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士冲锋就会死》 第一章:马库斯想做个战士 “马库斯先生,您这蛮子块头,还是去码头搬箱子吧,商人就稀罕您这样的苦力。” 晨曦透过漂浮在临河镇的雾气,在巷子里勾勒出一个半身人的瘦小身影。 劳森靠著潮湿的墙壁,昂头注视把半边街道挤满的马库斯,又补充一句: “军队也成,军官也喜欢您这样的傻大个,扛粮草、运尸体……干啥都是把好手。” 马库斯嘴角抽搐,他只是想找劳森做一次简单的职业认证,口头认可自己是个盗贼。 他揉搓双掌,弓著身体,向仅到腰部的劳森说:“您只要口头承认就行了,我在和人打赌,只要您愿意承认我是名盗贼……” 他从兜里取出一枚印著狮鷲的金幣,脸上流露一抹肉疼:“您看这……” 摊在手心的金幣一闪消失,劳森漫不经心把玩足有半个手掌宽的狮鷲金幣:“看清我的动作了吗?” “没有。”马库斯如实回答。 “反应不够快,还不会说谎,盗贼这行不適合你,马库斯先生,做贼也是有讲究的。” 劳森將金幣放在马库斯手心,用力拍打足有他大腿粗的胳膊,用鼓励的口气说:“等你学会说谎,再来提做盗贼的事情吧。” 说罢,半身人遁入巷子飘散的雾气中,只剩一点奶酪和麵包的余香说明刚才墙边站著个人。 马库斯长嘆口气,注视眼眶里漂浮的幽蓝字体一阵发愁。 【任务:南向专轨】 【描述:你对所在的外界所知甚少,临河镇悽厉的雨滴在皮肤上,头髮湿漉漉地黏在一起。 货船停泊码头,清澈河水拍打腐朽木桩,栈道在脚步下发出咿呀的响声,老人总说夜晚出门的孩子会被水鬼女王吃掉,你偶尔也会听到战棍敲碎水鬼头颅时的惨叫。 初步適应新的生活之后,你不再依赖有力的胳膊在码头养活自己,但故事需要一条主线,或许寻找一位导师,成为职业者,將成为传奇的开始。 任务奖励:稀有级卡券x2。】 五天前,当撞了大运的马库斯穿越到这个存在魔法与巨龙的世界,眼前就漂浮出一个古怪的文字面板。 所幸面板是他熟悉的汉字书写,要是这鬼东西写的是通用语,以原主“胎教毕业”的文化水平,恐怕只能当一辈子码头苦力。 在亲眼见到一个醉酒的码头工人被水鬼拖进河里,他就深感工作环境的危险,想要儘快结束【南向专轨】的任务。 这是首个任务,获得导师认可成为职业者,看似简单的任务对於一名码头工人而言,难度不逊色於矮人驾驶船舵。 花光原主攒下的老婆本在镇子里的法师小屋做鑑定,被嫌弃不识字,一发衝击波给轰出门。 带上几瓶好酒討好散居的猎户,又被嫌弃笨手笨脚的,他对正义之神发誓,躲在树林里的肯定是精灵,不是猎户嘴里的地精。 “去找菲尔丁队长试试吧,酒馆里的醉鬼也自称是个英勇的战士,我这体格肯定没问题。” 马库斯自顾打气,法师、游侠、盗贼都试过了,当前唯一的选择就是去做个左拳伤害高,右拳高伤害的战屌……士了。 蒲扇般宽厚的手將金幣收回兜里,他晃悠走在晨间雾气瀰漫的街道,在肉铺买了两截烤熟的香肠,配上刚出炉的麵包和淡啤酒。 他咬了一口红彤彤的香肠,咀嚼几次,往地上吐出一口乳白的脆骨,嘟囔抱怨——又掺了地精肉。 要说临河镇最著名的战士,自然是民兵队长、水鬼屠戮者·菲尔丁。 水鬼屠戮者亲手敲碎过无数怪物的脑袋,力保妇女孩童免受河中怪物的威胁。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 追书就上 101 看书网,????????s.???超实用 】 听说菲尔丁的要求极为严苛,想要进入民兵队伍必须身体素质好、意志够坚定、且具备极强的责任心。 但至少不要求识字,马库斯心中咕噥。 他站在民兵营地大门前,向正在穿戴盔甲的队长菲尔丁挥手:“菲尔丁队长,我是马库斯,您还记得我吗?” 菲尔丁抬起头,瞥了一眼门前的壮硕青年:“谢利的儿子马库斯?有什么事需要民兵帮忙的。” 马库斯连忙走进营地,站在队长面前,他魁梧的身体比之菲尔丁高出半个头,但气势却远不如对方。 “您认为我能做个战士吗?” 菲尔丁眉头竖起,停下拉拽皮甲系带的动作:“你不会是嫌在码头赚的钱太少,想去做冒险者吧?” 很多年轻人都怀著一夜暴富的梦想,揣著路边捡到的长剑和盔甲想要踏上冒险者的征途,但结果却多数步入先行者的路,变成躺在路边的尸骨。 身为男爵阁下的民兵队长,菲尔丁当然有义务劝导临河镇居民安心工作,毕竟冒险者的大部分收入,都是不纳税的。 “不不不,我就是想做个战士。” 马库斯亮出一口大白牙,胳膊弯起,挺起脖子粗的二头肌: “我要勇敢的面对生活,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会怕,微笑著面对,像个战士一样直面恐惧。” 菲尔丁笑了笑:“有这种想法,你已经是一名战士了,前提是別把酒瓶当成武器,甩在別人的脑袋上,哈哈。” 马库斯怔怔出神,嘴上嗯嗯回应队长的教诲,眼神却始终聚焦在任务面板上。 没有完成,应该是缺了什么条件…… 他摊开双臂,尬笑著说:“我想要一些更切实的感受,究竟什么是战士,您知道的,我没读过书,不懂这些道理。” “別闹事是什么难懂的道理吗,真是个麻烦的小子。”菲尔丁嘟囔几声,也没对马库斯的举动有多少怀疑,年轻人嘛,总有些不切实际的梦想。 健壮的民兵队长,咳嗽两声,用长官的口吻训话:“小子,你认为什么是战士?” “战士就是挨了打还能站著,然后揍回去。” 菲尔丁微不可察笑了笑,认为这小子挺有意思,他握住拳头:“挨一拳,再冲我还手,我就认可你是个战士。” 马库斯拍著胸脯:“来吧,叫一声我就不是汉子。” 第二章:龙之呼吸和《战吊手册》 “准备好了?” “准备好了。” 势大力沉的一拳,打在马库斯宽厚的胸口,一阵无形气浪从亚麻內衬扩散,吹开黏在布料缝隙里的雾气。 马库斯本想笑笑,说您这拳头还没码头老约翰有力气,但刚一张嘴,忽然感觉內臟一阵生疼,心臟像是被一只手给死死捏住。 他没发出任何声音,额头冒著冷汗死死盯著玩趣的菲尔丁,一声不吭抗下內臟翻滚的疼痛感。 “小子,有点毅力嘛。” 马库斯咬牙没说话,这是门槛最低的职业认证,他必须挥出这一拳。 凭什么我就只能在码头做个苦哈哈的搬运工!扛著沉重的木箱拿到商人施捨的几个铜子,我也想亲眼看看这个繽纷绚丽的世界,最好是找个精灵娘们来场轰轰烈烈的故事! 他学著菲尔丁的姿势,忍著好似肌肉即將撕裂的剧痛,腰腹带动腿脚扭动,手臂伸直,软绵绵的一拳打在菲尔丁的皮甲上。 这一拳没什么动静,但马库斯感觉已经快力竭了。 菲尔丁垂眼看著抵在胸口上的拳头,点了点头:“不错,挨我一拳还能还手的人,可不多见了。” “我现在,是个战士了吗。” 队长看著双眼冒火的马库斯,知道他心里憋著一股恶气,恨不能往自己脸上狠狠打两拳,但战士就该如此。 心中无火,怎能成形。 “还需多加练习,有兴趣加入民兵队吗,你是个不错的战士苗子。” 马库斯瞬间鬆懈下来,长吐一口气,揉搓还在疼痛的胸口,眼睛出神凝视变化的系统。 【南向专轨】 【状態:已完成】 【奖励:稀有级卡券x2。】 他看到面板的最下方,有著五个不同的轮盘,分別印有不朽(金)、传奇(红)、卓越(蓝)、稀有(黄)、普通(白)的字样,轮盘从左至右被分割成数量不等的区域,中央是一张好似入钞卷的金属槽。 【註:对应级別卡券必得相应轮盘奖励,每向上抽取一级,概率降低百分之九十。】 所以我的金手指是个卡池系统,完成任务就能在轮盘里抽卡。 刚完成的南向转轨是两张稀有级卡券,扔进稀有级轮盘里肯定能抽到东西,但如果扔进卓越等级的卡池,能抽到东西的概率只有百分之十,再往上就是百分之一,乃至千分之一。 该死,都穿越了,卡池还在追我。 先扔一张试试水。 马库斯毫不犹豫將放在轮盘旁的一张卡卷塞进卓越级轮盘。 百分之十的概率? 不,是百分之五十,赌博就像硬幣翻转一样,只有正和反的差別——输与贏。 梭哈! 蓝色轮盘原本挤满各式物品的区域,被灰色覆盖了大部分,指针开始旋转,马库斯握紧拳头,死死盯著不过针头粗的指针。 转,转,转……快给我转! 他盯著蓝色轮盘,心里清楚这是唯一翻身的机会,当搬运工一个月赚的辛苦钱,还不够法师协会老头点一次薰香蜡烛。 既然这是抽奖,那不如把机会交给运气——我可是撞了大运的男人! 三秒钟后,指针停在一个刻著鸟的图案上。 【恭喜您,抽取到卓越级特性“兽脚类呼吸系统(改良)”。】 【兽脚类呼吸系统(改良):人类的呼吸系统是如此糟糕,宛若一坨满是废料的屎山,呼吸限制了我们的耐力和適应性,仅从生理结构而言,人类甚至不如地精…… 但我找到一种完美的替代方案,它能让一个普通人连续衝刺50公里,万仞雪山自由活动,反应速度比精灵还要出色,水里憋气二十分钟,伤口不会发炎化脓,恢復再生能力堪比巨魔—— 给適应者安上恐暴龙的肺,至於代价……无足轻重。 ——巫妖大师,无怜者康尼·阿尔瓦。 技能详解:你的呼吸系统得到极大改善,耐力与体能恢復速度显著增强,效果隨体质的提升而增加。】 看完这段描述,马库斯感觉有些头晕噁心,发现呼吸变得格外缓慢,甚至是暂停。 “喂,马库斯?”菲尔丁喊了几声,发现马库斯依然是一副醉鬼般的迷糊模样。 “我好像,有点晕氧……”马库斯一屁股坐在地上,拉起衣领捂住口鼻,这就是外掛的强度吗?大脑被嚇得直接断开呼吸了。 菲尔丁一巴掌拍在马库斯的脑门上,怒不可遏咆哮: “你刚说想要做个战士,结果像个娘娘腔坐在地上,给老子起来!” 马库斯不为所动,眼神发直凝视面板轮盘。 他双眼放光,想都没想,直接最后一张稀有卡卷扔进不朽轮盘里。 松针粗的指针在大海般磅礴的灰色区域飞速旋转,像是被南北两极同时拉拽的罗盘。 指针在旋转,滑过刻有神秘图案的奖品区,马库斯的心也隨之猛烈跳动。 別,別,別转了,快停下! 指针缓缓落在一个刻有书籍的区域,马库斯一拍大腿:“出金,发了!” 他哈哈大笑,摇晃脑袋,想要看清面板上的描述,就发现眼睛变得越发朦朧。 恐暴龙的肺……这玩意不是说能適应高原海拔吗,怎么河边待著还带醉氧的…… 他模糊看见面板上的物品描述,躺在地上口齿不清地说:“战士,战士……” 但还没来得及彻底晕死,菲尔丁就蹲下来,拍拍他的脸颊,满脸的无奈: “小子,在临河镇想做个战士,至少得独自猎杀一只水鬼。” 他以为是刚才的一拳把外强中乾的小子打得神志不清,但这幅快晕了还念叨战士的模样,似乎让菲尔丁回忆起一些事情,语气感慨: “试著证明你的能力吧,马库斯。” 马库斯贪婪的呼吸著空气,他太过於激动了,千分之一的概率都中了。 我简直是个欧皇!果然梭哈才是正道。 菲尔丁让人把马库斯抬进民兵营房里休息,开始適应身体里浓郁氧气后,他的视线变得清晰了一些,那些像是蓝色蚯蚓的文字回到了原来的模样。 “哇,金色传说……” 【恭喜您,抽取到不朽级物品《战士手册》。】 【《战士手册》:我有一个笑话,想听吗?有一种职业,没有魔法、没有神术、没有奇特之处,有的只是手中兵刃和胸中怒火,刀口舔血,全靠內心一口恶气。 不好,又有战士衝锋掉进井盖死在路边了,我得赶紧去看看。 ——命运女神倪克斯。】 一本极薄的牛皮册子落在手中,马库斯迫不及待翻开这本由命运女神亲自书写的不朽级物品,这一定是命运的安排。 太棒了! 【《战士手册》第一条—— 我认识的十七个传奇战士都死在衝锋的路上,从幽暗地域到世界之脊都堆满了战士的累累白骨,但战士必须要衝锋,不荣誉,毋寧死! ——狮心骑士团大导师查理·霍曼遗言,死於高阶恶魔之手。】 他不敢置信般继续翻开,忘了思考为何忽然能看懂文字,发现后续所有的內容都是战士的遗言和死法。 我的传奇战技和呼吸法呢?我的神器和宝藏呢? 这tm是一本战屌死亡名册! 第三章:灌木丛里的矮人 经过两天时间,初步適应新的呼吸系统,马库斯再三翻阅这本平平无奇的不朽级物品《战士手册》。 发现都是描写战士如何英勇牺牲的,陷阱、魔法、踢出队伍死在路边、试图拌摔巨人被一脚踩死…… 其中衝锋死亡的描述在一百条记录里总计三十六条。 也就是说,衝锋死亡的概率为百分之三十六,无限接近百分之百! 真是可怕的事实。 黄昏尿黄的阳光从窗柵照进破旧木屋,忽然识字的马库斯骂了一声: “果然是战屌,路边找条狗都比战士有用。” 他把这本薄薄的羊皮册子压在麦穗枕头下,虽对於不朽轮盘只出了本破烂略有微词,但至少没空军,贏总比输好。 况且附带的效果,似乎让自己能看懂通用语了,是件好事。 拿起菲尔丁队长提供的战棍,马库斯再次扫视一番。 这是一柄略有弧度的圆木棍棒,神似印象中的印第安战棍,拳头大的顶部镶嵌有两块锋利的铁锥,粗糲而致命。 水鬼的皮肤很滑腻,表面覆盖一层结实的鳞片,寻常刀剑砍上去会轻易卸力滑开,难以造成有效杀伤。 战棍顶部的锋利铁锥能刺穿鳞片,而钝器本身的惯性攻击,也能足以敲碎水鬼脆弱的脑袋。 至少菲尔丁队长是这么说的,他还说这些丑陋的蓝皮怪物,都是外地人带来的。 因为这些外地佬总喜欢往河对面的林子里钻,与水鬼女王媾和交配,生了一窝又一窝的水鬼崽子。 马库斯用活绳套把战棍系在腰间,保证能隨时取出,找来一根笔直的木棍,缠上一件涂抹猪油的亚麻內衬,安静等待夜幕的到来。 【战士之路】 【描述:无人能准確定义战士,任何敢於说“不”的人,都应称之为战士,直面过去、现在与未来,对抗恐惧与命运……种种一切壮举都为战士所为,而你將踏上成为战士的第一步,敲碎一只水鬼的脑袋。 临河镇民兵队长需要你敲碎一名水鬼的脑袋,以证明是位真正的战士。 如何敲碎,独自完成亦或寻找盟友,鲁莽前行,还是精心筹备,战士无法被定义,你又將成为一名怎样的战士。】 【任务奖励:普通级卡卷x1】 对於自己的实力,马库斯还是有些信心的,这具身体很强壮,常年在码头搬运货物让胳膊粗壮得犹如石墩。 逐渐適应的兽脚类呼吸系统,让体力充沛到难以想像的程度,他白天绕著临河镇跑了几圈,接近三十公里,额头仅是轻微出汗,没有一点喘气深呼吸的情况。 从起上辈子跑个三千米就感觉肺部烧起来的垃圾身体,现在简直是个超人。 遇到落单的水鬼,解决掉不算困难。 夜幕已至,点燃浸染油脂的火把,马库斯只身走出了家门。 菲尔丁队长让他去狩猎一只水鬼,最好找个经验丰富的人带队。 马库斯再三翻阅《战士手册》,发现上面没有一条关於战士死於水鬼爪下的记录。 既然没有,那就说明肯定不会死。 既然不会死,直接干就完事了,早点把卡卷拿到手,好接下一个任务。 夜黑风高,星月隱於乌云,马库斯沿著河畔行走,火光照在腐朽不堪的码头,栈道在沉重脚步中吱吱作响。 找水鬼是个麻烦事。 6月的尼卡罗河像个婊子,裹挟著上游森林里的碎木、泥块和浮尸衝进入湖口,湍急水流里潜伏的怪物就是她难听的咒骂,在你忍不住想要衝她还嘴的时候,就被一把拽进里面,好和水鬼女王做些不为人知的齷齪事。 影子在火光里逐渐拉长,河畔的灌木丛窸窸窣窣响起躁动,多数企图想在里面找宝贝的人,腿脚都会抹上一层地精烂牙留下的咬痕。 马库斯走了老远,手里火把都燃了小半截,依然没有找到一只水鬼的踪跡。 他有些纳闷看著周围,蝉鸣与夜梟的叫声忽然消失了,水流哗哗拍打岸边岩石,散成一团氤氳的白雾,带著土腥味涌入鼻孔。 “不是说离开镇子两步就能遇到一只水鬼吗,我怎么连一坨水鬼屎都没看见,难道这些傢伙真是男爵姥爷用来哄骗刁民的谎言,让我们老实干活交税。” 一阵响亮的嗤啦声在河畔不远处的林间灌木响起,透过火光,马库斯能模糊见到一个身高仅堪堪越过灌木的人影…… 他用力揉了揉眼睛,確信自己没有看错。 一个有著浓密黑色发须的矮人,以不符合身体结构的速度在林间迅速奔跑,左右挪动敦实的身子,手里拿著一把劲弩,灵巧穿过茂盛的灌木。 一群举著粗劣铁矛的地精,紧跟在矮人身后,满是腥黄獠牙的嘴里发出尖锐的叫声,在林子里疯狂乱窜。 火光照在矮人明亮的眼睛上,他立即抬起头,用粗獷带著一种古怪口音的通用语冲河畔的马库斯大喊: “嘿,大个子,快过来帮帮忙!巴丁被一群地精追得像是矿洞里的老鼠在林子里打转,你也不想地精吃到硬邦邦的矮人肉吧,啊哈哈哈。” 战士手册第二十三条:遇到被地精追杀的矮人一定要帮忙,他能帮你修缮冒险中损坏的盔甲,战斗时绝不后退,成为最坚定的盟友。 ——高阶战士阿索隆,遵守誓言,与矮人挚友一同死於受褻瀆的先祖陵墓。 马库斯思考了一会,《战士手册》关於帮矮人的记录只有一条,说明死亡概率仅为百分之一,只要不衝锋的话,存活机率还是挺大的。 得赌! 他抽出腰间粗糲战棍,摇晃火把给巴丁確定方位:“这边!矮人兄。” “大个子,后面!” 矮人巴丁的高喊,让马库斯停下晃动火把,抓紧战棍,迅速转身。 两只如鱼般滑腻的影子勾勒在湿润河滩,悄无声息的滑动,前方水鬼发现已被察觉,从地上扑起,一百五十度张开的嘴像是头能吞下自己的河马。 昏黄火光里,能清晰见到怪物口腔里密密麻麻的倒鉤状利齿。 马库斯只听身后传出砰地一声,一发弩箭擦过火把与肩膀的空隙。 强劲气流拽拖烈焰扫过脸颊,在他已经挥动战棍迎敌时,正正射中水鬼的眼窝。 水鬼应声倒下,马库斯的鼻腔被腥臭味铺满,他挥动战棍,在火光里抡出一道半圆的弧线,破空似的呼啸声满是压力。 他衝著尚未意识到严重性的水鬼礼貌微笑:“大运来咯。” 战棍自侧面打在水鬼胳膊,铁锥刺穿鳞片,硬木锤头碰撞发出哐当的轰鸣,断裂的骨头变成碎渣穿透皮肤,染红水鬼幽蓝的皮肤—— 扭曲挣扎的痛苦神情中,马库斯眨眼间转身绕在水鬼的身侧,一脚踹在它膝盖窝上。 水鬼失去了平衡,身体倾斜跌跌撞撞扑向前方,在触碰地面前,染血的粗糲战棍砸中它的后脑。 短短几秒钟,一具脑袋凹陷半截的尸体加入减速带的行列,粗糲战棍表面粘稠的鲜血一滴滴落在泥泞土地。 马库斯见到眼窝中了一箭的水鬼还在蠕动,便上前又是梆梆两棍,保证它无法再祸害临河镇无辜的男人。 【任务完成:狩猎水鬼】 他本想立即抽奖,但情况变得有些不太妙,水面上,一群影子正在蠕动。 这是捅了水鬼窝吗? 矮人巴丁不慌不忙跑到大个子身旁,把刚才救命箭矢的劲弩掛在身后盾牌上,看著左边的地精,右侧的水鬼,大笑说:“大个子,咱们得大闹一场了,啊哈哈。” 第四章 :游侠的衝锋 矮人抽出单手斧,冲停在林间边缘的地精嘟囔抱怨:“该死的地精,拿了点矮人的东西就追个不停。” 马库斯举著火把与战棍,凝视从水里浮出的水鬼:“矮人兄,这下可就麻烦了,你带上地精,我惹了水鬼,咱们要被分尸了。” “別担心,大个子,和矮人一起战斗,死了都是光荣的。”话虽然轻鬆,但巴丁鬍鬚颤动,马库斯分不清那是紧张还是亢奋。 一双双泛著红光的眼睛,扭曲狰狞的面容,密密麻麻覆盖了林地的所有角落。 它们的神態显得更疯狂和压抑,犬齿之间流著腥臭的唾液,猩红眼神不是对食物的贪婪,是一种被刚被放出铁笼的猛犬,在主人命令中廝杀的嗜血欲望。 地精的数量更显得古怪,至少有三十只地精。 而另一边的水鬼,也不比疯狂的地精逊色,它们有著人般的躯体,满是尖刺的竖立鱼鰭从头顶延伸至细长的尾巴末端,爪牙锋利,一些较为强壮的个体手里甚至拿著生锈的铁锤、锐利的骨刀。 林林总总二十多只。 气氛变得越发压抑,水鬼是一种领地意识很强的类人怪物,夜间活动时会无差別攻击河滩附近的所有生物。 而小脑体积与核桃类似的地精,也知道岸边的水鬼不好惹,但巴丁似乎又拿走了他们一件至关重要的东西,站在林间嘶吼挑衅。 “矮人兄……”马库斯后退了一步,靴子在碎石间摩擦作响。 风从河面拂来,吹得腥味席捲灌木丛,树叶密集的簌簌声压过地精的尖锐呼唤。 就在这时,矮人以不符合刻板印象的滑腻,比马库斯先行转身,巴丁迈著两条小短腿,迅捷地往河滩上游奔跑。 马库斯也不甘示弱,跟著矮人的节奏向前“狂奔”。 这不是逃跑,而是引诱。 两面夹击会陷入危机,在河流与林地之间的滩地奔跑,如果地精和水鬼追上来,那么势必会相撞。 怪物之间相互廝杀,肯定能摆脱危机,再不济甩开任意一方,也能摆脱至少一半的危险。 矮人的身手很矫健,小短腿摆动的频率奇快,速度不输正常人类,他撇过头冲跟在一旁的马库斯说:“大个子,我叫巴丁,来自群山的游侠。” 看著巴丁抡得奇快的腿,马库斯心中想,原来矮人也能做游侠吗,那为啥我不能做盗贼? “马库斯,临河镇的,你怎么被地精给缠上了。” “听人说临河镇附近的地精窝里藏著矮人的东西,我就花了点功夫拿回来。” 从地精窝里偷东西的矮人,这个世界可真是荒诞。 马库斯想著,回头看了眼紧跟在后的地精和水鬼:“再往前就是石滩了,水鬼不会靠近,有把握解决地精吗。” “放心,老巴丁杀过的地精比你见过的还多,哪个矮人能数清楚一辈子喝了多少瓶麦酒呢,哈哈。” 看来即便是矮人游侠,也不能摆脱种族特性——吹牛。 奔跑许久,马库斯还没怎么喘气,被追杀半宿的巴丁已经累得不轻。 矮人擦了把额头上的汗珠,看了眼一切正常的人类,心中感觉纳闷,居然有人类居然比矮人的耐力还强。 水鬼隱去,远离河面的碎石滩上,巴丁扔下碍事的背包和劲弩,冲马库斯递出一块铁皮橡木圆盾:“我身上穿著锁子甲,地精的劣质武器没法刺穿,等会你掩护我的攻击。” 矮人的圆盾很宽,能遮住整个大半躯干,像是一面铁锅。 即便是马库斯这样的魁梧汉子拿起来,也能护住要害的腹部与咽喉。 马库斯点点头,抓住圆盾的皮革,他自认没什么实战经验,这矮人既然能从地精窝里偷东西,肯定有两把刷子。 他举著圆盾与战棍,站在矮人面前,准备在接下来的战斗里,掩护巴丁的精准射击。 但没想到,矮人却站在一块敦厚的石块上,鬍鬚拂起,朝著黑暗里追击的猩红眼眸,高声怒吼: “来吧,地精窃贼,你们偷了矮人的东西,就得血债血偿!” 巴丁跳下石块,在火把的余光中,双手握斧冲向地精堆,只剩马库斯一人在风中凌乱。 他无意识张开嘴,看著巴丁坚毅衝锋的背影,一时有些摸不著头脑。 不是,朋友,你不是游侠吗,怎么举著斧头就往前冲了,让我一个战士在后面打掩护? 马库斯本想一同发起衝锋,但瞬间联想到一些糟糕的事情——战士手册里有三十六条衝锋的死亡记录。 就算是面对地精,也不能发起衝锋! 马库斯一声不吭,举著圆盾,大步跟在巴丁身后行走,腿长还是有优势的。 已经冲入地精堆里的巴丁,上下抡斧,血染在黝黑的浓密鬍鬚上,嘴里高声唱起古老的歌谣。 “人头滚滚落下,就像山脉的惊雷 越过白雪皑皑的山头,我们去清算仇恨……” 马库斯紧跟在后,一头扎进混乱的地精堆。 数根短矛瞬间击打在圆盾上,让原本准备躲闪的巴丁得以发挥他恐怖的力量,身体转动让战斧划成一道死亡圆弧,將靠近的地精拦腰斩断。 矮人犹如一名熟练的屠户,把黏在断头斧上的血和尸块洒满碎石滩每个角落。 “干得好!老巴丁已经快把后背交给你了。” 与矮人背靠作战,让马库斯得以將注意力全部放在前方。 从侧面向他袭击的地精像只被套上倒刺项圈的野兽,每走一步猩红目光都会变得更为疯狂,挥舞铁锈短刀时嘴里不停发出难以听清的咒骂嘶吼。 战棍打在地精缺乏防御的胸膛,硬木锤头伴著一阵哀嚎没入地精的身体中,就像砸中了一团果冻。 他猛挥圆盾,坚硬铁皮包裹的边缘抽打另外一只飞扑而来的地精脸上,让脑袋顺著脖子转动半圈,几颗烂牙从嘴里飞出,在已是染上血跡的地面滚动。 它转过脑袋,用满是仇恨的邪恶目光盯著骑士。 马库斯抓住机会,提起右腿一脚將地精脑袋从肩膀踹飞。 无数涌向他和矮人的地精,让马库斯没有时间思考究竟是什么让胆小怯弱的地精变成这样,用盾棍继续与这些难缠的小傢伙们廝杀。 至於初次战斗的恐惧? 那是什么。 第五章 :《战士手册》是个乌鸦嘴 盾牌和战棍,这是他唯一能仰仗的东西……或许要加上一个鲁莽但勇敢的矮人。 巴丁的攻势从来没有停下,矮人锻造的精钢武器经过无数次劈砍依然锋利无比。 他手指刻有刺青,粗大左手捏著一只地精的喉咙。 手指勒紧,在地精脖子剜出一大块肉,鬍鬚被涌出的鲜血染红,战斧落在地精的肩膀,狂暴撕裂成两段。 清算仇恨的快感让矮人哈哈大笑,但他能解决手中的一只地精,却无法拦截更多地精疯狂袭来。 铁锈短刀、镶嵌钉子的狼牙棒、短矛一次次向著缺乏保护的手肘、脖颈和面部攻击。 “马库斯!” 矮人怒吼一声,扔开手中的地精尸体,双手紧握战斧横劈出一道血色圆弧。 巴丁本想提醒马库斯离远点,他不准备节省体力与地精消耗了,却看到一面坚定的身影迅速挡在面前,將胡乱挥来的进攻全部拦下。 “节省体力,没人想拖著你的尸体走,巴丁。” 巴丁看著马库斯沉稳举盾的背影,有一瞬间感觉大个子像是山脉般可靠。 他哈哈大笑起来,转过身补上马库斯留出的空缺,將遗漏的敌人一一砍死。 “让我们好好大闹一场吧,thrung(战友),哈哈哈。” 矮人攻势迅猛,往往能一举砍杀数只地精,但手短且攻击势大力沉的缓慢,必然会在空隙遭到敌人的围攻。 而马库斯,则能依靠盾牌提供的容错率,在抵御攻势时保证与敌人的距离。 沉稳的脚步,永不乾涸的体力,过人的反应速度,让马库斯每每都能给主攻的矮人提供足够的掩护。 成功砸死第九……还是第十只的地精,马库斯举起抬起圆盾,挡住林间飞来的锐利石块,看著越发稀少的地精数量,知道战斗快结束了。 杀得正爽的矮人站在地精的尸体上,拔出一根插在地上的短矛,手臂缆绳一般的肌肉像蟒蛇起伏,扔向林地中使用投石索的地精。 短矛將地精带飞,扎在大树上,木柄还在颤抖不止,矮人看著慌乱逃窜进入林间的地精大笑不止: “来啊!继续啊!懦夫们,矮人就在这!” 【胜利之后,当然要大嘲大讽,还有比踩著敌人尸体喝啤酒更爽的事情吗?没有!来啊,你们打得还没我祖母有力气! ——黄铜堡炉火守卫、矮人战士格林·大嗓门,战斗胜利后,因沉迷嘲讽,死於反扑。】 《战士手册》的记录在脑海一闪而过,正观察地精动向的马库斯脸色一变,他鬆开战棍,弯腰死死捂住巴丁的嘴:“巴丁,东方有句古话,穷寇莫激啊,咱们应该赶紧走。” 但或许《战士手册》真有些说不清的效果,在巴丁刚扒拉马库斯的胳膊,想要继续嘲讽时,火把光芒的边缘,一具魁梧高大的身影踩著灌木丛跑来。 七尺高的魁梧身体足以触及高耸树梢,屎黄粗糙毛皮包裹蛮横肌肉,泛著血丝的眼睛和地精如出一辙,尽显疯狂,粘稠滑腻的唾液从獠牙垂落,黏在厚实胸毛上,连成亮晶晶的丝线。 他双手握著粗大的狼牙棒,成人手臂粗的握柄缠满脏兮兮的亚麻布,锤头位置嵌满锋利的生锈铁钉。 一个鬼鬼祟祟的矮小地精,躲在熊地精的阴影里,它戴著一顶滑稽的尖尖帽子,手持细长满是虬结的木棍,皮肤光滑,没有寻常地精身上隨处可见的癤肿和疤痕。 看著像巫师的矮小地精,衝著矮人高声嘶吼: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书库多,????????s.???任你选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rockbelly(矮人)!把亮闪闪还给我!” 或许是熊地精一脚踩瘪灌木丛对巴丁太过于震撼,他忽然冷静下来,神情不再是刚才的亢奋激动。 他先是用马库斯听不懂的矮人语咒骂几句,又指著魁梧如山的熊地精说:“你先缠住那只熊地精,我来解决地精巫师。” “好。” 马库斯毫不犹豫的回答,让巴丁有些意外。 熊地精不算什么难缠的傢伙,但这大个子看著也並非熟练的老手,就算他没听过熊地精糟糕的名头,光看明显的体格差距,也肯定知道这是场危险的缠斗。 看出巴丁的疑惑,马库斯爽朗大笑,战棍拍了拍手上的盾牌,哐当作响: “我手里可是有矮人的盾牌,矮人兄。” 巴丁瞥了眼马库斯拿著的盾牌,那是陪他征战多年的老伙计: “啊哈哈,你开始知道什么是好东西了,伙计。” 没有犹豫,马库斯学著记忆里战士的动作,拍打盾牌,衝著浑身战慄的熊地精高声挑衅。 “来啊,我知道你想吃一顿香喷喷的人肉,但我吃过不少地精肉,又酸又臭,和茅坑里燉肉似的,你个头太大,多少香料都盖不住身上的屎尿味……” 巴丁忽然感觉这伙计的嘴巴似乎有些笨笨的,眼睛死死盯著压制熊地精衝锋的巫师,左手抓住腰间的一颗球状物体。 “究竟你老妈是熊,或者你老爸是熊?我知道的,做个孤儿的感觉很难受,旁边那个小畜生是你的主人吗,他肯定把你管得很好,没套韁绳都能乖乖听话。” “你看起来很眼熟,让我想起上次见到的马屁股。” 马库斯见地精巫师还在与矮人僵持,便把火力转到能听懂通用语的“部落智者”身上,他指著鼻孔呼出粗重白息的熊地精: “他看著很强壮,但我很好奇他为什么没有把你给一锤绊倒,然后踩烂你的脸,要是我的话,肯定会这么做的。” “在森林里当白痴,一定很有趣吧。” 能听懂通用语的地精巫师,嘴唇开始颤动,他討厌有人把他当成白痴,他可是部落里唯一能读懂文字的智者,戏耍干掉了不计其数的傻瓜! 与此同时,熊地精也动了,被主人鬆开韁绳的猛兽衝出牢笼,七尺过半,接近两米三的身形衝锋时好似地动山摇。 砰砰…… 先是宽厚脚掌踩踏碎石的躁动,紧接而来的,是熊地精在魔法影响里狂怒的咆哮,以及一柄扫向马库斯脑袋的狼牙棒黑影。 熊地精尚未抵达,扑面而来的腥臭已扑入马库斯鼻腔,那是一股混著毛皮屎尿,混上嘴里腐臭蛋白质的剧烈恶臭。 树干般粗壮的手臂膨胀如铁,遍布钢钉的狼牙棒狠狠砸向被嚇傻的人类。 熊地精知道,等会又能饱餐一顿了。 就在这时,一面铁皮橡木圆盾竖起。 砰地一声。 狼牙棒打在盾牌,硬木碰撞铁皮发出哐当的轰鸣,马库斯的手臂剧烈颤抖,他感觉左臂的肌肉在哀嚎,手骨变得麻木,疼痛感比预想中更为明显。 在迎接衝锋的一瞬间,他甚至有种窒息的错觉。 但这也仅仅是错觉,兽脚类呼吸系统提供的充足氧气,能以极快速度冲刷掉被击部位產生的致痛化学物质。 短暂的几次呼吸之间,疼痛已然缓解。 他从盾后阴影里抬起一双兴奋的眼睛,右手伸直,战棍以最凶猛的姿態砸向怪物的胳膊。 马库斯的反击很快,腿脚绷直,起伏的肌肉让身体都膨胀一圈,战棍带著铁锥的一面奋力甩出。 铁锥划破乱糟糟的棕黄毛皮,他看到熊地精猩红的眼睛因疼痛恢復一丝清醒,獠牙大口喷洒恶臭的粘稠唾沫。 锋利铁片划开皮肤,硬木锤面打在手肘,毛皮、肌肉、颈膜……直到隱藏於最下方的骨头。 咔嚓~ 在熊地精摆动满是鲜血的左手,从盾牌抽出狼牙棒时,地精巫师动了。 好似枯藤的细长法杖上,闪起一束猩红的光束,魔法气流匯聚成箭,直射马库斯的面门。 一枚好似手雷的圆鼓物体,落在在猩红光箭的飞行轨道,一瞬间的凝滯之后,忽然炸开。 好似风暴的浓郁白雾,以手雷为中心变成气浪席捲整个碎石滩。 马库斯被烟雾弹遮蔽了视线,余光模糊捕捉到一个敦实的影子在烟雾里奔跑,就知道是巴丁出手了。 他咧著嘴,注视眼前愤怒不息,左臂折了的熊地精:“朋友,咱们的事情还没结束呢。” 砰砰几声,狼牙棒与战棍继续相互捶打,纯粹的力量上,马库斯处於绝对的劣势。 但矮人坚固的盾牌赋予了极高容错率,他的反应敏捷、耐力极佳、对疼痛的耐受力极强,在逐渐適应熊地精凶狠缺乏章法的攻势后,隱隱开始学会盾棍的战斗思路。 盾牌不是单纯用来防御的,任何装备,都是为了给进攻製造机会! 马库斯看准熊地精高举过头顶的一记晴天霹雳猛砸,调转步伐,灵巧向侧面退开一步。 手肘贴在圆盾上,整个身体重心向前压迫。 冲釒! 他趁著熊地精因猛劈,重心向前的空隙,向前撞击,一百多斤的体重压在对手断裂的左臂。 熊地精的身体侧倾,准备多时的战棍高举。 压在怪物身上的战士,將全身力量匯聚於战棍的顶端,猛地向前砸去。 砰! 战棍砸在熊地精猪一般的耳朵上,积攒许久的愤怒於此刻如洪流爆发。 硬木棍与骨头触碰,大片茬子陷进滑腻的粉红大脑里,隨后被搅成一团浆糊。 熊地精的半边大脑被打得粉碎,缺了半块的脸像是用暗红墨水涂黑的马屁股,狰狞而滑稽。 怪物软趴趴倒在地上,毛茸沾满血的粗大手指几次想要抓住落在旁边的狼牙棒,却又被马库斯补上两棍,整个脑袋烂成碎渣子。 解决掉熊地精,马库斯长吐一口气,他没感觉身体有什么疲惫之处,就算是有些累,但多呼吸几次就好了嘛。 “矮人兄,我这边解决了!” 过了一会,提著巫师脑袋的矮人巴丁,浑身浴血走进尚未褪去的烟雾里,他看了一眼没了脑袋的熊地精: “干得不错,伙计,现在该撤退了。” 第六章 :智力斗篷 战斗结束,確定追击的地精都被赶跑,两人连忙转移位置。 临河镇森林里隱藏著诸多可怕的野兽,交战地点浓郁的血腥味肯定会引来贪婪飢饿的怪物。 走至老远,抵达一处视野开阔的溪流,马库斯甩动火把,確定溪水很浅,不可能有水鬼活动,便对略显疲惫的巴丁说: “就这吧,咱们休整一晚,明早回镇子。” 巴丁点点头,解开紧实的背包,取出一瓶看著有些年份的麦酒:“尝尝,我自己酿的,保准是你没尝过的滋味。” 马库斯接过酒瓶,有些狐疑地问道:“这不是矮人啤酒吧。” 战士手册里有一条关於喝矮人啤酒死亡的案例,马库斯当然得谨慎小心一些。 “当然是矮人啤酒,这可是我酿的!”巴丁吹起鬍子,以为马库斯怀疑他的酿製手艺。 “……” 喝吧,总不能百分之一的概率都被我赌中,就喝一小口。 马库斯扯开瓶塞,一股麦芽与草本植物的清香扑面而来,他嗅了嗅鼻头,能大致分辨出里面有橡果、黑麦,还加上一股略带刺激的甘甜香味。 轻抿一口,眼睛瞬间闪起精光,辛辣但不刺激,从舌头贯穿腹部,青涩的草本苦味夹带一股类似於菠萝的清甜。 本书首发 101 看书网藏书全,????????????.??????隨时读 ,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他冲矮人竖起大拇指,便把酒瓶递迴去。 “不多喝一口?这可是特別酿製的。”巴丁摇晃酒瓶,侃侃而谈: “三千米高山上种植的小麦,普拉提森林才有的白橡木果,北方极地的啤酒花,加上一勺临河镇的甘甜菠萝,还有矮人的智慧和经验,经过时间的磨合,才得到这一瓶谁都会爱上的哈扎卡。” 马库斯对酒的了解不算多,从前最多也就喝些夏季解渴的啤酒。 临河镇里主要贩卖的也是一枚小铜板一大杯的黑麦啤酒,能让码头搬运工忘记劳作一天的烦恼,以及酸痛的肩膀和腰背。 他在溪边擦洗脸上的地精血,好奇询问:“你去过很多地方?一个矮人为什么要远离故乡,跑到偏僻的南边雨林呢,临河镇离你们生活的山脉应该很远吧,巴丁。” 一路上极为善谈的巴丁,忽然沉默了。 他高举酒杯往嘴里咕嚕灌上几口,浑浊酒渍顺著沾满地精血的鬍鬚撒在泥里,一滴滴的,挖出一个洞。 “我在找一件矮人失落的宝物。” “找到了吗。”耿直的马库斯没多想,在溪边用水搓洗手背乾涸的血渍:“难道你要找的宝贝在那群地精手里?” “不,我不確定,但只要有任何一点希望,我都绝不会放弃!”巴丁含糊不清地说,往嘴里灌了一大口酒。 他又从包里翻出两枚刻有狮鷲標誌的金幣,递给走过来的马库斯,语气变得生硬。 “拿著,矮人从不亏欠任何人。” 马库斯坐在石堆上,没接过金幣,大大咧咧地说:“咱们好歹一起杀过地精,却连要找什么都不愿意说呢?你怎么和精灵似,一股子彆扭劲。” 他没见过精灵,只听说那些漂亮尖耳朵都喜欢用鼻孔看人,从来不说实话。 巴丁枣红鼻头喷出两道粗重白息,显然是不爽马库斯的精灵比喻,他嗡里嗡气地说:“我在寻找命运之锤,一件失落的神器,甚至连群山的符文大师都认为不可能找到它。” 马库斯尷尬笑笑,他还以为矮人是个流浪调酒师,叫巴丁·风暴烈酒,没想到居然背负著重要的使命。 他下意识地说:“怎么可能找不到,就以我的头脑,还有你的蛮劲,找一把破锤子肯定像抓地精脑袋,一抓就来。” 巴丁大笑著,似乎被马库斯给逗乐了,他摇晃酒瓶,语气感慨:“命运之锤……你能找到它,老巴丁就给你酿一辈子的啤酒。” 【任务:归乡】 【任务描述:在蛮荒创世的时代,信仰诸神尚未彰显奇蹟,初代符文大师索瑞克·铁砧聆听父神拉姆丁的教诲,將一切符文篆刻於命运之锤上。 即將成为炉火守卫的黑渊堡矮人巴丁·格里诺克,在一场血与火的狂欢中犯下褻职之罪,那是一场可悲的惨剧,他发誓找回命运之锤,以洗刷带给氏族的污名。 巴丁·格里诺克委託你寻找到命运之锤,完成归乡的救赎。】 【任务奖励:1张传奇级卡卷】 【註:矮人不说谎,却也不喜欢说心里话。】 【是否接受。】 传奇级卡卷。 马库斯看得眼睛都直了,要是能抽中一个不朽级天赋,只要別是《战士手册》这种搞笑玩意……那不是发了。 “好,这事,我接了,矮人兄。” 巴丁一愣,忽然感觉嘴里的酒都没味道了,他一路上和不少人同行,大多都是把命运之锤当成一个传说。 “大个子,那可是命运之锤,你知道它是什么吗?” “不知道,但既然你在找它,我也刚离开做工的码头,咱俩应该搭个伴,一起去找,哪有东西是找不到的。” 矮人脸上流露难以言喻的复杂表情,似在怀疑,又带著一丝辛酸,他凝视马库斯认真的眼睛,浓密鬍鬚遮盖的脸庞大笑起来: “你说得对,一起去找,哪有东西是找不到的。” 提到矮人任务的传奇级卡卷,马库斯方才想起【战士之路】的任务完成,手里还捏著一张普通级的卡卷呢。 他左右看了看,没发现什么晦气的东西,巴丁的皮肤不算黑,呈现健康的麦黄色。 又往天上看看,白月此刻抵达天穹中央,温和如纱的光芒照在脸上,让人感到一阵心安。 稳了。 马库斯这次没有选择梭哈,在初步解决实力问题后,他准备测试一次金手指的下限,各个级別的奖品有多大区別。 卡卷扔入奖池,轮盘再次转动,全是白色的奖品让马库斯不屑一顾,我可是手握不朽道具的男人,怎么还看得上这些破烂玩意。 指针疯狂旋转三秒,缓缓落在一块披肩状的物品上。 【恭喜您,抽中普通物品“智力斗篷”】 马库斯装模作样从腰后掏出蓝白相间斗篷,丝质表面一层不染,两肩镶嵌著三枚指头粗的蔚蓝宝石,宝石偶尔流露好似魔法能量的神秘光晕。 【智力斗篷:我保证这东西给食人魔套上,它能从一数到十——魔法裁缝匠彼得。】 【效果详解:略微增幅佩戴者的智力属性。】 他的目光开始变得呆滯,我一没技能的战士,怎么给我塞智力斗篷? 第七章 :南向专轨没有结束 曙光已然远去,灼灼逼人的阳光吹开河畔雾气,临近镇子入口,沉默许久的巴丁忽然开口: “伙计,我承认你戴著的披肩很漂亮,丝绸的,嵌著几个闪闪发光的宝石,可马上要进镇子了,这东西会惹得那些姑娘眼红,让家里的男人赶紧买一件。” 得到智力斗篷的加持,自穿越之后,从未感觉脑子如此清醒的马库斯,口齿清晰:“你是指我穿著一件女人的披肩吗。” “如果我对人类的服饰了解得没错,披肩应该遮到手肘的位置,而你戴著的丝绸披肩,真只是一件披肩。”巴丁指著掛在马库斯肩膀上的精致服饰。 他感觉大个子昨晚忽然戴上这东西之后,脑子似乎变得有些不好使了,总说些奇奇古怪的话。 “这是斗篷,能让我从一数到十。” 巴丁沉默了一会,艰难开口:“你以前不会数吗?” 马库斯拍拍肩膀闪亮的智力斗篷,挺直腰背:“它能让我数得更快。” 矮人停下脚步,瞪著眼睛,一时分不清这伙计是真傻,还是装的。 恰巧一名手提藤篮的妇女带著孩子,从镇子里走出来,看模样是准备去林子采蘑菇。 她见到披著精致披肩的马库斯,手捂住嘴歪头偷笑,拽著孩子赶紧从旁边走过,似乎担心家里的男孩沾染上什么不好的风气。 马库斯只感觉瞬间社死,赶紧把智力斗篷从肩膀扯下来,胡乱塞进兜里。 两人走进镇子入口,巴丁走向冒险者和旅客匯聚的东面街道,向后摆摆手说: “我得先回猪肺酒馆把这身地精血给洗乾净,它们把我的鬍子都给弄臭了,晚上来喝一杯,伙计,我请客。” 马库斯也向巴丁说了家庭住址,有什么需要隨时联繫,哼著小曲,一步步晃悠悠走回家里。 打开木门,老旧合页吱吱作响,看著只有一张床、简陋衣柜和熄灭火堆的房间,冒险结束后的喜悦一瞬间就被衝散了。 原主几乎没有朋友,高大的个子虽然不会受欺负,但他的体格对於雨林小镇的人而言又显得太过魁梧,让人不愿靠近。 父母双亲也死得早,从早到晚需要为生计发愁,忙著在码头搬运沉重的木箱和麻袋,攒钱討个好媳妇,很少有接触人的机会。 加上天性沉默寡言,熟悉的两个发小也相续入赘给水鬼女王,在这座偏远镇子里几乎没什么牵掛。 走进屋里,低矮的天花板几乎压在头髮上,一屁股坐在床榻,腐朽木腿吱呜哀嚎。 他看著又掉下几块灰土的墙壁,取出藏在衣柜最深处的金幣,粗糙指尖轻轻摩挲表面精致的狮鷲图案,低声呢喃:“要不,还是去做个冒险者吧。” 马库斯回想起昨晚的经歷,毫无疑问,他在初次战斗时的表现很不错,战棍与盾牌每每都能在必要的时刻出手,甚至杀了只熊地精。 虽然他也搞不明白熊地精是什么级別的怪物,但至少贏了,说明有点自保的实力了。 他喜欢那种感觉,不是杀戮,也並非胸口憋著一口怒火,只是很……刺激。 他曾经有个梦想,骑行三一零国道,横跨东西游歷大好河山,但现实总会给尚未开始的故事当头一棒,在自行车还掛在狗东购物单里时,就被大运撞到了异世界。 这里比以前的世界更波澜壮阔,巨龙、魔鬼、天使、矮人、精灵……各路人们熟知或遗忘的神灵,高山大川连成一线,数不尽的秘密隱藏在不起眼的角落。 比起待在一座偏远的小镇做个苟道战士,他更愿意像巴丁一样,为了某个执念,和同伴吵吵闹闹踏遍整个世界。 就算满是危险,至少一路上也挺精彩的,不是吗。 且根据金手指的任务发布情况,最切合的职业也肯定是冒险者,水鬼和地精总有杀光的一天。 但换一个地方,换一间酒馆,就会出现新的委託,以及新的冒险。 南向专轨可还没有结束呢! 念头通达,马库斯长出口气。 找出几块黑麵包囫圇吞下,用抹布仔细擦掉战棍沟壑里的血渍和骨渣碎片,推开木门往民兵营地走去。 兽脚类呼吸系统带来的影响,让身体几乎不会疲惫,一夜未眠也仅是精神略显萎靡,他准备把事情处理完,回来睡一觉,晚上去猪肺酒馆和巴丁商量商量命运之锤的事情。 找到正在营地里吃饭的菲尔丁队长,马库斯將来意简短告知。 “做冒险者……”菲尔丁眯著眼睛扫视马库斯坚定的表情,隨后点了点头。 他指著对面空著的座位,招呼正在给民兵们分食物的厨娘:“给这小子来一份。” 马库斯坐下,就听到菲尔丁说:“你做冒险者,我不反对,年轻人总得出去闯闯,你说和一个矮人联手解决了三十多只地精,还有两只水鬼,这对於一个年轻人来说很不错。” “但是!”菲尔丁用木勺敲打桌子,提醒有些狂妄的年轻人:“外面的世界比临河镇危险得多,多数蠢货操著一手三脚猫的武艺就敢去冒险,以为能靠勇气胜过巨魔和石化蜥蜴,结果却死在看不起的地精手里。” “等会你留在营地里训练,我教你一些基本的剑术和防身技能,別以为有一身蛮力就能解决所有事情了,更重要的。”菲尔丁点了点太阳穴:“是脑子和刻入骨髓的战斗本能。” 队长又敲了敲木桌,命令暂时入队的民兵马库斯:“吃饭。” 马库斯虽有些疑惑,但还是按照菲尔丁的要求来做,接过厨娘递来的燕麦粥、黑麵包和炭烤鱘鱼,大口朵颐起来。 他不太理解为何菲尔丁对自己如此照顾,水鬼屠戮者可並非热心肠。 一个下午的时间,菲尔丁开始单独给马库斯做训练,从基础的剑法架势开始说起。 別像个新手把剑柄握得死死的,略微鬆开手指调整剑的朝向,爭抢中线,调整步伐时脚尖先著地,不要轻易暴露攻击意图…… 下午很快过去,菲尔丁也惊讶於马库斯惊人的耐力,拿著一根训练铁剑像是拍庄稼般持续不停砍在训练假人上,持续不停足足接近一个小时。 黄昏已至,民兵营地只管巡逻人员的晚饭,菲尔丁让马库斯第二天再来,便带著人往码头栈道巡逻去了。 马库斯顛了顛兜里的一金三银十二铜,也准备去猪肺酒馆找矮人聊聊,顺便喝点爽快的黑麦酒。 第八章 :猪肺酒馆 猪肺酒馆,又被称为燉肉饭店。 但不要误会,“燉肉”並非单指这间酒馆最具特色的菜是燉肉汤,而是形容其老板哈代的做饭风格和出身。 哈代早年是位城里的下水道清洁工,这些工作环境极为恶劣的劳工,习惯將挤在污水和排泄口里的粪便称之为“燉肉”。 临河镇是处新兴不到百年的雨林聚落,奔腾的尼卡罗河连接著广袤无垠的伯纳尔湖,湖南面的沙漠王国很擅长搞贸易,香料、黄金、珍珠……用大帆船逆流而上,换取宫廷贵族们喜欢的俊男美女。 哈代跟著淘金热来到临河镇,看著码头劳工们吃的糟糕食物,突发奇想,用走私来的廉价香料醃製没人喜欢吃的猪下水,其中尤以腥臭的猪肺为最,最终弄出一锅又香又热的肉菜。 他总喜欢操著一口被下水道熏坏的烂牙,得意洋洋地说,是他让所有人都能吃上一口热乎乎的燉肉。 贸易活动在五十年前因沙漠南地的內乱而式微,但人们又发现镇子对面的雨林里似乎隱藏著诸多宝贝,大量冒险者涌入镇子,乘著小船跑去送死。 而这间专门提供廉价肉食的旅馆,自然成了冒险者的聚集地,毕竟在冒险结束之后,浑身被雨浸湿,一碗浓郁芬芳的“燉肉”,可不比黄金逊色。 马库斯走进酒馆,厅堂的二十张长桌大多挤满了人,固化光亮术的魔法石头掛在天花板上,昏黄的光线表明或许得赶紧更换一块了。 一些人交头接耳在打听情报线索,更多的是在埋头吃饭喝酒,脚边放著长枪、利剑、长弓,装备多样,气质不同的冒险者组成了猪肺酒馆的消费主力军。 空气里瀰漫著一股浓郁的燉肉香味,以及挥之不去的淡淡汗酸。 马库斯走至吧檯,站在台面后方的老板娘诺拉,眼角的鱼尾纹因微笑挤成一片,祥和地说: “马库斯,你好久没来了,听人说你离开码头,是找到什么好活了吗?” “哪有什么好活,就是码头的活太累了,报酬也低,干三天才能在你这吃碗又香又热的燉肉,可我天天都想吃。” 马库斯憨笑著,原主就是靠吃猪肺酒馆的“燉肉”才能长出一副好体格,否则光靠黑麵包和燕麦粥,可没法变成一个魁梧的大块头。 诺拉婶子笑了笑,冲后厨大喊:“马库斯来了,给他来一盆上好的燉肉。” 后厨传来一个沉闷的女人声音,那是诺拉的女儿罗莎。 “知道了!那大个子就知道吃。” “找地方坐吧。” 马库斯点点头,往桌上压了一枚银幣:“婶子,有个叫巴丁的矮人,应该住在你这吧。” “你想结交一位矮人大师吗?我可以帮你引荐。” “不,他是我朋友,等会可能会喝些酒,这枚银幣先压著。” 诺拉点点头,没有过多询问,弯腰从吧檯取出两个硕大橡木酒杯,倒上满满的黑麦酒,指著靠近吧檯的一个位置: “先坐吧,我让小约克告诉矮人大师,有朋友来了。” 马库斯端著酒杯,找地方坐下。 在长桌之间打转,给冒险者端酒的小约克,蹦蹦跳跳走上楼梯。 不一会功夫,穿著围裙的棕发姑娘,端著满满一盆的燉肉从后厨走出,罗莎有著敦实可爱的浑圆脸蛋,一头靚丽的麻花辫披在肩膀,明亮眼睛煞是可爱。 她把好似铁锅装的燉肉端在桌上,又给了两块紧实的黑麦麵包,叉著腰,擦著额头上的细密汗水,拍拍马库斯宽厚的后背:“吃吧,吃饱才有力气干活。” 开始掌管厨房的姑娘,忙著给客人继续备餐,马库斯看著桌上足有脸盆大的容器,艰难咽了口唾沫。 他衝著站在吧檯的诺拉说:“婶子,你搞错了吧,我哪能吃这么多。” 诺拉擦著酒杯,祥和笑著,年龄带来的皱纹没有抹去骨子里的优雅,在脸颊绷成一张琴弦。 “多吃些,吃饱才有力气干活。” 马库斯左右看了看,发现其他客人都是正常的碗装燉肉,唯独自己这份多得嚇人……而且浮在浓郁汤汁上的肉也鲜红鋥亮,肥硕饱满,地精肉的分量很少。 他在等巴丁的时候,侧耳聆听冒险者在交流些什么。 “別提了,我今天在镇子外面遇到一群地精的尸体,都被野兽啃得只剩骨头渣子了,还有一只熊地精,那肯定是熊地精,脑袋都被砸成碎末了,一只耳朵都没捞到。” 身后男人懊悔的声音,让马库斯抿了一口啤酒,酸涩、略带辛辣的口感很不错,就是水掺得多了些,侧耳继续偷听。 “听说有人在临河森林捡到一块黄色的鳞片,有法师推测那是鱼蜕皮留下的,纯金的,有巴掌宽。”把腿放在凳子上的精瘦男人,咕嚕转动眼睛,压低声音说: “要是咱们找到那条大鱼,这辈子都不用为钱发愁了。” “长黄金的鱼?”皮肤黝黑的高大半兽人,汤勺卡在短小的獠牙之间,身体前倾些许,圆鼓鼓的眼睛里满是对金子的渴望: “那它拉的屎,也肯定是金子,我在老家就是淘金工,往河里装一袋沙子,用筛子过滤一遍,肯定能找到黄金。” 半兽人身旁,穿著破旧皮甲的女人,吃了一口燉肉,咀嚼几次,眉间刀疤竖起,薄薄的嘴唇张开,吐出一块指头粗的肉片。 她一拍桌子,挺拔有致的胸口剧烈起伏,衝著吧檯高喊: “该死,又是地精肉,诺拉!” 诺拉保持微笑,两枚铜板还想吃好的?做你们的狗屁梦吧,近些年行情不好,哪有这么多猪下水,难道你们认为地精身上就左耳朵有价值? 精瘦男人眼疾手快,两指夹住女人吐在桌上的地精肉,迫不及待塞进嘴里,满脸陶醉感慨:“真香。” 马库斯放下酒杯,面色古怪,他怎么感觉冒险者,和他预想中的精锐、高端完全是两回事,这帮人更像是为钱卖命的劳工。 那女人站起来,敏锐看见前桌被马库斯宽厚背影挡住的大锅燉肉,仔细看了看,变得怒不可遏:“怎么他的锅里没有一块地精肉!你就是这么对待老客户的?!” “就是!一碗猪杂碎至少有一半的地精肉,这可是两个铜板!” “又酸又臭的,让我们怎么吃。” 此起彼伏的抱怨声,换来诺拉平静的回应: “不爽就去工会吃,八个铜板管你们一顿饱饭,我这只要三个铜板,就能吃到新鲜肉和黑麵包,还送你们一杯掺水麦酒。” 第九章 :巴丁·风暴烈酒 酒馆的骚乱很快隨著贫穷而止息,诺拉也没继续嘲讽这些缺乏能力的冒险者,反而用老妇人的智慧,每人今晚额外送一杯掺水麦酒安抚情绪—— 我错了,但就是不改。 换上常服的巴丁晃悠悠跟著和他一般高的小约克走下台阶,等他走到桌前,马库斯这才发现矮人究竟有多敦实。 亚麻半袖露出一双如树桩的结实胳膊,足有成人大腿粗,布满细密伤疤的皮肤纹著各式各样的符文刺青,有的像是门、有的像火,还有一些看不懂的矮人文字。 往那一站,就是块铁砧。 巴丁有著一头浓密如狮子的黑色髮鬢,指甲缝隙是洗不净的淤泥污垢,粗糙大手握住大酒杯,一口就喝了半杯,隨后就开始嘟囔抱怨: “又掺水了,居然给矮人喝这种劣质品。” 他坐在长凳上,扭头冲诺拉说:“老姑娘,来一桶最好的麦酒,矮人招待朋友从来不用劣质品。” “马库斯。”诺拉点著头,让马库斯帮帮忙,今天帮工不在,小约克才十二岁,可搬不动重达百斤的麦酒桶。 马库斯从库房里搬来一桶麦酒,他单手轻鬆將百斤重木桶轻放於地面的动作,让不少留意这边的冒险者咽了口唾沫。 刚掀开盖子,浓郁的酒香就让巴丁眼冒精光,迫不及待侧过身,用铁勺盛满橙黄酒液,狠狠来了一口。 “不错,啤酒花放的量刚刚好,有麦芽的焦味,泡沫像是蜂糖一样绵密,还带著一点……” 矮人咂咂嘴,似乎没能品鑑出隱藏得最深的东西,他跳下长凳,像是抱住酒桶般,垫起脚尖,用铁勺又喝了一口。 “辛辣,喔喔,我没喝过这种东西。” “龙舌兰,矮人大师,我往麦酒里加了些龙舌兰原浆,这种產自南地荒原的植物,不止適合做麻绳,当地的居民还会用它来酿酒,味道辛辣、凶烈,但时间会驯服它的桀驁,变得醇厚而平滑。” “就像你一样,老姑娘。” 诺拉保持微笑,礼貌点头:“和您比起来,我还需多加练习。” 马库斯没听懂巴丁和诺拉的交流,他对酒水的认知只有一种—— 別辛辣得像是马尿,还一个劲地说要抿嘴回味,结果还是马尿。 “来,伙计,尝尝老姑娘的手艺。” 马库斯把杯里的掺水麦酒喝光,接过巴丁盛来的啤酒,抿了一口。 口感很独特,他不知道如何形容,只觉得酒味很足,有些辛辣感,但不难喝。 巴丁坐回长凳上,挪动屁股,接过小约克递来的木勺,大口吃著锅里的猪下水燉肉,不时喝上一大口麦酒,冲诺拉竖起大拇指,说今天的饭菜格外地香。 他爽朗欢快的模样,完全不似【归乡】里提及的沉重,这就让马库斯有些困惑,他吃了一大口燉肉,口齿不清地问: “巴丁,咱们该去哪找命运之锤。” “我不知道,伙计,其实我就是在你们人类的地盘上瞎晃悠,对命运之锤在哪没有一点线索,哈哈。” “那可真是一件糟糕的事情。” 巴丁擦了一把黏在鬍鬚上的肉汁:“为什么。” 马库斯顿了顿,一时也不知怎么解释。 他想委婉表达一件东西就算再重要,也不能把人生搭进去,但说出来的又是另一番话: “就是很糟糕,比如说我之前在码头做工,不小心把东西丟进河里,箱子里隨便找个东西都比我整个人值钱,僱主让我去找回来。 但你想想,河里都是水鬼、巨鱷和食人鱼,我也不敢跳下去,每天担心受怕地在河边等啊等,谁知道那破玩意漂哪去了。” 巴丁吃了口燉肉,对这件事有些好奇:“然后呢,大个子,你找到货了。” “不,不是,我找了半个月时间,半个月之后,僱主掉进河里被水鬼吃了。”马库斯无意识搅拌锅里的燉肉: “你肯定像我一样,待在河边找木箱,但又不知道该去哪找。” 巴丁具备的动作在半空僵了一瞬,被这笨拙的安慰给逗笑了:“但我依然要去找,这可是能让巴丁·格里诺克名扬天下的机会!” 果然任务描述里说得没错,矮人不说谎,但也不喜欢说心里话。 马库斯心里感嘆,也举起酒杯和巴丁碰了一个:“也能让马库斯·诺尔菲兹名扬天下,哈哈。” 借著酒劲,马库斯开始了解到一些关於巴丁的事情。 在五年前,立下誓言的矮人从山脉中离开,发誓要找到失落的神器命运之锤,他走过很多地方,沿途收集各地特有的植物酿酒,偶尔加入一些冒险任务、给人维修装备赚取差旅钱。 “你真是一个游侠?”马库斯眨著眼睛,吐著滚烫的燉肉,嘟囔不清地说: “我以为游侠都是躲在后面放箭的,可你握著斧头……”他学著昨晚巴丁的姿势,双手握住木勺,吹鬍子瞪眼就跑出去的模样。 “就冲向那堆地精了,斧头用得比我见过的任何战士都好,虽然我也没见过几名战士,嗝~” “伙计,我当然是个游侠,以前我可是能记下山里的每一条沟壑,抓住躲在阴沟里的地精窃贼,劲弩也比谁都射得准。” 马库斯摩挲后脑勺,他很想问问炉火守卫的事情,这应该是矮人社会里的某种特殊职业,但巴丁似乎刻意迴避故乡的事情,便止住了话题。 锅里的燉肉已经空了,小约克端著一些嘴替零碎放在桌上,给两个汉子做下酒菜。 巴丁咬著菸斗,魔法灯光把飘起的烟雾勾在墙壁,被窗户缝隙里涌进的风吹开。 吟游诗人手里的鲁特琴轻微拨动,发出舒缓轻柔的声调,透过长桌上的喧囂、噪音、酒味,矮人能见到走过街道的民兵、低矮的房屋,还有故乡遥不可及的铅灰色天空。 “如果你是游侠,那我也肯定能做个法师。” 巴丁吐出一口烟圈,调笑著问:“为什么?” 马库斯扯出隨身携带的智力斗篷,粗糙手指揉搓光滑细腻的丝绸:“因为戴上它,真的能让我变得聪明。” “娘们的东西。” “戴上就能变得聪明,你不想试试吗,或许能帮你找到锤子呢?” 巴丁咽了口唾沫,看著那件精致斗篷的眼神不再坚定,但他还是立即否决: “不戴,拉姆丁啊,原来还有喜欢穿女装的硬汉。” 对智力斗篷调侃之时,一个倩影忽然走到长桌旁,清脆知性的声音打断了正在较劲的两个汉子。 “能让我看看这件斗篷吗?” 第十章 :要来一把桥牌吗? 一股淡雅的紫罗兰清香,衝散瀰漫在马库斯鼻尖的浓厚酒味,他鬆开橡木酒杯,想看看是谁打扰他和矮人兄的激烈爭论。 昏暗灯光里,一位戴著法师標誌性尖尖帽子的高挑女人耸立在酒桶旁,帽檐阴影遮盖细长的眉毛和深蓝色长髮,眉角略施粉黛,一双明亮的紫色眼睛清澈似水,薄唇翘鼻。 马库斯无意识张开嘴,眼睛往下撇去。 圆润精致的下巴是他见过最完美的艺术品,脖颈修长优雅,一根小巧的金丝吊坠浮在若隱若现的锁骨之间,宽阔胸怀比矮人兄说的永恆峰还要高耸。 这么漂亮? 他咳嗽两声,转过头,看著巴丁红彤彤的大鼻头,语气生硬地说: “当然不能,这可是我的宝贝,话说你又是谁,来找茬的吗?我的矮人朋友可是有著长斧头和短脾气。” 巴丁颇为敏感的问:“什么是短?” “或许你误会了,两位是冒险者吗?”女人自来熟走到矮人的一侧,挽起亚麻旅行长袍的衣摆,坐在长凳空出的位置上。 长袍里伸出一只指节分明的白皙手掌,指著马库斯手里攥著的智力斗篷: 101看书 101 看书网藏书多,101??????.??????隨时享全手打无错站 “这应该是一件魔法物品,如果你无意中拾到这件斗篷,出於研究的考虑,我希望能花钱买下来,100金迪尔如何?” 100金迪尔! 临河镇的消费因近些年冒险者的涌入,出现明显抬升的情况,但他在码头辛苦劳作一天,最多也就能赚到三枚雷亚尔铜幣。 一铜幣能买约半公斤的脱壳小麦,等於十六分之一银比索,而一枚金迪尔足以兑换十五银比索。 狮鷲王国是个以农商业为本的国家,国內无大型金银矿场,通常都以穀物为基准,对货幣的含金量进行调控,一枚金幣通常能买四分之一吨作为主食的小麦。 原主马库斯攒了好几年的钱,也堪堪留下接近三枚金幣的“遗產”。 100金迪尔,足够马库斯买上一套像样的装备,加入收益更高的冒险之中。 在马库斯犹豫之时,巴丁缓缓摇头:“伙计,我有个表亲以前也是冒险者,来人类的地盘混了几年,结果鬍子都差点被法师给骗走了,她说100金迪尔,这破斗篷肯定就值1000。” 法师秀眉微蹙:“这位矮人大师,一块璞玉必须要精雕细琢才能成为流芳百世的作品,而一件有魔法气息的斗篷,在这位先生的手里並无用处……” 她冲马库斯温和笑了笑:“忘了介绍,我是来自银山城的法师洛瑟菈。” 马库斯一愣,感觉那双紫色的眼眸浓郁如墨,却又清澈如海。 如墨的瞳孔能將人的灵魂吸入深渊,清澈的眼睛又似盛开的紫罗兰花蕊,在那双眼眸的最深处,倒映著自己的身影。 不对,马库斯!这女人確实漂亮,但不可能……这么漂亮,能让你像是个偷窥初恋的雏,肯定有不对劲的地方。 法师都是诡异神秘的存在,镇子里总有传言,说水鬼女王就是法师製造的,用来惩罚不信神的南方人。 他一拍桌子,终於意识到真相,后仰脖子,得意洋洋衝著洛瑟菈说: “我看穿你的把戏了,法师,你对我用了魅惑术!” 洛瑟菈微微一愣,似乎没料到马库斯如此耿直。 她神秘微笑,乳白的手挽起散在耳边的几缕秀髮,吐气如兰: “那么马库斯先生,你愿意把这件斗篷送给我吗?” “当然……”马库斯艰难侧过头,死死盯著巴丁的红鼻头说:“不愿意。” 巴丁对年轻好色的人类有些无语,翻著白眼,侧过身子打量洛瑟菈:“喂,女巫,別挑逗我的年轻伙计了,这破斗篷究竟有什么用。” “如果我把这块璞玉的作用说明白,矮人大师是否会收我一万金迪尔?” “嗯哼。”巴丁没有反驳,只是冲马库斯挑头:“这东西是马库斯的,他说了算。” 几次尷尬过后,马库斯忽然平静下来,《战士手册》里有诸多战士被法师坑骗致死的记录,他不能中了洛瑟菈的道。 他顛了顛手里的精致斗篷,从兜里掏出一副在狮鷲王国流行的桥牌,对洛瑟菈说:“既然你想要这东西,乾脆就来玩一局牌,你贏了,这东西就给你,输了……” 马库斯忽然感觉一百金迪尔也没那么诱人了,既然普通级的智力斗篷都能卖出高价,那么靠抽奖赚钱的机会还有很多。 但这女人却打扰了自己和矮人兄喝酒的雅兴,必须给个深刻的教训。 在洛瑟菈玩趣的目光里,马库斯下耸肩膀,用自以为帅气的方式说:“你得请我和矮人兄喝一杯。” “和法师玩桥牌,希望你能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洛瑟菈身体前倾,手背撑住下巴: “我有很多种方法改变牌的大小。” “呵,我从不会输。” 洛瑟菈感觉有趣,和法师玩牌局,即便她不作弊,仅靠记忆力和计算,就能轻易胜过脑子耿直的小战士。 那件披风不止100金迪尔,但她的报价已经很诚恳了,马库斯没有听从矮人的建议抬价,也没有直接拒绝,反而是来一场赌局。 况且即便她输了,也仅是请他们喝一杯酒。 年轻人的好面子吗? 马库斯挪动屁股,把作为赌注的智力斗篷放在桌子中央,一些听到有热闹的人,也纷纷凑过来,乱鬨鬨的模样让洛瑟菈感觉很烦躁,像是被围观的猴子。 法师打了个响指,指尖闪起一束灰白的光芒。 一道半圆的灰白圆弧盖住长桌,隔绝了纷乱的外界,正在喝酒的巴丁嘟囔抱怨,最討厌魔法了。 洛瑟菈半眯眼睛,凝视忽然进入魔法结界,艰难吞咽口水的马库斯:“发牌吧。” 马库斯搓洗桥牌,各自分发九张。 洛瑟菈拿起牌,扫过一眼,自信满满地说:“奥雷姆还是布卡?” 马库斯没听懂她在说什么,把剩下的22张牌放在中间,扫过手里的牌面。 狮鷲王国桥牌与从前的扑克类似,有木棍、盾牌、长剑、酒杯四种顺序的大小花色。 牌面总计十种类型,从小到大分別是麦穗、金幣、士兵、侍从、战车、骑士、贵族、主教、王后、国王。 酒馆里常用的规则,是庄家先出一张牌做底。 挑战者需出大於庄家做底的牌面,或同面但花色胜过的,隨后庄家选择是否跟牌,出比挑战者更大的牌面,直到任意一方弃权。 最后牌面大的一方,得1分。 一轮结束,出牌者可摸一张牌,继续下一轮,轮流做庄。 当牌库到底,得分多者胜出,若一方中途把牌打光,则被视为失败。 贵族们认为把牌打光是一种短视的举动,故而称之为胜者的克制。 而从头到尾一张牌不出,则意味著彻底的失败。 第十一章 :《战士手册》也没说打牌会输给法师啊 马库斯当前手里的牌,分別是木棍麦穗、长剑麦穗、酒杯金幣、酒杯侍从、盾牌战车、盾牌骑士、木棍贵族、盾牌主教、以及一张能压底的酒杯国王。 他看了一眼仿佛必贏的洛瑟菈,忽然感觉又没那么自信了。 不行,我可是……梭哈战神! “长剑麦穗。” 啪地一声,硬纸片打在桌上,马库斯双手环胸,闷哼几声。 “就凭我的技术,你不可能贏的。” “哦,是吗。”洛瑟菈半眯眼睛,心里计算是否该跟牌。 40张牌出了18张,还剩22张在牌库,其中比酒杯金幣大的牌还剩34张,这1分可不能丟。 她抽出一张牌,轻放於面前,推至长桌中央:“木棍士兵。” “嗯……酒杯侍从。”马库斯扔出牌,挑眉说:“轮到你了。” 桥牌是一种有趣的博弈,洛瑟菈很清楚这点。 你大可选择不紧不慢与对方绞肉廝杀,用相邻的牌来完成微小胜利,在最初一轮把大部分牌消耗光,让之后的每一轮对抗都变成运气与勇气。 但法师不会这么做,她轻描淡写出了一张牌。 “盾牌贵族。” 马库斯凝视手持盾牌的贵族卡牌,抓紧手里的硬纸片,明白遇到硬茬了。 这女人在试探我的心理预期,是继续廝杀把底牌交出去,还是甘愿让出这一分。 现在手里只剩主教以及国王能胜过洛瑟菈的贵族,如果出了一张,那么之后呢? 她继续跟牌,出一张王后或者国王,我就必须得出酒杯国王才能得这一分。 妈的,梭哈! “盾牌主教!” 洛瑟菈把牌轻轻放在桌面,食指按住牌角掀起: “木棍王后。” 她能透过马库斯挣扎的眼神,猜出他手里肯定有张定胜负的王牌,但桥牌的胜负可不是比大小,而是贏下的轮数。 马库斯犹豫了很久,留意到洛瑟菈观察的目光,把手里剩下的七张牌盖住,想了想,又把智力斗篷给戴上。 一瞬间,他的脑海就变得清晰了许多。 不能跟,这娘们就等著我把底裤抖出去。 洛瑟菈先得1分。 第二轮,两人各自摸了一张牌,轮到洛瑟菈坐庄。 她先是打了张木棍金幣,仿佛预判一般猜出马库斯肯定会出只大一级的盾牌金幣,开口说道: “马库斯先生,一百金迪尔,足够买一面镀金的盾牌了。” 马库斯抓住盾牌金幣的手忽然顿住,他瞥了眼神情自若,不知从哪搞来一杯咖啡的法师,手指往右侧挪动了一分,把刚抽到的酒杯士兵打出。 “酒杯士兵。” “盾牌侍从。” “长剑战车。” 洛瑟菈抿了一口冒著热气的咖啡,看著马库斯肩膀上的智力斗篷: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手里有一柄骑士长剑……” 不行,她在用言语影响我,必须想个法子。 马库斯停顿三秒,转头看向巴丁:“矮人兄,你说我跟不跟。” “当然要跟,输给巫师可太丟人了,她可欠咱们一杯酒呢!” 马库斯毫不犹豫將手里的木棍贵族扔出,而这次洛瑟菈没有继续跟牌,只是淡淡的说:“下一轮。” 凭藉著梭哈战神的增益效果,马库斯勉强和洛瑟菈打个五五开,好勇斗狠,只要能跟的牌就不跳过,甚至在第六轮,就把当做底裤的酒杯国王给用出去了。 第七轮,轮到马库斯坐庄,他看著手里仅剩的两张牌,木棍麦穗和酒杯王后,陷入了沉思。 法师手里还剩3张牌,按照牌局规则,牌一旦打光就算输。 我手里只有最小的木棍麦穗能做庄家底牌,这一轮一旦跟牌,就等於输了。 现在的比分是3:3,双人桥牌一共有十一轮,也就是说我即便这轮输了,也只是4:3,还有4轮的机会板回比分。 四张国王牌都出了,我手里的酒杯王后固定能拿一分。 这一轮作为底牌丟分,下一轮洛瑟拉坐庄会先出牌,我只要抽中一张胜过她余牌的牌面,就有可能连胜两轮。 智力斗篷的加持下,马库斯感觉头脑从未像现在一样冷静,从概率来看,多出一张牌的洛瑟菈,无论如何,都比他的胜算要大。 他忽然又有些后悔了,干嘛不要那一百金幣,谁能保证抽奖出来的普通级物品是像智力斗篷一样的魔法物品,或许下次是一块没用的石头,甚至是茅坑里的“燉肉”呢? 那可是一百金迪尔,能换多少东西? 换上乾净整洁的衣服,顿顿都能吃上新鲜肉和麦酒,买上一张船票去北面的大城市里逛逛。 一百金迪尔,要是放在皮袋子里,走路都肯定是哐当作响,沉甸甸的,能把裤腰带都给勒下去。 “妈的,真烦。” 良久过后,马库斯忽然说了句洛瑟菈听不懂的话,隨后將手里的麦穗木棍拍在桌面。 洛瑟菈仿佛宝石的紫色眼眸,一动不动注视著他,並未出现即將获得胜利的喜悦。 她把一张木棍麦穗,缓缓按在桌面。 “马库斯先生,你只剩一张牌了。” “我知道。”马库斯扯下碍事的智力斗篷,感觉清爽了不少,毫不犹豫將象徵贏下这轮,输掉牌局的酒杯皇后甩向桌面。 但硬卡片並未落在桌面上,一只无形的手,把这位端著酒杯的华丽王后托起,在马库斯疑惑的神情里,洛瑟菈轻声说: “皇后应该安静等待命运的到来,出场意味绝唱的輓歌……我以为这会是场绞尽脑汁的精彩牌局,你还有扳回比分的可能,但你似乎有不同的想法,马库斯。” 输了牌局,但马库斯的心情还挺不错的,他抢过巴丁的酒杯,喝了一大口,爽朗笑著: “不就是一件破斗篷吗,你喜欢就送你了,老实说戴著它,让我感觉心情很不爽,总是想些没用的事情。” “你终於明白了,伙计,魔法都是骗人的巫术,只有祖先留下的传统和手里的傢伙,才是我们真正该相信的东西。”巴丁冲醒悟的马库斯竖起拇指,他转过头,衝著洛瑟菈拍打桌面: “巫师,你都听清楚了,马库斯把这破烂送给你了,別耽误我们喝酒,赶紧把我们从这笼子里放出去!” 洛瑟菈轻点著头,接过马库斯递来的智力斗篷,手指轻扫细腻的丝绸布料,打磨光滑的蔚蓝宝石,隨后手里闪过乳白的光晕,斗篷便消失了。 她看著正在和巴丁吵闹的马库斯,感觉挺有趣——一个性情率真,不在乎利益的赌徒。 但赌徒不在乎利益,也能被称之为赌徒吗? 老实说,她不喜欢这种不受控制的感觉,他本该捏著最后一张酒杯王后,在剩下的四轮里苟延残喘。 双手交错放於桌面,洛瑟拉的语调多了一丝温和: “重新自我介绍一次吧,我是来自银山城魔法学院的洛瑟菈·奥兰多,此行是为了研究临河森林里的一些奇异现象。” “马库斯·诺尔菲兹。” 矮人冷哼一声:“巴丁·格里诺克。” “好吧,两位闹腾的先生,既然最后一张牌没有落下,我想这场赌局算是作废了,这是刚才说好的一百金迪尔。” 洛瑟菈眼眸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光芒,一袋沉甸甸的金幣落在桌上,哐当作响,沉甸甸的模样显得极有分量。 第十二章 :黑麦酒冒险队 “我不喜欢和法师挤在一个队伍,他们总喜欢骗人,遇到危险就把並肩作战的队友甩在屁股后面,用他们古怪的巫术逃跑。” 巴丁以为洛瑟菈是想僱佣他和马库斯,一同去临河森林里冒险,但法师的反应依然很平淡: “矮人大师,你或许误会了,我刚来临河镇不久,需要先確定法师协会支部的运行情况,不会进入临河森林。” “法师协会?”马库斯当即一拍大腿,坦言抱怨:“我得投诉,艾克那老头有教育歧视,说不识字的人不能当法师!” 洛瑟菈和巴丁,同时以看白痴的模样打量马库斯,不识字还能施法的人,通常被称之为术士。 “我说错什么了吗。” “没有,你就该把心里话说出来,大个子。” 法师咳嗽两声,调转话题: “长话短说吧,我相信两位的能力远超猪肺酒馆里的新手冒险者,如果后续捡到类似於这件斗篷的魔法物品,或是一些奇特的植物、矿物,我都愿意以一个合適的价格收购。” “这玩意你收吗?”马库斯晃悠从怀里掏出《战士手册》,薄薄的牛皮纸连续几天翻阅,边缘都起了皱子。 接过《战士手册》,洛瑟菈翻阅几眼,摇头无奈微笑:“马库斯,编排这么多恶趣味的死法,看来这位吟游诗人很有想像力,我愿意出1金迪尔的价买下版权,在银山城的杂誌帮忙刊登。” “那还是算了,这可是我的宝贝。” 洛瑟菈將《战士手册》递还给原主,皎洁的眼睛眯起,弯弯犹如月牙,她打起响指,解除罩住长桌的魔法结界,消失於原地,只留下一句话徘徊於耳旁。 “我期待两位的精彩冒险,请记住,法师永远是最慷慨的,有任何收穫,记得来协会支部找我哟~” 光线回到暗淡,酒馆里喧囂的爭吵,伴著吟游诗人下三滥的雪白音调,挤走了法师清脆俏皮的尾音。 “该死的巫术。”巴丁嘟囔咒骂,又瞥了下眼睛发直,盯著空荡荡长凳的马库斯: “伙计,別看了,那是个法师,能把你的心肝掏出来炼製魔药的法师,相信我,这种瘦得像排骨的女人最会说谎了,身上也没点酒糟和麦芽香,肯定不会做饭,不是个好女人。” 马库斯拿过放在桥牌上的钱袋子,掂量了一下分量,很沉重。 “可別诬陷我,巴丁……我承认她有点漂亮,但都是被魅惑术影响的,下次遇到她,我肯定比谁都要坚定。” 巴丁撇撇嘴,他没对马库斯的色心有什么异样想法,反而说伙计是个喜欢美女的人才显得正常。 那法师看著也不像坏人,至少知道换东西得给钱,没白拿傻小子的斗篷。 至於魅惑术,什么魅惑术能让一个赌鬼甘愿认输的,矮人想不明白。 他看了眼马库斯手里的沉重钱袋子,年轻的人类正隔著光滑皮革,手掌感触金幣稜角分明的轮廓。 “伙计,这笔钱能让你买栋像样的房子,討个会酿酒做麵包的好姑娘,看著很多,但其实也不多,打一圈牌就没了。” 马库斯知道巴丁在暗示什么,他担心自己拿著这笔钱,一头扎进赌场里。 毕竟从刚才打牌的情况来看,自己表现出的赌性还是挺明显的。 “矮人兄,你懂武器护具吧,这笔钱应该能买套不错的盔甲和长剑了。” “我得说……”巴丁举杯:“你有矮人的一半智慧了,诺尔菲兹。” 把钱袋子揣进怀里,马库斯碰了一杯,回忆起刚才与洛瑟菈的赌局。 毫无疑问,法师轻易获胜了,整场牌局的节奏被她用各种暗示主导,看似礼貌得体的言语,本质上都是一种控制欲的优雅偽装。 但她最终又將牌局终止了,让最后一张象徵输掉牌局的酒杯皇后没有落下。 嗯……原因的话,马库斯推测是她要的贏,是完全处於她掌控之中的胜利,那一轮在她的预测里,自己应该弃权让分,在剩下的4轮苟延残喘。 而那一张输人不输阵的酒杯皇后,打破了洛瑟菈的心理预期。 她贏了,但对於法师而言是不精彩的,她想要的是计算和博弈,而非自己这样的梭哈。 她想要贏,而摘下智力斗篷后,我想要的是爽。 “但我还是输了,真难受……”马库斯低声呢喃,又往嘴里灌了一口: “矮人兄,咱们是不是该去冒险者工会组个队伍?收集些命运之锤的线索。” “別太把它当回事,命运之锤就像掉进河里的箱子,或许哪天我已经彻底失望,就跑到面前了。”巴丁摆摆手,他喜欢这个直率的傻大个。 战斗时可靠坚韧,酒量也不差,有点赌性,但不是为了钱和利益。 “但队伍这件事,可以考虑……就叫索拉尔巴兹!” 马库斯眨眨眼睛,没听懂这句矮人语:“什么意思,索拉尔巴兹是你的哪位祖先吗。” “不,通用语该怎么翻译呢。”巴丁琢磨了一会,摇摇头说:“你取吧,我对人类文化没什么了解。” 马库斯抱胸冥思苦想了一番,月亮骑士?听著有点不可名状。 无火余烬?其实这儿挺暖和的。 帝皇恩情还不完?但也没见到教堂站起来。 他目光在酒馆中来回观察,最后放在平平无奇装满黑麦酒的木桶上。 “黑麦酒,它就像我们的生活,苦涩而辛酸,滚进喉咙连成一条翻滚的记忆,甜、香、酸……在酒里品味我们的人生,虽然艰难,但无比精彩。” 他极为得意点头,为这天才的想法感到自豪。 “黑麦酒”,真是个好名字。 “没想到这大块头还挺会说的……”矮人嘟囔两声,举起装满麦酒的杯子:“向黑麦酒致敬,迎接我们苦涩而辛酸的精彩人生。” “她有一双乌黑的眼睛,让我忍不住伸手抚摸,我碰到那双眼睛,房间太暗,她在黑色里喘息……” 一枚亮晃晃的铜幣,落在吟游诗人跟前,那个让马库斯印象深刻的精瘦男人,吹起口哨:“来点硬汉的矮人歌调,酒馆里可坐著一名矮人师傅呢。” 提著一杯硕大酒杯的红髮女人,忽然从后桌站起来,走到马库斯身旁的长椅空位坐下。 她面色潮红,神態豪放,冲巴丁举起酒杯,领口半开的老旧皮甲隱约能见到胸前的雪白轮廓: “我听说猪肺酒馆有位矮人冒险者,想必就是你吧,有兴趣加入我们的队伍吗?” 第十三章 :血银 矮人很靠谱,这是冒险者圈子的共识。 这些坚韧顽强的长生种,天生对钢铁、工具和技术有非凡的学习能力,拿起斧头能承担战线的重压,举起劲弩是最好的射手,放下武器又能作为队伍的后勤保障。 有句流传在圈子里的言语,“新手冒险者会把精灵当成宝贝,以为他们高贵优雅的气质能解决路上的麻烦,用大长腿勒死地精,给你暖帐篷。 但真正老练的人,只希望队伍里多几个矮人师傅,如果刚好你是位法师,取得矮人的信任,那么冒险中的一切问题都解决了。 问题在於,你无法作为一名法师的同时,取得矮人的信任。” 巴丁撇撇嘴,没搭理主动示好的红髮女人,冲马库斯说:“继续喝,等会我教教你怎么打桥牌。” 魁梧如山的半兽人,咧著嘴走到巴丁身旁,一屁股坐下,往桌上放了两盘下酒的醃黄瓜:“矮人师傅,如果你想在临河镇找些宝贝,我,奥哈·碎石一定是最好的帮手,没人比我更可靠。” 马库斯本想插嘴,你们当著面挖人,是来找茬的吧。 却发现巴丁缓缓抬起右手,纹有刺青的指节握紧,一锤落在半兽人奥哈放在桌面的暗绿手背。 轰隆一拳,一次重重的猛锤,打得奥哈身体哆嗦,桌上的醃黄瓜散开。 巴丁侧过身凝视暴怒的奥哈,不到半兽人胸口的身高,气势却强得像是一座山: “滚远点,兽人畜生,我在山里杀了不知道多少绿皮崽子,你们身上的屎尿味会把我的鬍子给弄臭!” 气氛一时陷入紧张,奥哈忍著疼,手掌被压在矮人拳头下,目光看向红髮女人,等待首领的一个暗示。 只要一个眼神,他就会把矮人的脑袋砸进脖子里,弄成夯实的石头垛子。 但红髮女人,却向半兽人挥挥手,她带著歉意,向矮人师傅又举起酒杯: “我是凯丽,流浪狗的队长,奥哈以前在家里挖沙子被黄金给弄傻了,以为谁都喜欢臭烘烘的半兽人,我赔罪一杯。” 她一口喝光杯里的酒,翻转酒杯,一滴不剩。 矮人慢慢鬆开按在奥哈手背的拳头,见到半兽人主动从长椅离开,脸色才略微好转:“说吧,哈利,你找老巴丁有什么事,说完就可以滚了。” 矮人有著长斧头和短脾气,这是眾所周知的事实,凯丽知道继续寒暄,只会惹得巴丁反感。 她冲站在身后的精瘦男人挥手,接过一张泛黄的纸张,摊开在酒桌。 纸张有著密密麻麻用炭笔绘成的黑色线条,拙劣手法让马库斯想起之前用废纸擦鼻涕的时候,鼻屎黏在纸张上也是这种痕跡。 “这是我们高价从一个矿工手里买到的矿区图,位置在镇子外的纸牌丘陵,矿脉在六十年前確定已经挖光,现在被一群地精当成老巢,他们很狡猾,我们几次想要深入矿洞寻找剩余的……”凯丽止住嘴,袖口翻转,指尖捏起一枚银幣,显然那是一座银矿。 “宝贝,都被地精诱导拐进死胡同,没有谁比矮人更了解矿洞,我想邀请你和这位……朋友,去矿洞里寻找矿工说的最后一炉原料,收穫三七分。” 银矿,曾经是临河镇的支柱產业,一条中形规模的银矿脉隱藏在林木与泥沙之下,人们满怀热情,围绕每一个可能存有白银的地方打洞挖坑。 鼎盛时期,若是有法师经过临河镇的上空,將清晰见到上百个裸露在雨林里的矿洞、瀰漫致命毒烟的提炼场、还有一具具扔进尼卡罗河餵水鬼女王的急性汞中毒患者的尸体。 作为领主的贾德松·阿奇尔男爵,不辞辛苦,亲自主持矿工的选拔仪式,在镇子里抽调十二岁以上的男性进入矿洞,其治理方式突出甩棍有温度,执法有力度。 这些开採出的白银,最终多数隨贾德松流入北面的银山城,而这座曾因淘银热短暂兴起的小镇,最终遗忘在文明的角落。 巴丁拿过地图,皱眉看了几眼:“排水泵还能运作吗?矿洞里的水位有多高?” 凯丽摇摇头,这就是她愿意开出三成报酬的原因。 流浪狗的牙齿能撕开地精的喉咙,以它们的血肉滋养成长,但矿区里的硬石头、地下水和腐朽承重柱,流浪狗拼尽全力也无法绕开。 “往一个被水挤满的矿洞里钻,就算鬍子再长的矮人,也会对你们竖起拇指。”巴丁阴阳怪气评价一番,把图纸扔回桌面: “死心吧,小狗崽子,即使你说的最后一炉白银还在,那它肯定沉进水里了,谁能在水里捞起沉重的白银冶炼炉?” “真没办法吗?”凯丽不死心问了一句:“或许天气放晴的时候,矿洞里的水位会下降呢。” “傻瓜。”巴丁说:“矿洞需要时刻进行排水,挖得越深,岩层里地下水渗透的速度就会越快,你以为我说的是降雨吗。” 矮人摆手,表示这件事没啥好谈的,白银往往都意味著血和麻烦。 凯丽有些失望,镇子里有经验的矿工大多都去世了,卖给她图纸的矿工,是个半截身子瘫痪在床上的老东西,不可能一起下矿洞。 如果矮人说不行,能找到最后一炉银矿的可能,就变得极其渺茫了。 “或许,我们可以试试?” 马库斯忽然插嘴,他咧著大白牙说:“其实我挺擅长潜水的,只要找根足够长的绳子和滑轮组,或许能把那炉货给捞上来。” 【任务:血银】 【任务描述:六十年前,从贾德松·阿奇尔男爵手中承包一片矿区的商人吉卡拉,带著银山城最好的设备来到临河镇,先进的魔法钻头和熔炉赋予这片矿区新的生命力,精明的商人在地下挖掘出一个庞大的洞窟,用以当场冶炼白银,躲过国王颁布的矿產十抽一律法。 他挖得越来越深,流入腰包的白银盈满仓库,直到承包矿区的银矿掏空,魔法钻头往更深处探索,触碰到地下河,冰冷的河水淹没了设备与熔炉旁的劳工,將连接的数片矿区一同化作水潭—— 吉卡拉早已离开,在银山城里享受白银带来的巨量財富。 流浪狗小队的凯丽邀请你与巴丁(主要是巴丁),一同探索被地下河水淹没的矿洞,此处早已被地精占为老巢,这些適应性极强的绿皮小傢伙,拿著曾经矿工们的工具肆意挖掘,似乎挖出了一些奇怪的东西。】 【任务奖励:1张稀有级卡卷】 【是否接受?】 是! 马库斯看到巴丁无所谓的耸肩,对身旁坐著的凯丽挤出一个灿烂笑容: “白银?没人比我更懂白银,这些小傢伙身上都染著血,但我就喜欢它们在阳光下亮闪闪的漂亮模样。” 第十四章 :流浪的红松花 猪肺酒馆的隔音效果很糟糕,摇摇欲坠的天花板和板材,在邓肯压抑的怒吼里晃动不止。 一缕缕灰尘从天花板的缝隙落在凯丽酒红的短髮上,她能清晰听到他野兽般的喘息。 “尼婭,尼婭!” 尼婭。父母给她起这个名字的时候,肯定是听了牧师的鬼话,在格林村,尼婭会让人联想起绿意葱蘢的草地,漫游在山间丘陵的绵羊,还有在后面用木棍追逐羊群的尼婭。 他们不会想到那个满脸雀斑的牧羊女,靠著黑麵包、燕麦粥和一点羊奶,能出落成一个苗条、胸脯高耸、皮肤光滑的漂亮姑娘,一抹酒红漂在落日余暉笼罩的山脉,就像一朵被风吹过的红松花。 幸运的是,现在已经没人会用尼婭称呼她了,除了邓肯那个色鬼。 平躺在床榻的凯丽,翻过身,衝著隔壁房间干活的邓肯高喊:“小声点,你他妈平时叫就算了,回镇子睡觉也在喊!” 天花板的动静减轻了许多,却依然能听到清晰的对话。 “那女人是谁?你喊著的女人就在隔壁,却来找一个可人?真有趣。” “別多事,老子给钱了,婊子!” 她和邓肯认识多久了?凯丽有些记不清了,自从十六岁那年,她从格伦村走出来,在各个地方游荡討生活,她已经忘了与断指窃贼邓肯走了多远。 凯丽拉开被褥,赤脚踩在地板上,打开窗户,看著临河镇的夜幕。 雨是黑色的,从天空一波波落下。 灯光的边缘,一个躲在街头门沿下的女人,抱著孩子轻声哼起歌谣,散落在地面的酒瓶赌场灯光里变得色彩斑斕。 凯丽听到和雨水一同落下的泪滴声,声音很平稳细微,女人的泪水一滴滴滑落,在挤满泥和碎草的地面迴响奇妙的旋律。 滴滴滴~ 她抬起头,透过雨水侵染得朦朧的小镇,见到教堂塔楼时钟的跳动声—— 她在用泪水计量时间。 凯丽心想,多么浪漫的观察方式,適合出现在康耐德骑士庄园的吟游诗人嘴里,而不是一个到处流浪的女人。 她还记得与邓肯的初次见面,那时她已经十九岁了,刚刚脱离那个死去的年迈冒险者,从他手里继承了一把坚韧的长剑,去往塔伦科城。 那老头说这是他的故乡,他想把骨灰埋在故乡的银杏树下。 对,她在银杏树下见到了因偷窃,被剁掉右手无名指的小鬼邓肯,他父亲是个赌鬼,让膝下的双胞胎姐弟养活自己,姐姐去做了可人儿,忍了好多年,靠藏著的一点积蓄把弟弟抚养长大,然后一头闷进河里。 弟弟学了些隱匿和开锁的手艺,在城里靠偷窃为生,她记得邓肯一身的淤青和伤疤都来自那个赌鬼父亲,律法教会的骑士动手很稳,剁无名指绝不会碰到小指头。 邓肯流浪的原因是忍不了原生家庭,那么我呢?我该责怪把我抚养长大的父母吗。 凯丽时隔多年,终於想起这个问题——她的父母很爱她,寻了一桩好婚事,康耐德骑士的长子索罗。 一位牧羊女嫁给骑士继承人,这种故事即便放在皇宫里,都会成为诗人们吟唱的佳话,浑身脏兮兮的丑小鸭与一名英俊爽朗的骑士相爱,这是多么幸运的事情。 凯丽忽然笑起来,她想起索罗圆乎乎的胖脸,还有初次见面时,他笨拙递出麦芽糖和新鲜羊奶的模样。 他很可爱,每天十点起床,在僕人的服侍下穿好衣裳,跟著家庭教师磕磕碰碰吟唱颂歌,期间贴身女僕还要时刻检查小少爷的衣裳,避免屎尿污染神圣的小教堂。 索罗是个先天智力残缺的胖小孩,老实说凯丽对这点没什么反感的,嫁给一个贵族傻子,在每个地方都很常见。 她可以把他当做丈夫,生下两个可爱的继承人,擦乾净脏兮兮的裤兜,坐在庄园宽敞的客厅里,享受壁炉燃烧时的温暖,偶尔教训不听话的下人,每天盘算该买卖多少只羊来维繫庄园的运转。 凯丽披上一件宽鬆的罩袍,脚掌勾住靴子穿好,走下楼,见到明天即將出任务,却还在饮酒打牌的马库斯与巴丁,也向酒馆老板诺拉要了杯酒。 “有心事?”诺拉递出一杯满满的麦酒。 “可能吧,就是睡不著。” 天花板魔法石淡黄的光芒一闪一闪,空气混著酒水和燉肉的味道,就和当时一样,凯丽心里想,找到一个角落坐下。 她坐在庄园外的椅子上,清冷的风將盘在脑后的红色长髮吹开,急忙弯下腰整理,保证今夜入住康耐德骑士家时,仪態挑不出任何问题。 一个很难听的女人声音隔著庄园大门,传入她的耳朵:“多久没这种好事了,康耐德大人,尼婭可是村子里不多见的美人。” 她被年迈的婶子带到骑士的臥室,一个用天鹅绒、檀木家具和丝绸装点的精致地方,康耐德用他嘶哑却充满中年男人魅力的磁性嗓音,侧坐在她身旁的床榻上: “你喜欢喝酒吗?肯定很喜欢,来一点蜂蜜酒吧,来,咱们喝一杯。” 凯丽和领主交杯共饮,她在害怕,浑身颤抖聆听他充满诱惑力的情话: “你不喜欢说话,对吗,別把我当成领主,等我死了,你就能带著我的儿子索罗,还有我的孙子搬进这间漂亮屋子。” 酒馆里,凯丽挽起落在耳旁的碎发,把散开的衣领拉紧一些,她记得康耐德就是用嘴唇和鬍子摩挲自己的耳朵,含糊不清朗诵家族的格言:“我们以血脉相连,永不断绝。” 她满脸通红,躺在天鹅绒床榻,面料柔滑的触感还残留在背上,那一刻,她变成一朵流溢在曖昧与血缘中的红松花。 “但可惜,他是个懦夫……”凯丽喝了一大口酒,想起逃离蜂蜜酒之地的一幕。 他在凯丽不解的困惑中,变得粗暴野蛮,恼羞成怒用马鞭抽打她娇嫩光滑,特意用玫瑰羊奶浸泡过的肌肤。 最后,在昏闕之前,凯丽看到康耐德的自言自语,抬起粗糙的手掌:“这是每个男人都会做的事情……” 第五天,骑士的庄园失火,那间散发蜂蜜与处子香味的臥室变成康耐德的坟墓。 格伦村的尼婭死了,庄园漫天的火光里,走出一只名为凯丽的流浪狗。 凯丽把酒喝光,走到吧檯前的长桌,縴手搂住马库斯的肩膀,眼眸带著一丝酒后的嫵媚,拉开罩袍的领口,露出挺拔的上半胸脯,髮丝轻轻拂过汉子蒙上一层细密汗珠的脸庞。 酒馆闷热的环境,让诱人体香得以自由释放,她看见马库斯嗅了嗅鼻头,灵巧转过身子,留下一个俏丽的背影: “明天你可得准备好哦,马库斯,姐姐和你一样,都喜欢那些亮闪闪的小可爱。” 神態比之傍晚格外古怪的凯丽走上二楼客房,马库斯往牌局扔了一张麦穗金幣,看了她扭动屁股走路的背影一眼,催促拧巴著脸思考的矮人快出牌: “巴丁,这轮结束,可就是我贏了,我来做黑麦酒的队长。” 第十五章 :论如何挖银 趴在酒馆厅堂睡了一宿,梳洗一番,帮诺拉婶子打扫卫生,黑麦酒与流浪狗两支队伍便短暂分开,开始为这次的营救大锅炉做临行准备。 龙舌兰编织的麻绳结实耐用,常作为航行於尼罗卡船只的缆绳,六十米长,指粗的缆绳,花了近一金三银。 巴丁推测沉入水里,装满白银矿料的锅炉可能重达上千公斤,加上水下的阻力,仅靠滑轮组提供的拉力,就算那半兽人畜生变成真的兽人,开著狂暴,也得十个畜生才能把锅炉从水里拽出来。 正確的办法是先往地里扎入几根足够长的铁棍,买一块绞盘固定,再配合滑轮组一起使用。 马库斯把五枚金幣递给码头看仓库的老头汉克,这些走私来的稀罕物很贵,一块脸盆宽的绞盘就抵得上几年攒下的积蓄了。 他摸摸少了几枚金幣的钱袋子,语气纳闷对仓库里晃悠的巴丁说:“矮人兄,可別宝贝没捞到,钱却没了。” 巴丁从一堆香料里探出脑袋,乐呵大笑:“伙计,要习惯冒险不总是有收穫的结果,你还得改改好色的臭毛病,昨晚遇到的两个女人,没一个適合当妻子的。” “好吧,好吧,听你的。”对於矮人对好女人的標准,马库斯心里很清楚,会酿酒、顾家、做麵包就是好女人,彻底的务实主义。 背著绞盘、滑轮组、铁棍和缆绳,马库斯又在铁匠铺买了一柄临河镇特產的弧形战棍,把对手脑袋敲成肉酱的滋味,是任何汉子都难以拒绝的。 残忍、暴力,毫无怜悯,使用方法还极为简单——抡,他自认最適合这种粗暴的打法。 筹备这些看似隨处可见的工程器械,花了一整个早晨。 主要是巴丁用小铁锤修缮绞盘多花了一些时间,他一直抱怨这块表面满是铁锈的绞盘比他祖母的年龄还大,可手下动作比镇子最好的铁匠都要利索。 两支队伍约定在镇子入口匯合,黑麦酒抵达时,流浪狗已经等候多时了。 凯丽依然穿著那件磨损有些严重的皮甲,酒红短髮束在脑后,眉角两公分的细长伤疤给俊俏脸蛋增添一抹英气与豪爽,十字格的配剑系在腰间,衣角猎猎,神態乾净利落,和昨天半夜喝酒后的嫵媚討好简直像两个人。 马库斯怀疑她有精神分裂的倾向,在半夜就喜欢挑逗男人。 断肢窃贼邓肯,揉著腰腹,苍白脸颊没有血色,看来昨夜与可人儿的战斗让他陷入了低谷,也不知道没了无名指的右手,能否彻底感触到可人的柔软与弹性。 马库斯认为大概率不行,这傢伙看著有点肾虚。 至於半兽人奥哈,他背著沉重的行囊,摆开粗大手指头,一一数起昨晚在猪肺酒馆里的消费,认为下次需要节约预算。 特別是邓肯,下次別找太好的货色,闭眼关灯,多数女人都一样的,马库斯对这个淘金工出身的半兽人没什么印象,只觉得他憨厚的外表下,装著一个精明的心。 但是没我精明。 没人比我更精明,除了法师——马库斯在心里补充一句。 凯丽见到大包小裹的马库斯与巴丁,礼貌性点头问候(主要是巴丁):“出发吧,下午用来赶路,在矿洞外面休息一晚,明天进去。” 她刚想转过身,巴丁就发表了不同的看法:“先確定一件事情,蛤蜊,进了矿洞,谁做指挥。” 巴丁从没叫对除自己以外的人名,马库斯不知道他是故意的,还是对通用语的不熟悉,就两天的观察来说,巴丁的通用语熟练程度,和自己这个文盲比起来,算得上资深教授了。 触及指挥权,凯丽脸上流露一丝难以察觉的不悦,她语气轻快地说:“当然是你,矮人师傅,流浪狗会处理好地精,你和马库斯只要专心打捞锅炉就行。” 打捞之后呢?让那个半兽人把我和巴丁的脑袋打进脖子里,变成两个矮垛子? 马库斯心中咕噥,他不害怕肾虚的盗贼、精明的半兽人战屌和精神病女剑士,他只想要那张稀有级卡券。 矮人示意马库斯说两句,你可是贏下牌局的队长,怎么能畏惧一个女人呢,她又不是法师。 “好吧,凯丽,我们得先明確一件事情,关於熔炉里的矿石究竟能提取出多少白银,昨天说好的规矩是三七开,黑麦酒拿三成,提炼所需的汞蒸发、人力一系列损耗,由你们来承担。” “这会花很多钱。”凯丽立即反驳马库斯的条件,后续提炼的成本,应该对半摊。 “但没有黑麦酒,你甚至见不到这笔钱。” 半兽人犹如香肠的肥厚嘴唇抖了抖,俯身在队长的耳旁说了几句话,或许他真是个精明的小鬼,让凯丽选择点头同意了: “可以,但后续的提炼,还需要矮人师傅的帮忙,我们没有经验。” “那就出发吧。” 一个冶炼炉能装多少矿,马库斯不知道,但巴丁在早晨详细给文盲介绍过人类王国里主流的提取方法。 首先是把银的矿石捣碎成细碎泥沙,往里面倒入大量的汞。 汞特殊的性质,会融解矿石中的银颗粒,形成汞和银的合金,即银汞,也被称之为汞膏。 第二步则用淘洗等方式把多余的岩石废料剔除乾净,得到富含银的汞膏,这一步就是巴丁预测里矿洞熔炉的情况。 最后一步,就是提取白银,把汞膏放进熔炉中,汞的沸点很低,受热会变成蒸汽迅速挥发,而最后留在熔炉里亮闪闪玩意,就是人们喜爱的白银。 上千公斤重的锅炉,假设內部塞满汞膏,至少能提取上百公斤的白银。 当前1比索的含银量为10克左右,百公斤的白银,等重一万银幣。 混汞法有著独到优势,能大批量提取包括黄金在內的贵金属,而弊端也很少,熔炉旁的工人只会偶尔因的“操作不当”,吸入蒸汽导致汞中毒。 吸入量大一些,当场死亡,侥倖躲过死神追捕者,將陷入咳血、牙齿脱落、皮肤溃烂的慢性死亡,其治疗所需的魔法药剂,是劳工不可能承担的巨额售价。 血与银,一对仿佛诅咒的命运组合。 “矮人会用这套混汞法吗?你们应该很看重族人的生命吧。”前往纸牌山丘的路上,马库斯好奇地问。 “当然不用,我们有更可靠的办法提取贵金属,比所有种族的提取效率都要高,而且更安全,只有下等人才会用同胞的生命向土地索取財富。” 第十六章 :谁是硬骨头? 雨林神秘而危险,从前生活在蓝星亚热带地区的马库斯,对这种地域环境最深的印象,是挨饿德穿著草裙跳热舞,以及泛滥的毒品贸易。 他是临河镇本地人,虽很少进入危险雨林,常年生活在附近,至少身体还算適应潮湿闷热的气候,而剩下的四个人,已被穿过茂密丛林的灼热日光给晒成烤鸡。 “坚持住,朋友,快到了。”背著最沉重的打捞装备,马库斯冲硬气的半兽人奥哈加油。 他听说兽人普遍生活在贫苦的北方,原因似乎是很久以前和人类干架没打过,被驱赶至山区和矮人做邻居了。 至於半兽人的情况,几乎没怎么听说。 奥哈冷哼一声,拿起水壶往嘴里灌上大口清水,胳膊抬起时,人腿粗的二头肌线条分明,根根血管暴起。 暗示马库斯,他可不好惹,昨晚没把你和矮人的脑袋打进脖子,是矿洞里的白银更有诱惑力。 一路无话,輜重和炎热压垮了队伍的脊椎,除马库斯外,没人想浪费体力在交流上。 纸牌丘陵,正如其称呼,桃心树、黑檀和棕櫚的高大树冠下,一颗颗结满细小果实的香蕉树轻轻晃动,挤在如牌堆的低矮锥形山丘上,零星还能见到隱藏在绿色下的鲜红,那是掛著串串饱满红果的咖啡树。 咖啡? 马库斯挠挠头,感觉有些困惑。 如果临河镇的环境適合种咖啡,经济条件就不会如此恶劣,昨晚洛瑟菈喝的东西肯定是咖啡,说明这个世界已经有成熟的咖啡饮品技术。 为啥不种咖啡呢?明明热带地区有这么多適宜的经济作物,咖啡、可可、辣椒、香蕉……甚至是古柯叶,也能形成一条完整的產业链。 他心中升起一个不太妙的想法,除非有人垄断了这些经济作物,並严格限制其產出,形成某种认知层面上的垄断,让人们认为只有他才能贩卖这些经济作物。 纸牌丘陵附近有很多被藤蔓和泥土覆盖的隱蔽矿洞,邓肯的观察力很不错,很顺利带著队伍绕开一脚能陷入魔鬼地域的深坑,抵达吉卡拉矿洞的位置。 巴丁拿过图纸,仔细观察与山体近乎平行的矿洞。 矿洞外的泥泞地面,躺著几根拆散的拒马木桩,还有被雨林吞噬成白骨的地精尸骸,显然不久之前,此处发生过战斗。 几双猩红的眼睛贴在矿洞入口的岩壁上,地精嘰嘰喳喳的嘶吼,带著一股难以掩饰的恐惧。 咕嘎打著哆嗦,细长手指抓住一块突出的岩石。 “他们又来了啊!!!咕嘎见到嗦嘎的腿被红头髮女人给塞进嘴里!” “別怕,別怕!” 继承嗦嘎名字的地精,看了看腿,確定没塞进嘴里,又见到暗褐皮肤的半兽人往自己这处看,圆鼓眼睛瞪得比鸡蛋还大,下唇露出的两根硕大獠牙喷出飢饿白息。 他抓住左脚,像是独脚鸡蹦躂著往洞穴里跳去:“嗦嘎只有两条腿,不能丟给人类啊!快跑,怪物,跑,我们贏!” 马库斯好奇看了洞穴內部一眼,询问之前来过的凯丽:“你们之前在洞穴做了什么,弄得地精这么害怕。” “就餵了一点新鲜的地精肉,抓住他们部落的母地精,扔进水里做了顿河鲜。” “难怪。” 凯丽笑了笑,看著略显吃惊的马库斯,打趣著问:“我听说你之前在码头做工,別担心,等会要是害怕了,大胆喊出来,姐姐会看住你的。” 马库斯按住腰间战棍的握柄:“我可是个战士。” “你,战士?真是个硬骨头。”半兽人扔下沉重的背囊,走到凯丽身旁,上下打量马库斯。 两人身材的差距大概就像熊地精和地精,再魁梧的人类汉子,比起有兽人血统的肌肉怪物,还是显得逊色几分。 “我一根指头就能把你给按死,老实把我们要的东西给捞上来,你分到的钱,足够过上几年好日子了,码头战士。” 离开镇子,流浪狗暴戾的特性变得如雨林里升腾的热气一般无法掩饰。 恰巧马库斯自认也並非隱忍的性子,他拨开背著的六十米长缆绳、铁棍、绞盘与滑轮组,沉重背包坠至地面,响起沉闷有力的躁动。 他面无表情,注视高出半个头的奥哈: “我之前用战棍敲碎过一只熊地精的脑袋,嗯,他是个硬骨头,必须得敲三下才能把头打碎,我没试过半兽人脑袋有多硬,你能多挨几棍?” 巴丁咕噥了一声,没说话,只是把斜掛腰间的战斧换了个顺手的位置。 口角衝突、利益纠纷,这在冒险者之中不算罕见,两支临时拼凑在一起的队伍,没有一点矛盾反而显得奇怪。 而真正精明的人,会利用这种矛盾来更顺利推动任务的进度。 正在料理篝火的邓肯,连忙走到两名对峙的战士面前,他按著奥哈的胸口,半推半就给马库斯道歉:“抱歉,奥哈是个傻大个,我总劝他少说几句,嘴里只会喷屎得罪人。” 奥哈冷哼一声,看模样好像是一只被主人拦住的野狗,但马库斯看得清楚,那傢伙转身时,黄豆大的眼珠子里没有一点愤怒。 凯丽拽住马库斯的胳膊转过身去,她像是一个调和双方矛盾的领袖,轻声说: “等会还要靠奥哈的蛮子力气拉绞盘,我会让他少和你们接触,挡在前面做个肉盾,但你也收敛一些,別因为一句玩笑就拿同伴的脑袋做威胁。” 马库斯与巴丁对视一眼,都在彼此眼中见到了戏謔。 一次刻意的试探,流浪狗在测试码头劳工的抗压能力,如果刚才有一点怯懦的表现,捞起冶炼炉之后的事情,就变得微妙了。 这女人的控制欲比想像中更强。 “好吧,你应该担心巴丁会给奥哈的脑袋开瓢,矮人兄可最討厌兽人了。” 凯丽用眼神询问旁观的巴丁,得到一个模稜两可的回覆。 “我杀过很多兽人畜生,也不介意多杀一只,但白银要比他们臭烘烘的脑袋漂亮得多。” 暂且得到一个不错的局面,篝火升起,吃上些沿途抓到的水蟒和大青蛙,酒饱饭足,马库斯和巴丁就开始打起桥牌。 而邓肯也带著一瓶麦酒,在恰当的时机介入牌局,称讚两人的技术,说好久没打桥牌了,能不能一起玩。 马库斯看一眼邓肯缺了无名指的右手,接过他递来的麦酒: “別耍花招,打牌可是一种態度。” 第十七章 :残忍是流浪狗取乐的手段 邓肯的技术和品性不错,这是与他打了半宿桥牌的马库斯,做出的判断。 旁观时不插嘴说话,给打牌的人指点江山,主动往空的杯子里倒酒,加入对局也不贪牌,输一金幣就及时停手,然后閒聊些过往的见闻。 对於这位肾虚的窃贼,马库斯的观感要比控制欲极强的凯丽、精明的奥哈好出不少。 当提起那根象徵窃贼的断指,邓肯轻鬆笑著,纸牌在右手的四根指头里灵巧翻动: “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我父亲是个赌鬼,姐姐让我去巷子里学些偷窃开锁的手艺,有次没留意,被教会骑士给逮住,被剁了根指头,然后就遇到了凯丽。” 那肯定是一次很糟糕的经歷,马库斯心里想,同时留意到,邓肯会不时偷看鼾睡在篝火旁的凯丽。 对断指来说,她究竟是队长,还是姐姐,亦或从没见过的母亲? 马库斯不知道,他只是躺下去,闭上眼睛,等待明日曙光的降临,期待能儘快拿到稀有级卡卷,来次畅快淋漓的梭哈。 第二天,曙光如约而至,至少在这个世界里,一些基本的地理规律没有改变,热带区域的白昼来得极为准时,工人们能干活的时间也准时,老板的利润也精准——都穷。 带上沉重的装备,五人小队便点燃油脂麻布包裹的火把,走进黑漆漆的矿洞。 灰暗岩壁渗出的水,在火把的照明里折射微弱的光芒,顺著缝隙滑至地面,沿著两侧年久失修,挤满泥沙与苔蘚的排水渠缓缓流向洞穴外侧。 隧道平直几乎没有斜角,只要引入排水渠和水泵,就能轻鬆解决渗水与通风问题,这是挖掘浅层富矿常採用的平硐结构。 半兽人奥哈拿著一柄方便施展的砍刀走在队伍前方,並肩行走的邓肯举著火把照明,老师傅巴丁在中间,拿著地图负责指路。 马库斯则与凯丽走在最后,流浪狗显然对码头出身的汉子很感兴趣,她看看马库斯背著的沉重包袱,好奇问了问: “马库斯,昨天从镇子里走到这,我都没见过你喘气,你的体力似乎很不错呢。” “还行吧,在码头扛箱子练的。”马库斯隨口回应,指尖触碰矿洞岩壁,还没走到深处,已经隱约出现一种阴冷的感觉,这是穿越一周以来,首次感觉什么是冷。 之前就算下著雨,但空气依然带著股难以抹除的湿热,睡觉都能蒙出一头的汗水。 隨口交谈几句,经过一处堆满粪便、碎布与骨骸的地精据点,隧道很快出现明显的倾斜,而马库斯也有幸见到一只溺在水潭里的母地精。 一个明显是用於矿业积水的水潭,直径约有两米,暗绿皮肤泡得苍白的母地精,麻绳绑住肥硕身体,沉在水中,几缕秀髮像水草散开蠕动。 它没法飘起来,麻绳的另一端绑著块大石头,隔著水面,还能见到它被溺死时的表情——眼睛大得像铜铃。 死水里飘起的尸体腐臭味,让马库斯下意识拍拍面前的空气。 凯丽看著水潭中的杰作,又往里面踢进一块碎石:“地精是群胆小怯懦的垃圾,你只要比它们更狠,它们就会害怕你,放心吧,这处洞穴里的傢伙,都记住了流浪狗会怎么对待猎物。” 確实,组团的流浪狗通常比狼群更狠,狼群狩猎是为了生存与食物,但流浪狗会戏弄猎物,以恐惧带来的残忍作为取乐手段。 但残忍,就意味著强大吗。 巴丁把马库斯按在心里的话说出来,他蒲扇般的手在面前拍拍,嫌弃地说:“就算最年轻的小鬍子,都不会把虐杀地精当成乐趣,这会被整个氏族取笑。” 凯丽没有出现被嘲讽的恼怒,平静接受了矮人师傅的评价:“至少这很有效,一路上都没有地精的骚扰,与其等饿狼亮出獠牙,不妨先让它们感到畏惧。” “小鬍子穿上炉火……陨铁盔甲,可没办法嚇到地精。” 翻译一下,巴丁在说,流浪狗小队是一支外强中乾的傢伙。 不管如何看待把母地精做成河鲜的行为,至少那些躲在隧洞里嘰嘰喳喳的傢伙,確实畏惧了流浪狗的残忍,没有偷袭的举动。 这让前天刚和地精接触的马库斯,感觉有些奇怪。 被巴丁引来的地精,都凶狠得像是打了钉子的k佬狂战士,连续杀了几十只才明白畏惧,最后还引出熊地精和地精巫师。 不断往矿洞更深处前进,马库斯亲眼见证了血与银的惨剧,一处刻意挖掘出的空旷洞窟里,堆满了劳工的骸骨,普遍都存在汞中毒的跡象,牙齿脱落大半,头骨光禿。 氧气的稀缺,让气氛变得越发压抑,阴冷潮湿的隧洞里,隨处可见积满水的池塘和凹坑。 邓肯已经將火把扔进水里,换上珍贵的魔法提灯,紫红的光晕在狭窄洞窟显得诡异阴暗,照在脸上,仿佛一团团鬼影。 “快到了。” 巴丁忽然说,把手里的图纸揉搓成团,扔进隧道边缘的水坑,指著左边左侧的岔路: “主隧道是矮人设计的,但主隧道附近的矿脉最早被挖空,这坨像是鼻涕纸的图纸,全是人类瞎挖出来的矿眼,肯定是有人挖到地下河,导致河水反灌进隧道,最后废弃了。” 这就叫专业。马库斯心里冲巴丁竖起拇指。 队伍走进巴丁指向的左侧岔路里,岩壁渗水坠落地面的滴答声里,夹带一股极模糊细微的呼嚕声,那声音沉稳悠长,一次就能奏响十几秒。 “熊地精?”邓肯率先做出判断。 奥哈缓缓摇头:“不太像,地精不会往这么深的地方走,咱们之前也没遇到熊地精。” “先进去看看。”凯丽挥著手,从马库斯身旁挤过,走到队伍的最前方,拔出贴身的精钢长剑。 已经给流浪狗找到宝藏的矮人,退后几步,巴丁招招手,示意大块头贴过来说话。 马库斯观察一会前方正在做战斗准备的流浪狗,弯下腰,听到矮人严肃的声音: “图纸有问题,里面睡著一只巨魔,咱们手头没有火焰和强酸,等会情况不对劲,得想办法离开。” 第十八章 :白银巨魔 巨魔,一种广泛分布在世界各处的类人怪物,北至极地荒原,南临沙漠深渊,都能找到巨魔的踪影。 其起源已无法考据,这些適应性极强、具备断肢再生能力的怪物,有著无数亚种,高耸山脉皮肤坚如顽石的石巨魔,河流沼泽里袭击人畜的水巨魔,甚至有传闻说,曾在海边见到向塞壬女妖学习音乐的海巨魔。 但不管有存在多少亚种,巨魔无一例外都是低智商而狡猾的贪婪猎手,他们会肆意吞噬能接触到的所有食物,其食谱包括矿物与植被,直到肚子餵饱,懒洋洋躺在地上睡觉,都不会停下进食的欲望。 空旷的地下矿洞,大半被涌出的地下水所吞没,湿润的苔蘚长在崎嶇岩壁上,发出团团诡异的萤光。 一只银白色的巨人,躺在不足百平米的狭窄平台上,胸脯起伏,喊声如雷,震得洞窟都在轻微晃动。 “拉德莉在上,这次终於让我转运了吗……”凯丽贪婪凝视鼾睡的白银雕塑,那是一只肥硕的巨魔,坚韧皮肤长满了好似水银的尖刺。 如果这是一只肌肉都是白银的巨魔,他们肯定发了,如果不是,他们也发了。 一只罕见的巨魔变种!卖给法师能换多少钱? 奥哈的反应,便是流浪狗的反应,马库斯见到那只鼾睡的银山时,感觉有些麻烦。 巨魔可不是熊地精这样的垃圾货色,就凭几个臭鱼烂虾,能挨一巴掌吗。 对此,马库斯翻找从不离身的《战士手册》,找到两条死於巨魔之手的记录。 【巨魔肉的味道可真不错,拳头大就能把肚子填满,但为什么,我感觉肚子痒痒的…… ——波文·美食家,发誓吃遍世间珍饈,因生食巨魔肉,胃部膨胀而死。】 【巨魔都是懦夫! ——沃尔什·狂斧,因正面迎接巨魔衝锋,甩下万仞悬崖。】 嗯,別吃巨魔肉,別接衝锋,死亡概率不大。 马库斯把手册收好,聆听流浪狗小队的战术安排。 凯丽从背包里取出一瓶明显极为昂贵的鲜红玻璃瓶,往奥哈、邓肯的武器抹上一层浓稠如血的油膏,又回过头,略显犹豫看看马库斯腰间的战棍: “按照之前的规矩,三七开。” 这是在邀请加入战斗,之前说好的,黑麦酒只负责打捞工作。 马库斯点点头,认为勉强能接受,他最想要的,依然是那张稀有级卡券,地精究竟挖到什么奇怪东西了,总不能是这只巨魔吧。 油膏涂抹在战棍上,直观来看没发生任何变化。 矮人嘆了口气,没说什么,把那面灰扑扑的盾牌递给马库斯,举起劲弩,拉弦上箭。 两位战士站在最前方,马库斯本想询问具体战术是什么,但早已经被白银勾走魂的奥哈,喘著粗重鼻息,血丝从眼角蔓延至瞳孔。 “瓦哈!” “嗯?” 如雷咆哮后,马库斯只感觉一阵风从耳旁拂过,提著单刃战斧的奥哈,居然径直向巨魔发起教科书级別的战士衝锋。 流浪狗队伍的默契极高,半兽人发起衝锋,凯丽紧跟在侧,邓肯则举起十字弩,先往巨魔的致命部位射出一箭。 涂抹上血色油膏的箭矢,摩擦空气燃起一抹炙热的花火,化作火焰箭扎入巨魔的胯部。 刺痛让沉睡的巨魔惊醒,它嗷嗷叫唤,拍打点燃血液的古怪箭矢,一声怒吼,震得矿洞晃动。 奥哈的速度只比箭矢慢上一拍,即將碰到巨魔,他脚步一顿,在地面滑出一道痕跡,战斧拼著惯性往前一抡,砸在巨魔的侧腹。 哐当一声,金属碰撞的鏗鏘轰鸣震得耳朵生疼,巨魔坚韧的皮肤被战斧砍出一道肉眼可见的伤口,透过渗血的伤口,奥哈能见到亮闪闪的白银肌肉…… “躲开!” 凯丽匆忙的提醒,没让奥哈躲过巨魔的拍打,好似磨盘的庞大手掌落在半兽人镶钉皮甲保护的后背,在疼痛的咆哮中,似乎能听到骨裂的细微响声。 奥哈一下被巨魔给拍飞,在平台翻滚,抓住战斧,几次想要挺起身子,最后一下瘫痪在地。 战屌发起衝锋,战屌迎难而上,战屌惨遭重创,战屌生死未卜。 他们鲁莽衝动的战术,让马库斯直摇头,这哪是一支经验丰富的冒险者队伍,分明是被白银给迷了神的冒失鬼。 但他隱约感觉不对劲,一支没经验的冒险者队伍,可没办法让狡猾的地精怕得缩进洞里。 凯丽躲过巨魔紧接而至的拍击,侧头先观察奥哈的情况,命令邓肯立即去治疗,就见到站在她身后慢吞吞行走的战士,怒斥: “你怎么还愣著!你刚才应该掩护奥哈的衝锋!” 马库斯不紧不慢向著巨魔的位置走去:“我认识的多数战士都死在了衝锋上,只有傻瓜才衝锋。” 他冲一巴掌被巨魔打得生死未卜的半兽人撇头,加强这句话的可信度:“就比如这位碎石者先生,看来他没办法碎银。” 凯丽变得极为恼怒: “那你现在……” “现在听老子指挥!”马库斯低吼一声,观察巨魔的动静,这怪物马上要起身了。 “等会这怪物起身,巴丁和邓肯瞄准它的眼睛,我去拉怪,凯丽负责修脚,往水边引,这傢伙如果全身是银子,自重会非常大,不可能浮起来!听清楚了吗!別他妈贪心,捨不得用力!” “明白。”巴丁认可了这个计划,劲弩准心抬起,预估巨魔站起时的高度。 邓肯有些犹豫,蹲在阵阵哀嚎的半兽人身旁,透过矿洞里苔蘚植被的模糊光芒,等待凯丽的命令。 “听他的。” 巨魔再生的速度奇快,弩矢慢慢从伤口中被挤出,致命部位的箭伤以肉眼可见速度长出肉芽,只剩奥哈刚刚砍在腹部的伤口,被血色油膏的魔法力量压制恢復速度。 马库斯慢慢走至凯丽身旁,观察巨魔的状况,见到那支磨盘粗的手臂撑住地面,膝盖曲起准备起身。 “可得射准点,矮人兄。” “没人比矮人更靠谱,伙计。” 巨魔站起来,四米高的个头像是巨人,崎嶇满是尖牙利齿的大嘴上,一双仅有鸡蛋大的眼睛在狰狞脸庞显得格外地小。 嗖~ 嗖~ 弩弦弹开,巴丁的劲弩与邓肯的十字弩先后射击,马库斯本以为需要矮人射第二箭,可断肢的手很稳,在巨魔尚未看清两根射来的小木棍是何物时,扎进眼窝,溅起一朵鲜红的血花。 吼! 巨魔的双手按住两只眼球,马库斯也看准了它银光闪闪的膝盖。 至於面对一只四米高的巨大怪物是否会害怕? 害怕的人,可不配梭哈。 第十九章 :背叛,也是流浪狗善用的手段 马库斯学著矮人的动作,助跑几步,跳起来,绷紧缆绳般粗壮的肌肉,战棍尖锐一面砸在巨魔的膝盖上。 锋利铁锥撕开沉闷空气,刺穿巨魔白银盔甲似的坚硬外壳,锤面撞击膝盖骨,从握柄回传的力道,震得马库斯感觉虎口发麻,脑袋响起嗡嗡的回声。 妈的,这么硬! 刚惊讶於巨魔的外骨骼装甲,就发现捶打的右腿忽然抬起来。 像是小孩生气踹皮球,脚尖朝前,不顾重心向前瞎踢。 他急忙翻身躲闪,往侧面驴打滚,躲过巨魔的踢踹。 那怪物虽然眼睛瞎了,却还残留著野兽的本能,知道袭击者的大概位置,抬起大腿,就往地上猛踩。 银白的大脚在马库斯眼前不停闪动,价值连城的踩踏可能比少女的足袭还要珍贵,但他不敢用脸颊去享受。 趁著马库斯吸引火力的空隙,凯丽从侧面出现,双手握剑,用尽全力往巨魔另一条支撑身体的腿上一砍,切开一条不到十公分长的伤口。 “真硬!” 她咒骂一声,手里动作却没慢下来,又往巨魔腿上切开几条不深的口子。 不需要剑术与技巧,只能用力量来吸引巨魔注意力,勾引它往平台外围的水沟走,这是唯一的办法。 流浪狗的利爪,给马库斯分担了一些火力,巨魔知道脚边有两只烦躁的小虫子,但腿也只有两只,两只腿一起踩,会倒下的。 所以,它选择弯下腰,长至膝盖的手臂按在地面,不停拍打,寻找小虫子的位置。 “左边!” 巨魔听不懂人类的语言,却能感受左手被一块石头给砸得很疼,它声嘶力竭怒吼,又加快拍打的速度。 “右边!” 男人的声音响起,右边又被一块铁片给切开道口子。 瞎了的怪物,开始学著用声音来辨別威胁,尖锐刺耳的声音最有威胁,那块硬邦邦的石头砸在骨头上,弄得好疼。 连续全力挥剑多次的凯丽,额头浸满汗水,体力明显下降。 她躲避拍击时的脚步慢上一拍,即便已经举剑格挡,却也碰到巨魔宽厚的指头。 (请记住 看书首选 101 看书网,1?1???.???超顺畅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指头撞在剑身,凯丽先是感觉手掌失去知觉,隨后確定小虫子位置的巨魔,另一只手亢奋拍打地面,像只发情交配的猩猩般,抬起右手,往虫子的位置挥出拳头。 一个魁梧的背影,忽然把凯丽撞飞,举盾挡住巨魔的拳头。 那个背影很快被一同撞飞,马库斯甩甩左手,发现软趴趴的,几乎失去知觉,显然是骨折了。 “妈的,果然流浪狗是群不靠谱的傢伙。” 巨魔还在猛力拍打平台,一步步向著洞穴入口的位置靠近。 马库斯看了一眼流浪狗小队的情况,率先衝锋的奥哈似乎恢復了一些,蹲坐在地上咬牙適应背部的伤势,邓肯则接住被撞飞的凯丽,给她嘴里灌药水。 一个敦实如山的背影,慢慢走入视野,矮人不过成人腰腹的身高,和巨魔相比格外渺小,却又坚定如山。 马库斯甩甩手,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解开圆盾的皮革带子,战棍撑住地面,坚定站起来。 巴丁握紧单手斧,瞥了一眼走到身旁的马库斯,那条软趴趴的左手,可不像能继续战斗的模样。 “你需要治疗,硬汉。” “硬汉可不需要治疗啊,巴丁。” “呵……那就给这巨魔一个教训吧!” 矮人率先衝上去,灵巧躲过巨魔乱动的手臂,以惊人的速度挥动斧子,在白银盔甲留下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势。 巴丁成功让巨魔的注意力从矿洞入口转移至水渠,已经有过一次共同战斗经歷的马库斯,与怪物保持一段距离进行缠斗,让矮人能充分发挥短小灵活的特点,像只苍蝇绕在周围要战棍叮咬巨魔的要害。 距离水渠仅有咫尺之遥,巴丁最后一次攻击出现明显的犹豫——他不会游泳。 而马库斯看出巴丁犹豫的原因,咆哮著向巨魔衝去,战棍闪著银白的碎屑闪光,一击深深迈入巨魔的胸膛,粘稠浓郁的血液喷涌而出。 巨魔一个向前拍打的巴掌,加上矮人跳起砍在膝盖窝的怒劈,让怪物的重心明显往前倾斜。 左脚失重的感觉,让巨魔陷入慌乱,巴丁咆哮怒吼,斧头像是劈砍树木,往怪物脚踝闪过一道凶猛的弧线。 马库斯被一巴掌拍飞至对面水渠的另一面,沿著光滑湿润的岩壁坠入水中。 而那只可怕的巨魔,在矮人伐木工的力道下,也一头栽进去,溅起硕大的水花。 巴丁紧握斧头,高喊马库斯的名字,紧紧盯著平台光滑的边缘,只要巨魔敢伸出手靠岸,就得挨矮人的斧头。 但出乎预料的,巨魔仿佛一只溶於水的雕塑,一捧银白从水渠深处涌出,咕嚕翻涌像是喷泉,撒出冰冷的汞状液体,將水渠染得一片银白。 银河表面忽然翻涌起一个明显的水纹,巴丁双手抓紧战斧,水纹破开,出现一个人影,明晃晃的斧刃对准马库斯的额头。 “巴丁,矮人应该不会对一起战斗的伙计下死手吧。” 巴丁哈哈大笑,把全身被银浆浸染的马库斯拽上岸: “干得不错,你是条硬汉!马库斯。” 变成小银人的马库斯劫后余生般笑了笑,巨魔沉入水中的那一刻,他感到一种细微的异样。 並非水渠的变化,而是来自水渠更深处的地下河泉眼,甚至是更深邃的东西…… 虽然巨魔易溶於水这件事很奇怪,但至少事情解决了。 他刚想回应巴丁的称讚,余光就发现流浪狗的三人,从刚才一副濒死的受伤模样,变成矫健敏捷的精锐。 邓肯持著十字弩,瞄准矮人的后脑勺,慢慢靠近,对马库斯说: “一条流淌白银的水渠……看来,我们得提前告別了,马库斯,和你打牌很愉快。” 凯丽解开马尾的黑色丝带,胳膊挽起落在肩头的酒红秀髮,眼神嫵媚而动人: “没想到,你们真能解决这只巨魔,射眼睛再引诱它坠落水渠,你有一个聪明的脑袋瓜子,但看人的眼神不太准,耿直的马库斯。” 奥哈撑著战斧勉强站稳,注视银河时,眼里的贪婪比任何时刻都要闪亮。 “冶炼炉是假的?”马库斯右手撑住平台的边缘,果然冒险者这行当,背叛、装死、黑吃黑的事情屡见不鲜。 看来下次贪卡卷,最好黑麦酒单干。 “当然是真的,但巨魔也是真的,昨天你说亲手敲碎熊地精的脑袋,我就想啊,你既然这么厉害,肯定能解决掉这只巨魔吧。”凯丽緋红的眼眸里流露一抹狡诈,她笑著走到平台边缘,对流淌白银的水渠发出惊嘆: “那些地精说在洞里挖出古怪的东西,原来就是让巨魔坠入水里,真是神奇呢。” 她侧过头,看著一脸吃屎模样的矮人:“您说对吧,大名鼎鼎的巴丁·巨魔杀手。” “我就说图纸怎么怪怪的,还以为是前天晚上喝醉酒看错了。”巴丁咕噥一句,见到马库斯放在平台边缘的手掌,微不可察摇头,手掌探向腰间的烟雾炸弹。 “別废话了,干掉他们,一条流白银的河,老子马上要变成狮鷲王国的首富了,哈哈!”奥哈狂笑,斧头高举,从上至下的晴天霹雳猛击挥向马库斯的天灵盖。 邓肯犹豫了片刻,扣下扳机,目標——巴丁的眼窝。 凯丽哼著欢快的乡间小调,手掌捞起水渠流过的白银,眼里满是纯粹的喜悦。 带有细微缺口的斧头,在马库斯眼里越来越大,他后仰身子,感觉白银擦著发梢流过,窸窸窣窣的水流声,在脑海嗡嗡响动。 但忽然,他感觉身体没办法继续后仰了,时间陷入停滯,挥向脸颊的斧头僵在半空。 潮湿阴冷的洞窟,只剩白银水渠流过的哗哗声,岩壁发光苔蘚的光芒变得暗淡,整个洞窟陷入绝对的死寂。 入口处,忽然响起清脆的鼓掌声。 “冒昧打扰,完成伟大壮举的英雄,你们英勇无畏的姿態令鄙人无比敬佩,是什么能让一群智慧生命,毫无负担將另一名生命视作猎物,把生命划成筹码写在一张白纸上。” 男人沉稳的声音,停歇了一会,似乎在思考这个严肃的问题。 隨后,他似乎恍然大悟,捶打手掌,清脆的拍打声在洞窟里迴荡。 “哦,我明白了,是钱,对吗?” 马库斯的目光扫过洞穴入口的阴影,刚才那里什么都没有,现在却站著一个穿著朴素黑色大衣的男人。 是谁? 与此同时,他的眼前闪过一行提示。 【血银】 【状態:已完成】 【奖励:1张稀有级卡券】 第二十章 :幽暗的试炼 黑衣褐发的年轻男人,背著手从洞穴入口走来,他站在平台的中央,极有礼貌地冲惶恐无措的冒险者頷首鞠躬。 行礼,需要被行礼对象的认可,专注於手中之事的流浪狗三人,显然不符合条件。 毫无预兆的,凯丽、邓肯与奥哈,身体慢慢转至年轻男人的方向,过程中姿態没有发生一点变化,依然保持刚才的动作。 他们恐惧的眼神,並未让年轻男人有何反应,他頷首示意结束后,双手轻轻鼓掌,称讚刚才激战巨魔的英雄之举。 “洞窟隱藏的怪物、失落的藏宝图、彼此猜忌的人,真是经久不衰的故事主题……”男人礼貌微笑,手放於胸口: “鄙人名为以马利,无意中与汝等所杀巨魔签下了契约,显然诸位的英雄之举,为鄙人解决了一桩麻烦事。” “五位英雄的壮举,理应被诗人所传唱,但鄙人仅是一介无名之辈,心中所怀並无优美音符和歌律……” 他究竟想说什么?他是巨魔的法师主人,准备解决掉闯进来的冒险者吗? 马库斯心里想著,想高声询问神秘的以马利,但身体却不受控制,就连眼珠子都定格在舞台最重要的无名之辈上。 以马利摊开的手忽然握成拳状,举在胸前,语调忽然变成颂诗一般的吟唱调,表情虚浮且沉醉: “黄金!信徒用黄金荣誉诸神,商人以黄金抬高身位,国王需黄金维系统治,我们是如此信任它,以至於世间万物若是脱离黄金,便无法运转。” 舞台中央的演员,抬手打个清脆的响指,马库斯忽然感觉脖子被什么东西给勒住,余光一看,发现其他人脖子上忽然出现一个光滑的黑曜石项圈。 一束光芒忽然从入口进入洞窟,照亮了舞台,站在聚光灯下,以马利竖起食指,放在嘴前,做出禁声的手势,轻声说: “但信任是一种负担,谁又能背负起更多的信任呢?” “我们来玩一场游戏吧……不,是一场鄙人对尔等英雄之举的讚美,诸位將在我,以马利的宝库中漫游,见证世间种种珍宝。”以马利食指向前轻扫,仿佛沾满巨魔银皮屑的平台就是他的宝库: “诸位可拿走不及一人之重的珍宝,无论黄金、宝石、魔药、道具、神器,亦或永生之法与直至时间尽头的统治!都可自由索取。” 以马利竖起第二根指头:“但索取,在鄙人的理解中等同於代价,诸位所带的项圈乃是鄙人的善意提醒,索取之物无法放下……当然,鄙人也理解凡人矛盾的心理,汝等將获得一次机会,一次放手的机会。” “介於……”他停顿一会,看著邓肯与奥哈手里的武器:“诸位英雄的口角之爭,与鄙人不喜暴力的原则有所衝突,请不要在宝库中大打出手。” 他打起响指,一个戴著所有人脖子上同款黑曜石项圈的地精从黑暗里走至舞台中央,以马利右手抚摸地精光禿禿的尖锐脑袋,轻声说: “请铭记,这场无私的讚美,鄙人仅有一个要求,当索取之物超过一人之重,以马利的诅咒便会再现。” 地精晃悠走到平台边缘,五人的身体也隨著它的脚步一同转动。 它弯下腰,瘦削的手探入流淌的银河中,从水里捞出一枚比它整个身体还要庞大的银白巨魔脑袋。 地精在傻笑,似乎高兴於捡到一个如此庞大,又亮闪闪的玩意,但很快,以马利的诅咒如约再现。 黑曜石项圈变成耀眼的红色,化作炙热滚烫的熔浆,在地精欢快的笑声里,逆流钻进它的五官,极速冷却,在面部形成一张白银的面具。 地精尸体倒下,坠入白银之河,五人的身体再次挪动,笼罩以马利的聚光灯渐渐暗淡,正如帷幕合拢,世界陷入一片黑暗。 “请便。” 黑暗里迴响演员的谢幕词,马库斯恢復对身体的控制权,肉眼所见只有两行极短的淡蓝色文字在眼前微弱闪动。 【任务:幽暗的试炼】 【任务描述:……】 【奖励:1张传奇级卡卷】 和命运之锤一个级別的传奇卡卷! 没有描述的任务?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先抽个奖,最好梭哈到对现在有用的东西…… 转盘尚未出现,一抹金光从视野边缘挤向瞳孔,柔和、纯粹又耀眼,高耸的天花板看不到尽头、茛苕叶状的廊柱雕琢浮华,手持喷水瓶的女神鵰塑栩栩如生—— 他们在柔和的光线里,向凡人展现诸神的光彩,一种贪婪的欲望涌入英雄们的內心,扭曲了刚才对白银的渴求,如果你身处一座看不到尽头的浮华世界,肉眼所见皆为黄金,一切爭端都会消失。 “黄金!德拉莉啊,全他妈是你最爱的黄金!”奥哈跪在地上,额头砰砰撞击坚硬的黄金地砖,他眼里的狂喜胜过了一切,这是天堂吗? 不,天堂是让人侍奉神的地方,这里是地狱,一个无限度扩散內心欲望的深渊。 五个人的位置很贴近,流浪狗三人还狂喜於黄金宫殿,马库斯已经停下抽奖的念头,压低身体,嘶吼著冲左侧的流浪狗衝去,他发现战棍消失不见了,左臂的伤势依然还在。 但无所谓,他会干掉他们的。 巴丁的选择与马库斯近乎一致,当前所有人身上都没有武器,莫名多出一个古怪的黑色背包,先处理掉流浪狗威胁最大的奥哈,剩下两个狗崽子,他会一点点慢慢清算背叛。 两个拳头,从高矮两个位置同时打向奥哈,分別对准后脑勺和侧腰,如果结实挨上这两拳,即便半兽人的体格,估计也得去见他信奉的幸运与財富女神德拉莉了。 一道无形的波纹,在拳头即將触碰时浮现,以马利刚才说的话,同时出现在马库斯与巴丁的心中。 诸位英雄的口角之爭,与鄙人不喜暴力的原则有所衝突,请不要在宝库中大打出手。 “甘!”马库斯低声咆哮,不服输一般往跪著的奥哈狠狠踹上几脚,波纹阻拦了进攻的举动,没有击打障碍物的反馈,拳脚在舞台里失去了作用。 冷静下来的马库斯,拦住巴丁执拗继续挥拳的动作,眼神示意去另一处位置,他们必须得搞明白当前的状况。 邓肯默默注视黑麦酒的离开,眼底闪过忌惮。 时隔许久,终於从黄金宫殿中回过神的凯丽,陶醉欣赏这仿佛天堂的奇蹟,她想起以马利的话,讚嘆道:“他一定是个神,流浪狗之神。” 第二十一章 :还是做次保底战神吧 来到一处喷泉旁坐下,马库斯揉搓眉眼,感觉情况越发难以预测了。 金子,全是金子,就连女神雕像喷水瓶撒出来的尿,都是金沙。 巴丁一屁股坐在喷泉的台阶上,矮人天生对贵重金属有极强的占有欲,仅是黄金的品级,在矮人语就有十个不同的专用词汇。 他拧巴著脸,强忍拿起黄金的生理衝动,揉搓胸前的黑色长须:“硬汉,我们可能遇到麻烦了,那个叫以马利的傢伙,很可能是……一个魔鬼。” “魔鬼会看上几个臭鱼烂虾的灵魂?”马库斯余光观察宫殿另一端的流浪狗,他们蹲在地上,兴奋地挑选趁手的黄金。 魔鬼是臭名昭著的灵魂猎手,民间传说里引诱墮落的存在,很多人在法庭接受审讯时都会哭诉著说,是魔鬼引诱了我。 但法师协会曾大范围普及过魔鬼的基础知识,你老婆偷汉子与魔鬼无关,乡间引诱人犯错的大概率是妖精。 至於如何见到魔鬼,法师没详细说,但多数普通人,终其一生都无法接触到这些神秘邪恶的生物。 “你不能猜测一个魔鬼的想法。”巴丁嘆气摇头,如果魔鬼不介入,流浪狗三人已经笼罩他在扔出的烟雾炸弹里了。 当时他见到奥哈被巨魔一巴掌拍飞,就感觉情况不对劲,但还是止住嘴,將判断权交给马库斯。 疼痛与背叛是最好的老师,黑麦酒的队长需要经验来成长。 矮人坚定提出一个观点:“不能拿任何东西,更不能相信魔鬼的任何话,他们满嘴都是谎言。” 这点,马库斯是认可的,他食指轻点黄金台阶,思索起刚才以马利说的话。 一人之重,信任与负担,一次放手的机会、黄金、宝石、魔药、道具、神器,亦或永生之法与直至时间尽头的统治…… 但当前的宫殿里,肉眼所见的一切都是黄金。 没有他所说的魔药、道具和神器,一个先试探心理预期的陷阱吗,让我们变成贏了一轮,又想贏一轮的赌狗。 他摩挲下巴,认为很有可能。 假设先拿沉重的黄金,把上限为一人之重的背包撑满,等会遇到价值更高的东西,就会將包里的东西扔下,用掉一次放手的机会。 再下一次,又遇到更好的,贪婪胜过理智,结果自然是脖子上的黑曜石项圈融化,戴上一张白银死亡面具。 巴丁见马库斯的沉思,为了让人类小子彻底死心,便说出一个关於魔鬼的故事。 很久以前,矮人群山王国昌盛的年代,想要迎娶一个女矮人是极为困难的,硬性条件是必须准备与新娘子体重相等的白银或者黄金。 有个叫克拉科的年轻小鬍子,看上另一个氏族的漂亮女孩珍妮。 克拉科是个没手艺的穷鬼蛋,在山堡里倒卖些不值钱的玩意维繫生活,氏族也不愿意提供支持,这桩婚事显然没有一点希望。 有一天,克拉科倒腾到一本来自人类王国的破旧书籍,上面记载著一个呼唤魔鬼的咒语,並附带了一个约束条件,用最珍贵之物,换取最渴望之物。 克拉科日思夜想珍妮漂亮的麻花辫和圆脸蛋,最终还是爱情胜过了理智,呼唤了魔鬼,他给魔鬼的条件—— 用最珍贵的鬍子来换珍妮等重的黄金。 而魔鬼反说:“没鬍子的矮人,那是女人。” 克拉科不耐烦挥动铁锹:“我知道,你干不干吧。” 魔鬼同意了,克拉科得到一块重达上百公斤的纯金,他先是花高价做了一把假鬍子,又把部分黄金换成白银,用新娘两倍重量的白银作为聘礼。 一切都很顺利,没人知道他与魔鬼做了交易。 直到婚礼的当天,他变成了她——没鬍子的矮人,一个女人。 克拉科在婚房的床榻,失去最珍贵的东西,男性的身份。 “魔鬼没说谎,他只是没把话说全。”马库斯说。 “这就是魔鬼的可怕之处,你没办法识別哪句话是有用的。” 马库斯点点头,认为巴丁的话有道理,他可不想因为一堆金子变成女人。 “我得休息一会,巴丁。” “嗯。”巴丁抬起头,看著悬掛在天花板的庞大金质时钟,分钟已跳动十次,而在宫殿中央的宽敞道路尽头,是一扇散发突兀黑光的木质大门。 你们只有一个小时的挑选机会。 “休息十分钟,然后离开。” 马库斯平躺下去,天花板耀眼的金光,险些闪瞎眼睛,他目视再次出现的五个轮盘,最初接任务时,想把稀有级卡卷扔进不朽轮盘的梭哈举动,在古怪的环境里一下子变得不安起来。 抽中的概率太低,就算是往卓越轮盘梭哈,稀有卡卷抽中的概念也只有十分之一。 赌狗贱命一条,如果因为没抽到东西,等会死在魔鬼的游戏里,我也认了,我输得起。 但巴丁,他还背负著沉重的使命,明知道流浪狗有问题,依然与我一同走进陷阱。 马库斯犹豫了一会,还是选择最稳妥的策略,把刚刚得到的稀有级卡券,扔进对应的稀有轮盘里。 就算抽中一块石头,对当前的情况都极有帮助,先一步离开黄金宫殿,只要回到洞窟,手里有傢伙,就能抢占先机,把流浪狗的脑袋给砸成肉酱。 他看著轮盘上的指针飞速旋转,和天花板时钟的指针似乎重叠在一起,眼神一时恍惚。 来点好东西吧,婊子德拉莉。 【恭喜您,抽取到稀有级天赋“巨魔再生(改良)”】 【巨魔再生(改良):巨魔,一种古怪至极的非自然造物,其血肉组织活跃性极高,一些罕见的变异个体,身体组织在脱离躯体后依然保持活性,以一种我无法理解的原理消耗能量自行复製增生。 我找到一种可行的思路,將巨魔再生能力转嫁至人体。 需削弱血肉活跃度换取適配性,否则实验体会化作一颗堆满冗余组织的肉球,但再生能力对比原生巨魔,失去断肢復生能力,效果削弱了百分之七十六,失败的作品…… ——巫妖大师,无怜者康尼·阿尔瓦。 技能详解:你的伤势恢復速度显著提升。】 马库斯满意笑了,看来偶尔做做保底战神,也是不错的选择,这位阿尔瓦大师,真是个好人啊。 刚才软趴趴的左臂,轻微抬起,骨碎的痛感变成了蚁触般的瘙痒。 他从躺著的台阶起身,看向宫殿尽头的出口。 “走吧,矮人兄,继续待在这漂亮宫殿,我担心一辈子都不愿意回临河镇了,咱们和狗崽子的事情还没结束呢。” 第二十二章 :金色的诱惑 黑麦酒率先离开这座充满诱惑力的宫殿,他们走进黑漆漆的出口,映入眼帘的,是一条有著三条岔路的地底隧道。 马库斯抚摸坚硬干燥的岩壁,眯起眼睛,语气带上了凶狠:“以马利说不能在宝库廝杀,但这里可更像是一座地精的巢穴,巴丁。” “魔鬼的规则。”巴丁嘴里嘟囔,抚摸套在脖子上的黑曜石项圈。 项圈似乎是活的,往脑子里灌输一个声音——尽头,尽头,下一个宝库。 矮人看看岔路,指向左侧较为宽敞的隧道: “先把地形弄清楚,那三条背叛的野狗必须死在这!” 魔鬼的游戏只是延迟了清算的时间,辛辣的黑麦酒,不会放过任何背叛的人。 在这件事上,两人有著同样的共识。 马库斯甩动已恢復些许知觉的左臂,在巴丁疑惑的目光里大笑: “矮人兄,不止你藏了一手烟雾弹,我也藏著点东西,等会就用这条胳膊做诱饵,把那三条流浪狗给宰了。” —— “以马利可能是个魔鬼。” 这是进入黄金宫殿后,邓肯说的第一句话。 “魔鬼?不,他是神,黄金之神,比德拉莉伟大无数倍的黄金之神!”奥哈的背包已经被金砖塞满了,他两只手拿著十公斤重的长条金砖,递给邓肯。 “快,黄金之神说不能拿走超过体重的宝贝,我已经装了九十五公斤的金砖,你和凯丽的体重应该能拿一百三十公斤,相信淘金工的手,绝不会多出哪怕一克的重量。” 半兽人既贪婪又精明,从前他生活在混血盘踞的亚诺尔湖,靠挖掘湖泊里的金沙度日,每天傍晚,工头都会让淘金工脱光衣服,用放大镜检查每个可能藏著金沙的部位。 不要私藏金沙,但必须私藏金沙。 他记得鞭子的滋味,但更记得金子的滋味,这些亮闪闪、发光、沉重、可靠的宝贝,能买到世间的一切。 邓肯望著凯丽,似乎在询问她的想法,而凯丽也刚好在看著他。 断指瞥过头去,注视宫殿尽头的大门,下意识把右手藏在身后: “马库斯和巴丁很可能在外面埋伏,带的黄金太多,会让我们没办法脱身,以马利之前说过魔药、神器和永生一类的东西,这座黄金宫殿,可能只是一个最低级的诱惑,我的建议是。” 他看看还在贪婪扫视黄金宫殿的奥哈,將空手离开的建议按下:“奥哈拿黄金,我和你空手走。” 凯丽点点头,緋色眼眸扫过奥哈的脸:“奥哈,离开之后,你不会忘了我和邓肯吧?这可是接近一百公斤的金子,比流浪狗一辈子见过的金子还要多。” 半兽人眼底流出一抹不快,这黄金是他背的,为什么要分给另外两人。 但他也清楚,黑麦酒不会善罢甘休,背上沉重黄金的他,將成为一个明显的弱点。 “当然了,凯丽,难道我是个忘恩负义的人吗,如果不是你把我从奴隶贩子的手里救下来,我早就死在某个矿洞里了。” 凯丽点点头,捡起一块堆在地上的金砖,放进背包里,並挥手让邓肯也同样拿起一块。 这是保底的策略,十公斤很轻,分摊在肩膀,不会影响到任何事情,却能离开之后兑换近千枚金幣。 天花板时钟开始催促,他们走至宫殿末端大门。 奥哈恋恋不捨回头,看著手持喷沙水瓶的女神雕像,他把手放在嘴唇,向爱人告別:“总有一天,我会给你做一尊纯金的雕塑,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 曝光一闪而过,金子温暖的光晕消失,阴冷乾燥的隧道让流浪狗陷入短暂窒息,被邓肯说中了,宝库不止一座,他们该如何在这条隧道里躲避黑麦酒的伏击? 邓肯眯起眼睛,观察前方三条隧道,左宽,中、右窄,三分之一的概率。 黑曜石项圈往脑子里传达魔鬼的言语——尽头是下一座宝库。 他们必须想办法躲过黑麦酒,才能抵达下一个宝库,能与巨魔正面绞杀的马库斯与巴丁,可不会畏惧流浪狗的獠牙。 “走中边。”邓肯说:“伏击通常都不会在中间,包括知道肯定有伏击的人,心里下意识会往左右两边走。” 凯丽托起高耸的胸脯,轻轻点头:“左边呢?” 邓肯耸耸肩:“可以试试,左边比较宽,刚好能让奥哈殿后。” “去你的,断指,我身上可是背著一百公斤的黄金,应该你来殿后!” “没人让你傻乎乎把背包塞满,等会遇到埋伏,你必须把包里的黄金给扔掉,否则不可能逃脱。” “那就把他们都给干掉,老子一拳就能把马库斯的脑袋打进喉咙里,变成矮垛子。” “你確定?他可是结实挨了巨魔的一拳,还能继续廝杀的战士,和你这种喜欢装死的软脚虾是两回事。” “够了!”凯丽强行打断两人越发激烈的爭吵,杀意的目光扫过邓肯和奥哈的脸: “你们是想现在就暴露位置吗。” 队长思考了一会,拿出一个主意:“刚才在黄金宫殿里,我们都確定过,他们手里也没武器,马库斯的左手断了,战斗力肯定受损,我和奥哈先解决他,邓肯你去拦住矮垛子,用你最擅长的方式。” 凯丽做出的抉择,没人能反驳,她一次次用狡猾和残忍证明了流浪狗该如何生存。 邓肯走在最前方开路,背负沉重黄金的奥哈位於中间,凯丽殿后。 隧洞里很安静,只有奥哈沉重的脚步和呼吸,近百公斤的黄金比预想中更加沉重,压得汗水从发梢落在弯曲的脊椎上。 他忍不住抱怨:“不该这么重的。” “闭嘴,保持安静。” 凯丽低声训斥,黑曜石项圈里的声音越来越明显,距离下一个宝库应该很近了。 果然她猜对了,黑麦酒没有选择左侧宽敞的隧道作为埋伏点。 一处带著弧度的转交,左侧岩壁突出半人高,邓肯抬手示意保持谨慎,放缓步子,一点点靠近岩壁的位置。 他似乎听到了微弱的呼吸声…… 邓肯的脚刚刚踏过岩壁突起位置,隧道微弱的魔法微光中,一个指节粗硬的拳头,从阴影里翻出。 有所准备的邓肯本能抬起手,小臂交错挡在脸上,那拳头又忽然向下漂移,一拳打中胸口。 马库斯舔舔乾涩嘴唇,从藏身的转角走出,甩动一拳把邓肯打得险些趴下的右手,注视走上来的流浪狗: “咱们的事情就在这解决吧,狗崽子。” 第二十三章 :矮人笑话永不过时 身为一位文明人,马库斯不喜拳脚爭斗。 他认为多数问题都能通过桥牌来解决,或许你贏了些利益,但只要牌打得乾净漂亮,別耍花招,是一场精彩对局,他也服气——就比如酒馆里洛瑟菈的牌局。 法师贏得很乾净,当然这是他的猜测,毕竟马库斯也没有检查法师是否作弊的手段。 可流浪狗最初就带著欺骗和隱瞒的,用背叛的方式来获取更大利益,一种纯粹出於邪恶目地的生存策略。 他右拳击退掩护邓肯的凯丽,往驮著沉重黄金的半兽人畜生腹部一次踢脚,与此同时,矮人也从阴影里出现。 矮人不带犹豫,率先向流浪狗里最可恶的半兽人发起衝锋,肌肉起伏的胳膊犹如巨蟒扑击:“死吧,半兽人畜生!” 凯丽想要拦住衝锋的矮人,但没了长剑,她只是一个身手比较敏捷的女人,见到隧洞仿佛山岩坠落的矮垛子,明显犹豫了几分,退开了一步。 “妈的!”奥哈的低吼,不知是衝著凯丽,还是矮人。 他绷紧身体,全神关注盯著矮人衝锋的步伐,弯下腰,盯准了巴丁的脑袋。 半兽人挥动拳头的速度,明显比平时缓慢许多,黄金沉重的分量不仅是压在肩膀,更是分担在了全身。 巴丁侧头闪过挥向脸颊的拳头,铁拳砸在半兽人的膝盖上。 奥哈骨碎的声音,比之前在洞窟平台遭到巨魔拍打时明显无数,半兽人单膝跪地,就见到一个越发庞大的拳头贴近脸颊。 那拳头的指背纹满青黑刺青,三角形、门廊、柱子,抽象的符號在他眼里越来越明显。 “凯丽!” 凯丽奋力抬起腿,往矮人结实的肩膀踢出一脚,仿佛铁坨的肌肉让脚背生疼,但这一次掩护,確实给巴丁製造了麻烦。 他的拳头落在半兽人脸颊,没有一拳打爆,只是让奥哈昏迷般后仰下去。 “矮垛子,你的鬍子比奥哈的屌毛还臭!” 邓肯忽然的冷笑话,让混乱的隧道一时陷入凝滯,正准备打断半兽人另一条腿的巴丁,忽然抬起头,眼里燃起无法熄灭的怒火: “你说什么,人崽子。” “我说,你也只能往奥哈的膝盖打了,毕竟你们这么短。” “別被他影响,巴丁!”马库斯低声提醒,不停向凯丽的俊俏脸蛋挥拳,他早就看这女精神病不爽了。 “嘿,矮人,你在人类的国度生活,肯定很多东西用不上吧,毕竟桌椅可不会这么短!” 邓肯揉搓生疼的胸口,不停用言语激怒巴丁:“我让你一步,但你为什么要走两步呢。” “拉姆丁的头盔啊,我要把你的脑袋给拧下来,塞进刚门里!” 被矮人笑话激怒的巴丁,踩著半兽人的身体冲向邓肯, 见到计划奏效,断指也没有犹豫,转身就往隧道另一端奔跑,继续说著让矮人更为暴怒的笑话。 凯丽的目光,始终放在马库斯无力的左臂上,她没有放鬆警惕,脚踢、格挡,不断向后退去,引到隧道另一侧。 奥哈躺在地上,被矮人打碎的左膝盖像是一根滚烫的金钉扎在大腿上,他没有昏迷,甚至极为清醒,忍著膝盖剧痛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他躺在地上,见到凯丽在马库斯的拳脚中节节败退。 在码头战士靠近身边时,右腿支撑体重,粗重有力的双手忽然铺开,擒住马库斯的腰部。 “左手,凯丽!” 凯丽抓住机会,眼里闪过猩红的暴戾,在马库斯用手肘猛击半兽人脑袋的空隙,高抬右脚,往他的左手横扫。 马库斯没有躲,被半兽人按住的他也无法躲过这次鞭腿,但他的左臂在凯利的腿即將提到的瞬间抬起来,五指扣住她的脚踝,指节用力变得发白,像是一只铁钳。 “你!”凯丽脸上第一次出现了意外。 “可抓住你了,滑腻的婊子。”马库斯笑著,身体往后一扯,肘得半兽人脑袋血肉模糊的右手弯起,勾拳冲向凯丽的脑袋。 “奥哈!” 半兽人咬紧牙关,右腿和双手同时向前推,借著两百来斤的体重和沉重黄金的分量,双目通红把马库斯推到岩壁上,撞得沉闷迴响。 可那只抓住凯丽脚踝的左手没有鬆开,大幅度挪动身体,让奥哈左膝疼得像是又扎进两根滚烫的铁钉,刚才那一下,半兽人可以忍受,那是翻盘的机会。 但这一次,他昂起头,见到马库斯冷笑里的暴戾,鬆开双手,扯掉装满黄金的皮质背包,右脚与双手支撑身体重心,左腿摊在地上,变成一只挪动的暗灰虫子,向著隧道尽头爬动。 马库斯没管逃跑的奥哈,一个懦夫,等会再解决掉他,先处理掉流浪狗的首脑。 他拽著凯丽的右腿甩动,仿佛在摆弄一张毯子,右手化拳、肘击,一次次打向灵巧的女剑士。 忽然,凯丽的左脚一蹬,藉助马库斯甩动右腿的力道,身体腾在半空,左脚勾住他的脖子。 经验丰富的凯丽,左脚勾住后脖,双手勒紧脑袋保持重心平稳,像是抱脸虫一般抓住马库斯的面部,似乎想用这种办法闷死码头战士。 “马库斯,咱们可以谈谈……” “谈你个婊子东西!” 马库斯屏住呼吸,后脑就遭到凯丽的肘击,力道不重,但要害受创,震得脑袋嗡嗡响。 他鬆开左手,双手按在凯丽的腰腹上,胳膊用力一扯,將抱脸虫从头上扔开。 灵巧女剑士,在半空翻身,双脚稳稳落地,如果有一把剑,她有信心解决掉仅靠蛮力战斗的马库斯,但现在她浑身最有利的武器,只剩嘴唇和手肘。 凯丽瞥了一眼独立逃跑的奥哈,看著后脑受到肘击,却很快就恢復的汉子,选择了一个最稳妥的办法——战术性撤退。 她退入隧道的阴影中,速度很快,脚步声被岩壁的折射拉成一串模糊的响动。 马库斯没有立刻追,用力晃动脑袋,若不是兽脚类呼吸让疼痛恢復能力极强,刚才那婊子往后脑的凶狠肘击,可能一下就会昏闕。 不能小看这只在巨魔面前装死的流浪狗。 他往地上吐了口不爽的唾沫,就发现那个被奥哈扔掉的皮质背包正缓缓消失。 有问题,那半兽人畜生的体重不可能直接把我给推到墙壁,他在隧道行走时的脚步声甚至比之前矿洞里还要沉重。 他在宝库里,究竟装了多少黄金? 第二十四章 :信任是一种负担,你该把他交给我 “人呢?” “跑了。” “该死,一群滑腻的泥鰍。”巴丁往地上吐了口唾沫,他被矮人笑话给激怒得失去理智,以至於战斗经验远比码头战士丰富的矮人游侠,转而去追了一个没实际作用的断指盗贼。 “没受伤吧?” 马库斯摇摇头:“半兽人畜生撇下凯丽独自逃跑了,他是个样子货,没什么威胁。” “卡利呢。” “我抓住她的腿,被她用胯勒住脸,后脑勺挨了一下。” 巴丁沉默了一会,拍拍马库斯的胳膊:“回去找医生检查,別染上性病,我听说很多女冒险者都有特殊的癖好,甚至会在*里放毒。” “……”马库斯艰难点头,心里升起一个问题,巨魔再生能治性病吗。 两人看著隧道尽头,散髮乳白光晕的魔法阵,同时嘆了口气,他们已经完全沦为魔鬼游戏的俘虏了。 “走吧,別拿东西,我刚才观察了,那半兽人畜生的重量有些奇怪,很可能是背了太多的金子。” “嗯,拿魔鬼的金子,只会自討苦吃。” 走进魔法阵,一道曝光闪起,马库斯下意识握拳举在胸口,警惕隨时可能袭来的进攻。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水流的哗哗声,花草被风吹动时窸窸窣窣的呼啸,伴著一股薰香涌入脑中。 他睁开眼睛,发现一束耀眼的阳光映入眼帘,蔚蓝的穹顶下,是一座雅致的中庭,大理石廊柱、台阶与花坛之间,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物品。 刀剑、盾斧、书籍、药瓶……正如以马利所言,他对英雄的讚美绝不仅限於黄金。 麻烦了。 这是马库斯见到琳琅满目物品时,心里升起的第一个念头,刚才的隧道廝杀,如果凯丽手里有把剑,他肯定会死,但反之亦然。 魔鬼的游戏里,不仅在考验你如何对抗欲望,还要思索怎样直面不可知的博弈。 他可以无视这些东西直接走,但谁能保证流浪狗的选择呢?他们肯定会做好充足的准备,迎接下一场廝杀。 马库斯走上前,拿起一本放在木架上的书——《战技:狮子斩》。 他想著翻开看看,但这本四角嵌铜的战技教程,像是一块实心的砖头,拼尽全力都无法掀开一页。 巴丁走至另一侧,拿起一把做工精良的斧头,钢铁刃口闪烁魔法的光晕,斧面铭刻著一些他没见过的矮人符文。 他盯著符文看了很久,又放下了,低声呢喃,语气像是对马库斯说,却又像对自己说: “伙计,咱们可不能拿魔鬼的东西,这会惹上麻烦的。” 马库斯不置可否,他走到放满羊皮纸捲轴的玻璃柜旁,拿起一份烙印狮鷲纹章的捲轴看了看。 捲轴无法打开,但他脑海里自动闪过了一句话——狮鷲王国公爵之证。 嗯,看来以马利確实没说谎,不止是战技、武器和知识,甚至是权力本身,都是魔鬼玩弄人心的道具。 两人先把感兴趣的东西大致看了一遍,隨后沉默走到堆满武器的木架前。 巴丁的手放在一柄劲弩的握柄上方,但没有拿起来,也没有走开。 马库斯站在他的身旁,拿起一把钢铁长剑,十字剑格的宽护手,握柄是防滑的鱼鳞纹,镶嵌血滴状宝石的银质配重器,让长剑在朴素中透露一股肃穆与神秘。 对比木架上,魔法光晕快闪瞎眼睛的武器来说,这把长剑显得很是朴素了。 “別和魔鬼做交易,硬汉,仇恨需用血和烈焰来清算,魔鬼的力量只会引诱你墮入地狱。” 巴丁仿佛在坚定原则的话,让马库斯握住剑柄,抽出藏在精致剑鞘中的锋刃。 剑身笔直而锋利,血槽有一行看不懂的古怪符文,在照入中庭的阳关里微微发烫,就像正在呼吸的鲜血。 “我知道,矮人兄……如果被一群流浪狗给杀了,你该怎么找到命运之锤?” 巴丁鬍鬚颤抖了一会,手掌按下,想要抓住劲弩的握柄。 锋利的钢铁剑刃,忽然抵在劲弩的握柄上,巴丁侧过头,眼神坚定: “我们是队友。” “正如以马利所言,信任是一种负担,巴丁。”马库斯翻转剑身,轻轻拍打劲弩的木质握柄: “你已经背负太多东西,別给自己继续添麻烦,我能用一生来偿还魔鬼的债,你还有更重要的使命,一把剑,足够了,把这份负担交给我吧。” 矮人张开嘴,咀嚼自己的鬍鬚,这意味著他內心在经歷极大的挣扎与痛苦。 他痛苦闭上眼睛:“硬汉,给我一把双手斧,我能把那三条流浪狗给剁成肉酱。” “你是个游侠,巴丁,別总把自己当成战士。”马库斯拍拍矮人的肩膀,拽著陷入回忆的巴丁离开这面象徵诱惑与黑暗的木架。 这確实是个危险的选择,他无法保证流浪狗会拿走什么,权力、財富、知识、还是在下一条隧道里,將黑麦酒一口喝光的武器。 但马库斯敢赌,那些贪婪的傢伙,索取之物绝不是生存。 就以刚才看到的公爵之证推测,流浪狗肯定会掀翻放满宝贝的宫殿,让某个人为团队做出必要的“牺牲”,去拿不想要的武器。 他把血滴长剑放入背包,这是魔鬼的规则,只有放进背包的东西,才属於你。 长剑进入背包的一刻,马库斯就感觉肩膀突增几分压力,很沉,就像码头的圆木,手脚都变得迟缓僵硬。 他深呼吸几次,內心坚定念想——只拿这把剑。 拿太多东西,很可能会被压死! —— 光芒消散时,凯丽睁开了眼睛。 她看到一个与黄金宫殿完全不同的空间——大理石廊柱、露天中庭、阳光从看不见的穹顶倾泻而下,四周的陈列架上摆满了武器、书籍、捲轴和药瓶。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腰侧,空的。那里本来应该掛著一把剑。 “以马利说,这里什么都有。”邓肯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带著一种她从没听过的迟疑:“包括能解决黑麦酒的武器。” 凯丽没有回头,目光扫过台阶上的陈列墨加,停在一柄细长坚韧上。 “奥哈呢?” 第二十五章 :而权力是一种责任,你愿意背负什么? “我在这。” 奥哈的声音慢慢响起,沉重、喘著粗气,带著甩下队友后的愧疚。 半兽人手脚並用,拖拽左腿爬到凯丽的身旁,语气哽咽地说: “大姐,我刚才一时没忍住,那傢伙明明左手被巨魔打断了,一口药都没喝,却一点事都没有,继续纠缠下去……” 凯丽蹲下来,手指抚摸奥哈被血染得通红的脸颊,轻声细语: “我知道的,你是个聪明孩子,从奴隶商人手里把你救出来之后,我就看出你很聪明,知道怎么展现自己的价值,你不是靠蛮力取胜的半兽人战士,过去流浪狗能从冒险里辛存,多亏你无私的奉献和牺牲。” “大姐,大姐……”奥哈搂住凯丽的大腿,慟哭得像是个孩子,每次大姐轻声温柔说话,就意味著可怕的事情即將发生。 从前他能嘲笑那些被凯丽美貌与偽装所欺骗的傻子,但他却不想变成傻子。 “去拿一把武器,证明你的价值。” 奥哈看著她,没有动。 “我说,拿一把武器。”凯丽一脚踹开奥哈,向陪伴自己最长时间的邓肯招手。 她已经不再相信这个被黄金迷惑的半兽人,如果他不拿武器,等会就会被黑麦酒给剁成肉泥,如果他想活下去,那就得听她的命令。 凯丽走到放满羊皮捲轴的玻璃柜旁,拿起了一张烙印狮鷲王国火漆的捲轴—— 男爵之证。 她原本愤怒带著杀意的眼眸,变成了惊讶,不敢置信般衝著悬掛在廊柱上的时钟大喊: “这张捲轴,是真的吗?!回答我,以马利,我知道你在看!” “以马利从不说谎,汝等所见一切,皆为真实。” 男人平稳的声音,让凯丽继续翻找玻璃柜里的权力之证,狮鷲、卡马拉、紫枫……她知道的,不知道的各个国度,都能在这个面积仅两平米的玻璃柜中找到。 邓肯站在凯丽的身后,如往常一般,等待她的下一个指令,唯独这一次,他的目光落在另一侧,放满玻璃瓶的药剂展览柜上。 断肢復生药剂。 他下意识摆动右手,没了无名指的右手,在此刻显得多么突兀,每次都忍受著他人异样的目光,用过往的悲惨经歷来换取同情和理解。 断指早就適应了这些目光,但凯丽,这只把十六岁的他从父亲手里解救出来的流浪狗,却总是把他当成一个需要照顾的弟弟。 他不懂为什么,比起那些贪恋凯丽容貌的傢伙,明明他才是真正理解尼婭內心的男人。 断指,他只比那些打扮得光鲜亮丽的傢伙,缺了一根无名指,却像是一个无法挣脱的耻辱烙印。 他以为凯丽看他的时候,不会有那种眼神,也確实没有。 但每次那双緋色眼睛看著自己,邓肯总能想起自己少了什么东西——把右手放在背后,一个安全的位置。 “邓肯。” 邓肯回过神:“嗯?” “去拿一把武器,一个能解决掉黑麦酒的武器。” 邓肯放在身后的右手握紧一次,又鬆开了,他走到陈放弓弩的地方,拿起一把表面流转火焰微光的重型连发弩,以及配套的上百发弩箭。 他最后回头看了一眼那瓶断肢復生药剂,將连发弩放进背包里。 这是魔鬼的规则,不放进背包,等会离开东西会自动消失,他们已经在黄金宫殿试过了,奥哈以他塞进刚门的金条为证。 背包变成一块沉重无比的石头,他咬住牙,感觉內臟都被挤压在一起。 深呼吸几次,绷紧身体,心中自我安慰。 魔法武器,肯定很重,威力越大,就能更快解决掉马库斯和巴丁。 凯丽全程看著邓肯的选择,见到那柄连发弩放入背包,俊俏脸蛋流露嫵媚的笑容,又给心爱的弟弟拋出鼓励的目光,拿起那张烙印狮鷲火漆的公爵之证。 权力,只有权力才是真正的归宿,他们为什么会变成流浪狗? 尼婭是被骑士强迫的,她无法反抗康纳德作为领主的权力。 窃贼邓肯,无法对抗父亲的权力。 半兽人奥哈,自从亚诺尔湖被归为宗教圣地,苟延残喘的半兽人都被卖给了奴隶商人。 封建、家庭、宗教,三座权力的大山,压在流浪狗三人的肩头。 而这次,凯丽將通过这场游戏,获得属於她的权力。 她把薄薄的羊皮纸放进背包里,那张在指尖轻如鸿毛的纸张,进入背包后,却变成了一座千钧之重的大山。 她额头布满细密的汗珠,歇斯底里冲时钟喊叫: “以马利,你在说谎!一张羊皮纸怎么会这么沉重?!” 以马利的声音迴荡在中庭宫殿中:“贵族,意为责任与牺牲,你所憎恨与嫉妒的贵族,曾以血捍卫子民的生命,这是一份责任,而非无偿的权力。” “责任。”凯丽重复了这个词,抬手拿出背包里的羊皮纸,她的脊椎已经略微弯曲,但还是强行把腰给挺直,哪怕挺不直,也要挺。 “那你就看著吧。”她对象徵魔鬼眼睛的时钟说:“我是否背得起这份权力!” 凯丽高声衝著还在磨蹭寻找宝贝的奥哈怒吼:“懦夫,快点,別让你的公爵殿下等太久!拿起你的武器,等活著离开,你会得到应有的奖赏。” 奥哈眼里儘是暴戾,他不是邓肯那条癩皮狗,愿意无条件服从疯婆子的命令,但现在活下去的唯一办法,只有赖在凯丽身边。 魔鬼的游戏。 半兽人在心里重复一遍,手里攥著一张金库的契约书,魔鬼刚才说的话,他听得很清楚。 羊皮纸在指尖的重量很轻,但落在肩膀上,会变成一份重担。 拿,还是不拿。 他看著写著金库名讳的契约书很久,一把连发弩忽然落在视野的边缘,邓肯冷漠的陈述,让奥哈彻底断了贪婪的欲望: “凯丽不会亏待你的,拿武器,咱们先把黑麦酒解决,赚钱的事情,可以慢慢来,我们一起度过了很多难关,这一次也同样如此。” “好吧,断指,你总是那么信任她。”奥哈心里嘆了口气,把契约书狠狠甩在地上,爬至武器架的途中,又想耍些滑头,拿起一瓶写著恢復药剂的魔药,想要治癒腿伤。 可使劲全身力气,往地上猛砸踹踢,脆弱的玻璃瓶依然毫髮无损。 他拿著药剂,衝著时钟大喊:“离开宝库,这玩意能用吗?” 以马利没有回应,奥哈只得先拿起战斧,放进崭新的背包里,感受被重量挤压得变形的左腿膝盖,趴在地上哀嚎。 “艹!艹死你娘的黑麦酒,把老子弄成这副模样,老子的黄金!还有金库啊!” 凯丽冷声向中庭宫殿的出口挥手:“抓紧时间,別被他们抢占先机。” 第二十六章 :下次会更好,因为不能比这次更糟糕了 离开第二个宝库,映入眼中的,是一处夕阳赤色余暉笼罩的破旧宫殿。 断壁残垣,廊柱倒塌,天花板坠落在地,变成散落的砖石瓦砾。 马库斯弯下腰,试著捡起一块石头,发现这东西仿佛黏在遍布尘埃的地面,费尽全力无法挪动。 环境不可破坏,手头能利用的,只有从宝库里拿出的东西,看来这是魔鬼游戏的规则。 黑曜石项圈,又往脑子传达新的信息——尽头,尽头,第三个宝库。 “好吧,矮人兄,看来这场游戏还得继续。” 巴丁点点头,手脚並用爬上一处断裂的廊柱上,借著高度来观察破碎宫殿的状况: “得先找到一个制高点,观察狗崽子们的状况,他们从宝库拿到盔甲和魔法捲轴,咱们就得撤退,等这场游戏结束,再跟他们算帐。” 刚才马库斯也动过拿魔法捲轴的念头,但宝库里关於魔法的东西,全是知识相关的厚重典籍,黑麦酒的两个魔法白痴即便拿到,也只是凭空增加负担。 他不確定流浪狗在他们的宝库是否找到魔法捲轴,谁能猜测魔鬼的想法呢。 黑麦酒沿著堆满硕大碎砖的走廊行走,他们看到时光里蒙上尘埃的雕像,松木箱女眷的丝绸长裙,底部乾涸只剩一点酒渍的玻璃瓶,以及枯萎的花卉。 这里和刚才的宫殿很像,但前者藏著种种珍宝,而这里,只剩一片荒芜。 马库斯贴在墙壁行走,忽然就听到了一阵细微的砂石摩擦声,那声音很细微。 嘶嗦~ 嘶嗦~ 奥哈裤腿摩擦地面的响动,很沉重,看来他们拿了不少东西。 马库斯冲巴丁点点头,指著前方十字路口,矮人先跑过去吸引注意力,先判断流浪狗的威胁程度,可行就突袭,不行就跑。 在刚才的宝库里,他们已经確定这场游戏的重心从復仇,变成如何在魔鬼的玩弄下倖存。 巴丁刚挪动脚步,一个硕大的丑陋脑袋就出现在十字路口中央。 声音被刻意缩小了,流浪狗的距离远比判断得要近! 马库斯与趴在地上挪动的奥哈对视,都在彼此眼里见到了冰冷的恨意,手中长剑向下挥动,而那柄闪动魔法灵光的战斧,也从地面向上划出一道圆弧。 “邓肯!” “巴丁!” 两人同时呼唤队友,战斗一触即发,巴丁本想直接衝上去,他没在兽人身上见到盔甲,那么拳脚还能发挥作用。 可当他踏进十字路口,往流浪狗的位置看去,一把箭头燃烧著烈焰的连发弩,已经上弦。 砰砰砰~ 一串好似火箭的弩矢,从邓肯的手里喷涌而出,疾驰飞过的烈焰速度奇快,让矮人难以躲闪。 但邓肯似乎过於紧张,潜意识以为第一个出现的人,是说话的马库斯。 准心抬高一些,本预描人类胸口的火箭,擦著巴丁的头顶飞过,灼烧头髮,飘起一阵阵黑烟。 巴丁向前翻滚,在地上变成一颗实心肉球,手掌拍打燃烧的头髮,扑灭火焰。 他听到弩箭射中十字路尽头雕像的爆炸声,知道这场遭遇战已经陷入了劣势。 矮人躲在另一侧的墙面,冲正在用长剑与奥哈缠斗的马库斯高喊:“硬汉,快走,那傢伙手里拿著爆矢连发弩!” 马库斯点点头,巧妙一剑挑开奥哈的斧头猛击,头也不迴转身就跑。 黑麦酒一击即溃,但凯丽却没有一点高兴,她推搡正在拉拽弩机的邓肯,怒不可遏地训斥: “你连一只老鼠都射不中?我就算闭上双眼,都比你射得准!” 他们背著的东西太沉重,没有足够的体力支撑追逐战。 邓肯沉默背对著墙,没对刚才的失手做辩解,用尽全身力气抵御压在肩膀上的重量,拉开手里的沉重弩机。 太重了,不管是这把爆矢连发弩,还是凯丽的信任,对一个不以武力见长的窃贼来说,都太过於沉重了。 他心里嘆了口气,弯下腰,双手拉开沉重的弩机:“下次会更好的。” “因为不可能比这更糟糕了!”凯丽似乎牙齿都快咬碎了,她怒斥两人都是废物,只会辜负她的期望,每次都是这样。 都是因为你们的软弱和无能,让流浪狗必须靠背叛和谎言来获得更多利益。 如果我当初选了一个能让我站著说话的人,现在就不会站在这里拖著一瘸一拐的废物和射不中老鼠的窃贼。 沉默的邓肯,忽然想起刚才见到的断肢復生药剂,如果他只拿药剂,摆脱凯丽,在这里遇到马库斯与巴丁,他们会怎么做。 会放过我,去追杀凯丽和奥哈吗。 他不知道,在邓肯的世界里,没有这种选择,从六年前被凯利带走开始,他就没有选择的权力—— 她是他的队长,教会在冒险中生存,她是姐姐,教导用花言巧语討好可人儿的关心……也是母亲,唯一愿意训斥他的人。 凯丽见邓肯的沉默,抬起沉重颤抖的手,轻抚他的脸颊,注视那双从前总是逃避的眼睛,轻声细语: “邓肯,咱们要活下去,你是个乖孩子,比任何人都听话,理解我的心思,我们到处流浪,不能在即將找到归宿的时候停下。” 邓肯心里嘆了口气,看著凯丽真挚纯粹的眼睛,心里想,每次你生气之后再摸我的脸,我都知道你想做什么。 但他没有说,提起放在腿前的连发弩:“我明白的,等你当上公爵,流浪狗就有了家。” “对,流浪狗就有了家。” —— 另一头,在宫殿空旷广场碰头的黑麦酒,正在分析刚才的遭遇战。 “那女人手上没有任何东西,可能拿了某种……知识?”巴丁靠在墙角,整理缺了几块的浓密头髮。 “不一定,那婊子的控制欲很强,她肯定是让邓肯和奥哈牺牲想拿东西的衝动,用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可能是钱,也可能是现在无法兑现的武力,又或者……”马库斯皱起眉头,说出一个比较奇怪的推论: “权力。” “权力?哈哈,硬汉,你这猜测就有些奇怪了,你是说那娘们选了一张废纸?她就算当上狗屁公爵,手下没有足够的战士和財富,没人会听她的,魔鬼只会许诺字面意义上的东西。” 马库斯点头认可,左右看了看,广场的尽头就是第三宝库,这里几乎没有障碍物,遇到手持爆矢连发弩的邓肯,肯定会被射成筛子。 “那傢伙的准头如何?我们还有伏击的机会吗。” 巴丁摸摸被流浪狗啃过的头髮,在紧张的氛围里,难得幽默一次:“刚才是你衝出去,已经变成烤鸡了。” “那就走吧,儘快离开这鬼地方,之后再想办法清算这桩仇恨。” “明智的选择,我们可不能变成山里只知道清算的老顽固。” 第二十七章 :黄金死亡面具 第三处宝库,是处远比之前宫殿狭窄的地下室,火炬燃烧的昏暗光芒,照在有序排列的宝物上,数量远比第二处宝库稀少。 “英雄们,游戏即將结束,请带上鄙人的讚美,去寻找下一件宝物吧。” 马库斯眯起眼睛,观察悬掛在墙壁上的时钟,首次对裁判与规则制定者说: “即將是什么意思?以马利,假设离开这座宝库,我们和流浪狗是回到来时的洞窟,还是被分开送走。” 时钟没有回应,只是机械性的跳动,还剩59分钟。 “好吧,先看看魔鬼都藏著什么好东西吧,就算不能拿走,或许也能让矮人大开眼界。”巴丁无所谓笑著,走到陈放盔甲的位置,便见到一具钢灰色的陨铁盔甲。 他看著精细至每一块铁片的猩红符文,陷入了沉默。 “卡拉祖·拉兹卡,炉火守卫巴莱兹·屠龙者,曾穿著这件盔甲正面迎接传奇红龙血吼的龙息,以他的战斧斩首红龙,在龙血中沐浴传奇之名。” “你想拿走吗?巴丁。”马库斯站在旁边询问。 “想,但是我不能拿,否则会陷入更深的罪孽……”巴丁抹了一把脸上的泪痕,又用惊讶的口吻一一讚赏其余的盔甲护具。 “镜面盾,我曾经在山里听说过这东西,据说用了种很罕见的材料,能反弹大多数魔法的攻击。” “统御之冠?听说这东西能驾驭野兽的力量,魔鬼的宝物可真多呢,真想全部抢走,啊哈哈~” 巴丁大笑著,对这一切虚假的诱惑都不甚在意,直到他走至用木架一一陈列的书籍区。 在水晶框中,他见到一本用矮人语撰写的《矮人黑暗年代遗物》,刚才的大笑,变成了死一般的寂静。 他伸出手,没有直接拿起那本典籍,隔著水晶框,用指节轻轻叩了一下,像在確认这不是幻觉。 然后打开了水晶框的边缘,动作很轻,像是怕惊动什么沉睡的东西——把那本书拿了出来。 他背对正在观察一枚二十面骰子的马库斯,声音苍凉而坚定: “硬汉,我必须拿走它。” “嗯?” 马库斯放下骰子,就见到巴丁將一本古老典籍塞进背包里。 忽然转变態度的矮人,让他感到惊讶: “为什么?巴丁,你得知道,拿魔鬼的东西,都是有代价的,这宝库放著的东西,可比一个新娘子等重的黄金昂贵得多。” 巴丁涨红著脸,记录种族千年之痛的典籍,要比想像得沉重无数倍。 他咬著牙,声音像一头被挤压在万丈深海的硬石头: “这本书,记载著矮人千年的……夙愿,我必须带走,硬汉。” 马库斯走上前,压低声音冲巴丁怒吼。 “你他妈只是个流浪在人类国度的游侠,不是矮人的救世主!” 巴丁艰难笑著,颤抖的手把背包里的典籍取出来,他垂下头,凝视熟悉的符號文字,一滴泪水落在抚摸书皮的手指上。 “马库斯,从前我也是个硬汉,也发誓要成为巴莱兹·屠龙者那样的硬汉,但我犯了错,咳咳。” 巨大的压力,让巴丁咳嗽几声,语气哽咽:“你说得对,我不知道木箱会飘到哪,但背誓和耻辱,是比死亡更难忍受的事情。” “书里写著什么?” 巴丁抬起头,直视马库斯平静的目光:“《矮人黑暗年代遗物》,我所追寻的一切。” 地下室里,只剩火炬燃烧时飘起的火星啪啪声,马库斯忍不住开口: “但你只是一个……” “我是个矮人,马库斯。” 他的固执,在魔鬼的引诱中变成一块硬石头,马库斯长长嘆了口气:“只拿这玩意,不能再拿其他东西,否则你会被这些东西给压死!” “好。”巴丁紧紧搂住记载种族夙愿的典籍,汗水一滴滴从额头坠落,浸湿发须,但他没有一点放手的想法,这就是他的救赎之路。 见状,马库斯走到放置护盾盔甲的地方,瞥了一眼那枚象徵逢赌必贏的二十面骰子,果决拿起一面掛在墙壁上的老旧扇形盾牌。 “硬汉?” 沉重的压力,让即便体能极佳的马库斯,都感觉內臟在哀嚎,他慢慢举起盾牌: “我们得做最坏的打算,我是黑麦酒的队长,你的信任,就是我的负担,如果流浪狗挡在你寻找救赎的路上,我会砍死他们。记住了,矮人兄,下次干这种蠢事,先和我说一声。” 巴丁大笑,笑得开怀,泪水从眼角流下:“好,信任是一种负担,而我把他交给了你。” —— 以马利宣告游戏即將结束的迴响,让紧张的流浪狗得以喘息,在废弃宫殿里一路紧张的邓肯,瘫痪在地上。 火光照在瘦削的脸庞,他感觉很困,好想睡一觉。 奥哈迫不及待爬向放置捲轴的玻璃柜檯,他甩开碍事的战斧,但身体的沉重感並未消失,左腿还死死在拖在地上。 “为什么?以马利,你不说有一次放手的机会吗!” 时钟没有回应,只是安静的跳动,与火炬燃烧跳起的火星一起,让地下室的氛围变得越发压抑。 一次放手…… 奥哈忽然想到在隧道里,为了儘快逃跑,把沉重黄金扔在地上的举动,他拽著左脚,来到时钟前,双手合十哀求: “那不是我主动选的,是被逼的,不止是黄金,还有那把破斧头!都是凯丽的错,给我一次机会吧,黄金之神!” 他跪地磕头哀求,但魔鬼的规则是如此冷酷,以至於不愿意回应一个虔诚的信徒。 奥哈快要被逼疯了,他回到放置各种契约捲轴的玻璃柜旁,左看一座稀有的宝石矿脉持有权,右看一个巨型商会的契约,眼里恐惧与贪婪混杂在一起,难以分割。 黄金,黄金,黄金…… 一份巨型金山的持有契约,摆在半兽人面前,看著嵌满金线的捲轴,他一瞬间回到了过去。 那时候,他还是个瘦弱的半兽人,每天在工头鞭子的催促下,提著亚麻口袋一头闷进清澈的亚诺尔湖,潜入五米深的水里,肩头托起一袋沉重的砂砾,艰难从水里浮起来。 他不確定能否捞到金沙,如果捞到,他能从工头手里拿到两块黑麵包和巴掌宽的燻肉。 如果没有,回到家里,他会挨上残疾养父的一顿鞭子,挨饿受冻躺在茅草铺迟迟无法入睡。 金子。 对,金子,不管是亚诺尔湖旁艰难生存的淘金工,还是后来喜欢装死,用魁梧体格偽装成硬汉的冒险者——都是为了金子。 贪婪胜过了恐惧,与神同源的金光,占据奥哈的心神,他慢慢把这座金山放进皮质背包。 远超一人之重的契约书,压垮半兽人的一切。 黑曜石项圈变红,以马利的诅咒復现,融化的熔岩逆流而上,覆盖奥哈的五官,铁水蜿蜒流转,在表面形成无数朵娇柔的小花——亚诺尔湖的月铃花。 他获得了梦寐以求之物,一张即便是国王都无法享受到的——黄金死亡面具。 第二十八章 :骑士之死 凯丽听到一阵热铁在水里冷却的嘶鸣,她从呈放王冠的展览台抬起头。 奥哈躺在地下室的另一侧,脸朝著天花板,五官覆盖上一层冷却的赤金,华丽的黄金死亡面具已经成型。 “至少,他得到了想要的东西……” 邓肯低声的呢喃,让凯丽回过神,她带著恐惧,抓住脖子上的黑曜石项圈,这不是指引她走向权力之路的使者,而是一个催命符。 “以马利,快出来!奥哈为什么会死!你究竟做了什么?” 沉默的地下室,与最初在黄金宫殿里的狂喜,变成了两个极端,凯丽的歇斯底里,究竟来自欲望,还是恐惧,邓肯不知道。 他保持瘫痪在地上的姿势,麻木看著墙壁上的时钟一点点跳动,忽然想起魔鬼的传说。 对,他们从来不说谎,只是不告诉你真相。 “我们还有一次放手的机会,尼婭。” 这是他第一次用这个称呼,邓肯抬起头,看著逐渐冷静下来的凯丽: “我的建议是……” “我不需要你的建议,把那柄破弩给扔了,你需要成为我的骑士。” “?” 邓肯艰难起身,他没有扔下背包,只是把连发弩放在地上,一步步走到凯丽的身后。 凯丽拿起一张纹有巨龙標誌的勋章,邓肯脑海里出现了一段话—— 传奇红龙主奴契约。 “龙骑士?” “对,你应该成为一名龙骑士,守护我的统治。”凯丽转过身,亲手將那枚金红的勋章掛在邓肯的衣领上。 她上下看著许久以前,从银杏树下带走的断指窃贼,眼里满是纯粹的喜悦。 对,龙骑士! 多么高尚而强大的头衔,远比格伦村的康耐德骑士要强大无数,那个硬不起来的傢伙只能骑著马,带上几个臭鱼烂虾在村里晃荡,仿佛自己就是整个世界最伟大的人。 但龙骑士,只要一句话,就能让强大的巨龙喷出致命的龙息,用烈焰摧毁所有反抗权力的人。 她需要武力来维系统治,凯丽想让奥哈去拿一个商会的控制权,但他既然死了,那就罢了。 权力和武力,只要有了这两者,她就满足了。 她真挚的笑容,像是六月展开的红松花,脆弱而妖艷,邓肯几次张开嘴唇,认为自己无法承担这份信任。 他只是一个断指的窃贼,最大的心愿就是买上一瓶昂贵的断肢恢復药剂,让凯丽正视自己。 但现在,如果不需要断肢恢復药剂,也能让凯丽正视自己呢?即便她眼里的人,不是断指邓肯,而是一个存在於魔鬼承诺中的龙骑士邓肯。 “好,我做你的骑士。” 凯丽垫起脚尖,往邓肯脸颊亲吻一口,她知道收养的小狗平时都在覬覦些什么,只要离开,她不介意给龙骑士一次奖励。 邓肯走回放著劲弩的位置,询问时钟:“我要放弃这把爆矢连发弩。” “確定?” “確定。” 剎那间,邓肯感觉身体轻鬆了无数倍,他看著正在微笑注视自己的尼婭,慢慢摘下衣襟上的金红勋章,伸向背包。 与此同时,为了鼓励未来的龙骑士,凯丽也选择放弃在第二宝库拿到的公爵之证,转身拿起一顶镶嵌各色珍贵宝石的国王冠冕。 他们一同把勋章与冠冕放入背包里,脸上满是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期望。 我將成为女王,权力的象徵。 龙骑士……这样就能待在她身边了吗。 勋章先行落入背包,邓肯凝视手掌停在背包边缘的凯丽,想要呼唤尼婭的名字,却发现已经说不出话。 脖子上的黑曜石项圈融化,变成通红的熔浆,但並没有逆流而上,反而向著右边胳膊流淌。 他听不到凯丽在呼唤什么,抬起右手,看著熔浆填满空缺的指头,极速冷却,变成一根金色的无名指。 无名指栩栩如生,能看清指甲、关节和褶皱。 “这样吗?似乎也不错……” 以马利的诅咒,第二次復现。 凯丽的微笑慢慢冷下来,她看著即將放进背包里的浮华王冠,以及刚扔在地上,变成一道光渐渐消失的公爵之证。 狂热变成了绝望的压抑。 “我后悔了,我想拿回那张公爵之证。” 以马利没有回应,地下室里的火炬无风呼啸,似乎是讥讽凯丽盲目的索取——她从未把魔鬼的规则放在心上。 索取意为代价。 “但如果我什么都没带走,那就等於失去了一切。”凯丽呢喃自语,回想起十六那年的晚上,康耐德用手指、木棍和鞭子,夺走了尼婭的一切。 当时的她是那么恐惧,想要逃离权力的压迫与束缚,却在此刻变成了权力的奴隶。 “我们总会憎恨让我们想起自己的人。”她把王冠放进深不见底,一片黑暗的背包,预想中的如山压力並未出现。 她感觉浑身轻鬆,黑曜石项圈没有变化,只有那块十公斤重的金砖提醒她,索取是有代价的。 “为什么?以马利,难道龙骑士的重量,要比一个王国更沉重吗?!邓肯为什么会死!” “你只看到他拿起龙骑士契约,却不知晓邓肯承载的负担。” “之后,还会有埋伏吗?” 她颤抖著,带著哀求与抽泣声,希望冷酷的魔鬼能放过自己。 “女王陛下不会死於刀剑,这是以马利的保证。” “好,我相信你!” 带著一丝自我满足的安慰,凯丽把王冠戴在头顶,她走到一面镜子盾牌前,捏著衣角,欣赏镜子里的女人。 五顏六色的宝石,把酒红秀髮衬托得无比亮眼,红光里闪耀的緋色眼眸,带著无上的威严。 她笑了,镜子里的女人也笑了,她没有问她是谁。 “我是女王了,魔鬼从来不撒谎,对吧,以马利。” “魔鬼从不说谎,凯丽女王陛下。” 她满意点点头,昂起下巴,自信走入地下室尽头的彩色漩涡,迎接她的,不再是猪肺酒馆的地精肉,雨林沼泽的腐烂泥潭,永远做不完的任务。 而是红地毯、水晶酒杯、还有吃不完的牛羊。 曝光一闪而过,泥泞潮湿的雨林里,她精致可爱的靴子踩在沼泽地,小腿一下没入半截。 隨之而来,是一柄在月光中泛著寒气的精钢剑刃。 “看来我们运气不错呢,抓到一只落单的流浪狗。” 第二十九章 :红松凋零 惨白的冰蓝月光下,马库斯的剑落在凯丽脖颈上,那条曾在黄金宫殿保护奥哈的波纹,又出现了。 他怒不可遏衝著肯定在某处旁观的以马利咆哮: “你他妈究竟什么意思?打牌还讲究公平!现在出了宝库,就给这婊子开后门?” 凯丽抬起落入沼泽泥潭里的小脚,刚才剑刃出现时的窒息紧张感一扫而空,她昂起精巧下巴,扶正头上的王冠,用自以为威严的目光,扫过暴怒的码头战士: “敢对女王动手,你会上绞刑架的,马库斯。” “去你妈的!”马库斯奋力挥砍,他不知道为什么凯丽会忽然出现,同时也不见邓肯和奥哈的身影。 但他不在乎,先把这傢伙弄死,剩下的事情再慢慢考虑。 女王站在原地,静静看著暴徒试图用刀剑侵犯王权的威严,魔鬼的承诺终於兑现了,她不再为刀剑所伤。 “我刚才应该再拿一瓶永生药剂的。”凯丽低声喃喃,甩动落在肩头的红髮,无视码头战士的暴怒猛砍,小脚从沼泽里拔起,慢吞吞向前行走。 黑曜石项圈,此刻变成了她的指引者,迈过这条狭长的沼泽地,她將获得重生,洗涤过往的污垢与罪恶,加冕为女王。 “硬汉,別白费功夫了,情况有点不对。” 巴丁右手紧搂《矮人黑暗年代遗物》,左手用剑鞘支撑沼泽地里的行动,矮人的身体特徵,让他在这种特殊环境里適应力极差,泥潭几乎没到大腿根部。 矮人指著凯丽身后的足跡,根据沼泽的物理特性,这些踩至地底的泥巴应该会很快聚拢。 但这些足跡却变成了两排明显的空洞,缝隙里飘出一缕缕緋红的烟雾。 烟雾在白月冰蓝的光芒下隨风扩散,马库斯吸入了一缕,顿时感觉到肺部升起一股火般的辣味,像是抽了一大口没过滤的香菸,脑袋变得晕乎乎的。 他看著独自走在前方的女王陛下,一下猜出了真相,以马利根本没准备让“英雄们”活著离开! 撇过头,躲开逐渐瀰漫的红色毒气,马库斯深呼吸一口空气,兽脚类呼吸系统能憋气二十分钟,他转过头,冲巴丁低吼: “把那破书扔了!咱们得加快速度。” “不,硬汉,我会尽力向前走,不拖累你的速度。”巴丁摇摇头,双手搂紧种族的千年重负。 “如果我要死,那就死在这吧。”矮人昂起头,直视凝重的硬汉: “你是个赌徒,所以明白取捨,就算是死,我都不会放弃它,快走吧。” 马库斯握住盾牌的左手,忽然鬆开了,他衝著不知在何处的以马利高喊:“我要放弃盾牌和剑。” “只可放弃一次。” 果然魔鬼从来不说真话。 马库斯心里暗骂一声,扔掉最重的盾牌: “盾牌。” (请记住 海量小说在 101 看书网,101??????.??????等你寻 网站,观看最快的章节更新) 重量一下子减轻了大半,他屏住呼吸,退后几步,抓住巴丁的胳膊: “走!” “红松花啊,你开在六月的阳光里,灿烂光彩。 我会牵著羊走到山巔,把你戴在头上。 你漂亮又迷人,我们一起见心上人啊,可他的眼里只有你。 嫉妒的女孩,要让你揉成花汁,涂在落红上……” 凯丽古怪的歌调,让经过的马库斯心中摇头,她疯了。 具体什么原因,他不知道,但流浪狗在宝库里肯定爆发了严重的衝突和分歧,导致邓肯和奥哈消失。 他心中篤定一个原则——黑麦酒招人,不能收各怀心思的臭鱼烂虾,实力再强都不要。 马库斯拽拖巴丁向前走,钢剑作为拐杖支撑,艰难在沼泽地里蠕动,却听到身后传来一阵沉闷的扑通声。 他回头一看,头戴王冠的凯丽,倒在沼泽,泥潭正在从边缘吞噬她的身体,一点点盖住白皙俊俏的脸颊。 她唱著家乡的歌调,忽然停下来了,目光怔怔望著驶过天穹中庭的冰冷白月,喃喃低语: “邓肯,命令你的巨龙,把格伦村烧成火海,阉了康耐德家族的索罗。” 那顶王冠最后淹没在泥里,杀死她的,並非所恐惧的刀剑,乃是她所痴迷的幻境。 她盈盈地笑著,涌入沼泽里的氧气在没过胸口的泥浆表面鼓起一个个犹如彩虹的气泡。 风一吹,气泡碎裂,梦便散了。 没有臣民与责任的王冠,重量不过一朵没入泥潭的红松花。 疯子。 马库斯心中评价,红色毒雾已经变成肉眼可见,浓郁得把沼泽都染成血色,他忽然感觉左臂被向后拽去,重量极沉,带著整个身体直接倒在泥里。 巴丁昏迷了,他没办法像马库斯一般长久憋气,常期生活在地下的矮人,也仅是比凯丽多支撑了两分钟。 看著躺在泥里,单手根本拽不动的巴丁,重新站起来的马库斯,心里在想。 怎么办,放开他?如果继续拖下去,我肺部的氧气也很难支持走完这条沼泽路。 不,你不能这么做,马库斯! 你他妈可是个硬汉! 放弃队友的人,那叫做懦夫! 马库斯把碍事的长剑扔开,双手抓住《矮人黑暗年代遗物》的铜角,想要把这件最沉重的玩意给甩掉。 但巴丁的两条胳膊就像是铁钳,即便昏迷了,都没有一点放鬆的跡象,嘴里重复著一些听不懂的矮人语。 好,马库斯心里点头,老子就陪魔鬼梭哈一次,带著老顽固矮人一起走。 他双手拽住矮人的腋窝,脚步后挪,一点点在沼泽地挖出两条沟壑。 肺部的氧气逐渐耗尽,喉咙像是被灌了一个炙热滚烫的铁球,呼吸道塞满浓烟。 但他就是靠著一股不服输的赌劲,心里一直重复。 《战士手册》有两条关於死在沼泽地里的记录,但没有一条是拖著矮人致死的,所以我不会死! 黑曜石项圈往大脑里传达信息的次数越发频繁,快到了,快到了…… 这些仿佛在劝说马库斯歇口气的甜言蜜语,让他心中咒骂,去你的快到了。 你没有一句谎话,但也没有一句话道出真相,什么即將结束,是即將去死吧! 不知过了多少时间,他沉默拽拖犹如一座山沉重的矮人抵达沼泽地的边缘,大腿后侧触碰到坚硬物体的感觉在缺氧情况下显得模糊。 马库斯仰起头,看著一眼望不到末端的沼泽沟壑,心中诧异。 我拖著巴丁,究竟走了多远? 他再也无法压抑生理衝动,鬆开了紧闭的口鼻,红色的雾气涌入呼吸道,引得大脑一阵发麻。 赌输了吗?真糟糕呢。 视野一阵恍惚,一盏盏明亮的火炬在眼前闪过,他似乎又回到了第三处宝库的地下室里。 年轻的黑袍男人,站在地下室的中央,轻轻拍起双掌: “恭喜你,完成黑暗试炼的英雄,取走一件想要的东西吧,接下来不会再有新的宝库。” 第三十章 :一人之重 巴丁消失不见了。 马库斯站在以马利的十米之外,咧开乾涸的嘴唇: “你是谁。” “以马利。” “以马利是谁?” “一介无名之辈。” 马库斯止住这个话题,摊开手询问: “听著,我不想和你玩什么语言游戏,也不想问这场游戏的原因,我的矮人伙计在哪,离开之后,你还会缠上我们吗。” “巴丁·格里诺克很安全。” 只回答一个问题,所以离开之后的事情,以马利没有做出保证。 马库斯失望嘆气,他看著东西明显减少的地下室宝库,一种疲惫感从心头升起: “好吧,伙计,我能看出来你不是一个引诱人墮落的魔鬼,你只是太无聊了,想要找点乐子,把几只臭鱼烂虾扔进欲望的泥潭里,看看这些傻瓜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以人类的文化习惯而言,你的理解很准確,马库斯·诺尔菲兹。” 以马利的嘴角微不可察抬起一点弧度,火炬熄灭,聚光灯笼罩主演。 纯粹的黑暗里,以马利抬起双手,高声唱诵: “他们这么悲嘆注视著过往的一切,看哪。” “半兽人奥哈,他曾一无所有,吊於树梢,脖子缠在那摆动的绳子上,发出可怕的哀求,多么可怜!工头用铁勺从他的排泄孔挖出两块金砾,他犯了错,除了更多的金子再无法弥补。” “断指的邓肯,一个渴望完整被看见的可怜人儿,他眷恋队长、姐姐与母亲,习惯了被索取,他不需要欲望,用牺牲自我来换取陪在母亲身旁的承诺,他从未成为过真正的自己!” “可怜的尼婭,她的欲望永无休止,骑士的剑锋利到过去多年,依然清晰感受落红时的刺痛,这苦难看著就让人感到害怕!她渴望权力,不是它带来幸福,那是不会再受到伤害的承诺!” “固执的矮人,因一桩不起眼的过错,將命运寄託於种族千年之愿,他根本不知道寻找何物,茫然奔行在荒芜大地,用欢笑与歌声掩饰失去故乡的痛楚。” 以马利放下手,歌队般的吟诵调平息,聚光灯打在马库斯的身上: “赌徒马库斯,他的赌注不是金子、不是力量、不是改变命运的机会,他想要贏下的,是继续走的可能,他没有索取任何东西,为什么?” 魔鬼不需要马库斯的回答,他打起响指,地下室里的火炬再次燃起,身体与聚光灯一同消失。 “你还有一次正视欲望的机会,马库斯·诺尔菲兹。” 马库斯咂咂嘴,往地上吐了口唾沫,地下室是完全封闭的,他必须拿一件东西来满足魔鬼的恶趣味。 【幽暗的试炼】还没有显示完成,说明游戏还在继续。 狗屎魔鬼,除非明確从他嘴里说出的话,否则擅自脑补,肯定会惹出麻烦。 他走到摆放物件的展览柜前,观察放在水晶里的金箔捲轴,这张古怪的薄纸表面正流动无数看不懂的古怪符文。 他撇撇嘴,不屑吐槽: “耐瑟捲轴,什么狗屁玩意,看不懂。” “神圣復仇者,神圣是怎么和復仇搭上关係的,我不明白。” “角之冠,真男人从不带头盔。” “伊玛斯卡冠冕,上一个戴王冠的人已经死在沼泽里了。” “神性火花?能cos贝利亚吗。” “浮空城核心,我是个战士,不会魔法。” 杖盲的本质,让马库斯无法识別这些物品的真正价值,他看似一个劲的吐槽,大脑却在分析魔鬼所说的每一句话。 索取即代价,信任为负担,这是整个游戏里隱晦的规则。 但这两者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一人之重。 马库斯用屁股分析,都知道这座宝库里的神器,任选其一都会把他碾成碎末。 他的目光,慢慢放在了一个躺在水晶棺槨里的人。 那是一个冷若冰霜的女人,耳朵尖细,白髮如雪,皮肤灰白,细长眉毛下的眼睛紧闭,鼻子俊俏,薄唇樱红。 黑色长裙裹住身体,仔细观察,还能见到高耸胸脯隨呼吸起伏。 一位气质典雅,宛若沉睡的公主。 一个卓尔精灵。 一人之重。 马库斯心里继续啃咬这句话,魔鬼游戏在金手指里名为【幽暗的试炼】,並没有相关的任务描述,据说卓尔精灵生活在幽暗地域,这是否就是一种提示呢? 况且这个卓尔精灵,虽然看著挺高挑,身高在一米七左右,即便胸前的两坨肥肉多沉重,也不可能比老诺尔菲兹的胳膊有力。 宝物並非物理重量,这点他已经从巴丁拿起的《矮人黑暗年代遗物》领悟过了,是隱藏在物质表象下的关係,如果我拿一个活人呢? 以马利那傢伙也不可能狡辩,说她比那些神器还要沉重。 马库斯指著棺槨里沉睡的卓尔精灵可人儿,不带犹豫地说: “我选她。” “你確定?”这是以马利首次询问英雄的抉择,他用最平静的语气,复述一遍之前说的话:“信任是一种负担,马库斯·诺尔菲兹。” 你越解释,我就越要拿,等离开这鬼地方,就把这娘们给扔在路边,我才不在乎什么狗屁负担呢。 “我確定,別废话了。” 棺槨缓缓揭开,一股冰冷如寒霜的白雾,拂在马库斯的脸颊。 他弯下腰,凝视女卓尔精致无瑕的脸庞,忽然心中有个幻想。 如果她是个白毛红瞳的女精灵……我还捨得扔在路边吗,但听说卓尔都是杀人不眨眼的狠角色。 马库斯心中摇头,別盯著下三路的玩意了,赶紧离开。 有力的胳膊搂住女卓尔的后背与大腿,以公主抱的方式放在胸前。 她很轻,轻得甚至让他怀疑,抱著一个纸做的苍白女人。 平稳的呼吸,吹过脸颊。 好凉快…… “以马利?你不会违约吧。” “离开吧,完成黑暗试炼的英雄,你获得了我的尊重,你让我感到好奇,究竟多少信任,才会压垮你固执的脊背。” 地下室尽头,一面黑暗的大门敞开,马库斯抱著女卓尔,抵达门前,不放心又问了一句:“游戏结束了吧?进入这扇门,我会出现在哪?巴丁的书还在吗。” “游戏已经结束,汝等將回到来时的幽邃地洞,巴丁·格里诺克並未完成试炼,无法取走索取之物。” 马库斯嘆了口气,走进黑暗的大门。 【幽暗的试炼】 【状態:完成】 【奖励:一张传奇级卡券】 第三十一章 :天赋【减速带】 当马库斯睁开双眼,见到映入眼帘的岩壁和发光苔蘚,紧绷的弦终於鬆开。 那场游戏,他內心若没有一点畏惧,是不可能的。 当拿起那面盾牌时,他就担心重量会压垮自己,甚至是拖著巴丁在沼泽里艰难蠕动,都害怕死在毒雾中。 但还好,一切都结束了。 他手撑地面,慢慢坐起来,观察进入巨魔洞窟的状况。 流浪狗的三人消失了,是被以马利当成纪念品收藏,或者彻底湮灭,马库斯都不在乎。 流淌白银的河,恢復常態,清澈地下水缓缓驶过,洞穴里迴荡细微哗哗声。 巴丁躺在地上,手臂还在紧紧搂著已经空无一物的胸膛,嘴里咕噥些听不懂的矮人话。 从最后宝库里带出来的女卓尔,正安静躺在地上沉睡,如瀑布的银白长发散开,与纯黑朴素的长裙形成明显对照,如玉质的灰白光滑皮肤,正是两者的综合。 她的手旁,放著一柄配重球镶嵌血滴状红宝石的钢铁长剑,那是从第二宝库里拿走的武器。 马库斯伸出手,把血滴长剑放在怀里,注视睡美人一时陷入沉思。 怎么办呢,把她给扔在这?或许这样才能彻底摆脱以马利那坨狗屎。 但这么做,真的正確吗?毕竟这可是个精灵…… 我是说身材高挑,白毛大胸的尖耳朵,抱起来像是搂著一个空调,感觉可別提多爽了。 唉,算了,事已至此,先抽奖吧,希望別又来《战士手册》这种搞笑玩意。 话说……《战士手册》是不是真有些我没有意识到的作用,那条沼泽地长得不可思议,至少有三千米,我拽著巴丁能在二十分钟走三千米?很奇怪呢。 眼神发直,轮盘再次出现,这次马库斯选择保底战术,之前用《南向专轨》的稀有级卡卷梭哈,那是抱著搏一搏的心態。 用传奇卡券,去搏十分之一的不朽奖励概率,他感觉不太行。 轮盘再次转动,指针又开始旋转,他的心也隨之颤动。 全是红的!快,快,快,给老子转到个好东西,最好是宝库里逢赌必贏的骰子! 【恭喜您,抽取到传奇天赋“减速带”。】 【减速带:忘却恐惧、无可撼动、致死打击不过轻创!你是一道敌人无法逾越的城墙!】 【技能详解:你对魅控、幻术、恐惧等精神类法术获得免疫力,减少受到的偷袭、曝光、震慑、麻痹、粉碎、疼痛与即死效果,体质、力量隨战斗持续缓慢提升,防御力提升百分之两百,遭受攻击时,敌人获得短暂的迟缓效果。 当敌人为大及超大体型,会优先对你发起进攻。】 我被大运撞到异世界,真变成减速带了? 兽脚类呼吸系统、巨魔再生、减速带,抽中的三个天赋,没有一个是进攻型天赋,原来我变成了一坨死肉。 话说为什么,三个天赋都是战士相关的,难道南向专轨真是一个新手奖励任务,用来確定我之后能抽中什么天赋? 该死,我当时就该死皮赖脸跟艾克那个老头混的! 那可是法师,就算再蹩脚的法师,也是法师! 马库斯失望摇头,捏紧拳头,往地上狠狠砸了一拳,发泄没抽中好东西的不满。 一拳头砸下去,预想中的疼痛感没有出现,骨节只是有些轻微的瘙痒。 “嗯?” 他往脚边观察,发现坚硬的岩石平台,多出四个细微的凹痕,又抬起手,甚至没有破皮。 “好吧,至少我现在,算是个有机制的癩皮狗了,回头找菲尔丁队长学点剑术和战技,兴许能变成一个不错的战士。” 巴丁晃悠悠坐起来,看著一副沉思悲慟模样的马库斯:“伙计,別太难过,咱们至少走出来了。” “这话,应该我对你说,以马利那傢伙不愿意把那宝贝给你。” “……”巴丁垂下头,轻声嘆息:“对,可是又错了,我当时被迷了神,用魔鬼的力量完成救赎,是无法回归先祖殿堂的。” “你究竟做错了什么,巴丁。” “没什么,没什么……啊哈哈。”巴丁开怀大笑,笑得无奈又爽朗,他拍拍屁股站起来,见到躺著的卓尔精灵,疑惑地问: “混血卓尔?” “我从以马利手里捡到的,这不是卓尔精灵吗,白毛、灰皮。” 巴丁观察一会躺著的精灵: “卓尔通常都很矮小,身高普遍不到五尺,而且常年在幽暗地域活动,身体皱巴又乾瘪,我亲手宰过几只黑豆芽,他们都没这么……” 他犹豫半晌,不情愿地说:“漂亮,皮肤会更黑,身上还会有仪式性伤疤和癤肿。” 马库斯走到女卓尔的身旁,蹲下好奇观察沉睡的公主,那一刻,公主也睁开了眼睛。 那是一双妖艷的猩红眼眸,在洞窟幽暗的环境里发光,伴隨呼吸的节奏一同闪动。 一种古怪的感觉从马库斯內心升起,他似乎与眼前的女卓尔。 有种莫名,无法言说的联繫,那感觉极其微弱,犹如一根连在两端悬崖的丝线,看似一阵风足以吹断,却又坚韧无比。 “我叫崔希丝。”女卓尔的声音很清脆,通用语也没什么口音,薄唇张开时那股寒气又拂过脸颊。 “马库斯·诺尔菲兹。”马库斯退后几步,带著警惕盘腿坐下,以第四宝库的逼格来看,这卓尔的实力恐怕很强。 崔希丝手撑地面,缓缓盘腿坐起,她先是扫视昏暗的洞窟,从卓尔天生的红外视界里,她见到了一个壮硕的人类、敦实的矮人,以及幽暗的洞窟。 她看著警戒心明显比矮人低许多的马库斯,將沉睡许久之后的第一个问题道出: “以马利呢?” “嗯?我从以马利的宝库里把你带出来,老实说我不知道他是谁。” 混血卓尔说了几句精灵俚语,她也出现类似於马库斯的感觉,眼前的男人,和她產生了一种无法言说的联繫。 她再三扫视马库斯,神態略带俯视,语气还算平静。 “我和以马利做了笔交易,他帮助我逃离幽暗地域,前往一个安全的地方,显然他是个骗子,让我沉睡在一个水晶棺槨里,这就是他许诺的安全,永远不会遇到危险。” “你又是如何逃离魔爪的,马库斯·诺尔菲兹。” “也许……是我不贪心,呵呵。”马库斯笑了笑。 第三十二章 :逃离幽暗地域 崔希丝醒了,她被一种大祸临头的感觉所惊醒,黑暗里,她躺在柔软的紫色天鹅绒床榻。 那层极薄的丝绸毯子,是她最喜爱的物件,柔顺、平滑的触感总让她想起父亲说过的凉。 凉,这种感觉在温暖的幽暗地域很少,除训练时坠入地下河,被巫师的冰锥刺中,崔希丝都没有真正体会到父亲所说的,那种四面八方向你席捲而来,能把手脚冻得麻木的寒冷。 对了,除了寒冷之外,还有热,那种钻进你每个毛孔里,恨不能將內臟都闷熟的湿热。 她记得父亲说起这些时,手脚的镣銬都会錚錚作响,欢快的笑声迴荡在地牢里每个角落,而陪同的大姐维妮娜,就用三首蛇鞭狠狠抽打人类的脊背,威胁他道出血脉的真相。 他叫什么名字,崔希丝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那是个高大英俊的男人,有著火一般的热情和温柔体贴的声音,还有被套上禁魔镣銬时,为了討女儿开心,手里偶尔飘出的几朵雪花。 他是个术士,一个无意中坠入幽暗地域的强大施法者,家族花了很大的精力,一路追捕,將他从某个可怕的古老遗蹟中带回伟大的阿布罗斯城。 这是一个可怕而威严的地方,罗丝女神的蜘蛛活跃在每个角落,高耸如黑曜石尖塔的巫师学院、诡异而阴森的罗丝神殿,还有王子们受训的金字塔,各个家族犹如堡垒的庄园把城市切开。 而崔希丝的主母德烈丝,並没有把强大的术士献祭给罗丝,以討得女神的欢心,让家族在阿布罗斯城议会取得优势。 德烈丝用迷药和言语的蛊惑,与身负强大血脉的术士交合。 那是一次失败的尝试,至少就崔希丝自身体悟,她除了具备每个卓尔天生拥有的类法术能力外,没有展现出一点儿父亲可怕的施法天赋。 混血在卓尔社会是歧视的最底层,她的样貌就算是阿布罗斯城的长公主,莫拉奎家族的长女都会黯然失色,但是在卓尔社会,如何活下去,要比长相重要。 她没有觉醒施法天赋,这真是一件遗憾的事情,长女委婉劝导她自杀,献祭给罗丝女神,以此换取混血身份的宽恕。 一个混血,没有资格侍奉罗丝,更无可能前往巫师塔进修。 但好在,她有一双灵巧的手,还有敏锐的眼睛。 崔希丝躺在床榻,感觉被一张巨大的蛛网给包裹,心里在想,罗丝发现了?知道每天对著蜘蛛女神像祈祷的混血卓尔,其实对她心怀不满,恨不能一箭射穿她的喉咙? 她把手伸向了床头柜,那里放著未上弦的手弩和箭矢,她单手熟练拉开弩机,箭矢放入滑槽,另一只手握住枕头下的锯齿匕首。 “我每天会在同伴的呼唤里醒来,迎著早晨温暖的阳光,和一杯柔顺的热茶,感受林间清风拂过时的花草芬芳。” 但我醒来,就必须抓住手弩和匕首,確定手头有武器。 崔希丝心中想,红外视界在昏暗光芒里,捕捉到臥室玻璃窗外的一个模糊轮廓。 “崔希丝,主母命令你,和武技长一起突袭莫拉奎家族的据点。” “我知道了。” 又活了一个晚上。 从没见过晚上的崔希丝鬆开手弩和匕首,坐在床榻,拿起掛在墙上的贴身皮甲,她看著掛在胸前的丰满雪白,有时会忍不住嘆气。 这两坨赘肉,不能在战斗里提供一点帮助,反而每件衣服和护具都需特別定製。 她换上贴身皮甲,穿好皮裤,双脚探入长筒靴,把散在背后的柔顺银髮束成方便行动的高马尾,又披上一件斗篷,拿起武器架上的劲弩和弯刀,走出了房间。 这可能是她沉睡之后,唯一能准確想起每个细节的事。 那天她和武技长一同袭击了首席家族的据点,这是主母宏伟计划的一环,通过背叛来製造混乱,以此在阿布罗斯城获得更大的权力。 她做得很出色,隔著上百米的距离,依然能用弩箭轻易射穿武技长的眼睛。 崔希丝已经规划了一条逃跑路线,一条矮人挖掘至幽暗地域的隧道,但在此之前,她要先给忘了名字的父亲报仇。 他曾经说过,为家人和朋友报仇,是件荣誉的事情。 她不懂什么是荣誉,但前线中箭的武技长被敌人乱刀砍死之后,崔希丝內心升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感。 至少那一刻,她明白了父亲的话,有些东西,是幽暗地域无法给予你的。 她一路逃跑,却发现两年前找到的隧道已被封闭,一群罗丝祭司守在附近,秘密伏击意图通过这条隧道,妄图逃离蛛网的叛徒。 追杀接踵而至,背叛在幽暗地域很常见,不管是谁,都会准备三把刀子,一把对准敌人,一把对准家人,另一把对准上级。 被追杀的混血卓尔身负重伤,一头坠入地下暗河,在漂流中进入一座古老遗蹟,见到一块记录古怪名讳的石板,上面写著——以马利。 罗丝的蜘蛛从每个岩壁缝隙涌来,口器咬合的咔咔声,让崔希丝將希望放在了父亲从前说过的话上。 地表的一些存在,会用你最珍贵的东西来交换你渴求之物,他们虽然不是好人,可罗丝比起他们,就更畜生了。 她向以马利索要了一个承诺,前往一个安全的地方,不管是哪,只要能离开罗丝蛛网包裹的幽暗地域。 而以马利拿走了什么,崔希丝或许很久之后才明白,那是她曾在父亲死前,眼睛里见到的渴望——自由。 …… “你之后,准备去哪?”马库斯说:“虽然你是个混血,但多数人见到你的样貌,都会把你归为卓尔精灵,地表种族对你们的態度普遍都很差。” “我明白,每年家族都会派遣捕奴队来到地表,卓尔的名声肯定比我预想中更糟糕。” 崔希丝接过巴丁递来的热茶,看著漂浮在表面的不知名树叶。 她看巴丁自顾先喝上一口,又见到马库斯也一口把热茶喝光,再拿起篝火里的简陋水壶,往铁皮杯子倒满茶水,便双手捧起,轻轻抿了一口。 有些苦涩,略带辛酸,她不喜欢。 崔希丝放下热茶,盘腿坐在地上,气质冷艷而温和。 “如果可以,我想跟著你一段时间,適应地表的环境,你认为一名卓尔会惹上麻烦,我也可以离开。” 马库斯愣了愣,没想到崔希丝的反应如此冷静,他最初以为这女人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呢。 “欢迎你暂时加入黑麦酒,崔希丝小姐。” 巴丁撇撇嘴,也没有反驳队长的决定,他会盯著这个女卓尔,確定热心的大块头不会惹上麻烦。 当三人离开巨魔洞窟,踏上返回地表之路,马库斯才知道,他刚刚的判断出现严重错误。 崔希丝灵巧的手,用一种优雅精准的方式,拿起临河镇特產弧形战棍,砰砰几次,敲碎地精的脑袋,而身上的朴素长裙,甚至没沾上一滴血。 她转过身,看著愣在原地的马库斯,有些呆呆地歪著头,妖艷红瞳闪动: “怎么了?我在幽暗地域解决过不少地精。” “你不是射手吗……” “射手当然也会近战的技巧,其实我也擅长使用弯刀。” 第三十三章 :雨、阳光与蓝天 雨水滴答落在泥土中的声音如如此密集,流入洞穴的水流湍急似能將人冲走,马库斯一生都从未见过如此猛烈的暴雨。 雨从天上落下、从土里冒出、又好像头顶的岩石也在渗出雨水。 这不是自然形成的气候现象,更像是一场刻意的灾难。 他摇摇头,认为在雨停下之前是不可能离开矿洞了。 “这是什么?” 崔希丝始终目带惊讶,站在洞穴入口的岩壁下,她从未见过如此壮观的…… 气候? 幽暗地域没有气候变化的概念,那里只有一成不变的黑暗和朦朧光线,温暖湿润的环境滋养著卓尔精灵的成长。 父亲总说四季,说雨和雪,还有雷鸣和风暴,没有亲身体会过的卓尔,只把那当成一个故事。 密集如弹幕的雨珠,连成一条瀑布从天空坠落,如此巨量的水足以淹没整座城市…… “雨。” “雨,雨……” “对,一种自然现象,多数时候下雨都是一件好事,雨水滋养万物成长,让自然的循环得以完整,但少数极端情况,雨会变成一场灾难。” 马库斯靠在岩壁上,看著仰头注视林间雨幕的崔希丝。 那双眼睛在雨夜暮色中似乎变得更为妖艷,精致圆润的鹅蛋脸,是动人心魄的嫵媚,配上冷漠的气质,他只能心里感慨。 果然尖耳朵就是漂亮。 崔希丝望著洞穴外的雨,望著那些在幽暗地域中从未有过的乌云与闪电,望著水滴从星星中落下,她似乎看到那些死在烈焰中的人,看到了以背叛和仇杀组成的海洋。 雨下了一个晚上,而崔希丝也站在那一个晚上,像是一尊雕塑,沉默注视从星星坠落的水珠。 一缕曙光从地平线翻动,崔希丝昂起头,雨后晴朗的天空,褪去夜色,预示太阳即將升起的暗红云朵翻滚飘过。 映照在云里的霞光,比精灵见过的任何顏色都要璀璨。 她出神朝天空伸出手,想要触碰那飞速流逝的朝霞,手里却握住了从地平线升起的第一缕阳光。 阳光刺眼,绚丽夺目的色彩仿佛抓住她的灵魂,那是幽暗地域任何热成像都无法比擬的景观。 双眼被太阳灼烧,流下疼痛的泪水,从未被阳光笼罩的淡灰皮肤感到一阵阵刺痛。 马库斯忽然感觉眼睛有点刺痛感,他眨眨眼睛,仿佛被火烧一般。 怎么回事? 他看著站在朝霞日出里,直视太阳的女卓尔,脸颊滑过两行清澈的泪水,这不是见到日出的感动,是她的眼睛无法適应强光! 该死,以马利那傢伙,究竟对我做了什么,为什么崔希丝的眼睛被阳光刺伤,会影响到我? 而且我感觉心里莫名出现一股……悲伤,什么原因。 狗屎魔鬼,从来不把话说全! 马库斯脱下短衫,盖住冲太阳发愣的崔希丝头上: “你得先学会怎么適应阳光下的生活,把眼睛盖住,强光会把你弄瞎的。” 被套上一层粗布短衫,崔希丝侧过头,阴影遮盖面部,在黑暗里妖艷的血色眼眸,於光线中慢慢化作湛蓝的水晶。 她看著赤裸上半身的男人,轻轻点头: “明白,我需要一点时间来適应新的环境,在此期间,我的刀刃可以为你解决一些麻烦,我精通暗杀、隱蔽,能精准在百米之外射中老鼠的眼睛……” 卓尔越说越离谱,语气也从温和变得冰冷,这就让马库斯感觉很费解: “崔希丝小姐,首先强调一点,黑麦酒是个冒险者队伍,我们主要以探险和猎杀怪物作为营收方式,不涉及暗杀一类的刺客业务。” 崔希丝微微一愣,她抬起头:“地表的小队,不从事暗杀工作?” “你父亲没说过吗,他应该是个冒险者吧。” “他说的大部分事情,我都忘了,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崔希丝拉拽短衫的衣角,罩住脑袋,系了人类村姑模样的头巾,侧头望著始终沉默的巴丁: “你的矮人朋友,一直在后面用劲弩对准我的脑袋,或许是我理解错了,卓尔也是一种怪物。” “巴丁。” 马库斯的低声提醒,让巴丁撇撇嘴,嘟囔不清地说,相信卓尔,会付出代价的。 巴丁挤过两人之间的缝隙,劲弩掛在圆盾上,一头扎进雨后的泥泞湿地里: “好吧,硬汉,你准备怎么安置她,我是说没有酒馆愿意接待一个卓尔精灵,她肯定也不愿意睡在臭烘烘的马厩,拉姆丁的斧头啊,我从山里出来究竟是为了什么,和一个混血卓尔钻地洞吗?” “这確实是个麻烦事。”马库斯抬起手,让卓尔先行,在收穫一个摇头的动作后,便跟上巴丁的步伐: “我家里又窄又简陋,只比马厩好一点,这次冒险不止没捞到钱,还凭白砸了不少金幣,我想个办法吧,看烂泥路附近有没有合適的房子。” “你还要给她花钱?我得说,哪天晚上她把匕首架在你的脖子上,老格里诺克可帮不了你。” “一间房子,花不了多少钱的,矮人兄。” 崔希丝拽紧头上的短衫,精致的鹿皮靴前端,缓缓探出洞穴的阴影,踩在潮湿的泥地。 沉闷的啪啪声,让她感觉很有趣,又把左脚也放在上面。 她破天荒把手缩进长裙的袖口,即便这会无法第一时间拿起武器。 半眯起眼睛,让微弱的光线映入眼帘,鼻子不时嗅嗅。 好臭。 有著漂亮绿色羽毛的蜂鸟,嘰嘰喳喳从头顶飞过,高大的黑檀与棕櫚树,用浓密树梢的阴影掩护卓尔的身体,她痴迷扫视色彩斑斕的世界,聆听风吹过的声音,一时忘了初次踏入蓝天笼罩里的迷茫与恐惧。 对的,父亲,你说得没错。 当风拂过脸颊,不会仅是武器挥动的气流,还有新鲜的草木香味,闷热会钻进身体的每个毛孔,把我的內臟给闷熟。 蜘蛛只会掛在树梢之间,编织一张薄薄的蛛网,等待猎物自投罗网,不会在你鼾睡时,一口吸乾灵魂。 “崔希丝,快点。”马库斯衝著还在欣赏雨林种种的卓尔招手,又侧过头继续与巴丁辩论。 “好。” 第三十四章 :临河镇的一天 当回到临河镇,已是阳光渐衰的下午,即便崔希丝如何喜欢阳光,但雨林地区的光线太过刺眼,潮湿闷热简直要把她给烤熟。 她只能接过马库斯递出的硕大芭蕉叶,像个刚乾完农活的村姑,头顶盖著一片遮掩绿叶,走在泥泞道路之间。 镇子入口,民兵小头目,有著猛犬之称的库兰正搂著长枪,站在遮阳棚下打哈欠,见到赤裸上半身的马库斯,好奇地说: “和你们一起去林子的冒险者队伍呢,死了?” “他们运气不好,遇到星纹豹,还以为能靠小聪明捉到卖一大笔钱呢,大抵应该是死了。” 库兰点点头,星纹豹是一种在临河镇备受敬仰的猛兽,雨林中神出鬼没的杀手。 目击者都说星纹豹有著一张犹如繁星点缀夜空的柔顺毛皮,在黑暗奔跑时闪闪发光,然后一口咬碎目击者的头骨。 民兵瞥了一眼躲在马库斯背后的长裙女人,打趣问道:“怎么出去一趟,就能捡到个老婆了,或许我也应该去做个冒险者。” “都是运气,你知道的,遇到星纹豹能活下来,说明我的运气不差。” 库兰笑骂马库斯的滑头,摆摆手示意可以进去,在三人经过时,无意瞥见宽厚芭蕉叶阴影里的灰白下巴,又伸手拦住马库斯: “她是谁?我没见过肤色这么怪的女人,灰扑扑的,像涂了层泥巴。” “庄稼地里干活的姑娘,没办法,你见镇子里真正干活的姑娘,有几个皮肤白得跟你似的。” 库兰咂咂嘴:“以前没感觉你挺会说话的,马库斯,当上冒险者,还会开玩笑了。” 民兵用公事公办的態度,要求马库斯退开,他必须检查每一个进入镇子的人。 当崔希丝抬起遮住脸颊的芭蕉叶,库兰被嚇了一跳,他指著灰白皮肤的半卓尔,又看看马库斯,眼神满是难以置信: “水鬼女王啊,你他妈居然……捡了个患上皮肤病的女人?” 马库斯嘴角抽搐,镇子从来没有遭遇卓尔精灵的记录,崔希丝的尖耳朵也被短衫盖住,库兰的猜测也算合理。 “能放我们进去了吗?她不能被太阳晒,我还得去找医生呢。” “走吧,走吧,找佩德罗医生看看,如果有传染性,你最好把事情告诉菲尔丁队长。还有,找件衣服穿上,那些妇女就好你这口精力旺盛的小年轻,我可不想处理偷汉子的破事。” 年轻的民兵带著嫌弃,挥手让三人进去,又立即抓住一个企图浑水摸鱼的冒险者:“入城费,一人5铜幣。” “他们怎么不用交?” “他们是本地人,你一个臭外地的来临河镇要饭,也敢不交钱?” “你们临河镇还有矮人居民?” “老子说他们是本地的,就是本地的,不交钱就滚去河边过夜,晚上等著被水鬼一口咬掉脑袋吧。” “我上次回来的时候已经交过了!” “那现在再交一次,老子正愁无聊呢,想闹事是吧。” 崔希丝听到库兰和冒险者的对话,轻声问:“你的朋友很有趣呢,地表的城镇守卫都是这样吗?” “大部分和库兰类似,不会为难本地人。” 走到镇子交叉口,马库斯就有些犯难了: “崔希丝,实话说,我家里很简陋,只有一张破床,地表的酒馆其实挺安全……” “我和你睡。”崔希丝说完这番话,略微迟疑了一会,认真看著马库斯褐色的眼睛: “我不会挤占你的床位,一张椅子,或者地板,在你房间的角落,保持合適的距离,我可以安静地度过一整个夜晚。” “?” 马库斯和巴丁的脸上,同时浮现一个大大的问號,看著崔希丝坚定的眼神,欲言又止。 队长率先发话:“咳咳,崔希丝,你刚才说,我和你睡的时候,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会待在你所在的房间,直到阳光再次升起。”崔希丝冰蓝的眼睛在芭蕉叶阴影下泛起一丝血色:“明白了吗?” 马库斯沉默了,难道她没听出我话里的意思吗,你应该去酒馆的单间,而不是跟一个汉子挤在狭窄的平房里。 她还是缺乏安全感,或许唯一和地表的联繫,就是以马利在我和她之间牵连出的那条丝线。 “好吧,那我们先確定一件事情,在地表,不要对一个男人说,我和你睡这句话。” “为什么?” “因为这会让镇子里的人,认为我捡到一个从妓院里跑出来的卓尔。” “妓院?”崔希丝皱起细长的眉头,她有些不理解这其中的联繫: “在幽暗地域,妓院很危险,经常发生阴谋和刺杀,你是说这句话,会让人觉得我很危险吗。” 巴丁拍拍马库斯的胳膊,长嘆了口气:“伙计,你可摊上麻烦了,这姑娘脑袋比长须的酒壶还要空,还没討媳妇,就得照顾孩子了。” 马库斯下耸肩膀,无奈对崔希丝说:“不,我是指,你这样会让人认为是一个浪荡的姑娘,我和你睡……这通常会被理解成肉体交易。” “你是指?”崔希丝眼里的红光变得明显,但依然面无表情。 “对,就是指那种事情,人们会把你当成我捡到的妓女。”马库斯抬起手,先稳住崔希丝的情绪: “那你今晚先和我挤一挤吧,我去弄张凉蓆,把地上扫扫,也能將就睡一晚。” 巴丁看著这对一直在对视的男女,直摇头,摆手先走一步:“我先回酒馆休息了,明天来喝一杯,硬汉。” “好,那我先带崔希丝去弄身合適的衣服,明天碰头。” 就这样,马库斯拽著对地表世界几乎一无所知的崔希丝走进湿漉漉的小镇,她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特別手里拿著纸风车在街道瞎跑的小屁孩,更是疑惑: “人类的幼崽,都这么活泼吗?” “多数是这样,但一些比较贫苦的家庭,也会让年幼的孩子参与工作。” “工作。”崔希丝咬住这个词,继续问:“很危险吗,会摔死吗。” “很安全,都是些简单的活,编些草鞋、竹筐之类的物件,弄到集市卖点钱。” 裁缝铺有些遥远,当颇有见识的店主见到崔希丝,准备大声呼唤卫兵,这儿有个怪物。 但马库斯还是凭著出色的口才,结实有力的二头肌,充足的钱包,成功说服店主,她只是来买一身衣服,不会把你家闹腾的小屁孩抓去餵蜘蛛。 在大致目测崔希丝的身材,以及马库斯的高標准要求后,店主给出一件无袖短衫,黑色长裤和低帮靴子,以及最重要的遮阳物品——银山城炼金工坊出品的散热面料做成的斗篷。 “20金幣?!你怎么不去抢呢?你往镇子里打听一下,谁穿得起20金幣的衣服。” 店主下耸眉角,不客气地说:“你往银山城打听一下,这块料子多少钱,我可只收了基本的加工费。” “便宜点吧,看在……我没衣服穿的份上。” “概不打折。” 崔希丝轻轻抚摸长至膝盖的披风,面料其实很一般,和她从前在幽暗地域执行任务穿戴的阴影斗篷逊色得多,只有微弱的魔法气息。 但她看著赤裸上半身,一直在和店主爭论价格的马库斯,又忽然感觉这件斗篷很贵重。 这不是一件用来执行任务,让她更好发挥工具价值的物品,而是让她能更快適应地表环境的衣服。 “好吧,好吧,二十金幣,给我再来一套。” 马库斯嘆气,拿出钱袋子,见到店主愣在柜檯后面,重复了一遍要求: “再来一套,你见过只有一套衣服的姑娘吗?你以为谁都跟我似的,愿意光著膀子逛裁缝铺啊。” 给崔希丝,一共在裁缝铺消耗了四十五金幣,主要是那两件斗篷实在太贵,马库斯就没想明白,一件只有遮阳散热效果的破斗篷能卖二十金幣。 我给洛瑟菈的智力斗篷,可是能提升智力的好东西,一百金幣……似乎亏了。 提著刚买来的衣服、凉蓆,走在人群稀少的集市,马库斯询问已经带上斗篷,遮住大半张脸的崔希丝: “快到饭点了,在幽暗地域,你们通常吃什么食物。” “主要是洛斯肉,蘑菇、苔蘚、昆虫和一些地下鱼。” “那就先试试这个吧。”马库斯从袋子里撇断一根香蕉,这些没有经过育种的雨林原始水果,要比从前吃过的小很多,但成熟后的甜味和口感却不逊色。 崔希丝接过像是一条巨型黄色昆虫的香蕉,坚韧的外皮让她犹豫了一会,见到街道另一侧,有个小孩剥开末端的桔梗,露出乳白的果肉。 她学著小孩的动作,把蕉皮剥成三瓣,先放在鼻尖嗅了嗅。 没什么味道。 缓慢带著犹豫,张开樱红的嘴唇,贝齿咬下一小块。 好甜,口感很舒服,没有苔蘚的生涩感。 她小口吃,但速度很快,马库斯刚转头看看哪有新鲜牛肉的空隙,卓尔手里就只有一块香蕉皮了。 崔希丝红蓝交错的眼睛,盯著马库斯手里的麻布口袋,嘴唇几次张开,欲言又止。 愿意分享食物,父亲曾经说过,这是友谊的象徵,而在卓尔社会,赠予食物往往象徵著支配。 “吃吧,在临河镇,水果可是管够的。” 瞅著崔希丝几口把香蕉吃光,然后是芒果、木瓜、火龙果、番石榴……几乎把集市贩卖的水果给吃了遍。 马库斯困惑绕了绕头,原来这女人是个果食主义者吗,可真是罕见呢。 回到家里,崔希丝没对简陋的平房做任何评价,在屋子主人整理东西时,生硬询问:“厕所在哪?” “出门,左转。” 过了一段时间,正在点燃篝火的马库斯,猛地抬起头,他家里是旱厕,而现在是雨季…… 涨红著脸的崔希丝,推开木门,冷冰冰走到角落的椅子坐下,她第一次感觉地表其实比想像中糟糕,难道人类的厕所,是用来餵蚊子的吗! “我说了的,你去酒馆会適应一些,诺拉婶子会定期处理厕所的卫生。” “那你就不能定期处理一下房间的卫生吗!”崔希丝指著堆上一层灰尘的地面,还有墙壁根部长出的青色苔蘚绒毛。 她能篤定,这间屋子除了能提供一个避雨的棚子,主人根本不在乎它的状况。 “你知道的,其实做冒险者是很忙的,每天忙著……”马库斯停顿一会,把打牌和喝酒换成合適的词汇:“训练和找任务。” 崔希丝嘆了口气,这是她踏上地表后,第一次嘆气。 她解开胸口披风的系带,走到门边,拿起麦秆做的扫把,弯下腰开始给灰尘扑扑的房间做一次简单的打扫。 看著她熟练处理卫生的背影,正在料理食物的马库斯,更是有些不好意思。 “你知道……” “我知道,你懒得打扫卫生,但今天我要在这里休息,所以需要做一次简单的清理工作。” 崔希丝对打扫卫生很熟悉,每个主母的子嗣,在童年时都会爬上神殿的穹顶,用稚嫩的小手扣著瓷砖,打扫一尘不染的天花板。 这是觉醒类法术能力的训练,也是儿童早夭的重要原因,重力不会因幽暗地域的特殊环境有所变化。 在成年之后,她也不需要僕人打扫臥室,每天照例都会抽出十分钟时间给私人空间做一次简单维护。 她能理解这件屋子的低矮逼仄,但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人甚至不愿意尊重仅有的私人空间。 晚饭主餐是燉牛肉,把新鲜的牛腿切成小块,先用棕櫚油炸一圈,表面略微焦黄,往里倒水,撒上一些香草叶、胡椒和盐巴,在没有足够调料的情况下,牛肉本身的香味就足够了,马库斯可不喜欢吃白人饭,往锅里倒奶酪。 牛肉揭开锅,升腾的香味变成蒸汽,漂在屋檐上,坐在篝火旁,马库斯用木勺搅拌一会滚动的牛肉,盛上满满一碗,和两块紧实的黑麵包,一同递给崔希丝。 卓尔接过碗和麵包,看著热气腾腾的燉牛肉,先嗅了嗅鼻子。 味道应该不错,很自然的肉香。 她没有动勺子,盯著马库斯看,而另一头的男人,也刻意张开嘴巴,一口闷了几大块牛肉,表明没毒。 燉肉牛的味道还不错,和洛斯肉很像,却没有水果给崔希丝一般带来明显的惊艷感。 至於那些黑呼呼,叫做麵包的东西,狗都不吃,硬得快把牙崩坏了。 吃了半碗的牛肉,崔希丝抬起头,发现马库斯闷了一口牛肉,拿起几根像是手指的红色水果,塞进嘴里,大口朵颐,表情极为享受。 “那是什么?” “辣椒,你不会喜欢吃的。” “为什么?” “它很辣。” “什么是辣?” 见状,马库斯也无奈把刚才特意没放进锅里的辣椒,递给崔希丝。 他看著观察手中辣椒的卓尔,秀眉微蹙的模样,感觉肯定会发生很有趣的事情。 崔希丝嗅了嗅像是手指的辣椒,还是没什么味道,她察觉到马库斯玩趣的表情,一时有些犹豫,这不是只对卓尔生效的毒药吧。 张开嘴,牙齿轻轻咬住辣椒末端的一小块皮,汁水从果肉里迸溅到舌尖,那种辛辣与刺痛,让她瞪大眼睛,把辣椒甩在脚边,腰后扯出一把趁马库斯不注意在集市偷来的匕首。 她用匕首对准哈哈大笑的男人,想要张嘴,却感觉舌头变得麻木: “这是什么?毒药吗!” “辣椒啊,傻姑娘,我都说了,你不会喜欢吃辣的东西,哈哈哈~” 马库斯拍打著大腿,在卓尔愤懣的猩红注视中,递出一碗清水: “辣是一种痛感,你被打的时候,皮肤也会有种火辣辣的感觉,而辣椒能让你的舌头也体会到这种享受。” 接过清水,崔希丝抿了一口,水流確实让舌头的痛感缓解了许多,她纳闷看著刚才扔在地上的辣椒:“为什么会有人喜欢这种感觉?” 第三十五章 :教练,我想学剑术 躺在地上睡凉蓆的马库斯,感觉今晚过得平稳,至於那双不时从床榻瞥过来的猩红注视,就当是被老鼠偷窥吧。 他呼呼大睡,反而让崔希丝很迷茫,因为人类把武器扔在衣柜旁,没有一点防备。 我可是卓尔!让人闻风丧胆的卓尔,天生的刺客和背叛者,你难道就不能表现得……尊重一些吗? 我做了很长时间的心理准备,幻想过无数次来到地表世界,会遭受的艰难、怀疑、背叛、廝杀,可你却像头肥猪…… 对,崔希丝重复这个刚学会的通用语名词,可马库斯就像一头吃饱就睡的肥猪,用灰土把篝火盖住,凉蓆铺开,直接就说晚安了。 那呼呼大睡的模样,绝对不是偽装。 算了,事已至此,先睡觉吧…… 崔希丝抓著当做被褥的斗篷,翻了个身面朝墙壁,又翻了个身,黑暗里猩红的眼睛凝视躺在地上的马库斯。 她睡了太长时间,根本没有一点疲惫的感觉,或者说,她必须先確定那股与马库斯莫名的微弱联繫,是以马利的安全保证。 监视、观察、分析,这是一名卓尔必须学会的技能。 忽然,马库斯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卓尔也顺势握紧藏在斗篷下的匕首。 要来了吗?背叛和谎言。 马库斯没看床榻上还没睡的卓尔,手撑住地面,揉搓眼睛站起来,穿上凉鞋,走出屋子。 崔希丝起身,慢慢靠近衣柜的位置,看准那柄魔法长剑。 她握住剑柄,心中暗自点头,一把不错的武器,肯定能帮到我。 过了一会,马库斯回到屋子,他看著靠在衣柜旁,握住血滴长剑的卓尔,翻了个大白眼:“我去上厕所,別想太多。” 说罢,他又躺下,甩开凉鞋,变成一头死猪。 嗯…… 崔希丝慢慢鬆开剑柄,她的直觉在说,这个男人对你没有威胁,如果不是他的出现,你还躺在以马利的水晶棺槨里沉睡。 但过往的经验和背叛,又告诉她,不能对任何人放鬆警惕。 她想了想,还是回到了床榻,继续监视马库斯,直到阳光透过窗柵,映在他硬朗的脸庞。 仔细看看,其实样貌还不错…… 得到充分休息,马库斯感觉神清气爽,他向一副死人脸模样的卓尔打了个招呼:“昨晚休息得如何,崔希丝,虽然环境是简陋了一些,但烂泥路的晚上还是挺安静的。” “还不错,確实很安静。”崔希丝揭开斗篷,站在晨曦映入房屋的阳光下,光芒照亮妙曼的曲线,一席银白长发散在腰后,无袖短衬勾勒出高耸胸怀和纤柳细腰,大腿笔直而修长,黑色长裤的末端,是一双精致圆润,能见到青筋的粥礼蛋糕。 马库斯先是上下扫视两眼,不动声色转过身去,扶正不太稳重的小诺尔菲兹。 精灵,真顶。 两人分別用柳树枝和碎碳清理口腔,马库斯想著去民兵营地和菲尔丁队长学几招,正式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 崔希丝也想独行观察这座人类小镇一段时间,她担心在马库斯耿直的滤镜下,会把地表世界想得太过美好。 两人约定在傍晚时间回到家中,然后去酒馆与巴丁碰头。 马库斯特意给了崔希丝一些金银铜幣,告知去哪能解决午饭问题,又把那柄用抹布裹住血滴状宝石的魔法长剑递给她,用来防身。 崔希丝將魔法长剑系在腰间,首次询问收留她的人类:“这把剑很贵重,你就不担心吗?我可能会隨时离开。” “你想要就拿走吧,我恨不得立即和以马利撇清关係,狗屎魔鬼。”咒骂一声,马库斯便出门了,战士的快乐,我来咯。 看著哼唱小调离开的马库斯,崔希丝有些无奈,她心里长嘆口气。 这种傻瓜,背叛起来甚至会觉得没有一点成就感。 她拉拽斗篷的兜帽,確定四肢都不会被阳光笼罩,便关上屋门,走进了湿漉漉的小镇街道。 来到民兵营地,马库斯和始终在穿戴护甲的菲尔丁打了个招呼,递出沿途商铺买的精酿麦酒: “菲尔斯大叔,我想问点事情。” 接过麦酒,菲尔丁看了看品牌,临河镇的小麦质量很一般,这瓶麦伦牧场的麦酒,从北面河运下来,价值至少翻四倍,能卖到一银幣。 队长把酒瓶放在一旁,发现马库斯的精神状况明显比之前好出许多,仔细打量了一会,似乎察觉出什么,变得诧异地问: “你杀人了?” “没有啊,为什么问这件事?”马库斯不太明白大叔的话,他在魔鬼游戏里確实想干掉流浪狗。 但结果迟迟没机会,迄今为止,他就干掉过一群地精,熊地精,和巴丁联手解决白银巨魔。 “你的眼神。”菲尔丁双指放在眼前,直勾勾盯著马库斯的眼睛: “和我从前在军队里见到的新兵蛋子一样,都是目睹惨剧后的麻木和僵硬。” 我感觉他在忽悠,但我却没有证据。 马库斯想了想,还是没说流浪狗的事情:“所以我现在就想做大叔手下的新兵蛋子,学会怎么挥剑。” “那你可算来对地方了……”菲尔丁神秘微笑,招呼马库斯走进营地屋子,从木柜里取出一本《军用剑术手册》。 马库斯刚想接过薄薄的小本子,就发现菲尔丁竖起五根指头。 “好吧,好吧,多少钱,果然金子是最廉价的信任,没了它世间万物都无法运转。”马库斯嘟囔著取出钱袋。 他毕竟不是镇子里的民兵,菲尔丁也没义务悉心教导,之前训练一整个下午,已经足够照顾了。 “五银幣。” 这么便宜? 马库斯放缓拉开钱袋的动作,又往放满书籍的木柜看去:“包会吗?” “训练得加钱,只包饭。” “那就多来两本,给点战技啥的。”马库斯掏出五枚金幣,垫在掌心,意思很明显,他不嫌多。 “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小富豪呢,在哪发財了。”菲尔丁爽朗笑著,拿过五枚亮闪闪的金幣,转过身,在木柜里翻找: “你想学什么,老菲尔丁以前在军队是个职业剑士,当过將军的侍卫,后来膝盖中了一箭,就回镇子了,什么武器都会一些。” “剑术,嗯……”马库斯仔细分析了一下,他当前的天赋优势。 第三十六章 :世界就这样,不好也不坏 首先是重量级的《战士手册》,决不能衝锋。 所以战斗风格不可能像巴丁一样,抡起斧头就往前面冲。 毕竟他是游侠,衝锋不会死,可我是战士,有百分之三十六的概率死於衝锋。 兽脚类呼吸系统,提供了极强的持久作战能力,几乎不会感到明显的疲惫,而血氧过於充分导致的瞬间剧痛感暴增问题,也因减速带得到了直接解决。 加上劣化版的巨魔再生,他当前是集耐力、持久、恢復、抗性、嘲讽於一体的机制怪物,除非敌人能迅速击溃防御,否则必定会陷入死缠烂打的垃圾时间。 当前队伍里,有巴丁的远程、近战支援,马库斯不確定崔希丝是否会留在黑麦酒,但想必会同行一段时间。 况且我可是队长,必须站在最前方,用绝不后退的坚毅背影来激励队伍。 但绝不后退,在《战士手册》里的记录可不少…… “盾术吧。” “我以为你会考虑花里胡哨的剑术战技呢。”菲尔丁从木柜翻找出一本《军用盾术教程》,以及两本更薄的小册子,分別是《战技:怒斩》、《战技:刺戳》。 有了明確的训练安排,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许多。 首先是剑术,菲尔丁惯用的狮鷲王国军用剑术,脱身於一套以实用性为主的古代剑法,具体来源不详,但据说出自某位武器大师之手。 总体上,是一套以犁位起势为基准的刺穿型剑术,架势为剑柄放於腰部,通过灵巧的刺戳和挥砍,在最短时间完成进攻。 战场不是秀剑技的地方,缠打、格挡、绕身等技巧的实用性很低,且因为狮鷲王国职业士兵著甲率较高的原因,步伐就显得粗糙了一些,更强调直接闪躲。 “刺戳,是最高效的杀伤手段,你拼尽全力在对手的肩膀砍出一剑,却不及一剑刺穿內臟有用。”菲尔丁站在训练木桩前,给马库斯延时刺戳的精髓。 他的手放在腰间,未开锋的剑尖朝著训练假人的咽喉,话音刚落,右手向前刺起,抡出一道虚影,草人的咽喉应声扎出一道细长的口子。 这一剑刺中人的脖子,怕是会有点痛哦。 马库斯试了试,发现这和长矛的使用方法很类似,区別在於矛更长,攻击范围更远,而且发力更轻鬆。 那我为什么不用长矛? 他心里纳闷,继续重复刺戳的动作,用未开锋的剑刃给草人扎出数百上千个窟窿,那粗鲁不求省力的动作,让陪同训练的菲尔特眉头直跳。 刺戳的精髓在於用最小的力气,製造最大的伤口,你这像是打桩的蛮横动作,究竟在做什么? 在这个训练草人变成一团掛在木架上的碎絮后,队长终於忍不住询问:“你就没有一点疲惫的感觉吗?” “有啊。”休息的空隙,马库斯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 我都流汗了,这难道不算累吗? 中午,吃了一顿香甜可口的木薯糰子和硬骨鲶鱼,马库斯又投入到紧张的训练。 “怒斩,是一种威力极大,但同时极容易出现破绽的选择,必须双手持剑,以追求最有效的杀伤。” 菲尔丁双腿分开的幅度比之前大一些,双手持剑举过右肩,迅速向前挥出一道精妙的圆弧。 为了给学徒证明五金幣的价值,他手上动作没停,身体带著胳膊巧妙转动,一条紧跟在怒斩后的剑花破开阳光,开始原地抡起大风车。 动作不快,但转身抡剑的动作极为流畅自如,能让受训者看清每个细节。 马库斯的眼睛,一直注意观察菲尔丁的手腕、胳膊和脚,剑术粗看无非挥、挑、刺、砍,但手腕如何转动,手与腿的配合,腰腹扭动幅度,这些都决定著出剑的质量。 一套剑舞下来,把菲尔丁累得不清,喘著粗气感慨战士上了年纪,体能严重衰退,只能靠经验和技巧来战斗。 马库斯望著手倚大剑休息的队长,心中嘀咕。 可我寻思,你看著也不过五十出头,怎么甩一套大风车像是进加帕斯帐篷似的,腿都软了。 “战士容易积累暗伤,有些是你最初没法察觉的,到了某个阶段,比如像我这种四阶战士,迟迟无法获得第二天赋,这身暗伤到了年纪就会爆发。” “四阶战士?”马库斯接过双手剑,他对职业者体系確实没了解,只是隱约觉得,和菲尔丁战斗,死的肯定是自己。 这是种模糊的直觉,显然这个世界,有著明確的职业等级体系。 “嗯,四阶战士。”菲尔丁喝了一口麦酒,大喊痛快: “听说是法师弄出来的东西,他们不是把魔法分为九阶吗,能使用几阶魔法的人,就是几阶法师,这套等级对多数职业来说,都错得很离谱,你能想像一个三阶盗贼,被一阶战士给砍成肉泥的样子吗,哈哈。” 队长又喝了一口麦酒,向没见过临河镇以外世界的码头小子说: “但大家还是延续了这套等级理论,方便评估实力。 成为职业者的象徵,就是觉醒一个天赋,天赋有好有坏,你觉醒的应该是与战士极为適配的体能天赋。 但天赋只是一个职业者的起点,真正能决定职业者前途的,往往是专长的训练,我在军队里待了二十年,就没人比我更会训练新兵蛋子,哈哈。” 马库斯则是在思考,兽脚类呼吸系统算是觉醒天赋吗?这玩意梭哈来的,应该不算吧。 我的天赋肯定是逢赌必贏! 菲尔丁从台阶站起,拍拍马库斯的肩膀: “抓紧训练吧,你的天赋很不错,只要愿意下苦功夫,肯定能弥补糟糕的技巧,我得去街上看看,等会感觉可以了,就先回去吧。” “嗯,我再试试。” 一整天的时间,马库斯只练习刺戳与怒斩这两个基础战技,菲尔丁大叔的训练方针確实有效果。 刺与斩,两个最能发挥“剑”这一武器特性的方式,让他適应如何去控制一把剑。 汗水一滴滴流淌,成千上万次的刺戳与挥砍,已经把早上刚入手的训练长剑糟蹋成了铁棍。 他看了一眼天色,发现已经暗淡下来,在民兵营地里脱光衣服,冲了冷水澡,把身上的汗渍弄乾净,便准备返回烂泥街。 等回到家,打开木门,发现崔希丝正坐在床榻上,柳眉紧缩,似乎在沉思一些重要的事情。 马库斯走到水缸旁,盛起一碗凉水:“遇到高兴的事情了?想得这么深入。” 崔希丝摇摇头,语气带著一点莫名的失望: “我在你之前做工的码头转了一会,看到一些事情,或许地表和地下,在某些地方,其实是一样的。” “我对你的失望,不感到意外。” “为什么?”崔希丝注视一副无所谓表情的人类,忍不住追问: “你不应该尝试辩解一下吗,说那些被压迫的劳工,都是因为商人的贪婪,为了家庭的重担,被迫抗上压弯脊樑的箱子和圆木,这个世界本来会变得更好,只是有一批害虫啃食了根源。” “我不在乎,这种事情应该交给哲学家和伟大的法师来思考,我只是刚从码头离开的年轻人,不想浪费时间在哲学问题上,如果世界会变好,早就变成了天堂,会变坏,这里应该都是混蛋。”马库斯喝了一口清水,耸耸肩说: “可真相就是,这个世界不好也不坏,有好人也有坏人,但我们总得过日子,不能靠抽象的分析和感慨来生活。” 崔希丝沉默一会,接著问:“你信神吗?” “我信。”马库斯点点头,没有一点犹豫。 “如果这些神能让我打贏桥牌,顺便在我口渴的时候送上两大桶麦酒,我当然会信。” 卓尔看著一副市侩口吻的人类,面无表情地內心笑著,我似乎开始理解你了,马库斯·诺尔菲兹,一个赤诚不演示的混蛋。 她没说出口,只是看著空荡荡的橱柜,老实说,那只是一个老鼠都不愿意光顾的破旧木箱。 “今天吃什么?我需要工作来偿还你付出的资金吗,你应该在我身上花了不少钱。” “暂时不需要,今晚去酒馆,吃一碗热腾腾的猪肺燉肉。”马库斯思索了一会,提醒道:“如果你吃到地精肉,最好咽下去。” “我不太想吃那种骯脏的丑陋东西。” “那你可以吃水果,酒馆的厕所还算乾净。” 崔希丝眼里红光大盛,面无表情从床榻站起,解开腰间的长剑,递给马库斯,冷声说: “你吃什么,我就吃什么……但不能有辣椒!脏东西,碰到都让我感觉噁心。” 两人离开屋子,在黄昏里晃悠著向酒馆出发,期间崔希丝又是一副慢慢吞吞的模样,观察目中所及的一切在光线里发生变化,肩膀和马库斯挨得很近。 错落和不安,这是崔希丝站在天穹下最深的感受。 幽暗地域是能一眼看到穹顶钟乳石的地方,那是一个由无数庞大洞窟组建成的迷宫,错综复杂的断层和悬崖组建了卓尔精灵的家园。 但天空,她不適应,变成一个茫然无措的孩子,她不知道该往哪走。 “別发呆,崔希丝,你脑袋都快撞到摊位上了。” “哦,哦。” 怎么感觉这卓尔,有点天然呆呢,和水晶棺槨里的睡美人简直是两个物种。 马库斯心中吐槽,领著戴上兜帽的崔希丝走进酒馆:“婶子,老规矩,来一锅最好的燉肉。” 诺拉看著按在吧檯上的三枚银幣,饶有兴趣观察神采奕奕的壮小伙: “能从流浪狗嘴里討到钱,看来你的运气也不错呢。” “他们没机会抢屎吃了。” 诺拉点点头,没有过问冒险的事情,看了一眼马库斯身后的兜帽人,从身段来看,肯定是个姑娘。 “坐吧,我让小约克把矮人大师叫下来,你的这位女伴,需要些什么。” “水果,她是个精灵,吃素的。” 马库斯忽然感觉后腰被什么东西给锤了一下,转过头,就见到崔希丝抬起的血色目光,那表情像是愤怒和不满。 “放心,诺拉婶子不会对客人的事情多问,而且严格来说,你是半精灵。” 崔希丝眼里血光大盛,她越过硬汉的肩膀,就见到一副慈祥微笑注视两人的诺拉,那一瞬间,她被勾起了某种回忆——有时父亲也是这种神態。 距离她上一次见过,已经很久很久了。 “別多事,马库斯,我会自己做决定。” “好吧,好吧。” 退开一步,让崔希丝接触第二个人类(马库斯直觉上坚信,这女人中午没吃饭),诺拉婶子笑眯眯看著兜帽下漏出的圆润下巴: “需要点什么,来自地下的小姐。” 被一眼看穿身份的崔希丝,手掌猛地往马库斯腰间剑柄伸去,夺走武器,控制住局面,这是她遇到突发情况时的本能。 一只有力的手,攥住她的手腕,马库斯摇摇头:“別犯傻,婶子见过很多人,可能也遇到过你的同胞。” 崔希丝沉静下来,抬起头,阴影下的血色目光盯著诺拉,杀意在瀰漫: “你都知道些什么,女人。” “我曾经招待过一个男性卓尔,他有一双漂亮迷人的紫色眼睛,两把弯刀挥舞时像是花间的蝴蝶……当时他和你类似,身边有个漂亮姑娘的陪伴,还有个聒噪的矮人师傅,但他又和你不同,他的眼神很温和,充满了对爱人与伙伴的关心。” 混血卓尔一时愣住,马库斯能从她颤抖的手腕,感觉內心的惊讶与激动。 “那个卓尔,去了哪?还有其他卓尔吗,他们都在哪生活?” “我不知道,姑娘,有些人只是偶遇,给平淡的记忆增加一点谈资,错过就意味著永远失去。” 果然诺拉婶子是有故事的女人,真想听听更多的八卦。 拽著卓尔坐下后,巴丁哼著小曲从二楼走来,见到坐在马库斯对面的卓尔,一下就犯难了。 所谓的碰头、谈论冒险,都是找个理由在酒馆里打桥牌、喝麦酒。 既然是打牌,肯定要对坐,否则就硬汉的身高,脑袋一探,他的底裤都被看穿了。 巴丁命令不识趣的队长:“你去坐对面,老巴丁不喜欢和女人挤在一起。” “好吧,好吧,看来我这个当队长的,摊上了两个祖宗。” “尊重长者,是每个年轻人都必须懂的道理。” 燉肉、水果、麦酒,很快端上桌,崔希丝观察手边噗通冒著热气的红通燉肉,陷入犹豫。 根据她的经验分析,这东西可能很辣。 她拿起木勺,吃了一小口,很烫、浓郁的香料味、还有一点內臟的腥味,勉强还行。 再试了一口麦酒,酸涩、辛辣的味道很糟糕,她不喜欢。 最后是水果,很甜,清香的汁水在舌尖绽开,口感很好,她很喜欢。 第三十七章 :赌狗落败 在解决掉晚饭后,马库斯就拿出了桥牌,开始和巴丁进行一场紧张又刺激的活动。 作为暂时加入黑麦酒的崔希丝,在逐渐热闹起来的酒馆,聆听冒险者们的吹嘘,获得情报的同时,也在观察牌局里大呼小叫的两人。 “巴丁,没想到你居然藏了这手,我听说矮人都是诚实可靠的师傅,可你居然耍花招,用一张木棍士兵把我的骑士给吃了。” “这就是智慧,硬汉,这轮算是我贏了,哈哈。” “喔喔,看来矮人的智慧也不总是可靠,被一张小牌给勾得失了魂。” “看来赌鬼的智慧也不总是可靠,被一个法师给勾得失了魂。” 巴丁阴阳怪气的復调,让崔希丝的尖耳朵略微颤动。 法师?她还没遇到地表的法师,父亲说地表的施法者都是危险的。 不管偽装成何种模样,本质上他们都是一群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包括他自己。 她看著两人来回挪动桌面上的几个铜幣,感觉很疑惑。 赌局,在幽暗地域不常见,卓尔做任何事情都会经过精心的计算和估测,除了罗丝女神的欢心像是一场赌局,多数时间里,他们更愿意用阴谋和杀戮来获得利益。 如果这个以桥牌为方式的赌局很有价值,那么桌上就不会只是几个铜板,如果赌局没有价值,那他们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在这种事情上? 训练、休息、冥想、阅读知识,做任何事情应该都比打牌有用。 崔希丝持续观察了两把牌,发现一个古怪的现象——马库斯这个赌鬼总是忍不住丟大牌,先贏两轮,然后就陷入苦战。 而巴丁这傢伙,也是经不起引诱的上头赌鬼,矮人不服输的劲头喜欢跟牌,最后运气不好输了牌局。 如果我来打,肯定能把这两个傻瓜杀得像被踩到脚趾的地精。 刚输一局,巴丁有些不爽,发现对坐卓尔泛著红光的眼睛,鼓著鬍子说:“肯定是她,这女人和你是一伙的,帮你出千了。” “矮人兄,可別诬陷我,打牌要有底线,我是出千的人吗。”马库斯笑呵呵將铜幣压在手边,侧头看著崔希丝:“要不要来一场紧张又刺激的桥牌?” “我试试。” 新的一局,由崔希丝出场,她先是输了两轮以此熟悉规则,隨后在巴丁得意洋洋的目光,轻易將剩下九轮绝杀。 不信邪的巴丁,招呼马库斯过来,矮人篤定这俩是一伙的。 第二局,巴丁还是输了,终场未得一分。 第三局,马库斯出战,全败。 第四局,两个硬汉开始爭论如何出牌,可拼尽全力,依然无法战胜运气、计算、冷读术满分的崔希丝大人。 “没意思了,打什么狗屁牌!”马库斯把手里最后一张最小的木棍麦穗给按下,他妈的,究竟怎么回事,全是小牌。 卓尔手里最小的一张骑士就能全杀,这怎么玩? 崔希丝看著一直输牌,气急败坏的马库斯,心里感觉有趣,从昨天开始,这个男人就一直是很沉稳可靠的模样,只有在牌局上才展现不同的一面。 她把贏下的十枚铜幣推出:“这是饭钱,剩下的,我会儘快还清。” “唉,真倒霉,都怪巴丁这倒霉蛋,把我的运气都给弄丟了。” 马库斯把赌资收进钱袋,双眼发直,感嘆崔希丝简直是来给他戒赌癮的祸害。 没了牌局热闹气氛,他便和巴丁閒聊一些事情,主要是白天菲尔丁队长说的职业者体系。 当问起巴丁究竟处於哪一阶时,他含糊不清地解释: “我嘛,之前在猎人行会拿到了二阶游侠的认证,任务是帮一支冒险者队伍追踪山里的巨魔,就顺手扔了几个燃烧弹和硫酸瓶,给他们製造机会。 队伍里的游侠在行会里引荐之后,我对著移动靶射了几支弩箭,处理几个躲在屁股后面的尾巴,他们就给我认证为二阶游侠了。” 你斧头抡得比弩箭靠谱多了,也有资格自称游侠?那我还是个不会魔法的近战法师呢。 但马库斯仔细想想,认为这种认证方式也算合理,毕竟总有人能身兼多职,这不是游戏世界,焊死某个路径。 一个斧头抡得比弩箭靠谱的矮人,但同时擅长荒原追跡、野外生存的,不就是游侠吗,只要不是战士就行。 他敢保证巴丁在第二宝库里,说拿起双手战斧就能把流浪狗砍成肉泥的话,绝不是吹牛。 打了个酒嗝:“咱们该去找点活干了吧,钱可总是不够花的,你看崔希丝身上,甚至没把像样的武器,她昨天晚上甚至偷偷……” “闭嘴,马库斯!” “好吧,好吧,嘴硬的女人。” 旁边一桌,一位样貌英俊的男人,一直把注意力放在马库斯这桌,临河镇冒险者的圈子不大,臭名昭著的流浪狗全体失踪的消息,很快就传开了。 多数人认为,是还没在工会註册的黑麦酒小队,在分赃时把流浪狗给弄死了。 男人走到吧檯,低声向诺拉婶子询问黑麦酒的情况,得到一点基本信息后,拿起两瓶麦酒,自来熟走到崔希丝一侧的长椅坐下。 他刚想说话,就听到一阵冰冷如霜的声音。 “滚开。” 男人向马库斯微笑:“我是铁树的队长劳伦斯……” “最后一次,滚开。” 崔希丝垂著头,兜帽盖住脸颊,难以看清面容。 马库斯嘆了口气,想让劳伦斯先站起来,坐在这边说话。 但这位来搭话的先生,显然没把崔希丝的威胁放在心里,酒瓶落下,隨后他的手,也被一柄匕首扎进木桌。 砰~ 劳伦斯瞪大眼睛,看著崔希丝刚刚收入斗篷里的灰白手臂,他刚才確定过,这女人打牌时轻声细语,甚至手都拘谨放在胸口,坐姿、动作都像个深闺的大小姐。 疼痛,从匕首扎入的手背传来,他咬住牙关,注视流血不止的手,转头让一旁的同伴保持冷静,冲一脸无奈的马库斯沉声说: “朋友,我没有得罪你们吧?” “是没有得罪。”马库斯心里嘆气,但你却无意中触及了卓尔精灵的防御边界,她不喜欢陌生人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