不用想著离开雾都了。 毕竟雾都是他生活十多年的地方,哪里是什么样子都有大致了解,而要去外面的话,他还真需要好好做个功课。 联邦的每个郡,风俗都是稍有偏差的。 “前辈,你说什么离开?” 工位旁,史密斯探头过来。 他今天还顶著浓浓的眼袋,连续几天的高强度工作,不免给身体留下一点痕跡。 不过史密斯现在却很精神。 成功破获了一起绑架案,而且是和演唱会,和他敬仰的明星艾丽西亚相关的,这让他工作热情越发高涨。 从昨天到现在,史密斯休息时间小於五个小时,但他的衣服洗得乾乾净净,没有一丝褶皱。关於绑架案的报告,也一丝不苟地写了十多页。 此刻,那份报告就放在罗秋桌上,且是被克莱德先审阅过的。 史密斯频繁探头,也是为了这份报告。 而和史密斯对视,见到他一脸兴奋,罗秋的心情却逐渐变得平静。 “没什么,这份报告交上去吧。有了这份功劳打底,你脱离新人称號的时间也会短一点。” “是。” “对了,那三位先生还没来吗?今天上午约好要取走他们的东西。” “已经来了,现在在证物室旁边房间检查行李呢,应该快好了吧。” …… 此刻,一处空荡的只有一张大桌子的房间中,『温斯洛先生』正在检查自己的行李。 房间外,有值守的探员隔著玻璃盯著三人,可这依然挡不住『温斯洛先生』的吐槽。 “《月光》,他看这种书吗?我一直认为这种对超凡界的简单臆想是很幼稚的,没想到却能月销十万册……现在,我好像知道这本书是什么受眾了。” “对对,我这里还有一本《探险家沃斯》,好热销啊。可惜就是没有道尔顿你写的那本书,叫什么名字来著……” “哼,你懂什么,是那些愚蠢的读者不懂得欣赏我写的东西。我能写出来给这些人看就不错了,难道还要我像这些书的作者一样,用那些极尽諂媚的词汇……” “看我发现了什么?一块能量石。没想到他们手里还有这东西。” “只是几十年前的老作品而已,能量密度只有十几mp,有什么稀奇的,而且过了这么长时间,里面的能量都散去一半了。” “那也好歹有点用处,『温斯洛先生』,您的行李內都有什么好东西呢?哦,是块破怀表,还有一块银幣……这是什么,一块破石头?” “你怎么能断定这块石头没有用?万一它里面也有超凡能量呢?” “那也只是块有超凡能量的破石头……” 罗秋走到房间附近,听到的就是这般吵闹声。 这些正常超凡者的世界他不太理解,但在他看来,这些人属实有些……嗯,不太正常。 在他的想像中,超凡者,尤其是巫师,接触了大量知识,掌握了绝对力量的存在,做起任何事情时都该有其意义所在。 可似乎超凡者们並不这样想。 到目前为止,罗秋还是不知道这些超凡者接受过怎样的培养,他们说的学院,或许就是雾都背后势力的称呼,但这个学院有他前世那般氛围? 隔著玻璃,罗秋只能看到三人的偽装。 『温斯洛先生』今天换上了新衣服,一套看起来价值不菲的西装,没有一丝褶皱。头髮是作了造型的,上面打了髮蜡,油光可鑑。一双手白嫩修长,指甲也修剪得一丝不苟。 只是,当『温斯洛先生』从证物袋中翻出那枚胸针时,只是简单翻看一下,便不在意地將其扔在了行李箱中。 另外,那枚没用的石头也被『温斯洛先生』扔了出来,似乎是被同伴言语激恼,顺势將其一拋,石头就掉入了房间內一盆棕櫚中。 和其他鹅卵石混在一起,再有用的石头,也很难被人发掘出来了。 噹噹当~ 罗秋上前敲了敲门。 自他来后,三人的交谈声小了很多,显然,他们也注意到门外多了一位有经验的探员,不再那么肆无忌惮。 对此,罗秋內心无奈,可面上古井无波。他是想多得到一些超凡消息的,但显然,现在不是时机。 敲开门,罗秋打招呼道: “没想到三位先生这么快就到了,怎么样,东西有什么缺的吗?” “没有,没有,谢谢探员先生,这些行李都检查过了,没有缺失……对了,我们能离开了吗?” “当然。” …… 一番寒暄后,三人各自告別走掉了。 罗秋眼看著三人的行李消失在视野中,有些可惜,回头再看看那枚鹅卵石,又有些犹豫。 正当他想做些什么事情时,史密斯却突然跑了过来。 “前辈,莱克组长正在找你,应该有些事。” 第49章 莱克的任务 莱克办公室。 罗秋推门而入时,莱克正端正地坐在办公桌前,手上拿著史密斯提交的那份报告认真查看。 这时,莱克似乎並不著急同罗秋聊些什么。 罗秋进来,莱克没有抬头,罗秋在办公桌对面坐下,莱克依然淡定如常。 对这种情况,罗秋倒是习惯了。 莱克不急著说些什么,说明事情不好开口,或者有些为难。 这时候,罗秋热衷於自己找出线索。 首先,看那份报告,此时正翻到了第3页。对於一位想以此为掩饰的人而言,这个页数刚刚合適。但罗秋记得,莱克做掩饰时,习惯於將报告翻到第2页。 这说明,莱克真的在看这份报告,他找自己的事情並不著急。 那么,不著急的事情有什么呢? 罗秋看向办公桌。 距离莱克右手一尺远的地方,是他的咖啡杯放置处,离著咖啡杯不到半尺远的地方,有几份文件放置。 那几份文件,刚好处在莱克处理文件的舒適区,换句话说,那几份文件,应该是莱克刚处理过的。 要找自己谈的事会不会就在里面? 想著,罗秋伸手將那几份文件拿了过来: 【关於新人调查员的工作评审……】 是关於史密斯的,史密斯入职一月有余,是要评审一次。不过翻开报告,找到史密斯,找到最终评价——优秀。 这应该不是要谈的事情。 【关於探员薪资调整年度调查……】 一份薪资问卷,罗秋记得自己前两天填过的,填的数值和其他人应该差不多,难道…… 翻开,看了眼自己填的数值,没有错。 【关於顿莱街枪击案调查……】 是一个星期前的案子,死了两个人,记得是菲利克斯探员探查的,与他无关。而且,报告上也写著凶手认罪了…… 翻看了几分钟,罗秋看完了几份报告。和想的不同,这几份报告里都没有明显需要他处理的事。 不过,罗秋並不意外,摆在桌面上的报告没有,那谈论的事情就不在桌面上了唄。 …… “这次的绑架案,做的非常好。” 办公桌前,莱克终於收起了报告。 对面,罗秋对此面无表情。 “没什么,都是我应该做的,没什么特別的。” 本书首发 读好书上 101 看书网,.??????超省心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別这么谦虚嘛,你想做点什么,带薪休假?还是……” “组长,有什么话可以直说的。要是你真有什么事情搞不定,我绝对不会笑。” “没那么严重。” 莱克说著,终於也变得严肃起来。 双手放在桌上,身体微微前倾,用很低的声音说道: “有一家製造玻璃的公司,想请我做安保顾问。” “安保顾问?” 罗秋下意识念了一遍这几个字眼。 身在调查局,他当然知道,有些调查局高层是有另外的身份的,安保顾问就是一种,且联邦法律並不对此做规定。 就是说,这个身份带来的薪水,属於合法收入。 不过罗秋並不认为莱克能接触到那一层次。 莱克已经五十岁了,就算再进一步,也只是主管助理。这个层次,那些大公司没必要投资。 所以,罗秋问得很直接: “临时的?” “没那么难听。” “那就是要做事嘍。不过我很难想,一家製造玻璃的公司,有什么业务需要安保顾问……得罪了人?有人下了悬赏令?” “没那么难。” 莱克摇摇头,否定了罗秋的猜测,隨即解释道: “是他们生產了叫什么『钢铁般的玻璃』,就是让一块玻璃像钢铁一样坚硬。我没那么懂技术,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实现,但他们就是这样说的。” “现在,他们想要在雾都推广这种玻璃。准备办一个珠宝展,然后拿那种『钢铁般的玻璃』做成展台……” 罗秋点点头:“明白了,那种『钢铁般的玻璃』想推给那些珠宝商,所以先办个珠宝展,引些盗贼过来,展示实力嘛。” “应该就是这样子。说起来,那家公司很有实力的,利沃普材料,外面那些车窗,高楼外窗,都是他们做的。和他们合作,我觉得风险不大。” 这下,莱克终於將事情说明白了。 帮忙做防务嘛。 名义上会是防止盗窃,在那里抓盗贼,实际上就是帮忙做安保。 当下雾都,除了调查局外,市场上很少有安保公司是专业的,一些人都是临时招募,事到临头很难出力。 所以,有些公司喜欢联络一些调查局的探员帮忙协助。一方有需求,一方人力资源充裕,很难不合拍。 当然,合拍归合拍,既然是生意,有些事情还是要问清楚的。 “他们准备的珠宝价值多少?” “三百万朗克。” “你收多少钱?” “三万,分你一万怎么样?” 莱克先伸出三根手指,之后,又將中指和无名指收了回去。 罗秋不说话,起身便要离开。 “別,別急著走嘛,我还有条件没说呢。我当然知道一万不多,可这次要你做的事也不多啊。” 莱克见罗秋起身,一边解释,一边起身拦住。 听他这番话后,罗秋顺势坐了下来。 “这次,不需要你忙太久。训练加前期看顾……七天,只要七天。” “另外,这次只提供技术支援,动手的事,不用我们做。出了事情,我担著。” “怎么样?这总可以吧。” “我还要去现场看下情况才行。” …… 从莱克办公室出来时,罗秋手上已经拿好了一张名片。 上面一个名字,还有一个地址。 洛克斯顿街108號。 距离洛克斯顿地铁站不足五百米,距离赛马场不足三公里,距离达灵顿河不足五十米。 罗秋发现,自己最近似乎和达灵顿河结下了缘分。 这次的任务地还是在那里,另外,给的时间很紧,今天就可以开始。 转头,在办公大厅巡视一圈,罗秋成功发现了史密斯的身影。 既然是要出勤,罗秋肯定要將这位搭档带上的。 当然,史密斯似乎不喜欢朗克,要带他去的话,理由还需要稍稍拐个弯。 “史密斯,跟我出勤。” “前辈,又有事情做了?” “对,接到可靠情报,最近会有盗贼光临一家即將开幕的珠宝展会,我们现在过去,看看能不能协助对方……” “是!” 第50章 利沃普材料 半个小时后,老爷车开到了目標地。 凯莱布艺术展馆。 这是一栋三层的红砖楼,已经建成几十年,面积五百平左右,一次能容纳的参观人数在100~120之间。 不过这次来,建筑却有了显著的变化。 外墙处,有人涂了一层蓝白色调的新漆,大概是昨天的作品,漆面上还带著水润光泽。 另外,原本的招牌也被摘下了,此刻掛在上面的,是一块刻了『利沃普赞助珠宝展』的镀金牌子,擦得鋥亮,在阳光下散著金光。 而在招牌之下,一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士站在台阶处,似乎已经等了很久了。 “是罗秋探员?” “哈蒙德先生,听说你们这里需要些小小的帮助,我和我的同事来了解下情况。” 罗秋走上前,和对方握手,顺带著將莱克办公室获得的名片递了过去。 有了这个,哈蒙德先生立马换了一副热情的模样。 “真是辛苦罗秋先生跑一趟了,我们进去说?不过里面还在施工,有些脏乱处还需忍耐一下。” “没事。” …… 穿过一道玻璃门,罗秋同史密斯跟著哈蒙德进入了展厅。 大厅比外面看起来更宽敞,挑高的天花板上垂著几盏水晶吊灯作为造型,周围有隱藏光源沿著天花板造型曲线排布。 墙壁漆了灰色涂料,有部分做了镜面装饰。 展台则在这处空间中隨意分布著,有的和墙柱配合,有的单独划出一个区域。 总的来说,这里的装修以展现科技感和珠光宝气为主。虽然在罗秋看来略显土气,但对比周边其他艺术展厅,已经可以让人眼前一亮了。 而这种装修,足以说明利沃普对此次展览的重视。 “这里的装修三个月前就开始了,整体建筑结构我们没有变动,不过这些漆面,灯具,都是我们公司的杰作。这里的线路也有改造,本来计划用一星期完成,可不小心多花了一点时间,导致有部分铺设地毯的工作今天才能完成。” “不过我认为,这些装饰多花一点时间是可以接受的。罗秋探员,你来看这里……” 哈蒙德先生一路进行讲解,带著两人在展厅內走了半圈,这时,在一个玻璃展柜处停了下来。 罗秋也顺著哈蒙德引导的方向仔细观看。 “这种玻璃,是我们利沃普公司最新技术,单次可承受最大衝击一百九十二公斤。而在这个衝击力之下的攻击,比如有人用锤子敲击某个点位,这种玻璃会先產生裂纹,然后在几次锤击后出现洞口。” “另外,就算它碎了,也不会像普通玻璃那样飞溅成锋利的碎片,而是碎成无数细小的颗粒,不割手。” 哈蒙德说著,伸出手掌,在玻璃表面轻轻拍了拍。声音不像敲普通玻璃那样清脆,而是闷闷的,像拍在一块厚实的树脂上。 一旁的史密斯看到这里,感觉新奇,不由得伸手在上面摸了一把,隨后也学著哈蒙德的样子拍了拍。 咚~咚~咚~ 听到这声音,史密斯惊奇点头: “哈蒙德先生,这就是你们为应付盗贼而做的准备吗?” “哈哈哈,不止这个。两位先生有注意到展柜里那个黑色的东西吗?” 这个展柜,用了一个石质立柱托底,用金属框架连接玻璃,连接处,还设置了高端密码锁用来防护。 但这些都不是哈蒙德先生指点的地方。 在展台铺设的绒布边缘,紧挨著玻璃的地方,有一个圆形的黑色的金属珠子一般的东西,看起来毫不起眼。 “这里,我们放置了声音感应装置。每个展台都有,单独接线,连到我们的控制室。只要有其中一个触发,控制室便会收到信號发出报警声。” “想一下,有了这个坚固的玻璃,加上这个能提供报警信號的装置……展厅甚至可以不需要安保人员巡逻看守。” “罗秋先生,你觉得呢?” 哈蒙德笑得很灿烂,介绍到这里,他或许也在为自己公司的强大技术陶醉,以至於语气中不免带有一丝高傲。 罗秋倒是没有深入解构对方的心理,他在分析这次任务可行性。 他知道许多安保措施,严格来说,这种声音感应+钢化玻璃+高端密码锁的组合,並不算多么保险。经验证明,只有一种预警机制,盗贼很可能做针对性破解。正確的做法,应该是多种预警机制结合。 但哈蒙德暗示得很清楚,他希望完全展示公司实力,所以越少安保工作越好,甚至不需要夜间安保巡逻功能…… 有风险,但任务时间只有七天的话…… “哈蒙德先生,展览什么时候开始?” “三天后。”格雷笑了笑,手掌在大厅里划了一圈。“三天內,这里做最后的调试,第四天,会有我们提前邀请的客人来参观。之后,这里將会开放半个月,门票费用——5朗克。” 罗秋点了点头。 “这样的话,我推荐哈蒙德先生至少僱佣七个安保人员负责夜间管理。” “其中一人做主管,负责监督其他安保人员状態和向上通报。两个技术人员专门看守警报系统,执行復位操作。” “再加上至少三个持械安保人员。每次报警后,必须有两个安保人员前来查看情况,核准无误后警报復位。不能一个人单独行动。” “七人?” 听到罗秋的回应,哈蒙德犹豫了一下。 从脸上表情来看,他对这个数字还有质疑。 不过,他终於还是没说什么,几秒后,哈蒙德將手伸了过来。 “罗秋探员,对付盗贼方面,您是专业人士,这个建议我会听的。不过,您也知道,现在我们能僱佣的专业安保人员並不多,所以可不可以麻烦您帮帮忙,指点一下,当然,不会让您太为难的。” “放心吧先生,我们肯定帮你对付盗贼的。”史密斯在一旁插话。 史密斯只听到了哈蒙德先生为应对盗贼做了大量准备,出於正义感,他觉得有必要帮助对方。 而听到史密斯的话后,罗秋用诧异的目光盯了他一眼,隨即伸出手,同哈蒙德握在了一起: “这些天我和我的这位搭档应该有些时间,可以帮忙培训一下。” …… 第51章 珠宝展示 自绑架案之后,罗秋终於过了几天平静的生活。 大部分时间,他待在洛克斯顿街108號,看著史密斯对一帮新人讲解安保工作知识。 偶尔,回到调查局后,他也会去看看那枚鹅卵石,看它是否依旧留在原地。 艾丽西亚的存在和绑架案中得到的情报让他知道,超凡界此时复杂得多。 原本,在看到过教会的奢侈装饰后,他原以为这个世界依然是自由联盟推翻教会秩序那一套。可那三位超凡者,明明白白的说了他们在为『学院』效力。 猎杀队是『学院』的,那么,从某种意义上说,学院应该是雾都的背后势力。 雾都是联邦权力中心,那么学院很有可能…… 另外,除了『学院』与自由联盟,教会应该也是独立的势力。还有艾丽西亚代表的势力,或许也是独立的一方,而且应该同教会关係不大。 当然,这些都是他的分析。而且就算这些全都猜中,对自己目前的境遇也没有帮助。 他遇不到自由联盟中如比亚斯那样的人,就算遇到,他大概率不会选择加入。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其他势力,应该也不是什么好选择。 选择独行的话,他还缺乏一些隱匿自身的手段,现在能被序列3之上的人察觉不对,还是太危险。 可惜『手机』上並未提供隱匿自身的巫术。 於是考虑几天,罗秋决定静待天时。 若是真如那三人所说,一个多月后雾都的超凡种子会活跃起来,那时候说不定他就有浑水摸鱼的机会。 至於现在…… “前辈,时间到了。” “啊?” 罗秋窝在展厅休息区沙发上,翘著腿,正想些事情,却不想恍惚间听到有人在耳边说话。 抬头看去,身边果然有人,是史密斯。 “展厅的珠宝已经到了,前辈你说过要通知你的。” “哦,这样啊,去看看。” 时间已经来到罗秋协助安保工作第四天。 展厅的装修早在两天前便已完毕,安保培训在史密斯的兢兢业业下勉强合格。 今天的安排,便是等待利沃普的客人到来,一起见证珠宝放入展示柜的时刻。 罗秋跟著史密斯走到展厅中央,一眼看到了哈蒙德先生,客人没到,对方身边只围了几个黑衣大汉,其中一人手中提著保险箱。 合金材质的箱子,此时还没有打开,但可以预料,这就是那批价值三百万的珠宝。 “哈蒙德先生?” “罗秋探员,接下来可要靠你了,这批珠宝放在这里,之后半个月都不会收回。” 看到罗秋,哈蒙德主动迎了上来,拍拍罗秋的肩膀,隨即小声在罗秋耳边说道: “为了保险,这次我在黑市上放出消息,绝对会有人感兴趣的。” “哦?” …… “我来介绍一下,这枚星光蓝宝石胸针,是来自塞巴斯蒂安珠宝工坊的最新作品。当下最高的宝石切割工艺,能確保星线处於宝石正中央。而且为了呈现悬浮效果,使用了微镶工艺,让人几乎看不到镶爪。” “价值4.5万朗克。” 哈蒙德为这次展出做了不少努力,第一个蓝盒子从保险箱中取出,未等打开,他便流畅介绍出里面的东西。 塞巴斯蒂安珠宝工坊,这个名字能在这个场合提起,应该在宝石界很有名气。 即使围观的客人有不懂,可4.5万这个数字代表著什么还是懂的。 胸针亮出来的那一刻,来自天花板的灯光打在上面,蓝宝石顿时光芒四射,那些人也不由得跟著点头。 当然,这丝毫改变不了眾人围在展厅入口的事实。 从展厅入口往里走四米,看到的第一个不起眼的展柜,就是这枚胸针的归宿。 罗秋也在人群中,看了一眼胸针后,转而开始悄悄观察眾人表现。 能围在这里的,要么是珠宝商人,要么是珠宝收藏家,再不济的,也和贵金属行业有些联繫。 这些人在罗秋看来,应该会有和超凡沾边的。他现在想要多收集些超凡界相关消息,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可惜,其中並没有哪个人表现异常。 倒是跟在一旁的史密斯探员,在见到胸针后,却涨红了脸。 年轻的探员有些抵挡不了钱財的衝击。 “……第十四件展品,来自波利王朝的金质怀表,表面採用鏤空工艺,镶嵌珐瑯彩绘。从工艺上看,是波利王国鼎盛时期製作,可惜传承遗失,也没有明显標记来自哪个家族……” “价值三十万朗克。” 半小时后,哈蒙德带领著眾人终於走到了展厅偏中央的位置。 价值三十万朗克的怀表,显然还不是这次展会的压轴,可许多人已经失去了之前的淡定,开始交头接耳。 金怀表,还是波利王朝的,现在价值三十万,再过几年,或许能到四十万也不一定。 这种东西,升值空间是极大的,而且没有一点水分,不是先前那种价值高开低走的货色。见到这个,好多客人已经相信了利沃普的诚意。 不过,在哈蒙德打开展示柜密码锁,小心翼翼地將金怀表放入展台上时,罗秋却看得晃了神。 一不小心,他又看到了红光。 是怀表,而且那道红光明显很浓,是能给他精神力带来4点以上提升的浓度。 而在看到红光的那一刻,罗秋眉头皱了起来。 这单任务难做了。 又见超凡,恐怕之后不会平静。 另外,他也开始用怀疑的目光看向史密斯。 自己这位搭档似乎有问题,从和他搭档以来,自己遇到多少超凡事件了。 莫非…… “各位先生、女士,看到这里,我想大家对我们利沃普的印象应该有所改观。不过接下来,还请允许我来介绍这次展会最重要的一件展品……” 在罗秋陷入沉思时,哈蒙德先生已经站到了最中心的展柜旁。 保险箱已被保鏢拿走,客人围在距离展柜一米远处,看著哈蒙德手中托举的盒子。 下一刻,盒子打开,一道更为浓郁的红光在罗秋瞳孔中闪过。 “一枚价值百万朗克的红宝石,来自诺桑比亚王国时期,安布罗修斯三世曾经佩戴过的王冠上的明珠……” …… 第52章 推定嫌疑 “这枚宝石,真的曾经被镶嵌在王冠上吗?” “看样子是的,净重18克拉,鸽血红,而且是天然的,本身就已经非常罕见。另外,这枚宝石的切割工艺很符合诺桑比亚王国时期的工艺,歷史记载也对得上……” “哇,这位先生这么懂?那你能说下,为什么这枚宝石离开了王冠呢?” “据歷史记载,安布罗修斯四世统治末期,诺桑比亚王国动盪不安。国王的领地內,各种灾害频发,而且出现了野兽袭击村落的事件。那个时候国王卫队已经连年征战,无力平息灾害,不得已,国王开始招募勇士……” “王冠上的宝石,可能就是在那个时期被封赏下去的。” 时间已经来到了哈蒙德向客人介绍藏品后的第二天。 展会开幕后,有价值百万的红宝石打底,果然吸引来了许多对此感兴趣的人。 红宝石展柜一米外,此时正有十几人围拢著参观,其中一位戴著金丝眼镜的男子侃侃其谈。 看得出来,男子学识颇丰,且衣著鲜丽。再搭配上他温和的姿態,已经引得旁边一位年轻女士目光流连。在价值百万的红宝石和男人间选择了观看后者,或许,双方参观结束后会在某些学识上深入交流。 展厅休息区中,一处能观察到红宝石和怀表的角落,罗秋手捧一本《探险家沃斯》,冷静的观察著这一切。 一场展会,两件超凡,是他没有预料到的。 在看到红宝石冒出的红光后,他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这三天,或许会有超凡者看出了两者的价值,最终选择盗窃。 为此,他不得不守在附近观察,期望提前发现一些痕跡。 金丝眼镜男有些嫌疑,但他的学识將他的嫌疑降低了一点。在罗秋的分析中,能对宝石感兴趣的超凡者不应该有很高的学识。 一分钟后,罗秋看著对方拒绝了那位年轻女士的邀请,便將放在他身上的注意力全都转移了。 这是一个欲望目標高,且克制的人,就算和超凡有关,大概率也不会做盗窃的勾当,或者不会直接参与其中。 而对他放下戒心,罗秋便將目光集中到展厅中另一位穿著灰色大衣的男士身上。 与刚才的怀疑目標相反,这位男士是另一个极端。 头髮散乱,面部有细微鬍渣,衣服有明显褶皱,形象上符合一位落魄超凡者该有的特徵。 另外,罗秋注意到,对方在进入展厅时,看到这里的玻璃展台,眼神似乎有瞬间充满疑惑,右手也跟著颤抖了一下。之后,男人才若无其事地將手塞入了口袋中。 对方紧张了? 手部颤抖是一些人紧张时下意识的表现。当然,也有可能对方本身为惯偷,见到这么多宝石后有些手痒。 罗秋专注地盯著对方放在口袋的中的那只手,天赋视野中,並没有看到红光闪过。 101看书????????????.??????全手打无错站 下一刻,男人终於將手抽了出来,带著一张皱皱巴巴的纸条。 是这次展会的门票。 看到这一幕,罗秋释然了。 男人恐怕是隨机路过了附近,正好被展会吸引,发现门票只需要5朗克后,便决定进来看一下。 然后,当他见到这里价值最低的展品都要4.5万朗克,有些不敢置信。 …… “前辈,有目標吗?” 在罗秋小心观察人群时,史密斯按捺不住走过来小声询问。 史密斯也在找有可能是盗贼的目標,展会开幕前,罗秋便將这个任务交给了他。且因为固定位置视野有限的缘故,史密斯大多时间都在场內隨处乱逛。 但此刻,史密斯眼里充满了迷茫。 “现在还是上午,才接待了两百多人,我就觉得有十几个人值得怀疑。前辈有这么多怀疑目標吗?” “三四个左右吧。” “这么少?那……那边那个人在怀表前待了十多分钟了,还戴著墨镜,是不是前辈的怀疑目標?” 罗秋朝著史密斯所指的方向看去。 那块金怀表处,此刻围了五个人,戴著墨镜的只有一个。 穿黑色大衣,手中端著一台焦距在50-60mm的相机。某种程度上,確实符合一位珠宝大盗该有的特质。 “我倒觉得,那个男人很正常。你只看他戴著墨镜一直不肯摘,却没看他有只脚已经点得地面不耐烦了。另外,他的视野侧方是盥洗室……说不定,他在等一个人。” “啊?” 史密斯闻言愣住,可回头看去,確实看到那位男人不停跺著脚尖。几秒后,盥洗室处一位挎著包的女士出来,男人连忙迎了上去。 “等了好久吗?” “不久,刚才我一直在欣赏那只怀表……” 隱隱听到这些对话,史密斯彻底相信了罗秋的判断。 再次转头面对罗秋,史密斯好奇道: “前辈,你观察力这么好,都有三四个怀疑目標,那么今晚一定有盗贼来吧。” “或许吧。” 罗秋敷衍地回答了史密斯的问题。 看向展厅,此刻由於临近中午,已经没有新人入內参观。没有新目標,罗秋便將注意力转移到手中小说上。 花了二十五朗克买来的书籍,讲述一个冒险家在各地探险,遇到各种稀奇古怪的宝贝的事情。 探险过程当然是其中的重点,看过后,罗秋有些理解那些新人冒险家在想什么了。 其中有一段,是这么说的: 【沃斯花了四百五十朗克从行脚商手中买下了那块石头。】 【回去后,他找来一盆水,將石头放入其中浸泡。】 【多萝西双手环抱胸前,见到沃斯行为终於停下,她摇著头问道:我到现在还想不通你要做什么,那个行脚商明显在骗你。这就是块普通石头,顶多它的形状怪异些。】 【可是刚才我拿著它时,手心乾涩粘稠,我想它可能將我汗液中的水分吸收掉了。而且不管怎样,四百五十朗克不算贵,不是吗?】 【你说的算,反正……说到一半,多萝西说不下去了,在她面前,水中的石头出现了不得了的变化。】 【一道彩虹光印在了盆壁上,可看向周围,今天晴空万里。】 【彩虹只能来自石头,可这怎么可能呢?】 【沃斯摇头:有些宝藏並不主动现身,它在等待那些真正懂得它们价值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