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乱世夺天赋成圣》 第1章 军户 大晋,五衢州,良城千户所外。 “阿弟,阿弟。” 林轩並未睡醒,是被晃醒的。 他睁开眼睛,长相清秀的少女站在他床前。 “怎么了,安姐。”林轩这几日才穿越过来,记忆的整合让脑袋昏昏沉沉,睡觉的时候更是雷打都不醒。 面前的少女名叫林安,十六岁,比他大一岁,名义上是原主的养姐,实际上是童养媳,和他没有血缘关係。 “快起床了,家中食盐已经见底,娘让你今天去县城买盐。” 林轩拖著昏昏的脑袋坐了起来,急匆匆穿衣。 林家吃饭在堂屋,堂屋不大,四面都是土坯墙,靠近地面的一截墙皮泛著发黑的潮渍,手一碰就簌簌掉土渣。 家里冷冷清清的,原本能够坐满的一张大桌子,座位直接空了一大半。 家中男丁,只剩林轩一个了,女人也只剩下母亲陈芳和林安。 这一切,都是拜北方的羌渠人所赐。 羌渠原本是大晋的蕃国,近些年趁国势衰落骤然崛起,铁骑屡屡入关,掠夺大晋边境人丁牲口,捣毁屯堡,成为了北方大患。 林家是大晋军户,家中男子世代参军,父亡子继,兄终弟及。 因此林轩的父亲、叔父相继上了抗击羌渠人的前线。 前几日,就连四十七岁的老祖父也被征走了! 林轩今年才十五,是家中最后一个男丁,也只是晚一年被勾军罢了。 大晋底层的军户算得上是最苦的一批人,不仅要种地、自备粮食武器作战,还要无偿服徭役,地位低於普通民户。 前线告急,大晋在西方流寇,北方羌渠人的攻势之下,节节败退,恐怕到时候撑不了多久,卫所便会再来捉人充军。 林轩不想死。 但怎么办?他不知道。 逃跑是风险极高的,大晋对民眾的监督比较严格,没有官府、卫所发放的路引,逃到外地就只能当黑户,干一些贱籍、附籍的脏活、累活。 若被发现是逃跑军户,免不了一阵毒打和充军,家人还要连坐。 投奔西方的流寇,但现在外面有无数北方州县陷落、闹灾荒后南逃的流民,乱七八糟。 他现在这幅小身板,带著母亲、童养媳出逃,一旦遇到散兵歹人,后果非常严重。 林安给二人盛饭递碗,林轩看到,这双少女的手上,有了老茧和数个针眼。 他坐在桌边,看著桌上寡淡的稀粥和苦菜根,心里一片发沉。 母亲眼神无光,神情黯淡坐在主座,家中男丁尽数被征,养活一家人的重担便落在了她身上。 近些年,年年大旱,家中积蓄到现在已经快用完了。 前些天她干活时不小心摔了一跤,现在右脚肿胀,几乎走不动路,捨不得去看郎中,只是让林安简单用草药处理了下,想著再撑几天看看能不能好些。 林轩也知道母亲腿的问题,便问道:“娘,腿脚好些了吗?还没好的话咱去看郎中,为了省点钱,到时候腿不中用了那可不行。” “不用,安安给我用草药敷了,现在肿痛已经消下不少,没那么痛。”陈芳连忙摇头。 现在母亲伤了腿都不敢去治! 林轩吹著热腾腾刚煮出来的小米粥,想道:“赚钱,行贿,让那千户得利,就不会征我了。” 单次行贿,可能会收钱不办事。 但持续行贿,让千户知道他要一直活著才能持续给他带来收入,效果就不一样了。 怎么挣钱?林轩不是很清楚,他不会精炼盐、炼糖。 前世踩了网际网路、ai的风口,赚了不少钱。 但时势造英雄,没有那个环境,他前世的经验几乎没有作用。 林轩首先想练武,他觉得这个世界,武力才是財富的基础。 家中男丁之所以连连战死,原因就是武力值太低,此方世界盛行武道,通过进食、锻炼蕴养真气,高阶武者能轻鬆以一敌百,甚至更强,无论是速度、力量都远超常人。 底层的军户基本都快穷得活不下去,连饭都吃不起,哪里还能有余力学武? “轩儿,待会吃完饭,你去县城买点盐,十文一斤的粗盐就够了。”陈芳向他叮嘱道。 林轩点点头,快速將稀汤喝完,吃了点凉拌苦菜根。 这种菜吃起来和前世的鱼腥草差不多,但是没有腥味,苦味中夹杂著星点甜味。 他拿起了家中的一把旧腰刀,路上遇到歹人和野兽能防身。 这刀长约三尺,重两斤左右,他拿起来还行,挥舞稍微有些吃力。 “阿弟自己去行吗?不然我跟著去?”林安有些担心,望著陈芳,期望允许她同去。 林轩摇摇头:“不用,买点盐而已,我自己去就够。” 此地距离县城有五里路,不算远,但他觉得林安跟他去是增加风险。 因为她长得清俊。 拿了钱后,林轩带著自己的户牌、盐罐,以及些许自己的零花钱,便朝著记忆中县城的位置走去。 来往县城的人不多,林轩观察到,绝大多数人都是面有菜色,完全是这些年饿的。 五衢州已经连续十几年,年年有灾。 旱、涝、蝗不断。 林家之前也是挺富裕的,和大多数军户不同,他们家里有二十亩私田,还有佃农帮忙种地。 但一年年的灾,废了这些田的收成,男丁又上了战场,田更没人种,所以越来越穷。 今年再有灾,恐怕就得卖房卖田了。 忽然,林轩看到前面不远处,好像有一大片卫所军在拿著农具挖坑,不知道在干些什么。 卫所军基本都在卫所內操练、屯田,现在出现在县衙附近,肯定是出什么事儿了。 林轩好奇地上前观望,发现卫所兵们都在偷懒耍滑,磨磨唧唧。 主要是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发餉了,再加上这些年的天灾,挨饿太久了,能来干活都已不容易。 几个卫所兵也转头看向他,但没说什么话。 正当林轩想要离开时,身穿战袄的,监工的旗官林杰向他道:“大柱,过来搭把手。” 大柱是林轩的贱名,乡下人特有的习俗,认为取个贱名好养活。 林杰是他祖父的弟弟,两家曾经因为闹过大矛盾,关係很一般。 林杰家儿子多,儘管军役已经征走数人,但他家中仍然有几个劳力,所以比林轩家富些。 “二爷爷,这在是干什么?”林轩並没有一口答应,而是选择先问清楚情况。 第2章 命书 林杰一笑:“最近有的流民胆子大了,县城不让进,就聚集起来杀富裕农户抢粮抢钱。 卫所派兵镇压,杀了不少人。 尸体堆积,必生瘟疫,千户大人让俺们清理尸体,挖坑掩埋。 你没有挖土工具,去跟那些劳力搬尸,他们身上有什么大额財物,你上交。 小份財物,你能拿点回家,补贴家用。” 林轩感觉背后发寒,但听闻可能有钱拿,还是上前走了几步。 毕竟听说,这些流民杀富农抢钱抢粮,总有点钱在身上吧?这趟能带一点钱回去,好像也不错。 林杰给他指了指路。 林轩便往卫所军剿灭流民的地方赶去,可以看见不少的流民尸体,散落在一处土胚房的內外,身体基本都还完整,血染红了土地。 这番场景实在有些骇人。 但是,他们身上的衣服凌乱不堪,有的甚至还裸著,分明是被扒过一遍了。 他意识到,这林杰说能在尸体上找到小额財物,分明是骗他来当免费的劳动力! 原主为人憨厚、老实,或许会傻乎乎的继续扒,但他可不傻。 “老不死的老壁登。”林轩暗自骂了一声,转身便想离开。 不过,他在离开之前,意外看到一具尸体上漂浮著两个金色大字:【耐饿】 林轩以为自己看错了,揉了揉双眼,但那具尸体之上,依然漂浮著两个大字。 那具尸体是个青年男人,身材非常正常,看上去根本就不像是饥民。 两个字在尸体上漂浮的同时,林轩的面前似乎漂浮著一张泛黄的纸。 上面书写著: 【命书】 【宿主天赋:无】 【天赋池:可暂存无用天赋】 【当前可掠夺天赋:耐饿】 【融合天赋:多种天赋整合为全新天赋】 【道韵:通过献祭不用的天赋获取,当前道韵为0】 【复製天赋:可通过增加对其他生物的了解程度,查看该生物天赋,消耗道韵复製其天赋。 被献祭的天赋,可在天赋池留存记录,用相应的道韵可復刻】 【赐予天赋:可將当前拥有天赋赐予他人,可隨心意收回】 “这是…”林轩看见这几行字,不由得大喜,这就是自己在这乱世之中,活下去的希望啊。 林轩对林杰的態度立刻改口:“老东西,我爱死你了。” 很快,面前这张纸又发生了变化: 掠夺天赋:【耐饿】? 【是】【否】 是否两个字,上面覆盖著一层薄薄的白光,林轩发现自己用眼神便可以控制这白光的动向。 他毫不犹豫將目光停留在【是】。 林轩再次向那具飘著大字的尸体看去,发现那尸体並没有什么变化,只是头顶漂浮的字消失了。 须臾之间,面前那张纸上的字又发生了变化。 【宿主天赋:耐饿】 林轩目光移动,白色光团便跟著移动,直到停留在了【耐饿】上。 他很想知道这天赋有多大用。 目光停留,详细信息也隨之展开。 【耐饿】:饿感减少,身体消耗降低。 【是否装备】 林轩选择装备,但他刚吃完饭,这天赋对他来说,没有表现出作用。 而且这个天赋对目前的自己脱离困境並无太大帮助,还是要多去获取天赋。 他看了一眼军户余丁和那些旗官、百户,他们的头顶並没有漂浮著金色大字。 林轩看向远处,有几具尸体似乎也漂浮著字,但看不清楚,需要靠近。 这些流民尸体,大约一百多具,看著有两三个金色小字。 军户和军官们两百多人,却没有一个头顶飘著字,这有点不太符合常理。 他结合已有信息进行了猜测,夺取天赋应该要在死人身上获取。 没有报酬,林轩压根不想干这活,他掠夺了【耐饿】,便朝著其他飘著金色小字的尸体旁边走去。 第二具尸体,上面飘著【静步】二字。 林轩按照刚才的操作,將静步收入自己的天赋池中。 【静步】:踏雪无痕,走路无声。 林轩再次装备天赋,这一次他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天赋的作用了。 因为他感觉到自己走路时,腿部、足部的发力方式都好像练了百千次似的变了,的確没有任何声音。 这意味著,用来搞暗杀、打猎非常合適。 “咋的,嚇著了?”见到林轩只看不干活,林杰心中诧异,平常这小子可不这样,让他帮忙干活一点不犹豫的,今天却有些反常。 按照这些卫所兵的状態,今天想要把活干完恐怕很困难,所以他才想著拉林轩过来白干活。 林轩听到,回头微微笑著说:“二爷爷,你骗我,这些尸体明显都被翻过一遍了,我来搬尸体就是白干活。” 林杰皱了皱眉,看向他的眼神中,也多了一分嫌弃,脸上稍微有些不耐烦。 “你小子咋那么懒?让你干个活费劲了。” 林轩不理会他这话术,继续说道:“走了,娘还等著我买盐回去,我要回去得晚,她会担心。” 说著,他便向著下一具飘著字的尸体旁走去。 这具尸体漂浮著【练武奇才】四个字。 这天赋来自一个男孩,身高估摸著不到一米五,身体瘦成了皮包骨,衣服残破,看著就像骨架上裹了一层皮。 他没有任何的伤口,也没有流血,应该是活活被饿死的。 看到这四个字,林轩不禁精神抖擞,直接启用命书將天赋收录。 收录之后,他就迫不及待地点开详细信息。 【练武奇才:更容易记住武学招式、动作,武学的学习速度较普通人提升三倍,真气凝聚速度提升五倍。】 他看到这个效果之后,身心的疲惫不由得消散了不少,这意味著如果自己走武道,必然是事半功倍的。 练武速度比其他人快三倍!这是个什么概念? 只需要练两年半,就能胜过常人练七年多的功。 更主要的是真气凝聚速度,是正常人的整整五倍!这才是最重要的。 刚刚获取,林轩就迫不及待地將【练武奇才】装备上。 凭藉这个,可以迅速入门武道,接下来活下来的机率就变高了不少。 不过这个男孩虽然是练武奇才,但有命无运,还未发光发热,便身殞命亡。 林轩不禁感嘆: “时也,命也,若不是那羌渠入侵,流寇作乱,过几年他的天赋显现,武力高於同龄人,以后立功成为世袭的军官、甚至成为將军也说不准。 可惜,他没死在对抗异族的战场上,竟然活生生饿死。” 林轩嘆气,將可怜的男孩抱了起来,向著军户挖的乱葬岗走去。 林杰见到他终於还是帮忙干活,心中便有些得意,以为是自己的话起了作用。 但出乎他意料的是,林轩將那男孩的尸体放入乱葬岗后,便直接踏上官道,头也不回地走了。 林杰见他如此不给面子,暗自冷哼。 第3章 凑钱 林杰虽然和他是亲戚,但根本就不是什么能拉拢的人脉,是典型的你过得好他难受,你过得不好他开心的人。 对林轩来说毫无价值,不用浪费时间在此人身上。 拥有本地户牌,县城很好进。 但如果要走出百里之外,就需要去官府申请路引,不然会被按流民处理,轻则打残,重则处死。 林轩在县城买了盐,放在盐罐中,提著便赶忙回家去。 他来的时候就带了些自己的零花钱,那是母亲让他买东西剩的、过年时的压岁钱。 已经许久没吃肉了,他带钱正是来买肉的。 鲜猪肉二十五文一斤,他忍痛买了一斤五花肉。 猪肉的价格,比太平时期贵了快两倍。 米价更凶,如今四十文一斤,涨了五倍! 林轩拿布包著猪肉,迅速溜回家。 到了家,他將自己买的猪肉拿出,递给了母亲。 “娘,我买了斤猪肉,你煮一下咱们吃。” “哎呦,你买猪肉乾什么?”陈芳心疼钱,她许久没有吃过肉,觉得林轩买肉有些浪费了。 林轩便主动向母亲和林安提道:“我想练武。” 陈芳闻言,手里的针线猛地顿住,半晌才重重嘆了口气: “傻孩子,你当练武是那么容易的事?老话都说穷文富武,读书尚且能借些旧书抄录,练武要吃精粮、练筋骨、寻师傅,哪一样不烧银子?” 她抬眼扫了扫家徒四壁的屋子,土坯墙裂著细缝,声音不由得低了下去: “家里统共就剩二十两银子,还是你祖父多年前攒下的。 这些年天灾不断,已经绝收五年了,若是再遭灾,咱们娘仨连稀粥都喝不上,你再把钱往练武上填,这日子还过不过了? 独丁免徵,你不一定会被征,咱放弃练武这个想法吧?” 大晋有个规矩,独丁免徵,意思就是家中只有一个男丁,是不用服军役的。 林轩又怎会不知道这些?但拥有了天赋【练武奇才】,走武道便是最好的出路。 就算以后跑路,也能保护她们娘俩。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至於“独丁免徵”,到了国家危机时刻,没有人会遵守这个规矩的。 前世的石壕吏、国军抓丁,都是血淋淋的例子,指望穷途末路的统治者守规矩,完全是异想天开。 他思虑一番,开口说道:“咱家的男丁,连老祖父都上了战场,战事没有任何捷报传来,和羌渠人的战爭只会越陷越深,我可能逃过军役吗?” “前线是什么样子,咱们应该清楚,没功夫没力气,上去就是给羌渠人砍的靶子。” “我练武是为了活下来,立军功。 只有我活下来,咱们娘仨才能有个指望,不然等到被征去军营,成了羌渠人刀下的鬼,咱们这个家,就真的散了。 娘,你只需要给我三两银子,我自想办法练武。” 陈芳何尝不知道儿子说的是实话?这些年看著丈夫、小叔、公公一个个被拉去前线,她最怕的就是最后这个小儿子也步了后尘。 “三两银子,真能行吗?你別是在城里遭人忽悠,想著赌博以小博大。” “娘,信我,我自有办法。”林轩语气坚定。 林安在一旁默默看著二人,並不说话,因为他们母子的想法都没有错,错的…大抵是这个世道。 陈芳沉默半晌,而后拖著自己那条肿了的腿,慢悠悠起身,来到米缸处掏了掏。 半会儿,一个木质盒子被她掏了出来。 她慢慢將盒子打开,从中掏出了五枚拇指大小,稍微有些发黑的银子。 “娘给你五两银子,可千万別拿去赌。” 林轩嘴角微笑,坦诚道:“娘,儘管放心,我打算先將力气养上去,然后打猎整肉食,卖兽肉、皮毛赚钱,跟赌没有半文钱关係。” 他前世喜欢舞枪弄棒、练习弓箭,对传统弓比较熟络,打些小型猎物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见到陈芳支持林轩,林安也小步走回了自己的屋子,拿出了一个小猪形状的陶瓦罐。 看上去沉甸甸的,她拿出来的时候手有些不稳。 此物名为扑满,是古代的存钱罐,瓦罐猪的背上有一孔,从来只进不出。 要將里面的钱拿出来时,就意味著扑满要被摔碎了。 陈芳看到林安拿出扑满,心中宽慰。 林安將此物向地上一砸,瓦罐瞬间四分五裂,不少铜钱显露了出来。 她笑著向林轩说道:“阿弟,这是我这些年存的零钱,你要练武,就拿去用吧。” 林安的父亲是郎中,耳濡目染之下,她也懂一些药理。 被林家收养后,在干农活的时候她趁机精选一些药草,晒乾了拿去卖钱,这些年偷偷攒著,想著当做自己的嫁妆钱,她不想林家对她单方面的付出。 林轩以往憨厚老实,相貌也出眾,平时对她也足够尊重,是个能过日子的。 她早就想明白了,不看陈芳的態度办事,如果陈芳拒绝给林轩银子练武,她会私底下將这些钱给林轩,不驳婆婆的面子。 既然陈芳支持,她也就明著拿出来了。 林轩看著母亲和林安拿出来的钱,深受感动。 原主虽然苦了些,穷到吃不起肉,穿不起衣,但还有个爱他的母亲和童养媳,自己前世虽然富裕,但真心爱自己的人,一个都没有。 他原本升起过的,想要將二人拋下不管自己跑路的想法,此刻荡然无存了。 他伸手將林安抱著,向她脸颊亲了一口,並轻声道:“姐,你太好了!等我发达了,这些钱一定十倍,百倍还你。” 林安的脸颊和耳根不由得发红,这小子之前老实的很,可没有做过这种举动。 她支支吾吾道:“还…还什么?你和我还讲这些?” 陈芳看到这一幕,向儿子翻了个白眼:“行了行了,俺还在这呢,恁不嫌臊?” 林轩数了数林安的存款,碎银和铜钱,加起来一共四两三百六十三文。 也就是说,自己现在的启动资金,是九两多银子,差不多够了。 他不需要去县里找武馆拜师,因为军户本身就拥有练武的渠道。 大晋太祖以武立国,將自己所修內功编纂成册,在军中流传,底层军户基本上都能学到太祖內劲。 底层军户能练的,就是最基础的內劲功法,需要杀敌立功,才能获得更高阶的功法。 林轩在父亲留下的遗物中翻找,很快便找到了《太祖內劲》。 第4章 先练带动后练 这书的书页泛黄,有一股浓厚的书香味。 他早些年上过蒙学,绝大部分字都认得,便开始修习太祖內劲。 早些年不练,是因为时间未到,步入武道一途,十五岁上下为最佳。 通过这书,他得知人体的真气凝聚有两种渠道,一是吐纳呼吸,自然採纳天地间的真气,二就是通过药物、高阶兽肉来摄取。 也就是说,就算资源不充足,只要吸纳天地间真气的速度足够快,照样也能修行,只不过多耗费许多时间。 武道的第一个境界为束骸,一旦开始练武,就可以称作束骸武者。 束练骸骨、强固筋腱,纯肉身打磨。 特点便是骨坚筋韧,只凭肉身力量可裂木断石,是凡夫武者的入门极境。 这个阶段需要用真气滋养筋肉血骨,无法直接给武力带来增幅,比如出拳带有真气,此阶段不可能出现。 一般来说,普通人只需要资源足够,两三年便可以到这个境界的顶峰。 不过对林轩来说,这个时间会极度减少。 毕竟吐纳呼吸获取的真气提升五倍,这是多少人散尽家財都求不来的天赋! 林轩按照书中所教,很快便感应到了有一股气,在通过呼吸凝聚到自己小腹中间的丹田之中。 而且和书中不同,书中正常人都是一丝一缕的凝聚真气,经常会断掉。 而林轩虽然也感觉到真气稀少,但绵绵不绝,从未断掉。 直到肉香在他的鼻子前飘过。 “阿弟,吃饭了。”林安推开了房间的门,看著认真凝气的林轩,心中舒坦。 她心中想道:“原来不是做样子,希望真能炼出个门道来吧。” “来了。”林轩睁开眼睛,跟林安一起去吃饭。 “猪肉我加陈香料煮了,怪味是没有了,但味道没好到哪去,將就吃吧。”陈芳將肉全部盛出,递给林轩。 林轩见到自己碗里的肉不对,问道:“娘,你和安姐不吃?” 陈芳摇摇头,看了一眼林安,她觉得自己和林安喝汤就够了。 “娘不喜欢吃。” 林安读懂了婆婆的意思,也应和道:“嗯,阿弟要练武,得多吃肉,要是练武有成,我们到时候什么肉吃不上?” 说这话的时候,她下意识咽了口口水。 林轩才不信这些话。 他用筷子夹了一半肉出来,分给母亲和林安。 “我说了,我有方法搞到钱,娘和安姐也是咱们家的支柱,为家里出力那么多,凭什么只有我吃肉? 你们要是不吃,那我也不吃了。”林轩佯怒。 见到林轩的態度,陈芳和林安便不再推脱。 命书拥有赐予天赋、回收天赋的功能,意味著林轩以后可以用来培养亲信。 而亲近的人,可信度天然就要高一些。 更不用说將攒了几年私房钱,然后一口气全支持自己练武的林安了。 林安才刚刚十六岁,身体未长成,应该多吃些肉。 有了健康的身体,过两年想要练武也还来得及。 他打算自己先练武,用武力赚钱,富起来后支持林安练武,先练带动后练。 六日以后。 林轩猜测过,命书的夺取天赋只能在死人身上获取,为了验证猜想,这几日他便路过很多坟墓,共计几乎百座,甚至还去了多年前的乱葬岗,但没有任何一座坟上,有金色天赋显现。 命书掠夺天赋,应该对掠夺对象有时间限制。 这些终究只是林轩的猜测,无从验证。 这几天,他每天都要买半斤肉,吃两斤米。 练武的效果很明显,林轩感觉到自己的力气比先前增加了太多,再拿那两斤的短刀,已经轻的像玩具了。 有了练武奇才这个天赋在,他六日的凝气,顶得过旁人苦练一个月。 也亏了真气能促进骨肉的生长,不然他要吃的饭得翻倍,才能达到现在的效果。 就这六天,他便消耗了五百五十余文钱! 一两银子可以换一千五百文,他那些银子只够他这样吃五个月。 他若不练武,这些钱都够娘仨活五个月。 已经连续数年绝收,今年麦子刚种下不久,还有六个月收穫,能正常收成还行,现在粮价那么高,正常收粮,家里的经济还能撑下去。 一旦绝收,娘仨今年就得卖地卖宅。 林轩不打算坐吃山空。 家中的六力弓箭,折算下来,要拉来的力量是五十五晋斤。 他也能够拉开、搭箭射出,但只能射三箭,第四箭便手软发酸、发抖,没有那么准了。 加上天赋【静步】,他走路几乎无声,是完美的猎人苗子。 打猎竞爭也少,这几天买肉的时候他打听过,五衢州的猎户很大一部分都被征军了,肉价又比太平时代涨了一倍,所以城內对肉食的需求是欠缺的。 附近有座“揉山”,据说是一座大山的山顶,这座山被天上的神仙一鞭子削下来,山顶被抽飞到了数百里之外。 揉山高百丈,面积无法估算,整座山植被茂密、鬱鬱葱葱,听说有狼、老虎、野猪出没,还是比较危险的。 但基本都是在深山,林轩只想简单在外围找些小猎物。 练武之后,儘管只有六天,他的各项力量都提升了不少。 这山距离林轩家有足足五里路,他跑过来很轻鬆。 林轩穿著底层兵士的战袄,腰间配掛短刀,背上背著弓和箭,一看就知道是来打猎的。 五衢州都是平原,山非常少,附近也就五六座小山,规模都没有揉山大,这么一座大山拔地而起,或许那传说是真的。 他才刚刚来到揉山,就看到了一只大野鸡,而且还不是在山上看见,而是在农田里。 这只野鸡大得异常,颈部有一圈白色的羽毛,颈部以上是一片五彩斑斕的黑色羽毛,身体的羽毛灰色,有很多白色斑点,尾巴很长。 这只野鸡很漂亮。 林轩一喜,立刻张弓搭箭,打算狩猎。 天赋静步,让他在接近野鸡的时候,几乎没有动静。 搭箭、瞄准,第一箭射空。 这野鸡的反应很快,视力极好,看到林轩张弓搭箭,便迅速逃离原地。 林轩皱眉,搭箭、瞄准,打算射移动靶。 第二箭也是射空,甚至没到这弓的最大有效射程。 此时的野鸡已是停住了,它觉得距离这么远,那个奇怪的生物应该不会追上来了。 林轩並未放弃,躡手躡脚,收回射在地上的箭,打算继续追猎这只大野鸡。 拉第三箭的时候,他的力气已经够呛了,射程连第一箭的一半都没有。 所以这第一次打猎,是註定要空手而归了。 正当他想要收箭回家时,远处的野鸡中箭,尖叫叫了两声,隨后倒地不起。 第5章锐目 林轩向周边望去。 只见一个穿著新战袄的少年,站在不远处,手中握著一张大弓,一脸得意。 他身边还有两个持刀的少年在一旁捧哏。 “秦少爷厉害!那人数箭射不到的猎物,秦少爷一箭便解决了!” “是啊,秦少爷这箭术简直出神入化了,那么远的距离一箭射中,换做我,连想都不敢想。” 秦姓少年听著奉承,面带笑意,假装谦逊地回应道:“无它,惟手熟尔。” 秦少爷名叫秦晟,在千户所之內颇有名声,是卫所百户秦烈的次子,练武天赋高,不过短短两年有余,便已经將肉身打磨到束骸圆满,隨后更是一鼓作气,一次突破到通息境,別说是和他父亲,就连千户他都能过几招。 他为人和善、豪爽,是个仗义的人。 林轩嘆气,想要转身离去。 不过还没等他转身,他便感觉远处那野鸡身上似乎有金光飘过。 他惊讶又诧异,心中想道:“动物身上也有天赋?” 上前几步,他想看清楚那野鸡身上飘的是什么字。 还没等林轩走几步,他便听到秦晟喊道:“小子,这野鸡王,谁打到就是谁的,可莫动了贪念啊。” 林轩摇摇头:“公子误会了,在下没有歪心思,只是想看看,这只野鸡王长什么样。” 他终於看清了那野鸡身上漂浮的字,上面正是【锐目】二字。 很显然,是和眼睛有关的天赋。 想要用命书吸收,必须要到一定距离。 秦姓少年让自己身边的男子將野鸡捡来,好好端详著。 “不知道公子可不可以將这只野鸡卖给在下?” 秦晟瞥了眼野鸡,淡淡道:“这可是野鸡王,肉质蕴含一缕纯阳真气,对初练武者有益,估摸著得有个四五斤,市价最少二百文。” 对已然通息境的他来说,这野物毫无用处,卖了也无妨。 林轩没有半分犹豫,当即掏出碎银与铜钱,凑足二百文递上:“公子,在下母亲腿伤需滋补,愿意买,还请公子割爱。” 秦晟听闻是买给母亲的,便爽快接过钱,示意隨从把野鸡递过去:“好!那你便拿去吧。” 林轩强压狂喜,对著秦晟拱手道谢。 接过尚有余温的野鸡,指尖刚触碰到羽毛,便在心中默念掠夺。 【是否掠夺天赋:锐目】 【是】 【锐目:白日视力大涨,可捕捉到微小的动作,动態视觉增强,夜间视力下降。】 【宿主天赋:耐饿、静步、练武奇才、锐目】 一股清凉气流直衝双眼,眼前世界骤然清晰——十步外的草叶纹路、林间虫蚁,全都看得一清二楚,格外分明。 让他惊喜的是动態视觉的增强,所有动物的动作,在他眼里像是开了慢放一样,动作比之前明显要慢一些。 倘若在战斗中,会是一个特別好用的天赋。 “夜间视力下降,这天赋竟然还有负面状態?那是不是,有些负面的天赋,也能被夺取?”林轩皱了皱眉,转身回家。 林安和母亲都在家,此时已是傍晚,二人仍在织布。 看见林轩提著一只大野鸡回家,两人都暗暗高兴。 林安更是直接夸讚道:“阿弟真厉害,第一次出门狩猎,就打到这么大一只野鸡。” 林轩原本想说这鸡是自己买的,但终究没说出口。 说是买的太丟脸了,也会降低她们二人的信心。 “没错!今天运气好,我原本只能射三箭,前两箭都空了,这最后一箭没想到竟然打到了这么大一只野雉。” “娘,你们歇著,我去杀鸡,给你们燉汤喝。” 林安连忙起身:“阿弟打猎应该很累,这种事交给我来就好。” 他摆摆手,拿著野鸡出门去。 林安並没有止步,而是追著他一块出去。 二人一起处理野鸡。 趁著二人独处,林轩提醒道: “姐,趁著现在都有肉吃,要不然你也试试练那太祖內劲,对身体好,遇到什么危险的话,你自己也能应付一二。” 林安沉默片刻,答道:“家里情况,供养你一人练武就已捉襟见...” 话没说完,她顿了顿,改口道: “供养你一人练武就已不容易,我再练,岂不是让家中更加揭不开锅?” 林轩见她將话说了两遍,只是愣了一下,便明白了缘由,她怕说成语自己听不懂。 他回道:“我能打猎啊,以后少不了肉食。” 儘管现在他是买的猎物骗她们娘俩,但隨著练武奇才天赋对他实力的快速提升,不久之后,他应该就能轻鬆打到猎物了。 林安犹豫了。 林轩见她还在犹豫,便接著旁敲侧击: “你想想,如果你遇到流氓、地痞怎么办?你怎么保护自己,保护娘?我不可能一直在你身边。” 她想了想这些场景,感觉如果林轩不在,完全没有办法应对! 於是她赶忙点头:“行,那我试试。” 一个时辰后,鸡汤煲好了。 儘管没放什么调料,可一家人长久缺肉少荤,喝起来只觉得鲜美无比。 少量的纯阳真气,对於普通人来说是大补之物,能够补气养血,但量多了,对普通人有害。 武者不用担心这些问题,直接將真气炼化便可。 吃完饭后,林轩便继续修习太祖內劲,將自己这些天的经验,全盘讲给林安听。 太祖內劲练出来的真气,是属於中正平和类的,以后想要换修其他武道气功,都容易得多。 林安原本的家庭环境很好,毕竟郎中家庭,她耳濡目染之下,经史子集都读过,文化水准比只上过蒙学的林轩高多了。 理解这本就写的通俗易懂的太祖內劲更是轻鬆。 “姐,这些我不懂的字,你可得好好给我讲讲。” 林轩向坐在床边的林安挪了挪,拉近双方距离,两人的身体几乎靠在一起。 林安的脸微微发红,她觉得面前的这个男人,好像变了个人似的。 之前,儘管她是林轩的童养媳,但林轩一直非常拘谨,有意无意和她保持距离,现如今倒是亲近得很了。 看著林轩那张端正偏英俊的脸距离她那么近,她的心跳也不禁快了起来。 林安被林家收为童养媳,决定安稳待在这里的原因,就是林家对她不差,当亲女儿来对待,而且这个未来的夫君英俊又踏实。 --- 林杰最近每次回家,看见大哥家的地,都会有种异样的感觉。 他对这地馋得很。 “孤儿寡母拥有二十亩地,就是小儿持金啊,估计其他军官已经在观望了,也不知他们会用什么手段將这些田夺走。 肥水不流外人田,这些田到我手上,总比以后到了外姓手上强。” 之前大哥还在的时候,他心有忌惮,现在大哥被拉去前线,被压制的歪心思在此时膨胀了起来。 一个吞併田產的计划在他的脑海中成型。 第6章 屯田 五日后,林轩的力量又进了一个等级,六力弓,他完全可以连续三次拉满,第四次开始泄力,第五次减半。 相当於一个健壮劳力的水准了,远超普通男丁。 这进步的速度让他咋舌,他觉得现在的自己能打十个十天前的自己! 进步速度大,除了天赋加持之外,还有就是那野鸡王的肉起了作用,一斤抵得上普通肉食两斤。 林安的力量也稍有进步,虽然不像他那么大,但一些重活可以自己干了。 比如锄草,二人同时在地里忙活,相同的活,比从前轻鬆太多了。 而且林轩发现了神奇的一点,就是林安的体力似乎特別旺盛,她力气不是很大,但是干活的时间可和他差不太多。 但林轩並没有看到她的身上有天赋显现。 “莫非是,我们之间的了解度还不够?或者她根本没有可以让我復刻的天赋?”林轩在心中琢磨。 “那自己是不是该推进二人之间的关係了?”林轩如此想著,却带著弓箭来到了揉山。 自从上次买野鸡王,他就没有再狩猎过,因为他有自知之明,自己只有那第一箭是最准的,第二箭就开始歪了。 力气提上来之后,射箭回到了他前世的水准。 现如今前三箭都是准的!所以他觉得自己又行了。 这几天,他在卫所购买了三支三棱箭簇,三支柳叶箭簇,花了整整一百多钱。 三棱箭簇杀伤力强大,容易破坏皮毛完整性,用来对付意外出现大型野兽,比如熊虎之类。 柳叶箭簇,就是用来打小型猎物的。 锐目发动,他能轻鬆捕捉到远处的动態物体,小动物在他的眼里像是开了慢放,虽然只比之前的视觉慢一点,但这一点便足够给他带来更高的成功概率。 有只兔子,在四十步之外,就吸引了他的目光。 这只兔子不是很肥,估摸著只有两斤左右,正在警惕地左右看,意图啃食庄稼。 林轩搭箭,使用地中海式射法,一箭將野兔钉在土地上。 野兔被箭射中后,猛烈挣扎了几下,一股股鲜血將乾旱的土地浸湿,又蹬了两次腿,便彻底不动。 林轩观望一番,又找到了一群野猪,这群野猪也在啃食庄稼,体型都不太大,由一头大野猪带队。 林轩暗暗高兴,这要是射到一只,可就小发一波了,皮毛和肉都能卖钱。 他选了柳叶箭,瞄准,发射。 一只小野猪没反应过来,身体便中了箭,疼痛感瞬间爆发,它痛苦哀嚎,向前方奔跑,但血流得很快,甚至从伤口喷了出来。 其他野猪被它这激烈的反应嚇了一跳,四处惊散,各自逃跑。 林轩並没有急著追,因为他视力增强,能够清晰观察到野猪留下的血跡。 不一会,被射中的野猪终於跑不动,倒在了血泊之中,林轩来到跟前,將其拽起。 “还真不轻,估摸著得有个五六十斤。”他心中得意,將野猪腿绑起来,提回家。 已是黄昏,林轩在路上走著,感觉到自己的视力似乎没有以前好了。 他默默將【锐目】卸下,视力便瞬间恢復正常。 —— 两个身披战袄的卫所兵踹开了林家院门,腰刀咣咣作响,嗓门粗得嚇人。 林安和陈芳正在劳作,被他们这一举动嚇了一跳。 “林轩接令,千户所下令,征你入所屯田,明日启程,不得延误!” 陈芳一怔,强压著怒火,向他们问询道:“官爷,按照规矩,我们家林轩尚未成年,怎可征去屯田?” 卫所兵冷笑道:“都什么时候了?还讲年纪?现在他正是壮劳力,北边的羌渠人闹得多凶?他们打进来,能有你们好日子过?” “可是…可是我林家男丁全都上了战场,就剩下林轩这一根独苗,你们要把他征走,让我们怎么活?” 卫所兵听了不耐烦:“老东西,这是军令,想抗命,就等著充作官奴!” 林安心中愤怒,但她也没有解决方法,只是默默握紧了自己的拳头。 林家现在的情况比林轩之前说的地痞流氓更让人难受。 林杰看到林轩家这情况,暗道不妙,因为他的计划还在酝酿之中,竟然有人抢先他一步! 这种家里有私田的,抓去屯田。 屯田兵,妻儿老小都可以带在身边,当然也可以选择只带一个。 如此一来,田里没了壮劳力,庄稼没法打理,慢慢的再恐嚇、威胁其家眷,让家眷觉得田地有之无用弃之可惜,隨后以低价收田,已经是见惯不惯的吃绝户手段了。 看样子这种事应该是做过不少,在卫所里的资歷只会比他老,不会比他年轻。 老资歷,他不敢明著对抗。 但可以暗地里搞一些操作,让其碰壁! 林杰打算向外散布林轩上官欺负林轩这家军户遗孤、孤儿寡母的流言,让其不好吞併林轩家的家產。 届时林轩上官只会以为是林轩乾的,然后对林轩使绊子。 到时候自己便可以坐收渔翁之利。 林轩家还养了个清俊漂亮的童养媳,按照林家的情况来看,应该还没有成婚圆房,倘若能將其弄过来给自家孙子当老婆… 林杰想到这里,一抹笑意浮现在脸上。 …… 林轩提著小野猪和野兔姍姍来迟。 回到家里,他就感觉到了母亲和林安脸上的表情不太对劲,母亲像是刚哭过一场,眼睛通红,还时不时擤鼻子。 林安脸上掛著明显可以看出来的恨意。 瞬间觉得大事不妙,他好忙问道:“娘,安姐,怎么了?” 陈芳刚想说出原委,眼泪就直衝眼眶,嘴里呜呜地哭著,说不出话来。 林安无奈,嘆了一口气道:“卫所来人了,说要你明天去屯田。” 林轩眉头一皱。 卫所的屯田,要兵丁十六岁成年才能授田,他现在还差一岁。 所谓屯田,便是帮卫所种公田。 通常是授田五十亩,军户一家人耕种。 然后卫所拿走一大部分,军户拿一小部分,拿这一小部分用来购买兵器甲冑、乾粮服役、养活自己,养活一家人。 可这根本不现实!卫所抽成太多了,要种的地也足足五十亩,以至於比普通农民更苦,卫所兵完全就是军官的农奴。 林家现在所持有的二十亩地是私田,那是林家还有余丁、余財时收购的土地。 二十亩私田正常收成,除去杂七杂八的税收,还够勉强养活一家人。 但屯田,盘剥太甚,就算五十亩也完全养不起!这就是卫所兵一个个干活无精打采的原因。 若是他去屯田,家里这二十亩私田怎么打理? “从上到下,真是烂透了!”林轩无奈地摇了摇头。 “娘,媳妇,你们先冷静一下,这不是什么死局,有得解。”林轩笑了笑,选择先安抚二人的情绪。 第7章 震慑 林轩將今日打来的野猪和野兔扔在地上:“先吃饭,屯田的事我有办法。 这野猪两三天吃不完,家里还有盐的话就醃上。” “以往你们不捨得吃肉,这次可以吃个够。” 娘俩看到他胸有成竹的样子,认为他真有办法,心情放鬆了不少,放下手中的针线活,去收拾这两只猎物。 她们都暗暗高兴,看来支持林轩练武,是一件极其正確的事。 他的天赋应该很高,因为林家其他男丁也尝试过练习太祖內劲,长进哪里有他那么快? 林轩在想,到底是谁想整他? 这个问题搞不清楚,很多想法就没有办法转化为行动。 就算想把这人杀了,也得先知道这个人是谁吧? “林杰?不太可能,那废物自己就是小旗,怎么能使唤得动两个小旗过来吆喝自己?” 能让他去屯田的,至少也是总旗、百户。 而且很有可能就是掌管自己户籍的军官。 他没和任何人有深仇大恨,针对他的人,无非就是为了利,並没到不死不休的境地。 他练武十天,实力便超过壮劳力,极具潜力,展现自己的价值,然后给予部分利益,这个问题就能解决了。 要是这个人聪明,知道投资,或许自己都不需要给出利益,还能將这人从敌人转变为他的助力。 两个时辰后,猎物收拾好了,烤兔肉、煮猪肉摆满了整个桌子,之前林家男丁都在时,也没见有过这么多肉吃。 “你们儘管放心,敞开了吃,这事不严重,我明天去摆平。”林轩给她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 饭后,陈芳回到自己的房间,林安则是拉著林轩进了他们的臥室,她问道: “阿弟,你真的有办法解决吗?我感觉他们是奔著咱们的田来的。” 林安之所以会这么猜,因为这种事在卫所已经屡见不鲜了。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林轩点头:“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有办法应对,这几天你照顾好娘,习武別落下了。” 次日清晨,那两个卫所小旗赶来林轩家,要將林轩带走。 林轩背著被褥和一些乾粮、母亲醃好的猪肉,还將弓箭一併拿上了。 军户去屯田时带弓箭、武器,是再合理不过的事情了。 小旗见到林轩並未抗拒,很是配合的和他们前往卫所,也就没有什么过分的行为,默默带著他走。 “旗爷,我想问问,我明明是家中独子,未成年也未娶妻,征去屯田,无论怎么说都不合理啊,为什么要征我呢?” 小旗不耐烦,回头呵斥道:“你问那...” “刚醃上的野猪肉,我打的,当做是给二位的见面礼了。” 两个旗官原本想骂他多打听,但看见林轩將两串沉甸甸的肉递给他们,他们也就收敛了脾气,態度缓和了不少。 毕竟林轩只是问个问题嘛... “你问我那是问对人了,实话告诉你,这事是张总旗让我们来的,应该是得到了他族叔张百户的授意。” “张总旗,张百户...”林轩念叨这两个人。 那大抵就是这两个人在搞鬼了。 很快,一行人便来到了良城千户所。 千户所就是个小堡垒,长宽各百余丈,夯土城墙甚至比县城的城墙还要厚。 入门后便可以见到校场,不少军户子弟在校场操练,射箭、刀兵、拳脚。 林轩见了,便放下自己的被褥、乾粮,取下自己背后的弓。 “你要干什么?”林轩身边的小旗见了他这动作,赶忙想要制止,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林轩的柳叶箭簇,嗖的一声划过天空,直勾勾钉在了一个空靶的靶心上。 小旗见他不是在射人,也就没有制止,而是朝著他射箭的方向看去。 “旗爷莫慌,在下看见靶子手痒而已。”说著,他又一箭射出,另一个靶子的靶心也被他的箭矢穿透。 第三箭,依然命中靶心。 身处靶场之外,三箭三中,神乎其技! 这箭术看得正在训练的军户子弟都觉得惊讶。 隨后,林轩大喊道: “在下林轩,是家中独苗,年十五,自练武十日有余,便三矢三中。 上官征我屯田,如用宝剑锄地、美玉铺路,这是何道理?” 校场上的军官和军户闻言都愣了,毕竟徵召独丁、幼丁屯田这种事情虽然有,但並不是太多,更何况此人所说若是属实,武学天赋如此之高,莫不是受到了何人的报復? 幕后操纵此事的张百户此时也在现场,见到林轩这番行动,无比惊异。 他原以为是一户好拿捏的孤儿寡母,现在看来並非如此。 练武十日,便有如此水准,未来可期。 这下整个校场的军户子弟都知道了,倘若自己再针对他,不合適。 那样只会让人觉得他鱼目混珠。 所以必须由打压改为拉拢。 林轩观察著校场上的军官与军户子弟的反应,在心中暗自思忖。 和平不是妥协出来的,他拥有武力和潜力,那就必须展示出来,作为和平的筹码,让人知道,自己不是那么好拿捏的。 倘若私下和张百户和解,他只会觉得自己软弱可欺,然后试探性地让他去做几件张百户这个位置做不了的事。 到时候做什么就由不得自己了。 长期下来,就是个干脏活的白手套,永无出头之日。 他这样做,虽然可能会得罪张百户,但更大概率是张百户不会动他。 张百户来到了林轩面前。 他是一个壮年人,相貌平凡,鬍子和头髮尚青。 他笑著说道:“原来我良城卫所,竟藏著你这样一位少年英才!是老夫眼拙,险些埋没了一块璞玉!” 张百户扫了一眼周围,发现校场的目光都在盯著他们后,又拍著林轩的肩膀讲道: “你方才所言句句在理,以你这般资质,去屯田著实屈才。 从今日起,屯田之事就此作罢。 我给你十两银子,当作是对你在武道一途的资助。且安心习武,若是在武道一途有所不明,可以儘管来卫所找我请教。” 张百户不知从哪儿掏出来了十两银子,递交给林轩。 第8章 存粮 林轩拱手行礼:“多谢百户大人成全,小人家中老母近来有腿伤,需要照料,不便劳作,在下是否可以先回家去了?” 张百户哈哈笑著:“难得一片孝心,回去吧。” 两名小旗目瞪口呆,他们可没有见过被召来屯田,但又中途回去的例子。 校场其他军官並没有想要拉拢林轩的意思,因为林轩敢和上级公开叫板,让他们觉得这个少年不可控。 一个底层军户,尚未有任何根基就敢这么做,等他真正成长起来,还会把上级放在眼里吗? 久居行伍,导致他们更喜欢逆来顺受的顺民,而不是刺头。 与其给陌生人不可控的投资,倒不如给自己的子孙后代。 寒暄几句,林轩便道:“那在下就先回去了。” 他这些行李都没动,直接打道回府。 --- 林安正在水渠旁捞捡田螺,她看那《太祖內劲》上写了,田螺是平民在束骸境界,可以吃到的不错的食物,对打熬身体有好处,便来捞田螺。 因为吃起来麻烦,所以很少有人爱吃。 所以水渠里的田螺很多,大而嫩的更不在少数,老嫩田螺的壳顏色不一样,给林安捡取嫩田螺带来了不少便利。 正在林安捡田螺时,林杰的孙子林立缓缓来到了她身后,开口说道:“是林安啊。” “林轩被军官带去屯田了,可能许久都不会回来。” 林安听到这话,转头看了一眼,看清楚来人以后,便站起来,不再捡田螺,挎著篮子打算回家去。 见到林安没反应,他又继续说道。 “他要是不在,你们娘俩就得过苦日子,你不如跟著我,至少能吃穿不愁。” 林安在心中冷笑,因为对林杰的印象差,她对此人也没有什么好感。 “用不著你管。”林安没好气地反驳道。 “哼,那林轩估计不久之后,就要被卫所征去前线,届时死在战场上,你活不下去的时候別来求我!”林立见她的態度不好,心中也有了些许怨恨。 他其实之前已经多次接触林安了,但林安一直都明確拒绝他的好意,直到现在依然如此。 他不明白,她为何对林轩如此执著,那小子一穷二白三木訥,现在还去屯田了,哪里比得上他? “阿弟,你回来了?”林安看到远处背著弓箭,手提被褥的少年,兴高采烈。 “林轩?你不是被征去屯田了吗?怎么敢私自跑回来?” 林轩刚刚在很远的距离就看到他了,知道他靠近林安没什么好心,便冷笑一声: “我回不回来,与你何干?你消息怎么那么精通,莫非逼我屯田一事,是你们在背后搞鬼?” “我…那两个旗官都堵在你门口了,这邻居谁不知道?”林立感觉林轩说话都像变了个人似的,有一股锐气。 “行吧,就算这事和你们没有关係。 以后別来骚扰我媳妇,不然我的箭可能就要出现在你头上了。” 林立听到这话,心中一惊,这样恐嚇人的话,怎么会从林轩嘴里说出来? 他瞬间慌张,快步离开。 “阿弟,你是怎么做的,那么快就回来了?”林安不由得好奇道。 “我用这弓箭,朝著校场靶子射了三箭,三箭三中。 校场军户都见识到我的武力非凡,是练武的料,不是用来当农奴的料。 与此同时,我说自己既是独丁,又是幼丁,让我来屯田,从哪里都说不过去。 那幕后主使张百户,便放弃了让我屯田的打算。” “怎么样,若不是我坚持学武,我到现在恐怕连弓都开不了,也更別想回来了!”林轩脸上掛著一丝得意。 林安看他这幅样子,就知道他是想要被夸,便顺著他的意:“我的阿弟最厉害了。话说,这种弓三箭三中,正常人十天应该很难达到吧? 莫非阿弟你天赋异稟,是天生的练武奇才?” 林安仔细研究了太祖內劲的內容,她觉得林轩这进步速度太快了! 倘若资质平庸,练这十天恐怕也和以往没多大区別,这样看来他们算是赌对了,林轩选择了一条极为正確的道路。 “那是自然,走吧,我们回家去。”林轩揽著林安的肩膀。 陈芳见儿子真的回来了,便兴奋不已,急忙去做午饭。 那只猪的肉,还够吃好几天的,浑身上下,除了皮毛和肠內的东西不能吃之外,那些內臟、骨头,全被燉了。 这张皮毛还算完整,能够卖个两百文钱。 那粮价又上涨了一文钱。 吃饭时,林轩提议道:“娘,我们现在多囤点粮食吧?趁著粮价的势头还不是很凶,过几年可能我们都吃不起粮食了。” 陈芳有点心疼银子,有些不情愿道:“哎呀,万一今年丰收呢?那粮价不就下来了?现在买粮那么贵,到时候今年丰收粮价低,不就亏了?” 林安也道:“娘,我也认同阿弟的想法,这受灾已经不是一年两年了,长期如此,就算今年丰收,粮食或许会降一点,那明年后年呢? 更何况北方被羌渠人搞得田地荒废,就算这里能降下来,那边粮价也降不下来呀。” 听完她的话,林轩暗自在心中认可,她能有这样的分析能力,值得资源向她倾斜。 见到儿子和儿媳都这么说,陈芳有些动摇了,她觉得好像有些道理。 “行,就依你们的。” 转头,陈芳便將她藏好的积蓄拿了出来。 上次是藏在米缸,这次她从床下的瓦罐里拿出了钱,之前是怕儿子以不正当的途径赚钱,她便留了个心眼,將藏钱的地方换了。 如今看来,是她想多了。 她拿出了十两银子交给林轩,只留下五两银子作备用。 “你小心一点,我听说县城附近最近闹匪,出门的时候带著刀,若对方只图財,將財给了他们便是。”陈芳提醒道。 --- “你是说,林轩那小子从卫所回来了?没去屯田。”林杰皱了皱眉,这不是个好事,卫所怎么可能轻易放人回来? “莫非是这小子背后有人?不对,他家那么穷,背后的人图啥?” “明天去卫所,打听打听,这二十亩地我是吃定了!” 第9章 盗匪 最近良城千户所流言沸沸扬扬,人人都道张百户心黑手狠,为吞占孤寡军户的田地,刻意强征独丁屯田,就算在校场被当眾打脸,也不是真心悔改,只是怕落人口实才装装样子。 良城千户所,张百户家。 烛光的映照下,张百户面色阴沉,这些天外面说什么话的都有。 他咬牙切齿:“混帐东西!我饶他屯田、赏他银两,此事本该了结,如今流言满天飞,都道我欺压孤弱吞占田產。” …… 城內熙攘,正是逢集的时候,林轩自己一个人不方便拿太多粮食,便將林安也喊过来了,帮他分担一点。 现如今,最適合屯的粮食是粟,营养好不说,还耐存储,性价比很高。 小麦、大米售价41文一斤,粟仅30文一斤。 林轩今天直接买了一百斤,他抗七十斤,林安抗三十斤。 七十斤的重量,对於现在的他来说刚刚好,虽然累,但不是很沉重的负担。 两人回家时,林轩就发现不对劲了,林安虽然扛著三十斤看起来也很吃力,脸上都是汗,但不像他,走一段距离需要停下来休息。 “安姐,你不觉得累吗?”林轩將粮食袋放在地上,一屁股坐在地上,看著还在扛著袋子的林安。 “不累呀,要不要我帮你分担点,你那袋看起来太重了。”林安趁势也將袋子放在地上。 “那倒不用,我就是好奇,你为什么不觉得累。”林轩拂袖將脸上的汗擦去。 林安:“我也不知道,从小就这样,不容易生病,也不容易感觉累。 之前我一家逃荒,只有我活了下来,也是这个缘故吧。” “从小就这样…”林轩思忖著,突然看到林安头上,有两个金色小字浮现。 【耐劳】 看到几个金色小字,林轩不感到意外,因为他早觉得林安身上有不俗的天赋。 这个天赋对自己来说,算是有大用处。 毕竟无论是练武、还是射箭,只要他需要活动,快速恢復体力的天赋就是必须的。 现在林轩並没有额外的道韵来復刻天赋。 【练武奇才】是刚需,【静步】也有用,【锐目】对寻找猎物有奇效,【耐饿】看起来和【耐劳】是同一系列,应该能够合成更高级的天赋。 不过命书是可以將献祭的天赋重新復刻的。 片刻后,他便做了决断。 是否献祭【耐饿】? 【是】 【当前道韵:1】 是否復刻【耐劳】? 【是】 【復刻成功】 【耐劳】:体力恢復增加三成,体力消耗降低二成。 片刻功夫,林轩就感觉到自己身上的疲惫感被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股似乎源源不断的力量。 “走吧。”林轩坐了起来,重新將粮食口袋扛在肩上。 连续数天,林轩和林安都在抗粮食从县城和家中往返。 这些天,林轩的练武没落下,他现在抗上百斤的粮食已经不需要林安帮忙了,更不需要中途歇息。 但这不意味著林安不用出门,而是继续抗三十斤粮食陪他。 他们买粮食的第四天下午,有人盯上了二人。 这是两个三十多岁的汉子,一个看起来敦厚,一脸憨笑,另一个皮肤黝黑,一脸阴鷙,表情看著不高兴。 矮汉子手上拿著柴刀,朝著林轩喊道:“小子,把你背上的粮食交出来,我们可以饶你一命。” 林轩双眼微眯,现在他们在县城到家的一条小路上,几乎没有人。 这里地势空旷,没法埋伏,否则林轩必然要遭到偷袭。 身旁那黑脸汉子也上前一步,三角眼扫过林安清秀的脸庞,涎著脸笑道:“不光粮食,这小娘们也留下,哥俩快活几日,便放你走!” 两人看著皆是壮汉,裤腰上別著柴刀。 林安下意识攥紧林轩的衣袖,却没后退半步,她信林轩这十几日练出的本事。 林轩將背上的粮袋轻轻放在地上,两人的臂膀、虚浮的脚步尽收眼底,皆是没练过武的凡夫。 “那二位爷便拿去吧,什么都给你们。”林轩后退一步,神態看起来有些惶恐。 林安一脸不可置信地看著他。 矮汉子一笑,觉得林轩懦弱可欺:“算你识相。” 说著,他的眼神朝著林安的身上滴溜溜转了两圈,上前两步,打算先拎走林轩放下的粮食袋子。 谁知他刚刚靠近,林轩便迅速拔刀,刀面闪过夕阳的光。 隨后便有血跡泼洒,矮汉子直挺挺倒在地上。 林轩並不停留,直接挥刀向h黑脸汉子。 黑脸汉子又惊又怒,举著手里的柴刀便扑上来,想要砍林轩。 鐺~ 短兵相接,火花迸射,林轩虎口震得微疼,影响不大。 林安看准机会,直接横插一脚,猛地踹上了黑脸汉的膝盖。 黑脸汉疼的齜牙,踉蹌两步差点摔倒,林轩趁势上前,用刀背狠狠砸向此人的手。 “咔嚓”骨裂的声音响起,伴隨著痛苦的哀嚎,黑脸汉在那呲牙咧嘴。 林轩直接將此人按倒在地,把此人的手翻折到背后,黑脸汉瞬间丧失了抵抗能力。 “饶命!小爷饶命!” “说,是谁派你来的?是不是专门盯著我们?” “我说我说,我们帮派的大哥让我来的,他说让我们盯著你家,找机会抢你家的钱粮。” “我何时招惹到你们匪帮了?你难道不知道我是军户家庭吗?” “小的也不知道,就是听老大的命令行事。” “莫非是那张百户用的手段?”林安在心中猜测道,毕竟他们最近有过过节的人物也就这一个。 “你们匪帮有多少人?驻扎在哪儿?老实说实话,我不杀你。” “十…十九个,在狼洞山上。” “那他们的实力怎么样?有通息境武者吗?” “十几个小弟都,都是普通束骸,也就是力气比別人大点,大当家是通息境,二当家是束骸巔峰。” 林安此时也上前来问话:“你们老大,是不是跟卫所或者县衙勾结了?” “我不知道。”黑脸汉子直摇头。 林安继续问道:“你们若是死了,他们会继续来报復吗?” “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 林安皱了皱眉头。 “是不知道,还是不想说?” 黑脸听到林安语气冷冽,便道:“我真不知道。” 林安冷笑一声:“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啊。” 第10章 你能挨几刀? 说著,她拿过黑脸汉落在地上的柴刀,直接叮地一声立在了黑脸汉子的脸前。 她看著黑脸汉惶恐的神色,出言威胁道:“不知千刀万剐,你能挨得住第几刀?” 林轩看向林安的眼神变了,他原以为林安是个温柔恭顺的乖乖女,没想到只是她將狠辣藏得深。 但他並不排斥,反而很喜欢,因为这意味著,她以后能够成为自己最得力的左膀右臂。 黑脸汉听到林安的话,嚇得身体发抖,这两个尚未成年的男女,怎么会有如此狠毒的心肠? 自己真是瞎了眼,才承接下这种活,遇到这种瘟神! 他声音发颤,甚至能听到牙齿碰撞的声音:“我真不知道,我是新来不久的,他们行事什么风格我不知道,知道的最多的哪个人,已经被你们杀了。” …… 林安尝试了几次后续追问,但已经从黑脸汉嘴里套不出来一点有用的话了。 土匪头子是不是和官府认识、那十九个人的具体分工,以及土匪头子有没有什么天赋,一样都没有问出来。 林安无奈道:“阿弟,杀了他吧,我们已经得不出什么有用的信息了。” “这人是盗匪,我们要不要拿他们去领赏?”林轩持有不同的意见,他太缺银子了。 “我觉得,不能去。”林安摇摇头。 “为何?”林轩疑惑。 林安:“我很早就听说良城有匪患了,一直没有解决。 那军卫所再怎么不堪,也不可能连盗匪都剿杀不了,剿匪可是有军功的,除非他们看不上这点军功,土匪能够给他们交钱。” 林轩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这些盗匪是有人支持的?” 他原本以为匪患一直存在是官府养寇自重,不彻底消灭土匪,这样能够以剿匪的名义捞钱,向本地乡绅要钱,向朝廷要钱。 但没有想过官府就是土匪的靠山,官就是匪,匪就是官这种事! 林安点点头:“嗯,我们现在杀了他们,四下无人,没人知道是我们杀的。 但我们若是报官,这下可就直接暴露了。 倘若官府和卫所真不剿匪,这不是明晃晃让那些盗匪来找我们寻仇吗? 而且你要拿他报官,证据不太足,官府若真和他们勾结,有可能反咬一口,定你擅杀路人、私斗杀人的罪名。” 林轩听完这话,思路大开,自己只想著拿这盗匪换赏钱,没想到这些弯弯绕绕。 黑脸汉子听著两人的对话,心逐渐凉了下来,心想这下要死了。 他还想做最后的挣扎,但双手被林轩死死压制住,如同被铁链锁住,根本动弹不得分毫。 挣扎无果,他又求饶。 “別杀我,別杀我~我说…” 林安皱了皱眉头:“我来动手吧,正好检验一下这几天练的劲!” 林轩点头。 林安想起之前土匪的出言不逊,她就气不打一处来:“別喊了,你不是想快活吗?让你快活一下。” 她的手因为害怕而微微发抖,但一想到土匪的所作所为,她就直接狠狠发力,用林轩短剑的剑鞘抵住了土匪的咽喉,隨后將其勒死。 这土匪不能放回去,那样是给自己留麻烦。 在验证此人彻底断气后,林轩开始搜索两人身上的东西,两个人身上没有一分钱,一个铜板都没有。 甚至天赋也没有,纯纯的负收益。 “两个穷鬼,抢钱怎么不带钱出来!”林轩喃喃自语。 林安听了,噗嗤一笑:“哈哈,听你这话,怎么感觉你才是半路打劫的盗匪。” “那我就是土匪头子咯?先將他们的尸体清理一下吧,我的压寨夫人。” 林安听到这个称呼,支支吾吾:“什…什么压寨夫人…我们还没成亲呢。” “快了,等我练武有成,咱们有钱了就成亲。”林轩笑著。 “抓紧处理尸体。”林安没有正面回答。 林安虽然表面上波澜不惊,其实心中早就在腹誹:“等什么等!今年不行吗?” 二人面对这两具尸体,並没有任何害怕,林安是在幼时逃亡路上见过太多死人。 她若是没有点狠辣和心计,早就死在逃荒的路上了。 林轩也是一样,毕竟这二人要断他活路,意图轻薄在先。 他並没有一丝愧疚之意,杀了两个祸害,不知多少人能够免遭他们的毒手。 “这两具尸体在这儿太明显了,先推水沟里。”林轩一脚一脚將盗匪的尸体踹到水沟中。 水流不算急,不足以將盗匪的尸体冲跑,但能冲刷一点矮汉子的血跡。 二人迅速回家,將粮食放好后,便跑回来处理尸体。 “哎!你们俩又要去哪儿?”陈芳对他们二人感到担忧。 但她只听到远处有一句:“娘,放心,我们很快就回来。” 两人商量一番,决定运到揉山,那里野兽多,盗匪尸体应该很快就会被野兽清理乾净。 林安选择勒死土匪,主要就是没有血跡,不用额外费力去清理路上的血跡,省事。 很快,他们將盗匪的尸体处理完毕,扔在了揉山。 二人做完一切之后,对视一眼,如释重负。 此时太阳已经快落山,天边一片橘黄,快要看不清人了。 林安的心扑通扑通地跳,她向林轩的身边靠了靠:“下午遇到这两人时,觉得没什么,回想起来,还是好害怕,咱们家还安全吗?” 林轩却搂著她的肩膀,说道: “不怕,有我在呢。” 他嘴上安抚,心底却仍有余悸,前世见过的一些凶案碎片在脑海一闪,他印象最深的,就是一对夫妻被劫財劫色,毫无还手之力,光是想想让人绝望。 和他今天遭遇有一点相似之处。 但还是大有不同的,这些土匪专挑半路无人处下手,是算准了军户聚居区难下手,县城到村子的路上前后无人,劫杀风险最小。 若不是他这十几天苦修有成,今日他们恐怕就遭这二人毒手了! 剿灭狼洞山匪帮的计划,现在就要提上日程。 不將这帮土匪连带土匪的子孙后代彻底剿灭,他睡不安稳。 按照当前的进度,他觉得想要达到束骸圆满,衝击通息境,少说还需要六个月。 太慢了,要提速! 第11章 邀约 林轩脑海里瞬间蹦出来一个想法:“那二十亩田,可以卖了,助我提速,毕竟突到通息之后,还卖力气、花精力种田挣钱? 这不纯属皇帝用金锄头种田的思维吗?” 以前守田,是无实力只能靠田地安身立命,没有其他收入来源。 现在官匪勾结、危险环伺。 乱世里田地是死资產,匪来抢、官来征,守也未必守得住。 自身修为是底气,只要衝到通息境,自保、护家、挣钱路子远比种田多数倍。 毕竟卫所百户,也不过通息修为,在县城更不用说了,就算混帮派,也能直接制霸一片。 卖田不是败家,是把固化不动產,转换成自身实力。 当然,有人想以吃绝户的方式压价卖田,和他自己商量一个合適的价格主动卖掉,这两种情况完全不一样。 林轩看到对面有三个人正在朝著他走过来,定睛一看,又是秦晟,带著两个同龄人。 这一次的秦晟穿著皮甲,手持长矛,背后有重弓,儼然一副全副武装的样子,后面那两人也是。 “阿弟,前面有人,我们要不要躲起来?”林安悄悄向林轩说道。 林轩觉得没必要躲起来,不如打个招呼。 “不用,这人我之前见过。”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是秦公子?好久不见。” 秦晟正走神想事,觉得声音有点耳熟,朝著林轩的方向看去,恍然想起来,是前些日子向自己买野鸡王的军户。 “是你啊,之前还没问你叫什么名字呢。” “在下姓林名轩。” 秦晟一听这名字,立刻想起来了:“哦?林轩?就是上次在校场,说自己练武十天,三矢三中的那个?” “正是。”林轩点头。 秦暘惊讶,前些天林轩在这揉山打猎,射个野鸡王半会儿射不中,这才过了多少天,就在校场三矢三中了? 这武道天赋,好像在自己之上,是个值得结交的人。 而且他听说,林轩是在校场外射中靶子,想必视力很不错。 秦晟旁边的甲士嘆气,他也是前些日子看到过林轩狩猎野鸡王的,但没想到,十几日过去,箭术竟能精进到这种程度? “我原以为士別三日刮目相看是句玩笑话,看来竟是真的。” 另外一名甲士沉默不语,从见面就一言不发,心中不知道在想什么。 旋即,秦晟便开口道:“这么晚了,林轩兄弟还在这里作甚?” 林轩隨口编造了一个理由:“哦,在家中闷得慌,带家妻出来转转。” 秦晟皱了皱眉头,心中想道:“哪有这么晚,还出来逛的?肯定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吧?” “罢了,他们不愿意讲,我也不好追问。” 看了眼林安,旋即又將目光转回林轩:“揉山危险,夜里有熊羆虎狼出没,风花雪月还是少来此地的好,正好我也要回卫所了,林轩兄弟若想回去,可以和我一道。” 林轩向他拱手行了一礼:“那就劳烦秦公子了。” 秦晟哈哈一笑:“叫秦公子多见外,以后林兄弟只管叫我秦兄便好。” 走了一段,秦晟向林轩询问道:“林兄弟,你现在力气练到何种程度了?” “我没有用校场的石墩试过,大概抗百斤粮食数里不累吧。” 秦晟点头:“那还相对不错,若是明日閒暇,不如和我一起去狩熊。” 林轩迟疑:“狩熊?” 秦晟:“对,我听闻山中有几只黑熊,聪慧至极,能人立而走,將人的衣服披在身上,模仿人敲门,有独住的军户就被这样吃了。” “如此聪慧,想必已经开了灵智,倘若能杀之取肉,必然对武道大有裨益。” 林轩闻言嚇了一跳,这个传言他可没有听说过,一直都听说这些猛兽在深林中,幸好今天没有遇到,不然的话,免不了一场恶战。 和秦晟联手狩猎此事,他有点心动,但现实不太允许,他自己现在的实力自己清楚,对抗普通壮汉还行,对抗快成精的黑熊,那不是找死吗? 连秦晟都全身著甲,想必这黑熊不是好惹的。 但是这东西又必须要干掉,不然的话他过几天家里的野猪肉吃完了,自己一个人来打猎时,遇到这黑熊怎么办? 旁边的林安攥紧了抓住他的手,林轩感觉一阵疼痛,回头看到林安给他使了个眼神,好像在担忧他。 林轩懂她的意思,微微皱眉,向秦晟诉苦:“可在下血肉之躯,初入武道,恐怕...” 秦晟闻言,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为了打消他的顾虑,便主动承诺道:“你放心,只要你来,我会从卫所借来全身铁甲,连手指都能护住。你若肯来,猎杀成功后,熊肉分你二成。” 林轩听到秦晟的承诺,便点头:“好,那明日在何处何时相见?” 秦晟想了想,环顾四周后,回道:“明日天亮后,就在此处相见,我会带著甲冑来找你。” “一言为定。”林轩爽快答应了。 到了林轩所在的那一片聚落后,两行人分道扬鑣。 陈芳一直在等待儿子儿媳回来,她心中早就焦急,此时看见他们平安归来,也就鬆了一口气。 “你们两个干什么去了!” “这个…不好说,反正不是什么坏事,你看我和安姐都平安回来了。”林轩嘿嘿笑著,他不想让母亲知道他们二人杀了土匪,让母亲担心。 “哼。”陈芳对儿子这瞒著自己不愿说出真相的行为有些不满,有什么话还不能和亲妈说? “娘,您就別担心了,我们没事的。”林安也开始安抚陈芳。 “哎!你们俩,都多大了,还不懂事,就算乾的什么事情不好说,好歹告诉我一声去哪儿了,就急匆匆的跑出去。 要是在外面出了事,我连找人去帮忙,都不知道去哪里寻你们!” 听完母亲的话,林轩觉得有道理,是自己当时太著急,想要快点將盗匪的尸体处理掉,所以没有考虑周全。 “娘,下次不会了,下次我们去哪儿,一定告诉你。”林轩向陈芳承诺道。 第12章 猎熊 “老十八和那个新来的怎么还没回来?莫不是出什么意外了?”狼洞山土匪们见二人迟迟未归,心中不免有些担心。 按照他们的了解,这一次要抢的是一对军户小夫妻,並没有什么太大的困难。 “到夜里再看看,再不回来,那应该就是出事了。”土匪头子萧重阳对这两个人的安危並不是太关心。 “大哥,若是真出了什么意外,咱还要跟那林轩继续斗吗?”狼洞山二当家萧立冬对那二人,並没有大哥那么漠不关心。 萧重阳回头看了一眼萧立冬,笑道: “那小子,应该有点本事,我们只能慢慢找机会,切不可轻举妄动,这段时间派人盯著点,看著他们就好,不要动手,他有什么动静,都回来跟我匯报。” “大哥的意思是…”萧立冬眉头微微舒展,似乎猜懂了他的意思。 萧重阳声音一沉,双眼微眯:“是,我亲自去干掉他,练武这么快,煮来吃肯定对我的武道大有裨益。” 天未亮,林轩就在练武,今天他主要练《太祖內劲》中的拳法,上面有具体动作的图绘和详细描写,学起来非常容易。 这段时间他主要將重点放到了力量的提升之上,对拳法招式並没有上心,导致他的力量和战斗技巧不匹配。 有了新天赋【耐劳】,林轩现在能够持续两三个时辰的高强度练武。 林安起得也早,她在吐纳凝气,不像林轩有练武奇才的增幅,她的进步速度很慢,和普通武者差不了太多。 天亮以后,林轩做好了准备,便想著赶到昨天约定的地方,和秦晟一起猎杀黑熊。 “你注意点,情况不对及时溜,一定要平安回来。”林安那双动人的杏眼中,满是对他的关心。 “放心好了,我有分寸的。”林轩笑著,背起自己的弓箭,便离开了家门。 秦晟並未食言,已经全副武装,还拿了一副带胄的全身铁质札甲,以及几只三棱箭。 “林轩兄弟,这副铁甲製作精良,价值十两银子呢!你看怎么样?” 林轩看了一眼,银光闪闪的铁甲甲片厚实,堆叠密集,看著形制和秦晟穿的完全一模一样。 甚至还有一副铁製的面具,面具上有崭新的绑带。 若是穿上,还真不容易被普通猛兽所伤。 这说明秦晟並没有糊弄他,真的给他备了他所能够接触到的最好的防具。 “甚好,秦兄有心了,有了这铁甲傍身,我还有什么顾虑呢?” 除了铁甲之外,还有一桿长枪,大概有八尺长。 秦晟点头:“好,既然如此,那我们便出发。” 秦晟之所以发动那么点人来猎熊,主要就是怕军户子弟多了,熊肉不够分。 若是驱使一些普通军户和他合猎,那更不行,本来也没什么战斗力,穿上甲跑不动,不穿甲又会被熊拍死,拉来当肉垫太不人道。 所以来跟他一起狩猎的,基本上都是军户中的佼佼者,能开弓,能披甲奔走。 林轩並没有立刻穿著,而是等到了揉山山下再进行穿戴。 整装完毕之后,他试著走了两步,这副甲冑並没有给他带来太大负担,反倒是带给他自信。 他觉得要是现在遇上那两个土匪,都不需要装糖了,直接拔刀就砍,对方也不能拿自己怎么著。 “好啊,真是英姿颯爽。”秦晟看向林轩的眼神中,多了些许欣赏之意。 他觉得林轩长相不错,武道天赋也高,为人也不傲慢,是个可以值得深交的朋友。 秦晟向林轩说道:“接下来,你和秦淮一队,我与李鹤一队,在这山中搜寻黑熊,若是遇见了,切记不要单打独斗,直接吹响尖哨,我们一併合围。” “好,我知道了,哨子在哪儿?”林轩问道。 秦晟回答道:“秦淮身上,一队有一只就够了,话不多说,我们分头行动。” 话音一落,他便带著另一名披甲的军户离开了,可以看得出来,他想要猎熊的心情是很急切的。 林轩与秦淮对视一眼,说道:“秦淮兄,我们也出发吧。” 秦淮点头,向著森林深处走去。 林轩也跟在后面,锐目天赋发动,动態视力提升了不少,儘可能的捕捉此地的风吹草动,避免被什么野兽突然袭击。 两人搜索了许久,在山中甚至看到了不少野果,但就是没有见过那黑熊的身影。 不久之后,二人便搜寻到了昨日林轩藏尸的地点。 这让林轩的心一阵怦怦跳,居然找到这里来了! 秦淮突然发话,语气稍微带著些颤音:“怪了,此地为何会有两具人尸?” 他往前一看,二人都被野兽吃的差不多了,秦淮查看痕跡,倒吸了一口凉气。 秦淮心中暗道:“这两人就是被那黑熊吃的,黑熊可能图经过此地,不过这二人会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莫非也是想打猎?” 恰在此时,一声尖锐的哨声从远处响起,直接钻进了二人的耳朵。 “走,快走!找到那黑熊了。”秦淮转头便向林轩催促道,面前这两具尸体也顾不上去看了。 二人迅速掉头,向著哨声响起的方向追去,虽然穿著重甲,但是两人奔跑速度却不慢。 不过那哨声却一点儿都没靠近,因为吹哨的人一直在奔跑,这黑熊精是有脑子的,知道人吹哨是为了合围它,便跑的比谁都快。 “我不行了,林轩兄弟,你怎么还能跑?”秦淮此时大口大口的喘著粗气,他虽然也是束骸境界,但耐力远远没有林轩强。 林轩也感到疲惫,但继续追击还是可以的。 “慢慢跟上来吧。”林轩回头向他说道,隨后继续往哨声的方向追击。 路上,他又遇到了李鹤,李鹤也是体力不支掉队了,没能跟得上秦晟的步伐。 “林兄?你还能跑?”李鹤看著林轩继续追击,很是好奇,毕竟他应该跑的距离比自己还要远一些,体力却比自己好的多。 “问题不大。”林轩能够感受到,自己距离那哨声越来越近。 很快他就看到了秦晟的背影,他正拿著长枪,与两只黑熊对峙,其中一只身上受了箭伤,在一路上留下了不少血跡。 受了伤的黑熊小,估计站起来只有五尺高,而旁边那只大的则不一样。 第13章 怪力 那只没有受伤的黑熊人立而起,足足有一丈之高,吼声震穿山林,树叶都在簌簌发抖。 秦晟此时的处境稍显艰难,因为他要面对两只黑熊的围剿。 林轩二话不说,直接从自己的箭袋之中掏出了一只三棱箭,向著黑熊的眼睛射去。 “嗖~”人立而起的一丈高的黑熊被一箭射中眼睛,眼睛瞬间被血液充斥到模糊,这一箭还不足以致命。 但是並没有想逃的意思,吼声更愤怒,直勾勾地向著秦晟扑来,粗大有力的爪子仿佛有千钧力。 “来得好!”秦晟並没有回头看来支援的是谁,那样无疑是將自己的破绽暴露在黑熊眼里。 秦晟也不是吃素的,知道不能和这黑熊硬扛,身体往后一闪,退到了碗口粗的小树后。 小树被这黑熊一巴掌拍到之后,直接从中间断裂,隨后缓缓倒在地上,树叶和地面的摩擦声沙沙作响。 秦晟惊讶,他原本知道这黑熊应该很强,没有想到这么强,若是被拍到自己身上的甲冑都不一定管用。 趁机挥动自己手中的长枪,向著黑熊身上扎去,瞬间在黑熊身上扎了个洞。 黑熊的巨掌直接拍向长枪,本想將长枪直接拍断,但是没有想到,这枪的枪桿韧性极强,被从它身体里拔出来以后,弯到了一个极为夸张的程度,枪桿被弯得近乎九十度,瞬间弹回绷直,枪尖颤了几下,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似的。 在此期间,林轩的箭再次有两发射在了黑熊身上,但是依旧不足以给它带来致命伤,因为这只黑熊一直在动,射是能射中,原本想要射它的要害,都在运动之中,射偏了,在此状態下,想要精准射中它的要害,那就只能再看看运气了。 黑熊此时突然调转了方向,向著林轩的位置袭来,它知道自己短时间干不掉拿长枪之人,所以便先来將后面那个干掉。 它的速度极快,电光火石之间便来到了林轩面前,扬起的巨大熊掌向林轩拍去。 林轩虽然境界不够,没有秦晟敏捷的反应,但拥有锐目的加持,它的动作在他眼里,其实並没有那么的快。 林轩头一低,躲过了黑熊的掌击,顺势抽出自己腰间的腰刀,隨后发力,力气从腿腰传来,在黑熊的身上留下了一道很长的血口子,隨后快速跑远,和黑熊保持安全距离。 秦晟趁势追击,意识到自己面前的黑熊弱点稀少后,他也在瞬间做出了判断,眼神一厉,手腕陡然下沉,长枪贴著熊腿內侧疾速突进,直刺熊身最薄弱、最不堪一击的要害。 噗嗤—— 长枪狠狠贯入。 这一枪很关键,黑熊只觉后方传来一阵撕裂般的剧痛,那是比眼伤、刀伤猛烈十倍的痛楚,直衝全身,直达天灵盖。 它庞大的身躯猛地一僵,人立的姿態瞬间崩散,四腿一软,几乎跪倒在地。 剧痛让它疯狂嘶吼,吼声不再是凶戾,而是悽厉、惨绝,惊得林间鸟兽四散奔逃。 它疯狂扭动身躯,想把长枪甩出去,可枪死死卡在体內,枪尖又锐利,每动一下,就又是一阵钻心剧痛。 秦晟死死握住枪桿不放手,和黑熊拼蛮力,此时不落下风。 鲜血顺著枪桿狂涌而出,染红地面。 黑熊彻底疯了,胡乱挥舞熊掌拍击地面、拍击树干,再次拍断一棵碗口粗的树,土石飞溅,却根本碰不到秦晟和林轩分毫。 隨后不久,李鹤与秦淮赶来,他们张弓搭箭,便往黑熊身上的要害处射箭。 看到二人来驰援,林轩便將目光投向远方,另一只中箭的小熊早已嚇得魂不附体,稚嫩的兽瞳里满是惊恐。 它看著大熊惨嚎发狂、浴血,只敢在远处发出细碎又悽厉的呜咽,呲牙咧嘴,喉咙里持续发出声音,却不敢上前半步。 大熊每一次剧痛扭动,都让它嚇得缩紧身体,瑟瑟发抖。 天然的好靶子,林轩直接一箭瞄准它的眼睛,贯穿了它的脑袋,它摇摇晃晃,身体本能在催动它逃,但是已经没用了,本来失血就已经很多,现在根本就跑不动了。 大黑熊看见小黑熊被猎杀,更加愤怒,垂死挣扎,但是已经没用了,它失血过多,开始丧失力气。 很快,它已经无力支撑站起来,躺在地上,嘴里发出阵阵低吼声,几人都不敢上前,怕这野兽临死反扑,突然咬人一口,或者对人重击。 大黑熊的身躯因为呼吸不断起伏,但起伏的幅度越来越小,直到完全静止不动。 林轩死死盯著大黑熊,直到它的头顶缓缓升起两个金色小字:【怪力】。 他轻车熟路將【怪力】收入囊中。 【怪力】:力量增强三成。 “才三成?”林轩皱眉,这天赋显得有些少了,但若是百分比加成,那还不错。 这一次猎杀黑熊,秦晟出了最大的力。 “哈哈,真是多亏了林兄弟,若是没有你,我可能也不会无伤猎杀这孽畜。” “哪里哪里,能杀这黑熊,秦兄才是主力,不然我等之力,怎是黑熊对手?恐怕皆要葬身熊口了!” 秦晟上前去,捏了捏黑熊的皮肉,隨后向眾人说道: “既然黑熊已死,便该分熊肉了。” 林轩和那剩余二人都在静静听著,想知道秦晟具体要怎么分。 秦晟沉思,在考虑评估此次狩猎功劳,半晌之后,他终於做了决断,再次向著周围眾人说道: “我四成五分,林轩兄弟二成五分,秦淮兄弟和李鹤兄弟各一成五分,如何?” 眾人仔细想一想,对这个结果还算满意,有的点头,有的不说话默认。 因为他们自己也都对功劳进行了评估,秦晟是击杀黑熊的主力,没有他,这次狩猎成不了。 林轩也出了大力,射箭命中大黑熊眼睛,吸引大黑熊仇恨,猎杀小熊。 秦淮、李鹤二人因为体力不支而掉队,姍姍来迟,对猎杀黑熊的作用仅为最后补刀,但之前多次陪秦晟搜寻黑熊,自然不可能拿太低。 第14章 重金 一行人来到了山下,喊了些农户来帮忙將黑熊运回卫所。 那些农户听说黑熊被卫所少年猎杀,都很高兴,喜出望外,便主动呼朋唤友过来,帮助他们四人运输熊尸。 毕竟附近农户已经被吃了很多,人心惶惶的,都害怕下一个被直接吃掉的是自己。 这一次有人为民除害,他们自然想要帮忙,顺便看个热闹了,据说这黑熊体型硕大无朋,此次他们要是不来看热闹的话,那这一辈子可能就没有机会再看到了。 农户们看到血流了一地的庞大黑熊精后,心臟怦怦直跳,儘管这东西已经死透,对他们造不成威胁了,但是仍然让他们心有余悸。 “几位当真是少年英雄啊,为我们百姓除了一害!”一个年纪长些的农户向秦晟林轩四人夸讚道。 秦晟面对这种夸讚,嘴角忍不住上扬,哈哈一笑:“有朝一日,秦晟必將为百姓除去更多祸害!” 他说这话的时候,林轩向其看了一眼,对秦晟多了几分认可。 此时,秦淮拉著秦晟的胳膊,嘀嘀咕咕,小声说了些什么。 黑熊太过庞大,不好运输,只能砍碎,用板车运,整整五六个板车,才將黑熊装载完毕,开始运输到卫所。 熊头在最前面的板车上,儘管死了,它依旧保持著那副面目狰狞的样子,看了令人胆寒。 这一行人风风光光的从揉山赶回军卫所去,途中吸引了不少的男女老少前来观看,议论纷纷,这种围观程度,不久之后,此事將会在当地传开。 几人一路奔行早已汗透內衬,早就卸了铁盔散热,满头热汗顺著额角滑落,却没有脱身上铁甲,留著甲冑,才能让沿路百姓一眼认出,是谁替他们除了熊患。 很快这些熊肉便被运输到卫所。 卫所兵们也都出来看热闹,甚至有不少军户子弟,想要询问这熊肉卖不卖。 秦晟见熊肉已经送达卫所,便主动派人过来割肉,过来护送熊肉的农户,一人分一斤,当做报酬。 大约十三人,每人可以分得一斤。 这些农户知道秦晟要分给他们熊肉之后,一个个虽然心中喜出望外,但实际上却不太敢收,因为他们见过很多军官对他们吃拿卡要,帮军官、官差打白工,干白活儿。 这少年主动给他们报酬,倒让他们觉得惴惴不安。 秦晟见状,旋即向眾人说道:“各位父老乡亲,都把熊肉收下吧,秦晟是真心想要给你们报酬。” 儘管卫所军官压榨、腐败已成常態,秦晟从小在这种环境中长大,却並没有沾染半点,让別人白白给他干活,不是他的性格。 父亲已经数次说他这种行事方式傻了,但他却毫不在乎,坚持自己的想法。 见到秦晟態度坚定,那些农户便也就收下了熊肉,高高兴兴的回家去。 现在熊肉的价格高昂无比,他们买不起也吃不起,出了些力,免费得一斤,这放在谁身上,都觉得是天大的好事。 在此期间林轩也看出,分给农户的肉,都是那头小熊的,蕴含真气稀少,对武道一途的助力和普通牲畜差不了太多。 秦晟並不是傻大方,而是將利弊权衡后才干的事,这一次的猎熊,对他来说不只是武道资源、修为上的增加,在当地影响力更有提升! 给农户分完报酬之后,秦晟转头內部再分肉。 这两头黑熊去除掉內臟、骨骼和皮毛等物,还剩五百二十斤! 按照事先约定好的分成份额,这两只熊分开各按比例分配,而不是混在一起分配,秦晟得234斤,林轩得130斤,秦淮和李鹤各得78斤。 林轩所得的肉,大熊肉占107.5斤,小熊肉22.5斤,已经相当不错了。 对武道有益的熊心、熊胆这些內臟、可以熬汤的骨骼,也是平均分配。 林轩获得內臟36斤,其中包含部分熊心熊胆这些珍稀物品的一部分,骨头66斤,可以用来熬汤。 血液嘛…武道体系中,这种东西相当鸡肋,生饮效果最好,但生饮又会导致身体阴阳平衡受到破坏,导致气血两虚,得不偿失。 血液煮熟了之后,补气血的效果大减,和药物搭配效果也不怎么样。 所以血液通常算是边角料,极为便宜,远远比不上骨肉內臟,只有那些很穷还想练武的才会买。 至於熊皮,秦晟打算卖了,然后金额再按照约定分配。 “林轩兄弟,这些肉短时间吃不完,可以用盐醃上,避免坏了。 鲜肉中的真气,就算做成腊肉,也会在一个月之內慢慢散尽,变得和普通腊肉別无二致。 你算好了,可以將熊肉卖给卫所內的军户,大黑熊肉蕴含真气,价格可以卖到150文一斤,小黑熊肉可以卖到60文一斤,內臟骨头可以卖到90文一斤,都是有益於武道的好东西。” 林轩粗略算了一算,自己这一趟猎熊,得到的收益是十八两银子左右,浮动不会超过一两,这已经相当可观了,相当於种地多少年的收益? 林轩算不清了,因为家中田地已经多年绝收。 这么多的熊肉,就算用来做成腊肉,短时间也是吃不完的,更別提肉食中的真气,本来就会隨著时间散溢,处理不好,就算没有腐烂,最后也会慢慢变得和普通肉一般无二。 粮食也是一样的道理,陈粮就是没有新粮对武道帮助大,除非酿成酒,真气保存的时间能够更多一些。 可这兽肉、內臟,是无法用来泡酒保存的,泡酒保存,反而对身体有害,只有骨头能勉勉强强用酒泡著保存真气。 所以林轩必须要將这肉卖掉一部分,免得到时候贬值。 林轩心中一盘算,便有了主意。 他与林安每日共吃两斤半大熊肉,三十天需七十五斤,刚好赶在腊肉真气散尽前吃完。 小熊肉於武道没什么作用,內臟也只留五斤熊心熊肝来烹飪吃,剩下的三十二斤多大熊肉、全部小熊肉与三十一斤其他內臟,尽数卖掉变现。 这般既能吃透所有真气,不浪费,又能换得六两左右的银子傍身,应对家中开销与未来可能出现的危机,再稳妥不过。 第15章 討肉 林轩:“多谢秦兄提醒,我有件事情想问。” “咱们卫所有没有袖箭售卖,我想要置办一件防身。” 秦晟闻言,看了一眼周围有没有人,隨后立刻压低了声音,和林轩悄悄说道: “这个自然是有,可明面上办不到。大晋对机括类暗器管制极严,袖箭归在弩械一类,民间私藏便是重罪,普通军户不许私持。” 他顿了顿,续道:“弓箭是军中常械,你就算持军中硬弓过市,也无人过问,可但凡带机括、不用拉弓蓄力的,全按谋反论罪,抓到便是死罪,半点含糊不得。” 林轩眉头微微一皱:“竟如此严苛……那便难办了。” 秦晟见状摆手,眼睛的余光继续留意周围,低声道:“林轩兄弟放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现在民间持有弩和暗弩的不在少数,只要你不被人发现,那就是没有。 將看了你用弩的敌人,都处理乾净,就没事了。” 他佯装惊慌:“这如何使得?” 秦晟点头:“使得,想来林兄弟不是什么奸邪之人,面对的敌人,肯定是罪孽深重之人了,但杀之,无妨。 改日我让下人,给你將那东西送过去。” 林轩心中一凛,他感觉秦晟这几句话並非无意所说,可能对方已经猜出自己昨日带著林安去揉山是在拋尸了。 看来自己这个把柄,还终於是被別人抓到了,不过他很想看看,秦晟到底想要怎么做。 林轩郑重拱手:“秦兄肯冒此险相助,这份情,林轩记下了。” 秦晟浑不在意一笑:“你我一同猎熊、出生入死,些许小事何足掛齿。 切记此物隱秘,平日藏在衣袖暗袋,不到生死关头不可动用。” 林轩紧接著又问道:“还有一点,我们借了卫所的甲冑兵器,用来狩猎野兽,是不是应该出一些钱,给那卫所千户一些分润?” 秦晟点点头:“確实应当如此,不过这笔钱不需要你们来出,我已经將我这份熊肉中,划分出了给千户的一份。” 林轩闻言,在心中感慨,秦晟这个人做事滴水不漏,今天做的所有事,都肯定不是一时兴起,而是他已经规划好的。 他原本也只有四成五分的比例,倘若从他的那一部分划出来“孝敬”千户的钱,那他剩的熊肉也不是很多了。 而且他並没有將这部分“孝敬”千户的钱,强迫从另外三人之中凑出。 既不损害他人利益,又显得自己对千户这个长辈独特,所有人都开开心心的,虽然他的短期收益可能少了点,但长期看来,並不会损失什么。 富有人格魅力,光明正大的算计… 秦晟日后必是世所罕见的人杰! 林轩算好了这些日子能吃的肉,卖掉多余的熊肉,到手了七两多银子,比他预估的要多不少。 这熊肉毕竟是对武道有益的稀罕物,吃一斤比得过数日苦修,供不应求,价格也就水涨船高了。 秦晟派了两个军户,帮助林轩將熊肉带回家去。 “將这熊肉煮了,今日我们吃熊肉吃个够,还有熊心,也一併煮了。”林轩將装熊肉的筐子放在堂屋地上。 林安点头,她今天中午便听说有四个卫所少年英雄將熊精猎杀,对此事早有预料。 陈芳对儿子这些天的变化深感震惊,中午她听说有四名少年击杀熊精,將此事与林安说了,林安说那四名少年其中之一是林轩,陈芳还不信呢。 现在这么多的熊肉摆在自己的眼前,她才终於肯相信这事。 很快,熊肉就被林安煮好了,肉香四溢,附近基本上都能闻到。 林杰自然也不例外,他也听说了卫所四名少年猎杀熊精一事,也知道林轩是那其中之一。 林杰嗅著那勾人的肉香,心中不平。 他本就见不得大哥一家好过,原本大哥家已经男丁凋零,快要完了。 如今这孤儿寡母竟吃上了熊精肉,这可是能助练武的大补之物,比寻常猪肉金贵五六倍,他如何能不馋? 再想起之前骗林轩搬尸反被懟、谋夺林家二十亩私田的计划屡屡成空,心头更是又妒又气,当即腆著老脸就往林家赶。 他敲著林轩家的门,嗓门老大:“轩儿!安丫头!原来是你们猎著熊精了,我说怎么这么香。” 陈芳正端著碗筷,见是林杰,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这老东西素来刻薄寡恩,平日里躲都躲不及,如今闻著肉香就上门,准没安好心。 但她还是开了门,想著话应该当面说清,不然这傢伙一直敲自己的门,不是烦死了? 林安站在锅边,杏眼盯著林杰,眼神冰冷,满是戒备。 林轩坐在桌边,抬眼瞥了林杰一眼,神色和语气都很平淡:“有事吗?” 林杰搓著手,目光直勾勾黏在那盆深棕色熊肉上,嘴角咧笑:“你这孩子,二爷爷闻著香味过来沾沾喜气!听说你跟著卫所的秦少爷猎了熊精,本事长了啊!这熊肉是练武补品,二爷爷这把老骨头最近腰酸背痛,你能不能分个两三斤给我补补,也算你尽了同族的孝心!” 话里话外,全是理所当然,仿佛这熊肉本就该有他一份。 林轩闻言,差点气笑了,这人是怎么好意思的? 他嘴角勾起一抹冷意,直接说道:“二百五十文一斤。” 林杰闻言,皱了皱眉,这个价格相对於市场来说是稍贵的。 “咱可是一家人,谈什么钱啊?” 林轩:“亲兄弟更要明算帐!你要不要吧。” “这...你...”林杰讲不出话来,没有想到林轩的態度这么果断、坚决,一点情面都不留。 林轩烦了,这老东西就是想白吃,他直接下了逐客令:“不要就滚吶,还等著吃饭呢。” “你是自己走,还是想我把你赶出去?” 林杰这才灰溜溜离开。 林轩將门关上,大口吃起熊肉。 煮熟的熊心也被他吃了大半,这东西对视力有巨大好处,结合锐目,他以后,白天未必不能精准观察到百步之外的敌人动向。 也有可能抵消掉锐目夜间视力下降的毛病 他打算抓紧时间,趁著熊肉真气彻底消散前,进行一番苦修,將收益搞到最大化。 第16章 种地的执念 林轩搁下碗筷,看著灶间忙碌的母亲,轻声开口: “娘,家里粮囤了半年的量,银子也有十几两,吃穿用度样样不缺。那几亩地往后就別种了。” 陈芳正擦著灶台的手一顿,转过身皱起眉:“好好的地,咋能说不种就不种?” “我还没说完,我的意思是让给其他农户打理吧,咱收点分成就行。” “种地累人,这几年年年遭灾,收不上几粒粮,白费力气。” 林轩语气平和。 “您就在家歇著,每天摘点野菜,给我和安姐调调饮食就成,別的不用管。” “胡说!”陈芳执拗地回应道:“地是咱们的根,撂挑子是造孽!好好的粮食,已经长成了青苗,哪能这个时候给別人种?” 林轩无奈嘆气:“这田就算种出来,也未必有多少能收进家,咱们不缺那点口粮,没必要让您遭这份罪。” 陈芳摸了摸自己早已消肿的右腿,语气软了些,却依旧坚持:“娘的腿早好了,不疼不痒,能干动活。 种了半辈子地,閒下来反倒浑身不自在,看著地荒著,心里不踏实。” 林轩见母亲態度坚决,自己知道劝不动,並没有继续去制止。 幸好她的腿伤已经好了,不然说什么林轩都不会让她再去打理田地。 “罢了,想种便种。 只是不许累著自己,有重活喊我和安姐,绝不能自己扛,不然再像之前那样,摔得几天下不了炕。” 陈芳脸上露出几分欣慰:“娘晓得,累不著。地里的轻活我来,重活等你歇了再搭手。” “安姐,我们要抓紧时间了,这个月不干其他的了,使劲练武,將这些熊肉吃完。” 林安点点头。 一月后,林轩吃完熊肉、喝完了熊骨汤和熊的內臟,將这些资源全部吃干抹净,结束苦修。 参照对象为米缸,他的力量现在已经能够举重四百余斤,达到了一个极为夸张的境地,已经和普通人彻底拉开距离了。 这其中,【怪力】的贡献功不可没,它真的是按照百分比增加的力量,而不是只涨一次。 有了黑熊精肉这种好东西,加上数日苦修,林安的进步也很快,能够举重一百二十斤,已经胜过很多壮年劳力,已经有能力保护自己,倘若將武技再练练,就不是可以任人宰割的弱女子了。 陈芳虽然也跟著吃了些熊肉,但她吃了几口,便拒绝再吃,將肉食让给两个孩子。 老人家对练武根本就没有什么兴趣,再加上现在年纪已高,气血走向衰落,骨骼定型,练武已经没有什么太大进步。这段时间,林轩不止涨了力气,连身高都高了不少。 大晋的尺,一尺大概是他前世的30厘米,他估算了一下,自己的身高大概有六尺,林安也是,身高长到了五尺五寸。 两人身高已经超过了这个时代的绝大部分男女。 林轩拉六力弓,现在预计可以连续拉满五十箭,但具体能拉满多少,其实並不知道,因为他这里没那么多箭。 弓箭又不能空放,那样太伤弓,所以真的无从估算。 林安也开始练习弓箭,但她的准头一般,经常脱靶,但是十来次拉满也是能的。 林轩觉得自己应该去购买一张更硬的弓了,现在这六力弓,对自己来说,犹如大马拉小车。 而且也是时候去再打些猎物来吃了。 他起身,从自己房间中盒子里拿出来一把小巧的袖箭,绑在自己的胳膊上。 这东西,秦晟早就让人帮忙送来了两副,这段时间他就打开看了一下,然后就放在里面没动过,此时出门,带著防身也好。 “安姐,娘,我去卫所一趟。”林轩拿著短刀、弓箭,掛在腰间之后,便急匆匆出门去。 林轩在路上走著,也在注意观察,是不是有人在盯著自己,有锐目的加成,他的反侦察能力今非昔比。 很快他就察觉到,自己身后百步內,似乎真的有人在跟著自己。 他走了一里路,后面那人一直保持著一定的距离,不近不远。 林轩皱了皱眉头,他不確定这个人到底是不是追踪他,还是也是去军卫所的,便故意在路边停下,佯装坐著休息,看看那人跟不跟过来。 倘若跟过来的话,那不一定是追踪自己的,但要站在那不动,那肯定就是自己想的那种情况了。 果然,对方並没有再继续走,而是在那个地方躲了起来,那些鬼鬼祟祟的。 林轩继续走,大约二里路之后又停了下来,那人依旧没有跟过来,林轩便確定了,这人就是在跟踪自己。 冷笑一声:“阴魂不散,既然你们这么想找死,就成全你们。” 他並没有选择这个时候动手,而是打算先去卫所,採买两件趁手的兵器。 很快,林轩便来到了军卫所之中,他到了秦家在千户所內的住处。 “在下是林轩,想找秦晟公子,他今日在吗?”林轩向秦家下人问道。 因为林轩之前在校场立威,又隨著秦晟狩熊,所以现在还是比较出名的,秦家下人听说了这个名號,自然不敢怠慢。 “少爷不在,老爷在,您要见他,我帮您传话给他。” “好,麻烦了。” 下人快步入內传话,不过片刻,秦晟的父亲秦烈便亲自迎了出来。 秦烈身著半旧的军袍,腰间悬著佩刀,还没走出院门,脸上便堆起爽朗的笑意。 “是林轩侄儿到了,快请进。” 秦烈抬手,邀请林轩进门。 “晟儿今日一早便出门了,並未说去往何处,你有何事,儘管同秦叔讲便是。” 林轩上前一步,对著秦烈郑重行了一礼:“秦叔,晚辈今日前来,是想购置一把重弓与一件趁手的兵器,只是不知卫所內何处可置办,特来向您请教。” 秦烈闻言,当即笑道:“这算不得难事,卫所武库与军匠铺中,弓矢兵器一应俱全。你如今气力如何?先说说你的气力,也好为你挑选合手的弓。” 林轩沉吟片刻,如实回道:“晚辈未曾细测,只是在家中简单试过,大概能举起四百斤的粮缸。” 这话入耳,秦烈脸上的笑意骤然僵住,双眼猛地睁大,满是震惊。 第17章 试探 四百斤之力,已是束骸中期武者的水平,可林轩才十五岁,刚开始练武的年纪,便有这般气力,武道天赋之高,简直骇人听闻。 以这般资质,踏入通息境不过是早晚的事,甚至有机会触及常人不敢奢望的更高境界——凝锋。 秦烈愣怔半晌,才缓缓回过神,压下心中的惊涛骇浪,对著林轩沉声道:“空口测力不算准,走,隨我去校场,用练功掇石实打实试上一试,便能摸清你气力的真正极限。” 卫所其实很小,除了军户居住区,便是校场和內部屯田,因此二人很快就来到了校场內。 此时在校场上的人並不多,现在军官子弟基本都腐化了,除了每月十天必须要来操练的时刻,其他时间,基本上就是在斗狗、斗鸡、玩蛐蛐、县城勾栏听曲廝混。 练功掇石都是些方形、被认为打磨好的上佳青石,两侧有可以让手伸进去的凹槽,手伸在凹槽中,將此物提起至腰腹间后,需要悬停一段时间才算。 因为能搬得动和能够维持是两码事。 练功掇石有七八种规格,基本都是一百斤一百斤的加,九百斤封顶,因为这早已踏入通息境了,整个良城都没有几人。 林轩直接来到了掇石前,这些石头上面,都雕刻著白虎、麒麟等异兽,以及这块练功石自身的重量。 他挑选的,就是一块重达四百斤的练功石。 林轩深吸一口气,隨后活动了一下筋骨,咔咔作响。 隨后,他直接將手放在凹槽中,全身发力,將四百斤的练功石抬了起来,悬在和自己的腰部差不多的高度。 臂间肌肉隆起,青筋绷起,线条刚硬,尽显磅礴力量。 秦烈在旁边看著,越看越喜。 几个呼吸之后,林轩还没有力竭的意思,一直將练功石保持在最开始抬起来的那个高度,基本上都没有变过。 秦烈点点头,向著林轩直挥手,替他把这练功石放下来:“好了好了,放下吧,你的力气我已知晓。” 林轩这才將练功石慢慢放下,非常沉稳,丝毫没有如释重负,隨后直接扔石头摆烂的样子。 练功石四百斤能够平稳抬起,放在地球上已经算是满级人类了,但在这里还只算刚刚开始,还得练。 秦烈感慨道:“果然如你所说,没有半分虚言!你这等力气,我推荐使用十二力弓。” 十二力弓的杀伤力和射程,相比於自己之前用的六力弓,几乎算是翻倍。 刚才那跟踪自己的探子,距离大概是一百步左右,他用原来那把六力弓,几乎是没法对其造成有效杀伤的。 而十二力弓,这个距离就绰绰有余了。 这就是他刚才在城外没有选择动手的原因。 林轩好奇地询问道:“十二力弓,现在是什么行情?” 秦烈抬眼看向林轩,报出实价:“卫所军匠铺里,一把正经能用的十二力硬弓需要三两银子。 若再搭三十支破甲箭,需再加一两银子。” 林轩心里默算,他刚卖熊肉得了七两多银子,家中还有九两银子,买弓配箭全然够用,当下便点了点头。 “那军刀呢?”林轩旋即又问。 秦烈:“精锻的雁翎腰刀,要二两半银子,大师精品,要到十两开外。 不过想来在这地方,你也用不到大师级腰刀,毕竟是大晋內省,无蛮夷也无流寇。” 林轩掏出银子:“那,可不可以劳烦秦叔帮我配一套十二力弓,和精品雁翎刀。我在卫所人生地不熟,恐怕不好谈拢价格。” 这包里面足有十两银子。 秦烈接过银子,掂量了一下:“这银子得有八九两以上了吧?多了。” “不多,秦叔。托您办事不能让您白忙活,这点心意您收下就好。” 秦烈客套道:“哎,侄儿莫说此话,你既然和晟儿以兄弟相称,那我自然也要將你视作我的晚辈了,这点小事,何须如此?” 林轩嘿嘿笑道:“正是因为您是我的长辈,孝敬长辈,就是晚辈应该做的嘛。” 秦烈闻言一怔,隨即抚须一笑,將银子揣入怀中,看向林轩的眼中儘是讚许。 他向著周围看了一眼,发现四下无人,於是又开口: “侄儿现在可有婚约在身?我有一女,年岁与你相当,性情温顺,若是你尚无婚约,我有意將她许配於你。 你我两家结亲,往后在卫所,我自会全力提拔你,甚至我秦家这数百亩良田,也可以交给你打理。” 林轩心中一紧,当即躬身行了一礼,语气诚恳且坚决: “秦叔厚爱,晚辈心领。只是晚辈家中早有童养媳林安,自幼相伴,患难与共,待我至诚至善,晚辈绝无另娶之理。还望秦叔见谅。” “这又有何妨?她降为侧室便可,我女儿温顺平和,必然不会亏待於她。” 林轩见他坚持,便进一步说道:“秦叔,林安是晚辈同生共死的枕边人,绝无降为侧室之理,只要她不负我,永远都是正妻。晚辈寧可清贫一世,也绝不愿负她。” 此话一出,秦烈没有觉得脸上无光,反而觉得自己更加欣赏林轩了。 因为这话是他故意说的,之前和儿子谈过话,了解过林轩此人,知道他有妻子。 现在说这话,主要就是看林轩会不会为了前途背叛,是不是重利轻义、可被轻易收买利用的人,值不值得秦家真正拉拢、倾力扶持。 倘若他为了些许利益,结髮妻子也要拋弃,那这样的人,还有什么扶持的意义呢? 早晚有一天,他也会因为利益而背叛自己的。 他在心中做过预演,倘若林轩同意,他便隨便找个“八字不合”的理由將此事推掉。 因为那样的人如果做大了,背叛,或者將自己的家族直接吞併也说不准,如果真出现那样的情况,寧可刚开始就不拉拢。 但林轩的话,让他觉得自己和儿子看对人了。 “好,好!走,我带你去作坊,定要工匠拿出品质最好的弓与刀来!”秦烈向著匠户作坊的方向走去。 林轩见到秦烈並没有生气,反而一脸欣赏,他愣了半晌,隨后略微思忖,猜到了对方心中所想。 第18章 初试赐予功能 半个时辰后,林轩拿著十二力重弓,三十三支箭和崭新的精品腰刀走在校场。 三十支破甲箭,箭身的长度要比之前长了不少。 还有三支,是能够传递消息的哨箭,也称鸣鏑,在射箭时,箭矢可以通过孔洞產生震动,从而发出尖锐响声,能传数百米远,相当於是古代版的信號弹。 这些东西的价值,要远超原本估算的六两半银子,秦烈压根没从他给的那十两银子中获利半分。 他拉弓搭箭,向著校场靶子上射去,瞬间命中靶心,箭矢没入靶心极深。 这张弓的手感非常不错,但林轩感觉用不了太长时间,他就得再换个更重的弓。 因为他的进步速度实在是太快了,想要到达通息境,顶多半年。 他现在身上有两套武器。 原本那一套原本应该卖掉,但他想到林安也需要武器,就將这个想法推翻。 此时还是中午,是时候回去了,因为林轩还想凑出时间去打猎,家中的肉已经吃完,那些普通的兽肉对於他的武道进益有限。 在路上走著,林轩左右观察,又发现远处有人正在跟踪自己,好像和今天上午那个跟踪自己的,是同一人。 到了现在,他也没有动手,而是装作自己没有发现此人,迅速往家赶。 林安正在练武道招式,《太祖內劲》之中的太祖长拳,出拳有力,虎虎生风。 林轩觉得她都能打死刚刚穿越那几天的自己。 “那么快就回来了?饿不饿?我去给你煮肉。” 林轩摇摇头:“不用,我要出去打猎,等我看看今天能不能打到什么猎物。” “这把弓和短刀,就给你用了。” 林安接过那弓箭和短刀,试著拉了一下弓箭:“好,那你什么时候教我射箭?” 林轩见状,急忙喊道:“停停停,不要空放!” 林安闻言,瞬间停止了拉弓的动作,缓缓將弓弦放鬆。 “没有箭的话,不要隨便乱射,很伤弓的。” 林安点点头:“我知道了,下次一定注意,那你什么时候教我射箭啊?” 林轩摇摇头:“现在先不用学,我要给你一个任务。” “怎么了?”林安好奇道。 林轩向她说了自己的想法:“有人跟踪我,多半是那狼洞山土匪,我要趁著这次去打猎,將他给揪出来,看看能不能套到更多消息,他们还活著,我真是过不安稳。” 林安回应:“那我们一起去,我现在的力气已经远超一般汉子,可以帮上忙了。” 林轩点点头:“嗯,不过你需要在暗处,我明你暗,相互配合,等会儿我射一发哨箭,你听好了这个声音。没有发射哨箭时,你在远处待著就行。 听到哨箭后,你就立刻赶来支援我。 为了保险起见,你將另一只袖箭也装在身上,到时候能够防身。” “好,都听你的,那追踪你的有几个人啊?你可以应付得过来吗?”林安疑惑道。 “这都是小意思,不用担心。”林轩摇摇头,提著鸣鏑,向自己家中的草垛子射去。 鸣鏑射出去的声音如同窜天猴,非常具有辨识度,林安只听了一遍就记住了。 林轩还是有点不放心林安,就打算把【静步】给林安。 毕竟命书的天赋,是可以隨意赐予与收回的。 林轩尝试了一下,將这个天赋赐予林安。 是否赐予天赋【静步】? 【是】 很快,林轩就在林安头顶上看到四个金色大字【耐劳】【静步】。 是否收回天赋【静步】? 【是】 转瞬间,林安头上的【静步】就直接消失了。 林轩再一次试了赐予功能。 是否赐予天赋【静步】? 【是】 林安的头顶上又多了这两个大字。 “果真是可以反覆赐予收回的!”林轩验证了这个功能之后,不由得大喜。 因为这意味著自己过段时间如果突破通息境界,周围又没有什么大敌的话,可以將这个天赋赐予林安,让她的实力也突飞猛进,跟上自己实力进步的速度。 林轩在家中睡了一觉,到了酉时,快要日落西山的时候,他才拿著重弓和雁翎刀走出门去。 “这么晚了,你还去打什么猎?”得知了林轩动向的陈芳,不由得对他担心起来,毕竟这齣门也太晚了,哪有这个时候去打猎的? 林轩劝慰道:“娘,你放心好了,你儿子现在可是能举起四百斤巨石的,现在什么东西能伤到我?打不过,我还跑不过吗? 再说那黑熊精已经死了,短时间也没什么精怪出现。” 陈芳摇头:“拗不过你,去吧,但一定要在戌时之前回来!不然有可能遇到专吃人的姥猫。” 姥猫是一种异兽,听这名字叫猫,实际上它的体型如同老虎一般庞大,叫起来如同婴儿在啼哭,诱骗发善心的人类。 有不諳世事的人会以为是有婴儿在荒郊野外,於心不忍,想要將婴儿找出来,带回乡村县城。 等待人类一靠近,潜伏已久的姥猫就能一口咬断人的脖子。 姥猫具有一口尖牙,咬合力极强,传说中是能把人的骨头当花生米嚼的。 不过传说这种生物並不是无敌的,只要身上有胶水、浆糊之类的物品,有机会糊在它的头上就能活下来。 因为据说它头上糊了东西,会优先伸爪子去將东西扒拉下来,但在扒拉的过程中,它又会莫名奇妙地舔爪子,连远处的猎物都顾不上了,会將身上的脏东西彻底舔完,才会继续去捕食猎物。 林轩小时候顽皮得很,大半夜都想跑出去玩,陈芳管不住他,便讲这个嚇唬他,嚇得他数年都不敢夜里出去。 “娘,我都多大了,你还拿这个嚇唬我呢?现在遇到那种东西,我能直接扭断它的脖子。”林轩半开玩笑地回应了母亲的关心。 实际上本地人基本上没有遇到过这种异兽,都不知道这到底是传说还是確有其事。 本地稀奇古怪的那些传说还挺多,林轩觉得大部分应该都是有跡可循的。 林轩走出门去,踏上了前往揉山的道路。 第19章 战通息 萧重阳早就听说了林轩和另外几名卫所少年猎杀黑熊的事了,这让他对林轩的肉更加感兴趣。 因为他感觉自己卡在了通息境界,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再进一步,自己天赋的上限可能就在这里了。 按照吃什么补什么的老话,他下意识的觉得,吃了林轩他的武道天赋能够重新焕发生机,更上一层楼。 但是林轩这一个月几乎都躲在自己家里吃黑熊肉,根本就不露面,让他根本就找不到机会。 现在出来买新弓箭和武器,然后独自出来打猎,但是给了他们一个绝佳的机会。 萧重阳之所以选择自己一个人出动,就是为了好躲藏,而且杀了林轩之后不用怎么处理,因为林轩当时没报官,没人知道是谁干的。 此处匪窝那么多,谁会怀疑到他的头上呢?就算林轩有靠山,他也无从报復。 若是人多了,那反倒会露出破绽,有更多人目睹,就增大了暴露的风险。 此时已是傍晚,夕阳西下。 林轩看似表面上悠哉悠哉的在路上走著,但实际上心中已经做好了作战的准备了。 他现在仍旧可以感觉得到有人是在跟踪自己的,时刻在注意他的动向。 他取下自己背上的弓和箭,张弓搭箭,对准路边麦田,仿佛在瞄准麦田之中的野兽,实则在用余光瞟跟踪自己的人。 “嗖~”林轩转头便射向追踪了自己一路的人。 其势如雷,令人猝不及防。 天色已晚,林轩不知道这一箭有没有射中,只听见自己射箭的地方,传来“啊~”的一声哀嚎。 隨后那个人影便一瘸一拐的,某个地方跑。 林轩盖上箭囊,以最快的速度,向那人奔袭而去。 在追逐的过程中,他也是向著此人射箭,不知有没有射到,反正此人行走的速度是越来越慢了。 林轩向天上射了一箭鸣鏑。 响声犹如窜天猴,按照林轩吩咐待命的林安听到声音之后,迅速起身,拿著自己的腰刀和弓箭,向著他的方向奔去。 追了一段距离之后,林轩卸下了自己的天赋【锐目】。 因为天色已晚,它的负面状態夜间视力下降非常严重,已经快看不清楚此地的细节了,自己之前虽然吃了熊心,增强了自己的视力,但对【锐目】负面影响的抵消非常有限。 林轩亲眼看到对方,將要逃往密林之中,自己虽然和他的距离非常近,但是他突然觉得,对方是故意为之,故意將他往那密林中引导。 他当即也反应过来,对方根本就没有受伤,那声惨叫压根就是装出来的,其目的就是为了让自己跑得距离居民区更远一些。 看来是有备而来! 林轩深感不妙,此处还是处在平原的范畴內,但对方逃亡的方向是密林,倘若里面埋伏了人,自己肯定就凶多吉少了。 於是他转变了策略,撒腿往开阔的地方跑去,让此人的埋伏失效。 对方惊咦一声,显然是没有预料到,他会突然不追了。 “看破我的计划了吗?但那也没什么用。”他不知从哪儿掏出了一把弓箭,也向著林轩射去。 一箭向林轩射来。 林轩现在不仅仅是力量上的增强,他全身都强了不少,自然也包括反应能力,伸手抓箭,像老鹰抓一只鸡仔那样简单,这支箭没有方法对他造成任何伤害。 隨后,那人便拔刀奔来,奔跑的速度比之前林轩追逐他时快上不少。 林轩也拔刀,这崭新的精锻雁翎刀刚刚开刃,还没尝过血。 “鐺~”两人的刀撞在了一起,在这漆黑的环境之下,崩出一道闪亮却只有一瞬的火花。 林轩遭此一击,虎口被震的生疼,他瞬间明白,此人的力量在自己之上!自己被那秦百户评价为束骸中期水准,那此人就算不在通息境界,也在束骸巔峰,要不然不会这么难缠。 束骸境界和通息境界的武者,虽然肉身力量强悍无比,但依然是会被冷兵器所伤的,只不过他们的反应更快,不容易被伤到。 林轩毫不犹豫,手指中的铁丝一拉,袖箭的扳机便隨之扣动,阴狠的袖箭,从他的手腕之间射出,直接奔著对方的面门而去。 萧重阳哈哈一笑,他的反应极快,做了一个標准的铁板桥动作,双腿撑地,腰肢和上半身向后仰,直接將这袖箭躲避了。 几乎是转瞬之间,他单手撑地,双脚抬起,重新站稳。 林轩趁势追击,双手抬起雁翎刀,便向著对方的脖子砍去。 谁知萧重阳左手持刀,又是咣当一声,他的刀再一次和林轩的刀撞在一起。 这一式倒是没有那么大力气,堪堪抵挡,並没给林轩带来太大的压力,他收力,双脚站稳,再次向对方劈去一刀。 萧重阳此时已经站稳脚跟,再应对起林轩来,已经是绰绰有余,他斜著劈了一刀,两人的刀再次交错,第三次火星划过。 这一次林轩的手被震的很疼,对方倘若再来几次的话,恐怕自己就落於下风了,很快就会被对方杀死。 两人虽然交手的回合很多,但时间却过得非常快,这仅仅是几息之间完成的。 恰在此时,林安赶来了,她抬起手中的袖箭,便朝著萧重阳射去。 她现在走路无声,从萧重阳的侧面走来,犹如鬼魅般,这冷不丁的一箭,让萧重阳大吃一惊,不过他通息境的修为不是白来,这一箭依然被他躲过。 林轩见了心中骇然,他没有想到他们之间的差距竟如此之大,这么下去,他们两人必然会死在此人手上。 林轩並没有转头,仍然面朝著萧重阳,却向林安吩咐道:“你不用近身,在远处射他便好。” 林安这个级別,倘若近身了,会是被对方一刀秒杀的,所以她必须和这个人保持距离。 萧重阳冷哼一声,抬刀便向著林安的方向衝去,他知道此人稍弱,先解决掉,免得自己被围攻。 林轩嘴角冷笑一声,他从不打无准备之仗,早在出发之前,他就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认定了將要袭击自己的是通息境武者。 选择酉时出来,也是他一开始就算计好的。 所以他的应对方法,其实非常简单,让这名通息境武者变成瞎子。 林轩在电光火石之间,打开命书。 是否赐予天赋【锐目】? 【是】 第20章 刺蝟 萧重阳的眼前突然变得一片漆黑,几乎什么都看不到了,突然丧失了所有的光源。 儘管现在还是有一些黄昏的微光,但在他的眼里,这和至暗至深的夜没有区別。 “快躲开,离他远一点。”林轩提醒道。 林安迅速躲开,隨后朝著此人射了一箭,这一次还是袖箭,不过对方已经没有能力躲避了,袖箭这种没有多大声音的暗器,最主要就是靠视力和经验防范。 这土匪的听力和经验,显然还没有强到那种程度。 “噗嗤。”袖箭射入了此人的手臂之中。萧重阳吃痛,一咬牙拿著自己手中的刀往四周乱挥,无招无式,十分散乱。 他根本看不清哪里有人,也根本不知道哪里有人,在突然失明的惊慌之下,他草木皆兵,风声鹤唳,所以只能胡乱挥舞。 如此一来,他全身都是破绽。 “可恶啊,该死啊,你们都得死!你们到底使了什么手段?有本事光明正大和我打一场。” “哪来那么多废话,站在原地不要动,给你一个痛快。”林轩呵斥道。 林安赶忙往后退了几步,躲开了此人的乱砍范围,再加上她被林轩赐予了【静步】,走路又没有声音,更让此人摸不清她的动向。 她突然意识到,现在是她练箭的一个绝佳机会。 抬起手中的弓,她便向著此人身上瞄准,发射。 这个靶子很大,所以她中的很容易。 林轩手中的十二力弓连轴转,平均三秒一件,破甲箭矢一箭一箭被他射出,全部都扎在了这个活靶子身上。 通息境虽然肉身力量无比强悍,但是遇到冷兵器,和俎上的鱼肉並没有什么两样。 很快萧重阳身上便扎了不少箭,从外人的视角上看来,他活像一只刺蝟。 更何况这些都是三棱破甲箭,杀伤力本就强悍,就算射到黑熊猛虎这些猛兽身上,皮肉都得碎得一块一块,更不用说是人了。 不过这通息境还是强悍,哪怕中了那么多三棱破甲箭,萧重阳仍然一副没有力竭的样子,此时的他已经丧失了任何理智,血液流失太多了,在原地疯狂怒吼,胡乱挥砍,空气都被他砍得碎尸万段了,就是没有伤到林轩二人。 两人冷眼旁观,静静等著此人的血流的差不多,没有力气后再了结他,省得他装死反扑。 林轩剩了五发箭,他在等此人力竭。 萧重阳大口大口喘著粗气,林轩认为时间差不多了,便將剩下的箭矢全部射到了他的要害之处。 眼睛、喉咙、命根、心肺。 直到此人的头顶,浮现出【锐目】两个金色大字。 这位通息境界的土匪,全身都没几处完好的地方,就这么死在了荒野之中。 林轩能够確定此人死的不能再死了,便將其斩首,拔箭。 至於此人的尸体,便隨手丟在这荒野中的田地上。 掠夺了半辈子的土匪,不配得到好好安葬。 让林轩感觉到比较可惜的一点就是,此人的身上竟然没有天赋可以让他掠夺,只有一个自己赐予的【锐目】。 说明此人就是纯粹的苦熬苦练,才达到了今天这种境界,真不容易。 林轩肯定他的努力,但否认此人的人品。 “阿弟,我们接下来要怎么办?”林安见这土匪被林轩斩首,感觉到有些迷茫,此人未免太过强大了,明明刚才能够一人打他们两个。 但却突然像失心疯了一样,刚才这人是怎么死的,她不知道。 “带你去杀人。”林轩拿起土匪的陈旧腰刀,以及他身上携带的柳叶箭。 这么强,应该就是那通息匪首了,如此大敌都被他给干掉了,其他人应该不会强於他,今夜就是將这伙土匪彻底剿灭的最佳时机。 他这段时间和別人打听过狼洞山,知道了他们的具体位置,之前拷打那名土匪,所知道的信息,现在也还没彻底忘记。 林轩一身血气正旺,刚才和此人对战屡落下风,他的念头不太通达。 林轩微微皱眉,此时应该还不是时候,因为母亲说了要等著他们,到时候他们太晚不回去的话,她急了找邻居过来找自己,那就太危险了。 所以他打算先回家,匪首的首级就先放在家门口。 陈芳在家等待儿子儿媳回来。 此时看到两人平安归来,她也就放了心。 “没有打到猎物吗?没事,咱明天再去打,娘给你热好了饭,锅里的米汤还热著呢,趁著热喝,別又等到凉了。” 林轩嘿嘿傻笑:“娘,现在都那么晚了,你先去睡觉吧,我和安姐吃吃饭,谈谈心。” 陈芳发觉有些不对劲,她看到了林轩身上的血跡,便有些担忧的问道:“你这身上的血从哪来的?没受伤吧?” “没有,没有,这是我打了一只野猪,它身上留下的,那野猪可大了,可狡猾了,装死,然后我处理它的时候被他逃掉了。” “不信你看,我身上一点伤都没有。”林轩將衣服脱下,精壮的身体在烛光下,轮廓显得尤为完美,身上並没有半处疤痕。 陈芳看到儿子真的一点伤都没有受,这才如释重负的鬆了一口气。 “哎呀,骇死我了。” 林轩安抚道:“您怕什么呀,早就跟你说了,这地方没有谁能伤到你儿子了,早点睡觉吧。” 陈芳这才作罢,回到自己的房间去。 林轩和林安吃了小米粥和苦菜根,补充一些力气,等夜深了,母亲睡著了就出发。 一个时辰之后,两人来到了狼洞山下,为了防止身份暴露,他们二人选择蒙面。 林轩看了一眼哨匪,现在打哈欠,已是深夜,绝大多数人都已经处在熟睡之中了,正是他们动手的好时刻。 林轩拉开弓箭,借著月光,以及自己本就不错的视力,向著那名哨匪射出一箭。 “嗖!”此人直接被射中喉咙,应声而倒,连闷哼都没发出来,全因他在那里昏昏欲睡,对危险毫无防备。 此人死了之后,並没有其他人呼喊、叫唤,说明此匪窝只有明哨,而没有暗哨。 常常干那些劫財、劫色、杀人、越货的勾当,他们倒是没有过的提心弔胆,反而觉得自己挺安全。 事实上他们过得確实比老百姓还安全!不用担心被官抢,被匪抢。 林轩默然半晌,心中冷笑:“自己一家数名男丁和边疆万千儿郎,反倒像是为他们而牺牲的了!” 第21章 活阎王林安 这大门是从里面锁的,林轩不需要开门,他只需要翻过去就好,整个过程並没有任何的阻碍。 这门后的结构也就一个门栓,拿掉之后,便可以直接打开。 林安进来之后,两人便持弓刀前往匪窝。 这些匪窝都是茅草房,门內有门栓,都不好打开,窗户也关得严,还不好强闯进去杀人,不然一下能惊动一大片土匪。 若是他们全部都醒来,那还真不好办了。 “唉~我有个好点子!”林安突然脸上掛著一股坏笑。 “你有什么点子?”林轩不由得疑惑道。 林安嘴角微斜,洋洋得意地小声和林轩说道:“咱们直接从外面把他们的房子烧了不就得了?直接从外面所有方向点燃,然后守在门口,反正他们门口的朝向都一样。 想出来只能通过门口,这样做的话,甚至不会惊动他们去拿武器,他们只当是意外著火了,出来一个杀一个!” 林轩听完,感慨:“都说活人见不到阎王,我看活阎王就在我眼前。” “你才是阎王。”林安伸手便去拿明哨那里的火把,將茅草屋从底部挨个点燃。 火势如同预料之中越来越大,毕竟是从底部开始烧,氧气充足,燃料充足,火苗有一尺高的时候,还没有人醒来。 直到火苗一吃半高,滚烫的热浪,和烟燻味儿才將一部分土匪熏醒,他们迅速从梦中清醒,隨后从床上爬起来,便往门口奔去,拉开门栓就直接衝出门外。 场景瞬时无比混乱,儿哭声、中间力拉崩倒之声、火爆声、呼呼风声,百千齐作。 “著火了,著火了!” “大事不妙,走水了,走水了!” “快,快救火!” 可是在门外等待著他们的,不是安全,而是一把把尖刀利刃。 不一会儿功夫,就有五六个土匪,死在了他们两人的刀下,都是刚刚出门,就被一刀夺了命。 片刻,十几个土匪就被直接杀完了,二人这番策略之下,几乎就没遇到什么像样的抵抗。 不过这个寨子除了土匪,也有其他人员,土匪们掳掠了数个农村女子来,给他们洗衣做饭生子。 林轩严肃地对著这些妇女说道:“举起手来,双手举过头顶,我不杀你们。” 萧重阳的儿子,都已经十四岁了,看到林轩二人持刀,已经將土匪杀了一堆,他收敛起了自己眼中的杀气,装作自己很无辜的样子,抱著母亲的手臂,可怜兮兮轻声道:“娘,我害怕。” 实则已经在心中怨恨。 林轩看少年完全不理会自己的话,心中冷笑:“不听话…装可怜… 此子断不可留!” 林轩自然是不清楚此人身份,既然此人不听自己的话,他怕被偷袭,打算直接一刀將其斩杀。 “少侠留手!我儿子是无辜的!” 林轩充耳不闻,直接一刀捅入少年的胸膛之中。 口说无凭,他不敢赌这个少年是否有偷袭他的手段,一切都以自己的生存为前提。 即便真是无辜的,知道这灭寨之仇,未免不会心生怨恨,生出復仇的心理来,所以还是防范於未然。 此时,少年的身上浮现出四个金色大字【过目不忘】。 林轩瞬间夺取天赋。 “我的儿啊!”这名妇女惨叫一声,恶狠狠看著林轩。 “你,你该死!还我儿命来!” 她想要抓起地上的刀,但林安早就盯著她了,一脚將那刀踹飞出去,隨后便踩住她的手,对方痛得哀嚎。 “老大,要杀了她吗?”林安转头问道。 林轩听到林安喊自己老大,微微一愣。 “杀。”他只给了极为简短的一个字。 林安照做。 隨后,她看见此人身上有个布袋子,拿起来还沉甸甸的,里面是大约四十两银子。 被掠到寨子的妇女有六名,她们高举著双手,有两名幼童被她们放在脚边,此时正在啼哭,但她们已经看到了萧重阳的压寨夫人的结局,不敢不听林轩的话,只能放任孩子哭。 对於这些无辜的受害者,林轩只感觉到一阵无奈,因为怎么处置她们是个问题。 她们本都是良家妇女,被土匪们掳来,受尽了苦难和折磨,只要不像刚刚那个,真把土匪和小土匪当一家人,还是可以留下她们的命的。 “你们都是被他们掳掠来的吗?家是否住在附近?”林轩向她们问道。 “是,小女是附近李家村人,已经与夫君成婚两年,半年前被这伙歹人劫来,为他们洗衣做饭上床。”说著,她眼中含著的泪光越来越亮,直到两行清泪夺眶而出。 “狼洞山土匪已被全部剿灭,我会一人给你们发点盘缠,你们等天亮了,各回各家去吧。” 几名妇女嘴唇翕动,想说什么话,却说不出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林轩看著几人:“没人反对的话,那就这样了,发钱,每人一两银子。” 此时有一名妇女站了出来,主动向林轩哭诉: “少侠,我不想回去了,回去也是被乡里相邻指著脊梁骨说不洁、不检点。夫家更不会容我,爹娘也会嫌我丟了家族的脸面,横竖都是死路一条。” 其余妇人也纷纷垂泪点头,眼中满是失落,她们清楚现在的风气,都喊著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她们的夫家、娘家倒都希望她们是死了。 对於她们来说,归家不是救赎,而是另一种折磨。 林轩皱眉,他的確没有考虑过这一点,不过以他的视角,这些妇女没什么错,只是想活下来。 “这样吧,你们明个一早,往山北路大路一直走,逢人打听『秦晟家』,他们治下的军户现在缺老婆。 既然你们无处可去,嫁给军户倒不失为一种选择,不用回去被人指点,也能活下来。” 林轩说的是事实,绝大多数军户都娶不起老婆,也没普通民户愿意嫁。 早期官府还会出钱出人,给军户分配老婆,但现在不一样,没有財政预算了,根本出不起钱。 所以现在的军妻都是出身贫穷,或是因家属犯罪而到连累的罪犯之女。 几个妇女面面相覷,在她们眼中,这两个字代表了贫困与辛苦。 第22章 安稳觉 “二狗,给她们一人分一两银子。” 她满脸疑惑的问道:“谁是二狗啊。” “你呀,还有谁。”林轩笑道。 林安当即瞪圆了杏眼,伸手轻轻掐了他胳膊一下,小声嗔道:“我刚帮你出主意立大功,你反倒乱喊我!” 林轩当即笑道:“哈哈,这不是怕暴露身份吗?” “那也不许这么叫。” 林轩见几人神情不一,便说:“你们不愿意那就罢了,拿著银子,各回各家去吧。” 最先开口的是那个李家村的妇人,她抹了把泪,重重磕了个头: “少侠说得对,我们……我们愿去。都是活,总比天天被戳脊梁骨强,动用私刑强。” 其余几人也纷纷垂泪点头,再无半分犹豫: “我也去……” “只求有口饭吃,有个安身之处就够了……” 看到林安给她们分了一人一两银子后,他来到住房区对面的粮仓。 这土匪倒是囤了些粮食,但是不多,看著应该有千余斤,够这一个山的人吃二十到三十天左右。 但他们现在都死了,那这些粮食不能就在这放著发霉发烂吧? 正好旁边还有推车,林轩熟练地將粮食分別放在两辆板车上,隨后一把火將此地所有的住房、尸体全部烧了。 火光很高,木头的爆裂声不绝於耳,那些个被掠来的妇女,在周边蹭著火焰的温暖。 林轩推著粮食,向那几名妇女喊道:“你们好自为之。” 隨后他便和林安一起,將粮食向山下运去。 一人一台板车,运送这些粮食正好,不需要再跑第二回,仓库中还剩了点粮食,板车已经装到极限,林轩也就把这些粮食当做是扔了。 此时依旧是深夜,狼洞山的一点火光,在远处显得尤其明显。 林轩不打算去向官府提交匪首领赏,说不定会被顛倒黑白说成残杀良民。 这些粮食现在是无主之物,那自然是自己运回自家了。 这些粮食大概千余斤,折算成银子也有二十两左右,加上之前的现银,这次剿匪总共获计五十多两。 整整五十两! 真就应了那句杀人放火金腰带,他们辛辛苦苦在家种地,那整整二十亩地,缴了各种苛捐杂税,除去吃穿用度,一年才能获利多少? 一个晚上剿灭土匪窝,就直接抵得过数年辛苦劳作。 实际上,原本应该能够获得更多的,林安烧屋子的战法,应该烧了不少財物。 不过林轩也並不觉得可惜,因为不使用这个方法,他还有可能打不过那帮土匪。 回家后,林轩將大门一关,门栓一放,直接躺在板车上休息。 “这下咱们终於能睡个安稳觉了。”林轩斜著脸看向还在搬粮食的林安,如释重负。 之前被土匪当街拦截,林轩整天提心弔胆的,一门心思就放在提升自己的力量上,如今大敌已灭,算是彻底鬆了一口气。 不过他並没有摆烂的想法,他的实力距离能够摆烂的地步,还差得远呢。 林安点点头,並没有太高兴:“是啊,就是不知道,这安稳觉还能睡多久。” 她能够察觉得到,秩序变得越来越混乱,因为她刚来到良城的时候,哪儿有多少土匪?现在一窝又一窝。 会不会以后变得匪比民多? 她不知道。 林轩闻言,嘿嘿一笑:“那你就放心好了,有我在,保你安稳。” 说完他便直接跳下板车,开始在院落中练起武来,此时月高星稀,月光洒在二人的孜孜不倦的二人身上。 这一次杀死匪二代,获得的那个过目不忘的天赋,很適合用来读书。 林轩却没有想过走科举改变自身命运这条路,资源消耗少是少,他肚子里也有点墨水,想要考科举,应该也是可以混个一官半职的。 但回报周期太长了,而且乱世將至,还是拥有一力破万法的蛮力最好。 人未休,东方白。 狼洞山几名为土匪生了孩子的几个妇女,並未將孩子带下山。 起初是一个妇女丟下了孩子,她打心底憎恨那个孩子,认为他是屈辱的印记、苦难的符號,不是骨肉,是孽障、魔胎。 给她带来了深重的苦难,认为那不应该是她的孩子,她也不应该养,给那种人养孩子就是在造孽。 因此她將那孩子扔下了,拋下过往,找个军户嫁了,將这段已经破碎一地的人生重新开始。 儘管那孩子哭著喊著,一把鼻涕一把泪地问:“娘,你不要我了么?” 也没什么用。 人都是有盲从性的,看见一人丟弃了孩子,其他妇女也纷纷產生了这种想法。 因为对她们来说,孩子的確棘手,跟她们的感情爱恨交织,这种又恨又怜的感觉让她们无所適从,见到有人带头,她们也就效仿。 想要去秦家,嫁给军户重新过日子,孩子带了就是拖累、负担。 但还有一个年长些的妇女李翠和她们不太一样。 她看到这些母亲丟下孩子,口中忍不住念著阿弥陀佛,一阵心疼。 “真是造孽哦!” 她觉得这些孩子是无辜的,不愿意下山,也不忍心看到这些孩子在这荒郊野外自己冻死饿死,想想都觉得是一种罪孽。 但她知道,她没有理由指责与苛责他们的母亲。 这一切罪孽的根源,不在她们。 她打算自己將这些被拋弃的孩子一块抚养长大,教他们弃恶向善,以后多行些善事。 好补偿自己为了活著,照顾土匪的这些罪孽,也好让他们补偿他们父辈的罪孽。 其他女人都下山了,她还留在这里。 等到人都走了,她便去已经烧成灰烬废墟的那片住房区,用木棍之类扒拉里面的东西,希望能发现点儿钱財之类的。 这一找还真让她找到了,片刻之后,一块完好无损的玉佩出现在她的眼中。 李翠將玉佩表面的草木灰吹了吹,上面的灰烬瞬间飘走,她惊疑一声:“这不是…王麻子上揉山意外捡到的玉佩吗?” 王麻子是狼洞山盗匪之一,也是李翠的“丈夫”,之前他捡到此物,给李翠看了一眼,隨后便藏起来了,应该是认为此物不凡。 第23章 猜疑 这块玉佩上面雕龙画凤,正面是一条龙,背面是凤凰,整块玉通体纯白,没有半点杂质,品相看著特別好。 在一堆大火之中烘烤了这么久,这块玉佩还光洁如新,让她感觉到非常奇特。 “这…应该是个好宝贝,难怪那傢伙这么贪財,也不愿意將玉佩当了。” 她默不作声,將这玉佩拾起,却被余温烫到,差点將玉佩丟出去。 等冷却下来之后,她將其收进自己的怀中,然后在这堆仍有余温的灰烬之中继续翻找。 很快她便找到了被烤变形的银子,已经失去了原本的光泽,现在有些发黑,不过也勉勉强强可以用。 她在此处扒拉到了不少的財物,合计起来约莫有十两银子。 扒拉完了这边的財物,她又来到另一处米仓,看看那里是否还有米剩下,弄点儿煮来填饱肚子,顺便看看能不能把孩子们餵饱。 她比较惊喜,因为那二人虽然將不少粮食搬走,但还是剩下了一些的,大概有十来斤,而且这个小粮仓,也可以给她用来当做临时住所。 短时间之內她是不用担心生存的问题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逃离了匪窝,那群女子的脚步都轻快了不少,她们才发现,天空是如此纯净、宽阔。 温暖的阳光照在脸上,柔和的微风拂过她们的指尖,压抑了许久的坏心情,此时全被一扫而空。 一路打听,很快那些妇女便找到了秦晟家,跪著求秦晟收留她们。 “我们是被狼洞山盗匪掳掠的女人,现在狼洞山土匪,一共十几人,被两个不知姓名的蒙面少侠灭了,他们说让我们来投奔秦少爷,秦少爷能带给我们活路。” 另一名妇女也哀求道:“求求你们了,我们能干活,能吃苦,我们不是想来白吃的,就是想在这儿混个活儿干,谋个活路。” 秦家的管事向几个妇女说道:“你们先別大声,我知道你们的想法,秦少爷现在不在此地,你们先等著,等秦少爷回来了,看看能不能收留你们。” 秦晟对自家下人的约束还挺好,这五个妇女並没有受到驱逐与暴力,而是被引至一旁等待,等待秦晟回来处置。 半个时辰之后,秦晟从外面回来了,看到府邸中多了几个陌生面孔的女子,他不禁一脸疑惑,向管事问道:“这是怎么回事?这些妇女为何要来此地?” “少爷,是这样的…”管事將事情的始末全部都和秦晟说了一遍。 秦晟听罢,脸上满是不可置信之色。 他不禁喃喃自语道:“一夜之间,拥有一名通息境界、十几名束骸武者的狼洞山土匪就直接覆灭了?真不知那两位少侠是何等人物!” “秦少爷,那是一男一女两位少侠,似乎年龄不大。”此时一名妇女急於表现,向秦晟提供了这个关键信息。 “一男一女…一男一女!”秦晟像是想到了什么,微微一怔,然后看向那名说话的妇女。 秦晟立刻说道:“你不要在任何人面前提起此事,不要再和別人说这两位少侠的事,更不要和其他人透露有关於他们的任何信息。 这关乎著你能不能活,听清楚了吗?” 那名妇女看见秦晟態度如此严肃,著实是被嚇了一跳,默默点了点头。 秦晟其实不太想细管这些小事情,这种事情交给下人做就好。 他道:“好了,李叔,你打探一下,咱们治下的那些军户,还有哪些个没有娶妻的,也问一下这些女子的年龄,若是年龄相仿,就安排一下吧。” 他心中暗喜:“林轩…你给我的惊喜不小啊。这才练武多久,就能直接杀通息了? 狠也是真的狠啊,那么多土匪,一个不剩全给杀完了,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现在烙在秦晟脑海中的,不是想像的林轩屠灭匪窝的画面,而是將近两个月前,那个射了好几箭,没有一箭命中野鸡王的笨拙少年。 …… 张百户最近很烦躁,因为他这几天他才发现,自己纵容的狼洞山土匪,已经很久没有向他提供孝敬钱了。 他派人前往那地一看,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情况。 “张军爷,狼洞山整座山寨基本上都被烧了,只剩个粮仓没有被烧,但是里面的粮食都被搬空了,所有土匪下落不明,连尸体都找不全。 那个十几岁的,过目不忘的少年,都生死不明。” “好一个生死不明,那就是死了?”张百户一直在压制著自己的怒气,因为这些人不止只是土匪而已。 匪首萧重阳是他的妹夫,每年能给他带来不少灰色的收入呢,还有他那个天赋异稟的外甥,未来要是从文,前途不可限量。 但现在他们被杀了,他却连凶手是谁都不知道,而且他还不能报官。 “究竟是谁烧了狼洞山?” 就是此人大概率不是为了钱而来的,毕竟就一个小土匪寨子,能榨出来多少银子?有这种能力,完全可以赚更多银子。 应该是为了復仇而来的。 他將这些年和他结仇的对象都想了一遍,但一遍又一遍,他都不知道究竟是谁干了这事。 他的脑海中闪过“林轩”两个字,但是很快就被他否决了,毕竟林轩只不过是一个束骸武者,就算武道天赋再逆天,他能修行將近两个月就灭了一个通息加上十几个束骸武者? 而且这事乾的滴水不漏,倘若还留下尸体,他还可以通过尸体的伤,確定行凶者用的是官刀还是江湖武器。 但现在,那些土匪基本上都烧成灰了,他想找点儿破绽都找不出来。 如果这能是林轩干的事的话,未免太骇人听闻了,一个十五岁少年,可能完成这些事情? 这种事完全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 直到两天后,他的下属为他提供了一条新的情报,萧重阳的尸体,被人在揉山找到,找到的时候已经惨不忍睹,但是依稀能够认出身份。 张百户左思右想,觉得自己这个仇人应该就在千户所,就是良城人。 他不由得提心弔胆了起来,既然对方已经將他的羽翼剪除,那下一步是不是就该轮到他了? —— 第24章 超天才 “这些米哪儿来的?咱们的米怎么越吃越多呢?”清早起来做饭的陈芳看著米缸,不由得陷入了沉思,原本这米缸只有两个,现如今却变成了四个! 而且每一个米缸都满满当当的。 林轩撒谎道:“娘,这是我和林安趁著天没亮去买的,现在这个年头多囤点粮食好。” 陈芳点点头,对此事没有什么怀疑。 只是如今天气逐渐转凉,再有一个月左右即將入冬。 林轩一家换上了许久都没有换过的新棉衣,陈芳甚至换了新棉被,他们已经不用再像以前那样受冻。 林轩和林安两人练武,现在气血充足,哪怕盖以前的破被子,也不会感觉到有多冷。 林轩武道进步的速度慢了下来,之前进步快,是因为那黑熊精肉蕴含著大量的真气,但这段时间,他就没见过那些成精成怪的异兽,只能吃凡肉。 他进揉山打猎,打到的也只是一些普通野兽罢了,所以当初那黑熊肉才能卖那么贵。 所以眼下要想快速进步,唯一的渠道就是药浴。 而武道的药浴属於管控资源,不是谁想弄都能弄到的,那些普通的药铺甚至买不到药浴需要用到的关键草药。 这方面军卫所掌控的资源最多,其次便是那些城內的武馆。 所以林轩有意现在参军,进入卫所操练,从军方获得武道资源。 当战兵和当屯田兵是两码事,前者具有较大的风险,但是能够获得的资源也多。 后者几乎就没有什么风险,但是身份和佃户农奴差不了多少。 之前林轩对参军打仗感觉恐惧,是因为他没有现在这样的武力,上了战场只能是炮灰。 现在情况完全不一样。 他便將这事儿和母亲、林安说了一下,不过这是通知,不是商量。 母亲陈芳听到的第一反应就是惊恐,他已经失去丈夫,不能再失去儿子了,林家的男丁就只有他一个。 “轩儿啊……你爷爷、你爹、你叔父,哪个不是扛著刀出去的?咱不图战兵那点钱,行不行?现在咱们娘仨的日子不是过得挺好的吗?吃喝都不愁。 娘不想你的扬名立万,只求你平平安安…” 林轩现在的实力如何,林安看得很清楚,她向陈芳劝诫:“娘,你放心好了,阿弟不仅会扬名立万,也会平平安安。 他的武道天赋可高了,高到你没法想!倘若那些武將眼睛亮,他就不会现在就去衝锋陷阵,而是被朝廷托举、养著。” “真的吗?”陈芳好奇地看著林轩。 “真的,您以为那么重的米缸,是谁运来的?看我年纪小,我现在力量能够和一些总旗掰手腕。”林轩向其宽慰。 陈芳思考一番,觉得他说的还挺对,就没有再闹反对。 林安理解林轩的心思,然后在此地安安稳稳打猎,靠著打来的钱做点生意、做个富家翁,是可以过得不错,是不会饿著。 但是一辈子也就那样了,想真正活的和別人不一样,和別人拉开差距,必须在武道这一条路上走到底。 林轩的天赋,正合適这条路! 他便主动来到千户军卫所,想要询问参军的事宜。 按照惯例,他还是找到了秦百户。 秦烈常年都在千户军卫所,所以找他非常容易。 “林轩侄儿,怎么想著今日来到访了?前些日子给你配的弓箭和雁翎刀可还满意?” “挺好用的,多谢秦叔。过些日子,我打到了什么野兽,绝对先来孝敬您。” 秦烈笑道:“哈哈哈哈,你有这份心便好。” “今日我来是想来询问参军之事,我觉得武道进步速度降下来了,参军有药浴资源可以获取,所以我才想来。” “哦?欲速则不达,你的武艺打磨好了吗?倘若只有力气上去,拳脚功夫却不行,那只是徒有其表,是花架子。”秦烈提醒道。 “这有何难?”林轩洋洋自得。 秦烈见他稍微有一些自大,一脸黑线。 这个臭小子好像心性不太好啊,有点儿自视甚高了,需要打磨打磨,不然自傲这一方面,以后绝对会吃大亏。 秦烈便主动提道:“即是如此,那我们切磋两招,我要是觉得你行了,再和你说当战兵的相关事宜,不然的话你就先沉淀两年。” 林轩点头:“那就请秦叔赐教了。” 二人来到了秦家的院子里,切磋武艺的话,此处便已经足够,不需要去卫所校场,那样太引人注目。 林轩率先出拳,他打的是標准的太祖长拳,挥舞起来十分有劲儿。 秦烈刚刚看到林轩起手,眼前便不由得一亮,这小子好像还真没在吹牛,他好像还真有那个本事。 这一套有模有样的。 秦烈也用了太祖长拳,和他近战相搏,林轩出拳有劲,十分狠辣,但每一招都没有向要害打去,毕竟这是和长辈切磋,又不是生死大战。 “好,打得好,看来之前是我小瞧你了!”秦烈虽然对战林轩时,觉得从从容容,游刃有余,对方的力气、招式完全都在自己之下,真要打起来,对方是必败的。 但他丝毫没有轻视林轩,因为林轩现在的年纪太小了,就能够达到这种地步,他自己当初可是练了两三年,才和林轩现在一个水平。 林轩的实战能力,恐怕要超过卫所里大部分的总旗了! 而且一番较量之下,林轩好像丝毫没有力竭的意思,甚至喘气都不怎么粗。 “到此为止吧!”秦烈已经摸清楚了林轩的真实水平,他可以確认的是,林轩不仅仅在锤炼、蕴养真气上是天才,在武技格斗之上也是个天才。 综合起来,是个超天才。 难怪他之前这么自信,他的確是有骄傲的本钱。 换位想一想,秦烈要是十五岁,拥有这样的能力,恐怕他的尾巴早就都翘到天上去了,林轩只是说话洋洋自得了些。 林轩见秦烈久久不说话,便好奇问道:“秦叔,你怎么不说话了?莫非我现在的实力还不够?” “嘶,想当兵这么难,那些普通兵卒都那么厉害吗?” 第25章 兵书 “这还是人话吗?要是每个普通兵卒都能有他的实力,大晋何惧北方羌渠入侵,西边的流寇作乱? 轻鬆就能镇压!” 秦烈听到这句话,忍不住想翻白眼。 但想到自己是长辈的形象,便只是微微偏了偏头。 他也不知这小子是真不了解,还是故意这么说的。 他选择了如实回应林轩:“你完全可以参军,而且直接担任小旗都没问题,你祖父、父亲可曾在卫所担任过什么官职?” 林轩如实回应道:“我祖父与父亲均在卫所担任过小旗。” 秦烈听闻这话,眼睛一亮,直拍大腿:“那正好! 现在你只要向卫所申请復籍战兵,便可以直接继承你祖辈带来的小旗职位,莫非你不知道?” “不知道…”林轩摇头,他的信息获取渠道非常有限,对於军队的制度只是一知半解。 那太祖內劲是武书,为了限制篇幅,便於传播,便只留了武道內容。 他所熟悉的那些未成人不征、未婚不征,都是从祖父那里得知的。 秦烈继续说道:“那带俸也没有了?” “什么是带俸?”林轩听到这个词,愣了一瞬,隨后问道。 秦烈听了半晌之后才开口回应道: “军官若牺牲或者病故,他的子嗣在未成人之前,军卫所会按照军官每个月的俸禄,发放给家属。” 林轩闻言,直摇头:“此事我倒是真一点儿不知。” 秦烈眼一瞪,愤愤不平的说道:“那肯定就是被你的上官,总旗或者百户给扣下了!” 旋即,他又感慨道:“哎!小旗的月俸,不过才一两银子而已。” “又是张百户和张总旗?”林轩闻言,对他二人的印象变得更差了。 “我代你直接与千户说,让你现在就復职,不然让你和张百户申请…哼,恐怕他会使什么么蛾子。” 林轩拱手:“多谢秦叔。” 秦烈:“谢什么,举手之劳而已,另外我提醒你。 一个月后有冬狩演武,在一眾小旗之中,比武选出总旗,我看以你的能力,大概率是能够击败其他小旗,夺下此位! 比武也就比力气、弓箭与实战三样。 在此期间你可要做好准备了,切莫耽误了练武。” 听到这话的林轩,终於对自己的实力有了深刻的了解,原来自己的实力,已经可以轻鬆在军队体系之中担任总旗。 按照军规,小旗管控十人,负责十人的日常操练军演,总旗掌控五名小旗,负责小旗及以下的战兵进行日常操练。 总共应该是五十五人。 林轩满是不可置信:“我现在这能力,能直接担任总旗?” 秦烈点头:“是,而且绝大多数的总旗,恐怕武艺和力气还不如你。” 林轩趁著机会追问道:“我想问一下,总旗的月俸待遇如何?平常都需要干些什么?” “总旗每月能拿一两半银子,娶妻了的话,还有三斤盐。 原本是直接发粮食的,但是现在粮食涨价了,所里不愿意给,就按照之前的匯率,换成了银子,相当於只有开国时期月俸的四分之一。 这点银子,养活自己都难,所以你必须整点其他收入。” 林轩点点头,將这些话都记在心里。 秦烈接著又和他详细讲解道:“平常也不需要干什么,每三天操练士兵,中间的两天任你想去干什么都行,卫所徵召你干活的时候,去就行了。 千户令可千万不要不去,不要违令,不然有可能会夺职,想要担任军官,还需要从头再来,一步一步重新爬上去。” 林轩点头,將这些都记在心里。 “还有,你现在识不识字?”秦烈紧接著追问道。 林轩:“当然识得。” “那我给你一部兵书,你带回去看看吧。真要是想在武道这条路上走得远,怎能不懂兵法呢?” 秦烈从书房掏出一本蓝色书皮的印刷书,上面赫然写著“古氏兵书”。 林轩双手接过这本兵书,隨后再次向秦烈拱手:“多谢秦叔,我回家后必勤加研读。” 这本兵书记载的不是战略、战术,而是最基础的行伍指挥、操练士兵、锻炼技巧等,这也是林轩当了小旗总旗之后的日常工作。 至於那些战略和战术,秦烈觉得他暂时不能够用到,就以后再学,毕竟贪多嚼不烂嘛。 如果一个军队的军官,连最基础的指挥都不会,那討论战略和战术有什么意义呢? 林轩在卫所的集市转了转,发现没有什么自己能够用到的东西之后,便回家去了。 还没有到家,他就看到林杰门口有一名少年身穿孝服,正在向他哭诉。 “林哥,求你了,借我点钱,让我安葬母亲吧,我愿意给你当牛做马。” 这名少年身前的,便是林杰的儿子林禄,他也是在军卫所里面担任小旗之位,面对少年的哭诉,林禄面色冷淡,语气不善: “滚!別在这晦气,你一没有田,二没有產业,家里屋子都快塌了,还想要借钱?拿什么还我!再在我门口哭,別怪我把你乱棍赶走了!” 说著林禄拿起了门边的粗木棍,扬起便要打下去。 少年嚇得坐在地上,没有想到他是来真的,连忙想要爬走。 “不借就不借吧,何故打人呢?”林轩走到跟前,一把抓住了林禄扬起的手。 林禄的手被死死抓住,分毫动弹不得。 “林轩…別他妈多管閒事!”林禄发现自己挣不脱林轩的手。 隨后,林轩將林禄的手甩开。 林禄发现自己的力气略逊下风,便不再动手,想了想直接狠狠关上门。 “欺负刚死了母亲的孩子,亏你做得出来!”林轩冷哼一声,隨后將少年从地上扶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张悬。”少年被林轩救下,说话稍微有点结巴。 “你是没钱安葬你母亲吗?” “嗯…这些年来天灾不断,好几年绝收了,我和母亲將田也卖了,在城中当挑夫,母亲做针线活谋生,本来日子虽苦些,但也能过得下去… 谁曾想,母亲最近大病了一场,我花光家里积蓄给母亲治病,没想到母亲没治好,钱也花完了。” 第26章 今非昔比 张悬语声愈发哽咽,泪水一滴滴从眼眶中滑下来。 “我如今实在凑不出分毫钱財,母亲养育我十六载,可我到头来,竟连一口薄棺都无力置办,实在愧对爹娘养育之恩。” 他越说越难过,低声啜泣不止。 林轩沉默。 等哭声稍稍平復,他才开口轻声询问:“你去別处筹钱,可有收穫?” 张悬抹了把脸上的泪痕,神色落寞: “没能借到多少,如今家家户户日子都拮据,我心里清楚。 向宗族借,他们都说,又不是我父亲死了,让我直接草蓆一卷,隨便找个坑安葬得了,辛辛苦苦在外面要钱,不如早点回去当挑夫。 奔波两日,总共只凑到三百文。” 林轩一听这个数字,长嘆一口气: “带我上你家看看。” 片刻之后,二人便来到了张悬的家中,他们家的屋是茅草屋,房顶漏了个洞,让本来显得昏暗的房间,变得通亮。 堂屋正中间,一具女尸正躺在席上,毫无生机。 林轩见他说的话属实,便继续说道: “那你可会务农耕种?” 101看书101??????.??????全手打无错站 “会,我什么农活都会干。”张悬直点头。 林轩见状缓缓开口:“既然这样,老人家的后事便由我来代为安葬。 往后你便帮著我家打理田地、耕作。” “真的?”张悬闻言,长期被愁眉苦脸占据的脸上,终於露出了一丁点的喜色。 林轩点点头:“真的。” 他拿出二两银子,递给了张悬。 在良城,二两银子便已经足够办一场普通的葬礼,薄棺、寿衣、简单的仪式,这些应有尽有。 张悬心情激动,当即双膝跪地想,对著林轩深深叩首,语气满是感激: “多谢恩人相助,还未敢问恩人大名? “男儿膝下有黄金,我叫林轩,就住在这户,你什么时候办完了丧事,便来这家找我,若我家无人你就改日再来。”林轩指了指远处被眾多住房包裹住的自家。 “恩人也姓林?莫非和那家姓林的是一家?”张悬十分好奇。 “嗯,他家现任家主算是我二爷爷,但我没有和他们有什么来往。”林轩轻轻点头。 “恩人简直是菩萨心肠,我听闻这户姓林的,经常向外面放贷,所以才会向他们借钱,可没有想到,钱没借到,还差点被他们打了。” 张悬感慨道,感觉这两户姓林的完全就不是一家人嘛! 林轩离开时,他依旧连连道谢。 他看向堂屋中间的女尸,已经许久没有展现过笑容的脸上,终於掛了一个硬挤出来的微笑。 “娘,我能活下来了。” 这两日,张悬以一口薄棺將母亲下葬,既不华丽也不磕磣,算是了了他的一桩心愿。 …… “这是干什么?”陈芳看著正在田间认真浇水的少年,不由得拽住林轩的衣袖,將他拉到一边,慢慢和他说。 “然后从此以后你不用再去种田,这田就给他种了,要是收穫了我们分成,你还是早点享清福吧,咱们家的缺钱了?” “那孩子能行吗?”陈芳疑惑道。 林轩:“行不行你只要盯著,他若是做错了,你就纠正他便可。” 张悬浇水很认真,像是在灌溉自家的田地,没有一点敷衍与偷懒。 三七分,林轩最后拿收成的七成,张悬拿三成,这么分具体就是因为这块地早就已经被林家耕种了,早期一些重的活已经被林家干完了。 下一年若是他的劳动占比多,就不是这个分成了。 林轩之所以让张悬干这个活,是因为他想培养自己的亲信了,不久以后,若是能通过比武,他就直接在卫所这一下变成武官,没点自己的亲信怎么能行? 难不成以后做什么事儿,还都让他亲自干,或者让林安去?不可能永远单打独斗吧? 在粮食还没收穫这段时间,张悬的吃也是由林家解决。 今日到饭点了,陈芳便给张悬送了一碗饭菜。 张悬看到陈芳给他带的饭后,微微咬著嘴唇,呼吸都加重了一些,忍住不让眼泪掉下来。 林轩趁著这段期间没有什么事儿干,就带著林安去揉山打猎。 凭藉前世的经验,此世的力量,和锐目带来的出色动態视觉天赋,他如今已经可以做到箭无虚发。 但山下已经没有什么具有挑战性的猎物让他猎杀了,只能向著山中走去。 不久后,几只野猪出现在林轩的视野之中,其中一头最大的母猪,赫然是之前他猎小猪时,带队的那头。 几乎月余不见,那几只小猪都大了不少,只是数量近乎少了一半,应该也是死在其他野兽手上,或者其他猎人手上。 林轩拉弓便朝著那头最大的母猪瞄准,它看著大约有一百五十斤,之前猎杀这群野猪,他还提心弔胆的,现在基本上可以光明正大的猎杀了,之前这母猪撞他一下,都要掉半条命。 现在徒手就能制服,大概率也不会费多少力气。 更別说想对他造成什么伤害了,基本是不可能的事。 他的实力今非昔比! “嗖~”破甲箭从野猪的眼睛直达大脑,隨后从他的脑后穿了出去,它几乎当场就丧失了行动能力,倒在地上不停抽搐。 “我现在要不要把其他野猪射杀了?”林安揣摩著林轩喊自己来的目的。 “不用,留著他们吧,两三个月,说不定它们长成大的,” 其他野猪林轩並没有去管,毕竟打猎这行,不能竭泽而渔,现在將野猪都打光了,可能也就获得个百来斤的肉,以后慢慢打,长期收益肯定比现在更高。 看著一箭射死野猪,却不让自己继续打猎的林轩,林安只觉得一阵无奈。 “合著你让我来,又不让我动手,就是让我看著你射唄?”林安用拳头锤了锤林轩的肩膀。 林轩摇摇头:“不是,是喊你来当苦力的,毕竟这么大的野猪,我一个人也不好带回去。” 他们此次其实是推了板车过来,不过是在山下,从山上將此物运下去,也是需要点力气的,毕竟不能在肩上扛著吧? 两人各自用麻绳拴著猪腿,用木棍系上抬下山去,要省力不少,也能避免衣服脏了。 第27章 演武 这只体型巨大的野猪,也没有什么天赋存在,让林轩不禁疑惑,这天赋到底是怎么出现的? 思来想去,他觉得最有可能的,就是单一个体的独有突出特质,和物种地位、强弱无关。 这样是最能够解释的通的,因为狼的嗅觉,都比人好,但是他在死狼身上,在狗肉市场里,都没有见过关於嗅觉类的天赋。 林轩这头野猪身上割了几块里脊和外脊肉,隨后將这野猪剩下的皮肉骨全部卖了,共计获利六两银子。 回家后,林轩顺便给张悬送了一条过去。 他笑著向张悬说道:“张悬,我给你带了一条肉过来,这我今天才猎的猪,你趁新鲜赶紧煮了或者炒了吃。 你看你饿的,瘦了吧唧,和一条竹竿儿似的。” 张悬许久都没有沾荤腥了,看到林轩给他带来了一条猪肉,心中不只是喜悦,还有一种浑身上下的暖意。 不过他现在其实是有些不好意思的,毕竟对方刚刚给了他二两银子,让他安葬母亲,现在又频繁给他送吃的,这得让人家多破费? “这…轩哥,这不太好吧,我还没给你们干几天活儿,这肉那么贵重,我不能收下。” 林轩摇摇头,带著些许教训的口吻:“什么话?这是我打猎打来的,值不了多少钱,再说了,你不吃饱,吃好,哪里有力气干活?赶紧收一下吃了,不然你就別种我家地了。” “那好吧,谢谢轩哥。”张悬向林轩行礼。 林轩紧接著又说道:“你可能好奇,我为什么对你那么好吧?” 他接著说道:“我过些日子要去卫所担任军官了,军官怎么能没有自己的亲信? 其他人我信不过,这年头亲戚都不靠谱,我那个二爷爷一肚子坏水,我都不想搭理他。 看到你那天为了给母亲买口棺材,到处求爷告奶,我就觉得你小子是个有良心,有孝心的,可以信任。 所以,你好好干。” 张悬闻言,心中喜悦,原来林轩是对自己好是这个原因。 原来是因为自己有被信任的价值,而不是只是单纯的觉得自己可怜带来的施捨和怜悯。 这让他原本有些自卑的心理,得到了极大的缓释。 “轩哥,小弟以后就任你驱驰了。” 其实这条猪肉顶多也就四五十文,普通工人两天可以买得起,却让张悬更加坚定跟著林轩的决心。 二十多天后,林轩的臂力从四百斤涨到了四百七十斤,虽然看著没有涨太多,但是想要在冬狩演武中,碰一碰那总旗之位,已然是绰绰有余了。 冬狩演武就在今日。 儘管演武不需要士兵自带弓箭、刀枪,但林轩为了路上安全,还是自带了十二力弓和那把雁翎刀。 以前的冬狩演武是比打猎,看谁猎的猎物多,比武只是顺带的,综合看上去更像是一种军事演习。 但现在不一样,已经不比打猎了,只有单纯的比武,成为了卫所选拔人才的手段。 因为年代不一样了,以前冬狩是军事演习,那是因为处在和平年代,不需要出太多高手,国家没威胁,军队能够保持一定的战斗力,能够平叛、基础维稳就行了。 现在变为卫所选拔人才的手段,原因就是国家有威胁,对抗北虏和流寇,都需要人命去填线的。 现在北虏和流寇的战斗力都比较凶悍,军队若是还按照以前的標准来,那肯定不行。 冬狩演武举行的很早,林轩还没天亮就出发了,到了卫所之后,他发现这里变得非常热闹,之前冷冷清清、就算三天操练日人也不多的校场,如今已经围满了人。 毕竟此地的娱乐生活並不多,看別人比武自然是一桩趣事,更不用说这是在选拔军官,比武的精彩程度,可远比那些私斗强多了。 林轩刚刚来到此地,就受到了秦烈和秦晟父子的欢迎。 他们的身边还有一名少女,穿著便於行动的黑色劲装,静静的站在两人身旁,她的身材玲瓏,面容俊秀,不过不是那种阴柔的美,而是那种像美少年一般的英气,和秦晟长得极为相似。 这都不用介绍,林轩也可以猜到这大概是秦晟的妹妹。 “林侄儿,你来的好巧,再有一刻钟,演武就开始了。” 林轩向他行礼。 那名少女向著林轩投来了好奇的目光,目光扫过,在脸上停留最久。 林轩本来相貌就不错,现在练武之后,身高和身材也窜了上来,气质非凡,吸引更多异性的目光也是正常的。 秦烈向那少女介绍道:“这是卫所小旗官林轩。” “这是家女秦颖…” “原来是秦小姐。”林轩也向她行了一礼。 秦晟也笑著,拍了拍了林轩的肩膀:“林兄,好久不见,想必有你在,今天的演武肯定很精彩。” 林轩也回应道:“应该是没那么有趣的吧,秦叔说我的力量已经超越了许多老总旗,今天是选拔总旗,那多没意思。” “不不不,我说的不是这个,看你一路横推那些对手,肯定没意思。 我的意思是,今天你那林家的亲戚,还有张百户家的儿子,也是来参加演武的,说不定你们碰面呢。” 林轩一笑:“哈哈,那秦兄可放宽心了。” “哎,可別太自大,我听说张家那名小旗,天赋也是异稟,只不过他们一直藏拙,直到今天演武,才打算让他出来,为张家博个名,拉拢一些县內的豪强。” 出个天才,是任何家族的幸事,因为县內的那些豪强很喜欢认识这种天才,出点儿钱资助,结个善缘。 林轩点点头:“好,我自有分寸。” 他心中默默想道:“再天才能天才到哪儿去?” “林兄弟,此次演武第一,听说有两剂健体汤药,对武道增益有些用处,价值十两银子,在外面想买都买不到,你可以尝试去爭一下。”秦晟又提醒道。 林轩点点头:“那我试一下,这演武除了举重、射箭和实战,可还有其他的比试项目?” 第28章 测力 秦烈摇摇头:“这倒是没有,就只有三样,你的膂力达到多少斤了?” “那便好,现在膂力大概四百五十斤。” 秦烈陷入了短暂的沉默,这段时间林轩没有熊精肉的加成,能够进步已然不易,但还能达到五十斤的增幅,这是他没有想到的。 天才果然是天才,根本就不讲道理。 照这么下去,最多五六个月,他就能摸著通息境界的门槛。 到时候就是十六岁的通息,这种年纪便达到通息,前途不可限量。 “力气、弓法、实战,就这三样,你要都是最杰出的,那可以直接晋升总旗了,这一次冬狩,总旗总共就提拔一个,而小旗则是五个。” “一个名额…好像是有点太少了,那我需要加把劲。” “嗯,林兄弟,你会的武技有多少?这在最后一场,可决定了你能不能贏。”秦晟突然觉得好奇,开口问道。 “我目前还只会太祖长拳,不会其他的武技。” “哦,那你的缺点就大了,到时候有可能比不过其他小旗。” “那该怎么办?临时学已经来不及了吧?”林轩微微皱眉。 “是有点来不及,但是你应该问题不大,可以以一力破万法,我给你演示一套拳法,你看你能学会多少。”说著,秦烈便向林轩演示自己练过的一种武学——四极拳。 这种拳法招式狠辣,非常具有力量感和打击感,主张快准狠,无论是膝盖,还是胳膊肘,都能用作拳法的一部分。 林轩有【过目不忘】的能力,他第一次看秦烈演示,便將这些动作深深印刻在脑海中。 还没等他练一次,校场便响起了號角,演武开始了。 校场之上,旌旗猎猎。 不少军户少年面黄肌瘦,握著兵器的手却极紧。 他们知道,这不是寻常比武。 而是决定日后命运的机会,底层军户可以通过比武晋升小旗,小旗可通过比武晋升总旗,虽然月俸只有一两和一两半银子,但是灰色渠道多,而且拥有健体汤药的购买权。 但总旗升百户…需要军功。 高台上千户缓缓站起,他站起的瞬间,场內立刻就变安静了,原本在閒谈著的那些百户、副百户,也立刻停止了交谈,都在等著这位良城的最高军事长官发话。 他没有多余废话。 只是扫视眾人,而后开口: “冬狩演武,正式开始!” 一阵鼓声、號角响起之后,一名身披皮甲的总旗出现在了人群中央。 “演武三演,力演,开场。” 这一场其实非常简单,就像林轩那天举那块青石一样,测试武者的极限力气,不过这一次练功掇石,是按照五十斤五十斤加的。 许多军户少年直接来到台上,隨后搬举掇石,大多数只能保持在一百多斤,没有能够超过两百斤的,这些基本上都是小旗的竞爭对手,完全没法儿和林轩比。 所以他也懒得看了。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他的二爷爷也在其中之列,最多仅仅举起了两百五十斤的掇石,而且持续的时间还很短。 慢慢的,直到一名青年男子搬起两百五十斤的掇石,成功维持数息之后,脸色涨的通红,他就知道,再过几个人就轮到自己了。 “刘继业,两百五十斤,分入总旗组。” 刘继业还想再举,但是他举不起来了,脸涨红的像猪肝,再让他加重,恐怕人得交代在这里。 接下来陆陆续续几个想要竞爭总旗的,最高记录也就三百斤,其余的那些,基本上维持在二百五十斤左右。 “小旗林轩!” “在!”林轩答应了一声。 “来测掇石!总旗遴选最低两百五十斤。”那名皮甲武官,向著他点了点头。 听到这个名字,林杰不禁撇了撇嘴,林轩现在才多大?就来参加总旗选举比武? 林杰对著儿子林禄说道:“没想到这小子也来了,咱就等著看他笑话,他还不到十六,就来参加这总旗选举比武,真是有些自不量力了。 他能举起两百斤的掇石,都算是他厉害了。” 然而下一秒,林轩直接来到了三百斤的掇石旁边,並且整理自己的呼吸,態势仿佛要试试这个。 “装模作样,三百斤是你想举就能举的吗?”林杰见状,嘴角一撇,不由得冷嘲热讽。 林禄也附和道:“是啊,这小子也太狂了,那可是三百斤,我现在都练武多少年了,才勉强二百五十斤,简直是在做梦!” 张全看到此景,眼皮都没抬一下,三百斤的掇石举重,有什么好看的? 林轩站在掇石前,气沉丹田,猛一用力,瞬间就把这个三百斤的掇石提到了自己的腰间。 他似乎脸不红心不跳,就这么坚持著,直到皮甲武官喊停他才停。 林杰看了,脸色微白,死死地盯著场內的林轩看,他怎么看都觉得,这小子压根就不是那种有劲儿的人。 “这…这怎么可能?” 皮甲武官看到林轩的状態,便说道:“还有力气吗?感觉还没到你的极限,再加一百斤?” “可以,加吧。”林轩点头。隨后来到了那四百斤的石头旁边。 依然是轻鬆举起,甚至还是饶有余力的样子,他这个状態让不少低级军官都感觉到好奇。 “他的力气怎么那么大?四百斤,那可是四百斤啊!” 林轩已经破了今日的记录,但是他不满意,就怕接下来那个所谓的张家的麒麟儿会压他一筹,便提议道: “我想再试试五百斤的。” 此言一出,当场炸锅。 竞选总旗,两百五十斤已经达到门槛,没想到他竟然选了翻倍的重量! 狂,太狂了! 这种重量,是很多老牌总旗才敢试的。 不过也能看出来,林轩刚才举四百斤掇石非常从容,所以五百斤是有些底气的。 秦烈点头认可,秦晟一脸欣赏,秦颖脸上满是错愕。 林杰一脸黑线。 张全闻言,忍不住侧目,毕竟五百斤,和他的极限也差不了太多了。 皮甲武官愣著,快速眨了將下眼,隨后便看著林轩走向五百斤掇石。 林轩气沉丹田,调和全身肌肉,最后,重重呼出一口气,双手放在掇石上。 起! 第29章 平分秋色 五百斤,已然达到他力气的极限了。 但停留二十息时间,还是可以做到的。 二十息后,他將掇石放下,大口大口喘著粗气,额头上已经有了细细的汗珠。 眾人哑然,林轩这种成绩,已然是总旗组第一名了,超过第二名整整两百斤! 这是何等的天赋?看来这一次的总旗,非他莫属了。 张百户在心中默默將林轩排除,他的极限力道也不过五百斤,怎么可能是杀死萧重阳的人? 萧重阳虽然是个半吊子通息,境界不稳,远远弱於其他通息,但也有將近600斤的膂力。 千户在远处高台上看著,双眼微眯。 林杰见到这场面以后,之前嘲讽的话也不说了,在心里暗自庆幸自己没有当著眾人的面,去公开嘲讽林轩,要不然在卫所他就丟大人了。 林轩下台,坐著进行深呼吸,平復一下身体,为下一场弓试做准备。 “小旗张全!” 这是测力的最后一人了,林轩望著他,很期待看到他表现出来的实力。 这就是秦家人所说的,张家的那位武道小天才了,被张家暗暗培养许久,此时终於肯露面。 张全今年十七岁,虽然没有秦晟的天赋高,但也非普通人可以比,加上家族的资源倾斜,绝对是此次总旗之爭最有力的竞爭者之一。 他长相平凡,五官十分普通,但身高较高。 上台之后,他便直接奔著五百五十斤的掇石走去。 林轩眉头一皱,莫非此人的力量在自己之上? 张全用尽全身力气,在远处都能看见他身上、脖颈的青筋暴起,在一声怒喝壮气后,他將五百五十斤的掇石搬了起来。 维持了二十息之后,他將掇石慢慢放在地上。 此刻,整个卫所直接炸了锅。 他们原以为,能举起五百斤的林轩,就已经是这次眾多小旗中最出色的一人了,但是没有想到,居然还有人在他之上! “精彩,实在是精彩!” “我们良城千户所,什么时候天才都接二连三冒出来了?” 林轩沉默,这下他的处境有点不妙了,对方在测力的成绩高於他,那么在接下来两场,他一场都不能落后,甚至有一场还要胜过对方,才能保住这个总旗的位置。 至於总旗会不会临时加一个位置,来弥补两名天才现身导致的位置太少,他不敢去赌。 原本比较高兴的秦家人,现在都在为林轩的处境而感到担忧,今天爭夺总旗之位这条路,有些不通畅了。 不是林轩不够优秀,而是对手太强,再加上张全长他两岁,本来就具有优势。 只能期待林轩的其他方面表现更加优秀。 张百户此时洋洋自得,为自家子孙出了风头而感到高兴与骄傲。 不过他也在隱隱担忧,因为林轩现在才不过十五岁多,家境贫寒,家中只有一个男丁,赚钱门路稀少,却展现出了和他家全力培养的天骄相差不太多的实力。 张全力量的上限,也就在五百五十斤了。 第二场弓试很快便开始,这一次人们不能再聚在一堆围观了,毕竟这是要射箭,靠得太近,到时候容易误伤。 射箭这方面,比的也很简单,甚至比力试用的时间还要更短。 规则便是拿三种规格的弓箭,六力弓、九力弓、十二力弓射靶,一种弓箭射三次靶,按中靶的情况算成绩。 爭当小旗的那群军户,箭法几乎是没眼看,准度很差,大多数也都是能中靶,但都射不到靶心上去,三箭能中一次靶心的,都算是厉害。 因此並没有什么看点,很快便到了总旗组,这边的箭法都要好很多,因为大多数年纪稍微大一点,接触弓箭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命中靶心的次数,在一半左右,极少数有脱靶的,已经相当不错。 林杰八箭中靶,一箭脱靶。 很快便到了林轩,弓箭组的成绩比较死板,就算在规定距离之外射中靶子,能够得到的分数还是那个样子,不会额外加分。 这一试难点在於距离,射箭的位置和靶子的位置相隔比较远,六力弓射程没有那么远,无法直接命中,而是需要调整射箭角度,拋射命中,这就大大增加了中靶的难度。 几乎所有的失分点都在这里了。 所以在这一方面,林轩只需要不出错,全部射中靶心就行了。 弓试在他眼里,算是这几场演武里面最简单的了,多重因素叠加起来,他想射箭不中靶心都难。 他拿起轻飘飘的六力弓,曾几何时,这种规格的弓,他只能拉动一次,第二次就要不稳,但是现在和玩具也没什么两样,他轻轻鬆鬆都能拉动几十次。 “嗖嗖嗖!” 三只箭矢在空中划过,划过一道精美的拋物线,最终精准命中靶心。 六力弓,三矢三中!全中靶心。 林轩当即又拿起九力弓,九力弓他可真没用过,先是拉动了一下,试试手感,觉得没有什么问题之后,又是三箭射出。 九力弓,三矢三中,全中靶心。 十二力弓,这段时间他一直在用,所以根本不需要再去试手感,依然是全中靶心。 力试、弓试双绝,在眾人的眼中,林轩已然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高峰。 很快便到了张全进行弓试,他看了林轩弓试全过程,感觉自己压力不小,但他丝毫不敢懈怠,按照自己正常的水准发挥。 三种弓箭,总共九箭九中,全中靶心,成绩和林轩一般无二。 秦晟见状,眉头不禁往下压,低声向父亲说道:“感觉林兄弟有点危险了。” 秦烈默不作声,轻微頷首。 秦晟说的是事实,弓试没有拉开差距,那么实战就必须要贏,才能获得这个位置。 而林轩在力试中已经输掉了,力气不如张全大,他在最后一场武试中就具有先天劣势,能不能贏只能全看他的武斗技巧如何了。 目睹这一场景,那些军户们不由得议论纷纷。 “有趣,有趣,实在是精彩啊。” “今天真是来对了!两个难遇的天才,在这针锋相对,真想看最后到底是谁贏了。” 第30章 抚云手 林杰看到之后,脸上露出苦笑,十分无奈。 从力试和弓试的成绩来看,这一次比武,总旗之位已然和他无缘了,他今年已经四十八岁,再过两年就要退役了,没能给儿孙留个总旗的位置,让他感觉到很遗憾。 武试的规则,是两两打擂台,不用兵器,只用拳脚,以一方认输或者被打下擂台为止,严禁下死手,违者会被军法按照故杀同伍处置,直接斩首。 比试中怎么可能让他们自相残杀? 比赛的人和场次,这一次並没有固定的顺序,而是按照抽籤来,完全隨机。 非常巧,林轩抽中的第一个人,就是自己的二爷爷林杰。 “第三场,林杰对林轩。”武官的吆喝声响彻擂台。 “什么?都是姓林,他们不会是一家的吧?”台下议论声纷纷。 台上,林轩和林杰对视。 林杰没有说话,只是做好了比武的准备。 “是我把你打下去,还是你自己下去?”林轩看著非但不投降,还敢和他摆起手式的林杰,心中无奈。 “认不清自己几斤几两吗?我的力试成绩是他的一倍,他哪来的勇气跟我打?” 林杰摇摇头:“为了子孙,能留个总旗的职位,我想试试。” 林轩摇头:“得了,別说什么为了子孙,要是你真的为了子孙后代,为何自己不上战场杀敌呢?我家被征走三个男丁,你家估计也是被征走了三个男丁吧? 你真的为了他们,为何自己不去北方打羌渠,立军功呢?” 林杰直接一个箭步冲了过来,怒喝道:“废话少说!” 林轩抬手,施展太祖长拳,力道中正平和,但因为力气碾压的缘故,和林杰对上的第一个回合,就让林杰感觉到被打疼了。 他被打得臂膀生疼,却咬牙硬撑。 林轩不想在他的身上浪费时间,趁著和林杰对拳后,他吃痛的瞬间,直接拽著林杰的衣服,將他从擂台上直接扔了出去。 而且扔过去的朝向还正是林禄所在的方向。 林杰被扔下擂台,林禄赶忙想接住他,却被砸倒在地,仰面朝天,视野一阵震盪。 林轩拍了拍手,在听到“林轩胜”后,从容地走下了擂台。 在接下来的战斗里,他又是用太祖长拳,將对手打败。 他並没有消耗太多的力气,因为贏了第二场之后,后面的那些对手上台后直接认输投降。 因为实在是打不过,差距大到令人绝望。 林轩在台下时,静静地观察著张全,想要看他在战斗中使用的招数,好提前做些预防。 但是事实令他失望了,对方的对手也一路投降,根本就没有人想跟他打,毕竟力气稍逊於他的林轩都那么难缠,那他们对上张全就更打不过了。 看到一个个投降的小旗,皮甲武官忍不住咬牙:“这群废物,点到为止的比试而已,又不会死伤,竟然连与之一战的勇气都没有!” 很快,武选总旗这一组,只剩下了林轩和张全二人。 所有人都在期待著这一场对决,他们想看看,林轩和张全这两位天才到底谁更胜一筹! 二人登台,相对而立。 林轩心跳微微加速,沉住气,摆好了起手式。 隨著武官抬手,他的红色令旗举过头顶后,往下一挥,这最后一场比武便开始了。 张全率先发难,先向林轩展开了攻势,一拳向著林轩的面门砸来,林轩见到此景,刚刚用手格挡,下一拳又砸了过来。 胳膊一阵痛,毕竟双方都是拥有五百多斤膂力的天才,近战挨一下不疼才有鬼。 林轩再次格挡的同时,提膝准备攻击张全下路,但张全反应很快,也提膝和林轩对踢,將这一招化解。 短短一会儿,两人便交手数合,张全无法短时间击败林轩,没法將他击倒,打下擂台。 但林轩却因为力气偏弱而导致稍逊下风,不算是被对方压著打,但绝对没有任何优势。 “怎么办?太祖长拳已经流传几百年,实战起来稍微有些落后,想用这套拳法打败他根本不可能,反而被对方克製得死死的,毕竟这基础拳法,军中谁都会,研究解法也是手到擒来。” 在林轩的视角里,张全其实是比较慢一拍的。 “既然太祖长拳略逊一筹,那我就学你的拳法,看你怎么破解!”林轩的大脑飞速运转,毕竟他拥有【锐目】,能够更细致地观察对方的动作,【练武奇才】,招式练得更快,【过目不忘】能够记住他出拳的姿势。 片刻之后,林轩便打出了模仿张全拳法的一拳,对方赶忙招架,但是此时还没有看出什么端倪,直到林轩再一次打出一拳,和他之前用过的招式完全一致,张全才惊恐地发现,对方竟然在学自己的拳法——抚云手! 只是这拳法还显得稍有稚嫩。 不过在对抗的过程中,他发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情,林轩学他的那几招越来越熟练,甚至连发力的方法都掌握得和他一般无二,这让他倒抽一口凉气。 这一点不止他看出来,卫所千户、各百户和总旗也都看出来了。 卫所苏千户看到这一幕,再也坐不住了,直接从位置上站了起来,离那二人靠得更近了一些,方便他仔细观看。 看了半场之后,他忍不住感慨道:“好,好啊!在搏斗的过程中,学对方的拳法,简直是闻所未闻,他的武道天赋竟然能强到这种程度?” 张全没有办法,就这么僵持下去的话,他没法贏,他的额头汗珠密布,喘气开始变得剧烈。 再看对方,却看起来不怎么累的样子,呼吸、步伐一切正常,没有半点撑不下去的样子。 这让他十分头疼,自己接著打下去,可能会体力不支,自己用出抚云手,可能还没贏他,就被他先学去了自己家的这套功夫。 “怎么办?左右为难!”他的大脑迅速运转,但还是没有什么好办法。 对方招不僵,力不竭,儼然一副快要达到通息境界的样子。 最终他还是咬咬牙,选择用抚云手的后面几式,打算速战速决,立刻打一个出其不意,快点將林轩解决了! 第31章 演武中止(定错时间了) (不好意思,定错时间了,定成明天10点了) 林轩看著招式突然变化的张全,並没有再度硬接,而是后退几步,等著他露出破绽。 刚才张全的一举一动,他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往后慢慢推演,就能完全模仿出来。 锐目捕捉动作,过目不忘记招式,练武奇才推演拆解,多个天赋组合起来使用的效果,完全就是一加一大於二。 “变化招式了…倘若我不变,恐怕会被他击败,但也不必与他缠斗。” 张全见对方开始躲避,不再和他缠斗,但他没有要收手的意思。 张全继续对林轩展开攻势。 恰在此时,驛卒狂奔入卫所,一路高喊: “西槐城、临水县已被流寇攻破!县衙被烧,士绅屠戮,上万流民、败军向东奔逃!五衢卫指挥使令,良城千户所原地警戒,准备据城固守,务必坚持到五衢卫、李督师援军赶到!” 此话一出,顿时人心惶惶。 林轩和张全闻言,心境也波动了,他们在擂台的两端,都在盯著对方,怕对方趁著这个时机出手攻击。 这两座城池,距离此地也不过二百里,虽然和良城还隔著一两座城市,但依旧岌岌可危。 流寇既然能够攻破那两座城池,那么也一定能够攻破此地,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什么?”苏千户听到这个消息,眼睛瞪大了几分,心跳不免加快了几分。 西槐城、临水县这两座城池,虽然卫所规模完全不如良城,但也是不弱的,就这么被攻破了? 听闻如此噩耗,恐慌瞬间在军户之中蔓延开了,他们对於自己能不能守住这座城市而质疑。 “这怎么守啊?已经有两座千户所被攻破,莫非我们还能守住不成?” “就是啊,倘若我们守,那不是让我们去送死吗?流寇到底有多少规模也没说,倘若有一万人,我们怎么能守得住?” 仅仅是听到了流寇的消息,这些卫所兵便丧失了战斗的意志,这种军制的落后程度可见一斑。 “都他娘的给老子安静点儿,谁再说这样的话乱军心,老子第一个砍了他!” 苏千户目光落在林轩、张全身上,沉声道: “流寇已破西槐、临水二城,兵祸近在咫尺,冬狩演武不必再爭名次! 你二人膂力、弓术、擂台武艺皆冠绝同儕,远超一眾老牌小旗。 今临危破格提拔,直接晋升总旗!” 话音落下,校场一片寂静。 所有人都知道战时不拘常例,加上二人实力摆在那儿,没人敢有半句异议。 老牌小旗们虽心里羡慕,却也自知实力不如,只能默认。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追书神器 101 看书网,1?1???.???超好用 】 张全开口喊道:“林轩,和你较量真有趣,既然演武中止,我们分不出高下。那我们便在战场上一较高下,看谁杀的流寇更多!” 旋即,张全在心中想道:“你这天赋,真是恐怖,可能以后我贏不了你,但这一次我一定要贏!” 他的力量、招式底蕴皆在对方之上,这一次僵持,完全是林轩那惊人的耐力起了作用。 但林轩学习能力堪称逆天,或许下一次在擂台上交锋,他就完全不是对手了,想想他都觉得不太甘心。 毕竟是被家族雪藏了一段时间才放出来的,结果刚刚出道就遇到了挫折,这就让他感觉到有些不太舒服。 “那就拭目以待。”林轩对张全的反应感到意外,这位少年似乎不像他爹那样一肚子坏水。 除此之外,也隱隱对自己的处境感到担忧,区区束骸,距离通息还有差距,这一次在战场上註定是有风险了。 而且临阵提拔不是什么好事。 苏千户之所以毫不犹豫的就將两人都提拔成总旗,就是料到了接下来的防御战中会死人,而且应该还会死不少。 不过风险高,收益也高,现在已是总旗之位,若是杀的贼寇不少,或许能够光速晋升,尝试接触一下副百户之位。 而且就算没有杀到那么多,守城大战下来,必定会死不少人,命书必然会有反应,应该能收穫不少,不过这一切的前提就是自己能够活下去。 苏千户又吩咐道:“小旗也扩招选到六人,分成两组分別由林轩和张全带队,所有军官的妻儿亲人全部迁入卫所!” 林轩鬆了一口气,既然能把自己的家人全部迁入卫所的话,那他也就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了。 对於西边的这伙流寇,其实是有两种说法,第一是说他们军纪严明,善待百姓,和官军不一样,第二种说法是他们是杀人成性,经常奸淫掳掠。 前者有可能是真实的,后者也有可能是大晋这边为了安稳民心而造谣的,究竟是哪一种?眼见为实耳听为虚,要真实的看到前线居民的处境之后才能知道。 林轩可不敢去赌,还是全部迁入卫所。 只是到时候要防备一手,免得有千户下令死守,却自己逃跑的事发生。 旋即,他又吩咐道:“给他们二人,一人两副健体汤药。” 秦晟反而有点兴奋,因为他太想进步了,现在他的实力都能和千户过招,但官职还是处於总旗,他想要进阶试百户和百户,就必须要立军功,或者是继承父亲的。 秦烈现在可还年轻著呢,不过四十出头,对练武有成的武者来说,寿命达到八十以上是很正常的,继承父亲的百户之位,这方面肯定是行不通的。 所以这一次流寇打到此地,未尝不是一次能让他获得军功的好机会。 林轩领了汤药,向那名军官问道:“这药在用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那名军官直接摇了摇头:“这药拿回去闻武火煮一个时辰,再加入这几味药,文火煮半个时辰,方可服用。 这药的药效生猛,下肚之后需要时间来消化,时间太长不消化就会导致体內真气紊乱,武道前途受阻。 整整三天,方可服用一次,可莫要操之过急,一块服用了。” 林轩点点头,將他说的话铭记於心。 旋即他就全力跑回家去,和母亲、林安说了这个消息。 “娘,咱们现在就收拾东西,准备搬进卫所,丝毫拖延不得。”林安很快就做了决断。 第32章 我为石壕吏 “这些粮食可不好带…”陈芳看著满满当当的几缸米,眉头微微皱起。 儘管运输困难,她觉得也不能带进卫所去,毕竟卫所里可没有那么多住房,大多数都是临时的棚子、营帐,钱和粮食带的太多会被人盯上,遭人惦记,指不定有些小偷小摸的。 这粮食如果带过去了,有可能会被军官以“共守城池、军需优先”为由头,直接充公。 这可是林轩辛辛苦苦拿命换来的,被无偿征走,那就亏大发了,这种情况几乎没有人会记他的功。 到时候说理都没处说去。 林轩稍加思索之后便回应道:“先带够我们一个月吃的,其余的直接密封好,藏进地窖吧,倘若那流寇军纪真的如同传闻那样好的话,应该不会挨家挨户,翻箱倒柜去寻找粮食。 就放在这里,或许留下的概率比带进卫所还要高。” 毕竟…贼来如梳,兵来如篦,官来如剃。 陈芳、林安都同意了林轩的看法。 一行人匆匆將那些剩下的粮食全部都藏好了,带著一些生活的必要品,便往卫所赶去。 附近两座县城被攻破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整个良城,整个县城都人心惶惶,严格限制人的进出。 而且还有人散布谣言说流寇一路烧杀抢掠,把农田都给烧了,平民百姓也死了不少。 在这种恐慌的渲染之下,粮食的价格也飞速增长,就在一天之內,大米和小麦的价格一度从四十文钱涨到了六十文钱! 官府並没有对其进行任何的限制,因为米商卖的越多,他们也能赚得更多。 卫所缺额,在军户逃亡和频繁被征的情况下,卫所真正能够拉出来的战兵,就只有寥寥三百人。 兵库里的甲冑都是年久失修的,许多甲冑都已经锈跡斑斑,穿甲冑的绳子都烂了,也没有人修。 幸好林轩背靠秦家,秦家人直接给他送来了一套看起来很新的铁质札甲,这一仔细看,好像是上次自己穿著剿熊时的那一套! 如今他穿起这副札甲,感觉身轻如燕,身上並没有穿似的,只是关节的活动稍微有点受限。 就这么三百人,怎么去跟那些连续打贏了两场胜仗的流寇比?敌方数倍於他,想要拿下这个卫所简直不要太简单。 所以,林轩来到千户所之后,正式担任总旗的第一个任务,接受的第一道命令,就是去“徵发”民间丁壮。 虽然徵发说的好听,但实际上就是抓丁。 每个总旗必须要抓二十名军户的壮丁去卫所,不然就按照军法处置,削职降级,还要挨军棍。 因为这场战爭,林轩感觉哭笑不得,没想到自己竟然成了前世课本里,自己最討厌的捉人的“石壕吏。” 本以为那是恶人,没有想到他们也不容易,身上的任务完不成也会被责罚。 石壕小吏自己也许刚刚从战场上死里逃生,也许自己的家人也正在被別的吏员征走。 林轩身穿总旗战袄,带著腰牌和盔甲,全副武装,出现在军户聚落之中。 这一次他没有带人,因为其他小旗也有任务分配。 他首先去了张悬家。 咚咚咚。 此时的张悬还不知道县城出了事,还在草蓆上躺著编草鞋。 听到敲门声,便从席上站起来,前去开门。 “是轩哥,快进来坐。”他热情地招呼道。 “不用了,你现在收拾东西跟我走,流寇即將来到此地,隨我进卫所抵御。” 张悬脸一红,挠著头:“这...我家中赤贫,也没有什么东西可带,可以直接跟轩哥走。” “那你跟我走,去征丁,给我撑场子。” 二人於是便在此地吆喝。 “二十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男丁跟我走,进卫所抵御流寇!” 然而並没有理他,谁都不想死,谁也不想为了官府而死。 毕竟“贼来如梳”已经深入民心,那盗匪再怎么可怕,也没有官府可怕吧? 林轩摇摇头,这么看的话,他若想要保住这个总旗的位置,只能强硬抓人去守城。 他很犹豫,甚至去往那些军户余丁聚落的路上,都在犹豫。 “老伯,开门,我知道你有个二十岁的儿子,我们是抓他去卫所守城,又不是把他抓到打羌渠人的战场上。” 然而门內並没有人回应他,是听他声音稚嫩,就判断他年少,所以想著能不能糊弄过去。 林轩心中一阵烦躁,脸上掛著不耐烦,一脚踹开房门,门板都飞了一丈远。 但是他恍然了,也后悔了,刚才自己的所作所为,这不就是自己当初最討厌的样子吗? 他平復了一下情绪,向著老伯讲道理: “不好意思啊,老伯,我只需要让你儿子跟我走,人数凑齐交个差,不为了掠夺民財和惊扰家眷。 接下来我保证不会再有任何官差来你家征丁。” 老伯看林轩用了这等蛮力,却又客客气气的和他说话,心中不禁一颤,嘴唇翕动,说不出话来。 许久之后,他才缓缓向林轩下跪:“军爷,我求求你了,放过我儿子吧,我儿子可是家里独苗。” 林轩赶忙去扶起老人,却发现老人跪在地上不愿意起来,儘管老人的双手骨瘦如柴,那一双膝盖,还是像生了根一样扎在地上。 小孩也害怕地看著林轩,年轻人的妻子眼神中也有恐慌。 这位年轻人的眼睛更是红了,向林轩斥责道:“你们这些军爷平日吃空餉,现在让我们去送死?” 林轩摇头否决:“谁说要你去送死了?我身披精甲,手持利刃与强弓劲弩,届时必然会活跃在抗匪的第一线。” “我也是军户独丁,一家男丁全死在了抗击羌渠的战场上!现在还是要上战场抵御流寇!你以为我不怕死吗?” “你们没得选,第一选择就是跟我去,我不敢保证,但可能会活。 若是被其他总旗抓丁,你们免不了被惊扰家眷,勒索財物,然后战场上再让你们儿子当前锋。 此中利害,你们应该自己清楚!” 等真到了那时候,林轩可不会轻易让他们去送死,他做不到,自己毕竟是这群被抓丁的人的长官,届时要么身先士卒,要么和他们並肩作战。 一家人面面相覷,脸上的表情各异。 “我去,只求你能说到做到。” 第33章 喝药了 还没等到林轩抓够人,西边远处一处黑压压的人便来到了良城。 距离太远,大多数人都看不清是流民、败军组成的队伍,还是流寇的队伍。 【锐目】带来的远视视野远超常人,一眼望过去,似乎是流民和败军,队伍不整,带著些许兵器,身上似乎並没有穿甲。 如此一来,那大概率便是那些流民和败军,但是林轩不敢肯定,也不想和他们接触,万一是流寇偽装的,那就坏了。 於是他便带著自己徵发的壮丁,一路前往良城千户所。 林轩抓人的速度还是蛮快的,一晚上就把需要抓的壮丁全抓齐了。 赶到卫所之后,他发现现在卫所內正在搭建营帐,源源不断的从外面运粮过来,这是几个百户所的粮食,面对流寇的大军他们守不住,所以將粮食財物全部转移到此地。 他们自己的粮食可不会被谁私吞了。 陈芳和林安,被安置在了秦家的院子里,秦家在千户所也是有住处的,宅院虽然没有在百户所的大,但也能住许多人了。 他们收拾了几间空房,让他们一家三口住在一起。 林轩回到卫所之后,立刻便去找苏千户。 此时的苏千户,早已將那套官服换下,换成了鎧甲,现在儼然是一副整备待发的样子。 “苏千户,要我抓的人都已经到了,接下来可还有什么其他的安排?我想早点服用那汤药,將力气提升,届时防备贼寇,也好有更多的力气。” 苏千户看到林轩带来的那些人,不由得一愣,这小子完成任务还挺快的。 “行,那你便去吧,今天已经没有什么事情需要你干了。” 林轩点点头,隨后告退,前往秦家。 秦家对他的出入並没有什么限制,於是他很快就到了自己住的屋中。 陈芳和林安都在纺布,毕竟来到这里,她们没有什么事可干。 “我要开始服用那健体药剂了,帮我熬煮,这些药武火一个时辰,隨后停火放这些药,再用文火半个时辰。”林轩向林安嘱咐道。 林安点了点头。 毕竟她是郎中家庭出身,对於煮药时间的敏感度要比林轩要强的多。 林安打开那几个药包,不由得眉头一蹙,在心中暗道:“防范地真是深呢,这药打的这么散,连药里面是什么成分都快不知道了,不然我还能拿草药调製。”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读小说就上 101 看书网,101??????.?????超顺畅 】 她觉得有些惋惜,自己对药材格外敏感,只要这药材是正常包装,她基本上都能分析出药量配比来,但这打散的程度快堪比麵粉了! “可惜啊,太可惜了。”林安忍不住將这话给说了出来。 “可惜什么?”林轩听到她这句话,瞬间被她勾起了好奇心。 林安也並不隱瞒,大大方方的回应道:“这药打的太碎了,里面是什么材料,我都分辨不出来,倘若有人想要在里面下毒,那简直是轻而易举。” “如果推断出这健体汤药的配方,那她和林轩短时间之內就可以有巨大提升,甚至还可以走私这种汤药。” “你竟然还会这个?”林轩脸上露出一股惊喜之色,自己好像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 “是啊,我是郎中家庭出身,会点草药。”林安的语气里满是骄傲。 “这叫会点儿?”林轩无语,她也太谦虚了,这种能够反推药材配比的人才,怎么可能就是会一点? “想必也是有其他人尝试过反推朝廷健体汤药的药材配比,並且还成功了,所以现在朝廷才將这药材打的这么碎,就是为了不让下一个天才尝试这种方法。” “既然她拥有这种天赋,那我要不要给她整一个过目不忘的天赋?如此一来,和她辩药的天赋结合…不对,这副药材主要的问题是被打碎了,过目不忘,好像没有什么用,那要怎么去获取天赋,才能让她的这个天赋变得更强?” 林轩忽然想到,命书的天赋融合功能,这个功能自从他获得这个金手指之后,就从来没有使用过。 这个功能能不能两种一样的天赋合併,然后成为更高级一点的天赋? 他不知道,因为资源实在紧张,没有多余的天赋可以让他来用道韵试著融合。 看来自己必须要去弄得更多的道韵了,要多往死人堆里挨著! “真是希望我这次能活下来啊,那样收穫丰盛的我都不敢想。” 隨后,林轩便躺在了床上恢復体力。 今天一天太累了,比武不说,还东奔西跑抓丁,即便也有耐劳,也不太能够撑得住,必须要休息一会儿。 一个半时辰后,林安將这药煮好了,摇晃著林轩的身躯,想要將其唤醒。 “阿弟,阿弟,该喝药了!” 林轩醒来,咕嚕咕嚕一口气將药全部灌完,隨后便直接坐在床上,运转真气。 …… 次日清晨,林轩在消化完大部分药效之后,感觉自己的力气又变大了不少,有可能距离通息境界的力气已经很近了。 但是境界还差得很远,毕竟他的前几天五百斤的膂力,有三成是天赋【怪力】增加的。 林安此时也在练武,也在喝药,不过喝的是林轩剩下的药渣重新煮的,她的进步幅度有限。 林轩倒也想让她的修为快点儿赶上来,可是现实不允许,原本自己要是晋升总旗之后,暂时没有战事,直接將那副汤药分给她一半也可以。 但现在情况不同,流寇马上都要打到眼底下来了,再不赶紧增强自己的个人实力,还要把蛋分在两个笼子里的话,那就是两个笼子的鸡蛋一起碎。 外面的天已经亮了,林轩走出家门,卫所的人基本上都在忙活著修城墙,甚至卫所门口还有一大伙人聚集。 这伙人身上没有甲,但是带了兵器,看著就很像被打得丟盔卸甲、落荒而逃的逃兵。 然而事实也正是如此,苏千户就是在对这些残兵败將进行整合,將尚有战斗力的逃兵们衝进卫所的防线之中。 然而这些人里面基本上都是士兵,那些流亡的百姓,还有怕死、带著家財逃跑的財主,已经被他赶去县城了,那里才是他们应该待的地方。 第34章 意料之外 昨天夜里这群人其实就来了,但苏千户对他们压根儿就不放心,夜里黑灯瞎火,看东西都很难。 更不用说分辨这一群人是不是真的残兵败將,有没有流寇的奸细混入其中… 他们没有一个能够身居要职,全部都被安排乾一些苦力活,像守城门,守城墙,基本上都由良城本地的军户来干,免得其中混进了奸细,半夜直接把门打开了。 作为良城区域的豪强,苏千户就是那个最慌的,虽然他境界高深,但依旧很怕,倘若流寇来了,那些低级军官或许能够活下去,但他必定会被流寇杀掉分田分財產的。 所以他此时才思虑周全,爭取不犯错,等到援军到来,自己就万事大吉了。 李督师李百盛统领的军队是一支刚刚训练出来的精锐之师,被崇炎皇帝调来剿匪,不仅军队普遍武道境界高,而且还拥有精良的火器与火炮,只要正面碰上对方,那就是十拿九稳。 至於李督师,那更是大晋少见的顶级武者,就凉城千户所这种地方,他一个人就能把所有驻军全部都打趴。 那伙儿攻破临水县的流寇,应该从属於“摧王”赵承德。 赵承德原是一名木匠,家贫的活不下去了,加入流寇。 因为军事能力强,一路做到流寇之首,现如今占据半个天中行省、半个晋源行省,拥军五万,距离五衢州非常近。 朝廷没有围剿的原因,就是无可用之师,先前李督师这支军队在关外抵御羌渠人。 现如今朝廷与羌渠人议和,获得了短暂的喘息时间,自然就可以让这支军队回来围剿贼寇了。 不过,苏千户不觉得李督师能有什么好下场,毕竟崇炎皇帝执政十年了,已经坑害了数员总督、杀了文官几十人,像李督师这种人,倘若打贏了流寇,恐怕免不了被皇帝猜疑。 良城卫並没有火器与火炮,不是大晋朝廷不知道造,而是根本就用不起,给精锐装备那些武器就已经是严重的经济负担了,倘若想要全国的卫所装上火器… 財政已经不是够不够的问题,而是会直接倒欠。 林轩来到校场,用掇石测试了一下力气,现如今五百斤稳稳抬起,五百五十斤还是有些吃力。 儘管有【怪力】的增幅,这药效带来的效果也算相当不错了。 今天林轩的任务是在附近巡视,倘若有灾民毁田、衝击普通百姓住宅,格杀勿论,同时注意流寇的动向,一旦发现什么蛛丝马跡,就立刻回卫所去。 好巧不巧,他管理的小旗中,有一个分到了林杰。 因为卫所缺人,所以基本上每个总旗只能够统领三个小旗,每个小旗带十个人。 另外两人,分別是刘继业和秦淮。 上次和他一起狩猎黑熊精的秦淮,此时是他的下属。 这情况让秦淮都觉得不可思议。 林杰进到林轩的队伍中,瞬间就变得无比温顺了,再也没有了之前的囂张气,林轩现在可是他的上官 林轩仅在卫所的两百丈內巡视,再远的话,流寇来了他都没有任何反应的时间,目前看来一切正常,他感觉到自己巡视的工作有些无聊了。 路上有一些逃难的民眾,或许是看见了林轩这一行人著甲巡逻的原因,在这里还算规矩,没有做一些出格的事。 这日正午出事了,黑压压的一片人从西方赶来。 他们著装参差不齐,有的著著全新的甲冑,拿著崭新的弓箭长矛,有的穿著破旧的甲,有的甚至没穿甲冑,扛著些简易农具改造而成的武器。 甚至衣服的顏色都很混乱,没有统一的著装。 林轩看了,直接拔腿就跑。 他向著几名小旗和士兵喊道:“走!回城。” 数百米的距离,林轩全力逃亡,顷刻之间便回到了良城千户所。 良城千户所的守军也看到了林轩逃回,便准备等他进了城门之后,直接关门。 一行几人都进城之后,早就在准备关闭的城门,赫然关上。 门轴的声音吱吱作响,关上之后,所有人都心中一松,旋即苏千户下令全军严阵以待,准备好滚木、巨石。 不过,那群流寇却並没有如他们所想,来攻打千户所,也没有去掠夺普通民居。 林轩在城池上看著,早就已经做好了作战的准备,但是看见这伙队伍,並没有过来攻城,便思索是什么原因。 “莫非…他们根本就不是奔著我们来的…而是… 而是...奔著劫掠富户来的!” 能成为数千人军事领袖的,基本上都不是傻子,现在的良城千户所,早已经做好了守城的准备,以逸待劳,贸然进攻,必然会损失惨重。 流寇的组成复杂,底层士兵军事素养不高,打一波没攻下来,军心就直接崩了。 所以进攻千户所不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这支队伍的首领叫做刘作龙,是摧王赵承德手下的一名猛將。 他皮肤黝黑,身材看著精瘦,穿著一副崭新的晋军军官战甲,这是他对晋官兵作战,抢来的战利品。 他带著五千人马,攻下了毫无防备的两座县城,劫掠了富户、地主、官员的钱粮。 他的手下,见到卫所的情况,摸不准下一步要干什么,於是便向他请示: “刘將军,这卫所紧闭大门不开,城墙上严阵以待,看来是做好了抵御的准备,我们要攻打他们吗?” 刘作龙微微思索一番之后,摇摇头,语气平淡:“此时附近的县城和军卫所都有防备了,没必要攻坚,不害平民,专抢富户、地主。” 毕竟义军都是由穷苦人家组成的,平民以后就是义军的兵员,也是以后义军的支持者。 而富户、地主,大多都是作了恶的,抢他们,虽然会遇到一点抵抗,但那些平民只会拍手叫好。 无论千户所救不救富户,他都是稳赚不赔。 只要敢出来,就將卫所军歼灭,不出来,那就能毫无阻力地抢,而且还损了官府的民心。 毕竟现在被抢了,官府不救,那下次官府征粮、徵兵、征物,就受到巨大阻力了,毕竟有难的时候官府不来救,官府还有什么面目收税? 第35章 挑衅 留给这些富户的时间太少了,他们的家產、存粮並没有足够的时间转移,所以能够掠夺不少。 那些富户,家中也有些习过武的担当护院。 练过武的也就十来人,剩下都是凡人,对付那些几十百人的土匪可能还能抵抗,但是面对这种数千人的大军,根本毫无抵抗之力,轻易就被杀进去。 还没到下午,一个个良城当地的富户鄔堡,就挨个被攻破。 有一些聪明点儿的,不抵抗,被抢走了些大部分钱粮,不过他们的命和田地还在,还有机会从头再来。 有些拼死抵抗的富户,被全屠了个乾净,一家人整整齐齐被摆在鄔堡,土地也变成了无主之物。 “將这些尸体摆到卫所前,大约两百步,他们的射程之外。”刘作龙指著几个富户的尸体,对自己的副將吩咐道。 副將不解其中意,向刘作龙问道:“將军,咱是要挑衅他们,逼他们出城迎战吗?” 刘作龙哈哈笑道: “主要是看他们反应,他们要是紧闭城门、毫无动作,那就是真怕了,我可以放心大胆地继续抢。 要是他们派人出来收尸或叫骂,说明还有点血性,那就得更小心地对付。通过卫所的反应,判断守军的士气、指挥官的胆略。” “这仗不在刀兵,在心。把尸体往那一摆,比打一场攻城仗还管用。城里那些当官的,很快就会连觉都睡不安稳了。”刘作龙想想自己的安排,都觉得绝妙。 副將听完这话,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隨后便夸讚道:“高,將军实在是高啊。” 刘作龙哈哈一笑:“好了,別拍马屁了,我让你收编此地的流民、贫民,事情做的怎么样了?” 那副將赶忙回应:“今日一共有三百三十一人入伍,普遍都是年轻力壮的。” “好,有三百多人也不错,到时候他们过得好了,就让他们回来,跟他们这些老乡说说,这样一个能带回来好几个。 哼,我看这大晋还能撑多少年?” 刘作龙语气中满是对大晋的鄙夷。 几个流寇按照刘作龙的命令,將那些富户,一个个拉到卫所底下,曝尸荒野。 “这是在干什么?他们放的那些尸体是谁啊?” “难道不会是本地的居民吧?” 毕竟还是隔得很远,他们只能看出来是人,但是根本就看不清楚那些尸体的脸,所以只能乱猜测。 这些尸体被放置完之后,那些流寇开始嘴臭,向著卫所方向骂道:“懦夫,匹夫,还要像王八一样据壳固守吗?” 后来这些人骂的越来越难听,甚至连苏千户的十八辈祖宗都安排上了。 这一幕,城墙上面的守军都看在眼里,开始纷纷议论起来。 城墙上的守军不止有卫所兵,还有从底下抓回来的民壮,看见流寇將那些尸体摆在城外,內心不由得一阵发寒,手脚冰凉,手指因为害怕而导致微微发抖,他们怕,他们实在是太怕了。 倘若自己的亲人也在其中之列… 再看卫所兵,基本上都没有什么反应,他们不免对卫所兵有些失望。 “坏了。”苏千户將这一幕看在眼里,心中暗暗觉得不妙。 那些尸体分明就是那些富户。 他看出来了,对方是在瓦解人心,不只是恐嚇,而且想要挑拨卫所內部的矛盾。 千户、百户的灰色收入、打点上官的钱,全靠本地富户“孝敬”。 如果卫所对这些富户的灭亡无动於衷,不管不问,连个態度都没有的话,以后富户们给他的孝敬就少了,自己的財路怎么办? 他咬咬牙,向城头守军下了命令:“把那些富户的尸体带回来,一具就能获得五两银子,谁把那几个流寇杀了,一个贼首十两!” 此话一出,眾人虽然感觉惊喜,有赏钱拿,但仔细想想就觉得不可能,毕竟他们相隔甚远,远在普通弓箭的射程之外,他们射箭,可能连个边儿都摸不著。 林轩看向流寇的眼神炽热,流寇放尸体这件事,对他並没有任何的影响,但听说能够领赏,他就来了兴趣。 不过他还是很谨慎,倘若这些流寇之中,藏了高手怎么办?出城便被高手带人围攻。 不过相对来讲比较好的一点,就是在这良城千户所上,视野宽广,再加上现在又是冬季,树叶都掉光了,附近的林子里面也空空荡荡。 看不到附近有任何流寇偷偷埋伏! “林轩请往!”他上前几步。 他的话音刚落,旁边一个高壮的青年也跟著说:“张全请往!” 苏千户点头:“那你二人便去试试!若真带回了贼首和尸体,我绝不食言。” 林轩看向张全,也不知道此人是本来就想去,还是看到自己想去了之后才有这个想法的。 林轩才没有和他们硬拼的打算,他打算用弓箭试探、斩杀流寇,实在不行就跑。 打开城门之后,二人便向那几名流寇奔了过去。 林轩並没有跑得太快,他在佯装。 流寇见到只出来两个人,跑的还不快,也不慌也不忙,还是在原地等待。 林轩距离他们只有一百步的时候,脚下突然加速,伸手直接拿下背上的长弓,搭了支破甲箭,朝著一名贼寇身上射去。 林轩这一手,有些出其不意,流寇试著躲开,但是距离有点难缠,林轩和他们保持在四十步的距离。 第一箭直接命中流寇手臂,一支穿甲箭直接射穿了这流寇的小臂。 他惨叫一声,最后连连踉蹌几步,想要逃走。 不过已经来不及了,林轩的第二发箭已经在路上,直接命中他的后背,给他穿了个透心凉。 林轩有点好奇,原来这群人是真的纯嘴臭,没有埋伏伏兵。 见到偷袭杀死一个,张全心中也增加了一份底气,拉起弓箭射向另一个贼寇,不过这个贼寇境界就要高得多了,他的步子迈得小,连忙往旁边一闪,便將此箭躲开。 “此人在束骸中期以上。”张全做出了自己的判断。 第36章 兵合一处 “好!打得好!”看见林轩解决一人,其他在城墙上的军户不由得精神一振,连连为之喝彩。 总共就三个流寇,此时被杀死了一个,剩下两个就比较好解决了。 林轩持续射箭,每一箭都拉得又快又准,追著那个张全第一箭没有射死的人打。 那人虽然身法灵活,不过面对这种强硬的攻势之下,还是不幸中箭,虽然他穿著铁甲,但是並没有什么用。 破甲箭在五十步之內,是极具杀伤力的。 张全见到林轩的打法,一脸惊讶,因为他之前射箭都是瞄半天再射,所以才准,但是他没见过林轩这样又准又快的。 很快林轩的箭射完了,此人身中四箭,但是仍然有战斗力,不像之前那人两箭就射死了。 他便拔出自己的配刀,向著此人冲了过去。 看见林轩拔刀拼刀,张全也放弃了射箭的想法,他怕误伤林轩。 林轩的力量,已经够碾压这些束骸中期的武者,他们的力量普遍都在三百斤到四百斤左右,自己的力量能够直接碾压。 就像当初自己对战土匪头子,如果不是林安偷袭或者锐目赐敌,他绝对会死在那土匪手上。 噹噹当! 很快,林轩的刀剑便和贼寇交锋数次,每一次都把那贼寇的虎口震得生疼,甚至开裂出血。 那贼寇有些招架不住,但是逃跑也跑不了,自己的后方並没有人,刚才跑的不及时。 於是他咬咬牙,向林轩喊道:“我看你也是个人杰,为何要替官府卖命!倘若你加入我们义军,绝对比这狗屁官府好得多!” 林轩不语。 开什么玩笑,现在他家人都在卫所,这傢伙攛掇他去投奔义军? 但他对这些义军也恨不起来,毕竟只是立场不同,不是仇敌,只希望以后能够少和他们交手。 没多会儿,几名贼寇被林轩和张全二人斩杀。 “我虽然输了,但没有完全输,你那一个贼寇,是被我伤了的。”张全笑眯眯道。 “好,赏金分你一半。”林轩爽朗道。 仔细一看,其中一具尸体,身上漂浮著【霉运】二字。 点开来看,是这样的【霉运】:时运不济,诸事不顺。 林轩看到这两个字,精神不由得一振。 “这霉运…也能算天赋?那好运气应该也算是天赋,也能收取了?” 这天赋,就来自那名被他两箭射死的贼寇,他在检查尸体的时候,发现这两箭,一箭射中了他的手臂,一箭射中了他的肺,完全越过了所有甲片,直接在盔甲的缝隙之中穿过,直刺体內。 这让林轩感觉哭笑不得,怪不得自己杀他,杀得这么容易,原来是这人运气不好。 尸首和富户的尸体被带进卫所之內。 林轩斩杀了两名贼寇,分数次带回四具尸体,得了四十两银子。 张全斩杀一名贼寇,带回五具尸体,得了三十五两银子。 “那名贼寇有你一箭的功劳,赏金分你一半。”林轩拿出五两银子,递给张全。 张全此时却有些不好意思,其实他作为张百户家倾力培养的子弟,並不缺银子,他提那一嘴,只是不承认自己输了。 “开玩笑呢,谁斩杀就是谁的。”张全拒绝了林轩的好意。 “这一次你贏了。”林轩並没有爭强好胜,坚持要给。 张全不太好意思地收下,心中默念:“这人真有意思,对这场输贏毫不在乎吗?” 苏千户提著几颗贼寇的人头,向城內富户安抚道:“贼首在此,大家不用担心,卫所定会护住大家的安全,他们已经被杀了数人,不敢攻城。 过些天,李督师的队伍就赶来支援了,定要將这群贼寇一网打尽!” 苏千户之所以如此確信,如此有信心,是因为他在这群贼寇招收的青壮之中,安插了几名间谍,正是那日將流亡富户和民眾赶走时安插的。 他虽然没法做到掌控对方的动向,对方有所行动的话,自己也大概率可以第一时间发现。 …… 刘作龙见到此景,並没有慌,反而是向他那些流寇手下们鼓舞道: “看见了没有?官军只敢杀咱们落单的兄弟!缩在城里当乌龟,不敢和咱们主力正面打! 咱们抢遍富户,他们连屁都不敢放! 跟著我,咱们吃香的喝辣的,他们只能躲在城里发抖!明个儿继续抢富户!” 此话一出,义军之內传来不少人的轰然大笑,原本死了三个人的恐惧,瞬间烟消云散,好像根本就不是什么事了。 话虽然是这么说的,但实际上他转头就跟副將说道:“今天晚上安营扎寨的时候,加强警戒,多派一些人巡逻,防止卫所军夜袭!” “还算有点血性,不挑衅了。”刘作龙在心中对千户所评价道。 次日,他们依然按照之前的那套方法,劫掠附近的富户,这次效率倒是比以前更快了,但是搜罗的也更加粗糙。 林轩的家也被他们入內查探,但发现林轩家,房屋残破,用的器具都是旧的之后,仅仅拿走了一床棉被,便不再继续搜索。 林轩,这段时间没有没换餐具和家具,倒是让他们將此地识別成了贫农,甚至连地窖都没有去找,就直接全部离开了。 就在一日后,五衢卫的援兵到了,五衢卫都指挥使孙成栋亲自带著100亲兵,3000五衢州其他卫所的卫所军奔赴过来,准备阻击摧王的属下刘作龙。 而李督师的队伍,则是直接奔著摧王的主力军过去了。 五衢卫援兵赶来,第一时间的任务,就是和良城的几个千户所兵合一处,將这些军队整合在一起,形成有效战斗力,隨后准备对刘作龙部进行反扑。 天还未亮,悽厉的军號刺破云霄。 林轩迅速披掛整齐,甲叶碰撞作响,与其他总旗、小旗齐齐立於校场。 高台之上,五衢卫都指挥使孙成栋鎧甲生辉,声如洪钟: “苏千户,领良城所部为右军,列阵待命!” 林轩虽然弓术非常厉害,但身为总旗官,不列弓箭手行伍,而是立於右军前锋前头。 他麾下林杰、秦淮、刘继业三小旗,各领十军户,三十人列成前锋,刀盾居前、长枪护翼,归他直接统辖。 第37章 剿匪! 直接扩充到了五千人,人数和刘作龙部比起来,相差无几。 不过他们和刘作龙比起来,战斗力要强上许多,毕竟是正规军,无论是著甲人数还是军事素养,都比胡乱拼凑成的流寇军强。 其他卫所兵可能不行,但孙指挥使的中军前锋,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一场大战即將开始了。 刘作龙自然意识到,良城千户所的援军到了,他有不少探子,早就得知了这一事实。 不过他並不傻,知道本部的实力如何,不想和孙成栋硬碰硬,在这大平原上展开决斗,是纯粹带著这帮跟著他的兄弟送死。 眼下最佳的选择就是回撤,回撤到已经占领的临水、西槐,隨后据城而守。 不过孙成栋也並非常人,料到了刘作龙的想法,便派自己的主力军队轻装简行,从北部快速行军,埋伏上刘作龙军队的必经之路。 因为刘作龙部携带了大量的粮草和物资,必然拖累行军速度。 刘作龙劫掠良城,本来就是为了给摧王筹备粮草,这才是他最看重的东西。 而良城千户所以及其他军卫所,则是在后面追击,只带三天的口粮,势必要对刘作龙前后夹击,斩尽杀绝。 孙成栋算计得很精明。 很快,良城部便追上了刘作龙的队伍,並且对刘作龙队伍发起攻势。 林轩在最前面,他可一点都不害怕,抄起自己的重弓,便向刘作龙队伍尾端攻击。 刘作龙將这一批粮草看得极为重要,所以军队的最后面,不是后勤,而是义军后军,为后勤保驾护航,大约有五百人,和林轩这边的三百余人比起来,也並没有差太多。 苏千户从暗子那里得到了消息,刘作龙部本部已经跑远,这支用来断后的义军,战斗力並不强。 林轩一箭射中一名贼寇。 义军小头目王朔方看见追击的卫所军人数远远少於他们,便產生了將他们吞掉的想法。 不过他同时也在害怕,因为这里看起来只有三百人,那其他人呢?其他官兵去哪儿了? 他不清楚,没有对这方面的判断力,於是便向身边的斥候吩咐命令,让斥候现在快马加鞭追上主力,並且告诉主力,追击的敌军只有三百人,其他人不知所踪。 在做好信息传达之后,他做出了战略部署,他对著下属们冷喝一声:“前些日子,在卫所前杀富户,他们胆小如鼠都不出门迎战,此时倒是有底气了? 弟兄们,復仇的时候到了,你们的亲人朋友就是被这群人害死的,你们的田地也是这群狗官兵抢的,如今见到了仇敌,理当要让他们以血来偿还!” 这一番话出来之后,义军的士气陡然提升,毕竟加入义军的都是些活不下来的普通平民,能安安稳稳活著,谁想来当兵? 王朔方说他们的仇敌就在眼前,他们这些人怎么能够不眼红呢? 义军不再撤退,而是列阵,想要和卫所军正面开战。 “杀,杀光他们!这群狗官兵,凡是为崇炎那狗皇帝卖命,全部都该死!” “是啊,原本连年天灾,就活不下去了,崇炎那狗皇帝加征三餉,我的老婆和女儿全部都饿死了,我靠著吃掉她们才活下来啊,这笔帐我要找他们算清!” 义军这边义愤填膺,一个个都被仇恨蒙住了心,红著眼睛拿著自己那简陋的武器,便要向著卫所兵进攻。 双方弓箭手拋射,战兵短兵相接。 林轩身为一线军官,自然也是要和敌军近战的,不过他的实力远超过普通总旗,也要超过普通的义军小头目,再加上手上那把大师级雁翎刀,杀敌如同切瓜砍菜。 林轩深陷敌阵,左右突冲,一切向他奔来的,直接杀。 这把雁翎刀不愧是十两银子的神兵,刺那些甲冑,直接就能捅穿。 没多长时间,他便將三名义军斩杀。 此时他的力气和战意没有任何衰减,握著那雁翎刀的手微微发抖,他不清楚是什么原因,但是对他的战斗没有任何影响。 义军的战斗力也丝毫不差,卫所军这边也死了些人,战斗並没有一边倒,而是处在了一种焦灼的状態,双方各自都有士兵倒下。 林轩左突右冲,前一秒刚刚斩了一名义军,又一肘將义军肘翻,被肘到的义军当场倒头就睡。 这便是那四极拳中的招式,刚猛而又狠辣。 五百多斤的怪力,他的肘都相当於是一檳重锤,普通的士兵在他这里根本就没有任何还手的余地。 义军看到林轩这生猛的战力,在他们的阵中来回衝锋,不由得一阵胆颤心惊。 “这真的是人吗?” 王朔方在不远处仔细观察,看到林轩的脸之后,也是倒抽了一口凉气: “年纪轻轻便拥有如此战力,倘若成长起来了,岂不是我义军的大敌?” “此子,断不可留!” 拉弓便向林轩射来。 林轩的锐目在战场上时刻发动,全场人的动作在他眼里都相当於是慢动作,更不用说旁边放冷箭的了。 他直接拎起一名义军,挡在了自己的身前当做肉盾。 噗~ 王朔方的冷箭直接射在了这名义军的身上,直接穿了个透。 林轩冷笑,隨后直接拔出这只带血的箭簇,手中发力,將箭簇直接捅到了旁边一名义军的喉咙中,这名义军当场去世。 王朔方看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向手下命令道:“摧卒,联手斩了拿雁翎刀、身穿银甲的那小子!” “唯!” 两名通息境界的义军武者,便直接奔著林轩而来,想要將林轩先扼杀在战场。 一旁的秦晟、张全也在奋力杀敌,他们的战果也不菲,此时看到林轩被围攻,也向属下下了命令。 “保护林轩!” “去!护住林轩。”苏千户也向著自己的亲兵下了命令,十名亲兵立刻前往林轩处,保护林轩。 苏千户太明白,这种少年武道天才的含金量了,刚刚成人的年龄,这种战斗力和力量,已经超越了许多老牌总旗,未来前途不可限量。 无论谁死了,林轩都必须要活著! 第38章 天赋融合,武道圣胎 一桿长枪向林轩刺来,力道刚猛。 林轩连暗箭也可以发现,更不用说如此大的目標想要刺杀他了。 他顺手便將枪抓住,手上发力,向己方阵营拖拽,想將其拽过来然后让己方的士兵趁机杀死他。 对方也是通息境的高手,下盘很稳,和林轩角力,只是往前走了两小步,便直接停了下来。 林轩发现拽不动,便右脚直接踩著枪桿,向下猛地发力,这长枪並没有秦晟那杆质量好,五百斤的力道之下,长枪直接折断。 他直接用短枪作战,向著对方刺去,瞬间攻守易形。 很快,林轩便被己方的武者团团围住,护在身后。 见到眼前的情景,他有些哭笑不得,自己本想和此人一决高下。 林轩身旁的武者,皆杀向通息贼寇小头目,对待林轩一个束骸他就很困难了,面对数名通息的围攻,此人更是招架不住。 很快,此人败下阵来,被几名卫所军协力斩杀。 此人身上飘著几个大字,但是林轩並没有时间去辨认,虽然自己面前有人护著,但是战场千变万化,万一对方发现全员都护著自己,贼首直接对自己下了杀手怎么办? 战场一度胶著。 “苏千户,刘志东部到了!”张百户无比兴奋,看著身后黑压压一片卫所军,大概有三四百人。 刘志东部为五衢联军左军,进军速度稍慢,被苏千户的良城卫甩在身后,但是追上来的速度还很快。 义军已经折损几十人,大多躺在地上无法动弹,不知死活。 还有的浑身是血,倒在地上呻吟、抽搐。 义军方面看到己方伤亡惨重,卫所军又来了援军,顿时军心动摇。 恐惧和恐慌在人群中蔓延,刚刚被仇恨壮起来的胆,现在瞬间萎缩下来了。 “完了!官兵的援军来了!” “他们人数占优了,咱们还能打得过吗?” “已经死了太多弟兄了,要不然咱们撤吧!我不想死在这里!” 王朔方见状,意识到这群义军的战斗意志现如今非常薄弱,即刻下令道:“撤!赶紧撤,不要与官兵缠斗!” 义军纷纷撤退,跑的速度很快,跑得慢的已经被卫所军杀了。 “要追吗?”秦烈转头看向苏千户,询问他的意见。 苏千户思索片刻,向著良城卫所军道: “莫追!贼寇大军不知去向,贸然追击容易中伏兵,原地休整待命,清点人头上报军功!我先派斥候查明情况。” 刘志东部来到以后,看著满地尸体,不由得一阵嘆息,自己这支队伍不过落后了片刻,直接错过了军功。 千户所这边,死了三十余人,伤了四十余人。 死了十分之一,儘管流寇已经全部撤退了,但卫所军的军心也没好到哪去,所以必须要先稳定下来。 虽然贼寇的装备不如卫所军,但仇恨是真的能够改变他们作战心態,卫所军这边的底层军户都怕死,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因此战意很薄弱。 死的贼寇,大多都是卫所军军官杀的。 卫所军这边死的大多都是底层军户,也有两个军官受伤,但是没有伤及性命,能够救得回来,问题不算太大。 良城千户所总共斩杀贼寇七十四人,林轩占了六个。 林轩用一小盒野猪油脂和小块麻布,仔细擦拭著自己雁翎刀上的血跡。 用动物油脂擦刀,可以防止刀生锈,也是比较常见的刀剑保养方法。 他杀了六个敌军,腰间的雁翎刀已经有些钝了,甚至还有一处豁口,等会儿应该让隨军铁匠来帮自己修復一下。 他杀的人数並不算多,但能够算军功。 现在大晋官方规定,剿灭一个赵承德部流寇,可以赏银五两,总共也就是三十两银子。 前不久,林轩拿的十两银子是苏千户自己自掏腰包的,而且规模极小,因此不能够算战功。 击杀六名敌军,放在普通军户身上,就可以直接升小旗、总旗了。 但是放在总旗身上,还不够让他晋升试百户,因为没有斩杀贼首。 那名通息头目並不算他斩杀,不能算到他头上。 想要晋升试百户,他还要在接下来的战斗中,继续再立几次这样的功劳,或者是四大奇功。 也就是先登、破阵、斩將、夺旗。 要是能立下这些功,別说百户了,以后的位置能蹭蹭往上涨,毕竟这个世界不比他前世的古代。 这四大功更难! 给他的时间还是太少了,现在只不过束骸中期,若让他有时间修到通息境界,在整个敌阵之中都能乱杀。 因为这些人中,最高的也就是双方的首领,就在通息左右,凭藉自己比同阶大三成的力气,只要不遇上通息境界的顶级强者,那就是无敌的。 “林总旗,这些事让民夫来就好了,您战场上杀了那么多敌人,该休息一下。”刘继业看到林轩亲自搬尸,提醒道。 “多一个人,就能早点处理完。”林轩拒绝了刘继业的提议,亲自带头处理这些尸体。 让林轩兴奋的不是军功,而是天赋,总共一百多个死人之中,出了三个天赋。 【真气充盈】:真气凝练质量增加五成。 这个天赋出自那个被数名卫所军围剿的贼寇小头目,对於他的武道来说是很有意义的,毕竟真气质量,也决定著一个人战斗时的续航,本来已经有了耐劳,再加上这真气充盈,他在战场上的能力,又会更进一步。 就算逃跑都比別人跑得远!比別人跑得快! 【音律精通】:对於音乐韵律更加敏锐。 这个天赋是在一名贼寇身上得到的,他的身上,还携带著一个旧塤,黑陶所作,应该对此人有重要的意义。 不过此时人死灯熄,陶塤已经失去了任何意义。 【淫巧】:房事能力提升。 这是在牺牲的卫所军之中获得的,貌似对林轩来说,並没有什么用处,因为束骸境界的身体素质极强,就算不用这个,照样可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目前看来,这三个天赋之中,只有【真气充盈】对林轩的提升很大,【音律精通】和【淫巧】,都是些锦上添花的东西,没有什么作用。 林轩毫不犹豫,將所有天赋全部直接掠夺。 现在的天赋实在有些乱了,林轩打开命书查看,都觉得眼花繚乱。 天赋池:练武奇才、锐目、耐劳、怪力、过目不忘、霉运、真气充盈、精通音律、淫巧。 之前静步的天赋,林轩赐予林安,並没有收回来,因为到了他这个级別,在军阵之中,静步已经没有什么作用了,他自己也能够模仿出那种走路无声的状態,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天赋在他身上太久,直接影响到他了。 忽然,天赋池中有一些天赋闪起了白光,和其他顏色不一样,直接区分开来。 “当前可用练武奇才、锐目、耐劳、怪力、过目不忘、真气充盈合成天赋:武道圣胎。” 【消耗十点道韵,是否合成?】 “十点道韵?我哪儿来那么多道韵?”林轩嘆了一口气,片刻之后便做了决定。 他要將【霉运】、【精通音律】、【淫巧】献祭,获取道韵点,反正也没什么用,不如先献祭掉,换取能够让自己变强的资源。 选了是之后,他的道韵点来到了三点,距离能够合成【武道圣胎】,还差了整整七点。 林轩十分期待,这些普通的天赋已经让自己两个月胜过別人数年的苦修,超越常人,不知道这合成武道圣胎之后,自己的武道天赋又会逆天到何种程度? 张百户现在是林轩的直属上官,今天见了林轩的手段,不由得脊背发凉。 林轩的实力相比於前几天和张全交手时,好像变得更强了一些,张全勉强能和通息境高手交手,但是想要不落下风还是很困难的。 而林轩连斩六人,和通息境的贼寇交起手来,丝毫不落下风,如此战绩,他虽说也能够打出来,但年纪已经四十多,已止步於此了。 林轩的年纪还不到十六,未来的前途不可限量。 张百户越想越觉得害怕,心中思忖:“不知他是否知道…萧重阳是我派去的呢?” 他在庆幸,当初没有正面和林轩撕破脸。 就在眾人休整之时,苏千户的命令下来了。 “追击,前方並没有设伏,直接沿著大路追击。” 尚健全的兵丁,有的坐在地上,默默的啃著自己的粮食,有的直接往地上一躺,原地休息。 听到命令之后,都立刻站了起来,像往常一样集合,准备再次追击。 那些伤兵,则是由隨军郎中,先进行简单的包扎与治疗,隨后由丁壮抬担架,送到附近的城镇上去进行治疗,治疗好后再返回卫所。 所以现在追逐刘作龙部的卫所军,依然是一支保留了有效战斗力的部队,有的人已经获得了军功,后面那些卫所兵也燃起了希望,队伍里並没有伤员,所以军威正盛。 卫所军一路疾走,沿著官道向临水和西槐追去。 不过他们並没有追太长时间,便见到了孙成栋部和刘作龙作战后的战场。 此时的战场上,有孙成栋留下的部分衢州卫所军,以及两名总旗,在这里等待和联络联军的其他千户所。 刘作龙被孙成栋伏击战打得落荒而逃,他的斥候早就被官兵杀了,得知官军轻装简行,想要伏击他时,他想要丟下輜重逃跑,但已经太晚了。 刘作龙带领的贼寇被斩杀四百人,其余人一路向西南方向流窜,而孙成栋也一路追击而去,想要將刘作龙部全部赶尽杀绝。 毕竟流寇的特点,就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只要当前的乱世大环境不改变,流寇隨时都能够捲土重来。 所以必须要斩草除根。 刘作龙的军队,已经没有了之前的威风,被孙成栋打得落荒而逃。 “指挥使大人已经追出半日之久,他临走之前下了命令,倘若其他军队来此匯合,先不用管追击孙成栋一事。 反正也追不上,不如先去陈列贼尸,安抚百姓。” 虽然刘作龙部败了,但临水、西槐县的流寇,已经带著輜重安全撤离。 这没有办法,孙成栋的兵虽然强悍,但也不是神仙,能够掐断这两座县城和刘作龙的联繫,已经很不错了。 那两座县城,实在是鞭长莫及。 “好啊,收尸,我最喜欢给別人收尸了。”林轩听到这个命令,心中一喜。 自己本来就差七点道韵,这四百多具尸体,应该能够填补上这个空缺。 看到林轩收尸时,脸上洋溢著笑容,苏千户、秦百户看到了也十分不解。 毕竟现在收尸这种活都是最底层的杂役做的,为何他一个总旗,喜欢干这种活? 林轩看著漂浮在尸体上的金色大字。 【辨药】【百绘】【明心】【数算】【御兽】【文思】【巧工】【利嘴】 总共八个,来自各行各业,从这也能看得出来,这些人在参加这所谓义军之前,可能都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 林轩仔细看了这些天赋的详细內容,最后决定留下【明心】。 明心能够,在摆脱情绪的影响下,一定程度提升思考能力。 其他天赋全部都献祭为了道韵,总共七点,加上原本的三点,正好凑够十点。 林轩打开命书,选择了合成天赋。 数个天赋瞬间融合,凝成了四个金色大字【武道圣胎】 林轩迫不及待赶忙查看这天赋的详细情况。 【武道圣胎】:真气凝聚速度增加七倍,招式看就会、练就精,力气提升五成,真气质量提升一倍,更易洞彻弱点、看破招式,突破无视瓶颈。 林轩看到这效果,不由得一喜,这不仅仅是把那几个天赋全部都整合在里面,更是將那些天赋进行了全方位的加强,如此看来,十道韵点消耗的一点都不亏。 原本持有的那么多天赋,现在也仅仅只剩下两个了,便是【武道圣胎】与【明心】,命书上,比之前看起来简洁了不少。 林轩在心中暗喜,这一次就算没有晋升官职,但是能够获得的武道潜力,已经百倍胜於官职! 第39章 凯旋 林轩合成了天赋后,也没有什么事干,便在原地休整。 他向同样原地休整的秦烈走去,询问一些事情:“秦叔,以后我突破通息境的太祖內劲功法,是由军功换的吗?” 秦烈点头:“不用消耗军功,你担任总旗后,按理说应该直接给你通息部分的呼吸法,但之前时间太紧,苏千户应该没注意。” 林轩皱了皱眉:“以后每一阶,都需要有军功,再由官府传授?” 秦烈点头:“咱们军户,都是这个路数。” 林轩沉默,如此一来,兵將的前途,岂不是要被朝廷牢牢的控制住了? 一旦中途反叛、脱离朝廷,岂不是一辈子只能止步於他当前的境界? 过了半晌,他又开口问道:“那民间的那些武学,还有人修到过最高境界?” “那自然是有的,不过极少,最高境界的镇岳,朝廷有十几位。 反观民间,却一只手就可以数得过来,有不少还被朝廷以高官厚禄招安。” “那这流寇的首领,是什么境界?竟然能闹得这么大?”林轩问道。 “听说距离镇岳也很近了,有可能已经是镇岳境界。” “那他这功法是从哪来的?有可能突破镇岳吗?” 秦烈:“大概是民间的路子,不可能是太祖內劲,他们的顶层强者其实並不多。” “朝廷的高阶功法,难道从来就没有泄露出去过吗?” 秦烈摇摇头:“怎么会呢,朝廷对於那些高手都有监视的,但凡执枢以上的军官叛逃或者泄密,朝廷都会派出护法追杀。” “况且,大多数资源都掌握在朝廷手中,民间想要培养出一个武圣,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和资源。” “而且我告诉你,太祖內劲的束骸、通息篇,官府压根就不禁止流传,在国內其实广泛流传。 一些武道天骄练得快了,靠自己根本就无法突破到执枢境,必须要投靠官府、参军才能获得后续篇幅。” 林轩听完,不禁心中一紧。 民间的武馆学呼吸法要收钱,学拳法也要收钱,但是效果还不一定好,但官府这招实在是太狠了。 根本就不需要付钱,前面的呼吸法、拳法只要花一本书的钱就能学,而且威力还有保证,毕竟是军方使用的,压根就不会比某些民间武馆差。 更主要的是,这招实在是太高了,直接锁死了那些穷天才的上限和前途,他们只能给朝廷卖命,要不然就白白丧失了自己的武道前途。 这么说来,朝廷的武道垄断、军事底蕴、体系优势,从根源锁死了流寇的上限。 从起兵的那刻起,流寇就註定只会闪耀一时。 最终被逐一清剿是既定的结局,他们从头到尾都是一场註定徒劳的反抗。 想到这里,林轩代入那些流寇的视角,只觉得有些绝望。 这意味著什么?意味著朝廷无论多腐败,都可以通过区域最强的暴力机构继续將统治延续下去,不会像他前世的古代,朝廷的军队会腐化到丧失战斗力。 流寇抢得下城池,夺不走武道体系。 聚得起流民,撑不起一个能与朝廷分庭抗礼的未来。 纵有满腔热血,一身悍勇,在绝对的武力垄断面前,也不过是螳臂当车。 这乱世,可能不是旧朝將亡、新朝將立的变局,只是一场一眼望得到头的、无尽的绝望。 林轩心中暗道:“也不知那义军领袖,是否完全清楚这一点,若是清楚这一点,那真是个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勇士。” 他对这位义军领袖的態度变了,希望他可以活下来,也在期盼他能够成功。 这也让他对自己之前做出的决断感觉到庆幸,投靠义军死路一条。 真想推翻大晋,让民眾过得好,还是要当军阀、权臣,从大晋权力结构內部进行变革。 不久后,苏千户便收到了军令。 刘作龙部向西南逃脱,带著上千人逃进了凤棲岭之中。 凤棲岭是眾多群山的统称,此地枝叶繁茂,山高势险,没有万数之眾,根本无法对贼寇进行剿杀。 五衢卫无法继续追击,只能折返。 苏千户听到这个消息,鬆了一口气,刘作龙逃进大山,此地的危险算是解除,以后能够睡安稳了。 现如今天色已晚,一行人暂时移步临水县千户所居住,等待五衢卫指挥使的下一步安排。 临水县千户所,城墙残破,但里面却还有人,都是些不愿意加入贼寇的屯田兵,但贼寇並未因他们不加入而对他们下杀手。 此时,他们见到卫所军,反倒露出了害怕的表情。 林轩对他们的眼神不予理会。 他径直走向房屋,挑选了一个总旗军官规格的住处,直接躺下。 哪怕是总旗,住的地方也相对比较简陋,床铺很旧。 今日行军、打仗很累,所以他闭上眼睛就直接睡著了。 次日天未亮,五衢卫指挥使孙成栋一身银甲染著未乾的血渍,亲卫环伺,领著主力卫所军浩浩荡荡进驻临水县千户所。 军威之盛,远比苏千户麾下的良城兵更显威严。 他们来这里,是准备对刘作龙造成的混乱进行善后。 来到此地之后,他就连续下了数道命令: “其一,三日內修缮临水千户所、西槐千户所城墙,扼守通往凤棲岭的所有要道,严防残寇出山劫掠,敢有懈怠者,军法处置! 其二,清点此战军功,斩寇、破阵者,一一造册上报,核功拔擢。 然后发对应赏银、军械,不得剋扣! 其三,安抚受匪灾军户,归復户籍屯田,凡被流寇裹挟者,只要未参与杀掠,一概既往不咎。敢私藏贼寇、通敌报信者,满门连坐!” 他下的命令基本上都是军方命令,县城不归他管,那要看知州的人怎么处理。 孙成栋对自己这一次的战绩感觉非常满意,他的损失极少,但收益却良多,剿匪战功可以稳妥让他升迁。 听到命令之后,林轩嘆了一口气,得,又要开始干活了。 不过他是军官,可以完全指挥手下去干活,他自己都不用动。 第40章 突破通息 想想当初林杰指挥卫所兵干活,自己却在那儿偷懒,林轩也有些理解那些只指挥不干活的军官了。 “没当军官的时候需要干苦力活,当了军官之后,还需要干苦力活,那我这个军官不是白当了吗?” 虽然有他出力,能够让修缮城墙的速度更快,但他看到別的军官也不去出力,便跟著摆烂。 “本官日理万机,要事缠身,干活儿都是你们这些大头兵的事儿!”他在心中想道。 林轩看著自己的部下修缮卫所城墙,自己悄悄在练太祖內劲,如今通过呼吸吐纳增长的真气,是原来的整整七倍,他甚至不需要喝药吃天材地宝,也可以进步飞快。 回家之后,如果兽肉充分,他估计最多一个月,自己就能够到达束骸巔峰,尝试衝击通息境界。 有了武道圣胎天赋加成,他估计自己进阶通息的那一天,立刻就可以打三个同级! 三日后,本地的卫所修缮完毕,原本跑到良城千户所的那些残兵败將,也被送了回来。 儘管他们都还活著,但是此地的兵力编制不够了,有可能需要从五衢卫中,那些在此场战斗中立了军功的人调人过来。 也有可能从良城千户所调来一批人。 此地被安排妥当之后,苏千户便带著部分良城千户所的兵力回去了,林轩也在其中之列,至於西边的李督师大战摧王赵承德,根本不需要他过去。 林轩快步来到了苏千户的面前,向他问道:“千户大人,我想问一问,咱们军中的健体汤药,有没有什么购买的条件?” “除了钱够,没有什么条件,不过军官一个月只能买两副。”苏千户回答道。 林轩心中思忖:“两副也不错,已经能让我突破通缉的速度加快了。” “不过是你的话,可以一个月卖给你五副。 记住,是药三分毒,这药不能吃得太多。”苏千户好意提醒道。 “多谢大人提醒。”林轩拱手向其行礼。 “你想不想成为李督师的徒弟?”苏千户刚刚回答完上一个问题,就变成了反问者。 “我?我可以吗?”林轩好奇道。 李督师,国內罕见的十几个武圣之一,走的也是和林轩一样的太祖內劲路子,想当初只用了两个月便从凡人到通息,是近百年来,最耀眼的武道天才。 苏千户笑了笑:“按照你的天赋,自然是有希望的,现如今贼寇不足为患,真正的大敌是关外的羌渠人,为了抵御他们,朝廷一直在筛选武道奇才,培养用於对抗他们。” “嗯,我想。”林轩点点头。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哈哈哈,其实无论你想不想,我都会把你的天赋报给李督师。”苏千户打趣道。 “毕竟你这种天赋实在是太难得了,应该只略逊於当初的李督师,给你个十几年,未必不能成为下一个武圣,到时候你可別忘了,良城千户所,有一个苏姓的千户,曾经举荐你。” 林轩回道:“属下的记性一向很好,谁对我好,谁对我坏,根本就不会忘。” …… “阿弟,你回来了!”看到林轩完好无损的站在她的面前,林安直接冲了过去,紧紧拥抱住林轩。 这几天她一直在担心,毕竟那贼寇也是有那么多人呢,真拼杀起来,林轩其实还是挺危险的。 怀中少女贴在他身前时,身前传来对方柔软的感觉,林轩的呼吸也不由得急促了几分。 “对,我完好无损的回来了,还杀了好几个贼…义军,得了三十两银子的赏钱呢,只是可惜,本次的战功还是太小了,没法晋升试百户。” 林安闻言,即刻回应道:“你练武两个月,能够夺得总旗之位,已经是人中龙凤,少年英雄了,还贪心上了。” 林轩听到她这么夸自己,笑道:“哈哈哈,会说话就多说点,我爱听。” 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抵抗得了,妻子对自己真心的崇拜与夸讚。 陈芳倒是没有林安表现的那么炽热,而是在后面笑著默默念叨:“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你想吃什么?娘给你去做。” “隨便弄个炒猪肉吧,安姐帮我煮药,我要全力衝击通息。” “嗯,放心好了。” “好累呀,我先去床上躺会儿。” 林轩惯喜欢装累,此时也是不例外,不过他根本就没有睡觉,而是坐在床上默默运行太祖內劲。 林安熟练拿出前些天领来的健体汤药,按照之前的火候,用砂锅细细煎煮。 她蹲在灶边,火光映著俏脸。 陈芳也已转身进了灶房,风风火火生火切腊肉,油炸的肉香很快蔓延开来。 腊肉的焦香混著草药的清苦,充斥著整个小院。 半个月后,武道圣胎的逆天之处展露无遗,无需奇珍异宝,每月五副健体汤药的加持,让他的武道根基扎得牢不可破,没有半分虚浮。 林轩体內的真气含量,已经达到了束骸境界巔峰,真气的质量也非常高,他的气血如虹,现在已经达到了一个极为夸张的地步。 力气更是来到了恐怖的一千余斤,已经远远胜於最低的通息境界。 距离突破通息只有一步之遥。 束骸,原本的意思是將真气束之於骸,便是將真气藏在身体之中,內敛、不外泄。 而通息境界,则是將真气,渗入到经脉之中,真气隨著一呼一吸,心跳一紧一缓,在全身流通,气血循行。 在这一步,身体强度能够大大增加,虽然也会被刀剑所伤,但是治癒的能力极大加强,有一些足以让常人致死的伤,通息就能够顺利活下来,而且,隨著真气在经脉中继续循环,体內的伤都有可能痊癒,而且非常不容易生病。 到了这一步,基本上就没有自然疾病能够影响到寿命。 林轩静心凝神,默默的按照太祖內经上面的方法来,將体內的自然真气,全部都运到经脉之中。 这个过程比较耗时间,基本上不可能在战时突破,在静室之中不受打扰,才是最佳的。 况且林轩现在的真气质量比较高,更是增加了突破通息的难度。 半夜,林轩终於將所有的真气匯聚在经脉之中,使之按照自己的呼吸频率和心跳频率,在经脉中循环。 这也就代表著,他突破通息了。 第41章 双修法 突破通息境界,並没有给他带来一丝一毫的力量增幅。 这个境界突破之后,很多方面都不会凭空暴涨,而是会在后续的进步中体现出来。 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增幅比较明显的,就是身体的恢復能力。 林轩拿刀在自己的手指上划了一道,出了血,他立刻將伤口的血擦掉。 根据《太祖內劲》上所述,最多明天,这个小伤口就会完全癒合,他在验证这个记载是否属实。 若真属实,身体恢復力远高常人数倍,那一般的刀剑伤就不怕了。 林轩突然有了个地狱想法:“通息境的武者,凌迟是不是真能挨千刀万剐?” 旋即他便摇摇头:“以后抓个羌渠人试试。” 那些熬煮的汤药,对於通息境界的用处已经微乎其微,他打算直接给林安用了。 林轩现在在千户所秦家小院,母亲陈芳已经睡著,林安在院里练武,顺便作些防备,防止有人闯屋打扰他进阶。 他躡手躡脚下床,隨后打开门。 院落中的少女身披月光,扎著高马尾,穿著一身青蓝色乾净利落、便於发力的武装,正一招一式练著他教的四极拳。 这段时间,林安的进步並不大,因为她的天赋並不出色,之前能吃黑熊精肉暴涨,现在可没有那个条件了。 听到门被推开的声音,她回头一看,林轩正一脸笑意地看著她。 “看你这表情,是突破通息了。” 林轩骄傲地抬头:“没错,只尝试了一次,就踏入通息。” 林安收拳而立,月光落在她额间的细汗珠上。 她的眉眼弯成一抹浅笑:“我就知道,你一定成。” 林安眼底的欢喜裹著一丝不易察觉的黯淡。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她埋头苦练多日,连束骸中期都未踏足,而林轩不过半月光景,便从束骸巔峰稳稳破入通息,两人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 她低下头,声音极轻:“你越来越强了,我却还停在原地,怕是以后连帮你搭把手都做不到。” 林轩摇头:“哪里的话,这段时间多亏了你,照顾我,照顾母亲。 那些汤药对我来说已经无用,以后每个月五副,全部都给你用,应该很快就能追上来。 而且…我听闻武道有双修一途,能让修行速度加快,我等天亮了去找苏千户,想办法弄来,试试有没有效果。” 他自然修行,能让修炼速度提升七倍,不知道双修是否会给对方也带来高速的提升。 “双修?什么意思?”林安听了不太理解,这超出了她的知识范围。 “就是男女一块修炼,阴阳调和。” 林安还是不太懂,现在脸上的表情仿佛有个问號。 “到时候我弄到双修功法,你就知道了。”林轩也解释不清。 他其实也想復刻个武道奇才给林安用,但是,真到他的天赋池想要消耗道韵点復刻的时候他才发现,复製这么个天赋,居然需要十点道韵。 复製那武道圣胎更贵,需要二十五道韵点。他现在却一个点都没有。 天亮后,林轩来到了苏千户的家门口。 “总旗林轩,前来謁见苏千户。”林轩向苏千户的家丁说明了来意。 很快他就被引进了苏千户家的客厅。 “林总旗怎么这么早来找我?应该是有什么喜事儿吧?”苏千户脸上掛著微笑,看向林轩的目光多了几分期待。 他恭敬回道:“千户大人,我已经突破通息了。” 苏千户哈哈一笑:“看来我猜的没错,你的天赋果然异於常人,三个月便入通息,未来可期,未来可期啊!” “我已经將你的天赋上报,可能不久以后,便可以到达李督师那里。” “多谢苏千户。” 苏千户摆手:“不必言谢,这只是正常的流程,军中所有武道天才,一旦证实,都会上报朝廷。” “苏大人,我想问问,咱们军中可以有没有什么双修之法?” 苏千户听了,脸上有一种憋不住的笑意:“哈哈哈,林轩总旗可真会开玩笑,军中怎么可能会有这种法门? 林总旗是有个武者妻子?” 他感觉到很奇怪,因为一般来说,没有多少女子练武,也很少有女子肯吃这个苦,除了那些大户人家会让自己的女儿练武,很少有人將资源投入到女子身上,除非她真是天才。 “正是如此,那苏大人知道,可以从哪里获得吗?”林轩继续问道。 苏千户回答道:“这种功法很少见,但也不是没有,五衢州那边有家门派,棲云门倒是有,不过不归我们军方管,你若真想要,恐怕免不了一番周折。” “大概需要多少银子?”林轩问道。 “这我可不知道,因为我也没问过。 你若想要的话,我可以借你二百两银子,你什么时候有钱什么时候还,不收你利息。”苏千户並没有直接赠送林轩的想法。 送钱是居高临下的赏赐,容易让林轩觉得是“施捨”,无息、低息借钱是雪中送炭的相助。 “那就多谢苏千户了,我感觉利息多少还是要给一些的。” 苏千户抚掌大笑,眼底满是对天才的纵容: “你我之间谈什么利息?” 他当即唤来管家,取了二百两纹银装入锦袋,沉甸甸递到林轩手中。 “多谢苏千户相助。” 林轩又问:“不过在下还有一个问题,那贼寇究竟如何了?现如今李督师有没有灭掉他们?” 苏千户略微思忖:“这事在军营里都传开了,你不知道?” 旋即他像是想起来什么似的,又想道:“也对,他这几天都在闭关衝击通息,信息闭塞也是正常。” 他向林轩阐明情况: “早在几日前,李督师便已经联合洪督师,將摧王赵承德的数万大军击溃,赵承德只剩二十余骑,逃往凤棲岭了,现如今估计大军正在凤棲岭之中搜寻赵承德呢。 两支朝廷精锐,数位武圣高手围剿,估计他已无力回天了,现如今,朝廷终於能够喘口气。” 林轩心中一紧,对这位义军领袖的处境感觉到惋惜。 “终究还是敌不过朝廷吗?这样的英雄,还是不要太早陨落了吧,真想以坐而论道的身份见见他!” 第42章 以血明志 “贼寇號称五万大军,死了多少?” “这我倒不清楚,据说是斩首三千,实际多少我也不知道。”苏千户得到的消息太笼统,没有非常確切的数字。 “他们决战的地方在哪里?” “天中行省。”苏千户答道。 “那距此地,有多远的距离?我想去看看。” 苏千户的语气忽然变得严厉起来:“你去看什么?那里被封锁了,现在严格限制人口流动,你没有得到军令或者官府的文书,不可能进去的。” “为何要封锁?”林轩不解。 苏千户向他解释道:“朝廷要对那里进行清剿,要將流寇在那里建立的势力连根拔起。 自然是要封锁,不让流寇趁机走出去,也不让流寇从外面进去通风报信。” 林轩不免觉得有些可惜,因为那战场,必然有死人,很多天赋可以夺取,但是自己却没法去… 就像眼睁睁看著一块儿鲜肉在那慢慢腐烂掉,自己却无能为力。 倘若能去那地方,收益绝对是他得到命书以来最大的,还去什么五衢州啊? 眼下只能先去五衢州看看,回来再看他们能不能解除封锁。 林轩:“属下先行告退了。” “去吧去吧,別耽误了你修炼。”苏千户挥挥手,左手抚著鬍鬚,笑得意味深长。 “少年英杰,有儿女情长也正常,看你的样子,不像会为了情爱而荒废武道,这我就不多嘴了。 抓紧把功夫弄到手,早日成家立业。” 林轩向苏千户行了一礼,准备离开。 苏千户又喊住他:“我让部下送送你吧,五衢州距离良城,可有整整一百四十里。” “好。” 林轩回到家中,发现秦颖正在指导林安武学。 听到林轩的脚步声之后,她们二人便收了势。 林轩向秦颖行了一礼:“秦小姐费心,家妻劳你指点,真是幸事。” 秦颖摆了摆手,性子直爽:“不过举手之劳,林安悟性不差。 但根基浅、缺资源,打磨些时日,通息境没有问题。 倒是你,三月通息,也就当年的李督师能压过你一头。” “过誉了,我能突破通息只是侥倖,这世间少年英杰应该还有不少。” “过誉?一点都不过。”秦颖的眼里满是羡慕,既羡慕林轩的天赋,也羡慕林安的运气,能遇到这么个武道天才。 “按照我这进度,最少需要三四年吧?”林安嘆了一口气。 “三四年已经很快,你不能拿林轩去比,绝大多数的同龄人,在他面前都得黯然失色的。” 林轩伸手轻轻拍了拍林安的肩,低声道:“別急,我已有法子让你快速进阶,用不了多久,你便能踏足束骸中期。” 秦颖好奇问道:“什么法子?她的天赋並不差,你可不要走错了路,倘若不幸走到那些歪门邪道,前途就废了。” 林轩回答道:“双修,不知道算不算正道。” “双…双修?”秦颖顿时俏脸一红,想起了自己之前看的民间话本小说,里面就有双修的桥段。 林安好像知道了双修的意思,她的嘴角以常人察觉不到的弧度微微上扬,趁机调戏秦颖:“怎么了,秦颖姐,双修是什么意思啊?你怎么脸红了?” “没…没什么,我就先不打扰你们了,我走了啊。”秦颖言语慌乱。 林安看著她仓皇背影,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肩头轻轻颤动: “秦颖姐平时那么颯爽,一提双修就慌成这样…看来这双修之法,应该不是什么正经的东西咯?” “双修是很正经的,应该是她会意错了,被小说误导了。” 他没说临时赐予武道圣胎再收回的逆天手段,只在心里暗忖: “等我从五衢州回来,拿到双修功法,就让你亲眼看看——什么叫一日千里。” 院门外传来卫所兵的稟报声:“林总旗,马车已备好,隨时可以启程前往五衢州。” 林轩向林安叮嘱道:“这些天你不要耽误了练武,药材记得及时用,和我之前吃的时候一样。” 林安:“我记住了,你放心去。” …… 崇山峻岭,枝繁叶茂,赵承德在阴暗的密林之中,大气不敢出,也不敢动,月光也没法穿过他头顶的密林。 儘管都半步武圣了,但他还是被追的像一条丧家之犬,没办法,谁让对方是朝廷的精锐。 不远处,白髮老者持剑而立,周身真气凝如实质,冷冽的声音穿透层层枝叶: “赵承德,你跑不掉!朝廷追杀,从无落空! 你一介草寇,靠著苟且偷生,烧杀掠夺,侥倖摸到镇岳门槛,也敢与千年大晋抗衡? 乖乖束手就擒,尚可留你全尸!” 察觉到林间的寂静,白髮老者又向周围亲信下令:“继续给我搜,就算把这凤棲岭翻一遍,也要把人找出来!” 赵承德心中悲愤:“追了三天三夜,被我偷袭死了不少凝锋武者还不肯停。 看来我这颗人头,朝廷出价不菲!” 他能走到半步武圣,已是耗尽了民间所有气运与资源,可在朝廷源源不断的官兵,高手、护法、围剿之下,终究是螳臂当车。 他早知道结局,从加入义军那天就知道,可他还是反了。 因为天下饥饉,苛政如虎,百姓连一口粗粮都吃不上,军户世代为奴,武者被朝廷锁死前路,这大晋,早已烂到根里。 林中传来犬吠,朝廷的人,一耳就能听出,这是招风灵犬找到敌人时的吠叫声,这种灵犬,嗅觉要超过普通猎犬数倍。 然而这样珍贵的招风灵犬,已经被赵承德杀死数只了。 白髮老者一喜,向著犬吠的地方指去:“在那里!” “坏了,这下在劫难逃了。” 数十道真气轰然爆发,刀光剑影劈碎密林阴影,木屑纷飞,数十丈內的百年古树瞬间拦腰折断。 赵承德缓缓站直身躯,破旧的布衣满是鲜血,月光照著他清俊的脸庞。 被官兵称作赵阎罗、赵剃头的摧王赵承德,半步武圣的气势终於毫无保留地爆发,周遭古树轰然炸裂。 “王者,有王者的死法。” “大晋暴虐无道,欺压万民,我赵承德今日便以血明志。” “就算碎尸万段,老子也要拉你们这些走狗陪葬!” 吼声震彻山林,与刀剑交击声混在一起,渐渐湮没在密林深处。 第43章 拦路 天中行省,濼阳州总督府中。 一中年男子坐在正堂,相貌中正大气,浓眉斜飞入鬢,不怒自威,一双眼眸深邃却清亮。 身姿挺拔,虎背熊腰,穿緋色盘领长袍,头戴乌纱帽。 看相貌,便能够感受到其身上的浩然正气,此人正是李督师,李百盛。 他担任二品大员,但却很年轻,今年不过三十六岁而已。 “什么?孟子纠死了?”李百盛听说了这个消息,感觉不可思议。 “我赶到的时候,孟子纠的尸体残破不全,周围没有一个活人,也见不到赵承德的踪跡。” 赵承德一个半只脚踏入武圣境界的,在重伤之下,將孟子纠这种老武圣击杀,怎么看都不太可能。 “义军之中还有高手!”李百盛嘆息,他原本以为击溃了流寇,围剿赵承德,这场声势浩大的叛乱就结束了,没想到对方非但没有死,还击杀了朝廷一名武圣。 “督军,我们要继续搜捕吗?” 李百盛摇头,既然对方能够杀一个武圣,那就能杀第二个,此地现在只有自己和洪督师是武圣,一个人去了太过危险,两个人都出动的话,此地没人坐镇,藏起来的流寇残党有可能搞破坏。 况且武圣不是那么容易就能培养出来的,死一个少一个,没法立刻有人能够顶上去。 “暂缓,我要上报朝廷,增派些许援手,你先出去吧,我还有一些公务需要处理。” 稳妥起见,暂时不轻举妄动。 再派三名武圣过来,完全可以稳妥將赵承德剿灭。 “属下告退。” 李百盛翻阅著一堆稟帖与详文,近来公务太多了,剿匪与安定百姓,样样需要他做,他看得有些头疼。 此时正翻到了一篇五衢指挥使的稟贴。 “五衢卫指挥使稟: 为察得麾下微末总旗、身怀绝世武道天资,据实具稟、恳请上察事…” 李百盛看完这篇文章,不由得眼前一亮,文中提到一名叫做林轩的英雄少年,年近十六,武道天赋卓然,角力已能和百户、千户抗衡。 这种天赋…怎么听起来那么像当年的自己呢? “大晋又出了一位武学奇才,真是国家幸事。” 流寇一直被崇炎皇帝视为蘚疥之疾,认为外敌羌渠才是心腹大患,就是因为流寇的武圣稀少,而羌渠…却比大晋更多,所以大晋才落於下风。 那种穷乡僻壤,不应该比大晋还多才对,李百盛一直都很好奇,羌渠人究竟是如何养出来那么多武圣的。 大晋现在太需要人才了,尤其是武道奇才,多一个,对羌渠人打仗就更多一分胜算。 武圣虽然强,但也会被人杀死,千名束骸和通息武者结成军阵,不计伤亡的话,能將武圣困死,但军阵大概率也要伤亡过半。 他提笔回应道: “据五衢指挥使具稟:麾下总旗少年,天资卓异、武道稟赋远超常伍,系军中罕见奇才等情,本部已然阅悉。 仰该指挥使即刻备办,將此少年总旗隨带赴督署,听候本部亲验其武道根基…” —— 出发两日后,林轩乘著苏千户家的厢式马车,终於到了五衢州。 五衢城的城墙,周长十里,高十丈,厚十丈,看上去规模惊人。 比他前世的那些古代城市要高得多,厚的多,毕竟这里是武道世界,如果是他前世的那些寻常薄墙矮城,在武者的衝击之下根本不堪一击。 五衢城是南北直隶省的枢纽,军方重镇,气派程度远超良城,已经达到某些行省的省城规模。 “林总旗,此地便是五衢州城,如今天色已晚,我们早些进城去吧。”驾马的苏千户亲兵张修向林轩介绍道。 他拿出路引,递交给门口的弓兵。 苏千户让人给他备马车的时候,也让人帮他去县令那里办路引了,寻常的商人百姓想要得到路引,免不了得一番贿赂、“孝敬”。 甚至到了现在,几乎是没给钱就办不成路引。 这就导致出现了“假引”市场,就是地方官吏和胥吏用官方空白路引纸,不登记、不归档、私自填名字事由、盖真印,偷偷高价卖给商人、私盐贩子、逃户。 虽然价格也很高,但对比那“真引”,绝对算得上是物美价廉了。 但林轩申请的路引,有苏千户亲笔背书,所以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就能极速申请下来。 毕竟流水的县官,铁打的豪强。 更何况苏千户还不是普通的豪强,是掌握暴力机构的豪强,县官再怎么说也要卖几分面子的。 有路引文书,弓兵不会刁难,直接给林轩放行。 刚刚进城,林轩便看到街上有不少乞丐,正在沿街乞討。 看到林轩的马车,他们赶忙凑上来,但刚过来就挨了张修一鞭子。 张修怒吼一声:“滚开,瞎了眼的东西。” 乞丐被抽的嗷嗷惨叫。 “不必如此吧,毕竟都是一些穷苦人家,想混一口饭吃。”林轩听到动静,向张修劝诫道。 此话一出,那些乞丐倒是没有了惧意,有的甚至还更进了一步。 张修语气柔和了下来:“林总旗,您有所不知,这些个乞丐是丐帮的,看著人强体壮,大概率不是吃不起饭的乞丐,而是丐帮中的恶丐。 他们抱团抢占集市、码头等人流密集地,霸占乞討地盘,殴打外来乞丐。 甚至他们也会欺负弱小商贩、底层百姓,强拿硬要食物、货物。” 听闻张修的话中有“总旗”二字,那些原本还想上来的乞丐纷纷往后退了几步,毕竟是军队的小头目,想把他们打残打死,简直轻而易举,还是不要招惹为好。 林轩闻言,不禁惊讶起来:“哦?真是如此?” 张修对自己的判断十分自信:“那是当然。” 林轩略带歉意:“抱歉,是我错怪你了,你打得轻了,下次拿这个打。” 说著他便把自己的军棍拿了出来。 这是苏千户拿给他防身的武器,长半丈,是由熟铁製成,棍子两头有凸起,打起人来丝毫不比铁锤轻。 那些原本想围聚乞討的乞丐看林轩让张修用这么粗一根金属军棍打他们,直接嚇得作鸟兽散。 第44章 那没事了 眾乞丐作鸟兽散,张修的面前乾净了不少,他不禁在心中感慨:“林总旗看著挺面善,但还是挺会嚇唬人的。” 不过,却仍然有一衣著破烂的妇人迎面走来,脸上表情哀伤,边走边用手比划著名,又念叨著:“这位爷,您见到我儿了吗?他叫福宝,那么大,皮肤白净,喜欢笑,脖子上掛著一个桃木平安符。” 说罢,没有人回应,她便直接从林轩的马车右侧离开,朝著空气继续问道: “这位爷,您见到我儿了吗?他叫福宝,那么大,皮肤白净,喜欢笑,脖子上掛著一个桃木平安符。” 张修心中不由得產生了一丝怜悯之意,对她的態度和前面那些恶丐不同,喃喃自语、愤愤不平道: “又是个被拐子拐了孩子的可怜人吶!这些个拐子,真应该千刀万剐,碎尸万段!” “又?五衢州作为南北枢纽重镇,这种事发生过很多吗?”林轩掀开了马车的帷幕,看向面前那个妇人。 她依然在对著空气比划、念叨:“这位爷,您见到我儿了吗?他叫福宝那么大,皮肤白净,喜欢笑…” 张修点点头:“是啊,就这种大地方才难管呢,藏污纳垢的,不像良城那种小地方,人少但也好管。” 林轩出声轻嘆,前世科技、信息那么发达,孩子被拐走了都很难找回来,更不用说现在了,一旦被拐子拐走,便是终生难再见。 “你儿?应该是死啦,哈哈哈!”刚刚被张修抽了一鞭子的恶丐,憋了一口气,没肚子出,此时看到这疯妇人,发失心疯的样子,便忍不住出言嘲讽。 林轩闻言,抄起军棍便下了马车,盯著那恶丐。 “军…军爷…找我有有事吗?” 话还没说完,铁军棍便来到了他的腹部,林轩当场给了他肚子一棍,恶丐人直接飞了半丈远。 “噗~”恶丐吐出一口鲜血。 周遭原本四散逃窜的丐帮眾人瞬间僵在原地,一个个面色惨白,噤若寒蝉。 他们平日里在街市横行霸道,讹诈路人、欺凌弱小,仗著人多无赖,连寻常摊贩、低等差役都不愿招惹,从未想过,这个看著眉眼温和的年轻军爷,出手竟狠戾至此。 半丈开外,那衣衫襤褸的疯妇人对此恍若未闻,依旧呆滯地挪著脚步,双手徒劳地比划著名孩童的身形,一遍遍重复著呢喃: “这位爷,您见到我儿了吗?他叫福宝,那么大,皮肤白净,喜欢笑……” 张修坐在马车上,心中彻底收起了方才对林轩“面善温和”的固有印象,只剩满心敬畏。 街上往来的行人纷纷驻足侧目,有人暗自点头称快,这些丐帮恶丐欺压街市许久,早惹得人人怨愤,今日总算有人出手惩治! 却也有人眼神麻木淡漠,匆匆扫过便低头赶路,早已见惯了这城中欺凌、苦难与暴力。 至於城门口的弓手,听到喧闹声,便转头看向此地,他们心中鬱闷,也非常疑惑:“谁呀?胆子那么大,敢在这儿城门口闹事?” 不过他们看了一眼林轩的装扮,典型的卫所武官日常装扮。 手中还拿著军棍,所以他们只是瞥了一眼,便收回目光,当作自己什么都没看到。 “原来是军爷,那没事了。” 林轩低头瞥了一眼躺在地上,捂著肚子,大口喘气的恶丐,声音清淡: “身强力壮,四肢健全,不去自食其力谋生。 反倒抱团作恶、欺凌老弱、嘲弄悲苦! 今天这一棍是给你的教训,好好反省。” 说罢,他再未多看呻吟的恶丐一眼,目光落向那个依旧漫无目的游荡的疯妇,心里泛起一阵难以言表的沉鬱。 刚才那一棍他收了力,只用了二成力,不然刚才那恶丐当场身亡都算走运,最差的结果是青一块紫一块,东一块西一块。 “走吧,我们去找客栈住下。”林轩向张修吩咐。 很快二人便来到了一处客栈,张修掏出钱来,订了一间上等房和一间下等房,这钱自然是苏千户给他的,苏千户令他一路照顾林轩,花剩下的钱是张修自己的酬劳。 张修原本只想著订一间中等房,一间下等房了事儿,自己还能多拿一点酬劳。 但是看了刚才林轩的所作所为,他心生敬意,便暗自多给林轩的住房升了一档,他认为,他值得。 踏入客栈大堂,人声嘈杂,往来多是行商与江湖中人。 林轩寻了一处靠窗的位置坐下,目光仍不自觉望向街外,那妇人的身影,早已消失在人流里。 自己这身武力,可以惩恶扬善,但是根治不了民间疾苦。 “林总旗,今天天色已晚,吃点东西吧,我问小二要来了菜单,你看看想吃什么。” 林轩不再发愣,接过那张纸质的菜单,点了几个贵些的菜。 张修见状,脸色突然发白,有些窘迫,这些钱他要是出的话,不仅苏千户给他的钱不够,他还得贴进去一些呢。 但当即就听见林轩说道: “这顿饭钱我来出吧,张叔,最近两天辛苦你驾车一路送我了。” 张修如释重负,鬆了一口气,脸上立刻有了微笑:“哪…哪里的话,能接下送您的差事,这是在下的荣幸。” 两人吃著饭菜,喝著酒,等待明天。 —— “你是说…你招惹到了军爷?”五衢州乞丐王听到手下这么说,甚至还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 他对面的人正是白天被林轩打了一棍子的恶丐,他左想右想,还是气不过,便找到了乞丐王。 “是啊,老大,你能教训教训他吗?” 乞丐王听到这话,不由得大怒,一拳就往下属面门上招呼过去:“娘希匹,我先教训教训你!” “真蠢到家了。 现任武官,想捣毁我们这个乞丐窝子,像捏死一窝蚂蚁一样简单。 娘希匹,招惹了他就算了,还想让我帮你报仇?” 那恶丐被打得神情恍惚,本就已经重伤,如今又遭到乞丐王的拳打脚踢,渐渐地没了气儿。 乞丐王见到人死了,心中也一点不慌:“明天早上抬出去,说他是饿死的。” 第45章 本质 次日清晨,林轩早早起床,打算早些去棲云门,想办法把那双修功法搞到手。 张修陪著他一起去。 不过刚刚出门,他就听到有人在议论: “听说了吗,昨日有个少年军官,將一个拦路的恶丐当场打了一棍,还说『身强力壮,四肢健全,不去自食其力谋生。』” “真的吗?我不信。竟然会有这么好心的军爷?” 林轩听著耳边此起彼伏的谈论,微微挑眉,略带几分讶异。 昨日在他看来只是隨手惩戒恶丐的小事,不过一夜之间,竟传遍了半座五衢城。 “这棲云门,张叔你知道是什么来路吗?” 张修见识多,毕竟是经常驾车,又是经常跟在苏千户身边的,苏千户每次去五衢州都要带著他,他对这里的了解自然不少。 “这棲云门,基本上包揽了五衢州的娱乐,娼馆、青楼、瓦舍,基本都是棲云门的產业。 这些帮派嘛,都有些许產业,都得老老实实给官府交钱。 像那丐帮,他们是受到官府管辖的,乞討上来的钱要上交,一层一层,这五衢丐帮的帮主虽然说是乞丐,实际上过的日子和那些巨商没什么区別了,人家就是穿穿破衣服,装个样子。” “那他们不是有官府背书吗,为何要掌控暴力,我听说每个帮派都有自己的独门秘籍之类的,这是为何?” “总旗有所不知,如今一城一地的帮派宗门,全是弱肉强食杀出来的格局。 早年五衢並非如今这般几家独大。 从前城內帮派分门別类,有专司歌舞的、专弄戏曲的、专做乐艺的小门小派,街头流民帮派更是数不胜数。 各行各业、各路势力,为了爭抢地盘、垄断客源、霸占街巷產业,常年爭斗。 小派打不过大派,弱帮吞於强帮,年年兼併。 能活到如今、站稳脚跟的,无一不是踩著无数对手尸骨上来的。 开拓產业要武力打江山,守住產业要武力压对手。 官府只管收税维稳,从不会帮帮派爭夺地盘、肃清竞品。 虽然以前朝廷还不想让某些帮派一家独大,但隨著门派找靠山、官员被重金贿赂,所以平衡被打破,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想要不被吞併、世代垄断一城私利,就必须手握独门武技、豢养武人打手。 这也是为何如今但凡盘踞一方的宗门帮派,必有传承武学、必有高手坐镇的根本缘由。” 林轩闻言,心中豁然开朗,他一瞬间就想明白了很多事情,这哪里是什么“江湖门派”,分明是持有暴力执照的行业垄断集团! 而且如果都按照这个模式,这古代交通不便,没法形成大的“跨省集团”。 所以江湖门派才会遍地开花,產业各异。 市井流民、閒散武者太多,朝廷管不过来,拉他们参军吧,军费又不够。 放任帮派垄断行业、豢养打手,让黑恶势力自己內部互相爭斗,帮派火併,就能死掉不少閒散武者。 不这样做的话,难道让他们坐在一起喝酒,谈论国事吗? 低成本治理地方,维稳街市,好像是件划算的事。 自己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是太少了,张修虽然是个一辈子困在束骸巔峰的小旗,懂的知识、对江湖、官府的认知却比自己多。 三人行必有我师,绝非虚言。 “林总旗,咱们到了。”张修带领林轩来到了一处行院。 行院,听名字看不出它是干什么的。 实际上这是中档的风月场所。 临街院落,不比高楼青楼华贵,也没有陋巷娼馆那样破败。 正房厅堂设雅座厢房,院中栽花木、摆桌案,旁侧隔间用作休憩留宿。 不少直接附设於酒楼二层雅间。门面素雅,悬花灯、酒旗,没有什么奢靡雕饰。 这里往来多是中小商贾、小吏,所以清新淡雅。 鴇母看见,两个军中军官来到此地,眼睛一亮,急匆匆走过来,热情招呼道:“两位军爷,里边请。 两位军爷可来得巧了,现在行院存额五十两,可赠存额十两,在行院內可任意消费。” 林轩一愣,充值送储值…这种场所也学会了这种营销方式吗? 他即刻回应道:“我来是想问购门派双修之法的。” 鴇母脸上殷勤的笑意骤然一僵,方才招揽客人的活络神色瞬间敛去。 上下细细打量林轩与身旁的张修,见二人一身卫所军装,腰间佩著制式腰牌,心思飞快转了几圈,压低声音往后侧瞥了一眼院深处的阁楼。 “军爷说笑了,我们这是正经待客的行院,哪里来什么门派功法。”鴇母往后退了半步,语气客套又带著几分提防。 “棲云门名下產业虽多,风月生意归管事打理,宗门武学全都攥在门內武师手里,寻常铺面连边角功法都碰不到,军爷来错地方了。” 林轩闻言,却並未露出失望之色,只是笑了笑。 “你误会了。” 他伸手从怀中取出一块腰牌,放在桌案上。 “我既然敢直接上门来问,自然知道双修法不是摆在柜檯上卖的货色。” 鴇母目光落在腰牌上。 良城千户所,总旗。 虽只是个基层军官,但看上去如此年轻便坐上总旗位置,也是有些本事的人。 她脸上的戒备稍稍缓和几分。 “既然军爷明白这个道理,为何还要来为难奴家?” 林轩端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他吹了一口热茶。 “因为我知道,有些东西你未必能卖,但一定知道该找谁。” 他们二人来此的目的,正是需要此人引荐。 鴇母闻言沉默片刻,隨后轻轻嘆了口气。 “军爷既然说到这个份上,奴家也不装糊涂了。” “不过这种事,已经不是奴家能够做主的。” “棲云门確实有类似法门,只是能接触到的人不多。” “如何才能见到能做主的人?” 鴇母抬头看向院落深处,那里有一座三层阁楼,飞檐翘角,掛著数盏红灯。 与前院的清雅不同,隱隱透著几分神秘。 “今日恰好有位棲云门的主事在楼上。 若军爷真有诚意,奴家可以代为通传。” 话音刚落。 第46章 这哪是什么江湖门派? 阁楼三层的一扇窗户忽然被人轻轻推开,一道目光自高处落下,林轩听感敏捷,听到声音便下意识抬头望去。 只见窗边站著一个身穿月白长裙的女子,她容貌並不如何惊艷,清新淡雅,可那双眸子却格外明亮。 仅仅对视一眼,林轩便生出一种古怪感觉。 女子微微一笑,隨后关上窗户。 而鴇母的脸色,则骤然恭敬了许多:“军爷,那位主事说——请。” 林轩点了点头,向站在一旁一直不说话的张修说道:“张叔,你在楼下等我。” 张修本想跟上,但听到林轩这话,还是停住了脚步。 “林总旗,你小心点。” 林轩爽朗地笑了笑:“放心,这里是五衢州,不是匪窝。” 说罢,他便径直朝阁楼走去,穿过前院,沿著木梯走上去。 不知是不是受到了【静步】的影响,他哪怕踏在木梯上,也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来。 阁楼之中,並没有寻常风月场所那般脂粉浓香,反倒瀰漫著一股淡淡檀香。 二楼有並不太熟练的琴声传来,一点儿都不连贯,听起来便像是新手学琴。 循声望去,几个衣著雅致的女子正在教人抚琴识谱。 林轩只是扫了一眼,心中便有了判断,棲云门的產业,显然比普通勾栏瓦舍经营得更精细。 很快他便来到三楼,门口站著两名劲装女子。 见林轩到来,其中一人轻轻推开房门,声音不喜不悲,略带一些恭敬:“林总旗,请。” 林轩迈步而入。 房间不大,陈设却极为讲究,书架、茶案、古琴,不像什么风月场所,倒更像文人的书房。 书桌后,有一幅字。 “杜…甫…能动…”看著这幅行书,林轩不禁在心中默念。 “什么意思?杜甫也穿越过来了?” 旋即他就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赶紧否决自己之前的读法:“哦不对,是勤能补拙。” 是这行书写的太潦草,导致他看错了。 他觉得有些尷尬,还好刚才没有念出来,要不然就丟大人了。 那月白长裙女子正坐在窗边煮茶,见林轩进来,她起身行了一礼:“棲云门执事,顾涟微。 见过林总旗。”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林轩微微頷首:“顾执事。” 双方落座,顾涟微亲手斟了一杯茶,放在林轩面前。 “適才听说,林总旗是来求双修法的?” 林轩接过茶杯,不遮不掩:“不错。” “倒是少见。”顾涟微笑了笑。 “寻常军中武官来此,多是寻乐子,性子甚至尤其急躁。 直接点名要双修法的,林总旗是第一个。” 林轩放下茶杯:“顾执事既然愿意见我,想来棲云门並不忌讳此事。” 顾涟微没有否认:“確实不忌讳,不过双修法並非寻常武学,而且价格不菲。” “更重要的是,不是谁都適合修炼。 林轩眉头微挑:“此话怎讲?” 顾涟微抬起眼眸。 “因为本门双修法,讲究阴阳调和、神意共鸣。” “若心性不稳,慾念过重,修炼之后非但无益,反而容易伤神耗气。”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 “所以本门卖法之前,通常会先看人。” 林轩闻言笑了:“那顾执事,从我身上看出什么了?” 顾涟微也笑了:“看出林总旗没有带著寻花问柳的意思。 倒更像来买一件修炼资源,而且十分急迫。” 林轩眼神微动,这女人果然有些本事,仅凭几句话,便猜中了大半。 顾涟微继续道:“不过有件事,我得先告诉林总旗。” “本门双修法,可以卖。但卖的只是法。 若想发挥真正效果,还需要同修之人。” “而这样的人——” 她伸出纤细手指,轻轻敲了敲桌面。 “比功法更贵。” 房间內忽然安静下来。 林轩沉默片刻,隨后缓缓笑了:“顾执事,你们棲云门做生意,果然是一环扣一环。” 顾涟微莞尔一笑:“总旗大人过奖了,毕竟我们是生意人,总得把买卖做得长久一些,我最討厌的就是一锤子买卖。” 顾涟微的话,让林轩微微眯起眼。 “看来顾执事是准备连人一起卖?想不到棲云门竟然还有人口买卖。” 顾涟微闻言,却是摇头轻笑:“林总旗误会了,人不是货物,如何能卖? 我们可是正经的门派,要给官服交税的。” 她端起茶盏,轻轻抿了一口。 “本门拥有双修弟子,皆是棲云门正式门人。 她们修炼门中功法,领取月例,享受供养,与寻常弟子並无区別。” 林轩心中一动,这倒有些出乎他的意料,都说双修讲究心意相通,但这棲云门,似乎有批量的、可以和人心意相通的人! 顾涟微继续说道:“实际上,本门每年培养的双修弟子並不少,但真正能够与人双修的却不多。” “为何?”林轩问。 “因为双修讲究神意相合,很多人以为能够修炼此法,便已经够了,实则还差得远。” “有人天生擅长察言观色,有人能够敏锐感知到他人的情绪,有人心思玲瓏,能够快速建立和他人的信任。 这些人才適合修炼本门的秘法,才是最合適的双修对象。” 林轩明白了,这批人似乎不是什么普通娼,而是一种武道资源,专门供有钱的武者加速修炼。 有钱的武者来这里消费,既能获得快乐、情绪价值,又能增进武道水准… 恐怕那些富家公子们,会忍不住一个劲儿往里砸钱,而且砸钱还砸得有理由,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而顾涟微的意思,就是想要诱导自己在这里消费,哪怕他看上去只是一个穷酸的总旗,月薪不过一两半银子。 怪不得棲云门能够成为横霸五衢州的风月巨头。 这哪是什么江湖门派?分明是一群精明得不能再精明的商人。 “你们培养的,是一种武道资源,有钱的武者来这里消费,既能获得快乐、情绪价值,又能增进武道水准… 比在家里苦熬苦练要畅快多了。” 顾涟微闻言,不由得对林轩刮目相看,他將棲云门的弟子的本质概括得很准。 她仔细咀嚼著那个闻所未闻的新词汇: “情绪价值…这个词概括得准,没想到林总旗竟也是个饱学之士。” 第47章 失踪案 林轩听到这句“饱学之士”,只是淡淡一笑。 “饱学之士算不上,只是比別人会多想能够概括事物的词汇而已。” 他抬起茶杯,却没有喝,只是轻轻在指尖转了一圈。 顾涟微继续问道:“那这情绪价值,也是总旗自创的?” “算是吧。”林轩点了点头。 对方一直以来都在诱导自己消费,但没有强行捆绑、全靠规则诱人。 若是个心智不坚的,早就著了道了。 可惜他根本就不需要用双修来让自己获得快乐和提升。 更主要的是没那个钱,他三百两银子里面有二百两借的。 林轩又继续说道: “你们棲云门倒是把这门生意做明白了。” 顾涟微来了兴趣:“哦?” 林轩靠在椅背上,目光落在她身上:“旁人来这里,以为买的是酒,是曲,是姑娘。 其实都不是。” “真正值钱的,是有人愿意听他说话。” 顾涟微眼中闪过一丝异色。 林轩继续说道:“商人奔波劳碌,家中妻妾未必懂他。 武者终日练武,也未必有人理解他。 官场之上更不必说。” “许多人有银子,有地位,却未必有一个能让自己放鬆说几句话、放轻鬆的人。” 他端起茶盏喝了一口。 “所以他们花银子买的,从来不是什么美色。 而是被理解、被尊重、被崇拜的感觉。” 房间安静下来,顾涟微静静看著他。 这番话,显然已经超出了寻常武夫该有的见识。 片刻后,她忽然轻声道:“那林总旗呢?” “什么?” “林总旗来棲云门买的,就只是一本小小的双修功法吗?” 林轩闻言笑了,他没有立刻回答,反而抬头看向顾涟微。 “顾执事確定要问?” 顾涟微微微挑眉:“为何不能问?” 林轩嘆了口气:“因为答案就在我面前。” 顾涟微一怔。 林轩神色如常,仿佛只是在说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 顾涟微轻笑:“林总旗这话,若是说给楼下的那些姑娘听,怕是要惹来不少芳心。 可惜,我这里谈的是买卖。” 林轩:“没错,我谈的就是买卖。” “明白了。” 听到林轩这么说,顾涟微站起身来,走到一旁的书架前,从暗格之中取出一本薄册,册子封面没有名字,只有一道淡金色的云纹。 顾涟微將其放在桌上。 “这是《同心引》,本门双修法的入门篇。” 林轩的目光落在册子上,终於见到正主了。 “多少银子?” 顾涟微並没有急著回答,反而说道:“林总旗先別忙著问价,有一件事我想確认。” “什么事?” 顾涟微重新坐下,那双清亮的眸子第一次认真打量起林轩。 这张英俊的脸確实不像普通武夫那样黝黑粗糙,反而端正白净,是个放在人群中一眼就能注意到的美男子。 “总旗修炼此法,是准备与何人同修?” “妻妾?” “红顏知己?” “还是…尚未找到同修对象呢?”她双眼微眯,充满了探究的意图。 她根据自己的说话节奏,每说一个字时,食指在桌子上轻轻敲击。 “顾执事对我的同修对象,似乎比我自己还上心?” 林轩並没有正面回答,反而拋出一句反问,他不太想暴露自己的隱私。 顾涟微微微一怔: “林总旗真是防意如城,这反客为主的本事,倒是比寻常老江湖还要熟稔。” “双修功法,若你选择的同修之人对你並非绝对信任,或者各怀鬼胎、心志不坚,修炼时极易造成真气逆乱,轻则经脉受损,重则走火入魔。 你既然不用我们调教好的双修弟子,自己回去摸索时,千万慎重。” 她没有因为被林轩的话顶回去而恼,反而顺水推舟收起了试探姿態。 作为棲云门执事,她深知交浅言深的忌讳,既然对方是个滴水不漏的聪明人,在绕弯子只会適得其反。 顾涟微纤指一推,將那本带有淡金色云纹的《同心引》推到了书案中央。 “这本同心引,虽是双修的入门之法,但放眼整个五衢州,除了我棲云门你找不到第二家敢且能售卖此类法门的地方。 一口价,二十两现银。” 林轩的目光平静地扫过这本薄册子,心中迅速盘算,他手中的钱约三百两,买下完全是小问题。 但二十两买一本入门功法显然存在极大的溢价。 “贵了,十两银子正合適,况且入门的束骸引气法,於我已经无用了。” 听到林轩说此物与他无用之时,顾涟微疑惑。 “林总旗这是什么意思?” “我已经通息了,我需要涵盖束骸、通息的功法。” 顾涟微原本以为林轩如此年轻担任总旗,最多束骸中后境界,没有想到居然已经到通息境界了。 如此年纪的通息武者,放在整个五衢州都是难得的青年才俊,看他的行事风格,並不像哪家的公子王孙。 顾涟微心中惊讶,愣了片刻忽然笑道:“看来是我看走眼了。” 林轩:“能被顾姑娘这样的人看走眼,可不是什么值得高兴的事。” 顾涟微暗自思忖:“这人说的话明明句句正经。 可偏偏又让人觉得有些不正经。 像是在夸她。 又像是在藉机夸自己。 偏偏让人生不起半点反感。” 她又从那个暗格中拿出另一本功法,正是涵盖了通息的。 “五十两。” 林轩眉头微挑。 “顾姑娘確定不是看我年轻,故意多报了价?” 顾涟微轻笑:“恰恰相反。” “若早知总旗是通息武者,我一开始便不会拿同心引残篇出来。” “好,那便成交。”林轩並没有继续压价,因为前面和她的对话,已经让她,將价格压到合適的位置了。 他刚以为能够顺利拿到功法,不料顾涟微却又拋出一句:“林总旗想不想免费拿走这功法?” “说来听听?”林轩闻言,虽然有些心动,但还是反问道。 有时候免费的才是最贵的。 “我们棲云门有一名高层的孩子失踪了。” 林轩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第48章 线索 “你们门派的强者应该不少吧,处理一个儿童失踪案,应该比我强得多,为什么要选择我?” 顾涟微:“因为我们的人太显眼,线索牵扯官面,五衢州所有人都认识棲云门的人。 更因为……门內出了內鬼。 那个孩子身边的护卫,就是本门派的,给那个孩子驾车的,也是本门派的。” 看到林轩沉默著没有回答,她便继续说道: “而你不同,你是外来的总旗,没有人认识你。 也没有人会想到,我们会把这件事交给你。 更主要你真的適合,因为听觉敏锐,走路无声。” 林轩惊讶,此女竟然將他观察得那么仔细,竟然连走路无声这一点都观察到了。 他顺著话回应道:“那你难道就不怕我也是他们的人?” 顾涟微闻言,却並未露出半分紧张。 她只是端起茶盏,轻轻吹了一口气,涟漪微微。 “怕,但总得赌一次。” 林轩看著她,没有说话。 顾涟微继续道: “事实上,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没有绝对可靠的人,门內的人我不敢全信,官府的人我也不敢全信。 甚至连我身边的人,我都不敢全信。” 她说这句话时,语气依旧平静。 可林轩却从中听出了一丝压抑。 显然,那个所谓的內鬼,已经让棲云门上下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所以你选择相信一个刚认识不到半个时辰的人?” 顾涟微轻轻摇头:“不,我选择相信利益。” 林轩眉头微挑。 顾涟微望著他:“若你是他们的人,这件事对你没有任何好处。 因为孩子已经失踪两天。 若幕后之人真想灭口,早该灭口了。 若想利用孩子达成什么目的,也早已开始行动。 你现在插手,只会增加暴露风险。 所以除非你一开始就是主谋,否则没必要接近我。” 她顿了顿。 “林总旗,你可能是清白的,也可能不是,但无所谓。 因为这件事已经拖了两天。 我剩余的时间越来越少,若继续什么都不做,结果一定是输。 但请你帮忙,至少还有贏的机会。” “五十两银子,是不是有些太便宜了?这可不是小事儿,搞不好有生命危险的。” 顾涟微莞尔,像是早就知道了林轩会这么说,她回答道: “无妨,只要能把孩子找回来,本门开出的报酬定会让林总旗满意的。” 林轩点头:“孩子有什么特徵?” 顾涟微答得很快: “八岁,男童,体弱但聪慧。 最后一次出现,是在南街百味园附近。” 说著,顾涟微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卷那孩子的画像。 “这是他去年的画像,今年他的长相没有出现太大的变化,只是要更高一些,更胖一些。” “南街百味园…”他倒真没有听说过,因为他根本就不是这个地方的人,需要他们和自己详细讲解。 林轩继续问道:“失踪前后有没有异常?” 顾涟微摇头:“没有明显异常,就像是…” 她停顿了一下。 “人凭空消失。” “护卫回报,那天孩子本该在车內休息,但中途曾说过一句话。 他说那个女人好奇怪,怎么老是说一句话。” 林轩眼神微微一凝:“什么样的女人?” 顾涟微轻声道:“护卫当时没当回事,事后也想不起来,哪怕各种酷刑,都说不出来,具体是什么我们也不知道。” 林轩缓缓放下茶杯:“找孩子?” 顾涟微看著他:“不知道,难道你见过?” 空气微微沉了一下,林轩没有立刻回应。 他的脑海里不自觉浮现出那疯妇的身影,她在他的身边说过数句话,同样的语调,同样的句式。 这让他感觉有些头皮发麻,鸡皮疙瘩都快起来了。 “莫非这孩子失踪…和她有关?” 自己原以为是弱者,出面保护,没想到竟然有可能是加害者? “我昨天下午是看到一个疯妇,她似乎也是孩子被拐了,嘴里一直念叨著一句话。 这位爷,您见到我儿了吗?他叫福宝,那么大,皮肤白净,喜欢笑,脖子上掛著一个桃木平安符。” 拥有过目不忘的天赋,记別人说的话也是很容易的,林轩此时正一个字不落,甚至连每个语调,都还原得清清楚楚。 顾涟微略微睁大眼睛,呼吸都更急促了几分。 “你还知道些什么?她往哪里去了?” 林轩继续说道:“她说话,每一句都是一模一样的,一个字都不差。 我是从五衢州北面来的,也是从北城门走进来的。” 顾涟微急著追问,声音却很小:“那那个疯婆子,有没有从北城门出城?” 林轩摇摇头:“这我不知道,当时我见街头拦路的恶丐嘲笑她,便出手教训了一下那恶丐,隨后便去客栈了。” 顾涟微听完,沉默了片刻。 她没有再追问疯妇的去向,而是缓缓抬起眼,像是在重新整理整件事的顺序。 “北城门…” 她低声重复了一遍。 林轩看著她,忽然意识到,她刚才那种急切,並不是单纯的焦虑,而是一种被人牵著走之后的本能反应。 顾涟微站起身,走到窗前,窗外风声很轻,院中红色纸糊灯笼微微摇晃。 “如果你说的那个疯妇,真的一直重复同一句话。 那就不可能是隨意流浪的疯人。” 两人的观点此刻不谋而合。 林轩说出了自己的推测:“她有没有可能只是个幌子,诱导你们通知官府、调集人手,前往北城门,然后从真正的、隱蔽的通道將人带出去? 然后你们在北城门发觉到自己被骗了的时候,他们已经远走高飞了?” 顾涟微没有说话,她在思考。 因为现如今想要把一个活生生的孩子带出去,有些艰难,那孩子年龄已经不小,会呼救、会哭、会闹,更是会认人了。 如果对方使用的是真是障眼法的话,真的想要將他们和官府吸引到北城门,然后再带孩子从其他城门离开的话。 那这个孩子说不定现在依然还活著,最差的状態应该也是处於某种昏迷的状態。 ———— “苏千户,良城千户所总旗林轩何在?”孙指挥使身边的人,向苏千户问询道。 第49章 隱节棍 林轩觉得,这事可能没有那么简单,对方既然自爆內奸,那为的就不应该是一个普通儿童。 “他们没有勒索?说孩子在他们那,需要钱赎走之类的?” “没有。”顾涟微摇头。 “那这个孩童身上有什么?能让那群人既动用安插在你们门派的暗子,又搞出幌子迷惑人。 我不信这个孩童除了身份,其他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顾涟微闻言惊异於他的分析能力,仅凭几个零散的线索,竟然已经意识到对方谋划之深。 她微微頷首回道:“他的很体质特殊,用药比起普通武者,效果更好,也不用担心药毒。” “药体”两个字在心中掠过,但是被她压了下去,这种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隨后便停了,房间里一时有些安静。 林轩忽然笑了:“藏著掖著…看来这孩子的体质,比我想像中更特殊。” 顾涟微不置可否,这群人想要的就是孩子本身。 林轩没有继续问,有的事情问得太深,对方未必会说。 “我们调整完思路之后,那顾执事打算怎么安排我?” “从现在开始,你最重要的身份不是总旗,也不是棲云门请来的帮手。 而是一个没人注意,没人认识,没人会刻意提防的外乡人。” 顾涟微从桌上取下一张摺叠的纸,展开后,是五衢州內部的简图,向林轩阐述五衢州內部的情况。 “南城门、西城门、东城门,百味园,这些地方,你都可以去转转。” “不过你这身卫所军装,太过於招摇,买一身普通人穿的交领袍和四方巾吧,支销我来担。” “行,以后我如果发现什么线索,怎么联络你?” 顾涟微:“我最近这两天应该都会待在此地,不会轻易移步。” 她从抽屉中取出一块令牌:“在五衢州所有娱乐场合,只要出示此物,便可让棲云门弟子去寻我。” “顾执事,还有那孩子用过的什么东西?我想確认一下他的味道,好方便以后找他。” “林总旗的嗅觉也那么灵敏?”顾涟微惊诧。 “只能说还好,多一点线索,多一点希望。”林轩回应道。 林轩顾自打开命书,將天赋池中闪烁的【明心】献祭掉,將在战场上收尸得来的【灵嗅】重新买回来。 命书这一点很好,一旦被收录的天赋,就永久保存,哪怕卖掉也可以用道韵买回来。 在装备上灵嗅的一瞬间,他的鼻子得到了十足的加强,能够闻得到房间中的各种,之前闻不到的味道。 比如说房间里若有若无的包子味、笔墨味、面前女子身上的胭脂味。 “这块玉佩是他经常带的。”顾涟微又从抽屉拿出一块玉佩。 林轩嗅了一嗅,有一股若有若无的药香味,这个玉佩的主人应该很久没佩戴它了。 “这孩子叫什么?免得如果我找到他了,叫不出他名字,他不肯跟我走。” 顾涟微回答道:“顾毋疾。” “竟也姓顾…是顾执事的亲属?”林轩看了顾涟微一眼。 “他是我堂弟。” 怪不得这么年轻,能够做到棲云门执事,原来她不仅自身出色,背后还有顾家支持。 林轩心中的疑惑少了大半。 刚打算转身离开,他又猛然回头:“忘了个事儿,我既然要去干这种危险活,那得需要武器,我的军棍和刀都不能拿。” “也对,是我疏忽了。” 顾涟微打开她那,百宝箱似的抽屉,从中拿了一个一尺长的圆形金属棍子,这金属棍子是一种紫铜色。 “此物名为隱节棍,是由紫檀镶铜打造而成,携带隱秘,棍身坚硬,需要用到的时候,直接一甩,就能將分段棍节瞬间绷直,变成三尺兵械。” 说罢,她奋力一甩,果真变成了三尺长棍,而且看著较为结实。 她捏了捏棍子顶端之后,咔的一声又收了回去,递给了林轩。 “就这样,使用起来很简单。” 林轩回道:“好,那我收下了。” 他收下棍子,转身朝门外走去,刚走到门口。 顾涟微忽然开口:“林总旗若发现情况不对,优先保命。” 林轩停下脚步,却没有回头。 “顾执事似乎对我信心不足。” 顾涟微摇头:“恰恰相反。” 林轩闻言笑了笑:“放心,我比很多人都惜命。” 说罢推门而出。 顾涟微见他走后,即刻向身边的侍女吩咐道:“芸儿,现在立刻调集人手,通知官府前往北门,南门、西门、东门留少量人手。” 下楼之后,张修正坐在大厅喝茶,见林轩下来,立刻迎了上来。 “林总旗,怎么上去这么久,事情谈妥了?” “谈妥了。”林轩点头。 “买到功法了?” “算是吧。” 林轩没有解释太多。 因为现在的事情,已经远远超出了买功法的范畴。 两人迅速离开行院。 “张叔,你先带著我这衣服回客栈去吧,我有点事儿。” 说罢,林轩將自己身上的战袄和腰间令牌解下,递给了张修。 这战袄一脱,他的装扮立刻就变得和普通平民没有什么太大区別。 因为此时正是冬天,他穿著的正是冬服,外面套了一层战袄。 张修脸上露出了担忧的神色:“你对这地方,人生地不熟的,能行吗?” “怕什么,我不会有事的。”林轩笑著回应他。 林轩捏了捏自己的鼻子。 因为大街上的味道五花八门,来歷各不同,很多臭味儿、汗酸味儿、甚至还有地上的动物粪便味,混合在一起,让他的鼻子有些受不了。 “这就是我当初选择献祭这个天赋的原因啊,不过现在能够派上用场也挺不错的。” 张修离开后,他来到了附近的衣坊,买了一身崭新的平民交领袍,以及一顶四方巾。 这么一打扮,完完全全就像个儒雅英俊的士子,之前那股军中的味道一丁点儿都不剩了。 他用著良城的方言,向旁人问道:“这位仁兄,请问百味园怎么走?” 被问到的人锦衣华服,走路却是垂著头,一股丧气的样子。 但有人向他礼貌地问路,他也就指了指远处:“百味园?那边。” 第50章 终点 实际上刚才跟顾涟微在那里,他已经知道百味园的具体位置,只不过想要真的装成外乡人罢了。 来到百味园之后,他便在此地转了两圈,想要嗅到熟悉的味道。 灵嗅开启过一段时间之后,他感觉他的世界都变了,原本的嗅觉,是所有味道混在一团,而且极不灵敏。 现在,气味好像变成了一条条线,可以追踪溯源。 比如说在此地闻到了一股包子香味,他不用回头看,就能精准锁定这包子究竟在哪个地方。 闭著眼睛在路上行走,也不会和其他人相撞,甚至这嗅觉能够感知到距离,这种感觉玄之又玄,对他而言,十分美妙。 但是那玉佩上的孩童味道,却一直都没有闻到,说明这个孩童已经许久不在此地了。 而且还有一点,玉佩上之所以会残留孩童的味道,是因为他长期贴身佩戴。 这里只是一个中转点,那孩童只在这里停留,气味自然很快就会消散了。 “难道线索就这么断了?这灵嗅发挥不出来它应有的能力。”林轩摇摇头,暗自嘆了一口气。 “小郎君,新鲜的桂花糕,要不要来点。” 看到林轩穿著崭新的衣裳,气质非凡,像是个有点钱的人,所以街边卖小吃的小贩热情地招呼著。 “多少钱?”林轩问道。 “二十五文一份。”那小贩听到林轩问价,两眼直放光。 “给我来一份。”林轩掏出一吊钱,数了二十五个铜板,递给了这小贩。 “好勒,客官您稍等,马上给您装起来。”小贩拿著特製的干荷叶,將桂花糕包进去,系了麻绳固定。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不对…怎么感觉有股熟悉的味道?”林轩稍稍警惕,这不是那孩童玉佩的味道,而是自己仿佛在哪里闻到过的。 他能够追溯到此人的位置,距离自己远也不远。 “看来我好像又被別人给追踪了?”林轩心中暗自轻嘆,之前追踪自己的几个人好像都没有过什么好下场啊,这个人也不会例外。 他提起桂花糕,慢慢向顾涟微跟他讲的,人很少的巷子走过去。 毕竟他的记忆力现在很强,顾涟微只讲过一件的事,对他来说,记住轻而易举。 巷子很窄,但两侧都是高墙,似乎此地是个死胡同。 不过对於林轩来说,死胡同正好。 他很好奇,为什么他刚刚走出行院那边,就有人跟踪了,莫非內鬼在顾涟微身边? 那也不至於这么快。 或者说內鬼就是顾涟微? 这个想法一提出,他就立刻否决掉了,因为顾涟微看起来挺聪明的,如果她想让弟弟失踪,怎么可能还会找自己这样,走路无声又视觉敏锐,修为还高的人来帮她? 这不是自己害自己吗? 他將一块桂花糕放在嘴里,品尝著香甜,和那股淡淡的桂花香味。 他一边嚼,一边声音模糊地问:“跟了一路,阁下不累吗?” 下一刻,巷子口出现了一个穿著灰布袄的郎中,他看起来应该有四十多岁,面色蜡黄,浓密的鬍子中有数根是白色。 这郎中脸上一阵错愕,旋即回答道:“我想小郎君肯定是误会了,在下,不过恰巧同路而已。” “居然有这么巧的事情吗?从百味园就同路,绕到西街,又绕到东街,又从东街绕到仁爱巷。” 林轩再次將一枚桂花糕放在嘴里,实际上已经將那引节棍悄悄准备好了。 “说出你的目的,我可以不杀你。”林轩看起来像是漫不经心的样子。 “狂妄。”郎中对林轩的话嗤之以鼻,手中已经准备好了淬毒的银针。 他隨手便拋了出去。 林轩不以为意,隨手將隱节棍甩出,变成了三节的完整版,隨后他用力向那银针一拨,几根银针全部被他打在地上。 银针落在地上的声音细碎。 “暗器明著用就没用了。” “怎么可能?” 郎中看到这样的反应,心头猛然一沉,情报是假的?不是说只是个年轻总旗吗? 他立刻掏出一包药粉,准备撒在林轩的脸上。 但林轩猛地突进,直接抓住了他的手,千斤的巨力,直接一扯,此人的右手当场就废了。 郎中感觉到剧痛,不禁嗷嗷大叫。 林轩趁势威胁:“你若能透露相关信息,我可以留你一命,顾毋疾去哪儿了?” 郎中倒是非常硬气:“休想知道!” “千刀万剐怕不怕?” 郎中冷笑:“別说千刀万剐,就算万刀亿剐,我也不会说一个字。” 林轩:“好啊,你既然不想说,那就罢了。” 一拳打在此人太阳穴上,千斤的巨力,能够直接將此人打死,不过此人也是有些修为的,一拳下去不足以打死,但打晕足够。 他將此人的手、脚全部拉伸到脱臼,隨后,將此人的手和脚全部用麻绳绑在了背后。 脱臼加上特殊的绑法、体位,这个郎中是不要想著自救了,先將此人放在这儿,到时候交给棲云门,让他们实操千刀万剐。 林轩嗅著此人身上的味道,不禁喃喃自语道: “真是瞌睡了送枕头,明明好好呆著,不来追踪我,不来观察我,我就找不到你们,没想到你们自己倒是把线索给我亲自送上门来了。” 虽然郎中经过的路上,那些味道都消散了,但倘若重新来到他长时间来过的地方,林轩就能立刻捕捉到气味。 “算了,一点点摸索吧,既然是郎中,那有可能在我来的这一路上的药铺开始注意到我的。” 这么一猜测,寻找范围直接缩小了很多,甚至就那么几个地方,只要他去找,应该就能找得到。 他左找右找,发现几个药铺都对不上郎中身上的味道。 这就让他有些自我怀疑了。 直到路过一个废弃院子,他发现了,和那个郎中身上同根同源的味道。 而这个废弃院子正是在城南门附近。 林轩盯著这个废弃院子,缓缓走了进去,发现此地正躺著不少乞丐。 他们看见林轩向他们走过来,脸上不由得泛起疑惑和恐惧。 说明 最近几天没休息好,50章我感觉写的很差,很多细节没联上,所以刪掉第50章的后半段重新写了,可以重新看一下,要不然看51章不连贯。 第51章 见到我不跑? (第50章已经重新修改,感觉之前写的太差了,推倒重来,建议回头重新看一下,要不然不连贯,阅读体验不好。) “也就是说,那林轩来五衢州了?不必等他回去了,现在就去找他,我亲自去吧。”孙成栋站了起来。 他的信息来源是一只信鸽,派的人去良城了,短时间没法回来,所以先將信息传递迴来。 信鸽的速度,可比他们骑马快多了。 —— 这个地窖中不只有一道气味,最少残留四个人的气味。 林轩除了这几个人的味道,还闻到了一股胭脂味,顺著线找去,原来是一个铁质的胭脂盒。 这个胭脂盒可以直接排除了, “军爷,您看…” “在外面不要叫我军爷,叫我轩哥,不然暴露身份。”林轩摇了摇头。 郎中即刻改口:“轩哥,您看…” “你绑架那孩子的时候,是几个人?孩子不见的时候,谁在场,谁没在场?” 李贞文回答道:“加上我、顾毋疾,一共是五个人,孩子不见的时候,他们几个都被人用药迷昏了。” 林轩又仔细使用灵嗅感知了一下,这里並没有第六个人的气息。 第一种可能是那个人特別乾净,一点气味都不留下。 第二种可能,就是他们几个人的其中之一,將其他人迷昏带走了顾毋疾,然后自己也装作昏倒了。 “把那几个人都叫过来,现在立刻。” 虽然不知道林轩有什么办法,但李贞文,还是按照他说的去做了:“好,轩哥,您先在这等著。” 一种种气味仿佛形成了一股清晰的线,这种感觉特別奇妙,如果这个天赋放在巡检司的人身上,必然能够成为绝世神捕,放在他的身上有点可惜。 不久之后,三个人便被带来了,一个中年壮汉,一个瘦瘦高高的青年,还有一个白净的胖子。 李贞文,向他们几个介绍道:“这是轩哥儿,我们能不能找到顾毋疾,全靠他了,他问什么一定要如实回答什么。” 几个人都喊了林轩一声轩哥。 他们的身上,也都有顾毋疾留下的气味,强度也都差不多,他们身上也留下过其他人的味道,但太过杂乱,难以分辨大概率是和他们亲近的人。 “这就奇怪了…莫非这个人很快就將顾毋疾转移走。”林轩再一次感觉到棘手。 “我已经知道是谁带走顾毋疾了,不是別人下的迷药,正是你们自己其中的一个人。”林轩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目光缓缓在这三个人身上来回扫过。 几个人反应各不相同,中年壮汉十分惊讶,颤抖著声音问道:“这,这怎么可能?” 高瘦青年只是张了张嘴,眉头微微皱起,但是並没有说话,表情並不剧烈。 白净胖子左瞧右瞧,目光同样在其他几个人的身上扫了过去。 李贞文一脸不可置信,眼睛走神在愣神:“这不太对吧?” 林轩胸有成竹的笑著对李贞文说:“这个人將人送走之后,自己回来然后装作自己是被迷倒的,你想想,他们醒来的时候,谁的行动最反常?” “你要是这么说的话…那我想想。”李贞文思索著。 “刘老三儿,是你吗?我看你最后一个醒的,是不是在装睡?”瘦高青年率先发难。 中年男人一脸苦笑:“冤,冤枉啊,我这把老骨头,可没有你们年轻,被迷昏了,哪里有你们醒得快? 我看是你才最有可能!王麻子,是不是就是你乾的,然后想嫁祸给我?” 白净的胖子说道:“轩哥,我们之中好像没有太异常的行为,您是不是…分析错了呀?” 林轩笑了笑:“你觉得我为什么会站在这里?我凭什么站在这里?” “我刚才在地窖里发现了一样东西,现在把原因主动说出来,我还能相信你有苦衷,可以从宽处理。” 林轩其实並不確定是哪个人,他只是在用心理战术来诈人,就看看此人的心理素质究竟高不高了。 “怎么可能?他不直接主动说是谁,那可能就是没有知道是谁,所以现在应该在讹诈我们,就等撑不住,直接和他坦白。 这小子,莫非是巡检司的人?呵呵,倒是有些手段。” 林轩见到几个人的反应,淡然地说了一句:“刘老三,你过来。” 中年壮汉错愕,而且脸上有焦急的表情:“轩哥,你是在叫我吗?我我我冤枉啊…” 林轩的视线,依然在三个人的脸上来回切换。 “不用狡辩了,我在地窖里发现了一样东西,这肯定是你的吧,我闻到了你身上的胭脂味。” 林轩拿出一个铁质的小胭脂盒。 “这…我…这…”刘老三支支吾吾说不出来话。 看到他这样的反应。 “我就知道是他!”白胖子忍不住说了一句。 “轩哥果然厉害!我就说他不对劲。”高高瘦瘦的青年也顺势说道。 林轩呵呵一笑:“你们两个急什么?” 这一句话,便让二人嚇了一跳,心臟的速度加快到了前所未有的速度,甚至脚也稍稍麻了。 林轩並没有继续说话,而是盯著他们两个人看,看他们两个人的反应。 “內鬼就是你们两个人。” “轩哥,你可不要凭空污人清白!”白胖子瞪大了眼睛,喉结滚动。 “是你们两个人在污人清白。”林轩笑著。 “刚刚是谁急著指认刘老三?” “我让刘老三过来的时候,你们俩怎么都跟著落井下石呢? 你们俩的反应,一个左看看、右看看,一个倒竖著眉头,嘴唇翕动,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 “如实招来,饶你们一条命。”林轩咔嚓將隱节棍甩出,变成了三尺长棍。 “不然的话…我会把你们的骨头一根一根敲碎。” 他向著块砖头一敲,嘭的一下,砖头像是米花那样炸开,粉末四散。 林轩阴森森地笑著:“看看你们的骨头和砖头,哪个更硬…” “说!我说!”白胖子已经撑不住了,恐惧已经让他放弃了理智。 “人是我和王麻子带走的,有人知道我们把顾毋疾带出来了,所以重金向我们收买,还给了我们迷魂药。 我们当时看刘老三睡著了,就用迷魂药將顾毋疾和他都放倒,然后到门口把人交给了那人。” “好,把迷魂药给我。”林轩向他伸手。 胖子將迷魂药取出,林轩屏住呼吸,但对方眼疾手快,一把將其扯出,想要撒在林轩的脸上。 不过他想错了,林轩的速度,比他快太多了,一把抓住他的手,直接给拽脱臼了。 迷魂药也安安稳稳被他接住。 王麻子也想攻击林轩,想从侧面偷袭,不过林轩一脚將他踹飞。 白胖子疼得嗷嗷叫,用不上劲儿,林轩,將他的手脚一个一个拽脱臼,隨后便用绳子绑了起来。 这种程度,没有任何人能够自己给自己捆绑。 林轩又看向那王麻子,也是如法炮製,捆绑了起来。 他嗅到了那迷魂药上的人的味道。 “哦,知道了。”林轩已经锁定了此人的位置。 对方以为自己来接,线索就会直接中断,但很可惜…他不是寻常人,也不是巡检司能够比的。 这迷魂药上一股乞丐的酸臭味和泔水味。 城內的乞丐虽然多,但是乞丐窝很少,毕竟之前城北的乞丐窝子,有可能是用来迷惑人的。 归根於顾涟微给的地图,林轩很快就找到了一处处於南边的废弃院子。 李贞文没跟他一起来,被他安排去找顾涟微了,现如今见牌如见面的令牌在李贞文手上。 林轩盯著这个废弃院子,缓缓走了进去,他打算等会儿见人就打。 当前只有两个乞丐,看到他一声招呼不打的走进来,不禁面面相覷:“这位爷…这边是乞丐窝,你来错地方了。” 林轩並没有打算潜入,因为把人都杀了,就不算潜行暴露。 “就在这儿。”林轩看著一处地窖口,然后抬眼看了看这两个乞丐。 他直接掏出了隱节棍,朝著乞丐脸上招呼。 乞丐一慌,將手中的木杖迎了上去,想要將隱节棍拨开,但是隱节棍一棍將他的木杖打碎,直接招呼到了他的脸上。 这乞丐直接被打得骨裂,一瞬间昏死过去,另外一人看著情况不太对劲儿,想要逃跑,但是也是结结实实挨了林轩一棍,疼的在地上嗷嗷叫。 “给老子闭嘴。”他一脚將乞丐踹得多远,直接昏死过去。 隨后林轩便直接揭开了地窖门,慢慢走了进去。 里面的景象让他触目惊心,大约八九个孩子,被捂著嘴,绑著手脚隨意安置在此地,地上有浓厚的粪便味、骚味,空气中甚至还有汗味。 看到林轩进来了,他们第一反应不是惊喜,而是脸上都有著恐惧,来这些天没少受虐待。 “別怕,哥是来救你们的。” 林轩很快锁定了一个孩童的味道。 正是顾毋疾的味道,他立刻將灵嗅卸了。 “顾毋疾是吧,我是你堂姐顾涟微的朋友,现在来接你出去。” 其他孩子听到这话,纷纷羡慕的看著顾毋疾。 顾毋疾见状,不由得欣喜万分:“是吗?谢谢姐夫。” “小孩子別乱说话。”林轩轻轻的点了一下他的头,他现在的力气…不敢敲,万一把孩子一个脑瓜崩弹死了怎么办。 “你们几个小孩放心,我顺便把你们一块救出去的,顾毋疾,去帮他们鬆绑。” “好嘞!”顾毋疾很有精神,被鬆绑之后,竟然一跃跳了起来,然后跑到其他孩童身边。 二人挨个给孩子鬆绑,想快速將他们带出去,之所以他选择自己来,是因为他怕来不及,因为他听说了,顾涟微已经调集人手守北城。 所以这是个绝佳的,送这些孩子出城的机会。 然而现实確实如此,想要送孩子出城的人,现在已经准备好了,他们备著两口厚的木棺材,偽装成丧葬队伍,停在了这院门口。 林轩给最后一个孩子松完绑,准备走出来的时候,他们恰巧走了进来,看到了两个乞丐被打昏,林轩又站在地窖们门口。 林轩回头看了看那些孩子,脸上的希望,又有著奇妙的转化。 为首的身穿孝服的年轻男子,五官阴翳,眼睛狭长,鹰鉤鼻,眼神冰冷地盯著林轩,他拿出一把长剑,拔剑出鞘。 “你有点多管閒事了…” 他的头微微一偏,向著后面的人说道:“都给我上!” “那又怎样?今天就让你们这丧葬队伍,抬更多的棺材!”林轩愤愤不平。 后面的丧葬队伍纷纷蜂拥而上,拿起藏在这个屋中的武器。 双方距离大约有二丈,林轩將隱节棍掏出,隨后立刻弄成三尺长棍。 他扬起棍子,便往衝过来的人身上打,千斤之力,加上这坚硬的棍子,一棍子就能將这些人打死。 也確实如此,但凡被林轩打中一下,就立刻倒地不起,抽搐不止,鲜血横流。 林轩一棍打倒一个,场面乱成一团,毕竟这屋子太过狭小。 “这…他什么修为?”鹰鉤鼻年轻男子眼皮不禁跳了跳,他的这些人可都是束骸武者,虽然都是初期中期,但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不过这个人却一棍一个,给他带来了极大的心理震撼。 看到很多人已经被打倒,彻底昏迷,后面的人其实不太敢上了,拿著武器待在原地,甚至还后退了几步。 地上许多躺著呻吟的武者,一层叠一层,一人压著一人,大概十人,现在还没伤到林轩,却已经被打趴下了。 “这,这人什么来歷?怎么穿的那么儒雅,却这么暴力?”他们心中恐惧。 “我都这样了,你们看见还不赶紧跑?你是这个。”林轩不禁在心中向这群人竖起了大拇指。 “好,既然他们不敢上,那老子亲自来会会你。”鹰鉤鼻青年看著他们的反应,极为不屑。 他拿起周围的长枪,便向著林轩的方向刺去。 林轩毕竟有武道圣胎的天赋,加上千金怪力的加持,没有什么技巧,只有最高的数值,直接一棍將这长枪打断。 隨后林轩快步向前,再次扬起手中的棍子。。 “嘭!”此人的嘴结结实实挨了一棍,牙齿直接碎裂,鲜血混合著牙齿的碎片,被他一口给吐了出来。 他的眼神怨毒无比。 一棍打嘴防止求饶。 第52章 靠山 听到此地的动静,有一些,正在城內活动的百姓便围了过来。 “这个俊秀的青年怎么回事?把人家白事都给砸了。” “可不是嘛,这也太坏了,什么事儿也不能把人家灵堂给砸了吧。” 林轩听到这些评价,不由得感到有些好笑,但没有將其放在心上。 此人尚有反击林轩的余力,牙齿都被打碎之后,他还能保持清醒,拔出自己的刀向林轩挥去。 林轩空手硬接,直接抓住刀背,想要將此刀夺走,但他小瞧了对方的力量,虽然比自己差,但是悬殊並非天堑。 他想夺走对方武器的行为失败了,对方將刀抽住往回拉,他只好收回自己的手,防止真的被这把刀给割伤了。 青年继续对林轩发起攻势,但都被林轩以隱节棍全部挡下。 青年的攻击虽然迅速,但是对林轩並没有造成半点伤害,林轩一路招架游刃有余。 因为此人的攻击虽然快,但是没有什么章法可言,更像是被打急眼了。 林轩很快就找到了他的破绽,直接一棍子敲到了青年的小腿,如此巨力之下,此人的小腿直接咔嚓一声,出现了骨裂的声音,隨后他便直接跪倒在地,已经失去了贏得这场战斗的机会。 鹰鉤鼻青年后面的手下,见到这番场景,庆幸自己刚才退步,没有进一步与之为敌。 这鹰鉤鼻青年可是通息初期修为,竟然如此不堪一击,那面前这个看起来文弱的青年…岂不是要在通息中期后期以上? “別打…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放我一马。” “说。”林轩看著他,盯著他的手,避免他做出什么小动作。 鹰鉤鼻青年却忽然大笑起来:“哈哈哈哈! 你知道自己救的是个什么东西吗?” “净尘药体!” “无害破境!” “把他熬煮成人药,可以无害破境,无害提升修为,谁吃了他,谁就能一步登天!” 林轩听到这,才恍然大悟,为什么顾毋疾会被棲云门內鬼抓走,又被其他帮派的人截胡,为什么顾涟微不將顾毋疾的体质完全的告诉自己。 这一切都解释得通了。 无害破境,无害提升修为的宝物,绝对能让绝大部分练武的人痴狂。 因为武道有瓶颈,有天赋限制,不是苦练就能成的。 顾毋疾这种天赋,算得上是谁吃了都能一飞冲天,无论谁得到他,都有好处,所以才会被掳走。 但是对林轩来说,毫无用处,他的天赋已经是这个世界最顶级的一批,根本就用不上这些邪门歪道,也不屑於去做。 “什么?这小子竟然是净尘药体?”站在外面的人听到这句话,看向顾毋疾的眼神,不由得贪婪炽热了起来。 还有几个人喉结滚动,看向顾毋疾的眼神,像是饿狼盯紧了兔子。 “我说为什么邓少要这么大张旗鼓的將孩子送出去,还那么紧张,花那么多的钱,居然是这个原因。” 周围有一些围观的百姓,听到这话,纷纷好奇起来:“什么药体,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 “这也太残忍了,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林轩暗道不妙,这种消息可不能胡乱扩散,不然的话会掀起一阵血雨腥风!引来各方势力爭抢。 “这个人够狠毒的,知道自己的事情干不成了,就成心製造混乱。” 林轩看著周围一圈看热闹的老百姓,感觉有些棘手。 “看来在场的人…必须有很多要封口,希望顾涟微的人赶紧赶到。”林轩看著鹰鉤鼻青年身后的人,不由得如此想道。 “哦?然后呢?”林轩继续问道。 青年一怔,没有想到林轩是这个反应,他在心中疯狂猜想:“他为什么一点儿都不惊讶?他为什么一点贪婪心都没有?” 他以为林轩没有听懂什么意思,便继续,向他详细介绍道:“你现在境界不低吧,至少也有通息、中期后期,只要把他练成人药吃了,很快就能到通息圆满,甚至直接破境,要是养一养,能够带来的增益更多。” 顾毋疾听到这句话,无比害怕,脸有些苍白,小腿都有些发抖,躲在后面不敢露面。 他忽然想起最近几年,总有家人用奇怪的眼神看自己。 现在想来好像和这些人的眼神一模一样。 “他…他们想吃了我?”顾毋疾的身上鸡皮疙瘩泛起。 “我对这没有兴趣,若是练武提升要我吃人,那还不如不练。”林轩摇了摇头,挥舞起手中的隱节棍。 “別动我,我背后可有京城大员撑腰,你一个小小的平民,杀了我,后果你承担不起! 你的家人,都会受到牵连!” “哦,好吧,那我就不杀你了。”林轩看著鹰鉤鼻青年,嘆了一口气。 “那就好…”青年听到林轩这句话,不由得鬆了一口气,看来今天,这场危机算是解了。 不过他刚鬆一口气,却看到林轩再次將那隱节棍扬了起来。 “我只是说不杀你了,没说不把你弄残废。” 说著林轩的隱节棍,便招呼到了此人的胳膊上。 咔嚓!骨裂声响起。 那条胳膊以一个诡异角度弯折下去,鹰鉤鼻青年先是一愣,下一刻才发出悽厉惨叫。 邓少的手下看了,心中一阵胆寒,此人也太过狠辣!都怕这一棍子招呼到自己的身上,所以他们纷纷后退了几步。 鹰鉤鼻惨叫过后,一阵狞笑:“呵呵呵,除非你把在场人都杀光,否则这个消息,很快就会有很多人知道了。” “我得不到的东西,谁也別想得到!” 他再一次发出一声狞笑。 是的,这一次如果消息真的传出去了,那么整个五衢州可能都会震盪,夜夜派人来探查顾家,甚至有可能会有京官爆手中棲云门的黑料,將棲云门整个连根拔起之后,再对顾毋疾下手。 林轩直接扯下此人的衣服,塞到此人的嘴里,防止他再说话。 不过,现场却没有他想像中那么混乱,他原本认为自己说出这个秘密之后,这群人至少该有个动静,蜂拥而上去夺一夺。 这群人被林轩表现出来的战斗力打怕了,毕竟先前已经有那么多人被林轩击溃,他们丧失了自信。 很快,便有许多人的脚步声由远及近,这队人正是顾涟微带队的棲云门弟子和巡检,他们將这伙丧葬队伍团团围住。 “乖乖放下武器,束手就擒,可以饶你们一条狗命。”顾涟微的声音带著一股威严,她提著剑,望向那些披麻戴孝的武者。 这群人本就是一群乌合之眾,现如今已经被包围,也就没有什么反抗的心思,纷纷將武器丟在地上,举起双手。 很快,这群人便被棲云门弟子和巡检逮捕。 正在此时,一名棲云门弟子匆匆来报。 “顾师姐,五衢卫指挥使孙大人已经入城。” 顾涟微一怔。 “他怎么来了?” 顾涟微走到內堂,看到嚇得瑟瑟发抖的弟弟並没有什么异样之后,鬆了一口气。 “別怕,姐来救你了。”顾涟微抚摸著顾毋疾的头,试图安慰他。 “吴妈,抱著毋疾。”顾涟微向身边自己信任的,老年女子吩咐道。 旋即她便將脸转向了林轩:“林总旗,辛苦了,我们顾家会履行承诺。” “你先別高兴的太早,这个人已经把你弟弟体质的秘密抖露出去了,在场这些人全部都知道。” 顾涟微眼皮一跳,眉毛皱起,但很快就被她强大的表情管理能力救回来了,重新回到古井无波。 “我就知道…自从他失踪的那天起,这个秘密就守不住了。”她心中一阵后怕,但是脸上还是强装镇定。 顾涟微声音清脆,表情平淡,提高音量向眾人宣告道: “假的,那不过是顾家编造出来的假消息,想要將家族的內鬼抓出来设的局而已。 顾毋疾从小体弱多病,取名毋疾,就是希望他长大之后能够少生点病,哪里有半分符合特异体质?” “是假的?到底是真的假的?” “也对哦,取名毋疾,经常生病的人怎么可能是什么药体。” 那些已经被抓了,束手就擒的武者,听到顾涟微的话,內心又起了一番波澜。 不过那些围观的平民就感觉到有些云里雾里了,因为不练武,对武道不太了解,感觉都听不懂他们说的什么。 林轩对她的这个反应感觉到有些意外,这个女人隨机应变的能力很强,而且强的有点离谱。 顾涟微盯著已经被废掉手脚的邓少爷,心中已经在想怎么悄无声息將这人除掉了。 她向巡检说道:“你们官府把人带走吧,拐卖我棲云门弟子,既是私事,也是公事,理当由官府解决。” 眼下她想要扣人,那肯定是不成的,只能让巡检先將此人带走,然后路上自己偷袭袭杀。 唯有这个方法,才能让此人將秘密永远烂在肚子里。 不过还没等她实施,便有两名修为较高的巡检司巡检將此人护在身后。 隨后,又有两人拿出了锁脚锁手的铁链,向林轩说道:“这些倒在地上的人都是你乾的吧?你出手太重了,死了几个,跟我们回去一趟。” 林轩一惊,没想到这个“邓少”背后的保护伞竟然能伸到这里来,看来此人的背景,可还真不小。 顾涟微见状,则是直接挡在了林轩身前:“两位巡检司的大人,此人是帮助棲云门寻回走丟儿童的侠士,另外有不少丟失孩童也因他手,重新找回。 於情於理,他都是五衢州的大英雄、侠义之士。 你们拿铁链要挟他走,是不是有些不合適?” “就是!不要太过分!”有围观的百姓,看到此情此景,忍不住为林轩撑腰。 “这公子人这么好,官府却要如此苛待他,莫非是和那些人牙子是一伙的?” “妨碍巡检司公务,你知道是什么后果。”那名巡检言语威胁道。 “你们究竟是公务还是私务?”顾涟微据理力爭。 “顾姑娘,巡检司办案,自有规矩,我们接到报案,昨日有个乞丐,被一名武官当场打死,根据目击者的描述,正是你面前这个人,这一条总足够给他上锁链了吧?” 顾涟微一怔,没有想到林轩身上还发生了这事,他只听说林轩打了一名乞丐,但没有想到竟然打死了? 这就有点难保他了。 “对那人我没有下死手,反倒是你们,究竟有没有查清楚他死亡的真相,没有十足的证据,便来对我兴师问罪,你们的仵作是干什么用的?” “那乞丐的尸体呢?”林轩大声问道,他早就通过灵嗅,分辨出了这棺材之中的味道,不过他单知道,棺材中是具乞丐的尸体,不知道是不是昨天那个。 简单来说他是嚇唬人的。 隨后他便直接右手发力,將邓少这边的人,准备的棺材的棺材板给掀开了,往里面一看,里面的人,正是那昨天被他打了一棍子的乞丐。 周围百姓顿时议论纷纷。 “乞丐的尸体都不知道在哪儿,这巡检司怎么乱抓人?” “谁知道呢,可能和那邓少是一起打吧?” 那两名巡检眼神闪烁,显然没想到事情会闹得这么大。 就在气氛越来越僵的时候,忽然,街道尽头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我说,巡检司的…你们就算想把他带走,也得把他当爷供著,怎能锁链加身?” 循声望去,一匹高头大马在街上行走,这马整体都是纯粹的亮黑色,没有一根杂毛,身姿矫健,硕大无比。 马上的人,身材健硕,面色黝黑,身穿緋红色交领袍,头戴乌纱帽,脸上有一道比较长的疤痕,但是看起来却一点儿都不显得狰狞。 “早知道他是您的人,小人怎敢?”巡检使眉头微皱,没有想到林轩会有靠山。 “这是…五衢卫指挥使,孙成栋大人?”有不少人认出了来人的身份,纷纷惊呼道。 看来今天的事儿还真不小,连这种大人物都被惊动了。 林轩诧异,他都做好了以理力爭的准备了,没想到自己这边也来了一个“靠山”? 仔细想一想,他便知道,应该是自己的天赋,已经被那李百盛大人知道,被他们所重视起来了。 “你比苏千户的信里,写得还年轻,还要有为。” 孙成栋拍了拍他的肩膀。 “今天这事儿,你与我详细道来。” 第53章 快走 紧跟著,六个开道皂吏与四个护卫军卒姍姍来迟,因为孙成栋骑马疾行,所以他们没有跟上。 这十来个人到场,算是直接坐实了孙成栋的身份。 顾涟微看向林轩的眼神微微一变。 “竟然连卫指挥使都亲自过来见他,他真的只是一名总旗吗? 来头不小,难怪武力超人,这一堆人要是让我带著棲云门的人来对付,也很难打成这个样子…” 听说完这件事情的完整始末之后,孙成栋拍了拍林轩的肩膀。 “今天这事儿,还挺复杂的,门派內鬼拐走门派少主,然后又被转卖,还牵扯出这么多失踪的儿童。 换成別人未必有胆子闯进来,你倒好,一个人打翻十几个,你做得很好!” 林轩谦逊回应道:“卑职不忍心那些孩童受苦,既然碰上了,总不能装作没看见。” “他所作何事,你们可都听见了?”孙成栋看向那巡检使。 “小的听见了。”巡检使一脸恭维,心中却暗自发毛,早知道这小子有卫指挥使当靠山,他必然是不会为难的。 巡检使虽然听起来厉害,但是实际上不过是正九品文官,和卫指挥使这种三品武官根本就不在一个层级。 “按照规矩,军户在城內杀人,是需要衙门和卫所共审,所以人可以跟你们走。 但他若掉了一根毛,本官定要跟你们算帐! 若是寒了英雄的心,导致百姓民怨沸腾…本官必会参你们州府一本!” 孙成栋说的州府,正是巡检司的上司,五衢州府。 巡检使闻言,神情更加谦卑恭敬,倘若真到了那种地步,他们的前途也就完蛋了。 “大人还请放心,我们必然不会有半点亏待。 这林轩是五衢州的青年才俊,自然要好生招待了。” “那便好。”孙成栋对他的表態很满意。 虽然林轩的情况特殊,但该走的流程还是需要有的。 孙成栋抬手指向邓少。 “这就是那拐卖孩童的主谋吧?还不赶快让他锁链加身?” 巡检使额头隱隱见汗。 若不给邓少上枷锁,得罪的是卫指挥使。 若真上了枷锁,日后邓家追究起来,同样麻烦。 那邓家靠山的权势,丝毫不比卫指挥使差… 但是不將其锁住,就解决不了眼前的麻烦。 他咬牙挥手:“锁上。” 最终,他们还是给已经断手断脚的邓少带上了枷锁与脚链。 “李督师指名要见你,最近可还有什么事?”孙成栋向林轩询问道。 “李督师?整个大晋能被称为督师的人屈指可数,而姓李的督师,恐怕也只有三十六岁被皇帝任命为数省总督的那位…” 孙成栋这种三品武官,都只是传话的人。 真正要见林轩的人是李督师! 那么意味著,林轩已经进入朝廷高层视野。 顾涟微回忆起自己以五十两银子的《同心引》聘请林轩查案的事,她越想越觉得离谱。 五十两银子,莫说请动这样的人,便是想见上一面,都未必有资格。 “他怎么会为了五十两银子的同心引而帮我查案呢? 想来是生性纯良,为了救人而答应的吧。” “可以给我几天时间吗,我需要把一些事处理一下,需要將此事告知家妻和老母,不然会让她们担心的。”林轩看了一眼身旁的顾涟微,又想了想林安和母亲。 孙成栋盯著林轩看了几息,忽然笑了: “別人听见督师召见,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过去,是个有情有义的。” “家妻…原来他已经有家室了。”顾涟微先前没有得到的信息,此时竟然主动从林轩嘴里吐出来了。 “百善孝为先,怎能让母亲担忧。” 孙成栋爽朗笑著:“好,那本官为你宽限三日时间,最迟五日,足够你来回並处理好事宜了。” 林轩向孙成栋回道:“多谢孙大人。” 孙成栋:“哎,免了免了,若有什么事,去五衢卫找我,我公务繁忙,先走一步了。” 巡检见孙成栋离开,对林轩的態度也没有改变,因为他也听到,后面还有李督师要召见林轩。 “林公子,还请跟我们去一趟…” 他原本想要將林轩在巡检司关一段时间的想法没了,这种人根本就碰不得,还是早点儿將他送走为妙。 到了巡检司之后,巡检便递上高端的茶水与州內顶级的糕点,毕恭毕敬地请林轩做口述。 仅仅半刻钟的时间,按照流程,林轩做了个口述和笔录,隨后那巡检便说道:“林公子,您现在可以回去了。” 林轩看著巡检,一脸嘲讽似的笑意: “诸位先前不是怀疑我乱杀人么? 不是说要详查吗?怎么这么快便查清了?” 巡检苦笑:“林公子可莫要开玩笑,我们已知晓了事件始末,你哪里和乱杀人沾得上半分关係,可以放心离去了。” 林轩笑了笑,隨后便大步迈出门去。 他们来到的地方,自然是那行院內,顾涟微的待客厅。 “顾姑娘,一开始就没那么多的奸细,因为顾毋疾那孩子就是被棲云门的人绑架的。 所以马夫、侍卫才会统一口径。所以表现出来的,才像是孩子像是自然消失的。” 顾涟微回应道:“这一点我有过猜测,但没有想到他们竟然绝情到了这种地步。” 林轩看得出来,顾涟微的行动其实很矛盾,表现出一股想救又不想救的样子,但是究竟是什么原因他也不知道,毕竟这是人家的家事,他不好问。 “那棲云门就要注意了,將这个內鬼找出来,不然现在顾毋疾是回来了,但说不定过几天他又可能失踪。 你今天並没有將那些人怀疑他有药体的猜测彻底给斩断,以后千万要小心,不然可能会给棲云门带来灭顶之灾。” “我会的,最近棲云门要进行清洗了,那些躲在阴暗中的奸细,会一一將其拔除。” “顾姑娘,可別忘了我们之间的承诺。”林轩继续向顾涟微道。 顾涟微闻言轻笑:“公子放心,涟微一向说到做到。” 说著,她打开书桌上的锁,掏出一块铁质方匣,用钥匙轻轻打开,从中拿出一本薄册,轻轻摩挲著书封,上书《同心引》三字。 第54章 完整同心引 林轩心中暗自猜测:“之前的五十两的同心引並没有用铁盒子装,大概率也是个残本,这才是真正的全本,价值应该不菲。” 顾涟微抬手,动作轻柔地將这本册子递到林轩手中。 隨即轻声向他解释道:“同心引已是本门研究出的,本门最新的、最上乘的同修功法了,比起古本已经有了相当巨大的提升。 男女同修能够综合双方修行速度,进一步加速修炼。” 林轩看向她,发现她神色並不太好,刚才这一会儿,好像一直都有股不易察觉的愁思掛在脸上。 出声问道:“最新的?你们棲云门竟然还自己研究功法。” 顾涟微轻轻点头,神色平和:“是啊,古本虽然具有提升修炼速度的功效,但效用太过微小。 后来门中前辈发现,双修並非简单气机相合,而是需要以主辅之分导引真气流转……” 林轩微微頷首,心中瞭然。 都说长江后浪推前浪,功法亦是如此,不可能永远依仗古本。一代代修士潜心修行、积累经验,定然会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改良精进。 他隨即开口询问:“现在的这一本功法,能够修炼到何种境界?” 顾涟微目光落於功法册上,缓缓回应道:“现在这一本,和五十两的那一本不同,能够修炼到执枢境界。 顾家受林总旗的恩,理当拿出此法。 此法本不外传,但林公子既然救下毋疾,顾家便不再视你为外人。” “执枢…”林轩眼底掠过一抹惊诧。他虽不清楚这套完整功法的具体市价,却也明白,这已是顾家如今能拿出的顶尖功法。 他心中明晰修为层级:通息之后是执枢,执枢之后是凝锋,凝锋之上便是镇岳,也就是世人传说中的武圣境界。 顾涟微眉眼微抬,语气诚恳:“另外,先前小女子答应过林总旗,要送一样天材地宝,自然也不会食言。” 说罢,她俯身从怀中取出一只玉盒,玉质温润澄澈,触感细腻,与先前那只普通铁盒质感天差地別。 顾涟微並未开盖,指尖轻抵盒身,轻声介绍道: “这玉盒之中,装著一副百年的紫金参,內含强烈的纯阳之气,天生適合男子服用辅助修炼,能让林公子在向直抒境界更进一步的路上,更加坦顺。 不过林总旗可要记住,在服用此物的时候,千万不要与伴侣同修,不然旺盛的纯阳之气,可能会破坏同修之人体內的真气平衡。” “好,那在下就笑纳了。”林轩坦然收下玉盒,没有半分推拒。 顾涟微看著他,神色郑重:“今日林公子算是帮了顾家大忙了,日后如果有什么用得到顾家的地方,但凭驱驰。” 林轩点头,隨即追问:“这双修功法可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顾涟微唇角微扬,露出一抹浅淡笑意,姿態谦和地回应道: “其实需要注意的地方都已经写在书內了,小女修为浅薄,还没有能够指导通息中后期甚至执枢境界的能力。” 林轩低头翻开手中的《同心引》,指尖触碰到泛黄平整的书页时,一丝温和绵长的气机悄然縈绕指尖,似是歷代修士的修行气息,尽数凝於笔墨纸页之间。 他没有急於研读修炼,而是先抬眼扫向册內目录。 “导气篇” “双修总纲” “阴阳分流” “主辅引气” …… 条目清晰规整,字里行间透著一股刻意的克制沉稳。 寻常功法皆务求凌厉破境、速成进阶,唯独这一本,更偏向於调和维繫周身气机与阴阳平衡。 林轩缓缓合上册子,心底生出一丝异样,这套功法相较催速破境,更侧重掌控修为、稳住平衡。 他抬头看向顾涟微,出声问道:“还真是完整的执枢篇,姑娘这是自己做主,还是经过宗门同意?” 顾涟微神色淡然,语气坦然:“小女子自己做主的,若是等宗门同意的话,那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了,毕竟那群老东西,会嚷嚷著什么不可外传之类的鬼话。” 林轩目光微定:“你的胆子还蛮大的,若是有人给你扣上泄露宗门秘典的帽子,你该如何应对?” 顾涟微微微頷首,神色坦荡从容:“那是自然,做生意的。胆子不大些怎么能行? 而且那群草包,一没有我將宗门经营起来的能力,二没有结交投资的本事,他们的意见,没有价值。 我觉得能够结交林总旗,比一本功法的得失重要太多了。” 林轩微微勾唇:“你倒是挺会说话,既夸了你自己,又夸了我。” 顾涟微眉眼弯弯,浅笑著回道:“这是跟林总旗学的。” 稍作停顿,林轩想起一桩心头疑事,开口问道:“那个城北门一直说一句话的那个老妇人,你们有没有把她抓到?” 此事他始终耿耿於怀,始终想不通对方的来歷,以及日復一日机械重复话语的缘由。 顾涟微敛去笑意,神色端正几分:“那个人我们已经將她捉拿拷打了,她的嘴也不那么牢,她说就是宗门的某个人派她故意说这种话的。 虽然她也不知道背后之人的用意,但我感觉像是宗门內部的某些人,为了將自己捉走顾毋疾这种事的脏水,泼到那些拐子的头上,进行的转移视线。” “哦,原来是这样,那一切都说得通了。”林轩深以为然,这番解释恰好理顺了所有疑点。 顾涟微眉头微皱,嘴唇翕动,似有千言万语,几番欲言,终究还是沉默下来。 林轩见状,拱手道:“也无其他事了,在下就先告辞。” “慢著,林总旗。” 见林轩转身欲走,顾涟微有些心急,当即起身,出声將他唤住。 林轩脚步一顿,回头看向她:“姑娘还有什么事吗?” 顾涟微垂眸,伸手从桌下抽屉里取出最后一只木盒,双手轻托递出,语气带著一丝不易察觉的凝重:“顾家有可能快要完了,这盒子之中是价值白银千两的物件。 希望以后我无处可去的时候,林总旗能够收留我。” “哦?姑娘为什么这么说?”林轩看出她神色异常,眼底带著几分疑惑。 顾涟微眼中藏著浅忧,缓缓续道:“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公子应该没有听说过之前的净尘药体现身时,有多恐怖。 无论是江湖人士,还是官府,都对此物趋之若鶩,上一个净尘药体,是被眾多高手分尸吃尽,而上一个拥有此体质的势力,也算得上是一个庞然大物。 可是他们的结局是全灭,一个家族上上下下全部都被失踪,好像就在人世间直接蒸发了一样,整个家族的人再也没有在世人的面前出现过。 没有人知道是谁干的,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用意是什么,到底是不希望这个家族的人復仇,还是想要拿整个家族的人炼药。” 林轩脸色一沉:“你是怕…你的家族也遭受如此惨剧?” 顾涟微轻轻点头,语气低沉:“嗯,这一次我虽然號称是谣言,但恐怕其中还是会有人抱著试一试的心態。” 第55章 命书新功能 “竟然还有这种事?”林轩毕竟能够获取信息的渠道还是太少了,这种事情,他还是第一次听说。 顾家现在的处境特別为难,怎么处理顾毋疾都是错,养在顾家会招来灭顶之灾,让武者护送出去绝对必死。 交给朝廷,也不会好到哪儿去,因为上一次净尘药体出现时,爭夺的最大几方便有官府。 因为这意味著,可以帮助一名凝锋巔峰武者破境,直入武圣,至於武圣之上…没有人试过,是否能够突破更高。 顾毋疾的问题,从来不是能不能保住,而是谁也保不住。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一个能够让武者无害破境的净尘药体,放在普通人家里,是祸。 放在宗门里,也是祸。 甚至放在朝廷眼里,同样是祸。 因为人人都想得到,人人都怕別人得到。 顾涟微轻声道:“所以你明白了吗?若消息彻底传开,棲云门会被卷进去。 而顾毋疾自己,大概也活不了多久。” 她说这话时很平静,仿佛已经提前看到了结局。 有了这个前提,林轩也能够明白,为何顾涟微先前表现得既想救又不想救顾毋疾。 之前她拖了整整两天,没有什么行动,直到林轩出现,才下决心救。 代入她的视角,她在不断犹豫,也是合情合理的。 顾毋疾如果在顾家被泄露了体质,会给顾家带来灭顶之灾,但如果失踪,对顾家带来的危害可能就没那么大了,但也是存在一定风险。 顾涟微在心中想道:“倘若当初,我跟林总旗提前说好那体质的隱密,是否情况会有所不同?” 她认为,倘若当初说了,可能那邓姓男子的嘴早就被堵上,也不会轻易將消息泄露出去。 “既然是这样,那你现在不跑,还在等什么?”林轩问道。 “我早就准备好退路了,过几天我看看情况,若有不少武林人士涌入五衢卫,我假死脱身,以新身份生活。” 她知道,一旦这个消息真正扩散,顾毋疾不是林轩能够护得住的,所以只想了自己这一脉的退路。 如果提条件让林轩护著,给林轩徒增麻烦而已,真將顾毋疾託付给他,那是给他招来杀身之祸! “你们是如何发现顾毋疾有这种体质的?难道真的掩盖不住?” 顾涟微:“这种体质很奇特,若是吃了药,身体就会散发药味,所以很难藏,他两岁时生了一场很重的病,吃了不少药,身体一股浓厚的药味,被发现此种体质。 后来伯父伯母给他起了个名『毋疾』,对外宣称这孩子体弱多病,想要將散发的药香味掩盖住,但很难。” 林轩暗自惋惜。 倘若命书能够掠夺活人天赋就好了,直接將顾毋疾的天赋剥离,那顾毋疾就失去了净尘药体的特点,无论是顾毋疾,还是顾家都可以安然无恙。 但目前命书的表现来看,对於活人的天赋,只能消耗道韵复製。 “净尘药体自身突破也很快吗?你们为何一直將顾毋疾养在家中?”林轩沉默片刻后问道。 顾涟微頷首:“挺快的,至於到底有多快我不清楚,典籍里面对这种体质记载少之又少。” “我现在还能见见他吗?”林轩问道。 顾涟微点点头:“若是你想见的话,那就跟我来吧。” 林轩起身后,顾涟微也跟著起身,两人穿过后院。 棲云门在五衢州城內有一处別院,此时院中戒备森严,几乎三步一岗,五步一哨。 许多弟子神情紧绷,已然是被顾家下了严加看管的命令。 顾涟微一路畅通无阻,最终来到最深处的一间房前,门口站著两名通息境老护卫。 “在军中可担任总旗、试百户,虽然老了,但在棲云门却做起了保鏢么…这棲云门財力雄厚。” 看到顾涟微,两人立刻抱拳:“大小姐。” 顾涟微点头:“开门。” 吱呀,房门缓缓打开。 林轩本以为会看见一个受惊过度、躲在角落里的孩子,结果却並非如此。 顾毋疾正坐在桌边,桌上摆著一盘点心,他一边吃,一边看书。 听见开门声,他抬起头:“堂姐。” 隨后又看见林轩,那双眼睛立刻亮了起来。 “林大哥!”他放下书,噔噔噔跑了过来。 於此同时,林轩看到顾毋疾的头顶上,浮现起了四个金色大字【净尘药体】。 林轩笑了笑:“来看看你,看来精神不错,被关在地窖的这几天过得怎么样?有没有害怕?” 顾毋疾撇嘴:“怕有什么用。” 说完这句话,房间忽然安静了一瞬。 林轩看向他,一个八岁的孩子,说出这种话,其实很奇怪。 顾毋疾低著头捏著自己的衣角,过了片刻他忽然问: “林大哥,他们是不是都想吃了我?” 顾涟微脸色微变:“毋疾,莫要胡说八道。” 顾毋疾摇头:“堂姐,你不用骗我,我都听见了。 他们都想吃我,那样死相太难看了,我想换个死法。” 说到这里,顾毋疾声音很轻,但却没有哭。 林轩反而微微皱眉,心道:“一个八岁的孩子,表现得太冷静了,冷静得不像正常孩子。” 顾涟微也沉默下来,她忽然发现。 这些年所有人都把顾毋疾当孩子,可实际上,从知道自己体质开始,这个孩子就已经被迫长大了。 林轩打开命书,想要运作一番,通过卖武道圣胎,復刻净尘药体,然后再卖掉净尘药体,换回武道圣胎的方式,將净尘药体收入到天赋池之中。 当然,他弄来这个天赋,不是为了让自己变成人形大药,让別人吃的。 而是想著,以后自己修炼到武圣了,能不能通过天赋的叠加,让自己能够更进一步。 目前武道体系中,仿佛武圣已经是最强了,但实际上有没有更强的境界…他不知道。 不过,出乎他意料的事情发生了。 命书之上,多了几行字:【可剥离天赋:消耗道韵点五点可剥离对方天赋,需要经过对方完全同意,不反抗。 若不消耗道韵点,对方又完全同意,不反抗,则剥离天赋后,被剥离天赋的目標会死亡。】 第56章 剥离净尘药体 看到这行字之后,林轩的呼吸都停顿了一瞬。 剥离?命书以前从未出现过这样的能力。 掠夺天赋,融合天赋,提升天赋,这些还都可以理解。 剥离天赋…这意味著什么?顾毋疾最大的灾祸,或许根本不是无解,若真能將净尘药体取走,那么顾毋疾將会变成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孩子。 顾家也不会成为眾矢之的,整个五衢州,甚至整个大晋即將爆发的风暴,甚至都会因此而平息。 林轩很快便压住了自己的情绪。 “或许我有方法可以解决…你们信我吗?” 顾涟微猛地抬头,眼神疑惑地看向林轩:“你…说什么?” 林轩並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看了一眼顾毋疾,顾毋疾也在怔怔地看著他。 房间突然安静下来,顾涟微深呼一口气:“此话…当真?” 林轩並没有打包票,而是说:“我不保证有十成的概率,因为成功与否全看顾毋疾自己的意志。” 听到这里,顾涟微反而冷静下来,她看著林轩,问道:“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林轩心中微动,这个女人果然敏锐。 別人听见有办法,首先想到的是能不能成,她想到的却是代价如何。 林轩沉吟片刻:“若成功,顾毋疾將会失去净尘药体,从此变成普通人。 甚至武道天赋也会下降不少,我不保证百分百能成功。” 顾涟微瞳孔微缩。 顾毋疾却直接脱口而出:“我愿意!我不要什么药体,我也不要当什么高手,我只要活著,我只要能跟娘亲永远在一起。” “风险有多大?”顾涟微並没有被林轩的这个信息冲昏头脑,问道。 林轩沉默片刻之后,回应:“我也不知道,因为我也是第一次尝试。” “若失败了,会怎么样?”顾涟微追问。 林轩並没有半分隱瞒:“会死。” 顾毋疾幼小的身体轻轻一颤,脸庞也微微发白。 “那如果不试呢?” 林轩和顾涟微都没有说话,因为这个答案其实很简单。 不试,未必会马上死。 可终究会有人来,也许是两天,也许是半个月,也许是一年半载,总会有人来找他。 顾毋疾看著堂姐的神情,似乎明白了什么,他低下头,沉默许久,又重新抬起脸。 这张稚嫩的小脸上还带著几分害怕,但是认真的不像个孩子。 “那我愿意试一试。 我不想一直躲著,也不想让爹娘因我天天担惊受怕,如果真的变成普通人,那就最好了,我本来也没想当什么高手。” 顾涟微看向林轩: “我要跟大伯商量一下,毕竟此事顾毋疾有死亡的风险,我们贸然帮他做决定不好,那样风险是你来担的。 需要他父亲母亲同意。” 林轩点点头:“我知道,还请儘快下决断,我已经没有那么多时间在五衢州待了。” 顾涟微向林轩说道:“等我,去去就回。” 大约一刻钟之后,顾毋疾的父母来了。 顾毋疾的父亲顾无忧是一个中年男子,长相平平,甚至有些黑。 顾毋疾的母亲,相貌端正,长相大气。 “林总旗。”顾无忧和他的妻子向林轩行了一礼。 “敢问,林总旗要消弭净尘药体,使用何法?” 顾无忧的话问出口后,屋內几人的目光同时落在林轩的身上。 林轩沉默了几息,最后缓缓说道:“抱歉,此法来源於师门传秘,我不能说。” 顾无忧眉头微皱,顾母也攥紧了手中的帕子。 顾涟微站在一旁,並没有插话,因为她知道,这种问题换做自己也一定会问。 可是有些秘密,武者寧死都不会透露,这是江湖规矩。 他们已经听说了林轩的来歷,能够被五衢卫指挥使、李督师李大人同时看中,想来也不是什么会胡言乱语的疯子。 现在局势已经很明朗,如果试,顾毋疾可能会当场死去,也有概率活。 不让林轩试,可能苟活几个月,整个顾家都有灭顶之灾,那就不是一条人命的事儿了。 顾毋疾被找回来之后,危险並没有结束,现在真正的危险才刚刚开始。 顾母眼眶微红,她死死地攥著顾毋疾的小手,看向顾无忧:“无忧…” 她的声音里已经带上了哭腔。 顾无忧沉默良久,忽然抬头看向林轩。 “林总旗。” “若失败了,毋疾会痛苦吗?” 林轩微微一怔:“不知道,我是第一次施展此法。” 事实上命书只说消耗道韵可以安全剥离,至於过程中出了什么错,他也不知道,此时此刻,他只能这样回答。 顾无忧长长吐出一口气,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很多。 “那便试吧。” 顾母身子猛的一颤,眼泪终於落了下来。 顾无忧却没有看她,也不敢看她。 他只是缓缓蹲下身子,双手放在顾毋疾的肩膀上:“爹对不起你。” 顾毋疾眼眶也红了,但他没有哭,只是用力摇头:“爹,没有对不起我。 这些年,你和娘已经很辛苦了,是我给顾家带来了那么多提心弔胆。” 顾无忧听见这句话,嘴唇微微发抖,忽然別过脸去,不让任何人看见自己的表情。 顾涟微在心中默念:“倘若此法当真成功,那顾家数年的噩梦,顾无忧多年的担忧,甚至顾毋疾註定悲惨的一生,將会被改写。” 问道:“林总旗,需要准备些什么吗?” 林轩回答:“什么都不用,只要顾毋疾愿意。” 顾毋疾现在其实很想让娘抱抱他,但是他却不敢,他怕母亲抱了他后,不同意林轩的做法。 “林大哥,我准备好了。” 林轩点头:“那接下来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要反抗,都不要有任何抗拒的心思。” 顾毋疾用力点头:“好。” 下一刻,林轩伸出手轻轻按在顾毋疾的额头上。 同时心中默念命书。 【是否剥离净尘药体?】 【当前道韵点为0,道韵点不足】 【武道圣胎:价值25道韵点。】 【灵嗅:价值2道韵点。】 如今价值最高的天赋,正是武道圣胎。 若想凑出三点道韵,只有將武道圣胎暂时献祭。 可这样一来,他会瞬间失去武道圣胎带来的恐怖悟性与资质。 林轩並没有犹豫,因为他已谋定后动,先將武道献祭,將天赋剥离之后,將净尘药体献祭,再將武道圣胎买回来便是。 片刻后,命书骤然发动。 第57章 大赚 无人可见,命书闪过一道金光,蔓延到顾毋疾的全身,隨后顾毋疾的全身都充斥著细小的金光,源源不断,绵绵不绝的向著林轩的身体涌了过去。 顾毋疾瞬间一脸苍白,发出一声低哼。 顾母见状,脸色剧变,下意识便想要衝过来,却被顾无忧死死拉住。 “別过去。” 顾无忧的声音发颤,但抓住妻子的手却抖得十分厉害。 房间內,瞬间药香瀰漫,原本那股淡淡的药香味,现在充斥著在场所有人的鼻间。 数息之后,顾毋疾发出一声闷哼,气息开始变得微弱。 【警告:抽取目標与该宿主绑定过深,性命交修,该宿主生命力不足,继续抽取將有概率死亡】 【可选择额外花费三道韵点,补充目標生命力】 林轩见状不禁一愣,对方完全同意,消耗了道韵点还会失败,命书怎么不早说? 不过,他还是选择了是。 就在他做了决断之后,顾毋疾的小脸,瞬间从煞白转变为红润,呼吸也缓和了起来。 命书之上多了金色小字,【净尘药体】:最大限度转化药中真气为己用,自我净化药毒,万毒不侵,但肉身蕴含真气,被食可无害破境,增益幅度由真气多寡决定。 “万毒不侵,净化药毒…岂不是说可以无限吃药?哪怕是毒药?”林轩看到介绍后,较为惊喜。 武者虽然能够服用丹药、汤剂突破境界,但“是药三分毒”,药毒累积,过度吃药会损害武道根基,这也是很多有钱的武者同样卡在某个境界无法突破的原因。 天资太重要了。 不过林轩犹豫片刻,便將这【净尘药体】卖了,將武道圣胎替换回来。 净尘药体虽然强大,但现在的他若想留在身上,同样护不住,会引来杀身之祸,等以后有能力再用。 竟然足足献祭了15点道韵! 这么算下来,林轩將武道圣胎买回来,还剩9点道韵,一来一回,一点儿都没亏,反而还小赚。 命书收起,天赋剥离结束,整个时间没超过三十息。 “这也太快了,他们会信吗?不然加点戏吧。”林轩不可置信,隨后口中吟唱了一段前世的道教口诀——金光咒。 “天地玄宗,万炁根本。广修万劫,证吾神通...” 念完后。 旋即林轩体內的真气疯狂向体表涌去,凝结成了一道球形的金光罩。 不过,这只是一瞬的事,林轩体內的真气很快就被抽乾了,金光罩很快黯淡、消散。 林轩自己都懵了,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念金光咒,竟真出现了金光护体。 这意味著...这个世界並非纯粹有武道?他想起了当初揉山被神仙一鞭子削掉山顶的传说。 林轩体表散发金光,顾家眾人看了也都面面相覷,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 顾毋疾微微发愣。 林轩看著他,顾毋疾头顶【净尘药体】几个字,已经消失地无影无踪,身体的药味,也消散的差不多了。 林轩向顾毋疾的父母说道:“法术很成功,他身上的净尘药体,已经彻底消散了。” 顾涟微闻言,嘴唇微张,有些不敢相信,困扰顾家那么多年的事,竟然就这么解决了? 林轩是武者,竟也是道士。 顾毋疾听到这话,小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笑容。 “娘!”他三两步便跑到了母亲的面前,展开双臂要母亲抱。 顾母十分开心,抱著顾毋疾转了一圈,惹得顾毋疾哈哈大笑。 “娘,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顾无忧疑惑,看向林轩:“林总旗,你確定...这就完了?” 虽然刚才闻到满屋的药香味,但他还是不敢確定,那让他们毫无办法、提心弔胆的净尘药体,竟然被彻底解决。 净尘药体最大的特点,就是身上源源不断的药味,哪怕沐浴、用香囊掩盖,也不会褪去半分。 顾无忧来到儿子面前,向他的脖颈处深嗅了一口,药味確实已经很淡了,已经近似於若有若无。 察觉到这一点,顾无忧才算是真信了。 这意味著,即便没有真正根除,顾毋疾表现得也更接近於普通人。 失去了这最重要的辨识点,別人就难以辨认。 林轩点点头:“是,明天你就可以把他带到官府,让官府查验,而后闢谣,现在他身上的药体已经彻底消散。 刚才那一阵,耗费了我不少法力,现在急需休息。” 自从上次那真正的药体出世之后,自身实力不足,却想要借刀杀人的人不在少数,便有不少净尘药体的谣言出现。 大多都是狼来了,说多了没人信。 但是这一次不同,它不是在籍籍无名之辈嘴里说出来的,是从一位有京城背景的紈絝子弟嘴里说出来的,可信度瞬间拔高了一个层次,所以必然有不少人会来试探。 顾无忧向林轩深深行了一礼: “林总旗救顾家之恩,顾某记下了!” 他转身向顾涟微说道:“小微,让下人给林总旗安排棲云门最顶级的住房,调两名最优秀的门內弟子服侍,且先歇息,顾某明日將谢礼奉上!” “顾前辈,晚辈已有家室,还是不用女弟子服侍了。”林轩推辞道。 顾无忧感觉有些尷尬,强行回应道:“呃…倒是顾某考虑不周了。” “你也知道考虑不周?”顾母没有好气地瞪了顾无忧一眼。 顾无忧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林轩紧接著又说道:“今日之事,不要对外宣称,任何细节都不要透露,就当顾毋疾的药体真是谣言。” “明白,还请林总旗放心。”顾无忧连连点头,小心翼翼保护了顾毋疾数年,谨慎的他怎会不知此事? 说著,林轩被 林轩向顾涟微说道:“顾姑娘,既然顾家的危机解除,你也就不用假死脱身去投奔我了,这价值千两银子之物,还请收回吧。” 顾涟微笑了笑:“不了,眼前是顾毋疾的危机解除了,但顾家还有危机,那邓姓男子背景深厚,未来可能会找顾家麻烦。 若有一天顾家真的撑不住了,我至少还有个地方能去,不是么?” 第58章 消失的歷史 林轩点头,顾涟微没有开让他保顾家的条件,只是单纯给她一条后路,那自己还是赚的,毕竟自己现在穷,还欠著钱,就不装清高了。 顾家自己真保不了,毕竟自己只是一名总旗。 李百盛是要见他,是可以收他为徒,但他现在和李百盛没有真正確立师徒关係。 他缓缓开口道:“近来这些事,让我觉得自己孤陋寡闻,顾姑娘可否將一些武道旧事相关的书籍借我一阅?” 顾涟微闻言,頷首道:“那是自然,顾家的书阁,林总旗现在就可以去,想看什么书直接拿。 然后我让人抄阅一份,赠予林总旗。” 林轩点头。 “那跟我来吧。”顾涟微见状,旋即转身,向著顾家书阁走去。 顾家书阁实在有些大了,他都觉得有点像现代的小图书馆。 收录的书籍品类极多,从手工业、农业,到经史子集、话本小说、正史野史、杂谈怪论。 林轩最感兴趣的,就是《晋乘》。 这本书是民间仿照官方史书修的大晋史书,写的是崇炎皇帝之前,十八位大晋帝王在位期间发生的事。 不过,林轩发现了一个非常诡异的点,其他朝代的史书极少。 “大晋之前,是哪个朝代?” “大郑。”顾涟微虽然不知道林轩为什么连这都不知道,但还是简短地回答道。 “大郑之前呢?” “三皇。” “再往前呢?”林轩接著问。 “没了,再往前就是神话时代了,《神树降人》你应该听说过。” 林轩听到这里感觉到有点不对劲,翻开了一本《三皇纪》,查看其中內容。 “从三皇开始,到现在,过了多少年?” “大概...一千一百多年吧?”顾涟微估算道。 林轩在心中暗道:“一千一百年...从原始社会进入到类似前世明清的科技水准...不对劲。” 他决定以后好好研究研究。 林轩道:“將民间和官方认可度比较高的史书给我抄一份吧。” 过目不忘的天赋,並非翻一下就能记住全部,而是需要粗略看一遍。 “这些书不是孤本,可以在书店买得到,林总其实可以直接拿去看。” 顾涟微將那些可信度比较高的歷史书取下,递给了林轩。 “行,那也好。”林轩接下这些书。 顾涟微对林轩更加好奇了,明明表现得像个真正的、不识字的武夫,但实际上居然还挺好学的。 这让她对林轩的过往有了推测。 她对林轩的过往,有了一个模糊的猜测:“大概以前是真的大头兵,家中贫寒读不起书,因为武道天赋高,被上官看重。” 她反倒有些羡慕林轩,能有那么好的天资,自己背靠顾家和棲云门,都要十八岁才通息,林轩看著应该不超过二十,武力应该都能打好几个自己。 林轩又转到志怪区看了一眼,也是挑了几本自己想看的书。 加起来在顾家这儿拿的书,一共十一本。 “也没其他的事了…我回去休息了,明天要赶路回良城去。” “林总旗若是不嫌弃,我们棲云门可以送你过去。” “也好,住房能多开一间吗?有个和我隨行的卫所老兵,他现在应该还在那普通客栈里面等著我。” 顾涟微点头:“林总旗是我们顾家的救命恩人,別说是一间了,十间也能开。” … “林总旗去作甚了…这么久才回来。”张修看到直到下午才回来的林轩,感到有些疑惑不解。 林轩道:“打拐子去了,救了十来个被拐的儿童,顺带还救了顾家的孩子。” 张修听到这里,不由得眼前一亮:“难道是棲云门的顾家?” “对,那好啊,救下了他们的孩子,他们绝对不会亏待你,毕竟这棲云门,也是除了官府之外,五衢州数一数二的大势力。 这下双修功法应该也搞到手了吧?” “嗯,还得了完整版的,一直可以修到执枢境界。” 张修点头:“林总旗这一趟来的值,既拿到了功法,又让那顾家欠下了人情。” 林轩笑道:“走吧,我们退房,顾家要用上好的客房招待我们,带你去吃山珍海味。” 张修眼前一亮,心想这一趟来的值,不仅有苏千户那边的钱拿,在这边还能蹭饭吃。 次日,林轩早早的便起,顾家约好了要送他。 不过到了门口,林轩才知道,原来今天顾涟微要亲自骑马送自己。 顾无忧经过反覆確认,儿子身上的那个独特的、来自於净尘药体的药味,在洗过澡之后,彻彻底底消失。 而顾无忧准备的谢礼,也已经备齐了,他亲自拿了一个铁盒子过来。 “林总旗,这是我们顾家的谢礼,盒子內装了五衢州附近,三百亩良田的地契,还有一座五衢州內三进大院宅邸的房契。 倘若林总旗不想要的话,我们也可以折成现银。” 林轩惊咦,这顾家还真捨得,三百亩良田加上一套大院宅邸的房子,恐怕要在一千两银子以上。 那些田地若是每年收成正常,大概能有100到200两左右的银子入帐。 林家瞬间从普通军户,一跃成为了中大型地主,直接接阶级跃迁了。 实际上这不仅仅是顾家的谢礼,更是顾家对林轩的投资,他们也从顾涟微的嘴里听说了,林轩现在比较重要,被卫指挥使亲自护住,又被那李督师亲自召见。 要知道,李督师管理的行省就包括此地,多少人想要攀附,还没有那个资格。 这也是林轩的天赋要上报给李督师的原因。 “这土地恐怕我打理不了,过些时间我就要远行了,不如顾家帮我照料,每年分给我一半的银子就行。”林轩摇摇头。 “林总旗於顾家有大恩,既然帮林总旗打理田地,哪里又有收钱的道理?林总旗儘管给个地址,届时有收成了,我们顾家必然將银两或者食粮奉上。 倘若林总旗不答应,我们顾家再加上一百亩亩良田。”顾无忧笑道。 “劳烦你们费心了。”林轩頷首,这顾无忧挺会来事,送他田地,是想和他深度绑定。 毕竟每年都需要给他收成,那林轩就不会和他们顾家断联。 第59章 满载而归 “上来吧,林总旗,我送你回良城。”顾涟微骑在一匹通体雪白的高大战马上,轻风吹动髮丝。 林轩微微一怔:“顾姑娘要亲自相送?” 顾涟微轻轻一笑:“我这匹踏雪驹脚力快,耐力极佳,到良城不过两个时辰。 孙指挥使给你的时间不多,普通马车要一两日,能省一些时辰,和家人多相处一阵,总是好的。” 她顿了顿:“况且,顾毋疾之事闹得大,棲云门在良城也有產业,我要去那边安排些事情。 林总旗救了顾家,我送你一程都不成? 莫非怕你家夫人误会?” “那在下就却之不恭了,比起舒適的马车跑一两天,林某更喜欢顛簸些的马匹跑两个时辰。”林轩一笑。 他回头看了张修一眼。 张修笑道:“有顾姑娘护送,可比跟我这个糟老头子赶路舒服多了。” 林轩:“张叔保重。” 旋即,他转头向顾涟微询问:“姑娘不怕惹来非议?” 他所说的,自然是现在的礼教了。 顾涟微一笑:“所谓礼教,不是用来束缚我们的。” 林轩微怔,旋即恢復正常。 林轩看著自己备的书籍:“书籍就先不带了,暂且放在顾家,到时候我还得回来。” 林轩看了一眼踏雪驹:“这马能载两人?” 顾涟微轻笑:“踏雪驹负重千斤,两个人算什么。” 顾涟微向他伸出手。 “上来吧。” 林轩看著那只白皙纤长的手,微微迟疑,隨后还是握了上去借著这一点支撑,轻轻一跃,便落在马背之上。 踏雪驹发出一声轻嘶,顾涟微轻夹马腹。 白马顿时化作一道雪色流光,衝出了顾家大门。 风声呼啸,街道两旁景物飞快倒退。 林轩坐在后方,倒没有什么旖旎心思。 他前世坐过摩托车,这种速度对他而言算不上什么,反倒是顾涟微有些意外。 寻常男子与女子同乘,多多少少会有些拘谨。 可林轩却始终保持著恰到好处的距离。 既不会显得失礼,也不会刻意避嫌。 仿佛只是一次普通赶路,沉默片刻。 顾涟微忽然开口:“林总旗。” “嗯?” “你真准备去见李督师?” “自然。” “你可知道,多少人想见他一面而不得?” 林轩笑了笑:“知道。” “那你为何一点都不激动?” 顾涟微一直很好奇这个问题,寻常武者若听说督师召见。 怕是当场就要失態,可林轩却始终平静得过分。 林轩望著远处山峦:“因为无论是总旗,还是督师。 说到底都是人。” 顾涟微怔了一下。 林轩继续说道:“我敬他位高权重,却不会因为他位高权重,就觉得自己低人一等。 总有一天。我会走到比他更高的位置。” 风声呼啸而过,顾涟微握著韁绳的手微微一紧。 她忽然发现林轩说这句话时没有半点狂妄。 仿佛只是在陈述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那种感觉,让她莫名有些失神。 顾涟微沉默许久,踏雪驹奔行於官道之上,风吹起她鬢角青丝。 她忽然微微偏头,向著林轩轻声问道:“倘若有一天你当真走到了那个位置,你想做什么?” 林轩看了她一眼:“哪个位置?” “比李督师更高的位置。”顾涟微连忙补充道。 实际上比李督师更高的位置,还有三公三孤、內阁大学士、五军都督,以及…皇帝。 林轩笑了笑:“我没想那么远呢。” 顾涟微显然不信:“骗人。 像你这样的人,不会没有想过。” 林轩闻言,沉默片刻,隨后看向了远方的麦田,沉吟道:“大概是让一些人活得更容易一些。” 顾涟微微微蹙眉,这个答案太普通了,普通的不像是林轩会说出来的话。 “只是如此?” “只是如此。” 林轩平静道:“有人吃不上饭,有人卖儿鬻女,有人劳作一生,穷困潦倒,曝尸荒野。 这些事我都看见了,如果以后有能力,总得管一管。” 顾涟微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发现林轩和她见过的所有人都不同。 豪杰谈的是名,世家谈的是利,可唯独林轩一直在谈人。 良久之后,顾涟微忽然笑了。 “林总旗。” “嗯?” “若有一天你真快到那一步了,顾家愿助你一臂之力。” 林轩哑然失笑:“顾姑娘现在下注,是不是太早了?” 顾涟微摇摇头:“恰恰相反,这种事儿下注晚了就没位置了。” 两人静默片刻,同时笑了起来。 踏雪驹迎著夕阳继续向前奔驰。 官道尽头… 良城已隱约可见。 “林总旗,我是將你送到哪儿?良城千户所,还是你家?” “送我至千户所吧。”林轩回应。 毕竟母亲和林安,现如今都在千户所居住。 很快,顾涟微的马就停在了千户所的门口。 “送到此地便可以,这一路多谢姑娘了。”林轩向顾涟微道谢。 “无妨,我今日便可以將良城事务处理完毕,还要在这待两天,林总旗要走,儘管找我。” “好,劳烦姑娘了。” “哪儿的话?我先走了。”顾涟微向林轩道別。 林轩现在依然有行囊,行囊中装了数个盒子,都是从顾家人这里搞来的。 他原本以为这一趟只是买个双修功法,让林安能够追得上自己的武道进度,没想到,竟然能有如此大的收穫。 折合成银子,得有三千两以上,林家直接升格成中大型地主。 “娘,安姐,我回来了。”林轩看著在小院中练武的林安,以及正在择菜的陈芳,脸上笑吟吟的。 “回来就好,这一路没出过什么事儿吧?”陈芳询问道。 “出事了。”林轩嘆气摇头。 陈芳听到之后,一脸担忧:“啥事,你没受伤吧?” “哈哈哈,没事,娘你放心。 这件事儿就是…”林轩说话的时候转脸看了一看附近有没有人。 旋即他说道:“我赚了三千多两银子。” “三…三千两?”陈芳听到之后直接愣住,她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林家几代人加起来都没见过这么多的银子。 第60章 初试同心引 //已修正前文粮价、田產数据错误,不影响阅读,不用回头看。// 林轩將田契以及房契递了过去。 “娘,你看看。”林轩略带一些小骄傲,此时是个等待母亲夸奖的孩子。 陈芳接过手之后,虽然看不懂上面的文字,但是嘴还是不由得翘起:“我不识字,安儿读给我听听?” 林安上前,看著田契房契,慢慢读道:“立卖田文契人,本籍民人顾无忧…奇田坐落五衢州境內,共聚高於良田三百亩,土性肥润,年產丰稔…” “三百亩?还是良田?” “还有宅子?” 陈芳感觉自己的脑袋有点发晕,以前家里能吃上白面馒头,都算是过年,如今竟成地主老財了? 林安也看得有些发呆。 她不是没见过银子,可那都是別人的,如今这些东西全部属於林家。 林轩又拿出《同心引》,林安看了几页,直接震惊,因为她发现这竟然是完整的执枢境双修功法。 林安不由得问道:“这东西你花多少钱买的?” 林轩耸了耸肩头:“没有花钱。” 林安:“没花钱?” 林轩:“救了五衢豪门,顾家的一个孩子。” 此时陈芳突然来了一句:“救个孩子,送这么多东西,要不然你以后多救几个?” 空气里瞬间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林轩笑道:“娘,你想多了,这种事几十年不遇一次。” 陈芳坐在椅子上,过了好半天才缓过神来,向北方看了一眼,喃喃自语道:“列祖列宗保佑,咱们林家终於出息了,出了轩儿这个骄傲,大海,你可以安息。” 大海,正是陈芳对林轩父亲的私称。 旋即,她拍了拍林轩的肩膀,眼中却含著泪:“好样的,你爹若是还活著,知道你有今天,怕是做梦都能笑醒。” “娘,別哭。”林轩轻轻擦去母亲眼角的泪。 林安此时感触颇深,多久之前,家中快连饭都吃不起了,她摔碎了自己的扑满,给林轩练武凑了四两多银子, 而此时,价值三千多两的东西摆在自己的面前。 “安姐,我们练同心引去?”林轩一笑。 “好…”林安脸上緋红。 …… 同心引这门功法,其实很简单,只要有一人掌握,另一人不会也没关係,只需要身心配合就可以。 “这就是双修?”林安看著二人反覆將真气引导到对方体內,再收回来的操作,有些失落。 这是很正经的双修功法,根本没有她想像的那样让人面红耳赤,心跳加速的场景。 那种事並非林轩不想,而是双方太小。 不过即便有著这种想法,两人的协调度也是非常高的,真气增加的速度很快。 林轩的武道圣胎,提升真气就已经够快了,加上同心引,更快了几分。 甚至林轩根本就不用將武道圣胎赐予林安,直接通过双修法,就能给林安带来大量真气增益。 如此下来,说明他至少可以和林安共享【武道圣胎】直至执枢境界。 《同心引》真不愧是棲云门珍藏数年的功法,他也明白了,那些武者为何要在棲云门的风月场所花光財富。 没有任何损害的提升真气,只是贵了点儿…还附带鶯鶯燕燕的服务… 如果他有钱但是没天赋的话,他也会去尝试双修进行突破。 “我马上就要去謁见李督师了。”林轩在双修结束之后,向林安坦白。 两人躺在床上面对面。 “你去做什么?”林安好奇道,这方面林轩之前还没有跟她说过呢。 “拜李大人为师,他可是大晋罕见的武圣,又年轻,才三十六岁就坐上了二品大员的位置,说起来咱们行省,也是归他管辖的。” 林安心中不免有些失落,因为这意味著林轩又要离开她一段时间了,她感觉没有林轩的日子,比较难熬。 但是她並没有阻止林轩,因为她知道,这是林轩彻底改命的机会,也是整个林家改命的机会,无论从哪方面来讲,都不能放弃。 “你儘管去,家里我会照顾好的。”林安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失落。 林轩其实早就看出来了林安对他的依赖,將林安的手拉到自己的身前,这双属於少女的手,却处於一种柔嫩和粗糙中间的状態,有几个老茧,指甲旁边起刺。 他道:“那么失落干什么,若是我拜师成功,我就把你接过去,毕竟我们现在练同心引,可以和你共享我的武道天赋,你不久之后也能突破到执枢境。” “好,那我信你的。”林安轻笑了起来。 “不过…我闻到你身上有股其他女人的味道。” 林轩微微一怔:“什么味道?” 林安轻轻皱著鼻子,像一只警觉的小猫一样凑了过来。 “就是女人身上的味道。” 林轩有些哭笑不得,武者的五感敏锐,顾涟微与他同乘踏雪驹两个时辰,难免沾染一些气息。 “顾姑娘送我回来的,那个被我救下的孩子的姐姐。” 林安眨了眨眼:“就是送你《同心引》的姑娘吧?” “嗯。” “长得漂亮吗?” “还行。” “还行是多漂亮?” 林轩沉默了一下:“比你好看一点。” 林安瞬间坐了起来:“林轩!” 林轩哈哈大笑:“开玩笑的,还是你更胜一筹。” “这还差不多。”林安也跟著他笑了起来。 她重新躺下,声音却低了不少:“她喜欢你吗?” 林轩愣了愣:“为什么这么问?” 林安望著屋顶:“她若是只感恩你,不会亲自送你两个时辰。” 林轩沉默片刻:“或许有些好感吧?” 林安没有说话,过了许久,她忽然侧过身,將额头轻轻抵在林轩的肩膀上。 “我其实不怕別人喜欢你。” 林轩没有说话。 “我怕你以后越来越厉害,然后身边的人越来越多。” “再后来…忘了我。” 林轩听完,揉了揉她的脑袋:“不会。” 林安抬头。 “真的?” “真的。” 林轩笑道:“还记得我说过,我是土匪,你就是压寨夫人吗? 以后我当了千户,你就是千户夫人。 若我当了指挥使,你就是指挥使夫人。 若我当了督师呢…” “那我就是督师夫人。”林安抢答道。 林轩继续笑:“那若我比督师还厉害呢?” 林安白了他一眼:“净说大话,整个大晋,比督师还厉害的人,一只手就数得过来。” 林轩却望向窗外夜空,眼神变得渐深渐远。 比督师更高是三公,是大学士,是五军都督,也是那张龙椅。 林安看向他,发问道:“其实我心里一直有个问题。” 林轩:“说吧。” 林安继续问道:“那个曾经一看我就脸红,那个老实甚至带点懦弱的林轩,去哪儿了呢?” 第61章 深夜谈心 夜色渐深,窗外虫鸣阵阵。 林安的话落下之后,房间里忽然安静了下来。 烛火轻轻摇曳,映照著两人的侧脸,林轩望著林安身后的墙壁,沉默了几息。 这个问题別人问,他可以隨意搪塞。 唯独林安问,他一时间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那个曾经的林轩去哪儿了? 严格来说,已经死了。 如今躺在这里的林轩,具有另一个世界的灵魂。 可这些话,他永远都不能说,於是他侧过头,看向林安:“人总会变的。” 林安也看著他:“变化会有这么大吗?” 林轩笑了笑:“以前我总觉得,只要能吃上饭就够了。 后来父亲、祖父一个个离开我,我才发现,人活著,总得爭些什么。 总是被人欺负、一步一步被別人逼到死地,和直接死了有什么区別?” 林安静静听著:“那你现在想爭什么?” 林轩望向窗外,目光幽幽,良久他才缓缓开口。 “最开始,是想让娘过好日子。” “后来,是想让你过好日子。” “现在么……” 他顿了顿:“希望很多人能过上好日子。” 林安听完,忍不住轻笑。 “你这话,越来越像戏文里的大人物了。” 林轩也笑:“大人物也是人。” “那你以后会变成什么样?”林安忽然问。 林轩思索片刻:“应该会越来越厉害吧。” “废话。” “越来越有钱。” “也是废话。” “越来越招姑娘喜欢。”林轩转变了话题。 “……” 林安顿时哑然。 林轩终於忍不住笑出了声。 “你怎么不说话了?”林轩问道。 “因为这句话无法反驳。”林安回应。 “你承认了?” “林轩!” 林安气得拿拳头轻轻捶了他一下,结果下一秒,却被林轩握住了手腕。 两人四目相对,空气忽然安静下来,林安的耳朵慢慢红了,她想抽回手却没抽动。 “安姐。” “嗯?” “如果有一天,我真的走到很高很高的位置,高到所有人都只能仰望,你会怕吗?” 林安怔了怔,隨后认真想了很久,最后摇头:“不怕。” “为什么?” “因为我认识你的时候,你还只是个连肉都吃不起的小男孩。” 她看著林轩,眼神温柔:“別人记得的是以后。 我记得的是从前,所以无论你以后变成什么样,在我眼里。 你还是那个会强行把一半肉留给我的林轩,那个傻乎乎问我:『能不能把盗匪带去官府领赏』的林轩。” 房间彻底安静下来,林轩轻轻握紧林安的手,没有再说话。 …… 翌日,林轩天不亮就起了。 林安正在屋外练武,母亲尚熟睡著。 看到正在苦练的林安,他向其说道:“我先走了,过两天把你和娘接到五衢州,去五衢州內住那三进三出的院子。” 林安抿了抿嘴:“好啊,咱老家的那些粟,应该是吃不上了,改天咱卖了吧,不然到时候不好带。” 林轩点头:“行,倒是我算错了,当初囤粮的时候,以为贫穷的日子还会过一段时间呢,没想到这么快就在五衢州有了三进大院。” “没事,反正也亏不了。”林安最近关注过粮价,一直都没有降下来。 “那我先走了,过些日子看能不能接你过去。” 林安点头,心中纵然有万般不舍,但挽留的话说不出口,她怕他真不去了,耽误了他的前程。 林轩去良城找到了顾涟微,他要动身前往天中行省了。 “怎么这么快就走了?不和家人多待一段时间?”顾涟微对林轩的到来感到好奇。 林轩摇摇头:“不,再过两天我怕我捨不得走了。” “想让你安排点事,我的母亲和妻子,到时候把她们接进五衢州的那院子。” “没问题,这是我们分內之事。”顾涟微回应道。 “还有,那几百亩地的地租,如果都是佃户来耕作的话,收取三成五的地租就够了,多给佃户留一些,灾年荒年收更少,免得他们吃不饱穿不暖。” “之前我还以为你说的是空话呢,没想到这么快就开始做了。”顾涟微不禁莞尔。 收五成地租,就已经算是厚道地主了,林轩收三成五,那在佃户的眼里,他就是良善仁厚的好地主。 林轩回答道:“在其位,谋其事。之前我什么都没有,怎么让人过上好日子? 现在有了土地,自然要让依附我的农户、佃农有食吃,有衣穿。” 顾涟微点头,对林轩这句“在其位,谋其事”颇有感触。 “刚刚见到林总旗的时候,我以为你是饱学之士,后来才发现你没读过什么书。 能够说出这样的话,完全是你自身太聪明了,我觉得你如果不从武,去从文说不定也能成为一代大儒。” “哈哈,学文救不了大晋,羌渠人打到国门口了,只能以武力按死他们,难不成到了战场,跟他们辩论不成?” 林轩说出了自己的见解。 “学文救不了大晋…”顾涟微轻声重复了一遍。 旋即忽然笑道:“若是被那些书院大儒听见,怕不是要气的吹鬍子瞪眼。” 林轩:“他们骂我,我也认,甚至还想笑。” “为何?” “因为他们骂完之后,羌渠人还是在那里,北地的百姓还是在死,边军还是吃不饱饭,该发生的事情一样都不会少。” 顾涟微怔住,一时间竟无法反驳,她虽是江湖女子,却也读过许多书。 这些年朝廷与士林之中爭论不断,有人主战,有人主和,有人主张以礼化夷,可无论爭什么,边境似乎从来没有真正安稳过。 “我不討厌读书人,可倘若一个国家快病死了,总得先治病,而不是討论诊籍写的漂不漂亮。 言多则失,不说这些了,我现在也不过是夸夸其谈而已,还是要做一番事,说的话才有意义。” 顾涟微听到这里,她好像发现,林轩並不是书读得少。 而是常识少,仿佛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一片空白。 …… 林轩准备好了行李,打算明天就去五衢卫,让孙成栋帮忙护送自己去天中行省。 第62章 布政之子 仅仅一天时间,顾家便將顾毋疾带到了州府,让州府的人鑑定是否为净尘药体。 他们的行动还是很快的。 州府的人虽然修为也高,但什么都查不出来,毕竟这净尘药体最明显的特点,就是体有药香,这一点没有,其他都是空谈。 於是便向外发了通告,说这就是一桩谣言,不要再有人提了,如果有武者因此谣言擅闯顾家,格杀之无罪。 许多武者看了,纷纷都泄了气,他们以为那净尘药体真的现世了,没想到最后却是一则谣言。 被打断了手脚的邓姓男子,虽然不死心,但是看到州府发了通告,也开始自我怀疑起来。 一般来说,这种事情,官府可不会帮忙隱瞒,给再多的钱贿赂也不行。 而是会以上报朝廷为准,因为这意味著可以培养出一名武圣,是大功一件,意味著可以快速升迁。 倘若那顾家幼子真是净尘药体,州府不可能不上报。 “我为了一个普通孩子…被打断了手脚?”邓姓男子越想越气,痛恨自己当初有眼无珠,错把那孩子当成了药体。 五衢卫內,指挥使孙成栋见到林轩已经准备好出发,便安排专人护送。 他安排的人有数名执枢境强者,能够保得住林轩的安全。 不过让林轩好奇的是,有一名青年也和他同行,这名青年正是他去调查百味园时,为他指过路的华服青年。 这青年长相普通,除了那双眸子好看一些,其他都中规中矩。 “兄台,好巧啊,没想到我们还能在此地见面。”林轩看著仍旧一脸愁苦的青年,向他打了个招呼。 青年闻言,抬头看了一眼:“这位兄台…” “在下林轩,一名卫所总旗,此行去天中行省。 我们见过的,难道兄台忘了,那日我向你问路。” 青年恍然大悟:“哦,原来是你,在下王乙,也是去天中行省。 不知兄台去天中行省所为何事?” 林轩回道:“我是去謁见李督师,拜他为师。” 王乙的愁眉苦脸终於淡了一分:“巧了!在下也是!” “兄台可是遇见了什么烦心事?自从那日,我便看你愁眉苦脸,此时竟还是这样。” “哎,说来话长啊!那些伤心事不说也罢。”王乙摇摇头,再次陷入了垂头丧气的状態。 林轩来了兴趣:“哦?兄台可以说说嘛,我可以帮兄台分析分析,排忧解难,毕竟我们二人一路同行,也好解个闷嘛。” 王乙酝酿了半晌,才淡淡开口道:“兄台当真要听?可不要取笑於我。” “但说无妨,在下从来没有取笑他人的习惯。”林轩笑道。 “我…带著父亲给的银子,来到此方求学,学习苦闷,有一日被友人带去青楼,结识了一位女子『沐九娘』,那女子花容月貌、年方十九… 一遇她便一发不可收拾,日日夜夜想见她,在她那儿花了不少银子,到后来没银子了…” 林轩一愣,这开局怎么越听越耳熟? 青楼女子、书生花光银子,接下来不会还有个赎身吧? 果然,王乙长嘆一声。 “没银子了,我捨不得她,赖在青楼不走,那鴇母不乐,便提出让我花三百两银子给她赎身,可我身无分文,到处去借,也借不到。 她掏了一百五十两,另外一百五十两让我自己想办法,可我在此地人生地不熟,虽然头顶有个『布政使之子』的名號,但没人愿意信,毕竟哪个布政使之子,能潦倒到我这样,连一百五十两都要向別人借? 后来…我像当初引我来青楼的那位友人借了一百五十两,才勉强凑齐三百两,向青楼赎人。 將九娘赎下后,我也已经身无分文,她拿出五十两银子,让我独自回家和父亲商量,將她当正妻娶进门。 我害怕,本身想將她娶回就是一件任何人都不容的错事,会招人耻笑,我爹的老脸也搁不住。 她又不陪我回去,我一时就怕了,我害怕自己要独自面对父亲的怒火,家人的讥讽,於是在一位富商的挑拨下,我便想以一千两银子將她卖了。 但是,她听见我卖她只一千两时,指著我的鼻子讥笑我,旋即打开她自己的行李,像那些价值数千的宝贝,一件一件丟在河里,她骂我鼠目寸光,有眼无珠,负心弃义,自私懦弱。 旋即便投了河,和她那数千两银子共沉江底。” 林轩很认真地听完了。 王乙略带些自嘲:“兄台,我是不是真的鼠目寸光,负心弃义啊?” “此事怎么能全怪你?”林轩摇了摇头。 “风尘女子,见过多少男人?多少男人为她们花光过积蓄,但是他们都只是玩玩而已,就算有人真能帮她脱籍,也不过落个小妾的位置。 只有你真心想將她娶回家,这点和其他人不同,所以她选择了你。 倘若那女人真的爱你,她手中又有钱,怎会让你落魄地到处求人借钱? 倘若那女人真的爱你,又怎会让你独自去面对父亲?娶风尘女子作妻子,本就是会被世人耻笑,遭家人白眼的事,她为何要你一人承担?” 王乙闻言,整个人都愣住了。 他这些日子以来,听到的声音几乎全都一样。 “负心汉” “懦夫” “活该” 甚至就连他自己也是这样骂自己的,可林轩却是第一个告诉他,这件事不全是他的错。 王乙怔怔看著林轩。 半晌,他才苦笑道:“兄台当真这么觉得?” 林轩点头:“自然。” “若一个女子真决定与你度过一生,那她就该与你一起面对风雨。 难道她不知道你会怕?” “你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让你一个人回去面对父亲、族老、士林的非议,这根本就是强人所难。” 王乙听得眼眶都有些发红。 这些话终於让他心中舒服了一些,可就在这时,林轩又道:“但你也不是完全没有错,你和她的错五五开。 你既然不想面对那压力了,好聚好散也罢。 你可以放弃,你可以分开,你甚至可以逃跑。 你不该把她卖了,將她当做货物卖给他人,还只卖了她身家的几分之一,这才是她崩溃的原因。 那时候,我估计她感觉你和之前那些与她相处过的男人没什么两样,被卖给富商,她的钱保不住,境遇恐怕还不如在青楼时,她已经没有退路了,是你亲手將她逼到绝境的。” 第63章 总督府 第64章 总督府 王乙听完后,整个人沉默了许久。 马车缓缓前行,车轮碾过官道,发出轻微的咯吱声。 良久,王乙才低声道:“林兄说得对。 其实这些日子,我最难受的並不是別人骂我,而是我自己都不知道,我们的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如今听你这么一说,倒像是明白了一些。” 他抬起头,掀开马车的窗帘,望著远处的天空,神色复杂。 “我若当时没有卖她,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 林轩想了想,摇头道:“不知道,但至少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王乙苦笑:“是啊,至少不会变成现在这样,她的死,责任在我。” 王乙的目光,又重新陷入消沉。 林轩劝诫道:“王兄无需消沉,待到武道有成,何愁没有佳人相伴?” “不,她不一样!” 林轩趁机炫耀道:“確实不一样,我的妻子在我贫困想练武时,摔碎了扑满,把她仅有的四两银子支持我,她那时可真是一无所有,连肉都半年未吃了。” 王乙闻言,不由得涨红了脸,嘴硬道:“说了你也不懂。” 说完,两人同时沉默下来。 不久后,王乙问道:“方才听说林兄是总旗,哪里来的那么多银子去拜李督师为师? ” “银子?”林轩一愣。 王乙凑在林轩耳边悄悄说:“是啊,难道你拜师不用银子?我爹好像花了上万两,才把我塞到李督师那边去的。” “上万两...看来王乙在他爹心中的分量还挺重的,出了爱上风尘女子並想娶为正妻这种让整个家族蒙羞的事,还没放弃他。”林轩在心中默想。 “他们没跟我说过这事。”林轩摇摇头。 “那这——莫非林兄的天赋极佳?” “凑合吧,天赋应该算好。” “那现...”王乙还没说完话,就被林轩打断。 “李督师收徒还收银子?”林轩问道。 王乙收起了之前的思路,回应:“是啊,別看李督师现在是数省总督,总领政事、兵马,但他那支军队,是要他想方法弄钱来养的,朝廷能够给他的帮助有限。” “这样啊——”林轩一怔。 “总督得自己想办法搞钱养兵——看来这大晋的官不太好当。” 王乙摇摇头:“是啊,何止是自己搞钱来养兵,事儿办不好,连命都难保。 你听说过元督师吗?当初镇守北方的猛將,握住的军队也是缺粮缺餉的。 羌渠人绕道,偷偷溜到京师,差点把皇城打下来了,元將军来救驾,却被皇帝以通敌叛国之罪凌迟处死。 还有王总兵,也在那时候被皇帝处死了。 甚至前线丟了一座城的刘总督,回来之后也被皇帝直接处死。 甚至围剿农民军失利的几个总兵,也被皇帝处死,这种情况谁想当官啊?谁想办事儿啊? 当个文官多好,我爹还非得把我塞进军旅,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王乙一直以来都在抱怨,却让林轩觉得熟悉,这皇帝——怎么有点儿像前世的某皇帝呢。 林轩对他的看法不敢苟同:“此言差矣。 我感觉,令尊就是看到天下不太平,才让你学武的,倘若以后羌渠人真的打进关来,你能护住你家人吗? 没有武力,羌渠人打进来的时候,你只能看著他杀你的家人,夺你的家產,你根本就反抗不了。 倘若有武力,你就算没法將羌渠人杀灭,至少也能护住自家家人平安。” 王乙闻言一愣,他本想反驳,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因为林轩说的是事实,倘若羌渠人真的打进来,他能做什么? 吟诗作赋?还是抱著祖宗牌位痛哭? 马车里安静了片刻,王乙忽然问道:“林兄觉得羌渠人会打进来吗?” “不好说。 但是看到天阴了,就应该把晒的麦子收起来,不能等到下雨了,才想著去收麦。” 林轩这个例子讲的很浅显易懂,王乙不禁失笑道:“有理。” “林兄的见解,总让我醍醐灌顶,不知林兄今年贵庚?” “虚度十六。”林轩隨口说道,他再过半个月左右,差不多十六了。 “多——多少?”王乙闻言,不由得面红耳赤,自己竟被小了自己五岁的少年,在马车里教了一课又一课。 从情爱到天下局势,自己这二十多岁才是虚度的吧!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暗骂了自己一口:“王乙啊王乙,你前半生真是活到狗身上去了!” “十六岁啊——”林轩换个简洁了当的说法重复了一遍。 王乙不禁感慨道:“难怪林兄拜师不用花银子,十六岁早慧,倘若我是李督师,我也不收银子。” “王兄过誉了。” 王乙:“哪里过誉?能够结交到林兄这样的人,是王某的幸事。” 六日后,两人抵达天中行省,濼阳州。 州城的城墙,比五衢州还要更高,还要更厚,不过现在明显能够感觉到,城墙做过修缮,新城墙和旧城墙顏色不一样。 总督府,府外甲士林立。 一队队披甲军士来回巡视。 哪怕只是站在门前,都能感受到一股肃杀之气。 王乙忍不住咽了咽口水:“这就是总督府————” 林轩则四处打量,和想像中的奢华不同,整座总督府显得十分朴素,甚至有些过於朴素,门口连石狮都没有,只是掛著一块黑底金字的匾额。 总督府。 三个字苍劲有力,像是刀劈斧凿一般。 两人刚下马,一名身穿青袍的中年文士便迎了出来。 “敢问二位可是林轩、王乙?” 林轩和王乙同时抱拳:“见过先生。” 文士点头:“跟我来吧。” 一路走入府內,沿途看不到多少侍女僕从,反倒经常能看到披甲军官来回穿梭。 有人抱著卷宗疾步而行,有人满脸风尘,有人甲冑上甚至还残留血跡。 整个总督府不像官衙,反而像是军营。 穿过数重庭院。最终来到一处书房外,文士停下脚步向二人说道:“二位进去吧,督师就在里面。” 王乙突然紧张起来,连额头都开始冒汗。 反倒是林轩十分平静,敲了敲门。 > 第64章 李百盛 第65章 李百盛 门內传来了一声平淡的“进来”。 林轩便推门而入,书房不大,书架占了整整三面墙,而正中央,一个看著极为年轻的男人正在低头处理公务。 没有披甲,没有官袍,甚至没有任何威势,只是一身简单青衫。 桌上堆满公文,男人头也不抬,一边批阅一边说道:“王乙。 “” 王乙上前一步,拱手行礼:“学生听著呢。” 李百盛头也不抬,声音冷淡:“令尊前几日来信,让我好好管教你。” 王乙脸色瞬间一白,眼珠乱转。 男人继续批阅公文,语气平静。 “听说为了一个青楼女子,险些气死你爹?” 王乙满脸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学生知错了。” 男人终於放下笔,抬起头,目光落在王乙的脸上。 仅仅一眼,王乙便觉得像被彻底看透。 “既然知错,那就滚去校场去练枪。” 王乙如蒙大赦,逃一般退了出去。 书房重新安静了下来,直到这时,男人的目光才缓缓落到林轩身上。 四目相对,林轩心中微微一震。 这是一双极特別的眼睛,平静、深邃,又极具吸引力。 李督师看著林轩,缓缓开口道:“你就是林轩?” “学生正是。” 李督师:“听说你十五岁通息。” 本书首发 追书神器 101 看书网,????????????.??????超方便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林轩:“运气不错。” 李督师:“你觉得大晋如何?” “病了,但还没病死。” “病在哪儿?”李督师问下这句话后,林轩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李督师也不催促,只是静静等待。 数息之后林轩才缓缓开口:“没钱,没粮,没人。” “为何没钱,没粮,没人?” 林轩:“因为朝廷丧失了掌控力。 “ “朝廷丧失了掌控力?” 李百盛重复了一遍,声音依旧平静,可若有熟悉他的人在此,便会知道这位督师已经真正来了兴趣。 林轩点头:“是的。” “继续说。”李百盛放下手中的毛笔,第一次认真打量起眼前这个少年。 林轩沉吟片刻,隨后开口:“百姓种粮却不愿纳税,地主收租却层层隱瞒。 所以地方收不上税,朝廷就拿不到银,军队就拿不到餉。 军队战力下降,边关失守。 边关失守,百姓流亡,流亡增加,赋税更少。 於是形成恶循环。” 话音落下,书房安静了许久。 李百盛没有说话,因为这些事情他当然知道,可问题在於知道是一回事。 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能够看明白,又是另一回事。 “那你觉得如何解决?”李百盛再次发问。 林轩却摇了摇头:“学生不知道。” 他没有夸夸其谈,如果接下来大谈改革方案,反而会显得很轻浮。 一个十五岁的总旗,若连天下病灶都能治,那满朝文武算什么? 必然会给这位武圣留下很差的印象。 李百盛眉头微挑:“哦?” 林轩哑然一笑:“学生只是个总旗,连一县之地都管不了,討论天下之事,未免有些纸上谈兵。 学生只知道病在哪里,至於如何治病,学生还没那个本事。” 李百盛忽然笑了,这是他第一次露出笑容。 因为这个回答,比之前的回答更让他满意。 年轻人容易犯的错误是什么?不知道自己不知道。 而林轩恰恰相反,他能看见问题,也知道自己暂时解决不了问题。 李百胜缓缓起身,身形頎长,看起来不像纵横沙场的武圣,反倒像一位教书先生。 他走到窗边,望著总督府外的天空。 许久之后才缓缓开口:“你知道本督这些年都听过多少答案吗?” 林轩拱手“学生不知。” “有人说杀贪官,有人说换皇帝,有人说轻徭薄赋。” 李百盛轻轻摇头。 “他们说的都不算错,但都太浅。” 他转过身来重新看向林轩:“你说朝廷失去了掌控力。 这句话我喜欢。” 林轩没有接话,李百盛也没有说话,这种沉默持续了十余息。 寻常少年被一位总督如此注视,恐怕早已额头见汗,可林轩神色依旧平静。 终於李百盛再次开口:“抬起头来,看著我。” 林轩抬头。 李百盛忽然问道:“所你是县令,县中豪强隱田避税,百姓饿死路边,你怎么办?” 林轩听完並没有立刻回答。 县令、豪强、隱田、饿殍。 看似简单,实则是把天下的问题缩小到了一县之地。 沉思片刻之后,林轩才缓缓开口:“先查。” “如何查?查什么?” 林轩道:“豪强敢隱田,说明县衙已失去威信,一个县令刚到任,人生地不熟,谁是豪强的人,谁是朝廷的人都分不清,贸然动手,死的多半是自己。” 李百盛没有说话。 示意他继续。 林轩道:“所以第一步是摸清楚情况,县里有多少田,豪强占多少,百姓占多少,税银流向哪里,胥吏听谁的,地主之间是否有矛盾,都需要查。 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不能不搞清楚。” 李百盛微微点头:“查清楚以后呢?” 林轩回答:“分化,最大的豪强未必危险,联合起来的豪强才危险,只要他们不是铁板一块,就能拆开。” 李百胜眼中终於露出几分讚赏,这已经不是少年人能说出来的话了,这是地方官做事儿的思路。 “找弱的拉拢,找贪的敲打,找跋扈的立威。 让他们彼此猜忌,让他们觉得朝廷还有力量,等到县衙重新站稳脚跟,在一点一点丈量田亩,追回税赋。” “这些都是谁教你的?” 林轩微微一怔:“没有人教我。” “没有人教你?” 李百盛似笑非笑:“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懂豪强,胥吏、田亩、税赋,还懂分化制衡,你告诉我无人教你?” 林轩沉默片刻:“学生只是悟得多些,之前有个百户看中了我家地,但看我走的和另一个百户很近,也就放弃了图谋我家地的想法。 如果他们俩都想要我的地,那我家的地肯定是保不住的。 ,“不错,你由小见大的能力倒是很强。”李百盛眼里闪过一丝欣赏。 第65章 好苗子 “你可读过什么书?”李百盛问道。 “蒙学的《启蒙经》,除此之外没有读完任何一本…”林轩有些不好意思。 李百盛脸上一阵错愕,能够找对大晋病根的人,居然没有读过什么书? 旋即他的情绪便转变为惋惜。 因为没读过什么书,却能够悟出这些东西的,都是悟性惊人之辈,倘若自幼便有名师教学,现在恐怕已经可以考取功名,大好的年华耽搁了。 林轩没有读过什么书的原因,他也能猜个七七八八,原因无非就是家里穷,没有办法。 军户出身虽然可以通过科举考取功名,但那都是军官子弟。 林轩这样父辈都征走了的,没去读书也很正常。 真正的人才被埋没,这也是大晋的弊病之一,这世间从来都不缺少人才,缺少的是能让人才晋升的通道,以及认识人才的人。 比如说那摧贼赵承德,倘若朝廷早些发现他的天赋,將他纳入朝廷,那朝廷是多了一位武圣,而不是成为那贼寇的支柱,掀起这么大的波澜了。 现在赵承德远遁深林,生死未卜,他们搜寻许久,都没有找到线索,若是还活著的话,隨时有可能会捲土重来。 林轩也是他这样的人才,不过幸好发现的早,以后不会成为第二个赵承德。 “那你现在读书的话,字可都能认得?” “差不多能够粗读一遍,但还需要查字典。” 李百盛思忖片刻便道:“思而不学则殆,现在你最重要的,不是谈论国事,也不是治理一方,是读书。” 隨后他便从书架上抽出三本书,一本《温文》,一本《天策通观》,一本《庙堂观微》。 “先读温文,再读天策通观,最后读庙堂观微。” 聪明人走歪路,比蠢人走歪危险得多,所以林轩现在要先学做人,再学做事。 林轩郑重双手接下:“弟子受教。” 李百盛语重心长向林轩说道: “一名武夫,不过能杀人。 一名將军,不过能打仗。 一名统帅,不过能定胜败。 但一名良相,可救天下。” 李百盛的话落下,书房內安静了下来,窗外有风吹过,书页轻轻翻动。 林轩低头看著手中的三本书,心中若有所思。 良久他才拱手行礼。 “弟子记下了。” 李百盛微微点头:“记下还不够,看书容易,看懂难,看懂容易,做到难。 天下许多人读了一辈子书,最后连自己都治不好。” 林轩默默记下。 李百盛重新坐回案前:“王乙来了之后,我让他先去校场,知道为什么吗?” 林轩想了想:“因为他需要从情事中走出来,回到正轨。” 李百盛摇摇头:“也对,准確来说,是他想的太多,做的太少,他现在应该做实事儿了。” “而你做得太多,想得太多,但是学得不多。” 林轩微微一怔,李百盛继续道:“你在五衢州做的事儿,我都看过。 杀贼寇、救顾家幼子、破拐子窝点。 都做得很漂亮,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一件事,若你死在拐子窝呢?” 林轩沉默。 李百盛平静道:“一个总旗死了,不算什么,可若一个未来能统兵十万的人死了,那便是朝廷的损失,若一个未来能治天下的人死了,那是天下人的损失。” 说到这里他抬起头,目光第一次变得锐利起来,犹如出鞘神兵。 “林轩,你以后可以冒险,但要学会计算风险,匹夫之勇和將帅之勇的最大区別,就是前者只看自己,后者会计算代价。” 书房內空气都仿佛凝聚了一瞬。 林轩点头。 李百胜看著他,缓缓开口。 “从今日起,你便留在总督府,上午练武,下午读书。 明日早晨卯时来校场,迟到了挨军棍。” 林轩闻言一愣,旋即抱拳躬身:“弟子知道了。” 李百盛:“去吧,我的亲卫刘驹已经在外面等著了,由他领你去住处。” “那弟子先行告退。” 看著林轩走出房门,李百盛嘴角终於露出一丝笑意,因为在这一刻,他基本確定,自己是捡到宝了。 武道十五入通息,文能看到朝廷弊病,还没有人教,自己看出来的,难能可贵。 若是培养起来,未来可成肱骨之才。 他没有著急去看林轩的武道天赋,因为大晋无论多一名武圣或者少一名武圣,都还是那个样子。 就算林轩的武道天赋不像五衢卫那边说的惊艷,也绝对是一个可造之材。 林轩走出门来,一名身穿布衣的年轻人站在门口,笑著说道:“林公子,跟我来吧。” 林轩点头,向他行了一礼。 刘驹即刻领路。 一路上全是精锐亲卫,校场上数十武者训练,最次也是通息武者,男女都有,军气冲天,林轩第一次见识到真正的督师亲军。 王乙也在其中,他满头是汗,正在练武。 “林兄,你也来练武?” “没有,督师让我读书。”林轩向他展示了手中的三本书。 “我也想读书啊。”王乙忍不住苦笑,他现在才想起,当初父亲送他去学习,他却跑进青楼里日夜瀟洒,並以“双修”能增进武道修为为由堵上父亲的嘴,是多么愚蠢的行为。 “王兄领悟得晚了。”林轩哈哈笑道。 “不过王兄放心,我明日也要练武呢。” “別走神!”军官拿著戒条,抽了一下王乙的屁股。 王乙被抽了一下,但没感觉到疼痛,这戒条只是警示意义,根本伤不到通息境的武者。 “好!我等著林兄弟。”王乙旋即回到练武状態。 “林公子,这里便是你的住处了,每到饭点会有专人送来饭菜。 总督府大部分地方和外面的校场你可以隨便走动,但总督的办公之所和住处,没有得到召见,不可进入。 若是想在外面吃食、玩乐,不要误了时辰,戌时总督府关门。 公子若有什么问题,可以向府內人打听,我服侍督师左右,若有重要的事可以来找我。” “谢谢提醒,林某记住了。”林轩再次向他行了一礼。 林轩的住处是一间小院,不豪华,也不算简陋。 第66章 入门 第67章 入门 院子不大,但四四方方,规整利落,地上铺著粗糙青石板,平整、防滑,雨天不积水。 房间灰瓦白墙,门窗是素色实木打造,纹理清晰,没有繁复雕琢。窗户糊著乾净的素纸。 室內光线充足,陈设寥寥无几,一张厚实的实木书桌,无纹饰,正好用来读书习字。 屋內侧摆放一张木质硬板床,铺著乾净朴素的被褥,整洁利落,还有蚊帐。 整体清雅朴素。 林轩躺在床上,鬆了一口气,数日坐在马车內,让他觉得压抑。 儘管他在路程中,经常自己跟著护送的军队走路,也是不太自在,现在终於安稳些了。 他翻开李督师给的《温文》。 本以为是经义,结果第一页就是:“先治己,再治人。 ,而且还有一张纸条,上面的字体道劲有力,写著:“先修德,再修术。 “” “大抵是李百盛的亲笔注释,看来这位大晋武圣,对自己的期望很高啊。 ,“欲胜人者,先胜己——” 林轩翻动书页,一字一字地看。 次日,他早早便准备好了,在卯时之前就已经来到了校场。 林轩还不算是最早的,现在校场上已经站了五六个人,见到林轩,不由得议论起来。 “此人是谁?先前怎么没见过。 “不知道,大抵是督师新收的徒弟吧。”一名相貌普通的少女答道。 隨后一个方脸青年向林轩问道:“在下濼阳卫指挥僉事之子曾同,这位兄弟,是督师新收的徒弟吗? ” 他点点头:“曾兄好,在下林轩,昨日李督师喊我卯时来校场,但是没有让我行拜师礼,不知算不算。” “兄台此言差矣,以李督师的身份,自然不可行正式的拜师礼,容易被朝堂解读为结党营私,培植私人势力。 更有甚者,还会给我们划分党派。 所以李督师让你今日来,就代表你成为了他的弟子。 “” 林轩诧异。 旁边另一名青年笑道:“林兄不必惊讶,督师门下从不讲虚礼,凡是能站在这里的人,都已经算入门了。 “原来如此。” 林轩点了点头,他昨日还以为这里都是督师的亲军,没想到竟然都是弟子。 “他怎么不报家世? “多半是平民出身,天赋异稟被督师看中了吧。 “” “平民?给得起束脩吗? “” 有人在背后议论道。 渐渐地慢慢有人过来,但並非从同一个方向,这些弟子並非都是住在督师府內,很多都自己花钱在外面住,因为李督师这边的房屋,对於他们来说有些简陋,住不太习惯。 “林兄来的那么早?”王乙来到校场之后,一眼便看到了林轩。 “还好吧,我也不算是来的早的,还有人比我更早。”林轩回答道。 校场之上,风声猎猎。 林轩站在队列之中,尚未完全適应这里的节奏。 忽然一名身披黑甲的校场教习走上高台。 “经过多日训练,你们的武力都应该有了长进,今日考校对战,两两对决,点到为止,莫要伤了同门。 “,林轩有点无语,自己刚来,还没跟著李督师练呢,就要和別人打架,是不是有点不太公平? 恰在此时,一名身著灰色劲装,相貌端庄大气的少女姍姍来迟。 校场教习看到她,眉头略微皱起,但是没有说什么。 “此人是谁?不是说来晚了要罚军棍吗?”王乙看到此情此景,不由得向林轩问询道。 “不知道,你官宦子弟都不知道,还来问我。”林轩失笑。 王乙傻笑:“还不是你之前表现的太渊博,又给我解析情事,又跟我说练武的意义。 “” “估计是督师都拿她没办法的人吧。”林轩摇了摇头。 教习扫视眾人,手中铁册一合。 “第一组,曾同,对————林轩。” 话音刚落,王乙猛地转头。 “你第一场就要上?” 林轩耸了耸肩:“看来是我运气不错。 ,曾同缓缓走出,向著林轩抱拳。 “林兄,请。” 他的语气很客气,但眼神却极稳,那是一种长期被资源餵养出来的自信,不是狂,是確定自己不会输的从容。 林轩走入场中。 两人相对而立,教习淡淡开口:“点到为止,记得留手。 ,下一刻,曾同脚下一踏,地面微震。 “通息中期。” 王乙暗自道:“他是僉事之子,果然不简单,不知林兄能否撑住——” 曾同已经出手,拳如重锤,直压林轩面门。 林轩没有退,只是轻轻侧身,这一拳贴著他耳边掠过,风声炸响。 “好快的拳!”林轩想道,不过有武道圣胎傍身,再快的拳,在他眼里也会慢一步。 “好快的反应。”有人低声道。 曾同面色微变,第二拳瞬间接上。 林轩凝气,也出了招,正是在那张全学来的抚云手,此时他已经將这抚云手练到了极致。 这是以柔克刚的打法。 他抓住曾同的手臂,想要將其甩出去,但对方身为僉事之子,自小学的便不是简单武学。 另一只手即刻招架,想要打断林轩的动作。 林轩头微微一低,躲过了他那只手,並且下盘发力,一脚向曾同的腿部攻去。 曾同被踹了一脚,身形不稳,又被林轩甩了出去,差点跌倒。 但他很快稳住了身形,心中警惕大增。 “这都没倒——”林轩对曾同的印象变深了。 “此人实力不在我之下,抚云手都能打成这样,以柔克刚?再试探试探。”曾同改变了战术,转攻为守。 这些拳法都来自军中,曾同自然知道应对的方法。 林轩看破了他的想法,便用了武学四极拳,换了一套刚猛的打法。 他出拳迅速刚猛,转守为攻,也给曾同带来了不少压力。 “这人用的都是卫所中等的武学,能够打成这样,实属不易。 “” 林轩攻势节节攀升,越打越强,越打越猛。 曾同感觉自己有些招架不住了,对方虽然用的是卫所中等武学,但是发力上好像很强,而且耐力也很好。 他在招架之中慢慢处於劣势,手臂也被打的生疼,劣势逐渐明显。 “林兄更胜一筹,我认输了。 ,” 李百盛在远处看著,眼中讚许之意愈发明显。 第67章 错在哪儿了 第68章 错在哪儿了 林轩刚来就安排比武,还在第一场,正是他安排的,他想看看林轩的武力如何,没想到这么爭气,首战便胜了通息中期的曾同。 初来乍到就和入门已久的曾同打成这样,他觉得林轩这武道潜力,不仅没有被高估,反而还被低估了。 不过他也能够发现林轩的问题,那就是拳法粗糙,全靠著比对手更强横的力量,和对方行动的判断力。 正常人这样肯定不行的,必然要吃亏。 但林轩不同,他好像每次都能预判正確,好像对方在他眼里永远慢一拍似的。 李百盛对林轩更加欣赏。 因为武学能教,经验能提,唯独天赋改不了。 “承让了。”林轩向曾同行了一礼,隨后缓缓走下台。 曾同对打败自己的林轩,非但没有不甘与恼羞,反而生出一股钦佩之意,那是对强者的尊敬。 走下台后,他和林轩並肩而立:“林兄,在来此之前,你师从何人?” “野路子罢了,之前並没有师父教,全靠自己学。”林轩选择了实话实说。 曾同一阵无言,他確实可以看得出来,林轩的拳法粗糙,但是全靠自己悟,还是让他感觉到自己和对方的天赋差距。 王乙一脸惊讶:“林兄,你当真只有十六岁?” 林轩点点头:“货真价实。” 王乙张了张嘴,半天没说出话来。 旁边几名督师的弟子也纷纷侧目,他们原本以为林轩只是某个地方举荐来的天才。 如今看来,天才二字恐怕远远不够形容此人。 就在这时,高台上的教习再次开口。 “第二场,金丽华,对赵远。 ,那名最后赶到的灰衣少女缓缓走出,校场上忽然安静了几分。 曾同小声道:“来了,看好她打。” 林轩看向曾同:“这位同门很厉害?” 曾同表情古怪:“厉害?她今年十六,已经通息圆满了,我今年十七才中期。 十七岁,通息中期,这种放在五衢州已经能横著走,也是整个州县都见不到一个的天才。 输给林轩,不说明他菜,只能说明林轩太强了,毕竟武道圣胎,对他身体的增幅是全方位的。 但这名少女十六岁就已经通息圆满—— 督师门下,根本就没有庸才。 “她是何来歷? ” 曾同说话声音非常小:“不知道,我感觉可能是大晋皇族,或者是哪个王侯的后裔,估计这个名字只是假名。 ,因为大晋皇族姓唐。 “皇族——怪不得能无视李督师迟到打军棍的规矩。”林轩暗暗想道。 “那这位赵远师兄呢? ,“江东巡抚之子,他比我强一些,今年同岁,但是已经到了通息后期。” 金丽华缓缓走入场中,她神色平静,既没有紧张,也没有傲气。 仿佛只是完成一件寻常之事,而她对面的赵远却神色凝重,因为他知道,自己面对的是谁。 “金师妹,请赐教。 ,教习挥手:“开始。 ,赵远率先出手,身形猛然前冲,拳风呼啸。 通信后期的真气在体內轰然运转。 这一拳势大力沉,气势磅礴,倘若砸在石头上,那石头都得崩碎,引得不少弟子暗暗点头,在场的弟子绝大部分都不敢硬接。 金丽华抬起一只手,轻轻一拨,真气打在赵远的胳膊上的某个点,她应对赵远的攻击,则是轻轻一躲。 这一轮交锋,看起来谁都没受伤。 赵远却暗道不妙,外人看不出什么,但他自己却很清楚,自己这只手臂的真气运行受到了阻碍。 女子的力气天生弱於男子,练武虽然能缩小差距,但不意味著能够彻底追平,更何况有的男子练的就是以力气为核心的武学。 但力气大並不代表无敌。 这位金丽华,所修武道是巧劲,四两拨千斤,在交手的过程中,阻碍对方真气运行,对方力气的差距就会渐渐抹平。 赵远虽然一只手的真气运行受阻,但並不妨碍他继续攻击。 不过继续攻击下来,他就慢慢处於劣势,因为对方每一击都在阻碍他的真气运行。 “我认输!”赵远打得满头汗珠,他再打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了,因为自己上半身的真气运行全部都已经被对方扰乱,再接著打下去,自己必输,而且会输得很惨,不如直接投了算了。 “这才仅仅不到十个回合。”林轩看出了这名少女的恐怖之处。 刚才他和曾同打的时候,虽然曾同也认输了,但那是交手了几十个回合,他渐渐体力不支。 但赵远不一样,仅仅交手了不到十次,便主动认输。 林轩感觉,这少女使用的武学,肯定有什么猫腻,他已经將此人刚才使用的每一招每一式都记下了,如何发力,如何运作。 不过他只能学到其形,这种武学肯定是有独特的真气运行技术,他不好学。 “恐怖如斯!恐怖如斯啊。”王乙不禁感慨道,自从来了这里,他见到太多天骄了,不由得感到有些自卑,自己之前都在於什么啊! 少女见对方认输,直接转过身去,负手而立,微风吹动她的髮丝,看起来英姿颯爽,儼然一副武林高手的样子。 林轩见状笑了笑,这少女的性格和她的样貌不一样,相貌是那种端庄大气的样貌,性格却无比跳脱、幼稚,这反差太大。 比著比著,天亮了,日光彻底酒在这片演武台上。 林轩又打了一场,对的也是通息中期,不过这一次他艰难取胜,远远没有打曾同那样游刃有余。 金丽华看向林轩,神色微动。 林轩观察著每一次弟子比试,每次都能偷偷学到点什么。 终於—— 教习喊道:“林轩对金丽华。 “” 林轩不禁头大,自己对战通息中期,已经是极限了,对方是通息圆满,手里的武学远在自己之上,根本就没有对战的必要。 之前被林轩击败的那名通息中期,看到情况后,不禁来了兴趣,他想看到林轩是怎么输的。 “我认输。”林轩还没开打,直接认输,因为他觉得,他们之间的差距太大,打起来没有意义。 金丽华娇俏的脸上露出一股失望之色:“不行,你要陪我打。 “” “金姑娘別开玩笑了,在下现在只不过通息初期,对付通息中期已经很费力,就算天资再高,又怎么可能打得过通息圆满呢?” 金丽华实际上是看中了林轩的独特之处,自幼便有顶级资源,她自然懂得武学之中,对敌人的预判有多重要。 而林轩刚刚两场战斗都展现了这种能力,一次都没有落空,每一次都判断的极为精准。 这种天赋让她来了兴趣,她想知道,对方是真能预判,还是两场都是运气好。 “那好,我收著力总行了吧。”金丽华铁了心要和林轩比试一番。 “林轩,和她比一场吧,只是同门的切磋而已。”李百盛站了出来。 林轩看著缓缓走来的李百盛,行了一礼。 在场的弟子也是如此,齐声喊了声:“见过督师。” “既然督师这么说,那弟子便斗胆和金姑娘切磋一番。 李百盛其实对林轩认输很满意,因为林轩听进去了自己的话,不敌就不冒险。 但这一次不同,这是同门之间的切磋,並非生死搏杀,他想要看看林轩的极限在哪里。 金丽华一喜,那双动人的杏眼微微眯起,白皙的鹅蛋脸上,扬起了笑容。 “请赐教。”林轩向金丽华道。 金丽华一步踏出,身影如风,一掌拍向林轩的肩头。 林轩后退半步,躲开。 第二拳,再躲。 第三掌,继续躲。 在躲开这些招式的同时,他也在学对方的招式,也在避免与对方的身体直接接触,因为她先前表现出来的能力太恐怖了。 场下弟子惊呼,林轩根本没有还手,一直在闪,一直躲闪虽然不算多么惊艷,但是他躲闪的是谁? 是金丽华,这个十六岁的通息圆满的天才,要知道刚才赵远和她比试时,仅仅十招就被打败了。 当然不是说赵远不如林轩,如果林轩对上赵远,也是只有躲闪的份,因为境界差距太大了,不是天赋能够拉得回来的。 金丽华眼看自己的招式招招落空,便不由得提升了出拳出掌的速度,手中蕴含的真气也越来越强。 可还是碰不到林轩。 李百盛的眼神变了,这不是什么预判,而是战斗本能。 最终,金丽华將自己的真气提升到了通息后期,速度也变得更快,这一次林轩根本没法躲了,他被金丽华的武学击中,真气运行瞬间迟滯。 “都打到这样了,反击一下吧。”林轩使用了金丽华使用的招式,以其人之道,还治以其人之身。 眾人见了此景更加吃惊,林轩在干什么?当场学习对方的武学?他不仅躲闪起来游刃有余,还在偷师。 不过林轩终究只是习得皮毛,学不到精髓,因为对方的真气如何运行他看不到。 他看到的就只有对方的肌肉发力,以及拳法轨跡,学不到真气如何运转。 金丽华也暗自一惊:“莫非这武学被他学会了? ” 不过林轩的手掌打在她身上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想错了,这一拳的真气,和她那武学根本就不一样,只是学了招式,没有学到精髓。 紧接著,她便向林轩继续发动攻势。 林轩右臂的真气运行也受到了阻滯,再战斗下去必输,败势已定。 “我认输,真不行了,金姑娘比我强得多。”他向金丽华喊道。 “那是自然。” 金丽华脸上再次掛了笑,收了手,隨后转身,双手叉在身后,做出了她经典的胜利动作。 林轩整整撑了金丽华三十招才败落,据他所说,他是通息初期。 这种近似於妖孽的天赋,实在罕见。 林轩心道:“这武道圣胎,恐怕不是武道一途天赋的最终形態,应该还有更厉害的天赋,需要我去融合、升级。 ,7 因为武道圣胎只能学形,学不了其中精要。 李督师对林轩的表现很满意,虽然他一直在躲,一直没有进行有效的还击,但是林轩在学,边躲边学。 “你知道你这场战斗,错在哪儿吗?” 林轩脱口而出:“弟子的境界太低,不如金姑娘。 李百盛摇头: ” 校场突然安静下来。 眾弟子纷纷侧耳倾听。 李百盛缓缓道来:“境界差距是事实。 不是你犯的错误,若弱於別人就算错,那天下九成人都错了。 ,林轩若有所思。 李百盛继续道:“你输在贪,也错在贪。 ,林轩一怔:“贪?” “不错。” 李百盛淡淡道:“她第一掌拍来时,你便已经看出了她的武学精要,於是你便错了。 你没有想著如何击败她,而是开始学。 第二掌学,第三掌也学,后面三十招,你一直在学。 你已经默认自己贏不了,只想把东西学到手。 ,” 校场眾人一愣,隨后细细回想,发现好像还真是这样。 林轩从头到尾根本就不像是在比武,更像是在偷课。 李百盛缓缓走下高台,来到场中。 “学別人东西没错,聪明人都喜欢学,但战斗时最忌三心二意。 你若把全部精力放在躲闪上,你能撑四十招。 若把全部的精力放在反击上,你或许能找到一次对方的破绽作为机会。 可你偏偏既想躲,又想学,所以两样都没做好。” 林轩沉默,因为李督师说的一点儿都没错,他就是早认为自己贏不了,將取胜的想法彻底拋掉,反而想从这次必输的比试中学到些什么。 李百盛忽然话锋一转。 “不过我很喜欢。” 眾人顿时愣住,林轩也不例外。 李百盛脸上露出一丝笑意:“看见別人好东西就拿过来,总比看了却不会学强。 只是以后记住,偷师可以,但一定要看场合、看情况,你从一开始学第一招的时候就应该知道,这招式拥有独特的真气运作方式,学了没用。 当时你就应该转换自己的作战思路。 现在你输了,又学到了一套无用的武学。” “弟子受教了。”林轩向李百盛行了一礼,他觉得督师的分析鞭辟入里。 与此同时,金丽华站在旁边听著这一幕,她忽然发现,督师对林轩的评价,似乎比自己想像中的还要高。 於是,她第一次真正的认真的看向这个来自五衢州的少年。 第68章 督师赐学,六蜕升龙 李百盛继续指导道:“林轩,你的武技太过落后,需要一套新的武技,晚上勤加纳气提升境界。” “赵远,你的力气虽大,但败在不够灵动、灵活,需加强步法的学习。” “曾同,你的临战判断力太差,战斗经验太少,但其他都不错,符合这个境界该有的水准,閒的没事的时候,应该多和其他天骄切磋一下。” 李百盛刚才全程都在认真看,现在挨个点破弟子们的缺点,让他们进行专项的训练。 “督师,那我呢?”金丽华在一旁,期待李百盛的点评。 “你应避免迟到。”李百盛微笑道。 在他眼中,金丽华在战斗中什么缺点都没有,毕竟她从小就是名师教出来的,如今来到天中行省,只不过是在家太过无聊,想出来转转。 金丽华不依不挠,依旧问道:“督师我真的一点问题都没有?” 李百盛看了她一眼:“有。” 金丽华眼睛一亮:“什么问题?” “太骄傲。” 校场突然安静,不少弟子纷纷低头憋笑。 金丽华俏脸微僵:“我哪里骄傲了?” 李百盛平静道:“你刚才与赵远交手,只用了七分力。” “和林轩交手,只用了六成力,你觉得这是照顾同门。” “可真正的战场上,对手不会给你试探的机会。”金丽华张了张嘴,竟一时反驳不了。 李百盛继续说道:“你天赋极好,所以总觉得自己能够掌控局面,但真正危险的时候,往往就是这样死的。” 金丽华终於收起笑容,认真抱拳。 “弟子记住了。” 李百盛点点头,他这么做是有用意的,让金丽华全力以赴,三招两式击败她这些师兄妹们,能够让这些年轻人知耻后勇,提升提升锐气。 隨后目光扫过眾人:“曾同、赵远、林轩,隨我来,其他人继续。” 眾弟子闻言纷纷,露出羡慕之色,能够被督师单独唤走,显然意味著额外的指点。 李百盛走到兵器架前,从上取出一柄木刀。 “林轩。” “在。” “接著。”木刀凌空飞来,林轩伸手接住。 “你可知你的拳法为何看起来总是差一口气?” 林轩摇头:“弟子不知。” 李百盛继续说道:“因为你学的都是招,不是法。” “抚云手也好,四极拳也罢,你都能学会,而且学得很快,但你学的都是动作,其中的真气运转,恐怕都是你瞎矇的吧?” 林轩点头,这点反驳不了,因为他时间很少,当时练四极拳,也就练了招式,其中的真气运行,直接照搬了《太祖內劲》之中的武技。 说完他忽然一步踏出,仿佛瞬间来到林轩面前,林轩甚至没有反应过来,冷汗瞬间从背后冒出,汗毛炸起,那是武道圣胎的战斗本能在起作用。 倘若面对別人,应该他就能反应过来了,但现在面对的是李百盛。 李百盛的木刀已经架在林轩的脖子上。 “看见了吗?这就是法,明明没有招式,却根本无从防御。 越高级的武学,越核心的东西都藏在『法』里,越是难以学习。” “招数是树叶,法是树根,只学树叶的人,永远只能模仿,找到树根的人,才能创造属於自己的武学,倘若你自己找到树根,那金丽华的招式,於你而言,就算真正学到了。” 林轩紧握木刀,心臟微微加速。 “此武技名为《六蜕升龙》,你拿回去好好研读练习,很適合你。” 李百盛拿出一本武道典籍,递给了林轩。 林轩接过武道典籍,向李百盛行了一礼:“多谢督师,弟子一定勤加修炼。” “去吧,从束骸篇开始练,有什么不懂的来问我。”李百盛向林轩道。 林轩点点头:“那弟子就先告退了。” 他离开后,打开了这本《六蜕升龙》。 这武学是递进式肉身搏杀武学,遵循由弱到强,由拙至巧的底层逻辑。 以六种水生、鳞虫生灵的生存本能躯体特性为根基,从最微小脆弱的浮游,一步步蜕变进化。 六蜕分別为: 蜉之变,重点在於极速闪进,短暂爆发。 蚯之变,柔劲缠骨,卸力破防。 蛇之变,刁钻突袭,致命击虚。 蟒之变,沉力镇压,刚猛碾压。 另外两变暂时没有写具体情况,只有標题——蛟之变、龙之变。 其中还有真气运行的方法,甚至配套步法。 一看就是高级的武技,蟒之变,已经达到了执枢水准,比他之前练的什么抚云手、四极拳强了不止一个档次。 倘若自己將这门武技学好,多和那金丽华过个几十招,也不是什么问题。 “蜉之变。” 林轩轻声念出第一篇的名字,书页上写著:“蜉蝣朝生暮死,其命短,其速疾。 生死一线间,故舍其余而求一瞬。” 他继续向下翻阅,其中记载的发力方法与他以往所学截然不同,不是调动全身真气,而是在某一瞬间,真气压缩,隨后骤然爆发,如箭离弦,如电破空。 “原来如此。”林轩眼睛越来越亮,他忽然发现自己以前对力量的运用太粗糙了。 十成力,只能发挥出六七成,而蜉之变,却能在瞬间爆发出十成,甚至超越自己本身的力量。 这对“真气”的利用需求很高,也就是李百盛说的“法”。 这门武学几乎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 第一式蜉之变,舍其余而求一瞬,这和他的战斗风格天然契合。 因为武道圣胎最恐怖的地方就是,永远都能把对方的招式慢动作化,相当於他永远比人快一步,若配上瞬间爆发,效果將会极其可怕。 林轩看著《六蜕升龙》的第一页,越看越入神。 看完之后,他便开始练,因为武道圣胎的加持,练得非常快。 直到日头偏西,院门忽然被人敲响。 “林兄!” 声音很熟悉,不用猜,都知道是谁,林轩收势,打开院门。 果然是王乙正提著两个食盒站在门口,额头全是汗。 “练完了?”林轩笑著问道。 “练完了。”王乙一屁股坐在石凳上,整个人像是被抽空了一样。 “督师门下,真不是人待的地方,我这两条腿,怕是要废嘍。” “怎么可能,督师可是武圣,他比你更清楚你的极限到底在哪里。”林轩笑道。 王乙嘆气:“真练起来,才知道自己以前有多废。” 说著他把食盒打开,里面竟有一整只烧鸡。 林轩眼前一亮:“看来总督府伙食还是不错的。” “想什么呢?”王乙翻了个白眼。 “这是我在外面订的,这顿我请你。” 林轩顿时来了兴趣。 两人各自打开食盒,直接坐在院子里吃了起来。 吃到一半,王乙忽然神秘兮兮压低声音:“林兄,你知道金丽华什么来歷吗?” 林轩吃饭的动作一顿。 “你打听到了?” 王乙露出了得意的表情:“那是自然。” “我今日练枪的时候,听几个老亲卫说的。” 林轩放下鸡腿:“说来听听?” 王乙左右看了看,確定没人才凑近:“她可能真是皇族。” 林轩神色不变。 王乙声音压得更低:“据说她刚来总督府的那天,督师亲自出门迎接,而且他身边还跟著一名老太监。” 林轩眼神微动,“太监”这两个字的信息量可不小。 两人正说著,忽然院墙外传来一道清脆的声音:“林轩。” 声音不大,也十分熟悉。 两人同时回头,只见院门不知何时已经被推开,夕阳余暉下,金丽华双手背在背后站在那里,鹅蛋脸上带著几分好奇。 王乙瞬间坐直。 林轩则眉头微挑:“金姑娘有事?” 金丽华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林轩身上:“你真的是第一次见到我的武学?” “自然。” “以前从未见过?” “从未见过。” 金丽华盯著他看了半天,似乎想从他脸上看出破绽,可惜什么都没看出来。 隨后她忽然问道:“那你为什么能躲开那么多招?” 林轩沉默了片刻,隨后认真思考了一下:“运气。” 金丽华:“......” 王乙:“......” 院子里忽然安静了下来 金丽华瞪著他:“你觉得这话你自己信吗?” 林轩摇头:“其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那倒不是什么假话,毕竟武道圣胎这种东西他没法向人解释,总不能说自己看別人动作会变慢吧? 金丽华皱眉,她能够感觉到林轩没有撒谎,可正因为没撒谎,才更加奇怪。 看了半天,她道:“打我。” 林轩一愣:“什么?” “来打我。” “为什么?”林轩疑惑。 “来试试。”金丽华道。 林轩果断摇头:“不打。” 金丽华不满:“为什么?” 林轩理所当然道:“因为我打不过。” 金丽华一怔,这答案让她始料未及。 別的天才见到她,要么想贏她,要么想表现自己。 偏偏林轩完全没有这种想法,打不过就不打,理直气壮。 王乙在一旁差点笑出声。 金丽华忍不住说道:“一点儿都不像个武夫。” 林轩:“督师说过,不敌就不要硬上。” “那是生死搏杀,我们这是切磋。” “切磋也一样。” “为什么?” “因为输了会疼,有这时间不如多读点书。” 王乙终於没忍住,笑了出来:“哈哈哈。” 金丽华也愣住了,半晌,她发现自己根本找不到反驳的话,因为他说的好像还挺有道理。 “金姑娘,你今天来找我,不止为了问这个吧?” 金丽华神色一滯:“我听说督师把那六蜕升龙传给你了,他都不教我的。” “你想学?督师不教你,说明你不適合这门武学唄。” 金丽华顿时被噎了一下,她从小到大,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用这种理所当然的语气跟自己说话。 什么叫“说明你不適合”? 她堂堂通息圆满,自幼修习顶尖武学,论天赋放眼京城同辈都少有人及。 结果到了林轩嘴里,倒像是她资质不够一样。 “你怎么知道我不適合?” 林轩夹起一块鸡肉,认真说道: “因为督师比我懂。” “......” 这次不止金丽华沉默了,连王乙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偏偏这句话还挑不出毛病。 李百盛是当世武圣,他既然没传,那自然有他的道理。 金丽华第一次感觉到一种无力感。 这傢伙根本不按套路出牌。 正常人遇见这种情况,不是应该安慰她几句,或者客气地说一句“以金姑娘的天赋自然学得会”吗? 结果林轩居然认真跟她分析起来,王乙已经快憋不住笑了。 金丽华瞪了他一眼,王乙立刻低头啃鸡腿,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过了片刻,金丽华忽然看向林轩:“你练到哪了?” “蜉之变。” “会了?” “差不多。” 金丽华狐疑地看著他。 “差不多,是会了还是不会?” 林轩想了想:“大概练成三四分吧。” 金丽华差点气笑,这门武学她虽然没学过,但也知道是督师压箱底的武学之一。 一天时间练成三四分?骗鬼呢? “展示一下。” 林轩无奈,他发现这姑娘好奇心特別重,若是不给她展示一下,今天估计赖在这里不走了。 於是他站起身来,来到院中。 体內真气缓缓流转,下一刻,脚下青石骤然炸响。 嗖! 整个人瞬间向前窜出数丈,快得像一道残影。 石桌旁的王乙只觉得眼前一花。林轩已经出现在院子另一头。 隨后又是一闪,重新回到原地,整个过程不过一个呼吸。 王乙手里的鸡腿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这是什么鬼速度?” 金丽华脸上的表情也逐渐凝固。 她是识货的人,所以她比王乙更加震惊。 因为她能看出来,林轩这不是单纯的跑得快。 而是在一瞬间將真气压缩爆发,作用於腿。 这是《六蜕升龙》的核心理念。 蜉蝣朝生暮死,舍其余而求一瞬。 而林轩居然真的摸到了门槛。 “你今天才学的?”金丽华忍不住问。 “嗯。” “督师上午给的,然后你下午就练成这样了?” “还行吧。” 金丽华沉默了,她忽然有些理解督师为什么会如此重视林轩。 这已经不是单纯的悟性高了,简直像是在武道一途开了窍。 任何东西落到他手里,好像都能迅速找到最关键的部分。 第69章 交易,封川手 “我看你不想陪我打架,是因为觉得是在浪费时间吧?”金丽华问道。 林轩没有说话。 金丽华看出来了,他好像的確是这么想的。 “那每个月五十两,每天陪我练一个时辰。” 林轩闻言,並没有太大的情绪波动,五十两是不少,他担任总旗二十个月的月奉。 但是他没有急著答应,因为他觉得,这个少女应该还能开更高的筹码。 院子里突然安静下来,王乙没有说话,五十两一个月,每天一个时辰,这价格放在外面,已经够请执枢初期武师专业授课,而且应该算上一笔巨款。 他当初每个月至少在沐九娘那里花费两三百银子,现在回想起来都后悔。 当初他在沐九娘身上花光银子,父亲为了让他认错,断了他的生活费,那时候他才知道挣银子有多难。 那些银子若是放到正道上,他现在恐怕已经可以到执枢境界了。 他看到林轩不说话,想要劝诫,但是看到林轩胸有成竹的样子,感觉自己若是率先开口,会破坏了林轩的安排。 所以他就选择缄口不言了。 金丽华皱眉,见林轩没有什么反应,她便问道:“嫌少?” 林轩摇了摇头:“倒也不是。” 金丽华问道:“那为何不答应?” 林轩掰著手指说道:“因为我算了一下,每天一个时辰,一个月三十个时辰,一年三百六十个时辰。 这些时间我若用来练武,如果用来聚气,若用来读书…收穫应该远远比六百两银子多。” 金丽华则有些发懵,因为他发现林轩竟然真的在算帐,而且算的还挺认真,半点没有故意抬价的意思。 林轩继续说道:“五十两確实不少,但对现在的我来说,时间更值钱。” 金丽华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大多人谁不是听到银子就两眼放光?结果眼前的傢伙居然觉得时间更贵。 她沉默片刻,突然问道:“那你觉得多少钱合適?” 林轩没有回答,反而问道:“金姑娘,为何一定要找我?督师门下那么多人,赵远、曾同,甚至还有不少通息后期,他们都比我这个通息初期更適合陪练吧?” 金丽华理所当然道:“因为他们没意思。” 王乙听到这话,嘴角抽了抽,这话听著真伤人。 金丽华继续说道:“他们会什么我都知道,他们下一招是什么我也知道,他们在交手的多少个回合內能被我打败,我也知道。 所以打来打去都是一样。” 说到这里,她忽然看向林轩的脸。 “但你不一样,我原本打算十招打败你,但你出了意外,过了十招,我还没打过。 我又预算二十招之內能打败你,结果还是没有成功。 现在你练了升龙六蜕,恐怕更难预测。所以和你打能够学到东西,能够有所长进。”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看书首选 101 看书网,1?1???.???超顺畅 】 “倘若金姑娘能够拿出適当的佣金,林某当陪练也不是不行。” 金丽华气笑了,她忽然发现自己长那么大,还是第一次有人把自己当成买卖对象谈价格。 而且还谈得如此认真,没有討好,没有客气,甚至连一点受宠若惊的感觉都没有。 她双手抱胸:“那你开个价,让我听听。” 林轩沉默片刻:“其实问题不在银子。” “想挣银子其实不难,一个月五十两的確不少,但林某对武技更感兴趣。” “武技?”金丽华微微眯起眼睛,作为一个武者,她自然知道武技的重要性,有的武技是花多少银子都买不来的,根本就没有办法用银子来衡量。 这林轩虽然来自穷乡,但见识却一点都不少,一点儿都不好糊弄。 她心中想道:“他不会以为我养尊处优,就觉得我傻了吧唧的吧?” 林轩点头:“银子终究只是外物,但武技不同,武技能化成自己的东西,別人抢不到,夺不走。” 看到金丽华还在犹豫,林轩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向其说道:“倘若金姑娘不愿教,那就作罢,林某正好要继续练武了。” 林轩说完之后便准备回屋,然而刚走出两步,身后忽然传出声音。 “站住。”金丽华双手抱胸站在那里,那双漂亮的杏眼微微眯起,显然有些不服气,从小到大还没有人敢这样跟她谈条件。 偏偏她又发现,林轩压根就没说错。 银子对別人有吸引力,可对林轩这种武道天才来说,吸引力似乎有限。 沉默片刻,她忽然问道:“你想学什么武技?” 林轩一笑,终於谈到重点了。 王乙在一旁庆幸,幸好刚才没有打断他们说话,这林轩胆子可真够大的,居然不要银子,向她要武学。 “那自然是適合我的了。” 金丽华白了他一眼:“废话,谁不想学適合自己的?” 林轩认真想了想:“你那门紊乱对手真气的武技,我感觉就很不错。” 金丽华犹豫了片刻,隨后便微微点头:“可以,不过那武技我只有前三层,就是练到执枢境界的。” 这种功法对於她来说並不是什么绝密武学,只是她觉得这门武技是所有自己会的里面,用起来最顺手的而已,传授给別人也不算是什么大问题。 “那管多久?一年?”金丽华问道。 “等我学会了,就换下一门,怎么样?” 金丽华眉头微微一挑: “你不会真以为我傻了吧唧的吧?你今天和我对战几十回合就把我的招式学的七七八八了。 你要將那门武技彻底学会的话,最多也就一个月吧?一个月一门顶级武技,太亏本了,不行!” 金丽华话音落下,怨种顿时安静下来,王乙低头啃著鸡腿,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这种层次的谈判,他已经插不上嘴了。 林轩却没有立刻反驳,反而认真思考起来。 “有些道理,要不然这样吧,每一门武学三个月,我跟你切磋后,你要认真教我。 三个月后,无论你教到哪里,我学到哪里,那门法门就直接不教了,换下一门法门,怎么样?” 林轩设计的非常认真,因为他完全確信,自己可以在三个月之內学会那门武技,毕竟武道圣胎练起武技,不是普通天才能够比得了的。 “好,成交。”金丽华感觉这个条件还不错,三个月,她就不信林轩能够学的多厉害。 “不过,那个时长可以改一改,一个时辰太长了,我今天三十招就败落你手,整整一个时辰,恐怕你就是全都在压著我打,那样,和你找其他人也没什么两样。” “行,那我儘量以后下手轻点,今天就来练吧?” 林轩摇摇头:“明天开始吧,我今日被你打得真气紊乱,已经不是你的对手了,你以后也要注意,不要把我打伤,不然就没法陪你练了。” “有吗?”金丽华一脸疑惑。 “是啊,金姑娘可真是贵人多忘事。” “我说的是那封川手,我记得不会让人真气紊乱多久的。” “金姑娘也不考虑考虑在下是什么境界,你都快突破执枢了,我还在通息初期,那能一样吗?” 对於林轩给的理由,金丽华想了想,好像確实有点道理:“哦,好像也对哦…” 实际上,金丽华对他的影响只在当时,现在双臂已经完全不受她那武技的影响了,他纯粹是在忽悠这女孩。 “行,那就这么说定了。”金丽华转身,便要离开。 “金姑娘慢走,我今天被你打得四肢无力,恕不远送了。” “哼。”金丽华瞪了他一眼,並没有在意这些。 看到金丽华走了之后,王乙向林轩道: “林兄,你是真的绝,要是刚才是我的话,恐怕五十两银子我就已经答应了,我被父亲断生活费的那段时间,真的是穷怕了,现在一分钱都不敢乱花。” “你学的那门武技,恐怕价值远超一百五十两银子。” “正常操作,既然一个人对你的东西感兴趣,那么他最先出的价,肯定是低於她的最高预算的。” “什么意思?”王乙有些没听懂“预算”两个字。 林轩思考片刻后回答:“假如一个人想买你的东西,他最多想花二百两,那么他第一次报价的时候,肯定是低於二百两的。” “哦,原来如此,若是有人一开始就懒得讲价呢?” “那也得有一个標准,能够直接衡量价值,像这种没法估算价值的,就是可以议价。” 林轩惋惜道:“可惜呀,她看起来不傻,还有点小聪明,要不然就能大捞特捞一笔了。” 王乙:“林兄,得了吧,这句话別让她听到。” 林轩一笑:“时候不早,我该读书了,王兄请先回吧,改日我请你吃饭。” “那我就不打扰了。” 林轩送走王乙之后,静悄悄把门关上,然后拴上门栓。 他现在的境界太低了,虽然通息初期已经很了不起,但倘若当做金丽华的陪练,还是不太够的,需要快点提升境界才行。 所以他便拿出之前顾涟微赠给他的玉盒,將里面的紫金参取出。 顾涟微对他还蛮贴心的,怕他不知道怎么用紫金参,在玉盒里面还装了紫金参的食用方法——一张纸条。 那张纸条上字跡工整,写的极为详细。 紫金参,性属阳极,不需要熬煮,可以直接食用,入体后气血翻涌,需以缓引之法,將其纯阳真气导入经脉,否则易伤经络… 按照这份说明,最少需要半个月才能完全吸收药力。 “也太慢了…而且想要药力达到最大,不浪费药力的话。”林轩脑海中掀起了一种想法。 將天赋切换成净尘药体,隨后服用紫金参,然后白天再换回来,这样能够极大限度的增加这种药对自己的提升。 这是他目前最大的底牌之一,但一直没有真正用过。 “不行,在这里还是不太安全,毕竟服用后会在体表散发药香,李督师这里藏龙臥虎,应该有不少人会认得净尘药体,还是稳妥起见吧,倘若被人认出来那就糟糕了。 以后少不了天才地宝,不贪这一时了。” 林轩暂时將自己那股贪念压下去,隨后揪了几根紫金参根服用。 下了肚不久,他便能够感受到一股暖流,从肚子传到四肢,他渐渐引导这些紫金参的精纯真气,將其转化为自己的。 他能够明显的感觉到自己体內的真气在增多,服用几根参根,绝对胜得过半个月苦修了。 “冯叔,你说那林轩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我这封川手,有那么厉害吗?”金丽华对著自己旁边的那名老太监问道。 老太监一脸慈祥,但却低眉顺目: “主子,那小子哄骗於你,哪怕是通息初期,中了封川手,被影响的时间也不过一个时辰而已。” “好你个林轩,竟然敢骗我。”金丽华皱眉,略微咬了咬牙,看向林轩家院方向。 从小到大,敢骗她、哄她的人还真不多。 老太监看她那副表情,接著又说道: “看来李督师还挺看重这个林轩的,竟然將六蜕升龙这种武学都教给他了。 主子教给他一些武技,结个善缘也不算亏。” —— 夜色渐深,总督府渐渐安静下来,林轩盘腿坐在床榻之上,体內真气沿著《太祖內劲》的路线缓缓运转,一缕,两缕,三缕。 真气越来越凝实,他能够感觉得到自己身体里的真气变得充沛。 顾涟微送的这株紫金参,比他预想中效果还要好,而且这还只是几根参须,若全部炼化,恐怕足以支撑他修炼到通息后期。 自己当初去顾家救顾毋疾,真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隨后林轩並未休息,而是再次翻开《六蜕升龙》。 月光透过窗纸,落在书页之上。 他的目光停留在蜉之变最后一段。 “舍其余而求一瞬。” 林轩闭上眼,不断回忆白天施展时的感觉,忽然他站起身,踏出步子。 嗖的一声,身影骤然消失,下一瞬已经出现在屋子的另一头。 但这一次和白天不同,他脚下没有响动,身体也没有明显僵硬,整个过程自然无比,如鱼摆尾,如鸟振翅。 快却不失控制。 隨后他试著出拳,他发现,这种拳法不能连续用,就是追求真气爆发,所以他还真得用其他武学来互补,不然的话,他这些空档就只能用那些普通武技了。 他对金丽华的“封川手”很是感兴趣。 因为若是组合起来使用,先用封川手將敌人的四肢真气运转阻碍,然后再用蜉蝣一瞬的爆发力,瞬间解决对手… 那绝对非常惊艷。 第70章 以梦为题 林轩练著,天快亮了。 发现天边顏色变了,才察觉自己竟一夜未眠。 他打了个哈欠,隨后来到校场,自己仍然不是来的最早的,已经有两名师兄在校场等待。 今日並没有再比打斗,眾人按照昨日李督师指出的不足而进行专项训练。 今天李督师没有亲自盯著,毕竟他也还有公务在身,不可能將全部的精力都放在这群少年身上。 林轩又对蜉之变进行了专门的练习。 唯独金丽华没有什么动作,坐在一旁偷懒,她看到林轩的动作,忍不住走上前去。 “自己一个人练多没意思?来,和我打架。” 林轩见到金丽华提出这样的要求,也便同意了,毕竟这蜉之变自己单独练的时候,確实没什么意思,真不如和金丽华比试一番。 在交手的过程中,金丽华发现,林轩比昨天更难缠了,动作比昨日快了很多,而且也不再想著偷师,真就在和她的比斗之中,抓住她的破绽。 林轩那时一拳打在了她的后背上,让她身形不稳,差点跌倒。 但她最终还是稳过来了,不给林轩什么机会,用了全部力量,二十招之內,將林轩击败。 今天她没有用封川手,为的就是林轩能够和自己打得更久一些。 “不错,今天確实有长进,竟然能够抓住我的破绽,不过还是没能在本姑娘手下坚持多久,而且下一次,这个破绽你就抓不到了。”金丽华向林轩夸讚道。 “金姑娘,你每次都全力以赴,这样下去,我怎么能给你打成半个时辰啊?若能表现和我相同境界,我才能打的久一些,对你我都有利。” “呵,行!”金丽华舒了一口气。 二人相持,引了不少人向他们投去目光。 即將正午,李督师才出现,向眾少年说道: “好了,今天的武学练习到此为止,都回去吃午食,下午我考考你们文采。” “文采?这可麻烦了。”曾同皱了皱眉,这方面自己最不擅长。 金丽华没有什么太强烈的反应。 王乙一愣,李百盛如果此时不提文采的事,她就忘了这位大晋最年轻的武圣,其实是进士出身了。 林轩对李百盛要考的东西感觉好奇,文采,怎么个考法?是写诗,还是写文章? 李督师继续说道:“你们每个人写一首与梦相关的诗,哪怕诗里带一个梦字也行,下午我看,不许抄书。 散了吧。” 李督师转身离去,他出的题目看似简单,看似在考诗才,实际是想要知道这些弟子里面心中装著什么梦。 有人梦功名,有人梦武道,有人梦富贵,有人梦天下。 诗只是载体,他想通过诗来了解自己这些弟子们,心中到底想的什么。 看著督师远去,在场的少年互相开始討论起来。 “林兄,这写诗你有什么好的思路吗?”王乙听闻文采考验是写诗,就有些飘飘然,因为自己的诗以前可是被父亲夸过的。 林轩摇摇头。 王乙道:“其实我之前写过两首,倘若林兄写不出来的话…我可以给你一首。” “督师忽然要求我们写诗,背后的目的肯定不简单,还是自己写好点,你別把人家害了。”金丽华在一旁翻了个白眼说道。 眾弟子三三两两离开,有人已经开始冥思苦想,有人乾脆跑去翻诗集,甚至有人开始回忆以前先生讲过的名篇,试图从中找点灵感。 很多人的午食,註定会吃不安稳了。 曾彤一路唉声嘆气:“完了,彻底完了。” “督师考武学我不怕,考兵法我也能写几句,唯独这写诗…” 林轩没有立刻回院子,而是在总督府里慢慢走著。 诗,梦。 这两个字在脑海中不断盘旋,他其实没学过多少诗词,李百盛已经说了,不许抄书,只能自己写。 可怎么写? 林轩走到总督府的一棵树下,安然坐下。 正午阳光洒落下来,透过层层树叶,在地上映出斑驳的光。 他忽然想起了很多事儿,想起了良城,想起了前身的家人尚在时,那时候父亲尚未被征走,祖父也尚在。 一家人住在那院子里,虽然不是很富,但过得安稳,那时候前身经常能梦见,逢年过节的时候多吃几块肉。 后来父亲被征,祖父被征,他来了。 他时常会梦见,自己被徵到战场,前面是凶戾的敌军,后方是拿著刀准备砍逃兵的督阵兵。 再后来进了卫所,变成总旗,又遇到顾家,遇到李百盛,看到很多东西,梦到的东西也就不一样了。 以自己所梦为题,他觉得没有什么吸引力,他在想,祖父被征时,心中想的什么?会梦见什么? 他坐著良久,忽然笑了。 转身回院,回到书桌前,提笔磨墨,然后开始写。 字不算多,甚至谈不上工整,但写得极认真。 写完后他自己看了一遍,总感觉不像真正的诗。 …… 金丽华正趴在书桌上,嘴里咬著笔桿,愁眉苦脸。 “梦?梦什么呢?” 她从小锦衣玉食,要什么有什么,似乎没有什么特別想要得到的东西。 想了半天,她忽然写下一句:“梦骑白马过千山。” 写完觉得太幼稚,划掉重新写。 写了半页又撕掉,最后她气的把纸揉成一团。 旁边的老太监冯叔看得忍俊不禁:“主子若实在不会,老奴替您写一首?” “不要!”金丽华立刻拒绝。 “督师何等人?他肯定能够看得出来。” 说完,她忽然眼珠一转。 “对了,去看看林轩写的什么。” 冯太监一愣:“主子,这不合適吧。” 金丽华摇了摇头:“我又不抄,只是参考参考。” 话音未落,少女已经躥出了院门,速度快的像一阵风。 冯太监站在原地,沉默半晌,最后无奈嘆气。 “陛下若知道公主殿下,如今天天往一个军户少年院子里跑… 怕是又要头疼了。” 此时林轩刚刚放下笔,院门便被別人敲响。 “林轩,你写完了吗?” 林轩抬头:“门没栓,你进来吧。” 嘎吱一声门被打开,金丽华探进半个脑袋。 第71章 观梦辨心 林轩看著风风火火闯进来的少女,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写完了。” 金丽华眼睛一亮:“给我看看?” “不行。” “为什么?”金丽华好奇。 “督师说了,不许抄。”金丽华顿时气结,她发现这傢伙防自己跟防贼似的。 “我又不抄。”金丽华略带委屈。 林轩看著她这副样子,无奈嘆了一口气,將自己的诗稿递了过去。 金丽华高高兴兴地看,看完之后,脸色倒是由高兴变为了疑惑。 “这…这是你写的?”她的语气中满是不可置信,仿佛不相信,这首诗是出自一位少年之手。 “对啊,那还有谁?你翻遍整个大晋,也找不出一首类似的来。” 金丽华点点头。 “好,你这诗倒是给了我不少灵感。” “你不会真要抄吧?”林轩再次有了不好的预感。 “谁要抄啊,只是获取一下灵感,你这诗我要是抄了,恐怕督师一眼就能认出来。”金丽华摇了摇头。 “走了,我已经知道自己该写什么了。”金丽华摆摆手,转身离去。 当…当…当… 总督府午后的钟声响起。 下午,总督府书堂,十余名弟子依次落座。 李百盛坐在主位,桌上放著一叠宣纸,每个人都將自己写的诗交了上去。 林轩面无表情。 金丽华兴奋地將自己的作品交了上去。 王乙深吸一口气,也递了上去。 曾同交的时候满脸悲壮,仿佛上刑场一般。 赵远则神色平静,显然有所准备。 李百盛翻开这些宣纸,挨个看了一下,隨后出声读出来。 “梦往沙场秋点兵,银鞍仗剑踏霜行。 平生不负凌云志,一策安邦定北营。” 李百盛点点头:“不错,满是报国建功的少年侠气,题材取自边塞沙场,安边定国,意象统一,立意端正,读起来鏗鏘有力,有边塞诗风骨。” 曾同听到李百盛,如此评价之后,原本紧张抓紧衣角的手,现在瞬间鬆开了。 隨后李督师拿起下一首诗,抑扬顿挫地读了出来:“ 昨夜清宵梦旧卿,玉容犹记笑盈盈。 醒来枕上残痕泪,一別天涯未再逢。” 读完之后,书堂里顿时安静了几分,不少弟子脸上都露出古怪神色,曾同最先憋不住,嘴角抽了抽。 “王兄,你这…” 旁边赵远也有些无奈:“督师让写梦,你还真写梦中情人。” 王乙脸色通红,他写的时候还感觉挺好,如今当眾念出来,倒是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金丽华也忍不住捂嘴:“原来王师兄每天都在想这个…” 王乙连忙辩解道:“不是每天!” 结果刚说出口又觉得不对,书堂中顿时响起一阵笑声。 李百盛却没有笑,而是静静的看著诗,良久之后才说道:“你们笑什么?” 眾人顿时安静下来。 李百盛缓缓放下诗稿。 “情之一字,自古最难过,英雄难过,美人亦难过。 你们觉得王乙写的浅,是因为你们尚未真正经歷一段情。” 说到这里,他的目光有一瞬间变得悠远,仿佛看到了自己的过去。 “少年人总觉得功名最重,等到了我这个年纪,才知道许多东西失去了,便再也回不来了。” 书堂忽然沉默,眾人第一次发现,李都师说这句话的时候,竟然语气中有罕见的落寞。 王乙微微发怔,但没有想到自己最丟人的一首诗,反而被李百盛认真看待。 李百盛继续说道:“诗谈不上多好,用典不深,意境也不够广,但有一点难得,真。 梦见谁便写谁,这便是真心。” 他看一下王乙:“不过,你若一年后还写这种诗,我就要怀疑你是不是脑袋里全是没流出去的泪了。” 书堂中瞬间爆发出笑声。 王乙脸色更红,却也忍不住笑了起来,至少自己这首诗,得到了督师的夸讚。 重整心態之后,李百盛又翻开下一首。 “金丽华,《秋屏忆》” 书堂里立刻安静许多,所有人都好奇这位来歷神秘的天骄,究竟会写什么。 李百盛缓缓念道: “幽窗晓梦伴银屏,素扇依稀照流萤。 凭栏喜见中秋月,曾枕慈怀数落星。” 读完之后,不少弟子眼神都变了,“这是金师妹写的?” 因为怎么看都不像他平时的风格。 平时的金丽华喜欢打架,喜欢切磋,天天精力旺盛,结果诗里写的竟如此安静,如此温柔。 金丽华顿时扬起下巴:“怎么,不像?” 曾同老实点头:“確实不像。” 眾人纷纷附和。 金丽华气得磨牙,她忽然有点后悔写这首了。 李百盛却露出淡淡笑意。 “其实很像。” 眾人一愣。 李百盛看向金丽华:“很多人看你,只看见你练武,却没看见你为何练武。 你自幼受宠,父母长辈皆护著你,所以你心中其实並无太多欲望,你写的不是月,不是梦,是家。” 书堂忽然安静下来。 金丽华脸上的得意也慢慢消失。 李百盛继续说道: “幽窗、流萤、中秋、慈怀。这些词並不指向远方。 而是在回头,你梦的不是天下,也不是未来,而是已经拥有过的温暖。 说到这里,李百盛微微停顿。 “很多人觉得贫苦之人最重亲情,其实不对,越是拥有的人,越害怕失去。 你这首诗里真正写的,不是母亲。而是害怕离开母亲。” 金丽华怔住了,她忽然发现。 自己写诗的时候根本没有想这么多,只是莫名想起小时候,母亲抱著自己讲故事,父皇带自己骑马。 想起那些画面,便写下来了,结果李百盛竟然全部看出来了。 老太监冯叔站在角落,低著头。 李百盛最后总结道: “王乙之梦,是放不下。金丽华之梦,是不愿失去。 一个向过去追,一个向过去看。都是真梦,所以都不差。” 说完,他的目光才落到最后一张纸上。 林轩那首诗,而当他看清內容之后,神色第一次变得凝重起来。 他默默念了出来: “陈疴旧伤摧病体,子孙戍边杳无音。 昨夜寒风冷浸骨,又梦阿母织新衣。” 第72章 文无第一 书堂里静得落针可闻。 方才还因为王乙的情诗而发笑,因为金丽华的诗而暗自惊嘆的眾人,此刻竟无人开口。 李百盛捏著那张宣纸,目光在诗句上停留了许久。 他没有立刻点评,因为这首诗与前面所有人的都不同。 前面的诗,都是少年人在写自己,林轩这首诗,却是在写別人。 “这首诗,道尽了底层军户的一生。 陈疴旧伤,说明此人曾为国流过血,年纪大了不能再上战场了,又看见自己的儿孙与他少时同样的经歷,这是一种绝望的轮迴。 我最喜这最后两句,『昨夜寒风冷浸骨』,既是身体感受之寒,也是心中孤苦之寒。 这是全诗的落点,也是最锋利的一笔。 一个杀过敌、守过边、见过无数生死的老兵,在最孤苦寒冷的夜里,梦到的不是沙场功名,不是功勋封赏,是少年时母亲坐在灯下,给自己织新衣服的场景。 那是他还没被参军、还没被战爭碾碎的人生起点,是他一辈子最安稳、最柔软的时光。 戎马一生,最后能抓住的精神归宿,只有梦里母亲的针线与少年时的布衣。” 赵远缓缓低下头,他忽然想起自己父亲巡查州县时,曾带自己见过一些军户遗眷。 那些老人站在破败院门前,见到官员经过,第一句话永远不是要银子,也不是要粮食。 而是问: 101看书1?1???.???全手打无错站 “我儿有消息了吗?” 有的人等了一年,有的人等了十年,有的人等到死,也没等回来。 曾同的拳头不知不觉攥紧,他出身將门。 所以他比任何人都明白,军中战死之人,真正可怕的从来不是死亡本身。 而是死亡之后,一个士卒死了,朝廷档案上只是多出一个名字,可对於某个家庭来说,却是天塌了。 他祖父曾说过一句话:“將军看的是伤亡数字,老人等的是儿孙归家。” 当年他还不理解,如今看著林轩这首诗,忽然懂了几分。 王乙怔怔看著那张纸,他忽然觉得有些羞愧。 自己写的是沐九娘,曾同写的是功名。 大家都在写自己想要什么。 只有林轩在写別人失去了什么。 这时书堂角落里,一名弟子忽然轻声道: “这诗不押韵吧?” 没人回答,因为大家都知道,这种时候討论押不押韵,已经没有意义了。 诗好不好,有时候不在於技巧。 而在於能不能让人记住。 显然,他们已经记住了。 另一边,金丽华呆呆坐在那里,她终於知道自己上午为什么会被震住。 因为她从未见过这种梦,她小时候梦的是骑白马。 再大一些梦的是闯荡江湖,后来梦的是成为天下第一,可她从未想过一个快死的老人会梦什么。 梦儿孙凯旋?梦封侯拜將?都不是。 梦的只是阿母,梦的只是小时候。 梦的只是有人给自己做一件新衣。 那一瞬间,金丽华忽然觉得胸口有些发闷。 她缓缓转头,看向林轩。 林轩依旧坐在那里。 神色平静,仿佛根本不知道自己这首诗造成了什么影响。 金丽华忽然发现,这个少年有时候很像个商人,斤斤计较,錙銖必较。 他为了几门武学,能跟自己討价还价半天 可有时候。 他又和所有人都不一样。 他看见的东西,好像总比別人更多。 李百盛缓缓將那张诗稿放下。 “有人梦功名,有人梦佳人,有人梦父母,有人梦山河,这些都很好。” 眾人认真听著,李百盛忽然拿起林轩的诗。 “但林轩这首诗,让我看见了一样更难得的东西。” 眾人屏住呼吸,李百盛缓缓说道: “惻隱之心。 诗写得好不好,其实不重要,韵律差一点,可以学。 词藻少一点,可以练,但有些东西学不会,就是学不会。 他看向林轩:“你们可知道,为什么许多人武功很高,却成不了真正的大人物?” 没人回答。 李百盛继续说道:“因为他们眼里只有自己。 只看见自己的功名,自己的前程,自己的恩怨,自己的输贏。 这样的人,或许能成为高手。 却很难成为值得传颂的人。” 书堂安静无比,李百盛轻轻敲了敲桌面。 “而林轩这首诗,让我看见,他开始看见別人了,看见那些活在世道最下面的人。” 曾同神色一震,赵远若有所思,王乙则彻底沉默下来。 李百盛望向窗外,阳光照在书堂门口。 恍惚间,他似乎也想起了许多年前,自己出身官宦,每天出行都是人抬著轿子,他经常能看到路边匆忙的平民。 那时候,他读圣贤书,总觉得治国平天下很简单。 后来入仕,见过灾民,见过饿殍,见过边军,见过战场。 甚至在荒原中,他与百姓一同劳作。 他才知道,天下从来不是奏摺上的天下,而是千千万万普通人的天下。 想到这里,李百盛忽然笑了:“这首诗,若论诗才,不是第一。” 眾人一愣,但没人反驳,因为確实如此。 论豪情,不如曾同。 论细腻,未必胜过王乙。 论韵脚与词汇,未必胜过金丽华。 然而下一刻,李百盛话锋一转:“但若论思想与情感,当为第一。” 整个书堂顿时寂静。 连金丽华都忍不住再次看向林轩。 而林轩自己却有些发愣,他没有想到李百盛对他的评价会这么高。 李百盛望著他,眼中第一次流露出毫不掩饰的欣赏。 武道天赋高的人,他见过很多。 可既有天赋,又能看见眾生的人,却极少,后者往往比前者更难得。 “督师过誉了。” “没有过誉。” 李百盛淡淡道:“这首诗我有感触,所以分析的多了些,但你们不要觉得林轩贏了。 今日没有输贏,我看到的是四首好诗。 一个有凌云志,一个有儿女情,一个有父母恩,一个有惻隱心。 缺了哪一样,都不完整。” 李督师向林轩问道:“这首诗中的老人,你见过吗?” 林轩点点头:“弟子见过,正是以弟子祖父的视角写的。” 李百盛沉默良久,没有再问。 过了很久,他才道:“今天就到这儿了,你们先回去吧。” 眾人纷纷散去,感觉这些师兄弟们都不简单。 书堂里只剩下李百盛一人,桌上的诗稿尚未收起。 他重新拿起林轩那张纸,目光落在最后一句。 “又梦阿母织新衣。” 良久,轻轻嘆了一口气:“好一个阿母织新衣。” 年轻时的他,也曾写过诗。 写金榜题名,写治国安邦,写封狼居胥。 可如今再看,竟都不如这一句来得沉重。 因为这世间绝大多数人,一生都与功名无关,他们只是想活著,只是想一家团圆,只是想冬天有件新衣。 李百盛將诗稿收起,忽然向门外说道:“听够了?” 门外安静片刻,隨后一道纤细身影慢慢探出脑袋。 正是金丽华。 “督师。” 李百盛失笑:“別人偷师,你偷听。” 金丽华吐了吐舌头,缓缓走进书堂。 她沉默了一会儿,忽然问道:“督师。天下真有那么多人过得不好吗?” 李百盛看著她,眼神有些复杂。 这位大晋的小公主,从出生开始,便没有缺过任何东西。 自然也不会知道什么叫军户,什么叫徭役,什么叫卖儿鬻女。 他沉默片刻缓缓开口:“很多,比你想像得还多。” 金丽华怔住:“那为什么没人告诉我?” 李百盛笑了:“因为你身边的人,都希望你高兴。 可天下不会因为你不知道,就不存在。” 少女低下头不说话了。 片刻后,她忽然抬头:“那林轩见过?” “见过。” 李百盛望向窗外:“有时候我觉得,他不像十六岁,像个活了很多年,依旧有满腔热血的人。” 夕阳西下,总督府后园。 金丽华一个人坐在房檐上,她手里捏著那张写废的诗稿。 上面仍能看到一句被划掉的话:“梦骑白马过千山。” 她盯著那行字看了很久,以前她总觉得天下应该很大,江湖应该很好玩。 自己总有一天会骑著马跑遍天下。 可今日听完林轩那首诗,她忽然发现。 原来有些人连一件冬衣都没有,有些人连儿孙回家都等不到。 原来自己一直想看的天下,和林轩见过的天下,根本不是一个天下。 少女忽然轻声问道:“冯叔。” 老太监悄然出现:“老奴在。” 金丽华沉默许久,才缓缓发问:“军户真的很苦吗?” 老太监怔了怔,隨后缓缓点头。 “苦。” “有多苦?” 老太监:“有的人一辈子都没离开过田地和军营。” “那朝廷为什么不管?” 老太监沉默下来,因为这个问题太大,大到连他都不敢回答。 许久后,他才轻轻说道:“因为天下太大了。” 金丽华只是望著天边晚霞。 林轩回去后,又掰开一块紫金参,放入口中咀嚼,炼化其中真气。 不过没过多久,金丽华便来访了。 “林轩在吗?我把《封川手》整理成册了,你可以好好保管,只能你自己学。” 林轩压下真气,走出门去。 “在,我在服药呢,你来的太不巧了。” 金丽华见到林轩脸色涨红,一股被巨量真气憋到的感觉,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將那本册子递给林轩之后便转身离去:“好吧,我不打扰了,我走了。” 林轩看著那本《封川手》,总感觉这字体好像在哪见过… 他忽然想起来金丽华今日递给李督师的诗稿,好像就是这种字体。 “竟然亲自写了一份给我…有意思。”林轩並没有多想,赶忙回去炼化紫金参的药效。 半个时辰之后,他终於將紫金参的药效炼化完成,自己体內的真气涨了一大截,胜过很长时间的苦修了。 “时候应该差不多了,是时候跟李督师说一声,將林安接过来了。” 林轩如此想著,许久不见,他对林安甚是想念。 今晚他並没有通宵练武,而是沉沉睡去,次日鸡鸣之时,他准时醒来,便直接向著校场走去。 不过他和教习打了个招呼之后,便直接去找李百盛了。 “刘先生,林轩求见李督师,可否帮忙通报一下?”林轩看著李百盛门前站著的刘驹,问道。 “可以,公子稍等片刻。” 顷刻之后,他从门內出来:“进去吧。” 林轩走进门来,看向李百盛行了一礼:“督师。” “有什么事,说吧。”李百盛依旧在看著公文。 “弟子想把母亲和妻子接来。” “哦?这就想家了。”李百盛来了兴趣。 林轩稍微有些尷尬的笑了笑:“是啊,我这里拥有棲云门的《同心引》,可以直抵执枢境界,倘若妻子与我一同修炼,就能与我共享极快的修行速度,迅速造出来一名执枢境界,对大晋未免不是一件好事。” 李百盛听到这个缘由之后笑了笑,他原本以为这小子像个活了很久的老头,没想到现在看来,终究还是个少年。 “我可能在这儿待不了多久,到时候恐怕你还得到其他地方去。”李百盛缓缓合起手中的公文。 “为何?”林轩一愣。 “这天中行省刚刚安定,难道督师不应该再多待一段时间吗?” “你有所不知,那羌渠人可是反覆无常,前段时间朝廷和他们签了和约,但恐怕过不了多长时间,他们便又会大举入侵,届时你去哪里还是不定数呢。 到时候你是想跟我一起去北疆,还是继续在此地修炼,等到修炼有成,再去北疆?” 林轩思考片刻,便觉得和李督师去才是最好的选择。 因为在这里,他的命书几乎发挥不上什么作用了,到了北方战场,他反而可以直接面对敌方的尸体和己方的尸体,届时能够吸收更多的天赋和道韵。 而且安全这一方面几乎不用担心,因为李督师既然有想要带自己去的想法,那必然会给自己安排上安保力量的。 在抗击羌渠人的前线,有数名武圣,倘若李百盛让他们帮忙指导自己一二,绝对比在这里闷头苦修要强很多。 “弟子愿意与督师同往。” 李百盛点点头:“如此,你还要把家人接过来吗?” 第73章 先谋退路 林轩没有立刻回答,因为他发现,这个问题比自己想像中复杂。 若只是从感情而言,他当然想把林安接来。 来到总督府后,他见识了太多东西,也获得了太多机缘。 六蜕升龙、封川手。 还有未来可能接触到的更多武学,这些东西若能分享给林安,她的修炼速度必然突飞猛进。 可若自己跟隨督师前往北疆,情况就不一样了。 北疆不是天中行省,那里是真正的战场,羌渠铁骑来去如风。 武者、军队、异族高手混杂其中。 纵然有武圣坐镇,也无法保证绝对安全。 把林安接过来,自己却又离开,未必是好事。 想到这里,林轩缓缓抬头。 “弟子想接。” 李百盛笑了笑,似乎早已猜到答案。 林轩继续道:“但弟子不想把她带去北疆。 若弟子只是一个普通武者,或许会想著一家人永远待在一起。 可如今不同。 我若想走得更远,就必须去北疆,可她不必跟著我冒险。” 说到这里,林轩微微停顿。 “而且,弟子若真死在北疆,至少她还能活著。” 李百盛静静看著这个少年,许久没有说话。 因为这句话很简单,却很沉重,这说明林轩已经开始真正思考责任,而不是只想著自己。 良久,李百盛缓缓点头: “不错,看来昨日那首诗,不是专门写给我看的。” 李百盛继续道: “武夫最怕两种人,一种无牵无掛,一种牵掛太多。 前者容易走极端,后者容易被束缚。而你现在这样,刚刚好。” 林轩沉默。 李百盛忽然问:“你知道朝廷为何喜欢给功臣赐宅吗?” 林轩摇头。 李百盛笑道:“因为宅子在哪里,家人就在哪里。” 隨后,李百盛说出自己的经歷:“我有一子,现在在陛下身边。” 林轩愣住,因为他从未听李百盛提起。 李百盛:“天下人都羡慕我位极人臣,可只有我知道,我每打一场仗,京里的孩子就离危险近一分。” “此次你將母亲接来是一次极好的机会。 我可以帮你,偽造出你母亲被人掳走的假象,实际上改名换姓,安置在安全的住宅,以后不再受制於人,届时没有人能够拿你的母亲威胁你。 只是届时你们母子可能数年不可相见。 或者你正常將母亲接来此处,享受团聚之日。 你自己做决定。” 林轩深呼一口气,李百盛想得很周到,这位年轻的武圣,因为功高又年轻,因此受制於人。 自己的成长速度更快,如果到时候自己的亲人也被皇帝要挟…那自己也会被掣肘,畏手畏脚,对皇帝的命令不得不服从了。 这位皇帝他是了解过的,不只是在王乙的口中。 刻薄寡恩、喜爱甩锅,贏了都是他圣明,输了就是属下无能该死,望之不似人君。 李百盛也是看到了前面那些老臣的前车之鑑,毕竟这位皇帝已经掌权十余年了,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做那些事了。 林安踏入武道,和他几乎共享修行速度,到时候有一定能力保护自己,但母亲不同,只是一个普通人。 李督师这条建议倒是想得很周到,不过也非常危险,因为这事若是被朝廷知道了,那就是预谋结党,是一门重罪。 李百盛就是这事的首要责任人。 但是在操作上却又非常有障眼法的性质,因为林轩的家人並不是全藏起来了,被朝廷点破的概率极低。 “我们相识的时间並不太长,就冒著这么大的风险帮我…这位武圣,究竟在想些什么?” 林轩沉默片刻后,给出了他的答案:“多谢督师,林轩也考虑过这事,麻烦督师安排了。”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心里其实並不轻鬆。 他知道,这不是简单的搬家,从今往后,母亲在明面上將彻底“消失”。 甚至未来很多年里,他都不能主动去见她。 可越是如此,他反而越坚定,因为他很清楚,当自己只是良城一个小小总旗的时候,家人只是家人。 可当自己的潜力被人看到之后,等自己真正越走越远的时候,家人就已经不只是家人了。 她们会成为自己的软肋。 他不希望有朝一日,有人拿著母亲的性命来逼自己做选择。 “好。”李百盛点点头,对林轩的认可度又加了一分。 对他而言,林轩这个弟子忠不忠君无所谓,因为有的君不值得忠,只要忠於国家与民族,就是最大的幸事。 李百盛知道,自己可能活不了太久了,崇炎皇帝执政的这十几年,所有有功之臣,或者为皇帝办事的人都是一样的结局。 以至於现如今都有了一种风气:大臣纷纷不再为国家卖命,惧怕自己身处高位。 长此以往,大晋找不到能够办事的人,那羌渠人这种整个国家的心头大患,再也没人能够阻挡了。 大晋上亿百姓又该当如何?像北疆一样,被羌渠人掳掠、屠杀、残虐吗? 李百盛想让林轩跳出这个轮迴,为整个大晋留一条生路。 实际上他行动起来,风险有,但是很小,因为他的军队“玄楨军”之中,虽然有皇帝安插来的监军,但其中几乎全部小头领都是自己的亲信。 而这些亲信基本上都是受了自己恩惠的。 …… 十日后,林安被接了过来,而且带来的,还有一个噩耗:“陈芳路过凤棲岭的时候,在夜间被掳走了。” 这十日里,林轩每日练武、读书、与金丽华切磋。 隨著长进,他能和金丽华切磋的回合越来越多,现在金丽华若用同等境界的气力,根本就拿不下他。 表面上一切如常,但实际上,他一直在等。 等林安抵达,等李督师安排好的那场戏。 他知道这件事一定会发生,可真到了这一天,心中依旧难免生出几分复杂。 消息传来的那一刻,林轩站在那里,脸色发白,护送的军卒低著头,不敢与林轩对视。 所有人都在等他的反应。 就在听见“陈芳被掳走”几个字的时候,林轩发现自己根本不需要演,眼泪瞬间夺眶而出。 第74章 演戏做足 “是谁?普通土匪还是那摧贼?”林轩流著眼泪大声问道。 “在凤棲岭,大概率是逃进其中的摧贼了。”营兵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道。 天中行省平原多,山也多,从五衢州来到天中行省,想走得快的话,必定要路过凤棲岭。 “此事怪我,原本下午路过县城应该在那儿休整的,但只想著快点儿將人送来。 便趁著天还没黑多走了一段路程,在那岭外安营休整,等天亮启程,没想到便出事儿了。”营兵首领摇摇头。 “此事不怪你。”林轩不由得大哭了一场,哭声哪怕在他的院门之外都能够听见。 “阿弟…都怪我没用,没能保护好娘。”林安见到林轩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也是双眼通红,將他揽在怀中。 她想起那个时候,自己好像还在安稳睡觉,根本不知道有人来掳掠了。 倘若自己当时清醒的话… 林轩一边哭著,一边回答道:“不,不怪你。是那贼寇,我与他们誓不两立!” 隨后,他便一把鼻涕一把泪,朝著总督府赶去。 总督府外,那些本次护送林轩家人的营兵,全部都跪在府外,请求李百盛责罚,他们大多数都真的不知道此事。 李百盛为了將泄露的概率降到极小,只让少数头领知道此事。 很多人都看到了林轩现在这副样子:“督师,我要见督师。” 王乙、金丽华,自然是看见了那些营兵跪在总督府外,便好奇地上去打听情况,毕竟这般情况,他们之前可从来都没有见过。 问清前因后果,二人望著悲痛不已的林轩,皆是一声长嘆,並未上前贸然劝慰,打算等他情绪稍稍平復再说。 听闻林轩早已娶妻,金丽华神色微变,心中並无妒意,只满心好奇:“能与林轩相伴的女子,究竟是何等模样。” 王乙听罢此事,脸色也沉了下来。 他平日看似玩世不恭,却深知乱世里家人横遭变故是天大的打击。 林轩出身寒门,有如今前程,若是连生母都护不住,这份打击足以將他彻底压垮。 “希望能找回来吧……”王乙低声说道。 林轩现在这幅样子,像是真的母亲被人掳走了一样,就连李百盛看到他现在的状態,都不由得迟疑了一下。 “督师,那贼寇都已经被打进深山了。 还如此囂张,竟然掠走我母亲,朝廷现如今还在凤棲岭搜索贼寇下落,我要和他们一起去,我要把母亲找出来。” “准你前去。”李百盛頷首应允,此事本就需做足全套戏码,林轩的悲痛毫无破绽,顺著他的心意行事,偽装越是逼真,日后越难被朝廷看破端倪。 “多谢督师成全。”林轩向李百盛行礼。 隨后他急匆匆出门去。 “林轩?” 林轩停下了脚步,擦去满面泪痕,嗓音沙哑开口:“金姑娘,有什么事吗?” “你母亲被贼寇掳走,你要是去那找回来的话,我陪你一起去!” 金丽华没有偷听,这是她对林轩的了解,她知道林轩这样比较重情的人,肯定是会做这种事的。 林轩的脸上露出一丝苦笑:“多谢姑娘好意,只是凤棲岭一带凶险莫测,摧贼赵承德在那里击杀了一名武圣高手,姑娘不必陪我一同涉险。” “我说要去,便一定会去,我们也算相交一场,怎么能让你独自涉险。”金丽华並没有放弃这个想法。 “既如此,林轩代家母谢过姑娘。”他面上依旧愁色不改,旁人看不出半分偽装。 林轩来到自己的屋子后就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林安见状也隨著一同收拾,她觉得这一次陈芳被掳走她有责任。 没多久,林轩就收拾好了,这些天他通过服用紫金参,將修为直接提升到了通息中期,还有一些留著路上服用,赶路途中可隨时炼化,不耽误修行。 金丽华静静打量著林安,心中暗自思忖:“这便是林轩的妻子吗?容貌生得极好,不知二人平日情意如何。” 她自幼见惯世家美人,客观而论,林安的容貌也算中上等。 想到这里,她有了打探二人过往的想法,不过现在不是时候,便直接作罢。 一行人出行,在营兵把总的引领下,来到了当初陈母失踪的地方,並且进行了一番无意义的寻找。 他们在此地找不到任何痕跡,对那摧王部的踪跡,更是一无所获。 —— 一处小院之中,陈芳害怕而又好奇地看著眼前这个带自己来到这里的人。 此人在自己去天中行省的路上,將自己掳走,但是路上却秋毫无犯,甚至將她带到此地,她不知道这人是何用意,不免胡乱猜测起来。 “此人该不会…是轩儿的仇人吧?” “他们不会抓我,用来要挟轩儿吧?” 在她这些念头冒出来没多久,那个男人发话了: “一路上多有得罪,陈夫人,您就住在此处,我们不是林轩的仇敌,將您安排这里,是为了保护您,以后会有人定期送来钱粮饭菜,你想出门也可以,只是以后千万不要向別人提起林轩,要用我们给您安排的假身份在此地生活。” “这…”陈芳虽然不知道他们的用意,但也知道这群人对她秋毫无犯,也就默默接受了,只是那颗想要见儿子的心,却再度悬了起来。 “您儘管放心,林轩现在安然无恙,他现在好得很。 我们会给您留一名丫鬟照顾,此事详情你也不要和这丫鬟说,避免暴露。” 男人说完之后,便离开了院子,小院重新恢復安静。 陈芳坐在门槛上,久久没有说话,她能够感觉到,这些人对自己並无恶意。 甚至院中的米缸、水缸、柴火都已经提前备好,显然早有准备。 “轩儿……” 她轻轻念了一声,眼眶渐渐泛红,她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见到儿子,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要持续多久。 但她终究没有哭出声,因为她知道,儿子如今已经长大了,正在走一条很远很远的路,而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不成为他的拖累。 第75章 初涉吏治 半个月时间转眼过去。 凤棲岭周边数百里山林几乎被翻了个遍。 官兵搜过,斥候搜过,甚至连附近几个流窜多年的山匪窝点都被顺手剿灭,可陈芳依旧杳无音讯。 林轩每日隨著搜索队进山,晨出暮归,风吹日晒之下,原本还算白净的脸庞都变得粗糙了几分。 起初的时候,他见到可疑踪跡还会亲自追查,后来次数多了,也渐渐沉默下来。 每一次满怀希望赶过去,换来的都是失望。 半个月下来,林轩仿佛终於接受了现实。 有人说,看见过疑似贼寇活动的痕跡,他去看了。 有人说,某个山村发现了被掳妇人的消息,他也去了。 可最终都与陈芳无关,希望一次次燃起,又一次次熄灭。 到了后来,连那些陪同搜寻的军卒都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他。 这一天傍晚,残阳如血。 林轩站在凤棲岭最高处,望著连绵群山,久久没有说话。 金丽华与林安站在不远处,她们已经陪著林轩找了十几天。 最开始的时候,金丽华觉得凭总督府的力量,找到一个人並不困难。 可直到今日,她才真正明白,原来这世上有很多事情,並不是实力强大就能解决。 良久,一名骑士自山道疾驰而来,马蹄踏碎满地枯叶。 “林公子!”那骑士翻身下马,双手奉上一封密信,说话的时候,吐出一阵白雾。 “总督大人急召。” (请记住 读好书上 101 看书网,.??????超省心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林轩接过信件,拆开之后,里面只有寥寥数行字:“凤棲岭搜查暂停,由玄楨军继续搜寻,速回总督府。” 落款——李百盛。 山风吹动信纸,林轩沉默许久,最终缓缓將信收起。 “走吧。” 林安微微一怔:“回去?” “嗯。”林轩点头。 他最后看了一眼凤棲岭方向,夕阳沉入群山,山川依旧,但找不到那个他想找的人。 “总得回去的。”他说得很轻。 “娘吉人自有天相,肯定是还活著的。”林安安慰他道。 林轩微微点头,脸上看不到喜悲,这场演了许久的戏,该收尾了。 他自然知道母亲现在被安置到了什么地方,往后不会缺衣少食。 三人坐上回程的马车,和来的时候没什么两样,虽然还聊天,但是已经很少在他们脸上看到笑容。 林轩在回程的路上內视己身,在此期间,他通过完全消化紫金参,將自己的修为提升到了通息后期,和金丽华交起手来,已经丝毫不落下风了。 …… 数日后,林轩回到了总督府,第一时间,便去见李百盛。 “督师,弟子来了。”林轩向李百盛行了一礼。 李百盛点点头:“这些天也该演够了,不要耽误正事儿,我最近要处理一些事,你看著我是怎么做的,根据情况来学。” 林轩心头一震,李百盛这是要带自己学习处理政务? “看看这个。”李百盛將一份卷宗递给了林轩。 上面写著《耒阳县流民治理问题》 林轩翻开卷宗,仔细看著其中的內容,经过阅读,他做了总结。 里面写的是耒阳县,现如今无户籍、无田地的流民太多,当地县令缺粮治理困难。 林轩看完卷宗,並没有立刻开口。 李百盛也不催促,只是端起茶盏,静静看著他。 书房內安静得只剩翻阅纸页的声音。 许久之后,林轩合上公文:“弟子有些想法。” “说。”李百盛淡淡道。 林轩整理了一下思路:“耒阳县的问题,表面是流民太多,实则是田地被毁,百姓失去了生计。” “若只是开仓放粮,只能救一时,粮食终究会吃完。” “所以弟子觉得,应当以工代賑。” 李百盛眼神微微一动,却没有打断。 林轩继续道:“卷宗上说,耒阳县南面有青沅河,每逢雨季便会泛滥。” “既然如此,不如徵募流民修堤、挖渠、开分流河道。 官府按日发粮,干一天活,领一天粮。 这样百姓有饭吃,官府也能藉此治理水患。 等来年河道修好,农田恢復,他们自然能够重新耕种。” 说完之后,林轩便停下了,他本以为李百盛会点头。 谁知李百盛却问道:“钱呢?修河需要银子,粮食需要银子,工具需要银子,你从哪里出?” 林轩皱起眉头:“大晋税赋?” 李百盛摇头:“朝廷的钱不是你的钱。 今日给你,明日可能就不给你。 更何况,天下受灾之地不止一个耒阳县。 若人人伸手向朝廷要银子,户部尚书现在就能吊死在金鑾殿上。” 林轩沉默,他发现自己想得太简单了。 李百盛继续问:“假设朝廷只愿意给一万两,而你的计划需要十万两,剩下九万两怎么办?” 林轩沉默了很久,书房內炭火轻轻燃烧。 他第一次发现,治理百姓与练武完全不同。 练武时,只要自己够强,便能不断突破。 可治理一县,面对的是数万人吃饭的问题。 银子不够,再好的办法也是空谈。 良久,林轩缓缓开口: “若朝廷不给,那便只能从地方想办法。” 李百盛没有评价。 林轩看著卷宗:“耒阳县受灾,但附近几县並未受灾,可以向大户借粮?” 李百盛摇头:“借完呢?” 林轩再次沉默,借粮只能救急,来年还得还,问题根本没有解决。 他忽然想起卫所,想起那些屯田军户,想起自己当初当总旗的时候。 於是眼神微微一亮:“荒地。” 林轩继续说道: “卷宗里提到,青沅河改道之后,衝出了不少荒滩,这些地方没人种。 因为没有堤坝保护,谁也不知道明年会不会再被冲毁。 可若官府组织流民修堤之后,將这些荒地暂借给他们耕种三年。 他们便会主动去修,因为那是在维修自己的田,官府只需要给最初的口粮。 后面许多事情,他们自己就会干。” 话音落下,李百盛第一次露出笑,却再次问:“可这些田是谁的?” 林轩愣住:“不是荒地吗?” 李百盛將另一份卷宗丟到桌上:“看看。” 第76章 这已经不是普通豪强了 林轩翻开,片刻后脸色微变,那片所谓荒滩,竟然已经登记在册。 主人是耒阳县三家豪族,只是因为年年水患,他们懒得经营,所以荒废至今。 林轩瞬间明白问题所在,若官府把地给流民,豪族会闹。 若不给,流民没活路。 这一刻,他终於感觉到了官场的复杂。 很多事情根本不是对错的问题,而是利益的问题,李百盛缓缓说道: “你觉得百姓可怜,可豪族会觉得官府抢地。 你觉得豪族占著荒地不用,可地契確实在人家手里。 “林轩,若你是县令,你怎么办?” 林轩眉头紧锁,这一次,他没有立刻回答。 “牵头全境土地清丈,逐村登记田亩,豪强隱匿的庄田、河滩荒地全部登记造册,按实有田產,进行阶梯制徵税。 就算他们不种,那也必须要按照实际持有土地来交税,这样就能逼著他们让人去种!这种压力下,他们还有可能干脆就不认那土地是他们的。” 李百盛没有立刻评价。 反而端起茶盏,轻轻吹散热气。 片刻后他才开口:“不错。” 林轩微微抬头。 这是今天第一次,督师没有立刻指出漏洞。 然而下一刻,李百盛却继续问道:“谁去丈量?” 林轩一怔:“县衙。” 李百盛放下茶盏。 “耒阳县县令刘明远,寒门出身,四年前上任,是唯一的外乡人。 县丞出自周家,主簿出自郑家,典史的小舅子在孙家当管事。 整个县衙上下,除了县令,其他哪个人与那三家豪族没有关係?” 林轩眉头逐渐皱起。 李百盛继续说道:“你让他们去丈量,他们今天量一千亩,给你报个二百亩。你怎么办?” 林轩没有说话,因为他发现,李百盛说的事情一定会发生。 李百盛站起身,走到墙边。 墙上掛著整个天中行省的舆图,他伸手指向耒阳县:“治民先治吏。 吏不治,再好的政令都是废纸。 朝廷为何总是新法难行?不是法不够好。 而是执行法的人,不想让它变好。” 林轩眼神微微变化,这句话让他忽然想起前世一句话。 政策落实时,往往最大的阻力不是百姓,而是既得利益者。 李百盛忽然问道:“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你先做什么?” 林轩沉思许久缓缓开口:“换人。” 李百盛终於露出一丝笑意。 林轩说道:“土地清丈之前,先派外地官员入驻,丈量人员不从本县抽调。 而从邻县借人,同时调官兵护送,让他们不敢对这些人下手。 一旦他们敢对这些人下手,直接对所有豪强重拳出击,剥下他们一层皮来。 丈量结束之后张榜公示,允许百姓举报隱田,举报属实者,赏粮。 如此一来,豪族即便想隱瞒,也很难做到。” 李百盛静静听著,眼中的欣赏越来越明显。 因为林轩终於开始意识到,治理不是写文章,不是提出一个好主意,而是让事情真正落地。 但就在这时,李百盛忽然笑了:“那你知道为何朝廷很多时候明明知道豪族隱田,却依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吗?” 林轩一愣,这一次他真的答不上来了。 李百盛走到窗前,望著外面的天空缓缓说道: “因为他们不仅是豪族,还是地方实际掌权人。 他们是学堂的捐建者,是桥樑的修筑者,是灾年借粮的人,也是替朝廷维持地方稳定的人。 有时候他们是问题,有时候,他们又是解决问题的人。” 林轩瞳孔微缩,这一刻,他第一次真正理解了什么叫治理天下。 不是单纯地打倒坏人,也不是简单地帮助好人,而是在无数利益、矛盾、人情、规矩之间寻找平衡。 李百盛转过身来,声音平静。 “林轩,你提出以工代賑,说明你知道资源的利用。 土地清丈,说明你看见了问题。 你想到阶梯徵税,说明你找到了解法。 但一个真正的县令,不仅要知道怎么做。 更要知道做到哪一步,有些刀可以砍,有些刀不能砍。 有些人必须杀,有些人却只能敲打,这才是为官之道。” 书房內,林轩沉默良久,隨后郑重行礼:“弟子受教。” 李百盛看著眼前这个少年,目光深邃。 他知道,林轩最可怕的地方从来不是武道天赋,而是学习能力。 教他武学,他一天入门,教他政务,他同样一点就透。 可惜,他不能派林轩亲自去那耒阳县实操,因为林轩毕竟不是文官,並没有走上这条路,若是代替耒阳县令实操,那就是越俎代庖了。 而且按照大晋律法,武官就算功劳再高,也是不可能转文官的,想要从文,只能一步步科举考上来。 这是死规矩,基本上没人能够免俗。 不过他却可以帮自己解决其他麻烦,那便是最近某县豪强私蓄打手一事。 李百盛从案头抽出另一份卷宗,卷宗很薄,薄到只有两页纸。 可林轩翻开之后,眉头却一点点皱了起来。 《安河县乡勇案》 第一页记载:安河县周家庄,私养护院七十三人,刀枪弓俱全。 三个月內,周家庄与邻近五村发生械斗七次,死二十二人,伤六十七人。 县衙报案无果,至今未结。 林轩看完之后,抬起头:“豪强私兵?” 李百盛摇头:“算不上私兵,真正的私兵是造反,他们现在还没那个胆子,但已经快了。” 林轩继续翻阅,很快发现问题。 周家庄明面上的护院只有二十余人,其余五十多人,全部掛著佃户身份。 可这些所谓佃户平日根本不种地。 专门负责替周家收租、討债、看场子,说白了就是打手。 林轩忽然想到什么:“县衙不管?” 李百盛笑了:“县令想管,可周家每年给县学捐银五百两。 县丞是周家女婿,主簿收过周家两千两银子,你觉得谁会帮县令?” 林轩沉默,这比耒阳县更麻烦。 耒阳县的问题是利益,这里的问题是权力。 林轩心中道:“这已经不是普通豪强了,必须出重拳。” 第77章 初来乍到 李百盛继续说道:“周家没有谋反,没有聚眾起事,甚至没有违反明面上的律法。 可他们控制乡里,鱼肉百姓。 再放任几年,整个安河县都会变成周家的安河县。” 说到这里,李百盛忽然看向林轩。 “你去一趟。” 林轩一怔:“弟子去?以什么身份?” 李百盛从怀里取出一块令牌。 黑底金纹,上面刻著两个字“玄楨”。 林轩眼神微缩,这是玄楨军的牌子。 李百盛缓缓说道:“凭此令牌,可以调用玄楨军一百人,並供给粮草。 你不是县令,也不是巡抚,更不是钦差,所以你不用管政务。 你只需要替我看,看看周家到底养了多少人,看看县衙到底烂成什么样,再看看百姓过的是什么日子,回来告诉我。” 林轩接过令牌,感觉手中沉甸甸的。 李百盛望向窗外,声音平静:“记住,书上的东西永远是书上的。 你觉得豪强是什么样子,百姓是什么样子,官员是什么样子,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亲眼去看,看完之后再告诉我,你的答案有没有变。” 林轩握紧令牌,缓缓抱拳:“弟子领命。” 林轩接过令牌后的第二天,便动身离开了总督府。 他没有直接用那玄楨军带百人出行,只带了十名玄楨军同行,这十名玄楨军半数都是高手,普遍在通息后期和执枢之间,还有几个口才伶俐,善於打交道。 临行前,李百盛只说了一句话:“你做对了,少带些人,才能看到真东西。” 於是林轩换了一身寻常劲装,將玄楨令牌贴身藏好,乘坐马车一路南下。 安河县。 尚未进城,林轩便已经察觉出几分异样,正常县城外围,应当能看见不少佃户下田劳作。 可安河县城外,却有许多青壮年聚集在官道旁的茶棚里。 他们穿著短褐,腰间鼓鼓囊囊,有人甚至明目张胆地带著棍棒。 不像农夫,倒像打手。 “林大人。” 旁边一名玄楨军低声道:“这些人气息沉稳,应该练过拳脚。” 林轩点头:“记下来。” 眾人继续向前,越靠近县城,类似的人越多。 有些守在路口,有些守在渡口,还有一些三五成群,在街上閒逛。 百姓见到他们,都会下意识绕路,林轩没有声张。 他只是默默观察,李百盛让他来看的,不是一个周家,而是整个安河县。 进城后,城內比想像中繁华,街边商铺林立,酒楼茶馆也不少。 若只看表面,甚至算得上一座富县,但奇怪的是,百姓脸上的神情都很紧张。 街边摆摊的小贩看到那些短打汉子经过时,连声音都会压低。 林轩一路看著,心里渐渐有了数。 周家或许还没有明面上的谋反,但已经有了几分土皇帝的味道。 就在这时,前方忽然传来一阵骚乱。 “打起来了!快躲开!” “周家的护院又来了!” 街道瞬间乱成一团,不少摊贩慌忙收摊。 百姓纷纷退避,林轩顺著声音望去。 只见前方十字街口,七八名壮汉正围著另外一群人殴打。 棍棒横飞,一片狼藉。 砰!一个汉子被木棍砸中脑袋,当场倒地。 人群发出惊呼。可周围竟没有一个捕快出现。 “过去看看。” 林轩快步走近,刚靠近一些,便听见其中一名壮汉怒骂。 “姓刘的!码头的生意也是你们敢碰的? 周爷给你们脸了是不是?” 另一边,一个脸上带血的汉子吐了口血沫。 “周家个狗季柏日的!整个安河县的河运都被你们占了一半,还不够? 兄弟们!狠狠干!” 下一刻,双方再次混战。 棍棒挥舞,拳脚横飞。 林轩站在人群边缘,静静看著,越看越皱眉,因为这根本不像普通斗殴。 两边人明显都有组织,配合熟练。 甚至有人专门负责堵路,儼然帮派械斗,而且规模不小。 “没人管?”林轩问旁边一个卖菜老汉。 老汉脸色一白,急忙摆手:“不敢管,不敢管。” “官府呢?” 老汉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周家的人就是官府。” 说完,像是害怕惹祸一般,赶紧挑著担子离开。 林轩目光微沉,就在此时,远处终於响起锣声。 “让开!县衙办案!” 几名捕快跑了过来。 然而奇怪的是。他们並没有抓周家的人,反而直接冲向那群姓刘的汉子。 “拿下!拿下!全部拿下!” 转眼间,刘家一方的人被按倒一片。 至於周家的打手。竟然大摇大摆地站在旁边。 甚至还有人笑著递过去一袋银子,为首捕头接过银袋,熟练地塞进袖子。 周围百姓对此居然毫不意外,显然已经见惯了,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林轩眯起眼睛,身后几名玄楨军也脸色难看,其中一人低声道:“大人,要不要亮身份?” 林轩摇头:“不急。” 他终於明白,李百盛为什么让自己先看,因为很多东西。 若是一开始就亮出玄楨军身份,便永远看不到了,此刻那名捕头已经开始宣布:“刘家聚眾闹事,扰乱县城秩序!” “全部押入大牢!” 至於地上躺著的几名伤者,甚至没人理会,鲜血顺著青石板缓缓流淌。 就在这时,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忽然冲了出来。 扑到那名被打断腿的汉子身边,哭喊著。 “爹!” “爹你醒醒!” 那汉子脸色惨白,勉强睁开眼睛:“快回家……” “別来这里……” 可捕快已经走过来,一脚將女孩踢开。 “滚远点!” 女孩摔在地上,额头磕出鲜血。 街上依旧没人敢说话,安静得可怕。 林轩缓缓握紧拳头,他忽然想起自己写给李百盛的那首诗。 林轩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出手的衝动,因为他知道。 自己现在若动手,最多收拾几个捕快,然后惊动周家,接下来什么都查不到。 李百盛让他看的东西,也只会停留在表面。 於是他转身,平静地说道:“去找客栈。 另外,查查这个刘家。 还有那个收银子的捕头叫什么名字。” 几名玄楨军抱拳:“是。” 林轩最后回头看了一眼街口,那群周家打手已经勾肩搭背走进酒楼。 而县衙捕快则押著伤痕累累的刘家眾人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