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与黄金树》 第1章 野人 “我无法审判一个不知道自己罪行的人。“ 蓝礼·拜拉席恩说这话时靠在椅背上,指尖漫不经心地转动著酒杯,杯底残留的夏日红在彩绘玻璃投下的光斑里泛著血一般的深色。 “他理应知道自己的罪行。语言不通不能成为免罪的理由。“ 大学士派席尔弓著腰坐在议事桌的另一端,白须几乎垂到桌面上。金袍子——都城守备队的司令杰诺斯·史林特——已经放出话去,一定要让这个异乡人的脑袋掛在君临城门口,直到烂光了被风吹掉下来为止。听说为此他花了不少金龙,以確保御前会议最终会同意砍下那个野人的脑袋,而不是让他披上黑衣。 “语言不通?君临这地方,就算是狭海对岸马人的土话,也一定能找到听得懂的人。依我看,他很有可能来自一片我们完全不知道的大陆。“蓝礼顿了顿,“你们看到他的银髮红瞳了吗?“ “银髮虽说是瓦雷利亚人的標誌,却也並非坦格利安专属,狭海对面並不罕见。至於红瞳——谁知道是哪个蛮子部落的血脉混杂呢。“ 法务大臣和大学士针锋相对,財务大臣和情报总管却始终不发一声。 “培提尔大人,“蓝礼偏过头,“听说被这野人拆得七零八落的烂泥门,维修费用可不低。您不发表下意见吗?“ “嗯……当下的议题是惩治罪犯,不是弥补损失,我没什么发言的理由。不过——这野人力大无穷,杀了確实有点浪费。如果他能对自己造成的破坏做一点补偿,倒也不坏。“ 小指头微微一笑,那笑容像是刻在他瘦削麵孔上的一个固定装饰。 “一个来歷不明、力大无穷的野人在君临城里游荡?还是在前任首相刚刚过世的这个节骨眼上?瓦里斯大人,您是情报总管,应该比谁都清楚这意味著什么。“ 派席尔也开始寻找支持者。 “確实。“瓦里斯终於开口,声音又尖又细,让人联想到一把涂了蜜的软刀子,“一个连我的小小鸟都摸不到来歷的野人——这可不是什么叫人放心的徵兆。“ 他站在大学士那边。或者说,站在兰尼斯特和他们的金子那边。 “好吧,二比二。御前会议看来是达不成共识了。“ 蓝礼慵懒地伸了伸腰,將杯中最后一抹残红一饮而尽。 “不过好在,我们的国王和新任首相马上就要抵达君临了。这样的烂摊子终於有人接手了。奈德大人一向以睿智和荣誉著称,又是我哥哥最信任的兄弟——这些小事想必难不住他。“ 他微笑下面藏著的东西,谁也看不清。 自从前任首相琼恩·艾林病逝,御前会议就再也没有成功做出过任何决议。海务大臣史坦尼斯不辞而別,小指头和太监明哲保身,大学士明牌站队兰尼斯特——自己这个唯一的拜拉席恩,实在是独木难支。况且,他並不想为那个坐在王座上的哥哥鞠躬尽瘁。劳勃国王对他的亲兄弟,从来没有像对北境那位公爵那么信任过。 倒是那个野人——蓝礼回想起那惊鸿一瞥的银髮红瞳,嘴角微不可察地动了动。 --- 野人不是野人。 他是穿越者。而且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兰斯躺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牢里,身下是潮湿的稻草,腐烂的霉味和粪便的臭气混在一起。远处某间牢房里有人在用沙哑的嗓子反覆唱著一首不成调的歌。 他穿越的上一个世界,叫“交界地“。那里是时间与空间极度混乱的交界地带。本土的异种横行,外神的目光从群星深处投来注视——灿烂而致命。黄金律法破碎之后,万物陷入了比混乱更糟糕的状態:缓慢而不可逆转的崩解。 他不知道自己在那里游荡了多少年,他只知道当自己最终斩落艾尔登之兽的头颅、劈开拉达冈那具被黄金律法吞噬殆尽的躯壳时,积聚的能量风暴撕开了时空裂隙,將他拋进了无尽虚空。 在绝对的静止中,意识也是静止的。当他再次睁开双眼,面对的是另一片碧蓝如洗的天空。 时空乱流夺走了他的一切:精致的卡利亚王室骑士套装、褻瀆大剑和月光大剑、珍藏的印记、法杖、护符……统统遗失在了虚空的某个角落。他赤身裸体地醒来,被扔在一片完全陌生的河滩上。 不过——那些装备拿不回来了,但在这个世界大概也没什么用处。这片天空下没有星月辉石,没有黄金恩惠,没有巨人火焰、无形之母和猩红腐败。没有那些东西,装备终究只是铁块。 真正重要的,是他自己。 他是一个战士。从头到尾,都是。 在交界地度过的漫长岁月里,他把自己几乎全部的精力都倾注在了最朴素也最可靠的品质上:力量与耐力。游荡在寧姆格福的最初几年,对手是野狗、殭尸和落单的葛瑞克士兵;每一次胜利换来的那一丁点卢恩,都毫不犹豫地化作了更硬实的肌肉、更持久的体力。这不是什么游戏——现实中可没有“洗点“这回事。满月女王的琥珀本质是自杀,而非重生。后来他確实补上了一些智力和信仰,用来对付那些纯靠物理手段无法战胜的神性敌人。但归根结底,他在交界地这漫长到记不清岁数的旅途,是靠手中的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 而他最后的状態——那能一剑斩落飞龙头颅的力量,那能吃下半神全力一击而不死不残的肉体——都被完完整整地带到了这个世界。 这也是他束手就擒的根本原因。无论什么黑牢,他赤手空拳也能衝出去。 兰斯在黑暗中翻了个身,稻草扎著他的后颈。他想起自己刚刚在这个世界醒来时的事:赤身裸体,头昏脑涨,看到一个穿得光鲜亮丽的傢伙从旁边经过——那身装备在眼角余光里一闪,他的肌肉记忆就自动接管了一切。在交界地那种地方待了太久,看到穿盔甲的敌人,怎么可能忍住不衝上去?砸翻,扒光,这是印在骨子里的本能。 那时他压根不知道自己又穿越了。 这座城市规模不小,很脏,很乱——换一个说法就是很有生活气息,不像交界地那些空荡荡、只有行尸在游荡的宏伟城市。这里的守卫者都是凡人,体格比交界地的普通士兵还不如。看起来像是中世纪,但那座建在山丘上的红色城堡极其壮观,虽然远比不上王城罗德尔那些需要神力才能完成的奇蹟建筑,却也远超他前世在课本上见过的任何欧洲城堡。 大概又是一个架空世界。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 寂静的黑牢深处亮起一点微光。光点摇晃著靠近,伴隨著细碎而克制的脚步声。兰斯没有动。当那团光晕最终停在牢门外时,他看到的是一颗鋥亮的光头。 --- 瓦里斯站在牢门外,借著手中提灯昏黄的光,静静地看著躺在泥泞和烂草之间的野人。 可怕的意外。 无论作为外號“八爪蜘蛛“的七国情报总管,还是作为勾结境外势力图谋復辟坦格利安王朝的阴谋家,他都很难接受——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就这么毫无预兆地蹦出来一个绝世凶器。 瓦里斯目睹了金袍子围剿兰斯的经过,从头至尾。 他躲在跳蚤窝一栋歪歪扭扭的阁楼里,透过百叶窗的缝隙,看著那个银髮的身影单枪匹马闯进烂泥门。看著他赤手空拳——身上只披了一件从某个倒霉金袍子身上抢来的披风,连胸甲都没穿——把成群结队的都城守备队像推麦秆一样碾得七零八落。最后,他在跳蚤窝迷宫般的小巷深处停下来,环顾四周,然后束手就擒。 瓦里斯看得清清楚楚:这个野人不是被抓住的,是他不想打了。 这是什么概念?瓦里斯服侍过两位国王,在红堡屹立不倒二十年,他见过的高手不计其数。无论是“无畏的“巴利斯坦·赛尔弥,还是“弒君者“詹姆·兰尼斯特;兰尼斯特家那两条忠犬——“魔山“和“猎狗“;甚至狭海对面的布拉佛斯水舞者、多斯拉克血盟卫——没有一个人能做到这个地步。 事实上,在这个龙已消亡的时代,维斯特洛的战场上只有两类人:极少数穿甲持锐的骑士领主,以及绝大多数被从田里抓来充数的徵召兵。骑士们大多贪生怕死,佣兵有技术但不会拼命,徵召兵满脑子是家里的麦子和老婆孩子——一两个猛將確实足以扭转整个战场。劳勃·拜拉席恩一锤子锤翻一个王朝,並不夸张。 以瓦里斯的见识,他当然清楚,这个银髮的野人——假若能被驯服、被投入战场——將造成怎样的效果。一个不太恭敬的比喻浮上他的心头:甚至不逊於一条龙。 这样的意外因素,在其他势力还没来得及看清楚是什么之前,只能牢牢抓在自己手里。 瓦里斯抬手示意狱卒打开牢门。铁锁哗啦作响。 --- 瓦里斯把兰斯带出了黑牢,给他换了一间虽然不大却乾燥暖和的密室。他甚至找了个能教本地语言的人来。 “我的……名字……是……兰斯。“ 密室里的第七天或者第八天——兰斯已经不太確定——他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地念出了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之后第一句完整的话。兰斯是他在交界地用的名字,起得很隨便。第一个遇见他並开口问姓名的人,碰巧看到自己手里拎著一柄刚缴来的长枪。他没有多想,脱口而出。 他並不知道自古枪兵幸运e这种说法——要是知道,打死也不会管自己叫lance。 至於银髮红瞳……在交界地,作为少数能看见“赐福“的褪色者,他的瞳孔原本是纯粹的、被黄金律法加护的金色。红瞳是时空乱流留下的印记,又或者是这片新天地给他盖的章。他懒得深究。 “很好。“ 老者满意地点了点头。语言学在学城也算冷门中的冷门。没有多少人真正关心语言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但这个老人知道——能从一片完全未知的语言荒漠中摸索出跨语言体系最初的接触点,这让他浑身上下每一个关节都泛起了久违的兴奋。那种感觉不比他第一次拿起解剖刀时体会到的少。 “你的……名字……是?“ 兰斯再接再厉,说出了自己在这个世界第一个疑问句。 “我的名字,是科本。“ 老头直起了腰。他的背脊似乎从未完全挺直过,但那一瞬间,他的声音里带著某种不可名状的自豪。 “失去了姓氏,失去了身份,被学城驱逐的流浪学士——科本。“ 第2章 善意 光头太监在帮助自己。虽然兰斯看得出来他另有所图,但他並不介意这种放在明面上的交易。 他花了將近一个月的时间,才算勉强能在科本的翻译帮助下和別人磕磕绊绊地交谈。刚能说出一句还算完整的句子,瓦里斯就来了。太监开门见山:他可以帮助兰斯脱罪,条件是兰斯欠他一个人情。 “按照维斯特洛的法律,你袭击金袍子的行为性质很严重。而且,过程中造成了不下十名金袍子重伤,財產损失也有几百金龙。“ 瓦里斯说得很慢,每个词都咬得清清楚楚,每说一段就停下来等科本俯在兰斯耳边翻译。阳光从密室唯一的高窗漏下来,在瓦里斯的光头上反射出一片柔和的光晕。兰斯盯著那片光晕想,怎么自己就没带个通晓万界语言的外掛呢。实在不行,统一让所有异世界说中文也行啊。 “那么……对我……什么……处罚?“ “绞刑——或者,披上黑衣。“ 兰斯皱起了眉。 “穿……黑色衣服?“ 科本比划了半天,兰斯才弄明白。在这片大陆上,“披上黑衣“意味著去极北之地戍边,终生不得返回。极寒,荒凉,至死方休。发配充军。兰斯瞭然地点了点头。死亡和戍边之间,正常人当然选戍边。而一个需要用死刑犯来填充兵源的地方能是什么德行——三世为人,太容易猜出来了:苦寒、危险、没有人愿意去。 “你帮我……我也帮你。“ 瓦里斯正在慢慢掌握和兰斯沟通的要领:用最简单的词汇,然后把剩下的交给想像力。兰斯答应得很痛快。帮什么忙?他不在乎。无非就是杀什么人,做点什么事。对他来说没有任何损失。退一万步讲,就算这个光头骗他又如何?在確定了这个世界的武力极限远远低於交界地,而自己那一身力敏加点完好无损地带过来了的情况下——他可以隨时反悔。甚至,隨时把棋盘整个掀了。 既然有掀桌的实力,那就不妨先坐下玩玩。 何况,人家確实把自己从臭气熏天的黑牢里捞了出来,还找了老师教语言。这份善意不论真假,都是这世界的第一份善意。帮他一个忙,不过分。 此刻兰斯当然无从知道——新任首相奈德·史塔克其实是个荣誉感极强的老好人。就算没有八爪蜘蛛替他吹风,奈德判他死刑的概率也微乎其微。事实上,除了那个死扣法律的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御前会议的其余成员出於各自完全不同的盘算,都不打算让兰斯滚去绝境长城站岗。而碰巧——史坦尼斯不在君临。 又过了五天。响彻全城的钟鸣伴隨著民眾的欢呼,从港口方向一路席捲而来。国王和新任首相终於抵达了“忠诚的“君临。 维斯特洛名义上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实质上是被数百年前那个驾驭巨龙的征服者伊耿·坦格利安强行捏合在一起的七国拼盘。七个不甘不愿被征服的王国最终共尊坦格利安家族为王,原本的国王降格为公爵——但在各自的领地內,这些公爵依旧享有近乎国王的权威。 十几年前,由於末代坦格利安——“疯王“伊里斯·坦格利安——的倒行逆施,七国中的四国举起了反旗。“疯王“伊里斯·坦格利安死在了自己最信任的御林铁卫詹姆·兰尼斯特的剑下。拜拉席恩家族的劳勃,凭藉战场上一锤子锤翻太子的赫赫战功、和坦格利安家隔了几代人的那点血亲关係,以及几大诸侯心照不宣的谦让,加冕为王。 但这场看似结束的乾净利落的战爭也埋下了七国未来混乱的祸根。 坦格利安来之前几千年,七大王国谁也奈何不了谁。如今龙家已灭,你风暴地的拜拉席恩家,凭什么戴上了不属於你的王冠? 劳勃国王给出的答案很坦荡:凭锤子,以及凭亲戚。 论武力——我一锤子锤爆了雷加·坦格利安的胸甲,龙太子率领的勤王主力被我一战干翻。论关係——北境史塔克公爵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西境兰尼斯特公爵是我老丈人,东境艾林公爵是我养父,河间地徒利公爵是我发小的老丈人。我和两个兄弟还牢牢攥著王领、风暴地和王家海军。七国里我的亲戚占了五位——谁有意见? 可隨著前任首相琼恩·艾林撒手人寰,上面的支柱正在一根一根地断裂。国王嗅到了危机,但他选择的应对方式和他一贯的风格保持一致。他选了最让自己省心的做法:找一个最信得过的人,把一切扔到他头上,然后继续喝酒。 北境公爵奈德·史塔克,踏进君临城门的那一刻,面对的正是这样一座正在崩塌却还在宴饮不休的城市。他屁股还没坐热,就被拉到了御前会议的议事厅。 “七万金龙?就为了让国王开心?“ 奈德看著那一张张理所当然的面孔,感到一股凉意从后脊樑爬上来。虽然来之前就知道南方人铺张奢侈——但谁能想到会奢侈到这个地步?七万金龙。在北境,大多数农民辛苦一整年,从冻土里刨出来的全部粮食,折算下来价值尚且不足一个金龙。四个金龙能买一身铁甲,三十个金龙是一身骑士装备的最低门槛——多少驍勇的战士血战一生,到死都迈不过这三十枚金幣的门槛。七万金龙放在北境,足以让成群结队的农民在春播的季节拋下故乡,踏上通往远方的战爭之路。 “不止七万——这只是奖金的数额,举办比武大会本身的费用,还没有计算在內。“ “国王做梦,首相筑梦——“派席尔咳嗽了两声,囁嚅著说出一句君临的老话。“艾林大人在世的时候,就常常为这件事和陛下爭执……可惜,也没能拦住国库被搬得乾乾净净。“ “国库乾乾净净?“奈德的声音骤然变冷,“我隨劳勃打进君临那年,明明亲眼见过——国库里堆满了金子!“ 奈德至今还记得当时的震撼:满屋子金灿灿的光芒,晃得人几乎睁不开眼。 议事厅里安静了一瞬。 “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 培提尔·贝里席的微笑依然掛在那里,像一面不会变形的盾牌。財务问题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每一步都有他的功劳,当然,还需要一些小小帮助:国王的好大喜功,他老丈人的无底线掏钱,以及琼恩·艾林对自己的绝对信任。兰尼斯特想用黄金浸泡铁王座的根基,而自己想要一架越爬越高的梯子。一位好大喜功的国王,一个敞开国库的老丈人,一个信任自己的首相——还有比这更完美的组合吗?没有什么比財政危机更能抬升財务大臣的地位了,也没有什么身份比“债主“更让兰尼斯特对国王放心了。虽然从未谋面,但小指头和凯岩城的雄狮配合得滴水不漏。 奈德的目光冷冷地扫过议事桌旁每一张面孔。他初来乍到,情况不明,不能指责任何人。但那种从胃里翻涌上来的沉重的噁心感,他一时间无法压下去——劳勃,我们当年用血换来的国家,是怎么一步步走到今天的? “比武大会的事,我和国王商量之后再说。“ 他站起身,正要离席,瓦里斯轻轻咳嗽了一声。 “还有一件事,需要首相大人裁决。“ 他用那把又甜又腻的嗓音,不急不缓地把兰斯的光辉事跡从前到后描述了一遍。 “你是说,有个语言不通的野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扒了一个金袍子的衣服,在被追捕的过程中徒手拆掉了整座烂泥门和好几条街区,还差点一路闯进红堡来?“ 奈德眉头紧皱。 “事实如此,首相大人。目击者眾多。在座的各位也都曾亲眼目睹。“ 迎著奈德质疑的目光,眾人一个接一个地点了头。 “那这种人是怎么被抓住的?“ 奈德自己就是一个一流的战士,他比在座的任何人都更清楚:如果一个人真有这种变態的本事,那么他如果不想被抓,就一定不会被抓。 “都城守备队司令杰诺斯·史林特认为——他是力竭了。“ 蓝礼接过了话。作为法务大臣,金袍子理论上归他管辖,此事让他多少有失顏面——但他似乎並不在意。反正红堡里没有人不知道:金袍子早就烂透了。 “御前会议的意见呢?“ “蓝礼大人认为,野人语言不通,不了解七国法律,贸然处置有失公允。但派席尔大学士则认为,法律应当一视同仁。况且,这样一个危险人物留在君临——也不安定。“ “这么说来……两种处理,在法律上都站得住脚。“ 奈德的目光转向蓝礼。蓝礼在心里嘆了口气:如果是自己那个暴躁的哥哥史坦尼斯,此刻一定会板著脸说“法律不容模糊“,但他不是史坦尼斯。 “是的,奈德大人。確实如此。“ 他心想,这就是自己可以坐在这里啜饮夏日红,而最適合当法务大臣的史坦尼斯却只能被赶到海上捕鱼捉虾的原因。 “既如此——我要亲自见一见这个野人,再做决断。“ 奈德起身。瓦里斯连忙跟上,躬身行礼:“如您所愿。“ 第3章 试探 阔气。 那是兰斯走进来时的第一个念头。光线从高窗上大块的彩绘玻璃中倾泻而下,红、蓝、金、绿的光斑落在大理石地面上,像是有人把宝石磨成了粉末撒了一地。大厅尽头,是一把纯铁铸成的椅子——与其说是椅子,不如说是一尊铁墩上横七竖八焊上去的无数倒刺和利刃,没有一处是让人可以舒服地靠上去的。兰斯盯著那把椅子看了几秒,心想打造它的人大概是故意不让任何人能安心坐在上面。 铁墩上正坐著一个男人。长脸,褐发,灰色眼瞳,神色冷峻而沉鬱,灰扑扑的坐在那把铁刺椅上,像一座立在铁堆上的墓碑。兰斯知道这就是今天审判自己的人。来的路上,瓦里斯已经低声交代了不少注意事项,其中最核心的一条翻来覆去强调了七八遍——说真话。 兰斯那糟糕的通用语水平还不足以应付庭审,所以科本仍然被带来做他的翻译。铁椅子下方站著一个佝僂身躯的白髮老者——在看到科本的一瞬间,那老者的眉头像被针扎了一下,猛地一皱,隨即咳嗽不止。 “姓名。“ 王座上的奈德开口了。声音不大,但在空旷的大厅里传得很远。 “兰斯。“ “姓氏?“ 兰斯停顿了一瞬。到这个中世纪社会,可不能被当成没有姓氏的下等人。他搜颳了一下自己能攀得上的关係——也就只有卡利亚王室了。毕竟认真算起来,他也確实是满月女王的女婿……应该算吧? “卡利亚。“ 利耶尼亚的卡利亚王室,唯一和黄金树战成平手的势力。 “那么,兰斯·卡利亚——你知道自己所犯的罪行吗?“ 这句话就有点超纲了。兰斯茫然地看向科本,科本迅速抓住关键词——“你“、“知道“、“罪“——然后配合一通手舞足蹈,总算把意思传达了过去。 “不知道。“ 他確实不知道。在交界地刚醒过来的时候也是赤条条一条光棍,敲翻一个葛瑞克士兵就有了第一身装备。谁能想到换个世界——这里居然开始讲法治了? “你袭击了都城守备队,抢夺装备,还大肆毁坏了城市设施。“ 奈德看出了一些端倪,也开始放慢语速,一个关键词一个关键词地往外蹦,科本在中间来回翻译。 “我……被迫的。风暴、我、遇到。昏迷、醒来——什么都没有。赤裸、衣服。“ 【记住全网最快小説站 读小说选 101 看书网,101??????.??????超流畅 】 他用词极其基础。但配合著案件背景和科本满头大汗的补充,大厅里大多数人的表情开始鬆动。 “有一个人路过——要把我扔进河里。我抢走,衣服。然后——好多人,打我。我……躲。“ 他没说假话。只是省略了很多东西。 他的確来自“风暴“——不过不是海上的暴风雨,而是时空乱流。金袍子確实踢了他一脚——但那一脚到底是打算把他踹进河里淹死,还是只是想確认他有没有气,恐怕连那个金袍子自己都分不清。至於拆城门、毁街道——在他嘴里简化成了躲和跑。但他当时其实在测试这个世界:看看野怪难不难打,看看建筑能不能砸坏,看看有没有赐福。 他没撒谎。 奈德神色依旧冷峻。但他本质上是个心软的人,除非触碰了他不可撼动的道德和誓言底线,否则他都倾向於给人留条生路。况且,他打量著面前这个野人——银髮红瞳,身姿笔挺,虽然说话磕磕巴巴,但举手投足间自有一股说不出的气度。那个“卡利亚“的姓氏他闻所未闻,但一看这人的身板和相貌,分明是贵族子弟。只因为赤身裸体需要遮羞,就要被绞死——这確实不太公道。 或许可以让他披上黑衣?和南方人不同,奈德作为北境领主,一点也不觉得守夜人是什么地狱般的处罚。 “奈德大人。“ 瓦里斯看出了奈德表情的鬆动,恰如其分地站了出来。 “依我愚见,这位兰斯先生的过错无非两点。其一,打伤了几名都城守备队员。其二,对城市的財物造成了破坏。但金袍子镇守君临治安,平日里与人衝突、受点皮肉伤,实属家常便饭。至於破坏財物——这世上確实有以赔偿弥补损失的规矩。“ 他转向法务大臣,语气像是在请教。 “假若是七国的贵族们犯了这样的罪行——除了按律受罚之外,是否也可以通过合理赔偿来减轻刑责?“ 瓦里斯用的是问句。但他想传达的意思,在场所有人都听懂了。奈德看向蓝礼,法务大臣蓝礼点了点头:“確实如此——合理的赔偿可以减少罪过。“ 一桩性质可以上纲上线到“未知敌对势力袭击首都“的大事,经情报总管轻描淡写地一番重新表述,变成了都城守备队天天都在对付的那种治安纠纷。 御前会议无人反对。 即便是从一开始就坚决主张处死野人的派席尔大学士,也沉默了。他也许老迈,但並不愚蠢。新首相显然不想让这个野人死。大学士可不愿意在第一件事上就和首相当面衝撞。 “他连一身袍子都要靠抢——哪来的钱赔偿?“ 奈德一开口,只提了赔偿问题,潜台词就是认同了瓦里斯將事件定性为治安案件的思路。 瓦里斯压住心中泛起的淡淡得意,继续毕恭毕敬地说:“从这桩事件中可以看出一件事——这位兰斯先生,应当是一名相当优秀的战士,受过良好的训练。或许……可以让他以某种方式为国王效劳,以此抵偿王室的损失。“ “不行。为国王效劳是一种荣耀,这种荣耀不是能用金龙买卖的,更不能被视为对罪犯的处罚。“ “奈德大人——为国王效劳,不一定只有披上荣耀的那一种方式。“ “瓦里斯大人,你可以直接说你的建议。我们都不是野人——听得懂通用语。“ 奈德的忍耐有限度。他早已厌倦了君临的弯弯绕。此刻他觉得自己格外怀念北境——怀念那些有一说一、硬得像顽石但也像顽石一样可靠的封臣们。 “抱歉。我的意思是——我们可以让这位兰斯先生参加即將举行的比武大会。如果他取得胜利——便证明了七神对他的认可。同时,他贏取的奖金恰好可以用来赔偿王室遭受的损失。“ “如果他输了呢?“ 蓝礼忽然接过了话。他脑海中闪过百花骑士的面孔——洛拉斯肯定也不会错过这次比武大会。 “输了的话——便说明七神裁定他有罪。届时,我建议首相大人准许他披上黑衣赎罪。“ 奈德在心里琢磨著这个主意。 按照传统,比武大会分三项:骑枪、射箭和自由战。骑枪比赛需要骑士身份——这个异乡来客当然不能参加,他也不可能弄到马匹和骑枪。射箭说不好,神箭手看的是天分。但自由战——如果关於野人的那些传言哪怕有一半是真的,那他拿下自由战几乎是板上钉钉。奈德见过最擅长自由战的人莫过於年轻时的劳勃,但即便是巔峰状態的劳勃,也没法徒手拆掉君临的城门。 而且,比武大会具体奖金的分配还没有最终確定。他完全可以把自由战的赏金调得高高的——反正劳勃最喜欢看的就是自由战的肉搏,绝对不会有意见。 但他心里总觉得不太踏实。为了省一笔钱而做出判决,这实在不是他的作风。可他又確实不愿意看到这个初来乍到的异乡人,刚踏上维斯特洛的土地,就被掛在城门口风乾成一具骨架。 “我会和国王商量比武大会事宜的时候一併討论此事。如果国王允许这位——兰斯先生——代表王室出战,那我便没有其他意见。“ 之后大厅里的人又討论了好一阵,兰斯听在耳朵里也只是一片嘰里呱啦。但他最后看到了房间另一端瓦里斯投来的目光——太监冲他微微一笑,飞快地眨了眨眼。 妥了。 --- 当天下午,兰斯被带到了国王面前。 劳勃·拜拉席恩。这位七国之主高大肥胖,黑髮碧眼,看得出年轻时候英俊过,但如今的他涨红著脸,一身横肉层层叠叠,无论站还是坐都像一座走形的肉山。房间里的空气混杂著酒气、汗味和一种若有若无的药膏味道。 “这就是你给我找来的勇士?“ 国王盯著兰斯的银髮,眉头皱了起来。他这辈子最痛恨的那个人——也是一头银髮。 “御前会议有一半人亲眼看到,他赤手空拳拆掉了烂泥门。“ “七层地狱啊——御前会议一半的人!那差不多就等於全君临的骗子!“ 劳勃对他的大臣们不屑一顾。他站起身的时候差点撞翻旁边矮桌上的酒壶,然后摇摇晃晃地走向身后的武器架,手落在了一柄战锤上。 那件武器的尺寸几乎到了荒诞的地步——锤头比成年人的小臂还长,大头那一边庞大得近乎一个成年人的脑袋。整柄锤子和一个壮年男子等高,锤柄也是全金属铸造。光是立在武器架上,就让人心生疑问:这东西造出来,到底是为了在战场上杀人,还是为了把对手连人带马砸成浆? 劳勃单手一提——差点闪了腰。 “七神在上!“ 国王一边扶著腰,一边用最不堪入耳的脏话咒骂自己当年最趁手的兵器。奈德想要上前帮忙,但被劳勃暴躁地挥手挡开。国王咬著牙,双手攥紧锤柄,整张脸涨成了猪肝色——他猛地转身,借著身体的惯性將战锤朝兰斯甩了出去。那不是攻击,是投掷。就像朝兰斯的脑袋扔去一颗巨大的、足以致命的铅球。 “不要——!“奈德的喊声没能来得及。 兰斯没有后退。他往前踏了一步,身体微微一侧,让过锤头的落势——右手像钳子一样咬住了锤柄。那柄巨大的战锤就这么悬在了半空中。纹丝不动。房间里一共四个人——国王,奈德,兰斯,还有一个瑟瑟发抖给国王倒酒的侍从。除了兰斯以外的三个人,全部瞪大了眼睛。 房间里骤然安静下来。 第4章 白袍 “七神在上——这还是人吗?“ 劳勃国王瞪著眼珠子,嘴巴张了一半合不拢。 他是打仗打出来的马背国王,战锤这种东西,拿起来是一种事,挥舞是另外一种事,穿著盔甲拎著它衝进战场浴血廝杀,则更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事。绝大多数战士能真正在实战中使用的战锤,锤头无非是一个拳头的大小,他自己这柄锤,就算是奈德这样使惯了巨剑的好手都难以驾驭。而面前这个银髮的外乡人——隨手一抓,就让它定在了半空中,纹丝不动。 劳勃和奈德都是老手,他们看得分明:兰斯背脊挺直,肩膀没有下沉,双脚没有任何调整重心的跡象,这意味著身体的大肌群根本没有参与发力。他接住锤子用的仅仅是腕力——纯粹的、不讲道理的腕力。 这意味著兰斯的极限远在这柄锤子之上。 兰斯掂了掂手中的战锤,重量大约在四十斤上下,作为实战兵器来说已经很离谱了。面前这个浑身酒气的胖子能用这种武器从战场上活著回来,说一句天生神力绝不为过。 但可惜兰斯来自一个神话世界。 兰斯在交界地也曾用过一柄锤子,名字叫“粉碎巨人“,锤头是一块小冰箱那么大的实心铁块。然而当他扛著那玩意儿真正面对巨人的时候,才发现:即便那么大、那么重的锤子,也只能勉强砸一砸巨人的脚趾头。 “兰斯,放下锤子。“ 奈德的声音把他拉回现实,兰斯顺从的將锤子平放在地上。当锤柄脱手的一瞬,首相悬在半空的心臟终於落了回去。 “陛下——这个人……“ 奈德心神未定。他来之前確实也做过一些测试,无非是让兰斯搬搬石头——远远没有摸到他的极限。不,连边都没摸到。 “奈德!要是当年有这小子在的话——雷加·坦格利安就不仅仅是被锤爆护甲了!他会被一锤子锤回他祖宗的瓦雷利亚去!“ 劳勃的声音像闷雷一样炸开。国王的兴奋是一种比他的愤怒更具衝击力的东西,他弹起来,几步窜到兰斯面前,伸出两只厚大的肉掌,拿拳头一下一下地捶打兰斯的胸膛。 “奈德你来看看!这小子全身跟铁打的一样!“ “陛下——“ 奈德想开口提醒自己的国王注意安全,可话刚出口他就闭了嘴。 那是对战士劳勃的侮辱。 “原本我还琢磨著自己下场参加这一届的自由战——谁能想得到,这世界上还藏著这样的怪物!“ “陛下不適合参加比赛。“ “见了鬼了!从琼恩到你——我自己找来的人,没有一个见得了我高兴超过一刻钟!“ 劳勃骂骂咧咧地坐回椅子上,椅腿发出一声不堪重负的呻吟。 “这小子到底懂不懂战斗?不会是个只有力气的傻大个吧?要是什么剑法都不懂——那我下场还有贏的机会。“ “应该是懂的。他至少在君临城里打趴下了几十个金袍子。“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读好书选 101 看书网,????????????.??????超讚 】 “嘿——金袍子!那也算战士?“ 劳勃的嗓门拔得更高,他扭过身子,冲门外吼道:“门口那个白披风的兰尼斯特傻子——给我滚进来!“ 厚重的橡木门吱呀一声打开了。一个全身披甲、身披纯白披风的男子迈步走进房间。他有一头耀眼的金髮,左手不紧不慢地搭在腰间长剑的剑柄上,步伐稳定,身姿挺拔如枪。 御林铁卫,詹姆·兰尼斯特。 奈德不喜欢这个人——这个杀死了自己发誓效忠的上一任国王的“弒君者“。但奈德是个诚实的人,不得不承认:詹姆確实是高手。很可能,在如今的御林铁卫中,除了那位传奇般的队长巴利斯坦·赛尔弥以外,他就是最强的一个了。 “弒君者!看看咱们首相大人给我带回来一个什么样的礼物!一个从海外飘来的野人!一个能把我当年那柄战锤当牙籤一样掂来掂去的蛮子!“ 劳勃灌了口酒,红著脸继续说道:“首相想让这个蛮子代替我参加比武大会自由战。那么,这个蛮子就必须贏——为了王室的威严!你——给我验一验,这个蛮子到底有没有资格替我下场!“ 劳勃是最凶猛的战士类型——大开大合,以力破巧。詹姆这样英俊美貌、剑姿优雅的剑士,最是让劳勃看得心烦:太像那个混蛋雷加了。他满心期待这个银髮的野人能好好给詹姆一顿难以忘怀的教训。要是能让他断只手、折条腿……那就更让人开心了。 城堡里的兰尼斯特越少越好。 詹姆看著兰斯那一头银髮。他的嘴角微微绷紧了一瞬,隨即俯身向国王行礼:“谨遵君命。“ --- 不会说话的野人將要挑战御林铁卫詹姆·兰尼斯特——这条消息生出了翅膀,以只有红堡里才能理解的最快的速度飞遍了整座城堡。演武场四周迅速聚集起了一堆嘰嘰喳喳的男女——有穿著鲜艷罩袍的贵族,有披著薄纱的贵妇,也有竖著领子左顾右盼的各路侍从。 “红堡之內——没有秘密。“ 劳勃厌烦地扫了一眼那群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人,跟自己的首相抱怨了一声,然后將僕人递上的新一杯酒灌了个底朝天。 奈德站在场边,忧心忡忡的目光在两个即將交手的身影之间移动。 他完全没料到自己来到君临的第一天就撞上这么多事:野人的袭击,国库的空虚,比武大会的重压……似乎有一根暗伏的线在串著所有的事件。但那根线究竟是什么?还是说——是这个野人的出现,让水下的线第一次被搅出了水面? 场中,兰斯从兵器架上挑了一身轻便的锁子甲。他的惊人力气已经暴露了,那么,他的敏捷就应该收一收。如果大家看到他套著铁罐头还能敏捷得活像一只猫——从今往后,所有人都会把眼珠子二十四小时粘在他身上。兰斯並不想被全天候盯防,他需要给自己打造一个新形象:一个没受过正规训练、空有一身蛮力、挨打也会受伤的壮汉。 但事实呢?交界地的半神们,个个都能一巴掌扇死全副武装的重装骑士。所以在那片土地上,鎧甲从来只是辅助——真正的生存法则是闪避。而兰斯踏足黄金王座之前,他手上拿著七枚大卢恩,每一枚都代表了一位半神的陨於其手。 武器方面,詹姆没有带盾。兰斯扫了一眼,从架上取下两柄练习长剑。战场上,每一秒都在考验瞬时判断和肌肉反应。普通人的神经只够操控一把武器——双持是对自己技巧的绝对自信。兰斯曾经向一位失乡骑士学习一种叫做“闪电旋风劈“的双持剑法,他可以操纵两把常人举起来都困难的双手巨剑。但眼下的场面,犯不著那么显眼。一手一把单手剑,已经足够。 但当兰斯穿著一身轻便锁子甲、拎著两柄练习长剑走上演武场的时候,詹姆的脸色在瞬间变得极其难看。在他看来,这世上唯一有资格用这么一身轻装来嘲讽自己的——只有他毕生最敬畏的那个人。 拂晓神剑,亚瑟·戴恩。 不需要废话了,詹姆直接发动了攻击。 单手剑砍不动板甲——所以詹姆根本不做任何防守。他双手握剑,脚步连贯,剑锋挟著身体的力量大起大落地朝兰斯招呼过去。这是极富侵略性的打法,逼著对手在格挡中消耗体力。 兰斯只用了左手剑。他抬手,轻轻一挡。两柄剑的剑刃交错摩擦,发出让人后槽牙发酸的尖锐吱嘎声。兰斯稳稳噹噹,手腕推压——將詹姆的剑身连同他的人一起顶了回去。紧接著他步子跟上,右脚狠狠一脚印在詹姆胸口那身漂亮的镀金板甲上。厚重的金属发出一声闷沉的巨响,在演武场的石壁上来回弹了好几个来回。 身著重甲的骑士最怕的就是倒地。一旦倒下,那身守护性命的厚重鎧甲,便会立刻变成把人死死按在地上、任由宰割的铁棺材。詹姆是顶尖的剑客,即便被破坏了重心,他的脚下依然保持著惊人的控制力。他被踹退了好几步,却立刻借力用小碎步重新站稳,重整体势。但那一脚的力量,他已经內心震颤:人类的力量怎么可能大到这个地步? 在此之前,詹姆见过力气最大的人是“魔山“格雷果·克里冈。身高近八尺,手臂壮得像树干,是不折不扣的巨人。但魔山除了力大无穷之外,並不是多么可怕的对手。如果他不穿三层重甲,詹姆很有信心能玩死他。可他面前这个银髮男人——体型和自己差不多,但刚才那一瞬间爆发出来的力道,至少不逊於魔山,甚至隱隱有所超越。 仅仅一次简单交手,詹姆的表情已经变了。他收起了全部轻蔑,眼睛一眨不眨地锁住了兰斯的身影。 第二回合,由兰斯发动。 他双剑併拢,一左一右同时朝詹姆头顶劈下。詹姆知道他的力气已经不属常人,不敢单手硬接,他右掌握柄,左手抵住剑背,横举长剑往上格挡。 “鐺——!“ 剑刃碰撞的一瞬间,巨大的衝击力穿过剑身、穿过臂甲的钢铁、穿过皮肉骨头,一路灌进詹姆的脊椎。他踉蹌著退了一步,膝盖不由自主地砸在了演武场的沙土地上。场边贵妇们发出一阵整齐划一的惊叫声。 “哼——要是野人拿的是我的战锤,那一下子就能把这金毛小子的剑砸成废铁。“ 劳勃国王现场点评。奈德在心里嘆了口气。哪来这么多“要是“——如果詹姆早知道对手有这么大的力气,进场时就会带一面盾了。 实际上,兰斯只用了不到三成的力气。他完全可以调动全部力量,把对手的每一根骨头都震碎——但那又如何?除了让全天下把自己当成必须合力剷除的怪物,没有任何意义。 詹姆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恼怒。他拼著失去整条左臂的风险,猛然鬆开左手——让兰斯积蓄在剑锋上的力量顺著自己剑身的斜面滑落,挥了个空。而就在兰斯身形被惯性带出些许“失衡“的那一瞬——詹姆借著蹲姿的爆发力,一脚踹向兰斯的小腿。他穿著铁护脛。那一脚踢出去,力道不逊於抡起一柄铁锤。 兰斯不负眾望地摔倒在地。他狼狈地翻滚著躲开詹姆紧隨而至的追砍,顺势抓起手里多出的那柄剑,朝詹姆的头砸过去。詹姆侧身闪过,但失去了追击的连贯性。兰斯趁这一瞬重新站了起来。 双方重回对峙状態。唯一的变化是——兰斯手里只剩一柄剑了。 他正在心里盘算著怎么合理收场,余光忽然捕捉到一个衣冠华丽的妇人带著一群女眷气冲冲地从远处快步走来,人群像被船首劈开的水面一样自动让出一条路。 那是兰斯第一次见到瑟曦·兰尼斯特。七大王国至高无上的王后。 第5章 战技 野人和弒君者的比试因王后的震怒无疾而终,而国王也失去了继续观战的兴致——“没有见血,没劲!“——他骂骂咧咧地拂袖而去,留下一地尷尬的僕人和侍从。儘管如此,“银髮野人与詹姆爵士打成平手“的传言还是在红堡里不脛而走,从领主和贵族们的私下低语到君临大街小巷酒馆中唾沫横飞的谈资,大约只花了两天时间。 比试结束后,兰斯得到了一个更重要的身份:“为国王的荣誉“参加比武大会的勇士。 他再也不用被锁在那间连窗户都没有的密室里了,而是在首相塔获得了一个属於自己的房间。公开的说法是:首相要亲自训练国王的代理勇士。而真正的理由是——奈德实在不放心让这样一具人形凶器在红堡的任何角落自由行走,脱离自己的视线。 七国歷史上並不是没有出现过武力惊人的人。但每一把让人胆寒的利剑,都有一根可以被人握住的剑柄——那些人有亲属,有领地,有野心,有弱点。而兰斯像一块从天花板上凭空砸下来的陨石,没有来歷,没有牵掛,不用服从任何人的逻辑。奈德若不能盯紧一点,隨时怕哪位贵人的脑袋忽然就和脖子分了家。 比武大会开幕前的这段日子,兰斯仍然不被允许离开奈德及其侍卫的看管范围。科本也被要求住进首相塔,继续给兰斯上语言课,顺便科普七国的歷史。 有一天,讲到了“篡夺者战爭“。 “哦。所以——国王是叛徒。“ 兰斯消化完科本花了整整一个下午讲述的那一大篇故事,做出了如上总结。科本整个人像被雷劈了一样,以一个完全不符合他七十多岁乾瘦身材的爆发速度嗖地窜过来,两只布满老人斑的手死死捂住了兰斯的嘴巴。 他一声不吭地等了好几分钟。房间安静得只能听到远处某个僕从打扫楼梯的声音。然后他才缓缓鬆开手,一头冷汗地坐回到椅子上。 “红堡没有秘密。如果你想要在君临多活几年,请把这句话钉进你的骨头里。“ 兰斯觉得这老头多虑了,学士们应该研究的是这个脆弱的世界怎么承受兰斯……但不管如何,关於国王是否是叛徒的討论到此为止,兰斯把兴趣转到了另一个方向上。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所以——真的有龙?“ “千真万確,龙骨至今还存放在红堡的地下。“ 科本翻开了一本老旧的书脊都快散架了的羊皮典籍,里面夹著一幅龙的线描插图。画面上的巨兽展开双翼,遮天蔽日。兰斯盯著那幅画看了很久,心里泛起一种难以形容的古怪感觉——他本来以为自己是掉进了写实位面,结果到头来也还是奇幻世界。只不过这个奇幻世界的魔法水平似乎低得令人髮指:龙已经死光了,魔法成了骗子和说书人口中的传说,和交界地那个星空坠落、大地熔融的神话世界相比,这个世界寡淡得像一杯兑了太多水的啤酒。 “龙是怎么灭绝的?“ “哈——你问到了一个让学城上下吵了整整几百年的热课题。“ 兰斯已经大概了解了科本的身份:一个被学城放逐的学士。顺带著,他也弄清了什么是学城——维斯特洛唯一的一座学术研究机构。 “学城內部观点纷杂。“科本一旦被触碰到学术神经,就会进入一种波澜壮阔的演讲状態,完全忘了眼前这个学生连“骑士“和“马夫“这两个词都还偶尔会搞混。“有一种理论认为——坦格利安家族的瓦雷利亚龙王血脉,在世代近亲通婚中不断被凡人的血液稀释,最终无法再与龙蛋发生原始的共鸣。支持者的主要证据是盛夏厅孵化失败事件。“ 他翻了页,苍老的手指沿著一幅坦格利安家谱树向下滑动。 “还有一种理论认为——根本问题出在龙被圈养。坦格利安家把龙关在君临的龙穴里,导致龙一代比一代小,一代比一代弱,最后活活退化成了不会飞的小狗。“ 他开始使用一些兰斯完全听不懂的学城术语。语速越来越快,乾瘦手指在半空中划出各种抽象的图形,仿佛正在空气里搭建一个宏伟的理论模型。兰斯感到头疼欲裂——上一次有这种感觉,还要追溯到前世做英语听力的时候。 “我本人的立场——是魔力潮汐论。“ 科本抿了一口用来润喉的低度麦酒——在君临,这种酒是大多数贵族的日常饮品,因为这座城市的水源早就污浊到绝对没法直接入口的地步了。 “这个世界绝不只有龙……还有更多的东西。普通人视之为荒诞不经的神话与老奶奶的睡前故事,但学城有確切记载——那些事绝非凭空捏造。“ 他翻动著那本老书,纸张在指下发出乾枯的沙沙声。 “龙。森林之子。巨人。异鬼。这些都是確凿无疑曾经存在过的。瓦雷利亚末日浩劫的废墟至今还矗立在烟海之畔——进得去,出不来。如果说只是火山爆发,为什么进去的每个人——不管他有多勇敢——都再也没有活著出来?闭上眼睛说魔法不存在,那不是学术,那叫愚蠢。“ 科本放下酒杯,声音压低了一些。 “但在过去的几百年里,確实,没有一个人真正见识过魔法。没有人真正使用过魔法。我只能理解为,魔法正处在退潮期。它的存在是有条件的。那个条件,曾经满足过,如今暂时消失了。至於还会不会回来——那就不是我们凡人能探知的了。“ 兰斯保持沉默。直觉告诉他,科本的观点很可能是对的。证据就是他自己——他不是被什么系统拽到这个世界的,不是被什么神明选中的,纯粹是被时空乱流甩过来的。 交界地的空间本来就极度不稳定,自己在那片地方的漫长岁月里,早已不止一次遇到过来自其他世界的闯入者:芦苇之地的老翁、从天外坠落的异形兽物、操纵著重力魔法的白王与黑王——甚至就连艾尔登法环本身,也不过是外神投下的造物。 自己还是那个自己,所以那身被数不清的战斗洗礼过的身体才会全部带过来。 如果是这样的话——兰斯在心里给自己列了个清单——首要任务是找到回交界地的方法。无论是为了和梅琳娜一起收拾黄金律法破碎之后的那一大摊烂摊子,还是为了履行和菈妮之间的约定,他要回去看一眼。毕竟,在斩落艾尔登之兽的那一瞬间,在拉达冈的躯体被粉碎的那一刻——他就是艾尔登之王了。 为王,有为王的责任。 但尷尬至极的事实是:他在交界地纵横天下那么多年,超凡部分全靠菈妮和梅琳娜帮他撑著。他自己就是巨剑一扛,上去就是莽。气得瑟濂老师一天到晚骂他肌肉笨蛋。 肌肉笨蛋也知道一件事:靠大刀片子砍人,是砍不通空间障壁的。所以兰斯给自己定下了一个最低限度的新目標:在这个世界,找到並学会可以使用的那部分超凡力量。 --- 比武大会前的日子,像水流一般平静地滑过去。白天学通用语,晚上一个人练剑。兰斯记不清自己有多久没有这么放鬆过了——没有人要追杀他,没有腐败野狗的臭味黏在他的鼻腔里,天也不会忽然变成某种疯狂的顏色。尤其是当奈德的侍卫们一个接一个发现,没有人能在兰斯剑下撑过一招之后,他就获得了极为珍贵的安静。 直到某天下午,这份安静被一只胆大包天的幼狼打破了。 “你就是那个野人?“ 艾莉亚·史塔克,她继承了父亲奈德·史塔克的灰色眼瞳、褐色头髮以及长脸,和她那个因美貌出名的姐姐完全不同。她搬进首相塔的第一天,就听到了关於银髮野人和弒君者交手的全部细节,她早就想来看看这个住在同一栋塔楼里的秘密邻居了,但她父亲坚决不允许。直到今天——艾莉亚终於等到了一个完美空档:父亲和乔里都不在。 “我不是野人,我只是来自另一片大陆。“ 兰斯完全不知道奈德有一个长成这样的女儿,但能出现在这里的小女孩——肯定是什么大人物的亲眷。 这段时间他一直在琢磨自己的战技体系。作为一个纯种战士,他所掌握的唯一接近超凡力量的技巧,就是“战技“。但是经过到这个世界之后的反覆验证,他很不愉快地得到了一个结论:除了纯粹的物理战技——迴旋斩、狮子斩之类——任何涉及超凡力量的招式,全都用不出来。从贝纳尔教授的风暴战技,到卡利亚王室的星与月魔力剑技,一个都用不了。至於那些需要专属传奇武器才能驱动的特殊招式更是连想都不用想了。 单靠物理招式他也足以横扫维斯特洛,但没有超凡路径……他在返回交界地的道路上连第一步都迈不出去。 兰斯无比后悔——早知道就跟菈妮和瑟濂好好学学魔法了,要不感悟一下外神本质、学点祷告也行啊。 演练场的柵栏外,艾莉亚看得入了神。 野人的剑术和她这辈子见过的任何东西都截然不同。她的父亲和哥哥罗柏在北方也算得上好手,临冬城的演武场上她常常偷偷躲在一旁看他们练剑。但那些剑法七成以上都是格挡和防守。真正致命的攻击少之又少,父亲对此做过解释:“每个人只能死一次。但可以活过无数场胜利。活著——在很多情况下,比贏重要。“ 但眼前这个银髮男人的剑法——艾莉亚看不太懂。但她的直觉在狂跳:他不是在和人类的战士对练。他的每一招每一式,都像在抗击什么体型远比他庞大的怪物。每一击都倾尽全力——或者说,每一击都恨不得把自己整个人扔出去。那种绝望的、放肆的、不给自己留退路的发力方式——就好像,他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在这招之后还能活著。 幼狼想了想,一溜烟窜开了。没过多一会儿,她又出现在演武场边上,手里高高举起一根针。 “餵——野人!你看,我也有剑!“ 兰斯停下动作,远远地瞥了一眼。“那不是剑,那是一根针。“ 確实。小女孩手里举著的那柄武器,长度连她自己的胳膊都比不上。 “嘿——你真聪明,它的名字就叫缝衣针!“ “你有你的缝衣针,这很好。“ “野人——你能教我怎么使剑吗?“ 兰斯停下了动作。他把手中那块用来做力量训练的废铁举起来,让小女孩看清楚它的尺寸和重量。然后又指了指她手里那根纤细得可以穿过针眼的细剑。这两件事,完全不在一条轨道上。 艾莉亚当然看得懂。但她不是那种容易放弃的人。说“容易放弃“都是轻的——她大概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放弃“。 “我父亲说过——真正的战士,不管手里拿的是什么,都应该至少有一战之力。你难道除了挥铁块之外什么都不会吗?“ 兰斯放下铁砧,看著小女孩手中那根纤细的长针,突然浮现一个念头。 交界地是一个完整的世界,当然也有著完整的力量传承体系,对於战士来说,主要就是战技。 战技传承有可能是来自名师,但也有一种,是依靠“战灰”。 第6章 访客 所谓战灰,其实就是战士的记忆。 在黄金律法还生效的那些年头,人们身死之后,肉身与灵魂回归黄金树,完成生命最后的循环。交界地的居民將这个过程称为——归树。归树的本质是平衡:我们从这片土地上拿走的,最终都要归还给它。来来去去,不多不少。 然而,有些生命天生就比其他生命更为贵重。那些被黄金树赐福的人——他们拥有金色的瞳孔,能够看见“赐福“的指引。简而言之,他们是黄金律法最忠诚的战士,黄金树会给予他们额外的力量——体魄、祈祷、甚至不断地修復他们的肉身与灵魂,让他们可以一直为律法战斗下去。 其中最顶点的存在,自然是“永恆女王“玛莉卡的子嗣们,那些半神蒙受著最浓郁的黄金赐福,永生没有尽头。 直到“黑刀之夜“发生的那一天。 黄金长子葛德文死於黑刀刺客之手,玛莉卡亲手举起锤子,砸碎了艾尔登法环。残破的法环再也无法支撑律法的运转——黄金树依据残存的规则,还在不停地、徒劳地试图修復葛德文那具已经腐烂的生命。王子的尸体像脓疮一样,顺著黄金树根系在整片交界地蔓延……归树系统被彻底阻断。 於是,那些久久无法归树的战士灵魂,在漫长的岁月中,慢慢分解成了两种纯粹的东西: 灵魂能量——卢恩;以及战斗意识的沉淀——战灰。 法环破碎之后,半神也会死。半神——或者与半神同样强大的存在——死后同样会凝聚成类似的东西。但他们的强度和特殊程度,需要用另一个名字来区分:追忆。 兰斯掌握的战技,十之七八都来自他在交界地各处收集的战灰和追忆。他可以说是交界地所有流派、所有形式战技的活百科全书——但他从来没有尝试过教別人。 初到交界地的时候,曾经有一个叫贝纳尔的强大战士慷慨地向兰斯传授武技。他传授的最主要的方式,就是扔过来一份战灰。兰斯靠著那些基础战技,撑过了交界地最艰难的一段时光。然而,很久以后,他与贝纳尔在墮落君王拉卡德的官邸中重逢,才终於知道那位战士是从哪里搞到那么多战灰的。 但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眼下他琢磨的是另一个问题:如果不依靠现成的战灰,战技能不能传授给这个世界的人? 他放任思绪飘了一下。如果有一万名——不,哪怕只有一千名——能学会狮子斩的战士……当年的拉塔恩將军麾下的红狮子军团,恐怕也不过如此。 兰斯放下铁砧,走到艾莉亚面前,俯身从她手里取过缝衣针。那把细剑在他宽大的手掌里,像一根从树上摘下来的嫩枝。他翻了一下手腕——很好,高贵的突刺属性。 “看好了,这个——叫贯穿。“ 兰斯隨手拖过一具稻草假人放在三步之外。然后他双脚一前一后,身形往下压了半寸,右手单手握剑,手肘往后拉到极限。整个脊背的肌肉群一块接一块地绷紧——从后腰、到肩胛、再到握剑的五根手指。远远看去,他整个人仿佛一张被拉到极限的硬弓。那枚细小的缝衣针就是搭在弓弦上即將射出的箭。 足底发力。腰椎扭转。肩胯同时送出去。前步踏出——三步距离,一瞬即逝。 剑尖精准地刺入了假人腹中隱藏的木桩。木桩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它直接崩裂了。从內向外的崩裂,粗细不一的木质纤维像一把被撑爆的伞骨,朝著四面八方炸开。 动作本身並不复杂,复杂的是那股不属於这个世界的爆发力。 交界地的武技大多如此,漫长岁月中与远超出人类的敌人对抗,造就了朴实到了冷酷地步的招式风格。而它的缺陷也同样来自於此——黄金树的存在,赋予了战士们一个近乎奢侈的本能:出招之前,不必考虑出招之后还能不能活著。 兰斯放慢动作演示了几遍,然后把针还给艾莉亚,示意她照著来。 说实话,小女孩的天赋相当高。身体协调性在她这个年纪是上等的,力气也不算差,而且她是那种学不会就会一直试下去的倔脾气。但是无论她把脸憋得有多红,无论她怎么咬牙切齿地把全身重量都押在那一刺上,她始终发不出那股从脚底一路灌注到剑尖的、爆炸般的穿透力。试了不知道多少次之后,艾莉亚终於喘著粗气,拎著她那柄缝衣针,一瘸一拐地走掉了。 兰斯独自站在原地,若有所思。这个世界的人,大概学不会交界地的战技。差的不是天赋,而是身体在一生中以命相搏所磨出来的根基。如果自己的身体素质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维斯特洛人——他恐怕也只会退而求其次,去学这个世界那种以防守和存活为首要目標的剑术。 --- 打发走了首相的宝贝女儿,另一个麻烦很快又找上了门。瓦里斯。 兰斯如今已经大体了解:这个光头太监是国王御前会议的情报总管。他也大体理解了为什么整个城堡里没有人真的喜欢他——太监、间谍头子、前朝余孽。这三个身份,任何一个单独拎出来就足够招遍全世界的恨了。而他,偏生凑齐了三样。再加上他身上那股浓到让人反胃的、甜腻腻的香味…… “日安,兰斯先生。“ 瓦里斯的礼貌始终无可挑剔。他站在门口,双手笼在宽大的袖子里,光头在室內昏暗的烛光下微微泛光。 “首相大人的比武大会將在三天后举行。近来首相公务繁忙——我想他大概腾不出工夫来为您讲解比武大会的细节。所以就不请自来了。“ 兰斯点了点头。他搬进首相塔之后,几乎就没有再见过奈德。 “比武大会分三个大项,骑枪比武、射箭比武、自由团体战。“ 瓦里斯的解释非常简单,骑枪比武需要骑士头衔才能参加,自己一个外来野人可以忽略,而射箭也没什么好说的,看谁准。关键是自由团体战,所有人挤在一个小场地里,最后一个站著的人就是胜者。 简单听完规则,兰斯已经能够想像到自由团体战会有多么血腥多么混乱。 不过这有什么关係呢。 於是他还是淡然地点点头。 然而瓦里斯走之前,忽然回过头来。他的脸一半被走廊里的灯光照亮,另一半浸在房间的阴影里。 “兰斯先生——虽然我算不上什么优秀的战士。但是,依我看来,在一场大混战当中……先静静站到一旁观望一阵子,至少不会是什么坏事。毕竟——我猜,也不会有谁愚蠢到头一个来向您挑衅。“ 他微微一笑。门在他身后缓缓合上。 --- 然而热闹还没有结束。第二天,大学士派席尔登门拜访。 兰斯对这个白鬍子老学士印象很深。首先,此人是御前会议里始终主张处死自己的那个人。其次,科本对这位顶级的大学士有一个极其简短的评价:“热衷权力的游戏,已经忘了学士的本职是什么。“ 说这话的时候,科本的声音里没有愤怒,只有一种乾巴巴的、几乎不带任何感情的陈述——反而更难听。 “兰斯先生,也许您之前从学城的叛徒那里听到了一些有失偏颇的信息。但我向您保证,事实绝不是他所说的那样。“ 派席尔进门后的第一句话,就是试图一口气消灭科本的全部影响力。兰斯继续保持著他已经练得炉火纯青的那个形象:一个只会点头、表情温和、看起来不太能听懂复杂句子的海外来客。 “我对您个人没有任何偏见。我只是单纯地——以国王参谋的身份——认为您这样一位强大的战士忽然出现在首都,实在叫人心有不安。我想,像您这样智慧的人,一定能够体谅我的顾虑。“ 兰斯这段时间的勤学苦练没有白费。维斯特洛的通用语本质上和英语一样,是字母拼合语言,一旦掌握了几百个核心词汇和基本语法框架,听懂七七八八不是问题。 派席尔往前挪了一小步,声音放低了。 “以您的实力,毫无疑问可以在比武大会上为王室夺下桂冠。这一点,我相信没有人会有异议。可是——当您取得胜利、恢復自由身之后,又將何去何从呢?“ 他停下,让这句话在空气里多停留了一会儿。 “我想……一份来自大人物的善意,对一个初来乍到的人来说,总是有用的。“ 兰斯听得迷迷糊糊。有一瞬间他走神了——暗自感嘆交界地有一点好,就是大家都不怎么爱费口舌,要么给钱,要么动手。但他还是从那一长串字眼里准確捕捉到了“大人物“和“善意“两个词。於是他迅速地反应过来:这位白鬍子老头,是替某个有权有势的人来拉拢自己的。但和只有一张嘴皮的瓦里斯不一样——派席尔拿出了实打实的诚意。 他掏出了一个小袋子。袋口敞开,一片细小而沉甸甸的光芒从里面折射出来。 “金龙?“ “一百金龙。一名大贵族的赎金也不过就是这个价码了。听说您是因为海难才流落维斯特洛……这些,想必能帮上一些忙……当然——还不止这些。“ 他的声音压得更低了,低到兰斯必须微微倾身才能听清。 “兰斯先生……我不太確定您现在对维斯特洛了解到了什么程度。但有一个事实是无法迴避的:不管您从前在自己的故土是什么身份——眼下,在这七国之中,在律法的框架下,您只是一个平民。或许——您也愿意,被人称为爵士?“ 兰斯听懂了。金幣和爵位。这两样东西,確实能在这个世界帮他减少很多不必要的摩擦。有点吸引力——但吸引不算大。他真正想弄清楚的,是站在派席尔背后的那个人,到底是谁。 “哪位大人?“ “我现在还不能告诉您。我只能说——贵不可言。“ “这位大人需要我做什么?“ “这位大人希望看到一场精彩的比武大会。可是您太强大了。所以——大人希望,您在场上不要急於出手。等其他参赛者中决出了优胜者,您再与那位优胜者一决胜负。不算迟。“ 兰斯没有立刻回答。他嗅到了一丝阴谋的气味。派席尔的要求——和瓦里斯的临走嘱咐——几乎一模一样:在比赛中先站到一旁袖手旁观。他想了想,没有找到拒绝的理由。况且,到时候隨机应变的主控权在他自己手上。 派席尔走的时候笑容满面。 --- 当天晚上,兰斯接待了这喧闹一天里的最后一位访客。意料之外,却完全在情理之中——首相奈德·史塔克。 “兰斯先生——我需要您的帮助。“ 奈德开门见山。他的表情比白天更疲倦,眼袋下面掛著两道青灰色的阴影。为確保交流不出岔子,他把科本也一併带了过来。 “我没能劝住他。国王陛下——决定亲自参加比武大赛的自由团体战。“ 话音落地的那个瞬间,几块零散的拼图自动拼合在了一起——三位访客,三条线,一个交叉点。 有人想让国王死在比武大会上。 第7章 开幕 劳勃·拜拉席恩是一个英勇无畏的战士——这在维斯特洛极其重要。 如今这个时代,精锐骑士对战爭的胜负依然起著决定性的作用。而在家族纽带和利益交易之外,这些穿甲提剑的男人们唯一共享的通用语言,就是武力。 劳勃的蛮力和战绩,曾为他贏来七国上下无数骑士的真心拥戴。但事情的另一面是——他身上那个“战士“的分量,总会在某些时候压过“国王“的分量,驱使他做出一些看似完全不合理的决断。亲自参加比武大会的自由团体战就是这一类决断中的最新一章。 他已经有好些年没有亲自披甲了。原因倒不是他那身层层叠叠的肥膘让他彻底无法动弹,而是琼恩·艾林公爵不由分说地按住了他。 但这次不一样。一个活生生的、银髮的野人——七层地狱啊,多么让人心痒的对手。 原本他就已经蠢蠢欲动。再叠加上王后无时无刻不在他耳边的喋喋不休——“你如果真的那么在乎那个野人,就自己提著那把破锤子去打他呀。我弟弟是保卫国王的铁卫,不是替你逗弄蛮子的弄臣!“——这种激將法简直是从正面和反面一起往火堆上浇油。 劳勃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遍一遍摩挲著那柄熟悉入骨却又因为经年不用而变得微微陌生了的战锤。他咕嚕嚕灌下一整袋夏日红,把空酒袋隨手砸在墙上。放下酒袋的时候,他已经打定了主意。当然——得瞒著奈德。 七神在上,琼恩走了,我就偷偷玩这么一次。最后一次。 当首相终於从小指头拐弯抹角的弦外之音中拼凑出真相的时候,国王已经溜得无影无踪——他把自己藏在比武大会营地的某顶帐篷里,只留下沉默的詹姆·兰尼斯特爵士挡下了暴怒的北境冰原狼。 虽然肺都要气炸了,但奈德其实並没有把这个局面看得有多不可收拾。劳勃是怎样的战士,奈德比世上任何活著的人都知道得更清楚。他不相信这些年的酒肉奢靡能彻底废掉那个风暴之子的筋骨。这场上唯一的威胁,只有那个银髮的外乡人。 所以奈德第一时间找到了兰斯,思路很明確:以兰斯展现出的控制力,完全可以在不伤害国王一根头髮的前提下稳稳拿下桂冠。国王玩得尽兴。兰斯获得自由。自己还能借国王的一次体面败阵好好打压一下劳勃那种越来越不受控制的任性。三贏。只需要兰斯首肯、配合。 兰斯当然会配合。不配合才出了鬼了。瓦里斯让他袖手旁观,派席尔也让他袖手旁观,最后拿下冠军——但国王以参赛者身份死在自由战的混战之中,而最终披著桂冠从血泊里走上领奖台的,恰好是一个来歷不明的异乡野人?这世上还有比这更完美的替罪羊吗。 不管伏在所有这些“建议“背后的那只手属於谁,兰斯的直觉告诉他:那个人未免太过傲慢了。让別人当棋子——可以,但你摆到棋盘上的,如果註定是一枚必死无疑的弃子——那你最好先確认一下,这枚弃子有没有非要陪葬的道理。 --- 比武大会正式开幕那天,兰斯终於有了一身像样的装备。一件为他紧急敲打出来的半身甲——全身甲实在来不及了——以及一柄未开锋的双手大剑。三公斤重,五尺长,这把剑在维斯特洛的標准里已经称得上巨物,但在兰斯的感觉中,和他当年在交界地惯用的那些门板一样宽的大傢伙相比,还是纤细得像一根牙籤。 但也够了。 奈德縝密到近乎偏执:他的侍从们直到兰斯被护送到比武大会的营帐门口,才把武器和鎧甲交到他手上。兰斯掂了掂长剑的分量,比划了几个起手式。剑锋划破空气,发出令人满意的低沉呼啸。 这时候,一个年轻骑士径直朝他走了过来。那身盔甲的价值比任何纹章都更响亮地宣告了他的身份:银白的板甲上布满了精雕细刻的藤蔓纹路,蓝宝石镶嵌的勿忘我花在肩甲的边缘密密排列。 “洛拉斯·提利尔。“年轻骑士摘下头盔,露出一张秀气得近乎漂亮的面孔,棕色的捲髮被汗水微微打湿。“你就是那个传说中的银髮野人?“ “我是银髮。但不是野人。“ “哈哈哈。“洛拉斯笑了起来,那笑容里有他对自己的绝对自信,“我也不相信拥有这种样貌和身手的男人会是野人。我听说了你打败詹姆爵士的事——真心希望能和你交手。可惜我得先打完骑枪比武,没法同时参加两场。“ 这段话稍微有点复杂。兰斯眨著眼睛消化了好几秒——前半段他听懂了,又是詹姆这个名字。后半段完全不知所云。 “我——詹姆爵士——平手。“ 洛拉斯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一层。他根本不相信什么平手的说法——如果真能贏,弒君者绝不可能留手。一个能让詹姆·兰尼斯特在眾目睽睽下无可奈何的蛮子,这本身就是一个不容拒绝的诱饵。洛拉斯想起蓝礼提起这个野人时那对眼睛里忽然闪过的某种微光……他把这个念头用嘴角抿住了,对自己笑了笑。 战斗——不管哪一种——他洛拉斯也从来不会轻易认输。 正想再说些什么,身后传来同伴的催促声。百花骑士的到访是一个意外。提利尔家族势力如日中天,但洛拉斯毕竟是幼子,他和野人在帐中短暂交谈的这件事,没有激起任何波澜。 但隨即到访的下一位虽然名声远不如百花骑士响亮,实际重量却足以压弯天平的一端。 培提尔·贝里席。五指半岛中最不起眼的那片礁石上长大的矮瘦男人——御前会议的財务大臣。很多人私底下认为他不过是前首相琼恩·艾林的一只手套,但谁也不得不承认:在国王目中无人地挥霍、琼恩首相又日渐衰老的这些年里,真正替七国上下操持吃喝拉撒的人,恰恰就是这个永远带著微笑的“下人“。 兰斯在那场关係著自己生死的御前会议上记住了这张脸。所以当培提尔掀开门帘踏入帐篷的一刻,他从矮凳上站起来,行了礼。 “日安——大人。“ 小指头的眉毛往上弹了一下。那是真实的惊讶,在他那张惯於微笑的面孔上只停留了转瞬之间的片刻。 “真该让那帮叫你野蛮人的蠢货们亲眼看看——一个连通用语都说不利索的外族人,恰恰最清楚什么叫做礼貌。“ “这是做人的基本素养。“ 兰斯隨口答道,心里想的是——菈妮,感谢你对王室礼仪的那份执著。纵然跨越了两个世界,它依然替我省去了无数废话。 “说真的,兰斯先生,你让我很惊讶。“小指头收起笑容,眯起了眼睛,“我最初投票给你一条生路,仅仅是因为我恰好討厌派席尔那张多褶子的老脸。但现在,我是真心希望,我们能成为朋友。“ “我已经是您、以及整个王国的朋友了。隨时乐意为您效劳。“ 兰斯把那句话稳稳地回了过去。他最近对於客套话、反讽和某种特定语境的领会突飞猛进。小指头听到这句话,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我可为王国的朋友们办了不少事——办到最后,每次都发现只是办了国王朋友的事而已……你只要能拿下自由团体赛冠军,就是对王国最好的支持!首相大人已经把团体赛调整成了奖金最高的一个项目:足足三万金龙!毕竟,参加这项比赛的人都比较尊贵嘛,哈哈。“ 小指头揶揄的挑挑眉毛。 比武大赛中一般都是骑枪比武的奖金最高,因为参与者都是骑士,身份尊贵,自由战一向是最低的,因为参加者鱼龙混杂、场面血腥,而且和优雅高贵毫不沾边……培提尔说出这种话,当然暗指那位偷摸参赛的国王了。 “大人对比赛有什么指点吗?” “指点?当然没有,七国皆知我不通武技……但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我倒是有个小小的建议……” 小指头眯起了眼睛: “强者无需顾忌,隨心施展即可。” 兰斯琢磨了一下培提尔的意思,似乎和瓦里斯、派席尔的建议完全相反,又好像有点相同,仔细琢磨,似乎又什么都没说……於是他决定拋之脑后。 反正按照小指头的意思,自己是强者,怎么做怎么有理,想那么多干嘛,隨机应变就是了。 接下来的时间,他跟著奈德的护卫们一起看了骑枪比武和射箭比赛。 骑枪比武確实是精彩纷呈,一个两米多高的“巨人”骑士一枪戳死了一个无名骑士——钝头木枪当然也能戳死人,但需要十分的恶意,这种做法確实毫无必要且残暴异常。但那位死去的骑士明显没什么背景,人们简单地嘆息了一下就兴致勃勃地投入到接下来的观赛中去。 决赛是这位残暴巨人——现在他知道这个骑士叫做格雷果?克里冈,外號“魔山”——对阵兰斯见过的百花骑士,这位优雅纤细、全身绣花的年轻人在魔山面前好像一个未发育完全的幼童,但是骑枪比武中技巧更重於力量,而且魔山的马似乎不太听话,总之,百花骑士贏得了比赛。 旋即爆发了危机。 败阵的魔山拔剑劈死了自己的马,然后又试图劈死洛拉斯,但是被一名国王身边衝出来的护卫拦住,两人交手几招,被暴怒的国王喊停。 魔山暴怒离场,那位护卫摘下头盔,露出一张毁容的丑陋面庞。 从旁人的议论和科本的小声说明中,兰斯知道了这位护卫的名字:桑鐸?克里冈,外號“猎狗”,没错,他是格雷果?克里冈的亲弟弟,而且他的脸就是被自己的亲哥哥毁容的。 兰斯想了想交界地的那群半神,只得感嘆,不管哪个世界,贵族圈果然都是一样的乱。 第8章 有余 至此,比武大会的第二天,三个项目已决出两项冠军。 下午,鼓声重新擂响。 人流从未如此细密地朝竞技场涌去。自由团体战的参赛者们从泥地边缘的几顶帐篷里鱼贯而出,脚下踏起一团团乾涸的尘土。阳光正盛,把满地的沙土晒得泛白,场边的铁栏杆被烤得摸上去烫手。 往年自由团体战从来不是被放在眼里的重头戏——参赛者不是混饭吃的佣兵就是穷途末路的破落户。但这一届不一样。首相將总奖池中四万金龙的一半——整整两万金龙——集中在了这一个浑身是泥的项目上。两万金龙,足以让那些平时对这摊烂泥中的角斗嗤之以鼻的“大人“们,也弯下腰、拎著盾牌踏进了围栏。 临冬城的三名侍卫,一人扛著一面大得过分的木盾。 一对盔甲鋥亮的雷德温家双胞胎,肩並肩站著,仿佛在照镜子。 一个光头红袍的光头僧侣,腰间掛著长剑,身上的袍子散发出浓浓的酒气。 还有一些兰斯根本叫不上名字但明显佩饰昂贵的面孔。 以及——最重要的一位。一个全身裹在华丽的特大號板甲里的臃肿骑士。他的体型已经把盔甲的每一个连接处都绷到了极限,走起路来一摇一摆,像一头披著铁皮的猪。 他入场的时候嘘声四起——大家看到的是一头惜命的猪,没有人知道他们在嘘自己的国王。 兰斯只看了他一眼。那身板甲的做工已达到维斯特洛锻造水平的顶点——钢面光滑,关节处层层叠叠的护板严丝合缝,护喉与头盔的连接处几乎看不到可以塞进刀尖的缝隙。他想了想,也就放下心来:在这身铁壳子里,没有什么人能真正伤得了这位国王。 木篱笆的闸门落下。 自由团体战——听名字就知道,又自由,又团体。所谓的规则只有那一条:最后还能站著的人拿走全部。中间你们爱怎么结盟怎么组队怎么翻脸背刺,请便。 而所有人都几乎在同一瞬间做出了同样的判断:那个银髮的——先干掉再说。 一部分是没怎么听过红堡秘闻的二愣子。他们的逻辑朴素得近乎可爱:这个傢伙没有头盔,身上就只穿了半副胸甲,看起来是全场最容易被放倒的目標之一。而且——长成那个样子,他就是应该挨揍。另一部分则是真正了解他底细的人。对他们来说,不先把这头怪物灭了,这一整场架打得就毫无意义了。他们和那些二愣子唯一的共同点是:都朝著同一个人冲了过去。 国王跑在第一个。他举著那柄巨大的战锤,嘴里发出来的低吼被铁头盔闷成了含混不清的咆哮。 兰斯嘆了口气,抽身旁观的选项已经不存在了,但——不伤到国王,他还是做得到的。 他侧身让过那柄迎面砸来的战锤。脚下滑步的同时,右手的大剑单手横架——三柄从不同方向同时劈来的武器被他一剑兜住,金属碰撞的火星溅了他一脸。在他左手边,一个试图用盾沿撞击他膝盖的傢伙被他一脚蹬在盾面上——整个人连人带盾翻滚了出去,在沙土地上犁出一道歪歪扭扭的泥沟。 一锤挥空的劳勃险些把腰闪成了两截。等他踉踉蹌蹌稳住重心、拔出陷入泥土的战锤回头一看——他的对手不是在和他单挑。兰斯被一大群不知从哪冒出来的王八蛋围在了正中央,场面比跳蚤窝早上的菜市场还要乱。 劳勃勃然大怒:老子费了这么大力气偷溜进来,难道是来陪你们围殴的?但他不敢喊出这句话。一旦暴露了盔甲底下是谁,这整场比武就彻底泡汤了。於是劳勃提起他的锤子,开始从外圈往里一个一个地清理杂兵。他的锤子每敲实一次,就有一个可怜虫从人群中飞出来。 场面彻底炸开了锅。 --- 贝里·唐德利恩伯爵正在亲身经歷他有生以来最难以理喻的一场战斗。 他原本下场是为了奖金,顺带捞回一点面子。 来了一趟君临参加比武大会,什么名次都没混到就灰溜溜回去,他在未婚妻面前可抬不起头——他的未婚妻可是传奇御林铁卫、亚瑟·戴恩的妹妹。而且黑港城也不是什么油水丰厚的地方。两万金龙,要是真能揣进怀里,后面好几年的日子都会宽裕不少。 但这一届的参赛选手,实在是太离谱了。雷德温家有的是金山银山,那对双胞胎贵公子跑来参加这么不体面的泥巴格斗,图什么?那三个史塔克家的北方侍从哪里都不去,竖著三面大盾跑前跑后,想干什么?还有那个全身甲的铁球老兄,在场子里到处横衝直撞,他是疯了吗? 至於那个银髮野人——一身轻甲追著十几个人狂揍,这他妈的还是人吗? 相比之下,那个剑上凭空燃起火焰的光头红袍僧,反倒成了全场行为举止最合情合理的一个人了。 鏖战已经持续了將近一个半钟头。六十几號参赛者中超过一半已经退场——有的是被抬出去的,有的是被拖出去的,有的是自己爬出去的。场上剩下的二十多人,在汗水和泥土的缓慢分选下,渐渐分成了三摊互相对峙的人堆。 最庞大的一团,以那个铁甲胖子为首。他身后粘著三个形影不离的史塔克大盾小子、一个红袍僧、几个的树篱骑士——好像叫什么凯特布莱克兄弟,以及若干到现在还没来得及逃走的零散佣兵。他们其实没有任何战略可言——策略只有一条:跟著那头肥野猪,他冲谁,大家一起打谁。 第二团人,以贝里自己和雷德温家那对双胞胎为首,外加若干尚有几分贵族脸面可丟的小领主。他们彼此之间互相认识,就算没交情的也都听过彼此的底细,场上场下都还得回去见面。贵族的尊严让他们不好意思就这么干脆利落地滚出围栏,但基本上也早就放弃了夺冠的念头,只是在能维持脸面的范围內一边支撑,一边祈祷。 第三团——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场地另一头,身边没有任何人敢靠近一步。那个银髮的野人……他一个人就是一个阵营。 贝里注意到,奇怪的是——野人今天的攻击欲望並不强。如果有那么一小会儿没有人主动往他那个方向走,他就会停下来,双手拄著剑恢復一下呼吸,像一头趴下来舔爪子的狮子。他又捡了一把剑,现在两只手各握著一柄双手剑——贝里眯起眼睛,並不想承认这个双持大剑的身影很像拂晓神剑。 场面一时之间陷入了让人手心出汗的僵持。二十几个人喘著粗气,谁也不敢先动。下一步会朝哪个方向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於那位铁甲野猪下一步头脑发热的方向。 劳勃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顶著那身臃肿板甲,估量著所剩无几的体力。他得出一个让自己相当恼火的结论:如果先收拾那帮缩在角落里的胆小鬼——剩下的体力绝对不够再和那个银髮怪物堂堂正正地打一场。而如果先把银髮怪物干倒了——他也不可能还有体力对付那些胆小鬼,拿到冠军。 两项选择。但对他来说——冠军,从一开始就不是他最想要的东西。 劳勃抬起手,朝身后那群黏人的跟班做了个手势。他早就烦透了这帮牛皮糖——当然他也清楚,那几个扛著大盾的北方小子肯定是奈德派来盯梢的,但此刻他要独处。他转过身,独自走向了兰斯。 走到半场,他停住脚。举起一根粗壮的手指,先指了对面的银髮——然后指了指自己。 意思简单到不需要翻译:你,我,一对一。 看台上,奈德猛地攥紧了围栏的木头边缘。直到他在人群的缝隙中看到——御林铁卫队长巴利斯坦·赛尔弥已经带著几个白袍子的身影,不声不响地挪到了比武场地的最外侧。 奈德悬在半空的心臟往下落了一点点。 --- 战锤是所有武器里破甲能力最强的。而它的代价也同样致命:每一次攻击的前摇都长得像在给对手发邀请函。劳勃一辈子都在用一个最笨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穿最厚的甲,挨最毒的打。反正我皮糙肉厚,你一刀戳不死我,我那一锤子下去你一定没命。前朝的王太子、多次比武大会的桂冠得主雷加·坦格利安王子,就是死在这种笨拙却极其有效的战术之下的。 传说中雷加王子缀满红宝石胸甲被锤头砸成了一朵炸裂的花,散落的红宝石甚至让一片无名的河滩获得了名字。 这些对兰斯来说原本不是问题。以他真正的爆发力,在劳勃完成一锤子之前他就可以一剑把那身铁甲刺个对穿。但问题是——第一,他手里拿的是柄没有开刃的钝剑。第二,他绝不能真的伤到国王。 那么,他的选择就非常有限了。 兰斯扔掉一柄剑,弯腰,从泥地里捡起一面不知道哪个逃兵扔下的盾牌。不是史塔克家那帮小子用的那种从头盖到脚的大橡木盾——那太大,太笨。他捡的是一面牛小圆盾,三根皮扣绑在左手前臂上。他不紧不慢地把皮带勒紧,试了试角度,然后朝国王举起了长剑。 劳勃甩起锤子就砸。第一锤。兰斯侧身避过,锤头砸在他脚边——泥土和碎石像被炸飞的弹片一样向四周溅开。第二锤,兰斯后撤一步,锤风擦过他的胸口,胸甲被带起一片嗡鸣。第三锤,他没有再退。他把左手的小圆盾往前一顶——用了一个微妙的倾斜角度——锤头没有咬实盾面。它在接触的一瞬间滑开了,锤身的全部重量被偏转了方向,顺著盾面的斜面往外泄了出去。 同时,兰斯的右手剑——没有挥砍,没有穿刺——他用剑脊像拍一面鼓一样,从侧面狠狠拍击了锤柄的中段。 弹反。 在没有超凡之力的维斯特洛,兰斯能用出来的技巧寥寥无几,但弹反恰好是其中之一——它不依赖任何魔法,依赖的是惯性。 劳勃双手握柄。他的挥击在平行於地面时,依然拥有几乎不可阻挡的惯性。但垂直於握柄的振击——那完全是另一个方向上的力。他粗壮的手指原本正在拼命往回拉——但在某一瞬间,他发现自己的手指不听他的大脑使唤了。 战锤从他双掌之间飞了出去,在半空中翻转,轰然落地。劳勃庞大的身躯接著被失去控制的战锤带倒,重重地摔在地上,背脊砸实了泥土。 肋骨断了。 剧痛让他眼前黑了一瞬。当他睁开眼睛时——他看到的是一柄反握的未开刃长剑。剑尖朝下。兰斯握剑的姿势像是握著一把锤子——他用剑柄的圆形配重球,把那颗足以砸碎对手头骨的锤头,砸回了那位刚刚失去战锤的国王身旁。然后他鬆开自己的剑,让它也掉在地上。 接著他弯下腰,朝倒在泥地里的国王伸出一只手。 第9章 骑士 异变突生—— 一群人朝著兰斯冲了上来。 逻辑上是讲得通的——他们不除掉野人这游戏没法玩了——但操作起来路线很诡异:他们和兰斯隔著国王那座小山一样的躯体,看来他们是打算踩著国王衝过来了。 兰斯立刻意识到,针对国王的布局发动了。 史塔克家的侍从们也意识到了,拼命往过跑,但还是启动慢了几秒。而那些贵族小伙子懵逼了一会儿后也决定衝上来围殴兰斯——他们可不知道那个肉山是国王,再说了,他全身著甲,被踩几脚也不会怎样。 当然不会简简单单是踩几脚了……兰斯已经看见一个重甲的哥们全身跃起,带著全身重量,要用战锤一样的铁靴子砸在劳勃的胸膛上。 兰斯前跨一步,跨立在劳勃身上,肩膀一顶,把落下的装甲炸弹撞开,隨即捡起战锤,一锤子把另一个佣兵锤飞,那个倒霉蛋像个破布袋子一样飞出去几米远,落地喷出大口鲜血,胸膛深深凹陷,眼看活不成了。 兰斯站立在国王的身前。 佣兵们面面相覷,踌躇了一阵,纷纷放下了武器——任务肯定是完不成了,至於把命搭上吗? 兰斯向著看台举起了战锤。 山崩海啸般的欢呼。 看台上的奈德把全身的力从攥紧围栏的手指上卸掉,他差点站不稳。伊林爵士那张没有舌头的嘴半张著,呆立一侧。巴利斯坦已经恢復了绷紧的姿势——他从围栏外远远地朝兰斯点了下头,那个动作轻得几乎看不见。 --- 国王没死。但伤势不轻。 战锤的握柄震裂了劳勃的虎口,落下的时候,他小山一样沉重的身体又压断了自己两根肋骨。派席尔大学士连夜调製了分量近乎危险的罌粟花奶,一碗接一碗地灌下去,才让这头被疼痛折磨得暴跳如雷的困兽稍微平息了一些。 劳勃並未因此怨恨兰斯。场上所有人都看到了:角斗是按公平规则进行的,而他败在了公平的一击之下。更何况,兰斯跨立在他身体上方替他挡下了一切的画面,在看台上的人也许看不真切,但躺在尘土里抬著头、从兰斯两腿之间亲眼目睹了每一记致命攻击的劳勃看得一清二楚。 他没有任何发怒的理由。他没有在竞技场里向任何人公布自己的国王身份,任何人对他的攻击都可以用“不知情“三个字一笔勾销。 首相的比武大会在一片议论声中落下了帷幕。国王亲自偷溜进混战被打飞的消息,和银髮野人举起战锤的画面,成了从君临酒馆到北境冬火炉边口口相传的最热话题。但对兰斯来说,传递最重要信息的只有那一句话:他获得了自由。 “感谢你履行了承诺。“ 在御前会议正式做出释放兰斯的决定之后,奈德亲自来到首相塔楼上那个小房间里登门致谢。 “应该做的。” “不。御前会议的要求仅仅是让你用比赛的奖金赔偿君临的损失。保护国王——远远超出了这条律法能对你提出的任何要求。我们理应给你更多。” 奈德的灰眼睛里没有半点南方式的外交辞令偽装。但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忽然卡了一下,显得有些不好意思。 “我本来打算让国王在贝勒大圣堂——以国王的名义——亲自封你为骑士。但这项动议被王后阻止了。” 他顿了顿。 “王后的意思是,你救了国王这件事没法公之於眾。证据不足,找不到那几个佣兵背后真正指使他们的人。贸然公开——非但不能给你贏来公正的讚誉,反而只会引发混乱,打乱追查真凶的全部步调。” 但所有人都知道这只是藉口,王后只是记恨这个野人让她弟弟——詹姆爵士——丟了面子。 奈德站起身。那把临冬城的巨剑——瓦雷利亚钢铸成的“寒冰”——从他腰间被抽出来的时候,剑刃在昏暗的烛光中泛著一道道深色的波纹。 “所以——我很抱歉地请问你:你是否介意由我——临冬城公爵、北境守护、国王之手,史塔克家族的奈德·史塔克——来册封你为骑士?” --- ser lance,他终於有了在这个世界合法行走的头衔。 在受封之后,还需要由七神教会的教士为这位新晋骑士涂抹圣油。兰斯藉机提出想亲自走走君临的大街——他想用自己的双脚感受一下这座城市。奈德没有反对。兰斯只叫了科本隨行,以备万一碰上听不懂的话。 他们徒步穿过君临的时候,兰斯第一次认真地闻到了这座城市的味道。那是一种层层叠叠的气味:最底层是护城河的淤泥与腐水,往上叠了一层麵包铺和烤饼摊子飘出的焦香,最上层是人群的气味——汗、香水、劣酒、马粪。这几种味道不是混合在一起的,而是像按年份压成的沉积岩,一层摞一层。 “我的长相特別奇怪吗?” 兰斯隨口问科本。他注意到路上几乎一半的人在扭头盯著他。 “哦——您確实容貌出眾。但我恐怕,他们主要还是因为最近的传言。” 科本已经把兜帽拉得低得几乎遮住了半张脸,声音从帽子里闷闷地飘出来。他们两个在熙熙攘攘的君临大街当中,周围宽宽鬆鬆地空出了一圈真空地带,没有人愿意挤进来。 “传言?” “由於您在比武大会上的出色表现——眼下君临正流传著一种说法:坦格利安家的龙死后,灵魂转生成了一个银髮的人形,回到这片大陆来推翻当初毁灭了它家族的仇人。龙当然是不会转生的。但如果一个人能徒手拆掉城门、单手停住国王的战锤、在混战中毫髮无伤地站到最后——对这块大陆上的人们来说,能联想到的唯一解释,自然就是龙。” “真是恶毒的传言。” 兰斯的语气实事求是,而非愤怒。谁不知道劳勃·拜拉席恩这一辈子最恨的就是坦格利安家? 但他並不在乎。他没有走政治路线的任何打算。他需要完成的目標一如既往:儘快接触到这个世界的超自然力量,找到返回交界地的路径。这片大陆很热闹,很鲜活。但那个濒死的世界有他的牵掛。 贝勒大圣堂是一座纯粹的信仰產物:七座白塔,水晶穹顶,近千级的白色大理石台阶一路从山丘顶部铺到街道边上。以兰斯在交界地浸泡了那么久的眼光来看——和那些真正需要神力才能完成施工的奇蹟建筑相比,它仍然只是一堆切割讲究的白色石头。 他在大圣堂巨大的厅堂之间简单绕了一圈。光线透过彩色玻璃照射进来,空气中有蜡烛和没药混合的温热气味。然后他被引到了一间僻静的小室,进行圣油仪式。引领他的教士默默退下。片刻之后,走进来一个身穿粗布未染色长袍的灰发老人。单从穿著上看,他像是从跳蚤窝隨便拉来的一个流浪汉。 “欢迎你,异大陆的来客。” “你为什么说我来自异大陆?” “我去过现在已知的每一块大陆。从维斯特洛到厄斯索斯,从颤抖海到夏日之海。但我从来没有听过你所使用的语言,也从来没有见过如你一般的战士。” 老人笑了笑,那个笑容里没有任何炫耀的成分。 “你听到过我说话?” “麻雀无处不在。” 他没有看旁边的科本一眼。他绕著兰斯慢慢地踱步,粗布袍的下摆擦过石板地,发出的声音比他的脚步声还大一些。 “既然您来自另一个大陆——那里是否有七神?” “没有。”兰斯坦然的回答。他知道虽然七神是这个大陆的主流信仰,而且排斥其他信仰,但好在没发展到把异教徒绑上火刑架的地步——兰斯在团体战中遭遇的那位红袍僧信仰的就是狭海对面的红神,也不妨碍他成为国王的座上宾。 “您是否了解七神?” “略有所知。” 科本给自己上过课——七神,科本说过,没文化的愚夫愚妇们会认为他们是七个不同的神,实际上是一个神祗的七种不同形態,代表著七种不同的德行。但兰斯甚至没记住七个神是哪七个。 “您不必紧张。”老修士看出了兰斯的心虚,“七神和您一样,是从另一块大陆来到了维斯特洛……那是几千年前的事情了,您知道,人类的生命过於短暂,我们往往將几十年前才出现的东西视为一直存在,又容易把曾经存在上千年、刚刚消失几十年的东西视为没有存在过。” 这句话有些复杂,兰斯没有听太懂,但他知道这个老头是在讲一些宗教道理,所以默默点头。 老人笑了笑。 “虽然从来没有教士拒绝为受封的骑士涂抹圣油——別担心,我也不打算违例——但你要知道,你是我亲手行过仪式的头一位异大陆骑士。在你行礼之前,我是否能问你一个问题?” “当然。” 兰斯隱约觉得——自己可能触发了什么重要的支线。虽然这个世界没有赐福引导,但交界地教会了他如何辨认那些能让命运脱轨的瞬间。 “你觉得,什么是骑士?”老修士问了一个非常宽泛的问题,看到兰斯有些迷惑的表情,他补充了一句:“你刚来到这个大陆,但你应该已经听说过骑士的准则,也见过一些骑士的行为,你觉得他们是否相符?” “我见过的还太少,但准则一向没办法被完全遵守。” “你冷静得像个学士,这在骑士中可不多见……你无疑掌握著力量,你希望把这些力量用於什么用途?” “回家。” 老人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理所当然。每个人都想回家。每一个人。” 他又转了半圈。然后他停下来,拐杖的尾端轻轻点在地面上。 “假如——你为了回家,不得不捲入这片大陆的什么纷爭。而在那些纷爭中,你为了你的目標,可能必须去做一些和骑士准则相违背的事。你会怎么做?” “我不觉得回家这件事必然和骑士准则衝突。” 老人的態度没有退让。他只是礼貌地等在那里,静静地站著,等兰斯把下半句话补上。 兰斯想了想。 “如果衝突了——那一定是有人在中间做了不该做的事。我打烂那个人的脑袋就行了。” 一片短得几乎听不出来的寂静。然后那个灰布袍的老人仰起头,笑了。笑声在白色大理石壁上来回弹了三四下,像一只顽童扔出的皮球。 “说得好!我们的目標本来就不应该和骑士精神发生衝突——如果衝突了,那一定是有人在从中作梗。兰斯爵士,感谢你的启示。” 他转身走向圣油台。 “请稍候。我这就为你涂抹圣油。” “我应该有资格知道——这位为我行仪式的修士,该如何称呼吗?” 兰斯觉得这个人不会只出现一次。 老人背对著他,低头调油。那座古老的圣油铜钵里,乳香和橄欖油缓慢地融合在一起,发出沙沙的搅拌声。 “他们叫我——大麻雀。” 第10章 招揽 与麻雀的交谈可能是未来的伏笔,但兰斯在另一个游览地点,遇到一个当下的重要人物。 蓝礼·拜拉席恩。 “日安,蓝礼大人。” “你的礼仪学得很快,我看学城可能驱逐错人了。” 蓝礼笑著看了一眼科本,他说话速度很快: “我从別处听说你昨天去了贝勒大教堂受洗,今天可能要来看看龙穴。教堂那里我不太喜欢,所以就在这里等你了。” 別处?兰斯一边想著果然红堡內毫无秘密,一边回应: “不知大人有何吩咐。” “兰斯爵士,我就直说了。我希望你向我效忠。” 这可真够直接的。 兰斯脑子还没转清楚,蓝礼就像连珠炮一样继续说道: “我可是一点都不敢落后:我本来以为劳勃——我是说国王陛下——一定会要你加入御林铁卫,虽然那身白袍子也没什么可稀罕的,但我可不敢和国王抢人。但不知为什么他没行动,那我就绝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七神在上,你现在毫无疑问是七国最强的武士,而且没有任何背后势力,你的忠诚就像丝绸街上的一大块金子,谁捡到就能立刻好好销魂一番——抱歉我的比喻有点粗俗了,最近可能和小指头聊的有点多……但总之你明白我的意思对吧?我是非常有诚意的,金龙、封地,我都会为你准备好,五年,哦不,三年之內,我一定让你成为这个国家真正的贵族——你知道的,我说的不是那种只有头衔,买把剑都要等粮食收穫之后那种穷酸货。” 感谢这段时间的努力,兰斯听懂了他七八成的意思,他倒是没想到自己这么抢手,但根据一般的討价还价原则,第一个报价的,肯定不能隨便答应。 “感谢蓝礼大人的看重,但我对这片大陆还过於陌生,我可能需要再考虑一下。” “哦,如果你考虑一下,你就会发现这是对你最好的选择了,七国是什么意思你知道吧,我相信你没有错过科本的歷史课。我本身就代表了七国之一的风暴地,我更是国王的弟弟,御前会议法务大臣,这个国家没有比我更能够善待你的人了:国王陛下无意招揽你,兰尼斯特跟你关係不好,史塔克大人尊贵而荣耀,但可惜北境穷得可以饿死老鼠,史坦尼斯甚至都错过了你的出场,就算他在,我也要告诉你他绝对不是个好封君,谁想对一块石头效忠?谷地、河湾、河间,等他们搞清楚自己家事再说吧,总之,我绝对是你能想到最好的封君了!” 蓝礼一大堆叭叭,肆无忌惮地评论著七国最尊贵的一群人,科本听得满头大汗,不停地瞟蓝礼身后的侍从——蓝礼大人就不担心有人收买探子混进来吗? 兰斯在意的却是另外一件事。 “兰尼斯特……和我关係不好?” “哦?你不知道?” 蓝礼哈哈一笑。 “你可是坏了他们的大事!你……” 蓝礼身后的一名带著兜帽的侍从拽了拽蓝礼的衣角。 “哦,我的意思是,你击败了詹姆爵士!让兰尼斯特家丟了好大的面子,哈哈哈,他们怎么可能喜欢你?” 兰斯扫了一眼那个侍从,觉得有点眼熟。 “怎么样?金龙、爵位,隨便你开?” “我还是需要想想,大人,我才刚刚获得自由,我想先用自己的双脚在这片大陆上行走,寻找一下自己的目標。” “没问题!” 蓝礼爽朗地笑了笑,眼神清澈而真诚: “拜拉席恩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当然,说的是我这位拜拉席恩,哈哈哈,你懂的!” 兰斯再次行礼之后,法务大臣和他的侍从们瀟洒地跨马而去,兰斯看著他们的背影,若有所思。 “兰尼斯特……和我关係不好?” 他大概知道了那天国王身后的黑手,来自谁了。 --- 虽然暂时婉拒了法务大臣热情的招揽,兰斯眼下確实需要找找谋生的路子。按照当初御前会议定下的方案,他在比武大会上贏得的冠军赏金——整整两万金龙——在还没有经过他手掌的时候就已经被划走,冲抵了君临城门的修復工程。现在他身上乾净得像一口被君临乞丐舔过的碗。 奈德倒没有催促他搬出首相塔楼上的那间小房间,但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他每次进出红堡都还需要奈德派人来专门接应,侍卫们看他的眼神已经从当初的警惕变成了一种无奈的见怪不怪。 而更大的变化正在外面等他:科本要走了。 “其实——如果不是瓦里斯大人那段时间僱佣了我,我早就该离开君临了。“ 老学士一边把为数不多的几本书册往一个破烂的牛皮囊里塞,一边头也不回地说。 “您打算去哪儿?“ “我会一点手艺。去年我就和一队佣兵说好了。他们的队伍里缺一个处理外伤和发烧的医师。“ 科本说得很克制。他的“手艺“当然不是语言学和歷史学——这两门学问在任何地方都养活不了一个没有学城颈链的流浪学士。 兰斯沉默了一会儿。他挺喜欢这个乾瘦的老头——他的世界里为数不多、能让自己不那么孤独地存在於一片什么都听不懂的噪音中的人。 “如果我想继续僱佣您呢?“ “哦,不是钱的问题。是我已经答应了那支队伍。人对我这把年纪来说,信用是少数还剩下的东西。况且——您马上就会成为某位大人物麾下拥有封地和头衔的贵族。贵族身边跟著一个被放逐的学士——对您的声誉並不健康。“ “被学城放逐——什么样级別的贵族才能让学城闭上嘴呢?“ “哈哈哈。这个问题问得真大胆。如果要让学城重新翻案——恐怕至少得是王座上那位亲自开口吧。“ 科本笑了,像一只被搔到脖子的老猫。 科本离开的那天早上,君临下了一场迷濛的细雨,兰斯站在首相塔的小窗前看著他乾瘦的背影消失在跳蚤窝密如蛛网的小巷深处。那顶兜帽在雨中晃了几晃,就不见了。 自从比武大会落幕以后,瓦里斯和小指头就像是同时按下了某个开关——再也没有主动和兰斯有过任何接触。兰斯偶尔在红堡走廊的尽头瞟到一眼那颗光头或那把永远掛在脸上的微笑,但他们都只是远远地冲他点点头,脚下不停。 於是兰斯陷入了一种奇特的日常:每天在奈德的侍卫们那里蹭饭,然后应付一群不知从哪里听说他还没有封君、於是就蜂拥而至想要来比试一下或者单纯的吃吃喝喝拉拉关係的战士。其中一些人他在比武大会上已经打过照面:贝里·唐德利恩伯爵来过好几次,雷德温家那对形影不离的双胞胎也来了,还有那个光头红袍僧——索罗斯,密尔人。 兰斯最喜欢和索罗斯聊天,索罗斯说自己是个“酒肉和尚“,但他说话的时候从来不含糊。从他的嘴里,兰斯第一次比较完整地听到了这片大陆之外,还有一片叫做厄斯索斯的更古老的世界。 “如果你真的在寻找超自然力量的痕跡——瓦雷利亚。那个地方是一切魔法的起点,也是迄今为止一切魔法的终点。巨龙的故乡。血魔法的发源地。火焰——真正的、不需要野火就能点燃空气的火焰——最早是从那里喷出来的。“ 索罗斯那天下意识地摸著他腰间的剑。 “我原本打算先去北边看看,听说那里有一道用魔法筑起的长城。“ “哦——绝境长城,无比宏伟,这毫无疑问。但那道墙已经立在那里八千年了。几千年来无数人从它下面走过、在上面站岗、往墙外撒尿。从来没有一个人在墙里找到过任何还能被感知到的魔法痕跡。而瓦雷利亚的废墟从来没有人走进去还能活著出来,没有一个人。进了那团烟雾,就没有再回来的。那里必定还残存著某种东西,它还没有消亡。“ 好吧。,瓦雷利亚。兰斯把这个名字钉在了他脑海中那张尚嫌空荡的地图最显眼的位置。 雷德温家的双胞胎——霍拉斯和霍柏——则邀请他去旧镇看看。 “对魔法最了解的肯定是旧镇的学城!那里是全世界学士挤在一起、为一些荒唐念头爭来爭去的地方!离我家青亭岛坐船只要半天——我们会带著一整船的夏日红去找你!你要是愿意跟我们一起回去,青亭岛就可以做你在这片大陆登陆的第一个港口——“ 他们说得眉飞色舞,满脸是那种只有家世优越到了可以不计较任何利益得失的人才会有的真诚的热情。兰斯笑了笑,他没有立刻答应。 首相的小女儿领著她的新剑术教练来拜访兰斯。 “西利欧·佛瑞尔!布拉佛斯的首席剑士!“ 艾莉亚抢先开口,急匆匆地补上那个矮小禿顶男人的身份,生怕兰斯看一眼就把他当成某个没有资格站在这里的人。 这位首席剑士的脚步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的身体重心在两只脚之间不断地匀速流转,你永远找不到他的重心到底是在左脚、右脚,还是已经准备移到一个还没来得及判断的方向。他身上没有铁甲,腰间掛著一柄比维斯特洛制式长剑细得多的细刃。 战士的交流是用剑进行的。两人走进演武场,艾莉亚抱著膝盖坐在场边的矮石墙上,眼睛一眨不眨。 西利欧的剑术——如果非要用一个词来形容——像水。他不是一个靠武器重量或者肌肉密度来战斗的剑客。他的剑没有固定的路线,没有来得及预判的弧线。每一剑都是流动的——从一条线滑进另一条线。兰斯的地底记忆被触动了:诺克斯王朝的遗民擅长一种和这相似但更加夸张的流体剑术,传说有一位將那套剑法练到了登峰造极的大师,甚至用一柄流动的剑封印了一位外神。 但这位西利欧·佛瑞尔不懂魔法,这意味著:他的剑轻盈到了可以穿过最细微的防守空隙——但同样轻盈到了,无法穿透一片正经的板甲。 兰斯和西利欧缠斗了很久,不是因为对手压制了他,而是一种技术层面的尊重——用速度和蛮力碾压一位大师是不道德的。同样,西利欧也不敢硬接他的任何一击,他用滑步、用偏斜、用那种永远比兰斯的剑锋快半步的诡异身法来躲。 最终,兰斯抓住了西利欧的一次细小失误,大剑终於碰到了纤细的刺剑,刺剑被轻鬆击飞,在阳光下翻了几圈,叮地扎进了泥地。 不是水舞者的手不够稳,而是兰斯的力量过於非人类。 兰斯在心里暗自计数——从他踏入君临和人对练至今,面前这个矮个子禿顶男人,是唯一值得他数一下交手回合的对手。 幼狼为此骄傲得尾巴翘上了天。她逢人便讲——“我的剑术老师能在野人剑下走过二十招,詹姆·兰尼斯特只走了两招!“——这种话在红堡里迅速通过各种渠道传播,最后传得詹姆那张英俊的脸据说整整两天没有出现半点笑容。 在那些天里,兰斯接到的招揽络绎不绝。有的来自一些小贵族——他没有多大兴趣。有些来自他似乎不该轻视的人——奈德也开过口,希望他加入临冬城的侍卫队伍。兰斯用同样的措辞一一婉拒了。他自己也没法解释清楚,为什么把所有机会都原样推了回去。他只知道——他还不確定自己在这片大陆上,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人。 但他没想到留给他思考的空窗期这么短。 第11章 討伐 王后的亲弟弟、御林铁卫詹姆·兰尼斯特,在光天化日之下袭击了首相。 那天陪在奈德·史塔克身边的侍卫被兰尼斯特家的红袍子杀光。 兰斯见过他们,一群精力过剩、动不动就组团来挑战他的北境小伙子。他们没有人能在兰斯剑下走过一招,但每次被打得鼻青脸肿下地之后,第二天又会嘻嘻哈哈地抱著木剑重新出现在他门口。 奈德的腿被刺穿了,枪尖从大腿的外侧穿入,从內侧探出,首相昏迷了好几天,艾莉亚来告诉他这件事的时候,眼睛肿成了两颗烂桃子。 “国王和我父亲吵了一架。父亲被他解除了首相的职位。我们本来是打算要回北境了……就要走了。” “为什么又没走?” “小指头——那个瘦瘦的笑眯眯的人——他忽然跑来找父亲,说要带父亲去什么线索。然后……那个金毛兰尼斯特小白脸就杀出来了。” 她擦了一把鼻涕,那动作不像一个贵族的千金。 “我听说——是因为我母亲抓住了小恶魔。” 兰斯闭上眼睛试图梳理这些乱麻一样的关係。小恶魔是谁?为什么扣押一个人会引起首相被刺?每一个问题都连著三个他还没学会的单词。他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想念科本——如果那个乾瘦的老头还在,他会在五分钟之內,用最浅显的词,铺开一张他看得懂的七国地图。 “奈德大人现在怎么样?” “腿——站不起来。派席尔说他可能以后走路会不方便。” 艾莉亚的声音碎了。 “乔里、威尔、海华……他们都死了。” 兰斯没有继续往下问。 几天之后,就在兰斯准备找个时间告別首相塔的小房间、甚至君临这座城市的时候,有人来通知他去一趟王座厅。 红堡的侍从在门口恭恭敬敬地鞠了个躬:“按照名册,您作为新晋骑士,本来就有资格出席今天的朝会。您没有来——这当然不是强制的——但议程进行到一半,偏巧撞上了一件在座各位都觉得非您莫属的事情。” 当兰斯第二次踏入王座厅的时候,全场的目光像一把被投出去的网,同时罩向了他。上一次他站在这里的时候,自己的性命握在这群人的投票里。这一次——他是一名骑士。 人比上次多了不止一倍。大厅里挤满了穿著各色绸缎和不同家徽的男女贵族。最醒目的是坐在铁王座上的人——奈德·史塔克,他以代理国王的名义坐在那堆铁刺上。他的脸色比上次兰斯见到他的时候老了十岁,那只瘸腿包在绷带和夹板之间,以一个不自然的角度搭在王座的铁阶上。 “兰斯爵士——” 奈德吃力地站起来,腿上每一寸动作都让他的嘴角不由自主地往外扯,但他站直了。 “有件事,我们需要藉助您的力量。鑑於您目前不属於国王的任何一位封臣,也没有对七国之中任何一位大人发过效忠的誓言——我没有资格命令您,只能以我全部的名誉,请求您的帮助。” 大厅里的目光在兰斯和奈德之间来来回回,奈德像是没看到任何人的脸色,继续往下说。 “格雷果·克里冈——您可能还有印象。他参加过您夺魁的那场自由团体赛的骑枪比赛,並且差点在赛后杀死了百花骑士。他现在犯下了更不可饶恕的罪:他率领部下袭击了三座忠诚於王室的村庄,將平民——没有武装的平民——屠杀殆尽,火烧房屋,尸体掛在树杈上晾乾。” 首相知道和兰斯沟通的技巧,所以停顿了片刻,给兰斯留出理解这些句子的时间。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以国王的名义,我们需要將他绳之以法。” 兰斯明白自己在这里的意义了,他还记得那个身高两米五的巨人——谁都希望由自己这个怪物去对付另一个怪物。 “在我们向您发出请求之前,已经有多名爵士自告奋勇。但格雷果爵士是一个真正可怖的对手——不论是他的体型,还是他的残忍。我们不想看到任何人的勇武因为估算不足而化为无谓的尸体。另外,您不属於任何一位贵族的私属。我相信您不会因为家族恩怨或私人好感,影响这场行刑的公正。” “我一个人?” 大厅里传来一阵轻笑。野人也怕一个人去死?但兰斯只是在意会不会有人跟著他、监视他。 “当然不是。贝里·唐德利恩伯爵、密尔的索罗斯、雨屋城的葛拉登·威尔德爵士、王领的罗沙·马里勒大人將率领各自属地挑选的士兵与您一同出发,我也会拨出我的一些亲卫与您同往。” 兰斯沉默了片刻,看了看铁王座上那个满脸倦容却仍然站著的男人。 北境公爵是他在这个世界最熟悉的大人物了,他觉得这个人还不错——而且这个任务看起来会是自己熟悉这个世界的一个很好的开端。 他朝铁王座微微低了低头,右拳锤在胸口:“我愿意执行此次任务。” 奈德坐回去。 “兰斯爵士——国王不会遗忘一个人的忠诚。格雷果爵士伏法之后,如果你愿意留在这片土地上……我会请求国王,为你划出一块值得你身份的封地。希望您——正式成为这个国家的一员。” --- “这本来是一桩荣耀的行刑。现在嘛——变成了一场郊游。” 贝里·唐德利恩骑在马上,他的嗓音穿过清晨冷冽的空气,这句话在队伍最前头的骑手和最末尾的輜重马之间来回传了好几遍,引起一片鬨笑。 此刻,这支刚刚拼凑起来的小型追討军才刚刚踏出君临的城门。城墙巨大的阴影从他们身后一寸一寸退去。国王大道沿著黑水河的方向朝上游蜿蜒前进,路上的碎石子在马蹄下不断发出轻快的刮擦声。 “好多人私底下说——首相大人应该派百花骑士来。”埃林策马走在兰斯旁边。他是奈德从临冬城带来的侍卫,也是这次追討军中少数几个和兰斯在同一个屋檐下共处过足够长时间的人。他和他的二十名北境战友被编入了这支混合编队。北境人不信七神,所以大多数北方好手中少有正经发过誓的骑士——但这不意味著他们是软蛋。 “洛拉斯爵士確实是比武大会上的骄子。但他太年轻了。”索罗斯骑在马上拧开了最后一皮囊夏日红。他抿了一口,对著阳光皱了皱眉头。“太想证明自己,太想戴满桂冠接受讚美……这种人的心思不在行刑上。奈德大人看得比他自己的儿子还准。” “关键不在这儿。”葛拉登·威尔德爵士接过话头。他来自雨屋城,是个在討论任何话题的时候都喜欢把场景牵到政治局势上去的男人。“你从密尔来,索罗斯——你不懂七国的水有多深。我们这次行动不管干不乾净,都一定会得罪凯岩城那边。这时候换作是你,你怎么想——” 他朝前一挥手:“我们得把河湾地儘量往这边拉。洛拉斯爵士是提利尔。他的分量比他那副银甲上绣的勿忘我还要重得多。” 一阵沉默。 “你们听说首相夫人扣押了小恶魔的事情了吧。”葛拉登压低嗓音补充。 兰斯现在已经知道了,小恶魔指的是西境公爵、泰温·兰尼斯特的二儿子,也是他二子一女中最小的那个,提利昂·兰尼斯特。 这位尊贵的大人除了他那显赫的身世,最为人所知的,就是同样“显赫”的身高——他是个侏儒,听人说,面容丑陋、身高不到一米。 因此得名“小恶魔”。 据说这个外號还是他那位贵为王后、容貌昳丽的姐姐起的。 “泰温大人没有蠢到会在这时候掀起一场战爭。”贝里的声音非常確定。不管是对政治还是对战斗,这个人的语气总带著某座老堡墙壁那种密不透风的厚重。“北境、王室、风暴地是绑在一起的。谷地和河间地更不用说了——奈德大人不需要河湾的玫瑰来帮他算这道帐。” 贝里並不知道史塔克夫人为何要抓捕泰温大人的儿子——那个儿子明显不受重视,抓一个侏儒除了激怒狮子以外没有任何意义——但他相信这背后一定有合理的原因,毕竟史塔克夫人同时背负著两个最荣耀的家族,她没有理由胡闹。 “如果是十几年前——当然。”葛拉登面不改色,“那时陛下和北境守护的感情是拼过命的——他们俩背后是一座被砸烂的坦格利安王朝。但是现在呢?陛下的王后姓兰尼斯特,不姓史塔克。” “下一代王后会姓史塔克。”埃林插进来。他不是那种经常想自己该不该在贵族对话时开口的人。 “那可太久了。”葛拉登笑了笑,“要按那个算法……下一代王太后,也仍然姓兰尼斯特。” 兰斯始终没搭腔。他还在跟座下这匹活物较劲。 在交界地,他的坐骑叫托雷特——一匹灵马。那不是任何一种可能存在於维斯特洛的自然物种:托雷特不会挨鞭子、不会受惊、不会在溪流边固执地停下来低头喝水直到把主人顛下去。呼唤托雷特的是一枚戒指形状的哨子——梅琳娜交给他的时候说的是“转交”,但他一直把这枚戒指,当成两个人之间最可靠的信物。现在他看著自己光禿禿的手指,觉得这匹马格外不合作。 罗沙·马里勒大人放慢了马速,落到和兰斯並排的位置。他比其他人沉默得更久,直到快接近中午时分,才忽然开口。 “魔山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人。” 他的声音平静,像在敘述一桩早已定案的旧史。 “七国到处都在传——在那场推翻坦格利安的战爭中,他还是个少年,连鬍鬚都没长全。他衝进红堡,亲手姦杀了伊莉亚王后。然后提起伊耿王子的双脚,把那个婴儿的脑袋砸碎在墙上。” “这只能说明他既残暴又没有任何底线。”兰斯说,“不能说明他有多么勇猛。” 他没有留意罗沙对那个被推翻了十几年的王朝的血脉使用了何种称谓。 “也许吧。但自从那天之后,仇恨就种下了。它没有因为劳勃戴上王冠而消失。它在我们这些人中间——被传给了下一代。” “你们?” “没错。我们马里勒家族是王领的封臣。” 罗沙没有试图遮掩。 “当然——我对劳勃国王本人没有半点侮慢之心。他是堂堂正正击败了前朝王子之后登上铁王座的。战士对战士,王对王。谁都无话可说。但魔山——那个用婴儿的头颅涂抹自家荣誉的畜生——” 他的声音忽然一沉。 “他不配被称一声爵士。” 兰斯沉默了片刻。然后他扭头看了看队伍中那些三三两两聊天的骑士——他们盔甲上的绣花和罩袍上的家徽在阳光下流光溢彩。 “但我发现——你们之中绝大多数人,都是ser。” 罗沙愣了几秒。然后他尷尬地放慢了马速,悄无声息地和兰斯拉开了几步距离。 第12章 撼地 魔山討伐军——索罗斯给这支队伍起的名字——虽然是为了討伐格雷果·克里冈而仓促编组的,但这里头没有一个是临时从田里抓来充数的农夫和流民,每一位都是老兵——知道怎么列队、骑马、怎么不让剑尖戳到队友屁股的老手。装备方面,虽然没有达到真正精锐骑兵那种“一人三马“的豪华程度,但贝里爵士早早做了安排:不论身份,大家轮流换乘马匹,所有輜重都绑在几匹专用的备用马上,不拖任何人的速度。 他们沿著黑水河朝上游疾行,昼夜交替被压缩成了马背上的顛簸,站在泥地里嚼几口麵包和肉乾的短暂休整,以及一闭眼就沉入黑暗、一睁眼又得重新上马的循环。 这是他们抵达戏子滩之前最后一次休整是在石堂镇,贝里爵士告诉他,篡夺者战爭时,劳勃国王曾经受伤藏身此处,石堂镇的居民们冒死掩护这位谋逆者,当时的国王之手——狮鷲伯爵琼恩·柯林顿——逐屋搜索,但一无所获。最终劳勃被友军救出,柯林顿因此被疯王逐出维斯特洛。 “听说他后来加入了黄金团。”来自狭海对岸的红袍僧也加入对话,“那是一个厉害的佣兵团——不过后来他又没消息了。” 篡夺者战爭是个敏感的话题,大家没有聊很久就疲惫的陷入梦乡,第二天天没亮他们又继续向北奔去。当他们终於在离开君临后的第七天傍晚,站在戏子滩那座已经被大火抹成一片焦黑的村子废墟前,所有人都下马了,但没有人说话。 大火不会选择烧掉什么,茅草屋顶、门槛、婴儿床,和泥巴捏的碗……一样都不剩。村居被剥得只剩几根炭黑色的木柱,歪歪扭扭地指著开始变暗的天空。被烧禿的歪脖子枣树上掛著几具被烟火燻烤得面目全非、已经缩成了孩童大小的焦黑躯体。看不出男女,也看不出年龄。风一吹,铁链和树枝间乾枯的吱呀声像厉鬼的哭嚎,挠著战士们的铁甲。 索罗斯是唯一一个还在出声的人——他低声用某一种兰斯听不懂的音韵念著他那套红神的经文。 眾人重新上马之后第一件事是辨认魔山逃窜的方向,答案並不难找:西境。有人推测他缩回了自己那座坚不可摧的家堡,更多人倾向於认为,魔山已经滑入了他那位比他强得多的封君的衣袖底下——凯岩城。 听说詹姆·兰尼斯特也在伤害了首相之后逃回了那里:泰温公爵是个铁腕人物,人们都认为他绝不会轻易交出任何自己人,无论是儿子还是封臣。 不管去哪边,都必须渡过红叉河。 渡河的时候没有任何异常。皮筏子盛著人和马和鎧甲,在午后的阳光下平稳地滑过浑浊泛红的河面,对岸的丘陵上,除了几只被惊飞的乌鸦,一片安静。贝里和葛拉登谈论到了凯岩城要怎么措辞。 然后他们看到了那面旗帜。 黄底,三只黑色猎狗。 它是从丘陵的背面一步一步浮上来的。先是旗尖,然后是整面飘扬的布——接著是第一匹马的头……然后是整个西境骑兵队列,一排接著一排,像从山丘那一侧漫过来的铁水。 “回撤!渡河!“ 贝里的反应快得没有任何间隔:他估算了一下敌方到河岸的距离,和己方人马与装备分布的混乱程度,在一瞬间完成了判断。 他们才刚渡过来,行李还散在筏子上,鎧甲的大部分构件还是分段绑在马鞍侧面的绳束里。脚下的河滩泥泞鬆软,马踩进去连蹄带小腿往下陷——这种地面无法列阵。 但那些皮筏子还漂在水上。只要回到河对岸,红叉河就变成了一道谁也突击不过来的天然城墙。 没有人提出异议。这是老兵们用身体而不是脑子做出的判断:贝里伯爵的命令下达的那一秒,已经有人开始扭头。撤退的执行效率远高於维斯特洛部队的常態——没有人爭路,没有人扔輜重,没有人慌张地让自己的马踩到同袍的衣角。短短一阵慌乱之后,队伍已经整体转移回红叉河上。 不多时,他们就回到了红叉河东岸。 索罗斯眯起眼睛,隔著河面的反光打量著西岸那支耀武扬威的队伍。 “他们人太少了。而且——魔山本人呢?“ 魔山的身形不需要任何家族旗帜来標记。一个身高逼近八尺的巨人,如果在阵前——隔著一条河的距离,也应该像一块立在小麦田正中间的巨石一样不可忽视。 “也许就是人少。“哈尔温说,声音里带著些希望。“也许魔山没有亲自过来。也许只是他们在我们渡河的时候恰好撞上了——“ “我们最好別往这种最善良的方向去想。“罗沙的声音冷冷的。“魔山不是那种第一次上战场的新手。“ 话音刚落。眾人身后丘陵的另一端,又浮起了一面旗帜。 一模一样的黄底。一模一样的三只黑狗。 他们还没穿上鎧甲。行李还漂在筏子上。马蹄陷在更深、更湿润的那一层泥淖里——但这一回,他们没办法再渡一次河了。 那个山一样的身影亲自站到了阵前。 即便隔著一整片倾斜的河滩,贝里也能辨认出那具被他称作“魔山“的庞大躯干。他站在那里——把一切侥倖砸得稀烂——拉下面甲,放平骑枪。他身后,近百名西境骑兵整整齐齐地放下了同一根枪桿。枪锋的寒光在黄昏最后一点余暉下连成了一条笔直的密度线。 贝里咽下一口苦涩得几乎要反胃上来的唾液。 “把国王的旗帜竖起来!“ 葛拉登爵士嘶声喊道。侍从们如梦初醒,七手八脚地把那面鹿角王冠旗从湿漉漉的皮筏上拔出来,高举在所有人的头顶上。 但克里冈的骑兵已经开始衝锋了——他们根本不在乎那片布。 百步。 百步的距离不可能给所有人穿好每一块护甲。但躺在地上束手被杀是绝不可能的。 “列队!迎敌!“ 贝里將一具不知是谁的、型號至少小了两號的胸甲胡乱披在自己身上,从腰间拔出佩剑——其余人也在做同样的事。他们努力地收拢队形,像一只缩起来的刺蝟——步兵抗击骑兵的標准阵列。但他们手里的刺太短了。大多数人没能来得及摸到自己马背上的长矛。他们要用隨身佩剑和短斧迎对一堵由近百匹战马和近百杆骑枪组成的铁墙。 索罗斯没有时间调野火。他拔出那柄什么火也没沾的剑站在队列里。埃林蹲在阵前,徒劳地用鞋底蹭著脚下鬆软的河滩——北境人习惯了冬天结冰的硬土,最害怕自己脚下的土地比他面前的敌人更先背叛自己。 贝里环顾整个阵列。他没有找到那个银髮的男人。 “兰斯爵士!“ 是艾德瑞克·戴恩的童嗓子。稚嫩。尖锐。从“刺蝟“的边缘破开。贝里顺著那根小小的手臂看过去。他看到了。 兰斯已经脱离了整个防御阵列。他没有回头看任何人。 他正在走向那堵由铁蹄和骑枪组成的衝锋线。一个人在走。没有奔跑、没有呼喊,走得非常安静。他身上连鎧甲还没穿上——那件比武大会后就为他锻造好的护甲还绑在马背上。他背著那把在君临城门铁匠铺开了刃的大剑。 七神在上——他甚至没有拔剑。 贝里最后一个计划被兰斯的独行踩得粉碎:如果我们的“刺蝟“能顶住骑兵的第一波衝击,兰斯爵士向魔山发起单挑,魔山那般狂妄,未必会拒绝挑战,然后兰斯杀掉魔山——说不定还有那么一点微乎其微的生机。 但兰斯自己在朝死亡走。一个人,没有列阵,没有掩体,没有上盾。贝里只能把他鬼迷心窍的举动归结为一个异大陆的人根本从来没有见过这个世界真正的骑兵衝锋。 罗沙。埃林。索罗斯。更远的地方,是那个尖叫到破音了的侍从艾德瑞克。所有人都在喊。要他回头。 那银髮的人影充耳不闻。 铁蹄碾碎了最后几十步的距离。 --- 交界地曾经有过一个战士。 他不依赖魔法,不依赖祷告。他靠的只有一柄大斧,和一副在蛮荒中被无数次劈砍捶打而淬炼出的血肉之躯。后来,他的肩上多了一头永远面向他的怒狮,他的瞳孔中燃起了黄金的赐福。但在这具被神力添附了所有光芒的躯壳下面,那颗心臟最深处跳动的——始终是那个在无尽战场上用斧子在敌军阵线中一条一条劈出血路的蛮族王者。 荷·莱露。或者用他后世被铭刻的名字——初代艾尔登之王,葛孚雷。 在兰斯与之交过手的全部敌人之中,只有一个人,是纯凭人类的肉体力量,从石块和骨头的残酷物竞中,一步步攀到了神级战斗力的巔峰。即便是號称最强半神的碎星將军拉塔恩——那个用重力魔法按住星河不落、骑著瘦马的巨汉——他的纯肉体力量,也不如这位前任艾尔登之王。 兰斯和他之间的那场战斗,没有飞翔的魔法,没有笼罩天际的金光。那是两具血肉之躯在石地之上用最原始的蛮力互相摧毁。葛孚雷倒下之后,梅琳娜借用黄金树最后的残余力量,把他的灵魂精粹从破碎的肉体中提取出来,凝成一枚追忆。 “吃了它吧。“梅琳娜捧出那团翻涌著黄金卢恩结晶体和旧王魂影的精粹的时候,声音和捧的手一样,纹丝不动。很久以后他才知道,葛孚雷在某种意义上,称得上是梅琳娜的父亲。 他捧起那团追忆,一饮而尽……这是在一切尚未被黄金树法则覆盖的远古蛮荒时代,一个无敌战士所会用出的最直白、最粗暴的毁灭宣言。 他双手插进脚下的大地,將一整片板结的地壳像扯地毯一样掀起来。大地在振动——从手掌灌入的前任极限力量,沿著土壤和岩层不可挽回地朝四面八方传导……然后將掀起的整片土地——连同上面的一切——砸向敌人。 粗暴至极。 土地越板结,越干硬,越古老,当然就越容易整体掀起,烂泥滩只会抓人一手泥水。 兰斯迎著铁蹄的震波走著,脚底踩上去的声响变了——泥巴的黏稠被石子和沙砾替代。他跺了一脚试了试地层反馈:不够,还是不够,但……对付这些人,也够了。 他弯下腰。 双手扣入大地。 荷·莱露的撼地。 整片天地在这一瞬间被活生生撕开了。 --- 艾德瑞克·戴恩永远忘不了那一天。 不是因为他长大后会有多喜欢对別人讲这件事,而是他此后一生中每一个需要鼓起勇气的时刻,都会闭上眼重新看见那个画面。 他只有十二岁,作为侍从,追隨贝里·唐德利恩伯爵踏上了討伐魔山的征程。这是他梦想中完美的骑士故事的第一章——每个戴恩家的孩子,从小就听著同一个名字长大:亚瑟·戴恩。最近一代的拂晓神剑,那个手里握著由陨星之铁铸成、光芒比牛奶还白的“黎明“神剑的男人。 每一代戴恩中最强的那个会被授予“黎明”,持有黎明的男人,就是拂晓神剑。 你的血脉里有他的痕跡,艾德瑞克,你会是下一个。每一个戴恩都这么告诉他。 但是当第一面猎狗旗从山丘后方冒出来的时候,男孩的心沉进了胃里。当魔山本人那具不可能属於人类的巨大轮廓出现在阵前的时候,艾德瑞克看到——贝里大人、罗沙大人……他们所有人的眼睛深处都有同一样东西在一闪一灭。 那是恐惧。 他用发抖的手指攥紧自己那柄短剑,缩在人群最密集的地方。那把剑的剑柄被他的掌汗浸得又湿又滑。 然后,他看见了那个银髮的男人。 兰斯爵士。他离开了整支缩成刺蝟的队伍,一个人走进了骑兵衝锋的路径。 艾德瑞克喊他回来。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出声的。他只知道自己的嗓子劈了——破音了,像一只被踩到尾巴的幼猫。他喊得眼泪都出来了。 更多的人在喊。贝里大人。罗沙大人。索罗斯。那个叫埃林的北方人。所有人都在喊。 那个人没有回头。 他弯下了腰。 下一个瞬间—— 大地裂开了。 那不是修辞,那是他真的亲眼看到的事实。几十平米见方的一块完整地面——上面的草根、碎石、被晒乾的泥块——整片整片地被掀离了地面,在他面前立了起来,像一扇对著骑兵的土墙。 克里冈的骑兵衝锋的速度已经停不下来了,就算他们看清楚了面前是什么,他们的马也来不及转向。第一批撞上去的战马和骑士,连人带马,像扔出去的烂铁一样砸在那堵由他们自己脚下的地面叠成的墙上。脊骨折断的声音,混合著马匹被压碎的嘶鸣,从那片被掀翻的大地背面传过来,像一场小型地震的余波。 骑兵的衝锋面很宽。兰斯只拦下了三分之一左右,战场的两翼还在朝后方继续狂奔。 但是他不紧不慢,举起了手里的整块泥土。举起。然后砸出。 把它砸向那些从他身边穿过的、幸运地从土墙旁边滑过去的剩余的骑兵。 炸裂的土块飞溅到半空,遮天蔽日。马蹄和盔甲的碎响在垮塌的土地上被吞没成了某种听不清、咽不下去的闷声。战场上到处都是血肉模糊的人体和徒劳翻倒的战马。没有被波及到的极少数骑兵也全部在衝击波的外围勒住了韁绳,四散而逃。 所有的骑兵,没有一个,衝到了討伐军阵前。 兰斯站在一片新撕开的大坑面前。 然后他回头。看了一眼缩成刺蝟的那一圈人。 “愣著干嘛?上啊!“ 第13章 变故 战斗在之后的几分钟里没有任何悬念。 花了几分钟时间手忙脚乱地把掛在马背上的鎧甲和长矛卸下来之后,討伐军毫无阻拦地俘虏了几乎全部倖存的西境骑兵。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甚至没有受伤——他们愣在那里手足无措,世界观在他们眼前碎得比那层被掀开的大地还要碎。 直到他们被粗糙的麻绳拴著手腕押进营地临时竖起的柵栏里,还有相当一部分人脸上掛著懵——那种不是昏迷不是迟钝、而像是脑浆被人掏出来放进冰水里涮了一遍又重新塞回去的表情。 但是,混战中有一样最重要的事没有完成。 “魔山不见了。“ 贝里找到兰斯,他的声音有点发飘,表情还绷得死紧,像刚才打输的其实是他自己。 “他跑了。“罗沙追上来,嘴唇抿成了一条很薄很紧的线。 “没想到。那么狂妄、那么暴虐的男人,也会骑马逃跑啊。“ “这说明了一件事。“埃林也走上前来,目光崇拜而炽热地看著兰斯,“他的勇敢从来不是真的勇敢。他只是在比自己矮得多的人面前横衝直撞——而今天是一个比他高大到不需要仰望的人站在战场对面,他甚至连吼一声再跑的勇气都没有。“ 但还有更多的老兵在后面沉默著。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只是远远地站在那个被从大地中撕裂出来的巨坑边缘,原地发呆。俘虏中也有同样多的人在发呆。他们和看守他们的人,一起望著那口坑。 没抓到魔山,就意味著这次任务还没有结束。 天色暗得很快。贝里让人把俘虏们集中成一个闷闷的圆圈——六七十个穿著上好鎧甲、骑过高头大马的西境精锐骑兵。放在任何一场正经战役里,这支力量都能决定一次出其不意的突袭的胜负。但此刻他们垂著头,像刚从水里被捞起来的落汤鸡,一个接一个地被搜去武器、分配到半圈篝火旁看管起来。 討伐军的士气很微妙。 活著,而且是毫髮无伤地活了下来,但每个人路过兰斯的时候会不自觉地放缓脚步、收紧声音、目光垂向自己的鞋尖。人们脸上没有什么不妥——只是从那一刻起,没有人再走进兰斯周围三步之內的距离。 甚至贝里本人,和他交谈时,也不再直视他的眼睛。走路时开始下意识地落后半个肩。 “至於吗?“ “当然至於。“唯一还能用正常语气和兰斯对话的人是埃林。他在首相塔和这个银髮怪物接触的太多,已经过了把他当怪物的新鲜期——但他看著兰斯的眼神里,现在多了另一个维度。“爵士——您救了我们所有人,但那些人害怕的不是您把大地掀开,是那个传言。“ “传言?“ “说您是龙的转世……在君临的时候我就听到过一点点。今天这事儿之后——“埃林朝俘虏圈扬了扬下巴,“您看。他们现在看您的眼神,和看龙有什么区別?“ 好吧。龙转世——至少比怪物好听点。 篝火升起来的时候,贝里把还能做决策的几个人聚到了一起。他蹲在地上,用一截没烧乾净的炭棍在干泥地上画著粗糙的地图。 討论的方向很明確:还要不要继续追。 魔山的人头还没落地、他的罪行还没有被当著他的面宣读,任务在法律意义上还完全没有完成。虽然克里冈的军队已经表明了魔山知道一切。 “朝堂里到处是兰尼斯特的人。“贝里苦涩地盯著地上那几条线,“魔山不仅知道我们要来——他连我们的渡河时刻都分毫不差。“ “就因为他什么都知道——“罗沙的声音比火堆里的炭还干,“——我们才更应该趁现在把这只兰尼斯特家的疯狗脑袋剁下来。给凯岩城那头老狮子一记它配得上的耳刮子。我们有兰斯爵士。士兵们的士气——你自己看看。“ 篝火的火舌在每个人眼睛里跳了一下。 士气高涨,而且从来没有这么高涨过。每一个现在还在喘气的老兵,在这个夜晚都抱著一颗比白天更响的心臟——不是因为他们活下来了,是因为那个银髮的男人还和他们睡在同一片营火下。 “我们也不可能攻下凯岩城。“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101 看书网超顺畅,????????????.??????隨时看 】 一个冷冷的声音插进来。葛拉登·威尔德爵士走到篝火旁坐下。 “魔山不会往凯岩城跑。“贝里蹲在地上,用炭笔从克里冈堡画了一条箭头指向红叉河上游——那里是三叉戟河上游战役的金牙城主战场。“那等於在告诉他的封君——自己就是头任务失败夹著尾巴逃回去的丧家之犬。他也不会躲回自己那座小堡。相反——他会一头钻进泰温大人的主力部队。“ “你是说他会去找西境大军。“ “这是他唯一的办法……泰温大人不可能在两军阵前把魔山推出来交给我们。那不是在交出逃犯——那是在割开自己军队的喉咙。“ 所有人都同意贝里的判断,第二天天明,他们往金牙城前线出发。 俘虏严重拖慢了行军速度。两天之后,大队抵达了红粉城——派柏家族的领地。克莱蒙特·派柏大人本人和他的成年儿子们全都在金牙城前线,留守的派柏夫人拒绝见任何外客,来接待这群浑身泥土的追討者的,只有头髮白得像旧纸卷的派柏家老学士。 他带来的消息恶毒到让所有人忘了自己被拒之门外的尷尬。 “劳勃·拜拉席恩陛下——已在五日前驾崩……据说死於一头野猪。天佑新王,乔弗里一世。“ 帐篷里没有灯。只有从皮帐缝隙漏进来的几缕傍晚的光。每个人的脸色都是灰土色的。 “首相呢?“埃林拨开人群挤到最前面。他的声音差点碎得不成词句。 所有的人都绷紧了同一根弦。他们是奉国王的名义出发的,假如坐在王座上的人已经换成了另一个名字,那他们这支小小討伐军的身份,就完全依赖於首相是否还有延续性。 “奈德大人——我是说,前国王之手——“老学士的声音低下去,拐了几个弯,“被指控犯有叛国罪。他拒绝承认吾王乔弗里一世的合法王位——因此被下狱。“ 埃林的身体晃了一下,他脚底下绊到了帐篷的某个绳子,差点摔在地上。 “不承认新王?“ “是的——据说,他公开宣称乔弗里一世陛下並非先王劳勃陛下的亲生血脉。“学士舔了舔枯裂的嘴唇,他不自觉地压低了声音,即便这帐篷里没有任何一个姓兰尼斯特的人。 “当然——“他谨慎地补了一句,“这些都是君临传出的流言。王室至今没有公布针对奈德·史塔克的任何確切罪名。“ 奈德·史塔克,七国荣誉的標杆……叛国? 而恰好,劳勃国王死得不明不白。恰好,奈德·史塔克是劳勃的铁桿兄弟、最信任的男人。 酒馆里的閒汉和赌徒可能会愚蠢到相信首相为了铁王座谋逆。但贵族们则更懂游戏规则:奈德夺君临?他拥有的是北境,拿下君临对他有什么意义?就算他野心滔天,他为什么要在没有召集封臣的情况下,在南方的狮群里独自起兵? 还有那项爆炸性的指控本身——三个王子公主,全部是王后与別家通姦生下的私生子。哪个老谋深算的篡位者会造出这么一个一戳就碎、足以激怒整个西境的荒唐谎言? “我们成了叛逆了。“贝里满嘴比篝火的余灰还要苦的涩味。 “如果我们能再早一天……“ “再早一旬也赶不上这场变局。“罗沙摇了摇头,“我们出发的时候劳勃国王还在喝酒。半个月不到——君临的天就塌得什么都看不见了。“ 老学士礼貌地站了起来。所有人都明白了。 “诸位的来意,我无法不敬。但派柏大人远在金牙城前线。他的立场——我一个戴著铁链子的学士,没有资格替他拿半分主意。这也就意味著——我此刻无法判断,明天我们和诸位之间是敌、是友……为了一视同仁地保全大家——我很抱歉。红粉城的城门,今夜必须对各位关闭了。“ 没有人对此有怨言。换作任何人都会做出同样的决定。 但人群的裂痕没能从城门外弥合。 篝火被重新升起在城外一片荒草地上。夜色比前一晚更冷。露水已经开始在马鞍的皮面上慢慢凝结成霜。 “我——无论如何,要亲手拿到魔山的人头。“ 贝里开口。他的声音没有吶喊。但剩下的几个人互相看了一眼。 沉默中,第一个人站了出来。 “抱歉。“葛拉登·威尔德爵士的语速不快。他的眼睛没有看贝里,而是看著火堆里的余烬。“接下来这几周,也许几天——恐怕不会是风暴地的领主们还能缓缓骑马回家的季节了。拜拉席恩——不管是史坦尼斯大人,还是蓝礼大人——风暴地必须集结力量。我的二十人,得跟我回去了。“ 他没有说出乔弗里的名字。他说拜拉席恩的时候,名字里有一个显然被跳过了。 於是,雨屋城的队伍退出了追討军。 罗沙·马里勒站起来的时候盔甲没有发出小心翼翼的轻响——他把它抖得很响。 “哼。想当初,我们从坦格利安手里转到拜拉席恩门下——至少,那一次是光明正大的战斗,坦格利安输了。现在是怎样——一个半只狮子的私生儿也想让我们向他屈膝?王领的贵族,还不至於墮落到这个地步。“ 他嘴里说的是把继续追杀魔山当成对乔弗里一世的抗议,但他瞟兰斯的目光已经替他坦白了他自己可能也没打算坦白的另一半原因。 索罗斯也非常乾脆。 “你们搞你们的政治。但我答应了这件事——那就得追下去。“ 最后。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一个人身上。 兰斯。 他可以没有任何拉扯地离开,在场没有一个人有资格责怪他。 他不是七国的贵族。他和任何一面旗帜都没有从属关係。在这片大陆上,没有任何一个誓言拴著他的喉咙——也没有任何一个法律上的后果等在“放弃追討“的下一站。下令给他任务的人,现在自己被关在某个石牢里。罪名是叛国。兰斯可以一扬手离开这摊混乱,並且——顺便提一句——七国每一扇还开著的大门都会乐不可支地迎接这具移动的天灾去他们家族为他们效力。 “奈德大人还没死,对吧。“ 兰斯牵过自己那匹笨得不可救药的马。 “我们得加快速度了。“ 他翻上马鞍,马蹄在冻得发脆的荒草地上踩出一片轻浅的霜碎声。 “我说过的。要把魔山的头,亲手带给他看。“ 第14章 魔山 七国之中,河间地是一块富饶的土地,也是一块多灾多难的土地。 它坐落在整个维斯特洛正中央——意味著不管哪个方向燃起战火,敌军的马蹄总会不可避免地踩过它的麦田。就像这一次。说起来是狮子与狼的战爭,但河间地北接北境,西临西境,东边和东南则分別靠著谷地和王领。 河间地这一次吸取了教训。仗著北边和东边暂时无忧,他们早早动员了军队,堵在河间与西境交界的咽喉——金牙城——企图御敌於家门之外。徒利家族的族长霍斯特·徒利大人正被重病钉在奔流城的病床上,意识模糊,无法理事。前线指挥的重任,就落在了他唯一的儿子——艾德慕·徒利肩上。 然而此刻,艾德慕·徒利並不在金牙城前线。 他在俘虏营里。 因为几天之前,他的军队已经被西境碾碎了。 理论上,即便西境兵精粮足、又有詹姆·兰尼斯特这样锋利的剑冲在最前面,也不可能在一夜之间让整支河间军灰飞烟灭——除非有人在战略上犯下了不该被原谅的错误。 没错,就是他,艾德慕·徒利。 魔山肆虐河间地的暴行,让艾德慕的心软成了一个致命的缺陷。他决定分兵——让一部分封臣带著他们最宝贵的骑兵沿著红叉河岸展开巡逻,保护沿岸的村庄和磨坊。这支精锐部队在河岸线上一寸一寸地搜寻魔山的踪跡,最终没有摸到那个屠夫的影子,却极其成功地把自己的军力从一个拳头拆成了一盘摊开的散沙。 然后詹姆·兰尼斯特率西境主力衝过来了。 拜泰温·兰尼斯特的老谋深算和凯岩城底下那开採不完的金矿所赐,西境军一直是七国之中装备最精良、训练最整飭的。他们的军队是常备军,而非放下锄头的农民,他们的马匹在行军时能保持队列整齐到让人觉得那是一堵会移动的铁墙。 乱鬨鬨的河间军在被突袭的那一刻,发现自己手里的一百种古老战术还没有来得及排成任何有效的阵型。准確来说——他们多数人一直以为,这件事最终会变成君临红堡里一场吵来吵去的官司,大军的动员不过是为了给御前会议的爭论增添点分量。毕竟谁都知道:北境、风暴地、河间、谷地是上一场篡夺者战爭中的铁血同盟,更不用说现在还加上了王领和龙石岛…… 没有人能和铁王座抗衡,这是常识。 所以自然也没有人想到兰尼斯特家会动手这么快、这么狠。 击溃了金牙城下的河间军之后,西境军没有停下来清扫战场。他们坚决地追击残部,一路碾过溃兵、烧过村庄,杀到了奔流城脚下。艾德慕来不及组织防御,等他终於从溃退的人流中辨认出奔流城的塔尖时,西境的铁蹄已经从他的身后合围。 河间军残部缩回了奔流城的墙內,合上了城门。而艾德慕·徒利——奔流城的继承人——落进了兰尼斯特军的手中。 艾德慕独自咀嚼著失败的苦味。每一晚,他在俘虏营骯脏的稻草堆上闭眼之前,都会反覆在心里过一遍自己的每一道命令。哪些是由於心软,哪些是由於天真,哪些纯粹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应该像个善良的领主那样做。他痛骂自己是个废物。他哀悼那些因为他那点不忍心而白白丧命的臣民——那些人在这片被战火烧焦的河间地留下了一整屋子再也等不到父亲回家的孤儿。 每到最暗的夜里,羞耻像一锅煮过头的劣酒在他喉咙里翻涌,每次想一头撞死在帐篷柱子上结束一切的时候,他的脑子里就会浮起三张脸:那张被病痛折磨得说不出话、但仍活著的老脸,是他父亲。那对姐妹——一个远在北境,一个在谷地半空中悬著。 他是徒利家最后的男丁了……他无法放弃自己的生命。 他等待著命运的宣判。 然后他等来了奇蹟。 --- 某天清晨,艾德慕发现整座营地的士气像被捅了一个看不见的洞。看守他的那些士兵,今天的眼神忽然从高高在上变成了某种闪闪烁烁——憋著一肚皮没人愿意解释的坏消息却还要继续站岗的那种闷涨。 一个话癆的换岗卫兵收下了艾德慕的承诺——一枚金龙,傻子都知道徒利家的继承人不可能不被赎回——然后带著一种抖落自己也不知道该不该说的事情的快感,把事情全倒了出来。 “有个疯子。在营寨门口叫阵——说他奉命来拿格雷果爵士的人头。” “奉谁的命?” “说是劳勃一世……还有奈德·史塔克。你知道的——就是那个已经死了的国王,和他那位蹲黑牢的首相。” 艾德慕眨了眨眼,原来如此。 奈德出事之前派出的、为河间地那几个被焚毁的村子討个公道的那一队追討使。他父亲曾派出了雷蒙·戴瑞等三位骑士,赶往君临向国王当面呈请裁决。自己当时只觉得那是懦弱之举:人家打过来的时候可没徵求国王同意。 但现在,这个他看不起的举动,正以一种完全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方式,越过战火,站在了营地的大门口。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死了没?” “死了?没有。七神在上,那个人死不了。” 艾德慕从那个士兵脸上读到了一种很复杂的表情:恐惧、挫败、震惊。 “弗勒爵士先是命令一队骑士去杀了那个疯子。结果,五个人,一个接一个,被那个银头髮的男人从马背上像逮鸡崽一样拽下来,变成了他的俘虏。然后,那些大人们就想推格雷果爵士出去应战——”士兵咽了口唾沫,“——魔山……他不肯出去。他拒绝出战。诸位大人在阵前吵得不可开交——一个爵士公开骂他懦夫,差点被魔山当眾攥碎了脖子。再然后,我们就用箭——排射,还有箭雨。” “什么结果?” “那个男人。为了挡箭……他举了一扇城门。” 艾德慕的脑子彻底停摆了一瞬……他是说城门?木製的、包著铁皮的、能挡住攻城槌撞击的——城门? “哪里来的城门?” “不知道!可能是从附近哪个破旧的石堡拆的?很大的木门。他把它拆了举起来——那么大一面,就横在自己前面。箭全插在门上了。那个疯子还在我们营门口立了一整下午。” 守卫的语气已经从不友好退化成暴躁。 “那现在呢?” “现在——大人们大概还在帐篷里互相掐脖子商量对策吧。那个银髮男人扔下话了:明天。如果他想要的人头还没从营地里送出来——他就不在门口等了。” 艾德慕听的入迷,坐直了身子。 “他会进来拿。” 一个人,面对一整座西境军营。 而魔山——那个巨人、那个怪物——躲在自己的营地最深处,不敢出战。 --- 兰斯没有等到进攻营寨的第二天天亮。 魔山逃跑了。 他似乎对自己的战友抱有某种可能並不偏颇的极度不信任——他大概觉得那些人迟早会为了自身安全把他从营地里拖出来,又或者,他根本就不相信那道木柵和沟渠能挡住那个追杀他的男人。总之,在深夜里最安静的时刻,他带著他那身过於庞大的黑甲和那柄让人一看就头皮发凉的巨剑,从营地反方向的后方出口悄悄钻了出去。 但有一个致命的不幸:这座营寨从一开始就是为了围困奔流城而设立的。前方面对的是奔流城的正门,左右两边是腾石河奔腾不息的河水。一个只有一个方向可以离开的营地,在军事上没有任何可以挑剔的地方——但对一个试图偷溜的巨人来说,这意味著不论他朝哪个角落挪动,最终都要经过同一个出口。 而那个出口,早就被贝里·唐德利恩和他的小队守得死死的。 火把,上百支火把,在半夜中被一支接一支点燃,魔山没有逃路了。 他显然也很清楚。 他那具被层层铁壳裹住的巨大身躯在火把摇曳的光线下巍峨得像一座长出了四肢的矮山。他那把特製的双手巨剑和一个人等长,挥起来时方圆数米全是金属的呜咽——没有人能靠近他,没有人能在那种横扫一切的半径里站住脚。 兰斯踩了一下地面。 ——战技·猎犬步伐。 他的躯干陡然伏低,右手持剑,左手按在地面上,脊柱像一根被压到极限的弹簧猛然释放。在交界地的战技中,猎犬步伐属於极为稀少的身法类绝技。它专属於猎犬骑士——那群永生只向一位神人效忠的近卫。因为菈妮的关係,兰斯对这类隶属神人的骑士有过相当深入的了解。 还亲手宰过几个。 魔山那柄扫开一片空旷的大剑刚挥过去——剑锋还在空气中拖著它那道笨重的余音——兰斯已经不在原地了。他的身影几乎贴上了魔山的身前,目標是魔山的双臂。 鐺——! 那声金属哀嚎不比任何战锤轰击要来得逊色。魔山的护臂钢甲深深地、整块地凹陷了进去。铁板挤压铁板的声音里还嵌著一声细微的、像木头被折弯时发出的那种湿闷——那是骨头被钢铁挤压的呻吟。巨人的臂鎧没有碎开——但里面的血肉,已经被变形的铁板压成了什么形状,只有他自己知道。 魔山发出一声含混低沉的痛吼。他忍住了,居然没有丟下那把巨剑。他抬起粗得不像话的腿——那截小腿的周径粗得像一棵树——一脚朝兰斯踹了过来。厚重的铁靴带著不可思议的力量压下来。 兰斯一把捞住了那截小腿。 他捞住,然后掀。將整座三层重甲包著的、比任何战场上单独的战马还要沉的巨体,一鼓作气掀翻在地。 轰。那声音如同铁砧从台子滚到石板地上的回音。 那三层重甲——皮甲、锁子甲、黑钢板——在这一刻,全部变成了它主人的敌人。他那具山一样壮硕的身体横在泥地上,挣扎著试图翻身,却不敢暴露起身间隔的破绽。他吼叫著胡乱挥舞那把巨剑,试图把兰斯逼退在剑锋之外。 兰斯在那些杂乱无章的宝剑轨跡之间轻跳,每一脚落地的位置,恰恰都在剑锋已经划过去的那片空地上。他贴到了魔山的身侧,一脚踩在那只拼命攥著巨剑的铁掌上。巨剑从魔山的手指间飞出去,在地上弹了几下,摔进泥里。 然后兰斯在魔山的双肩各踩了一脚。隔著那几层厚铁,两膀子的所有连接在他脚底下发出了沉闷的、湿漉漉的脱位响。 魔山的两条胳膊不动了。 他把剑尖伸过去,挑开了那顶巨大的全封闭头盔。 露出来一颗让人难以直视的头颅。鼻涕、眼泪、血污和泥土搅成一片。那张狰狞的、扭曲的脸,之前被人害怕成那个样子——现在也只是一张非常丑陋的、长在庞大躯壳上面的、完全失去攻击力的脸。 前后不过三招。 兰斯没有看他的脸多久。他朝身后招招手。 贝里·唐德利恩举著火把靠近。罗沙·马里勒。索罗斯。埃林。所有人在一个比一个更短暂的沉默里围了上来,火焰的光把地上那个畸形巨人的轮廓照得清清楚楚。 “没错。就是他。格雷果·克里冈。” 其实本来也没什么好確认的:这个身高,维斯特洛没有第二副。 “宣读判决吧,贝里爵士。” 兰斯走到几步之外,从泥里捡起魔山的巨剑,拄在身前。这把剑的尺寸更像他在交界地用的那些剑。 贝里站直了身,清了清喉咙里的乾涩。他的目光扫过不远处营寨柵栏上越聚越多的火把光点——西境的守军似乎终於察觉了什么,人声从遥远的深处开始嘈杂起来。 “以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劳勃一世之名——” 他看著魔山那双布满血丝的眼。那张脸上没有任何懺悔。 “——我,贝里·唐德利恩,黑港伯爵,尊国王之手暨北境守护、史塔克家族的奈德大人之命,在此宣告:褫夺格雷果·克里冈一切职阶与官衔。收回其名下全部封地、赋税及房產。並处以死刑。” 他抬头看了看周围。每一支火把都在噼噼啪啪地烧著油脂。空气里全是松脂和河水的味道。 “愿诸神——怜悯他的灵魂。” 一片寂静。 “结束了?”兰斯说。“那该我了。” 他上前一步。脚底踩住了魔山那副还在徒劳起伏的胸甲。那具巨大的躯干在他的脚下纹丝不得动弹。 他將魔山自己的巨剑高举过头顶。那把饮过不知多少血的大剑,在火光中反射著深沉的寒光。 剑落。 潮湿的草地在那一瞬间收走了一声沉重的闷响。 第15章 分道 “任务完成了。” 贝里把一个塞满了盐和某种香料、確保不会在接下来的旅途中渗出一滴血水的木匣子递给兰斯,这是密尔的索罗斯捣鼓了几乎整个下半夜的成果。魔山的头颅现在安静地躺在木匣里,甚至那原本惊恐、圆睁的眼睛,也被红袍僧闭上。 准確的说是缝上的。 “为什么给我?” “这是你的战绩。我们——”罗沙·马里勒站在贝里身后,乾巴巴地笑了笑,“——连挥剑的机会都没找到。” 眾人很快收拾起行装,而他们分道扬鑣的討论只用了一顿饭的时间。 “兰斯爵士。”埃林的声音里带著被无奈包裹的急切,“奈德大人入狱了。君临现在对於任何和奈德大人有关的人来说都不是什么好客之地。我建议——您先別回君临。等尘埃落定。”他顿了顿。“但无论君临的王座上坐著谁——北境不会遗忘。” 他和哈尔温已经决定了,哈尔温继续追隨贝里爵士,而埃林將带著这二十名北境好手进入奔流城。徒利家是史塔克夫人的亲族,更关键的是——罗柏·史塔克正在率领北境主力远征南下。等到少狼主的军队抵达奔流城脚下,他们会归队。 “你要去王领?”兰斯转向罗沙。 “我要回我的封地上。接下来的这场仗——不管谁跟谁打——王领会首当其衝。我的人、我的土地,我得亲自站在那里。” 索罗斯和贝里却哪也不打算回。 “任务本身——確实,已经完成了。”贝里敲了敲胸甲,“但兰尼斯特在河间地的暴行还在继续。奔流城的城墙內挤满了河间残兵,而城墙之外男男女女正像庄稼一样被一批一批地割倒。” 分手上马之前,贝里把他的侍从推到兰斯马前。 “骑士不能没有侍从。艾德瑞克在我手下已经跟了好几年,他知道怎么给骑士著甲、照顾马匹、磨利你的宝剑,帮你计算口粮和行程。我能教他的,差不多就这些了。”他看了一眼自己的旧侍从,那一眼里有很多他自己不会说出口的话。“你不是本地人。一个人在这片满是互不认识旗帜的土地上乱转,你缺个帮忙看著路、记住每个城堡主名字的侍从。” 兰斯低头看了看那个还不到他胸口高的小傢伙,那双紫色的眸子让他显得很秀气。 他伸手在那颗毛茸茸的脑袋上拍了拍。 “艾德瑞克·戴恩。”男孩站直了背书,“请多指教。” --- 兰斯的壮举传到君临的速度很快。消息在朝堂上炸开的时候,瑟曦·兰尼斯特正坐在铁王座下方的摄政椅上。她的脸色像一块刚从地窖深处挖出来的凝乳。 “格雷果爵士是我们的人。”她的声音压过了御前会议桌上那盏摇曳的烛火,“如果不处理这个野人,兰尼斯特的信条——有债必偿——將沦为一纸空文。” 她要求御前会议做出决议,在七国上下发出悬赏,追杀兰斯。 瓦里斯轻轻咳嗽了两声。他的双手交叠在丝质长袍宽大的袖口里,指节微微转动,像在揉搓一粒看不见的葡萄籽。 “王座上端坐的是一位拜拉席恩……似乎不太方便替兰尼斯特家追討血债。” “不要紧。半个七国都知道咱们的陛下有多么敬爱他的母亲——以及他母亲的家族。”小指头微笑。他的灰绿色眼睛在烛光中闪了一下,和瓦里斯的目光在空气中短暂地交匯了一瞬。 “拿出个办法来!” 瑟曦的指甲刮过桌面。她摄政之前,没想到这帮人如此难缠。每个人都在绕著圈子说话。每个人都在等別人先犯错。劳勃坐在铁王座上的时候从不在乎这些——那个酒鬼只在乎他的锤子和他的婊子。而现在,她得替她的儿子把这条铁椅子坐稳。 等詹姆的军队一到,她暗暗下定决心,就把这帮废物统统换掉。 “尊敬的王太后陛下——” 派席尔大学士老迈的身躯在乔弗里一世登基后突然矫健了起来,他从椅子里往前倾了倾,雪白的长须扫过桌上的地图。 “我建议,暂时不宣布这个兰斯的罪行。奈德大人——我是说,罪人奈德——曾经向他许诺,如果他能带回魔山的头颅,就为他请封。依我之见,这个外族蛮子必然无法拒绝成为七国贵族的诱惑——很有可能,会自己回到君临来。” 瓦里斯扬了扬眉毛。“哦——但愿这位异族朋友能聪明到跟得上咱们大学士的思路。” 瑟曦也觉得不妥。但凡脑子还在脖子上的人,知道奈德入狱了,都不会傻乎乎地钻进兰尼斯特说了算的地盘。但派席尔这番话里有一件事让她舒服——这个方案不需要她做任何决定。等著就行了。如果等不到,再把这只老耗子的脑袋拧下来也不迟。 瑟曦喜欢惩罚別人。但她討厌担责。两种天性加在一起,让她愉快地点了点头。 “准了。” 小指头和瓦里斯又交换了一个眼神。这一次,两个人的目光在空气中停留得比上一次更久——久到了不是试探而是一种彼此都心知肚明的较量。他们最终什么也没有从对方的眼睛里读出来。 “后天——我们將在贝勒大圣堂为先王的挚友送行。” 瑟曦“解决”了一个问题,自觉地远远强於劳勃。那个蠢货一辈子只会用锤子解决问题,而她用一句话。她心情大好,转向瓦里斯,嘴角掛起一个小小的、恶意的弧度。 “现在他低头了吗?你可別告诉我——你那些小把戏对他没用。” 瓦里斯微微一笑。那个笑容像一层薄薄的油脂浮在一碗冷汤上。 “奈德大人是个硬骨头。可惜,他的弱点,过於明显。” “所以他答应了?” “没错。我们的前任首相大人——会公开承认自己的叛国罪行,以及证实乔弗里陛下的尊崇。到时候,君临的谣言大概就会像朝露一样,悄无声息地蒸发了罢。” “哼。”瑟曦从鼻子里喷出一声短促的气。“哪有什么谣言——不过是几个跳蚤窝里爬出来的小丑胡编乱造。杰诺斯!” 都城守备队司令杰诺斯·史林特立刻从角落的阴影里跨出一步,铁靴的后跟在石板地上碰出一声闷响。 “管好你的人。后天——”瑟曦的手指在桌面上点了一下,“——我不希望看到任何骚动。另外,清理一下君临的小丑和跳蚤。奈德认罪之后,我要所有的谣言彻底消失。让那些人消失也行——明白了吗?” 杰诺斯重重一锤胸口。铁手套砸在胸甲上,声音在空荡荡的议事厅里迴荡了好几圈。他大步流星地转身离去,披风甩出一道僵硬的弧线。 瑟曦盯著他的背影消失,然后忽然想到了什么。 “陛下去哪了?” “陛下应该在和珊莎小姐玩闹。”身后的白袍子曼登·穆尔立刻躬身回答。 “玩闹。”瑟曦重复了一遍这个词,她的语气里没有半分温柔。“希望他真的能赶紧搞大那个小姑娘的肚子。我哄她——哄得已经不耐烦了。” --- 马蹄在国王大道上不紧不慢地踩过一层又一层碎石。 兰斯和艾德瑞克已在路上走了两天。空气里河水的腥味在慢慢变淡,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乾热的、混著麦秆和马粪的陆风。 他的小侍从颇为不安。 艾德瑞克·戴恩坐在马背上,双手攥著韁绳,十根手指不停地变换位置——一会儿收得太紧,一会儿又放得太松。他的嘴唇已经抿了整整半天没有打开过,眉毛在眉心拧成一个小小的结。他偷偷瞄了兰斯不止一次,每次都是在兰斯的目光朝他转过来的那一瞬间迅速移开,假装自己在看路边一棵被烧过的歪脖子树。 “兰斯爵士——” 他终於憋不住了,变声期的少年嗓音在空旷的大道上显得又细又脆。 “我们是不是再考虑一下?” 兰斯没有回答。 艾德瑞克咽了口唾沫,在马背上不安地扭动著身体。 “我不害怕!”他抢先声明——声调提得太高了,连他自己都听出了这句声明和它相反含义之间的距离。“但是……我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要去君临。那里已经不再友善了。而且我们也拿不到任何赏赐。” “我不需要赏赐。”兰斯说。“我只是需要完成誓言——把魔山的头带回君临。”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很平,但他脑子里想的是地牢里的史塔克。 瓦里斯是第一个接触自己的大人物,但奈德是第一个信任並帮助自己的人。他给自己房间住,给自己饭吃,在自己的那些北境小伙子被詹姆屠杀之后,仍然拖著一条瘸腿站在铁王座上替他请功。於情於理,兰斯觉得自己应该去看看——自己能做什么。 另外,他还有一层更实际的盘算。 下一步他就要去看看那道绝境长城了。史塔克家族既然能在北境延续八千年不倒,传说修筑长城的那位也是史塔克的血脉——说不定他们掌握著什么秘密。 根据贝里的分析,奈德最大的可能性是被迫披上黑衣:没有人敢冒著和万年家族不死不休的风险去杀死一个史塔克族长,但让奈德加入守夜人就完美无缺了——史塔克家一向以守夜人为荣,奈德的亲弟弟就是一个守夜人。绝境长城和临冬城只隔著一片狼林,让奈德披上黑衣和让他回家有什么区別? 兰斯觉得,既然自己要去长城,和奈德顺路是个不错的选择。不会有人比史塔克家的族长更了解北境、了解长城的了。 从奔流城顺著大路一路向北,村庄越来越稀,他们路过一片又一片被烧焦的麦田,田埂上有几只乌鸦在啄食什么已经被太阳晒乾的东西,艾德瑞克每次都会把头別开。兰斯没有。 然后地平线上多出了五座塔楼。 那是一座占据了半个天际线的庞然大物。五根焦黑的石指从平原上伸出来,最高的那座歪歪斜斜,通体带著被烈火舔舐过的、几百年也洗不掉的烧灼痕跡。黑灰色。像一块压在大地上的炭。 “这就是赫伦堡。” 艾德瑞克开始发挥他作为嚮导的功能——这种时候他比较不紧张。 “七国上下最大的城堡。黑心赫伦花了四十年修建它,意图建起一座永不陷落的巨城。结果——他被征服者伊耿的龙,活活烧死在那座最高的塔楼上。” 男孩的手指指向五座尖塔中最歪斜、最焦黑的那一座。兰斯顺著那个方向看了一眼。阳光落在那座塔的表面,竟然没有反射回来——那层烧熔过又冷却的石头把光线吞进去,像一片乾燥的海绵。 “这里属於哪个家族?” “应该是河安家族。但这一族人丁不旺,即將绝嗣……恐怕没能挡住西境军的袭击。” 他们在奔流城下已经听说了西境大军兵分两路的部署:一路困住奔流城的城墙,一路散成小股在河间地扫荡。赫伦堡就在大路旁,领地又如此广阔肥沃,没有理由倖免。而一座过於庞大的城堡在没有足够兵力驻守的时候,陷落得比任何小堡都要快——因为守军的人数甚至不够铺满城墙上每个垛口。 “那就是说——现在落进兰尼斯特手里了。” 说话间,他们离城堡更近了。塔楼上飘扬的旗帜逐渐在暮色中显出了顏色和纹路。 “狮身蝎尾兽……”艾德瑞克眯起眼睛辨认了好一会儿,好在他的纹章学底子很扎实。“是西境的洛奇家族,但那只黑山羊我不认识。” “既然如此,那就绕路吧。” 兰斯无所畏惧。但他也实在没有必要替河间地收復失地——反正他们还会弄丟的。 但他不愿惹麻烦,不等於麻烦不会来惹他。 第16章 异端 两个人刚拨转马头拐上岔道的土路,就看到一队人马迎面直衝过来——更准確地说,是直衝赫伦堡而来。马队的蹄声像一阵紊乱的鼓点,没有军乐团没日没夜训练出来的整齐节奏,但胜在人多,尘埃在夕照中扬成一片灰黄色的薄幕。 “红角的黑山羊……”艾德瑞克盯著那面旗,眉头锁成了一团,“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家徽。我们要躲一下吗?” 兰斯摇了摇头。他没觉得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东西值得他“躲一躲”。 黑山羊旗的队伍很快驰到兰斯面前。马蹄在乾燥的泥土上刨出一片呛人的灰。领头的是个高大瘦削的男子,留著一撮骯脏的山羊鬍,戴著一顶镶著山羊角的铁盔。那些角是真山羊角——从根部泛黄到尖端乌黑,上面还糊著一层不知什么时候溅上去的暗色斑点。 “你萌四拿莱德?” 男人开口。他高踞马上,一双阴冷的细眼睛上下打量著面前这个银髮的陌生人。但他的嘴一张,吐出来的通用语却含含糊糊、像在嚼著一口没咽下去的草料。 “路过。看看。” “这里不允许省么路过。”山羊鬍子把韁绳在手腕上绕了一圈,那只手背上爬满了褪色的靛青纹身。“抓起来。” “抓起来”这三个字倒是说得字正腔圆——明显是经过大量练习的。 兰斯瞥了一眼他的部队。 不到一百人。乱七八糟。只有半数有靠谱的鎧甲——还大多是破旧的皮甲和锈跡斑斑的锁子甲。不同肤色,不同长相,不同兵器。有人在马上掛著多斯拉克弯刀,有人掛著布拉佛斯细剑,还有几个裹著只有盛夏群岛才会有人穿的羽毛披风。一支典型的东大陆流亡佣兵团——鱼龙混杂,成分不明,大概连他们自己都不完全清楚谁是战友、谁是昨天才从某个港口酒馆捡来的临时工。 兰斯把手探向背后的大剑,准备送这批杂牌军集体归西。 “等等!等等!团长,等下——这是我的熟人!” 一个灰发的高个子老头急急忙忙从佣兵队列的后排挤到兰斯马前。他的长袍下摆被马蹄扬起的尘土染成了土黄色,袍角上还沾著一小块暗红色的、已经干透的痕跡。他挥舞著两条乾瘦的胳膊,像一具被风颳得乱晃的稻草人。 兰斯愣住了。 是科本。 --- “所以——你明知奈德大人的事情,仍然要回君临?” 科本把兰斯和艾德瑞克领进了赫伦堡。 山羊鬍团长——科本在路上告诉他,此人名叫瓦格·霍特——犹豫了一阵之后,还是同意了兰斯一行入堡补给。 佣兵团的团长们通常不想和自家唯一的医师闹翻。 同样的,科本也向兰斯介绍了这个佣兵团。 “勇士团”,科本指著那面山羊旗,“团长瓦格·霍特来自科霍尔——那里的人们崇拜黑山羊,所以有了这面旗帜。” 艾德瑞克悄悄告诉兰斯更多。 “我知道他们是谁了……”小侍从不安地绞著手指,“血戏班……大家都说他们是泰温大人带来的血戏班。” 两人从奔流城下一路行至赫伦堡,路上看到了太多的人间惨剧——河间地主力被困奔流城,广大的三叉戟河流域完全成为西境军队撒野的“乐土”……泰温·兰尼斯特把他那一副“卡斯特梅的雨季”的铁血心肠带到了河间,西境军已经把摧毁和践踏一切变成了一种战略。 勇士团就是泰温执行焦土战略的工具之一,该佣兵团是泰温·兰尼斯特从狭海对岸僱佣来的异邦人,他们的坐骑中甚至还有斑马。在执行焦土战术的时候,异族人总是比本地人好用的。果不其然,这个佣兵团因其残忍的行为和成员古怪的装束被河间人称为“血戏班”,他们明面上执行的是徵集粮草的任务,但实际上就是抢劫和毁灭。 赫伦堡內部比它从外面看起来还要糟糕。巨大的厅堂里乱七八糟,到处是兵痞隨手扔的酒壶和沾血的布料,空气里有一股陈旧的焦炭味和某种更不新鲜的——潮湿角落里的霉菌和乾涸尿骚的混合气味。百余名佣兵散落在空旷的大殿各处,围著几堆用拆下来的橡木门板劈成的篝火。有人在烤肉,有人歪在墙角睡觉,还有人蹲在石阶上用一块磨刀石反覆蹭著一柄已经蹭得亮得反光的弯刀。 科本把自己住的那间小屋让出来给他们休息,他从一个落满灰尘的木架子上取下一只皮酒囊,拔开塞子,给兰斯倒了一杯葡萄酒。 “是的。我要履约。” 科本沉默了一会儿。他在兰斯对面坐下,乾瘦的手指交叠在膝上,指节突出得像一排枯枝。 “虽然不是明智之举——但我尊重你的想法。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追求的权利。” 兰斯端起酒杯晃了一下。酒的味道带著某种说不清的苦——不像酿造时的苦,像是存放太久的苦。 “那么,学士。你在这里——是在追求什么呢?” 根据兰斯和科本在君临那段日子的交往,他觉得这个乾瘦老头是个非常有自己的想法的人。他对功名利禄没有多少兴趣,对权力的游戏也兴致缺缺。一个被学城放逐、没有家堡可以依附的流浪学士,棲身於一支看起来既不正规也不名誉的佣兵团——这绝非光彩之举。 “我需要一个地方。”科本说。他的嗓音还是那样温和、乾燥,像翻动一本放得太久的旧书。“一个没有人——在乎我做了什么的地方。来推进我的研究。” 大概是觉得兰斯是异大陆的人,又或者是觉得兰斯在这片大陆上没有其他可以诉说的人,科本说得很坦诚。他没有避开兰斯的目光。 “您的研究?” “没错。”科本抬手把额前一缕灰发拨到耳后。那只手很稳。“我被学城驱逐的理由——就是我一直在研究,怎么復活死人。” 兰斯的精神像一根被拨动的弓弦,绷紧了。 他追寻了这么久的超凡力量——穿越以来遇到的第一个对他报以善意的人、第一个在这片陌生大陆上坐下来教他说话、教他理解这个世界的人——竟然就藏著这样的秘密。这个乾瘦的老头,从一开始就不是什么普通的流亡学士。 “哈哈——兰斯爵士你先別激动。” 科本当然知道兰斯在寻找什么。他可能是在场唯一一个知道的人。 “我的这种復生,主要的工具是医学。如果把一个人和一具尸体放在一起比较——尸体比人,到底缺少了什么呢?是大脑?是心臟?是血液?还是某种別的——更加隱蔽的东西?我的看法是,只要一个器官一个器官地去替换、去测试,我们终究能找到人之所以活著的奥秘。找到那根能让心跳重新响起来的弦。” 兰斯大概明白他做了什么:一个想要从肉体中探寻生命奥秘的人,第一件事肯定是解剖。 “所以……你进行了很多实验。” “没错。主要是用了太多尸体——被发现了。”科本的语气平平淡淡,像在陈述一段和自己无关的旧案,“但在这里——血戏班——我可以用人。” 他没有刻意重读最后一个字。但那句话落在空气中的分量,不需要任何修辞来加重。 科本的意思当然是活人。 兰斯沉默了片刻。 他不喜欢那些搞生化武器的科学狂人。 在交界地,曾经有个种族叫角人,他们基於对生命熔炉的崇拜和对復活、永生的追求,喜欢搞各种各样的人体实验,不惜將一些种族当做催化剂和粘合剂使用……最终引发了整片大陆有史以来最残酷的一场復仇之战——玛莉卡对角人的灭绝之战。 血流成河都不足以形容那场战爭。 但同样,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兰斯不会试图改变別人。真到了撞在自己手里那天——自认倒霉就是了。 “你不觉得残酷吗?” “反正他们总是要死的。”科本非常坦然。他那双灰色的眼睛在烛火中没有任何躲闪。“之所以选择勇士团,就是因为他们是一群恶棍。在这里——总会有人要死的。不是他们的敌人,就是他们自己。” 他说完这句话之后,房间里安静了一会儿。远处大殿里佣兵的喧闹声从石头墙壁的缝隙里隱隱约约地渗过来,像一层隔了很厚的棉花。 兰斯没有继续追问这个话题。他把杯底那层浓稠的酒液一饮而尽,站起身。窗外,赫伦堡焦黑的塔楼在星光下站著五个沉默的剪影。黑心赫伦的野心和伊耿的龙焰都早已冷却,但这座石头尸体里面,一个被学城放逐的老人,正在追寻著他用不可能被世界接受的理想。 “天快亮了。我明天一早还要赶路。” 科本站起来送他。走到门口时,老人忽然又开口了。 “奈德大人的审判——大概在你赶到的时候就有结果了。惯例,会在贝勒大圣堂宣判。如果来得及……亲眼去看看也好。有些事,渡鸦写不下来。” 兰斯看了他一眼。然后点了点头。 --- 和科本在赫伦堡的短暂会见,对兰斯来说最大的收穫不是那一杯发苦的葡萄酒,也不是勇士团那群奇形怪状佣兵给他留下的坏印象——而是一个確认。 这个世界的的確確——有魔法。甚至,有神。 科本是这样描述他研究死灵术的动机的。那时天还没亮,老学士在地下室的角落里用一把铜勺搅著某种发出刺鼻气味的药浆。 “书上记载过——夜王和火之神,都有过復活死者的记载。我一直认为,所谓的神,不过就是魔力超群的生物罢了。既然有龙,为什么不能有更强的魔法生物呢?从死者復生这个角度入手,或许可以窥见魔法的一丝根源。” 科本还另外透露了一个时间点。 “奈德大人的审判——在明后天。如果你现在全速赶往君临,估计还来得及。赶不上也没什么——没有人会蠢到杀死奈德大人。” 艾德瑞克在门口深表赞同。 他已经把马餵好了,靴子上还沾著赫伦堡马厩里的湿稻草。 “史塔克家族延续了几千年,在北境根深蒂固——北境又易守难攻,几乎不可能被外地人征服,安达尔人都做不到。也就是说,如果有谁不想让自己的后代永远与北境为敌——”男孩一字一句地措辞像背书又不像背书,那是贵族的血脉带给他的本能,“——就不要愚蠢到杀死一个史塔克的家主……上一个敢这么干的国王,是疯王。” 第17章 擒王 从赫伦堡出来,河间地是一片被撕开的伤口。 到处是小股西境军队在烧杀。黑烟柱从地平线的不同方向升起来,像一根根竖在不远处的手指,每根都指著同一个名字:兰尼斯特。兰斯和艾德瑞克不止一次在土路的拐角处撞见过纵队的尾巴——十几个骑兵,罩袍上绣著金狮或是一些附属家族的纹章,骑著膘肥体壮的西境战马,赶著一群被拴在一起的牲畜和村民。每次看到这些,艾德瑞克都会把脸別开,他的嘴唇发白,但没说话。 好在他们一人双马,能甩开绝大多数追兵,等奈德审判的当天凌晨,兰斯已经成功望见了君临城墙。 他选择了绕远一点从烂泥门进入这座城市。 城门周围正搭著脚手架——工匠们忙忙碌碌地把新的橡木门板往门轴上吊,木工刨子刮过板材的声音和铁锤敲打铆钉的声音混成一团。兰斯那天亲手拆掉的那扇大门,还剩下半截残骸歪在路边的泥地里,上面长了一层薄薄的青苔。 “听说要有人打过来啦!老爷们终於把修门的工钱付出来了——” 一个光著膀子的木匠正在往门轴上抹猪油,衝著底下的同伴大声喊。他笑起来咧出两排蚀黄了边的牙齿,丝毫没意识到后续的战爭中他会被迫放下锤子拿起长矛,站在城墙上。 兰斯穿著粗布斗篷,银髮被兜帽严严实实地遮住了,没有人认出他。 守城门的金袍子已经换了好几茬。那张需要记住的通缉面孔大概还没来得及被画在他们交接的破羊皮纸上。兰斯把锁子甲和武器藏在马背的行李捆里,两人付了几个铜板的进城费,轻鬆踏入了君临。 一进城,他们就发现整个城市都在朝同一个方向涌。 人流从跳蚤窝狭窄的暗巷、从麵粉街歪斜的铺面、从钢铁街叮叮噹噹的铁匠铺里,从城北那片说不清谁才是主人的棚屋区里——所有人都在朝西边跑:维桑尼亚丘陵的方向、贝勒大圣堂的方向。男人们手里还捏著没啃完的麦饼,女人们抱著孩子、衣襟上沾著淌过口水的湿痕,连路边乞討的残废老兵都撑著自己那截磨禿了的木拐,一瘸一拐地朝人潮的尽头拱。 远处的钟声刚好敲到最后一下。沉重的铜响在狭窄的巷壁之间来回弹跳,最终被人群的嘈杂声淹没。 “这是集合钟……圣堂的方向!”艾德瑞克声音提高了好几度,“我们来晚了一点,已经开始了!” 男孩对君临的巷子很熟,他拽著兰斯的手腕在如织的人缝中飞快穿插:绕过一滩不知谁泼在街角的餿水,跳过一条横躺在巷口正中间打鼾的野狗,从一个正在往自家门板上钉铁条的麵包铺老板腋下钻过去。兰斯只需要跟著那只小小的手,分心思去听周围人群的嘰嘰喳喳。 “叛国!叛国罪——” “首相?首相谋反?” “狼家那个,北边的蛮子——” “我听说是他谋害了国王——北境人能变成动物!” 声音像褐汤里的肉块,每一块都来自不同的动物,混在一起被不加分辨地嚼烂。 人流越来越密,艾德瑞克的个子已经无法为他指引方向了,他被前面一个胖女人的后背和后边一个扛著鱼篓的男孩挤得快要离了地。兰斯伸手捞住他的腰,把他扛在肩上。 “静默姐妹街——从这边拐进去!再往前——这里!上山了!” 他们穿越静默姐妹街,站上了维桑尼亚丘顶。大理石广场上已经挤满了人,人和人之间没有半寸多余的缝隙。但兰斯凭藉自己的身高——越过成百上千颗顏色各异的头顶——看得到讲坛。 讲坛上站著一个人。 白色的狼灰罩衣,黑色的羊毛披风。他的一条腿向前微微弯著,重心全部压在另一条腿上,身体歪成了一个不太看得出来、但一看就能感觉到疼的角度。他的头髮被风吹乱了几缕,贴在额头上。那张脸比兰斯记忆中老了十岁。 奈德·史塔克。 兰斯觉得来不及再往前挤了,他拍了拍艾德瑞克的膝盖,示意他注意听。 先是总主教的声音。那个胖子的声音出乎意料的洪亮,带著苍老的、多少年唱诗和念祷文磨出来的韵律感的嗓音,在大教堂白塔的反射下显得比平时更加洪亮——他念了一长串七神的称號和无数字的祈词,兰斯的通用语还不支持他听懂这些宗教词汇,但他很快听到了奈德的声音。 男人站在圣坛上,声音不大,时大时小。风吹过来的时候能听到完整的句子,风不吹的时候只剩下支离破碎的单词。 “……背叛了我的国王、挚友……尸骨未寒……阴谋……自立为王……” 兰斯看到讲坛上奈德的喉结动了一下。然后又一个单词,被风吹了一半,落在风里: 否认……承认……乔弗里。 “乔弗里·拜拉席恩——乃铁王座唯一的合法继承人。以天上七神之名——他是七国统治者,全境守护者……” 兰斯皱了皱眉。 他虽然和这位首相的交流不算多,但他记得很清楚:北境人不信奉七神。在首相塔的那些夜晚,他亲耳听过奈德在壁炉边用醇厚的北方嗓音念起旧神和鱼梁木。那个人嘴里的誓词从来都是“以新旧诸神的名义”……从来不是“以天上七神之名。” 他不像是一个会念错自己宗教誓词的人。 兰斯看到总主教向国王下跪,为罪人请求国王的慈悲。周围的人群在欢呼、咒骂和吹哨,然后乔弗里·拜拉席恩的笑声响起来了,那笑声很尖,尖到隔著大半个广场都能穿过所有噪音辨识出来,如同拿到了一只还活著的老鼠的猫。 “……叛国之罪,必將严惩——伊林爵士,砍下他的头!” 嘈杂的广场似乎出现了一瞬的安静,然后便如沸水般一片譁然。 讲坛周围那些站得最近的贵族,他们的身体集体往后仰了一仰,仿佛乔弗里口中说出的不是话,是一把扔出来的、需要躲一下的刀。 王太后从座位上弹起来,急速地倾过身子,她的嘴在动,那张漂亮的嘴在飞快地翕动著,但她的声音被淹没在人浪里。瓦里斯那张永远掛著微笑的脸也僵成了一面光禿禿的蜡壳。 乔弗里固执地摇著头。 一个金袍子把奈德的额头摁向石阶,额头和石阶碰撞,那声闷响神奇地隔著人山人海传到了兰斯的耳朵里。他看见了奈德的身体猛地往下一沉,那条瘸腿被迫弯曲,披风被风吹起,垂在石阶边缘,像一面被折断了旗杆的旗帜。 我要救他——为什么? 哈,我需要理由吗? 兰斯把艾德瑞克从肩上放下来。 “在这等我!” 脊柱压弯。重心下沉。他的四肢同时著地——然后整个身体像一根被压到极限又突然鬆开的弹簧,在人群的上方掠成了一道灰色的残影。 猎犬步伐。 伊林·潘恩抽出背负的大剑。那把剑长得出奇——立起来几乎齐人肩高。晨光沿著剑脊流淌,沉甸甸的暗色钢纹在滚过剑刃的时候泛出沉重的光泽。 猎犬步伐。 兰斯穿过人群。他的耳边有人尖叫,那声尖叫很细,很破——不是大人的嗓子,是某个他认识的、嗓门既不大也毫无礼貌的嗓音。 他没有空回头看。 猎犬步伐。 银髮的身影贴著石阶翻了进去。他的脚踩到了讲坛边缘的白色大理石,石面给他提供了足够的支撑。 伊林·潘恩挥下双手剑—— 兰斯跃起,银色的头髮在空中飘扬,整个圣坛上没有人来得及作出反应。 战技·坠落震击。 从半空碾压而下——利用体重、高度和重力,將所有力量集中於落点的致命一击。这不是对付轻甲或裸敌的招式……它的设计初衷,是砸碎那些连大剑也劈不开的、覆盖著鳞片或者石皮的巨怪脑壳。 伊林·潘恩没有完成那次挥砍。 或许,他永远无法再挥出任何一剑了。 一片寂静……呼吸都被卡在每个人喉咙里的寂静。广场上成千上万张嘴,此刻像被一只无形的手同时捂住了。 兰斯从半跪的姿势缓缓站起身。 他的膝盖上蒙著一层黏糊糊的红与白。那顏色在白石板上漫开,顺著大理石的纹理往外扩散,像一朵刚刚被撕开的花,一片血肉中,勉强还能看得到伊林爵士的灰发。 “奈德·史塔克——不能死。” 他捡起那柄掉在石阶上的大剑。剑身沉在一小摊血泊里,剑柄还带著伊林手掌的余温。他发现这把大剑的尺寸几乎和魔山的双手巨剑不相上下——但握在手里,意外的轻。轻到让他多看了它一眼,剑刃在日光下翻捲起暗沉沉的波纹,一层叠一层,不像磨出来的,像天生就长在钢里的脉路。 他没空细想,舞了个剑花,剑锋划开的空气发出低沉的嗡鸣,隨后將剑尖垂向地面。 围在乔弗里面前的御林铁卫和金袍子——下意识地同时往后退了一步,几十双靴子的铁底在石阶上刮出一片参差不齐的碎响。 他们把那个尖叫的小国王挡得严严实实。 “他死了——谁来验收这颗头颅?” 兰斯解下腰间的皮囊,蹲下去,將魔山的人头从囊里倒出来——那颗粗大的、被盐和香料处理过的脑袋在石板上滚了半圈,正好面朝奈德·史塔克那双灰白的眼睛。 “首相大人——”兰斯说,“幸不辱命。” --- 这一天,会被全君临的人传颂至少五百年: 王国的首相谋反,要被当眾处刑,结果一个银髮野人衝出来一脚踩死了行刑官,然后把一颗头颅献给了差点被处死的前首相。 人群发出马蜂风暴一般嘈杂的议论,他们渐渐想起这个野人刚刚夺取了比武大赛的冠军,也认出了那颗人头属於恐怖的巨人格雷果爵士。 乔弗里开始尖叫,他的母亲一边安抚著自己的儿子一边责骂御林铁卫都是废物,一个金袍子可能精神过度紧张,大吼著挥剑砍向兰斯,结果被兰斯一刀两断。 金袍子衝锋的身体还借著惯性往前走了两步,才依依不捨地分成两片,鎧甲边缘如同被热刀切开的黄油一般平整。 兰斯意外地看著手里的大剑,他真的只是隨手一挥……难道爆神器了? 他没空细想,顺手把趴在地上引颈待戮的奈德拽起身。 “兰斯……你不该来救我的……” “大人,那你说,有什么事情是应该的?” 奈德语塞,他浅灰色的眼眸看著兰斯,充满了绝望。 “我已经按照他们说的做了……我死了,我的女儿们就能活……” “怎么活?被当人质吗?甚至是被欺辱、蹂躪?最后变成篡夺你们家继承权的工具?” 科本和艾德瑞克的贵族家谱课没白上,现在兰斯隨口就能说出几种贵族女眷的正確使用方式。 “……但我作为父亲,终究……” 兰斯听懂了,也明白了为什么奈德会屈服。 “如果你担心的就是这点小事,那倒是很容易。” 兰斯拍拍奈德的肩膀,然后朝著乔弗里的方向踏出一步。 侍卫们迅速紧张起来,长剑排成钢铁森林,在阳光下仿佛一条闪著寒光的河流。 “兰斯爵士!你这是叛国重罪!” 瑟曦强压恐惧,发出雌狮般的怒吼,但她握著自己儿子的手已经用力得骨节发青,也不知道乔弗里持续的嚎叫多少是出於对兰斯的恐惧,多少是被自己母亲捏痛了手。 “叛国?我是你们国家的人吗?我什么时候对哪一顶王冠屈膝了?” 兰斯歪了歪头,又踏前一步。 “御林铁卫,杀掉他!” 瑟曦终於受不了了,大声嚎叫著下达了命令。 马林·特兰第一个冲了上来,兰斯只一剑就刺穿了他漂亮的胸甲,终结了他的性命。 战技·贯穿。 专注於正面破防的一击,用尽全身力气,贯穿敌人的厚重防御,將整个剑身送到敌人的血肉中——与其说是针对重甲的敌人,不如说是好像在试图捅穿什么怪物的鳞甲。 兰斯越发对自己手中的大剑感到好奇,他知道自己能捅穿那幅漂亮的、镶白釉的盔甲,但没想到这么轻鬆。 第二个衝上来的是普列斯顿·格林菲尔,他稍微强一些,撑了三剑,主要是兰斯想试试这把剑的锋利程度,所以第一剑选择砍了他的腿,第二剑断手,第三剑才取走了他的性命。 剩下的人再也不敢动了,他们全部一边发抖著一边往后退,把国王和王太后的座位都挤得开始移动了。 “上啊,杀掉叛乱者!你们这群废物!他只有一个人!用尸体堆死他!猎狗去抱住他拿剑的那只手!” 瑟曦开始歇斯底里。 但没有人听从她的命令了。 兰斯缓步向前,此时大批金袍子终於赶到,他们手持两米五的长枪,枪锋如林,齐声高吼著『国王万岁』的口號刺过来。 猎犬步伐。 兰斯低伏身体、闪身穿过枪林,左臂展开,一把將数根长枪揽住,將几个金袍子强行拽到身边,然后大剑平挥—— 衣甲平断,血如泉涌。 这不可能。 “猎狗”桑鐸·克里冈恐惧地睁大了眼睛:这个人为什么能力大无穷的同时身形敏捷得像水舞者一样!不……甚至还超过水舞者! 全君临人见证了这一天的奇景: 银髮红眼的恶魔降临,他行走在挤满了侍卫的讲台上,挥洒著死亡和鲜血,宰杀御林铁卫简单得好像杀鸡,在战场中悠閒得如同閒逛自家后院。 少数几个保有理智的人努力把乔弗里和瑟曦簇拥著远离这个恶魔,但大多数护卫已经精神崩溃,只能吼叫著隨便挥舞武器,几个贵族被割伤,哭喊著到处乱跑,整个大教堂前如同地狱。 隨著兰斯的步伐,瑟曦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抓住史塔克家的母狼!他的目標是那个小女人!” 於是侍卫们又轰隆隆的朝著贵族区移动过去——国王和王太后面前短暂的出现了一个空档。 下一秒,瑟曦就后悔的要哭出来了。 兰斯不知道怎么的、像闪烁一样穿过了人群,桑鐸·克里冈咆哮著衝上来,被兰斯一脚踹飞。 护主的忠犬,甚至没能阻挡兰斯哪怕一秒。 兰斯拎起了张牙舞爪的国王,就好像拎起一条小狗,瑟曦的拉扯柔弱得像不存在。 “现在……我们是不是能谈谈了。” 兰斯微笑,大白牙在阳光下渗著阴森森的光。 第18章 奔狼 挟持乔弗里之后,这局就没什么难度了。 瑟曦·兰尼斯特虽然是个无脑、傲慢、狂躁的女人——但她有两个优点,无可置疑:她的美貌,以及她对自己孩子的母爱。这两样东西,恰好是唯一能让她在暴怒之中找回理智的锚。对她来说,七大王国加在一起的分量,也抵不过她长子的半根手指。更何况仅仅是放走一个本来就没打算杀掉的北境领主? 反正把奈德赶出君临也算是某种胜利。只要她的儿子活著、当著他的国王,等詹姆带著凯岩城大军踏进君临城门那天——这些胆敢在公开场合羞辱她的小人物,还不是想怎么拿捏就怎么拿捏? 瑟曦的思考到此为止。她理解不了权力的真正来源不在铁王座而在人心,只是单纯地相信兰尼斯特有那么多黄金、还有一个端坐在铁椅子上的国王——自然天下无敌。 为了不在庶民面前继续丟脸,小指头走上前建议王太后儘快让金袍子把广场上的人清走。瑟曦接受了。於是金袍子们又一次高举长枪,成群结队地朝广场上那些手无寸铁的市民压了过去。 处理不掉问题,就处理掉看到问题的人——古往今来,一概如此。 金袍子清场之后,空气里只剩下一地的血腥味。总主教那张苍老的脸在白袍子和金盔之间时隱时现,嘴唇哆嗦著,不知道是在念哪一段经文。 瑟曦根本不敢和兰斯处在同一个空间,她早就撤回了红堡——虽然她很想亲眼看著自己的儿子回到自己怀里,但留在这里的风险太大了。万一那头银髮怪物又往前蹭一步,把她也抓了呢?那对面可就多出了一个分量和国王一样重的人质。瑟曦很清楚自己的价值,她只是不擅长用別人不意外的方式承认它。 於是御前会议全体成员——瓦里斯、小指头、派席尔、杰诺斯·史林特——在贝勒大圣堂总主教的见证下,和兰斯面对面坐在了教堂前厅那张铺著褪色天鹅绒的长桌两侧。谈出个大概,再送进红堡给王太后过目。 瓦里斯担任记录。他那支鹅毛笔在羊皮纸上飞速抖动,字跡比往常任何时候都要潦草——不是手抖,是他必须让自己忙起来,忙到不用抬头看兰斯的脸。兰斯瞥了一眼那个笔尖在纸面上划出几道歪歪扭扭的墨痕,第一次在瓦里斯身上读出了与自己无关的恐惧。 乔弗里还瘫在兰斯脚下的石板上。他的肩膀关节和下巴关节都被卸掉了,小国王像一摊穿著丝绒衣服的泥巴,在石板上轻轻蠕动著,偶尔发出一声从嗓子眼里挤出来的哀鸣。他的裤襠湿了一大块,在满地的血腥味中散发著另一种更难闻的气味。 “第一条——“兰斯开口,“奈德大人和他的女儿们——总之你们手上扣押的全部北境人——都要被礼送出境。確保他们安全回到北境。“ 小指头面无表情。他把一本厚重的法典摊在面前,手指翻动著纸页,目光始终低垂在密集的法条之间。他一次也没有抬眼去看兰斯身后的奈德。 “王太后已经同意这一条。御前会议——並无异议。“ 旁边,派席尔大学士又回到了那种老朽到隨时可能散架的状態。他的眼皮耷拉下来,嘴唇微张,露出了两排被漫长年月磨得发黄的牙齿。但他不敢咳嗽。满地的鲜血和被削开的尸身让他把喉咙里那股痒意死死憋住了。他那双浑浊的老眼盯著桌面上一道不知什么时候刻上去的裂缝,像完全不认识面前这摊人是谁。 “第二条……“兰斯停顿了一下。他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哎呀。我也不知道应该要求什么了。奈德大人,你说呢?“ 他回头看身后的史塔克公爵。 瘸了一条腿的奈德被安置在一把橡木雕花的高背椅里——这正是乔弗里刚才坐著的那把。他脸上的表情,比御前会议任何一个人的都空。 “……我除了和我的家人一起回到北境——別无所求了。“奈德的声音沙哑而低,像一块在冬天冻硬了的泥土,“剩下的——兰斯爵士您来决定吧。“ “你確定?“兰斯歪了歪头,“据我所知,罗柏·史塔克——还有奔流城的诸位——可都还在和兰尼斯特拼命呢。“ 桌对面那几位同时绷紧了身体。 “泰温·兰尼斯特——不可能因为君临的一纸协议改变他的军事部署。就算他们表面上答应了……我们一旦离开君临、释放了乔弗里——所有的签字都会变成废纸。“ 奈德对自己敌人的道德水平已经有了清晰的认识。他说这段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目光从桌面上方掠过,没有停在任何一个人脸上。 “那——让这个傻子国王退位呢?你不是有证据说他是私生子吗?“ 兰斯朝地上那只还在蠕动的小国王扬了扬下巴。他和奈德就这样隔著椅背高度,旁若无人地討论著。周围的侍卫、金袍子、白袍子——所有人——都在努力假装自己的耳朵今天早上正好聋了。 “……我已经做到了这个地步。“奈德的嘴角往上牵了牵,“就算劳勃活过来,也不能怪我了吧。拜拉席恩家的事情——自然有他们自己家的人去处理。何况……“ 他抬头看了兰斯一眼。那一眼里有种很复杂的光。 “兰斯爵士您今日的壮举——恐怕乔弗里的统治,也维持不了多久了。“ 奈德翻来覆去,就是一个意思:心灰意冷,只想儘快回家。他不愿再多生枝节了。兰斯觉得等这个老北方人回到临冬城、缓过神来、泡在温泉里喝完第一杯热酒之后,肯定又要穿上皮甲、骑上战马,为劳勃和正义重新杀回来。 但现在他坚持这样——兰斯也没什么办法。 “行。那第二条算我的——“兰斯把椅子往后挪了半寸,椅脚在石板上刮出一声刺耳的短响。“——首相以劳勃陛下的名义,命我带回格雷果·克里冈的头颅。我做到了。说好的封赏呢?“ 桌对面那几个人同时愣住了。 你杀了泰温爱將,朝廷不找你的麻烦就已经是烧了高香了,还有脸问狮子家的朝廷要赏钱? 没有人敢把这句话说出来。 瓦里斯继续奋笔疾书,一言不发。他那张桃子一般光滑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於是小指头清了清嗓子,硬著头皮接住了这个球。 “理当如此。兰斯爵士——有什么想要的封赏吗?“ “我对封地没有兴趣,也无意加入你们的朝堂。所以还是给我钱吧。我觉得这个魔山罪大恶极,我这份功劳——至少值十万金龙。“ 全场沉默。 沉默的时间比刚才每一次都要长,长到可以听见远处圣堂深处一盏没烧尽的蜡烛芯爆开了一朵小小的火花,长到杰诺斯·史林特下意识地拿手擦了一下鼻子,然后才想起自己此刻不应该发出任何会引起注意的动静。 “嗯……“小指头的声音轻了半个音阶,“兰斯爵士当然是功劳很大的。但是十万呢——可能目前国库里头確实没这么多……“ “没事。国库里有多少——都给我就好了。“ 小指头眨了眨眼。然后他用一种所有人都能在牙关里听出算盘响的速度,把“奖金“折到了五折——五万金龙。反正这笔钱肯定是西境出——小指头觉得自己已经很大度地替兰尼斯特家爭取过了。 “第三条——“ 还有? 眾廷臣的神经已经绷到了比提琴弦还细的程度。 兰斯认真想了一会儿。抬起头环顾一圈——每一张脸上都写著“求你別再说了“。他確实没想出来还要什么。金幣有了。人头交了。奈德也活著。 “算了。就这些。“ 最终达成的协议是这样的:兰斯和奈德將在金袍子的“护送“下,顺著国王大道一路北上。渡过绿叉河——也就是完全进入河间地和北境人势力范围之后,兰斯释放乔弗里。 小国王一路上除了偶尔发出含混的呜咽声之外,学会了沉默。人在经歷了足够多的恐惧之后,会变成一个被抽空了的容器。 协议的第一步,是王太后交还了珊莎·史塔克。 首相塔里——那个他们曾经匆匆住过的房间,此刻还保留著那天兰斯深夜从窗台上望星星时留下的痕跡:窗台上搁著一只他忘记收的锡制酒杯,杯底结了薄薄一圈酒石。奈德的旧居所还没有被清理过,桌上蒙著一层薄灰。 父女相见。 奈德坐在椅子里,那条伤腿平伸在身前。他伸出手——那只粗大的、布满刀剑老茧的手掌,此刻只能用来抚摸女儿的头髮。珊莎的脸埋进他的肩膀。她的哭泣是分段式的:先是高亢到近乎失控的尖叫般的嚎哭,然后渐渐碎成连续的、被鼻涕和眼泪粘在一起的哽咽,最后变成埋在父亲衣领里几乎听不清楚的喃喃。足足半个钟头,她才能抬起头说出半句完整的话。 她第一句话是跪下请求父亲的原谅。 “父亲——对不起。是我向王太后报了信……“ 兰斯这才听明白事情的前因后果。 原来奈德已经意识到自己在君临的危险处境——君临的主要军事力量全在兰尼斯特家手中——本来已经安排好了人收拾行李、备好马匹、悄悄离开。但他女儿不愿意告別那还未开始的美好的宫廷生活:嫁给英俊王子的將来,满城玫瑰和银铃叮噹的夏天。珊莎悄悄跑了出去,找到瑟曦,把她所知的父亲的动向告诉了王后。兰尼斯特一派因而得以提前发难,在奈德踏出城门之前,將全部北境人一网打尽。 奈德沉默了。 他能怎么办? 这个还不到十二岁的小姑娘,不知道自己和兰尼斯特之间已经是你死我活的战场。她只是单纯地想留在南方、嫁给王子、做她梦里那个幸福的王后。而瑟曦看透了小姑娘每一个浅白的幻想,像摘一朵路边的野花一样,轻而易举地摘走了她的天真。 那么多北境人的死亡。乔里。威尔。海华。那些每天早上嘻嘻哈哈跑去挑战兰斯、每次被打得鼻青脸肿也不肯放弃的年轻小伙子——全因为这轮密报,死了。整个国家的撕裂——北境和河间地和西境——三个地区烧成一片火的战爭——也因为这轮密报而起。 但这一切的重量,能放在一个期待爱情的小女孩肩上吗? “不是你的错,珊莎。“ 奈德坚定地拉起女儿,他看著女儿那双不安的、红通通的蓝眼睛。那张脸上全是泪痕、鼻涕和惶恐——和天底下任何一个做错了事害怕被父母责罚的孩子一模一样。 “人都有天真的时候。即便是你的父亲——不也曾经天真地以为,敌人会有基本的底线吗?我没有把实情告诉你,让你一直活在天真和幻想里,这是我的错。不知者无罪。我怎么能把一切罪过——归结於一个无知女孩的天真呢?“ 他吸了一口气。那只搭在女儿背上的手掌轻轻收紧了。 “更何况——兰尼斯特家的阴谋持续了十几年。十几年的算计,埋在每个角落。又怎么可能只责怪一个女孩的偶然?“ 珊莎愣了片刻。她那张因悲伤而扭曲的脸上,表情一层一层地剥落。然后她又一头扎进父亲的怀里,哇哇大哭起来。 “对了——“奈德忽然抬头,“你妹妹呢?“ 珊莎抽泣著擦了擦脸,“艾莉亚……艾莉亚跑掉了!她的剑术老师——那个布拉佛斯人——替她爭取了时间……现在王太后还没找到她。乔弗里也因为这个,天天打我……“ “跑掉了!“ 奈德的声音亮了一瞬。然后又沉了下去。喜与忧同时涌上来,把他的表情冲成了一片看不清楚的涟漪。 “西利欧……“ “他用一柄木剑打败了十几个士兵和一个白袍子……但——最后木剑还是折断了。“ 珊莎讲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很轻,带著敬意。 “我们需要儘快找到艾莉亚——一起回到北境。“ 奈德抬起头看看兰斯,他那双浅灰色的眼睛里忽然掺进了一种难为情。 “好。我去让他们把艾莉亚也交出来。“ 但当兰斯正准备拎著乔弗里出门的时候,小指头自己找上了门。 他缓过来了不少。回到了红堡熟悉的走廊里之后,那个人的气色恢復了几成——至少那张永远掛著的微笑又回到了脸上,儘管仔细看的话,唇角离標准的弧度还差著半寸。他看著兰斯的眼神里,恐惧还在——但他显然已经把这股恐惧分门別类地叠进了脑子里某个抽屉,准备慢慢消化。 “艾莉亚?我正要说这个。“ 小指头侧过身。 他身后的阴影里走出一个人。守夜人的黑羊毛斗篷,精瘦的身板。他黑斗篷下面,罩著一个乌七八糟的小孩。头髮被汗水或其它什么东西黏在脸颊上。 艾莉亚·史塔克没有哭。 她只是把嘴唇抿成一条看不见的缝。 第19章 侏儒 最终,离开君临的队伍完全超乎了兰斯的预想。 长长的一列铁箍马车排出城门外围,驮满粮食水囊的备用骡子、几十个骑在马上三三两两说话的贵族,全部跟在兰斯和奈德身后,穿过烂泥门的阴影,踏上了国王大道。 兰斯和他的侍从,奈德和他的两个女儿——小狼重新骑上了一匹小马,而珊莎坐进了一辆带帘子的马车,帘子放得密不透风。守夜人尤伦和他一路从君临地牢和跳蚤窝贫民窟里搜罗来的一堆候补黑衫军,那批人像一箱子闷在货舱里太久的杂鱼,走在队伍最末尾,没人说话。还有—— “谢天谢地!感谢兰斯爵士——“ 雷德温家的双胞胎已经重复了无数遍他们的感谢。兰斯很尷尬地发现,自己仍然没记住这两兄弟叫什么名字,更不用说分辨哪一个是谁。他每次对上他们其中一位的眼神,都会给出同一个含糊的点头。 甚至要求瑟曦释放这些贵族人质的主意,还是珊莎提出来的。那个刚经歷过人生最大羞辱和恐惧的少女给她父亲说,还有其他人——那些被兰尼斯特关在红堡里、哪也去不了的別家的少爷小姐们。她报了一串名字。 奈德觉得这是削弱敌人的好机会:这些贵族少年扣押在红堡,许多家族就不得不站在瑟曦这一边。 现在这些获释的年轻贵族都打算到了北境之后,再从白港搭船走水路各自回家。他们显然都达成了共识:跟著乔弗里这道护身符走,比继续待在疯太后的屋檐下要安全得多。 离开君临城门的时候,奈德回了一次头。 他骑在马背上,那条瘸腿以一个不自然的角度搭在皮革马鐙上。身后的城墙在晨光中拖出很长很宽的影子。他南下时带著的那批意气风发的年轻人——现在只剩下他自己。他盯著那座城池的轮廓,看了比兰斯预计的要久。然后他夹了夹马肚子,朝北走,没有再回头。 兰斯驱马上前与他並排。 “奈德大人——你尽力了。“ “……希望如此。“ 奈德转过头。 “兰斯爵士——当我被按倒在地面、伊林爵士举起剑的那一瞬间,我真实地意识到,一切都结束了。我已经认定了自己——会带著无比的遗憾和痛苦,回归旧神怀抱。“ 他抬起手,手指指向兰斯背后的大剑。 “兰斯爵士——可以把你的剑拔出来一下吗?“ “剑?“兰斯愣了一下,他伸手摸到背后那把从处刑台上捡来的巨剑的剑柄,往外一抽。“当然——“ 这把剑確实和他之前在这个世界用过的各种武器大不相同。轻、锐,而且坚固。整把剑在挥过的空气里几乎没有留下任何风声。剑刃上流淌著一圈又一圈深到不透光的钢纹,像水面下层叠的墨痕。 “……这是我们史塔克家祖传的瓦雷利亚钢剑——寒冰。“ 奈德双手接过那把大剑。 “此剑在史塔克家族已经传承了四百年。我的祖先用它的剑锋畅饮寒冬中的敌人之血,我用它来履行身为领主和北境守护的职责。“ 兰斯的脸上发了一阵热。他还以为自己这是打怪掉神装了呢。原来是自带所属权的。瓦雷利亚钢剑——这个名號他在路上已经听很多人讚嘆过,说它是世界上最好的钢铁,举世无双,无数贵族家族以拥有一把传世的瓦雷利亚钢剑为傲……原来就是长这样子的。 奈德轻轻地抚过剑脊。他的拇指停在剑格上方的第一圈波纹纹路——那是任何一个见过这把剑的人都不会忘记的深度和色泽。 然后他郑重地平举寒冰,两端分別托在两只手掌上,朝兰斯递了过去。 “此剑——从此归兰斯·卡利亚爵士所有。象徵史塔克家族的感激——和永恆的友谊。“ 小狼的眼睛亮晶晶地盯著兰斯。 他有点受不了了。 这一路上——从君临到国王大道,穿过那片被战火烧过的河间地——別人看他,全是又敬又畏的目光。奈德对他客客气气,双胞胎对他崇拜得话都说不利索,连那些在红堡里当过瑟曦人质的年轻贵族,在篝火边上偷看他的眼神,也像是在打量在营地里踱步的龙。 只有艾莉亚·史塔克看他,还是像他住在首相塔里的时候。那种目光没有任何附加物。就是一个精力过於旺盛的小女孩,在盯著某个她觉得有趣且危险、拒绝假装不感兴趣的大傢伙。 “你为什么这么厉害啊?“ 幼狼骑著她的小灰马,踢踢踏踏地转到兰斯前面。马蹄在碎石子路面上踩出一片凌乱的节拍。她骑马的姿势从来不正——不是那种贵族千金被嬤嬤们训练出来的横鞍斜坐,而是双腿劈开、膝盖夹紧马肚子、上半身隨著马步晃来晃去。 “你真的是巨龙的转世吗?“ 她不等兰斯回答,又放慢了马速,退到他肩膀旁边。她的脖子往上仰著,整张脸在阳光下是一个没有多少阴影的角度。 “你为什么背两把剑呀?“ 兰斯不理她。 艾莉亚等了一会儿。然后她从自己的马鞍上晃晃悠悠地站了起来,两只脚分別踩在小灰马极不合作的脊背上,朝兰斯的方向探出一只沾满了泥土和草汁的手——她试图去够他后脑勺那束被风吹乱的银髮。 “艾莉亚!“ 奈德洪钟般的声音从后方劈过来。他从队伍中间直衝上来,一把將女儿从小矮脚马上捞起来,摁在自己马鞍的前桥里。艾莉亚挣扎了一下——被摁得更紧了——然后她发现自己的脸刚好对著父亲腰间那颗冰冷的冰原狼银扣,於是放弃了。 “抱歉,兰斯爵士。“ “没事。“兰斯抬起一只手,手背朝外挥了挥。“她恢復得很快。这很好。“ 兰斯把目光投向队伍后方。 一百名金袍子整整齐齐地跟在车队屁股后头。领头的正是守备司令杰诺斯·史林特,那个奈德在这场权力的游戏中一败涂地的关键因素——他承诺站在首相这一边,但最终选择了王后。於是现在王后派他把国王完好无损地带回去。 “奈德大人——我听说,令郎在奔流城下,贏了一场大胜。“ 罗柏·史塔克——奈德·史塔克的长子——在奔流城北方的密林里伏击了詹姆·兰尼斯特的主力。大获全胜,弒君者本人被俘。紧接著,年轻的狼又和他的舅公布林登·徒利爵士一起趁夜突袭了西境军围困奔流城的大营。城里的河间残兵同时开门出击,西境军的军营被三叉戟河切成无法互相支援的三块,於是一败涂地。 “但波顿在绿叉河也败给了泰温大人。“ 奈德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没有多大变化。 “所以,北境和河间的联军已经把西境军队切成了两截。现在泰温大人有两个选择——“雷德温家的霍拉斯策马赶上来搭话。兰斯终於能记住他的名字了:霍拉斯比霍柏的头髮稍微深一点。或者反过来。 霍柏补充了下半句:“——要么回守君临,要么退回西境。“ 罗柏·史塔克在战场上的名號已经从“奈德·史塔克的儿子“变成了“少狼主“,这个外號顺著渡鸦和旅人的舌头一路传遍河间地。 “派克斯特大人有何看法?“奈德侧过头。 青亭岛的雷德温家族为了保护其繁荣的海上贸易,掌握著七国上下唯一能和王家海军正面抗衡的舰队,而王家海军正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目前最大的军事资本。青亭岛的选择关乎著君临会不会在海陆两条线上同时受敌。 “上次收到渡鸦时——家父说,我们將听从封君的意见。“ 河湾地的高门贵族们和他们名义上的封君向来不是一条心,提利尔血脉太浅,浅到无法让那些动輒能追溯到“青手”嫡系血脉的老贵族们低头称谁一声主君。 拿封君出来搪塞外人,本质上就是还在观望风向。 史坦尼斯自不必说,蓝礼也正在风暴地集结封臣,他动向可疑——更重要的是,蓝礼在逃出君临前曾经和奈德长谈,那一次奈德开始看到蓝礼的野心。再加上君临那个坐在铁椅子上的黄毛小子——奈德不自觉地看了一眼后面囚车里那团缩著不动的身影——现在七国就要有三位国王了。 该是史坦尼斯。血脉上、法理上、顺序上——都是史坦尼斯。但他同样明白,那个人无论在朝堂上还是在战场上,都会亲手把每一个可以爭取的盟友推开,推得乾乾净净。 劳勃啊劳勃……你看——你留给七国的,是多大的一个烂摊子。 “兰斯爵士怎么看?“霍拉斯——或者霍柏——从侧面拐过来,眼睛里带著不加掩饰的崇拜。 “我?我对政治——没有了解。“ 准確地说,毫无兴趣。 兰斯的脑子里现在盘踞著的是一张他正在慢慢拼凑的地图。临冬城。绝境长城。森林之子。鱼梁木和旧神。他今晚想在奈德那里再多问一些关於那道墙的事情——那道据说八千年前由魔法筑成的、比任何城堡都要古老的冰壁。如果绝境长城找不到魔法的痕跡,他就得认真地把瓦雷利亚放在下一站了。 临近神眼湖的时候,一支意料之外的部队追上了兰斯。 小恶魔,提利昂·兰尼斯特。 “所以,泰温大人决定任命你为新的国王之手?” 奈德面无表情地看著提利昂,但小恶魔感受到了这个男人无尽的疲惫。 “嘿,奈德大人,你知道的,您儿子驍勇善战,让我这个半人去对付他怕是有点过分,鑑於现在兰尼斯特家只剩两个男人——可能是一个半——总之,只能辛苦我那拉金子的老爹去应付您的儿子,而让我去君临擦我老姐的屁股了。” 提利昂在七国是个大名鼎鼎的人物,这不是因为他特別的武勇或者位高权重,全赖他那三尺不到的身高和兰尼斯特家响亮名声造成的反差: 兰尼斯特家的雄狮窝里出了一只侏儒。 所有人都畏惧兰尼斯特,如果有一个可以尽情鄙视雄狮的机会,没有人愿意错过。 更何况其他雄狮也鄙视这个侏儒族人。 “提利昂大人……” “我不是大人,兰尼斯特家的家督永远是我老爹,他死了也还有詹姆,请叫我小恶魔就好,就像你们背后叫的那样。” 奈德沉默片刻。 “那么,提利昂,据我所知,国王之手只能由国王亲自任命,从来没听说过首相把自己的职权交由他人代掌的,泰温大人曾经担任过多年的国王之手,不可能不知道这样的道理。” “奈德大人说的有理,我非常希望您能派一只渡鸦和我父亲好好讲讲这个道理——我的话於他如耳旁风——我是一个,哦不,半个兰尼斯特家的男人,我没有办法拒绝我家督的指示,即便我这个半人会在君临撞得头破血流,脑袋被掛在长矛上或者被我老姐和她的白袍子们当球踢,我也不得不踏上这条路。” 奈德居然从提利昂的丑脸上读出了一丝和自己南下君临时候一样的无奈。 家族,亲情,羈绊,荣耀。 男人们无从选择,只能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