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邪神,世族上下五千年》 第1章 香炉 北境,风。 艾德蒙·瓦伦丁站在城堡二楼石窗前,望著灰濛濛天空,以及那片贫瘠得叫人绝望的土地。 今年又是歉收。 勉强种下的黑麦连种子都收不回来,为数不多的几头瘦牛啃光了最后一片草皮,於寒风中瑟瑟发抖。 他今年已经六十七岁了。 对於一名曾经征战沙场留下一身伤痕的骑士来说,没有马革裹尸,这个年纪本该在温暖的壁炉前烤著火,喝著陈年麦酒,看著儿孙满堂,微笑讲起自己的英勇过往。 可这些场景他求而不得。 瓦伦丁家族传到他的手上,拢共剩下十二口人,其中直系亲属只有他那个病弱的儿子雷蒙德,以及一个三岁的小孙女。 其他人,都是一些忠心耿耿、同样衰老又无处可去的老僕。 帝国的版图上,瓦伦丁家族的名字早早被人遗忘了。 曾经的荣耀?那都是祖父辈的事了。 老瓦伦丁骑士在五十多年前参加过帝国对蛮族的討伐,换回几块勋章、一片北境骑士领和一条断腿。 后来传给艾德蒙,家族在他手上原地踏步,等他步入晚年,更是一天比一天衰落。 北境本就是帝国的边疆弃地,贫瘠、寒冷、荒芜,连强盗都不愿意光顾,这个地方实在不值得投入精力强取豪夺。 “家主。”一道沙哑的声音自身后传来。 艾德蒙转过身,看到老嫗玛莎站在门口,佝僂著背,浑浊的眼睛在昏暗走廊里闪著幽幽光芒。 玛莎是这个城堡里最老的人。 没有人知道她多大年纪了,也没人记得她从哪里来。 艾德蒙的父亲在世时,她就已经在这座城堡里。 她做过厨娘,做过洗衣妇,做过接生婆。 她好像什么都懂一点,懂草药,懂古老的歌谣,懂一些诡秘类的东西。 艾德蒙一直怀疑,玛莎是个潜伏的女巫……但身份早就不重要了。 “玛莎。”艾德蒙点点头,“什么事?” 老嫗走进房间,手上拄著一根越来越离不开的拐杖,脚步很轻,犹如夜猫。 她来到艾德蒙面前,抬起头,那双浑浊的眼睛里闪烁著一种毅然决然的色彩:“家主,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要跟你说。” “说什么?” 玛莎沉默了一小会,像是在组织语言,又像是在下最后的决心。 她深吸一口气:“我认识一个商人。从东方来的。” 艾德蒙皱起眉头。 他知道玛莎所说的“东方”代表什么。 对北境的人来说,南方已经是遥远到不可想像的存在了,更何况是东方。 他在地图上见过这个世界的轮廓,帝国所在的西方大陆,隔著无尽海洋,据说东方的尽头还有一片不为人知的神秘大陆。 但那只是传说,是吟游诗人口中的奇幻故事。 “玛莎,你到底想说什么?” “那个商人,手里有一件东西。”玛莎的声音压得很低,“一件……能召唤神明的东西。” 壁炉里的柴火发出啪的一声爆响。 艾德蒙盯著老嫗看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想从对方脸上看出疯癲的跡象,看出老糊涂的症状,但他看到的只有认真。 一种近乎偏执的认真。 “你疯了!” “也许吧。”玛莎没有反驳,“但家主,你觉得瓦伦丁家族还有路可走吗?” 这句话如同一柄钝刀,捅进艾德蒙的胸口,一下一下剌著。 是啊,还有路可走吗? 再过几年,他也要撒手人寰了。 雷蒙德那孩子体弱多病,能不能活到他这个年纪都难说。 其他的族人,要么是老弱,要么是妇孺。 没有壮劳力,没有粮食储备,没有盟友,甚至连个像样的城堡骑士都没有。 也许,等他一咽气,这片骑士领就会被他的伯爵领主收回去,届时他的儿子和孙女都要流落街头。 瓦伦丁家族的覆灭,只是时间问题。 不是在他手上,就是在他儿子的手上。 “继续说。”艾德蒙的声音有些乾涩,透著不得已的妥协。 玛莎凑近一些,仿佛分享不能被隔墙耳朵听去的秘密:“那个东方商人说,那是他们那个世界的东西,曾经供奉在『庙宇』中,接受过无数人的『香火』。 后来因为战乱流落出来,辗转多手,漂洋过海,才到了他手上。 他不知道那东西怎么用,只知道它……不一般。” “怎么个不一般?” “他说,把那东西放在黑暗的房间中,夜里会自己发光,是一种淡淡的青色微光。靠近它的人,会做一些奇怪的梦,梦里有山川河流、亭台楼阁、人……”玛莎的声音透著嚮往和敬畏,“他还说,那不是这个世界应该有的东西。那是神的圣物。” 艾德蒙陷入沉默。 越听,越像是一个来自东方的神秘邪神。 和这样的东西沾染分毫,对於任何人来说,都可能是万劫不復的。 窗外的风呼啸而过,吹得窗框咯咯作响。 “他在哪?”艾德蒙鬆口问道。 “灰港城,黑市。每年冬季集市的时候,他都会来。我们还有时间准备。” “准备什么?” “准备钱。那东西,可不便宜。” …… 冬季集市的灰港城,是整个北境最热闹的地方。 这座港口城市位於北境南端,扼守一个不冻海湾,是北境与帝国南方贸易的海上通道。 每年的这个时候,商人们从四面八方涌来,带来粮食、布匹、铁器、香料,以及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 艾德蒙带著玛莎和两个僕人,赶了三天路才到达。 他们的马车空空荡荡,因为实在没有什么可以顺手拿来这里出售的。 艾德蒙带上了家族最后的一点积蓄,包括一袋银幣,以及祖上传下来的旧首饰,他的亡妻生前最爱的银项炼也在其中。 他为此感到愧疚,但他別无选择。 黑市位於灰港城的下城区,那里是一个常年很少被阳光眷顾的地方。 玛莎显然以前来过这个地方,她轻车熟路穿过狭窄的巷道,在一个不起眼的门前停下。 她敲了三下,停了几秒,又敲了三下。 门打开,一个独眼男人看了他们一眼,什么都没说,侧身让他们进去。 屋子里瀰漫著一种奇怪的气味,香料、霉味、腐朽。 墙上掛著各种东西,兽皮、骨头、乾枯草药、不知名器物。 “在这里等著。”独眼男人说完就消失在后面的门帘。 艾德蒙打量著这个房间,他的目光落在一个玻璃罐上,罐子里泡著某种东西,看起来像生物的眼睛,又大又圆,还在液体中缓缓自转。 他移开目光,厌恶地不愿再看。 几分钟后,门帘掀开,一个矮胖男人走了出来。 男人穿著一件褪色的东方长袍,黑色头髮编成鞭子盘在头顶,眼睛是比北境人更深的深褐色。 “玛莎。”东方男人的声音很温和,“好久不见。” “巴图。”玛莎点头致意,直入主题,“东西还在吗?” “在。”东方商人巴图笑了笑,意味深长说道,“我一直在等一个合適的人。也许……就是你们。” 他的手上抓著一个布包,小心翼翼放在桌上。 布包不大,也就比成年人拳头略大一些,用麻绳扎著口,看不出里面是什么。 艾德蒙正要伸手,巴图按住他的手腕:“先听我说,这个东西……可能很危险。” “危险?”艾德蒙皱起眉头。 “我不知道它是什么,我只知道它不是凡物。” 一边说著,巴图解开麻绳,掀开布包。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香炉。 青铜质地,巴掌大小,三足两耳,表面布满精美纹饰。 那些纹饰绝对不是帝国的风格,甚至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 艾德蒙从未见过这样的图案,有云纹、水纹,还有一些像文字又不像文字的符號。 香炉的表面有一层暗沉光泽,不知道是岁月留下的痕跡还是別的什么。 “靠近它的时候,有什么异常?”玛莎问道。 巴图沉默了一会:“说不清。有时候觉得温暖,有时候觉得害怕。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在看著你。” 邪神吗? 艾德蒙盯著桌上那个香炉。 他此时倒是没有什么特別的感觉,就只是一个很旧的香炉,做工很精致,带著东方神秘色彩罢了。 他看向玛莎,老嫗微微闭著眼睛,似乎在感应什么。 “祂在。”玛莎忽然篤定说道。 “什么?” “祂在里面。”玛莎那双浑浊的眼睛中闪烁著异样的敬畏光芒,“有东西在里面。活的。” 巴图深深看了玛莎一眼,转向艾德蒙:“这就是我要说的。这东西,我不敢留了。 它在我手里好几年了,我走遍半个大陆,问过无数人,没有人知道它到底是什么。 但我越来越清楚感觉到,它不一般。 我甚至觉得,它一直在选择一个合適的落脚点。” “它在选?”艾德蒙重复著这个荒谬的说法。 “不瞒你们,我卖给过三个人。”巴图伸出三根手指,“第一个人,是个南方的大贵族,他买回去后三天就退了回来,什么也没解释,但跟见了鬼似的。 第二个人,是个学者,他买回去研究了一个多月,后来疯了。 第三个人,是个魔法师,后来……” 巴图顿了顿,心有余悸说道:“他死了,死的时候眼睛睁得很大,验尸的牧师说,他的灵魂没了。” 房间里顿时安静下来。 “你告诉我这些,还想让我买?”艾德蒙感到特別滑稽、荒唐。 “我得告诉你实情。”巴图耸了耸肩,“这东西可能有奇蹟,也可能会要你的命。如果你愿意买,我不会便宜。如果你反悔了,可以等明年这个时候,我再来到灰港城,退还给我。” 艾德蒙和玛莎对视了一眼。 “多少钱?”艾德蒙问道。 巴图看著他,似乎在评估什么,然后报了一个数字。 的確不便宜。 经过討价还价后,艾德蒙几乎掏空腰包,用积蓄换来这个神秘的东方香炉。 玛莎成功说服了他,如今的瓦伦丁家族必须放手一搏。 …… 回到城堡后,艾德蒙將香炉安置在城堡的地下室中。 那是整座城堡最安静的地方,没有窗户,只有一条狭窄的石阶通往地面。 地下室里原本堆放著一些杂物,被玛莎指挥僕人清理乾净了,然后在正中央放置了一张石台。 香炉就安置在石台上。 玛莎搞来一些乾枯的草叶,碾碎后放进香炉里。 她说这是巴图教的方法,这种“香”和香炉相得益彰。 “然后呢?”艾德蒙问道。 玛莎在香炉两侧各安置了一盏烛台,將蜡烛点燃。 地下室里很冷,比地面还要冷,又潮又阴,呼出的气都能凝成白雾。 “然后,每天都要来这里,跪在香炉前,祈祷。”玛莎解释道。 “祈祷什么?” “祈祷我们的家族活下去,祈祷……祂回应。”玛莎顿了顿,补充道,“巴图说,在东方那边,人们用香火供奉神明。 香火不断,神明就不会离开。香火越盛,神明就越强。” “可我们供奉的是神明吗?”艾德蒙冷冷反驳,“我们连那是什么都不知道。” 最担心的,是给瓦伦丁家族招惹一个不知底细的邪神,將整个家族拖入深渊。 “家主。”玛莎看向艾德蒙,眼神格外深邃坚毅,“瓦伦丁家族,还有什么资格挑三拣四?” 又是这种话。艾德蒙早就无言以对。 从那天起,瓦伦丁家族开始了日復一日的祷告。 每天清晨,天还没亮,艾德蒙就会带著家人来到地下室。 儿子雷蒙德、孙女小莉莎、老嫗玛莎,跪在冰冷的石板上,对著那个安静的香炉闭目祈祷。 玛莎教他们念诵的咒语很古怪。 绝对不是帝国的通用语,也不是任何艾德蒙听过的语言。 那些音节古老又拗口,像是从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传来的迴响。 他问过玛莎这是什么语言,玛莎说她也不知道,只是巴图教她的,说这是“东方最古老的咒语”,是用来“请神”的。 艾德蒙对此抱有疑虑。 不过,在第三天的清晨,当所有人一起念诵那串咒语时,他忽然觉得地下室的空气变了,变得不那么阴冷,变得稍微暖和了些。 他猜测会不会是心理作用搞的鬼。 到了第七天时,儿子雷蒙德跟他说,祈祷的时候“看到”了一些东西,那是一些像梦境一样的模糊画面。 有山川河流,有奇怪的房子,还有一些穿著奇怪衣服的人。 艾德蒙猜想会不会是儿子发烧了,毕竟这孩子从小体弱,三天两头生病,北境的天气又总是影响他的康復。 但雷蒙德的额头是凉的,体温正常。 到了第十四天,玛莎也说她在深夜来到地下室的时候,看到香炉上有一缕淡淡的青烟升起,编织成一张古怪的人脸,但艾德蒙赶过去的时候,什么都没看到。 第二十一天的时候,艾德蒙自己也开始做梦了。 他梦到传说中的东方。 虽然他从未去过,甚至都不知道东方应该是长什么样子的,但他就是知道,梦里那个地方叫东方。 那里有连绵的山脉,有流淌的大河,有金碧辉煌的宫殿,有香菸繚绕的庙宇。 他还梦到一个老人。 那个老人坐在庙宇台阶上,穿著艾德蒙从未见过的衣服,手里端著一个碗,碗里盛著食物。 老人笑呵呵看著来来往往的人群,有人跟他打招呼,他就点头致意。 梦里的一切都那么真实。 时间来到第四十九天。 这是玛莎说的“最终仪式”的日子。 从清晨开始,地下室里就瀰漫著一种紧张气氛。 艾德蒙让人在城堡外的院子里宰了一头牛和两只羊,这已经是瓦伦丁家族饲养的最后牲畜了。 玛莎用碗接住流出来的血,双手捧著端进地下室。 新鲜的牛肉和羊肉被切成块,整齐摆放在石台周围,这是巴图说的“供奉”,一种源自东方的“太牢之礼”。 艾德蒙不知道“太牢”是什么,反正杀牛宰羊是必须的步骤就对了。 傍晚时分,艾德蒙、雷蒙德和玛莎三个人跪在地下室的石台前。 其他人都没有进入地下室,艾德蒙不希望这种事情传播太广,儘管他相信这座城堡里的人,但难免人多嘴杂。 要知道,任何人染指邪神,一旦流传出去,都会招来千夫所指乃至灭顶之灾。 他甚至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出现在这里,万一邪神醒来,像吞掉那个魔法师的灵魂那样为所欲为,那后果將不堪设想。 可玛莎坚持,雷蒙德必须一同参与仪式。 地下室里,烛火比平时多了许多,將整个空间照得明亮。 石台上,香炉里的“香”已经点燃,淡淡的青烟升起,混合有血腥气和香料味道,使得地下室的空气变得更加浓郁怪诞。 玛莎跪在最前面。 她特意换上一身尘封已久的乾净袍子,花白头髮梳得整整齐齐,神情庄严得像是变了一个人。 “开始吧。”艾德蒙说道。 玛莎闭上眼睛,开始念诵那串越来越熟练的古老东方咒语。 烛火在咒语声中开始晃动,青烟隨之变浓,在地下室的天花板上盘旋、凝聚。 雷蒙德不知不觉攥紧拳头,他似乎感觉到了一股热流,从香炉的位置扩散开来,穿过他的身体,犹如一只看不见的人手在抚摸他的灵魂,似乎要把他的灵魂揪出身体。 玛莎的声音隨之加大。 咒语一遍又一遍重复著,如同某种古老律动,狠狠敲击著瓦伦丁父子的心房。 香炉突然开始发光。 先是淡淡的青光,隨后越来越亮。 那亮光倒不刺眼,反而很柔和,仿佛……仿佛某种东西在睁开眼睛。 烛火忽然全部熄灭,地下室里只剩下香炉的光芒。 玛莎停止念诵,看到香炉上方的青烟开始凝聚。 凝著凝著,青烟之中,两个光点亮了起来。 眼睛。 那是一双睁开的眼睛。 …… 王旦感觉自己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他记得自己还在庙中,坐在台阶上,看著来来往往的香客。 张三来求子,李四来保平安,王麻子来求今年的收成好一些。 他笑呵呵应著,能做多少做多少,日子一天天过,平平淡淡,安安稳稳。 然后神魔大战忽然就爆发了。 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物打得死去活来,遭殃的是他这种小神。 他豁然发现,他的庙塌了,香火断了,信徒散了,连自己的身体都被战斗余波打碎了。 不得已之下,拼了最后一口气,他將一缕残魂寄托在自己唯一的本命法器“香炉”上。 香炉跟了他数百年,是他这个小小土地公与生俱来的。 后来陷入沉睡,感受著无尽的黑暗和无边的漂泊。 他不知道自己沉睡了多久。 只隱约记得,偶尔有被人唤醒过,然后吞了一些灵魂,又继续沉睡。 直到这一次。 这一次的呼唤很强烈,仿佛一个拳头砸在他的脸上,將他从沉眠中砸醒。 他睁开眼睛后,看到面前跪著三个人。 他不禁愣住。 当了几百年土地公,他见过的信徒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但眼前三人的长相很奇怪。 他们的头髮不是黑色的,眼珠更是蓝、绿都有,皮肤白得像没见过太阳,五官轮廓比他熟悉的人类要深邃得多,高鼻樑深眼窝,看起来像是他曾经看过的西域画师画的《天竺僧侣图》里的天竺人,但又不完全一样。 王旦想动动身体,却发现自己动不了。 不,不对。他根本没有身体。 他只有一双眼睛。 一双用青烟凝聚出来,浮在香炉上方的眼睛。 他能看、能听、能思考,但他动不了任何一个“肢体”,因为他根本没有肢体。 他尝试凝聚更多烟雾,试图形成一个人形,但没能成功。 他的神魂太弱了,残缺不全,弱到只能维持这双眼睛,而且为数不多的力量还在匀速流失中。 王旦只好快速观察一下周围的环境。 地下室,石墙石地,湿冷阴暗。 石台上有血,是新鲜的牛羊血。 香炉周围摆著肉块。 他的心里大概有数了。 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的本命香炉流落到了某个未知的遥远地方,被这些人得到了。 然后这些人在供奉他,虽然供奉的方式乏善可陈,但有香、有血食、有虔诚的祈祷。 这勉强算是合格的香火供奉。 他们在请神,请他这个“神”。 王旦有些哭笑不得,他只是土地公,人间最小的神。 说得好听点,掌管方圆百里,掌管五穀丰登,掌管家宅安寧。 但再多就无能为力了。 这些人大张旗鼓请他现身,是遇到了什么过不去的坎吗? 那个跪在前面的老妇人突然开口说话。 她说的语言王旦听不懂,但又很奇怪,他竟然能明白对方想要表达的意思。 那是一种超越语言的理解,好比灵魂与灵魂之间的沟通。 她传达的意思大致如此:“伟大的存在,我们从远方呼唤您,献上祭品,献上虔诚,恳请您垂怜这个衰败的家族,赐予我们生存的力量和希望。” 王旦大概明白怎么回事了。 这些人的日子过不下去、走投无路了,所以用全部家当买了一个香炉,天天烧香祷告,想要请神帮忙。 王旦陷入短暂的沉默。 他知道自己现在的状况很糟糕,神魂破碎,肉体全无,只剩下这么一缕残魂寄托在本命香炉上。 如果没有人继续供奉他,要么继续隨著香炉流浪、沉睡,要么在岁月长河中魂飞魄散。 所以,他需要这些人。 需要他们继续供奉,继续烧香,继续献祭。 只有这样,他才能慢慢恢復,慢慢凝聚神魂和身体,慢慢找回自己失去的一切。 他和这些人,现在是互相需要的关係。 於是,王旦不得不做出合乎常情的决定。 他用尽神魂中残存的所有力量,在香炉上方凝聚出三个光团。 那光团很小,只有指甲盖大,散发著淡淡金色光芒。 光团缓缓飘向眼前的三个人。 老妇人用手指触碰光团的瞬间,光团直接被她吸收。 然后她的脑海中多出了一些东西,是关於一种源自东方的修炼方法,名为《朝暮食气法》,可以用特定时间的呼吸、吐纳来引导身体內部气机,诞生“真气”。 有了真气,就能强身健体,甚至延年益寿。 另外一老一年轻两个男人,也学著老妇人,伸手去触碰光团,旋即脸上浮现精彩的震惊顏色。 王旦还想再做些什么,但他的力量已经耗尽了。 那双用青烟凝聚的眼睛开始涣散,香炉的光芒也逐渐暗淡。 他向三人发出最后一缕意识:“供奉我。我不会亏待你们。” 青烟消散,光芒熄灭,王旦再次沉入无尽黑暗。 第2章 《朝暮食气法》 北境的黎明来得很晚。 艾德蒙·瓦伦丁站在城堡西侧那座早已废弃的瞭望塔上,面朝东方,等待著第一缕曙光。 这座塔已经很久没人上来过了。 台阶上的石砖鬆动了几块,扶手也朽了大半,风从那些裂缝里钻进来,呜呜响个不停。 但艾德蒙还是第一时间想到这里。 这里最高,最安静,最不容易被打扰到。 他拢了拢身上那件磨得发白的旧披风,双手垂在身侧,缓缓闭上眼睛。 脑海中一幅图景再度浮现出来。 那是他从光团中得到的东西,关於人体中有十二条经脉,关於它们如何分布、流动,关於在什么时间、用什么样的呼吸节奏,能让一种名为“真气”的东西在那些经脉中游走。 《朝暮食气法》,邪神对他们持续四十九天供奉和祈祷的回馈。 “朝”是清晨,“暮”是黄昏,“食气”是吞食天地之气。 果然是邪神,竟然要他们吞食天地间的气,而且专门针对太阳和月亮! 东方天际泛起一线鱼肚白。 艾德蒙的呼吸变得很深、很慢。 吸气,腹部鼓起,犹如一个乾瘪的皮囊被缓缓吹胀。 停顿,让那口气在胸腔中停上三个呼吸的时间。 呼气,腹部收紧,气息从鼻腔中均匀淌出去,像一条细线,悠悠长长。 这和他修炼了几十年的“大地共鸣呼吸法”有很大区別,至少呼吸法不用指定在两个“阴阳交替”的时间段进行。 他看不到体內有什么变化,但他能感觉到。 胸腹之间,一股温热的东西开始流动。 很微弱,好比一条冻僵的小蛇,正在一截一截甦醒过来,试探性地缓慢沿著某条看不见的路线爬行著。 第一缕阳光刺破云层的时候,那股温热忽然变得清晰。 它顺著艾德蒙的脊椎向上爬,一节一节,缓慢但坚定地攀升,仿佛一只手在抚摸他的脊骨。 那种感觉算不上舒服,甚至有些酸胀。 他咬著牙继续吸气、停顿、呼气。 酸胀感持续了一会,隨后散开,转化为一种难以言喻的暖意。 感觉像是有人在他体內点亮一盏灯,从脊椎底端一路亮到后脑勺,整个后背都暖洋洋的。 他全身的毛孔似乎都在张开,有一些东西正顺著那些毛孔往里面钻。 艾德蒙心中诞生一个明悟念头——他成功了。 虽然只是一个成功的跡象,虽然那缕气还细得像根头髮丝,但他確確实实感觉到了它的存在。 在他的经脉中,在“心火”的旁边,仿佛一条小小溪流匯入乾涸河床。 他活动了一下肩膀,咔嚓,那是关节发出的声音。 艾德蒙愣了一下,又转了转脖子,同样咔嚓一声。 他这才注意到,自己后背那块因为年轻时参与討伐蛮族时被投石索砸中而折磨了他二十年的旧伤,似乎……没那么疼了。 他用力挺了挺腰,脊椎发出几声细碎的响动。 隨后,那里有一片明显的温热。 真的不是错觉。 二十年了,那块伤跟了他二十年,每逢阴雨天就痛得直不起腰。 他试过敷草药、找牧师用圣光治疗、喝烈酒麻痹,全都无效。 他已经习惯每天早晨醒来的时候忍著那片钝痛下床,习惯大步走路的时候右手会下意识扶住后腰,习惯训练的时候不敢用尽全力,习惯战斗力隨著岁月和疼痛的双重侵蚀而止步不前。 但现在,那片钝痛正在消退。 艾德蒙站在塔顶,呆滯了好一会。 北境的风还是那么冷,吹在他脸上,但忽然觉得这风也没那么难熬了。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肺里满满的,胸口暖暖的。 “朝暮食气法……”他呢喃道,“邪神……” 他本以为第一次修炼,会是自己墮落的开始。 但似乎情况並不糟糕,甚至好到过於不可思议。 傍晚,月亮升起的时候,艾德蒙又出现在瞭望塔。 这一次他练的是《朝暮食气法》的“暮”字诀。 和早晨的“朝”字诀不同,“暮”字诀的呼吸要更慢更绵长。 面朝月亮,艾德蒙让月光洒在他的脸上。 他闭著眼睛,再次调整呼吸,夜风中有一种乾草和泥土的气息。 月华和紫气是不一样的,《朝暮食气法》中重点提到过。 紫气是热的、冲的,带著一股子毛躁劲。 月华是凉的、柔的,像水一样淌进来。 那股凉意顺著他的经脉下行,一直沉到脚底,在脚心那里打了个转,又沿著腿的內侧往上返,最后和早晨那条“小蛇”匯合在一起。 两股气一暖一凉,碰在一起的时候,艾德蒙不禁浑身打了个寒颤。 就像是冰水倒进热水里,身体里面咕嘟咕嘟翻腾了好一会。 但並不觉得难受,反倒有种说不出的通畅。 仿佛堵了几十年的下水道,突然就被冲开了。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右手,那只握剑握骑士枪的手,指节粗大,虎口满是老茧。 年轻时灵活得如同鹰爪,如今早就发僵发木。 现在这只手,一个指头一个指头曲起来又伸开,指节咔嚓响了一阵。 艾德蒙內心翻涌起一种复杂的情绪,混杂著惊喜、怀疑、慌乱和期待。 这种力量既陌生又强大,以及令他感到一丝不安。 真的有这种毫无副作用且见效如此明显的神奇能力吗? 但不安中,他尝到了许久未曾品尝过的希望味道,犹如甘泉。 …… 雷蒙德在第七天的时候,终於確认自己不是在发烧。 艾德蒙一度怀疑儿子是因为体弱多病出现幻觉,甚至是邪神在儿子身上收走赐福的代价。 头三天,雷蒙德练完《朝暮食气法》之后总觉得头晕目眩,浑身发热,脸颊烫得像刚从炭火边挪开。 他摸过自己的额头,確实烫,但量了体温又正常,嘴里也没有发烧时的那种苦味。 只是,儿子的修炼效果,和他这个老父亲的积极现象,仿佛成了两个极端。 这令父子俩忧心忡忡。 玛莎经过反覆检查后確认:“应该是雷蒙德少爷经脉堵得厉害,气通不过去,在胸口闷著。” 这是老嫗结合《朝暮食气法》自行得出的解释。 “那怎么办?”艾德蒙问道。 “忍著。”玛莎安慰道,“通了就好了。” 第3章 甜蜜的「魔药」 雷蒙德只好一边坚持早晚各食气一次,一边忍耐头晕和发热的后遗症。 他不是个有韧性的人。 从小体弱,北境的风一吹就要病一场,一年里有大半年的时间是躺在床上的。 前几年取了一个普通的村姑,生下小莉莎后,妻子因为生產时的细菌感染不幸离世。 之后他的生活范围基本上就是城堡这一亩三分地,最远去过灰港城两次,每次都因为需要治病,来回折腾得用掉半条命。 他的世界里早已没有“希望”这个单词。 他不信自己还能好起来,不信瓦伦丁家族还能有什么未来,更不信自己能活到三十岁。 他每天都在看书,什么都看,歷史、地理、传记、草药学…… 主要是,他知道自己除了看书,什么都干不了。 但这次,他坚持忍耐。 《朝暮食气法》给他描绘了一幅美妙的图画——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就像一个溺水的人,抓住一根救命稻草。 幸运的是,头三天的头晕过后,第四天那股热气仿佛找到出口,从他的胸口往下淌。 淌过腹部,一直往下走。 雷蒙德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那种感觉,就像有人把一条热水管插进他身体里,把那些冻了二十多年凝结成块的东西一点一点融化后冲走。 第五天,他第一次在练完“朝”字诀后没有咳嗽。 这是他这辈子头一遭。 他有肺病,从小就咳嗽,冬天咳得凶的时候整夜整夜睡不著。 即使到了夏天,早晨起来总归要咳上几声,清一清嗓子里的痰才舒服一些。 但今天,他练完功,站起来,咳了一声,没咳出来。 再咳一声,还是没咳出来。 他茫然站在原地,张著嘴,不知道怎么回事。 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他的嗓子是清亮的,肺里是空的,並没有积痰。 第六天,他开始感觉到那条“气”的形状了。 它不再只是一团模糊的温热,而是像一条细细的线,从鼻尖钻进去,沿著喉咙下到胸口,绕著心臟转一圈,再往下走。 他能分辨出那线的粗细、温度,甚至能隱约分辨出它在什么时候走快、什么时候走慢。 第七天清晨,雷蒙德练完功,站在窗口往外看。 北境的天空还是灰的,太阳躲在厚厚的云层后面,只露出一线光。 但雷蒙德看见那片光了。 像粉末一样,呈金黄色的细碎东西,悬浮在那束光里,於空气中缓缓飘动。 它们隨著他的呼吸,一缕一缕往他鼻子里钻。 雷蒙德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那是一双苍白的手,常年没有血色,指甲盖下面泛著淡淡的青,手无缚鸡之力。 但此刻,手心里多了一层温热,仿佛刚洗过热水,还残留在皮肤上的暖意。 他握了握拳,感觉到一股力量。 力量……对於他来说,特別生疏的一个单词。 他终於体会到父亲前些天分享的,关於修炼《朝暮食气法》的积极与快感。 …… 玛莎的变化,和瓦伦丁父子俩一样明显。 艾德蒙有一次无意间发现,玛莎手里端著一碗水,正在慢慢喝。 但玛莎的手並没有抖。 玛莎的手抖多长时间了?艾德蒙记不清了。 只记得,她以前端碗的时候必须两只手捧著才稳固,一只手托著碗底,一只手扶著碗沿,不然很容易將液体洒出来。 可现在,她就这么一只手端著,碗里的水纹丝不动。 不仅如此,玛莎的眼神变了。 以前是浑浊的,蒙著一层灰濛濛的雾,看人的时候总觉得隔著什么。 但现在,那层雾变淡许多,她的眼珠虽然还是老年人那种泛黄,但深处多了些清亮的色彩。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 艾德蒙不再对《朝暮食气法》抱有疑虑,即便现在告诉他,邪神在这门特殊的呼吸法中掺入了让人身心灵魂永恆墮入深渊的魔药,他也要义无反顾。 就算是魔药,也是甜到心坎的。 那种感觉实在太美妙了。 晨起“朝”字诀,傍晚“暮”字诀。 他对自己身体的变化越来越敏感,也越来越確信,这股从香炉里得来的“气”,和这个世界的任何力量都不一样。 他是一名正式级別的骑士,一辈子跟斗气打交道。 年轻时在战场上感受过敌人魔法师的法术波动,中年时观摩过大贵族的天才骑士们演练斗气,他的身体中还存著超过五十年训练积累下来的骑士“心火”。 心火,是那种骑士靠意志、荣耀和呼吸法锤炼出来的火焰。 那股心火是他的根本。 五十多年的骑士生涯,靠著这团火,他才能在早年的南征北战中一次次活下来,才能拖著一身伤势在北境扎根,在贫瘠的土地上艰难守住瓦伦丁家族最后一点尊严。 而现在,他发现一个惊人的事实——真气比心火高级! 不知道具体该怎么解释、阐述,就是这么篤定般觉得。 真气在心火旁边流动的时候,心火像是一个畏手畏脚的孩子,缩在一边,不敢靠近。 艾德蒙尝试著將真气与心火接触,它们碰在一起的时候,没有衝突和排斥,真气像是一层薄膜,轻轻包住心火。 被包住之后,心火跳得更稳了。 多年的折磨,早就使得他的心火临近熄灭。 毕竟是快七十岁的迟暮骑士了,旧伤累累,气血衰败,心火宛若风中残烛,隨时可能被一口气吹熄。 但现在,那股真气像是一层护罩,將心火裹在里面,不让北境的寒风、衰老的侵蚀、旧伤旧痛去消磨它。 不仅如此,他甚至感觉到心火在变强。 那种感觉很微妙。 他年轻的时候,心火是狂暴且炽热的,好比一头被锁在胸腔中的猛兽,每次战斗都可以將其释放出来,去撕咬敌人,克敌制胜。 现在的心火不一样了,它变得厚实、沉稳,仿佛一块被反覆锻打的精铁,把杂质一层一层锤出去,只留下最精华的內核。 艾德蒙隱约觉得,这种变化可能会带来一些他做梦都不敢想的东西。 比如…… 他摇了摇头,自嘲自己的白日做梦和痴心妄想。 但这念头一旦冒了头,就摁不回去了。 他毕竟当了五十多年的骑士,他知道自己的境界卡在哪里。 正式级骑士,斗气附体,这已经是他在三十多岁就达到的顶峰。 自那之后,再无寸进。 精英骑士的门槛像一堵看不见的墙,他撞了无数次,撞到头破血流,也始终没能开启一道门缝。 可现在,那堵严丝合缝的墙壁,似乎头一回有了裂纹。 他不敢確定会不会只是自己的错觉。 每次修炼完《朝暮食气法》,当他闭目內视的时候,总能感觉到心火的位置,有某种东西正在鬆动,仿佛土里的种子尘封无尽岁月后甦醒过来,就要破土而出、生根发芽。 他不敢声张,也许真的是错觉呢。 但转念一想,或许……他艾德蒙·瓦伦丁,这辈子真的还能再往上走一步? 第4章 艰难的日子 转眼半个月过去。 艾德蒙將玛莎和雷蒙德叫到地下室中。 香炉安安静静摆放在石台上,青铜表面泛著幽幽暗光。 三人在香炉前跪下来,对著那个看似沉默的器物,虔诚行礼。 这些日子以来,他们谁也没有忘记每天早晚的供奉。 艾德蒙会按时点燃玛莎配好的香,雷蒙德会通过打扫地下室的灰尘来锻炼身体,玛莎会低声念诵那串不知含义的咒语。 香炉再没有像“最终仪式”那天那样发出过青光,但三人都確信,那个“神明”还在里面。 他们的身体变化就是最好的证明。 “今天叫你们来,是有几句话要交代。” 玛莎和雷蒙德同时看著一脸严肃的艾德蒙。 “《朝暮食气法》的事,只能限定我们三个人知道。”艾德蒙郑重强调,“任何人,包括其他族人、僕人、以后加入的人、嫁进来的人,在时机不成熟之前,一个字都不能透露。” 小莉莎作为瓦伦丁家族的血脉,当然可以了解《朝暮食气法》。 但她才三岁,现在接触这个为时过早,也容易將秘密泄露出去,不管有心还是无意。 雷蒙德点了点头。 玛莎没有说话,仿佛早就猜到家主会有这个决定。 “我不確定这股力量到底是什么,我甚至不確定香炉里的那位是神还是別的什么……”艾德蒙顿了顿,“但我可以確定一件事——这股力量不属於这个世界! 斗气不是这样的,魔法也不是这样的。 如果被其他人知道瓦伦丁家族拥有这样的东西……” 他没有说下去,但另外两人都明白言外之意。 灭顶之灾! 这片大陆上,任何一个王国都不会容忍一个掌握了未知力量的家族存在。 教会会把他们定为异端,帝国会以剿灭邪教的名义发兵討伐,那些野心勃勃的贵族会像闻到血腥味的野兽一样扑上来,將瓦伦丁家族撕碎嚼烂,然后把香炉抢走。 “所以,这是瓦伦丁家族最大的秘密!”艾德蒙手指向香炉,“比我们的生死更大!” “明白。”雷蒙德和玛莎同时点头,同时回应。 …… 残冬的北境,是一年中最难熬的时光。 雪已经停了,但天没有放晴。 低垂的灰云如同一块洗不乾净的旧抹布,把整个天空糊得严严实实。 风从东边那片冻得发硬的荒原上刮过来,带著冰碴子和枯草屑,打在脸上生疼。 灰堡,是瓦伦丁家族这座残破城堡的名字。 烟囱里飘出几缕稀薄炊烟,还没升到屋顶就被风撕碎。 艾德蒙站在城堡的粮仓门口,看著里面所剩不多的黑麦存粮,陷入沉思。 城堡有十二口人要吃饭,领地边缘那些依附他们的农户也要吃饭,加起来有上百张嘴。 北境的骑士领,说是“领”,其实不过是帝国版图上一块不值钱的边角料。 土地贫瘠,人口稀少,种什么都长不好。 早年间还能靠著打猎和採集补贴一些,但这几年气候越来越冷,林子里的野物少了,连兔子都不常见,只能从冰湖上凿开洞,捕一些鱼艰难度日。 艾德蒙在心里算了一笔帐。 现有的粮食,省著吃,或许能撑到开春。 但开春之后呢? 没有种子,没有农具,没有钱买盐、布、医疗物品,那些农户拿什么播种,拿什么生活过日子? 北境的春天本来就来得晚,四月地面才解冻,五月才能下种,这中间还有两个多月。 就算把黑麦全省下来当种子,也只能覆盖不到一半的地。 “家主。”玛莎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艾德蒙回头,看到老嫗披著一件打了好几个补丁的旧斗篷,站在粮仓门口,手里拄著那根拐杖。 她的脸色相比入冬前好了太多。 修炼《朝暮食气法》已经半个多月,她的变化肉眼可见。 背没那么驼了,走路也不怎么喘了,连说话的声音都比以前亮了。 但此刻玛莎的表情同样不轻鬆,她看了看粮仓里的情况,又看了看艾德蒙,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两人沉默著站了好一会。 “玛莎,”还是艾德蒙开口打破沉默,“我们还有多少东西能换?” 玛莎想了想:“城堡里能卖的基本都卖了,剩下的只有一些旧家具、几口铁锅,还有您那几本书。” 艾德蒙点了点头。 那些书是他祖父和父亲留下来的,有的是骑士传记,有的是帝国战史,虽然值不了几个钱,但毕竟是祖上传下来的东西,而且雷蒙德那孩子喜欢看书,卖了怪心疼的。 “还有,”玛莎犹豫了一下,“剩下的就是您的那把旧剑和旧骑士枪了,如果拿去灰港城,应该还能换几袋麵粉。” 卖武器?艾德蒙没有说话。 那把旧剑和旧骑士枪已经跟了他三四十年。 单说那把旧剑,不过是普通骑士用的铁剑,剑身上有几道豁口,剑柄上的皮缠也早就磨破了。 但陪著他走过南征北战抵抗蛮族的崢嶸岁月,陪著他从年轻气盛来到年老气衰,说是战友也毫不为过。 “先不急。”艾德蒙无力说道,“我再想想办法。” 他知道自己在嘴硬。 可有些东西,他还是想再拖一拖。 晚上,艾德蒙敲响雷蒙德的房门。 雷蒙德正和往常一样,食气之后,神清气爽的他坐在桌边看书,一盏昏暗油灯將他的影子投在石墙上,整个人的状態看起来挺不错的。 看到父亲进来,他放下书站起身。 “坐吧。”艾德蒙在一把椅子上坐下,示意儿子也坐。 雷蒙德这些天的变化很明显。 他的脸色没有以前那么苍白了,咳嗽也日渐减少了。 最重要的是,他的眼睛里多了一些以前没有的东西。 那是一种生气,一种年轻人该有的活力。 以前雷蒙德看人的时候,眼神总是灰濛濛的,缺少色彩,甚至生无可恋。 艾德蒙对儿子的这种积极蜕变打心底感到高兴。 “父亲,有什么事吗?”雷蒙德问道。 艾德蒙沉默了一会,隨后乾脆单刀直入:“我打算去一趟鹿堡。” 第5章 为了活下去 雷蒙德的眉头顿时皱了起来。 鹿堡是梅菲尔德伯爵的城堡,离灰堡大约一天的马程。 马库斯·梅菲尔德伯爵是这一片北境土地的领主,名下统辖著十几个骑士领和四个男爵领,瓦伦丁家族这一块小小的土地,是以前的梅菲尔德伯爵封给他们先祖的。 不过,艾德蒙上一次见到现任梅菲尔德伯爵,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 而且確切来说,伯爵本人根本没有露面接待他的附庸骑士,只是让管家打发了他。 那一次艾德蒙去鹿堡,是请求减免当年的税赋,管家听完他的陈述並报告给伯爵后,给了他一袋粮食,说道:“伯爵大人说了,今年冬天就不收你的税了。但明年,得补上。” 时至今日,灰堡欠鹿堡的税赋越积越多,但鹿堡实际上也没在意这一点。 谁都知道,灰堡所在的领地,根本没办法上缴像样的东西,能一直撑著没倒就很不错了。 “他根本不会见你。”雷蒙德语气冷淡且蕴含怨愤地说道,“他早就把我们忘了。” “我知道。”艾德蒙嘆了口气,“但我必须试一试。” “为什么?”雷蒙德的声音有些急,“前几年我们去求他,哪次不是碰一鼻子灰回来? 梅菲尔德眼里只有那些能给他交税的富饶领地,我们这片土地,他连名字都记不住。 父亲,我们现在有《朝暮食气法》,有邪神的赐福,我们完全可以靠自己……” “可我们也只有《朝暮食气法》!”艾德蒙生硬打断,“靠自己什么?靠自己饿死?” 诚然,邪神显灵了,邪神给了他们回馈,邪神赐予他们神奇的《朝暮食气法》。 但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人活著,总得要吃饭吧? 没有粮食,再好的《朝暮食气法》又有什么用? 雷蒙德张了张嘴,一时说不出话来。 艾德蒙看著儿子,声音恢復平静:“雷蒙德,你说得对,我们確实有了不一样的东西。 真气是比斗气更高明的力量,这一点我比你清楚。 如果用好了,这会是我们瓦伦丁家族未来发展的基础。 但真气不能当饭吃,不能当种子种在地里,不能换盐换布换铁器。 我们眼下最缺的不是伟大的力量,是活下去的物资。” 雷蒙德沉默了好一会,声音变得妥协、低沉:“可梅菲尔德不会给的。以前不给我们,现在凭什么给?” “事在人为。”艾德蒙眼睛里突然闪烁起一丝亮光,“以前的我,是一个废了的无用骑士。但现在不是了。” 雷蒙德抬起头,看向父亲。 艾德蒙从椅子上站起身,走到房间中央。 他的动作不快,但他站直身体后,雷蒙德后知后觉发现一件不寻常的事——父亲的背挺得很直。 以前不是这样的。 以前父亲因为后背那块旧伤,走路的时候总是微微弓著,肩膀一高一低。 但现在,他站得笔直,胸口舒展,两只手垂在身侧,稳稳噹噹。 “我的伤基本好了。”艾德蒙解释道,“至少好了一大半,而且会越来越好。 真气不但修復了我的陈年旧伤,还重新壮大了我的骑士心火。 我现在虽然不是当年那个能以一敌十的年轻人了,但我依然是一名正式级別的骑士。 一个还能战斗的正式骑士,对梅菲尔德家族来说,就是有用的。” “你想……”雷蒙德睁大眼睛问道,“为梅菲尔德效力,重新上战场?” “不。”艾德蒙摇了摇头,“我要让他看到我的价值。 一个边境骑士领,有一个还能打的骑士坐镇,至少能替他守著北边那条防线。 我不需要他给我多好的待遇,只要他愿意借给我一些粮食、种子、布匹、铁器、药品和钱……我可以用明年的税赋来抵。 他甚至不用多出一分钱,我只是让他借给我,明年我连本带利还给他。” “他会信吗?”雷蒙德的声音中透著心虚。 父亲说的“明年还”和“连本带利”,这是一套用烂了的说辞。 事实上,灰堡从来没有还上一笔旧债,而且税赋也是一年拖欠一年。 灰堡就是鹿堡那里掛了名的老赖,从来只会一味索取。 “所以我要亲自去。”艾德蒙深吸一口气,將考虑许久的想法说出来,“我要穿上鎧甲,骑上战马,让他看到我还能握剑。” 雷蒙德再度沉默。 他看著父亲那张布满皱纹的脸,发现父亲除了决然,还有一双许久未见过的,燃著光亮的大眼睛。 似乎,这次,父亲很有信心的样子。 雷蒙德被说服了,点了点头:“我陪你去。我和阿尔伯特是朋友,或许有机会说上话。” “不。”艾德蒙拒绝了这个提议,“我要你留在灰堡。你的身体虽然恢復不少,但不適合这种天气下长途跋涉。 你和玛莎继续修炼《朝暮食气法》,盯著城堡。 如果我……如果事情不顺利,至少你还在。” 雷蒙德知道父亲说的“不顺利”是什么意思。 如果梅菲尔德伯爵厌倦了父亲的一味索取,厌倦了这个老赖的拖欠不还,一旦翻脸不认人,甚至把父亲扣下来,那灰堡就只剩下他和玛莎了。 必要时,他和玛莎还能在后方想想办法,將父亲解救回来。 如果一旦父子一同被扣下,那连想方设法救人的途径都给掐断了。 “早点休息吧。”艾德蒙安排妥当后,拍了拍儿子的肩膀,转身往房间外走。 走到门口时,他停了一下,头也没回说道:“雷蒙德,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就是瓦伦丁的家主。” 次日早上,天亮没多久。 艾德蒙穿上那身搁置多年的骑士鎧甲。 鎧甲是铁质的,胸甲上有一道从肩膀斜拉到腰侧的深痕,那是他年轻时被蛮族战斧劈出来的痕跡。 铁匠修补过,但疤痕还在。 他希望梅菲尔德伯爵看到这道痕跡,能想起瓦伦丁家族为他们守护疆土、抵御外敌的功劳。 肩甲有些鬆了,系带也旧了,他花了將近一刻钟也没能把所有的搭扣和皮袋系好。 老格伦不得不上前帮他。 格伦比艾德蒙小几岁,但他看起来更老。 头髮全白了,脸上的褶子深得如同刀刻,两只手也没以前那么稳了。 但他给艾德蒙系鎧甲带子的时候,还是那么驾轻就熟、手到擒来。 他当了艾德蒙一辈子的侍从。 从年轻时的马童到后来的骑士扈从,再到现在的老僕,这身鎧甲他帮忙穿脱了无数次,比艾德蒙自己还要熟悉这上面的每一个搭扣。 第6章 鹿堡 “好了,老爷。”格伦退后一步,上下打量一番,“还行。” “还行吗?”艾德蒙活动了一下胳膊,鎧甲发出沉闷的金属摩擦声,“我看著怎么样?” 格伦想了想:“像是还能再打一仗的样子。” 艾德蒙轻笑一声。 他对著墙上那面模糊的铜镜照了照,镜子里的人確实不太像六十七岁。 鎧甲虽然旧,但保养得很乾净,胸甲上的那道疤痕令人觉得这是一副经歷过战火的鎧甲,平添信任。 他的腰背挺直,肩膀平整,看起来確实像那么回事。 “马呢?” “准备好了。” 灰堡的马厩里只剩一匹马了。 那是一匹老战马,枣红色,马脖子上有一道伤疤,是以前被流矢划过造成的。 这匹战马年轻的时候也曾威风过,现在老了,跑不快了,但胜在稳当,而且识路。 艾德蒙翻身上马的时候,膝盖发出咔嚓一声。 他停顿了一下,等那股酸胀过去,才坐稳了。 格伦也骑上一匹瘦骡子,那是城堡里剩下的唯一一头役畜。 “走吧。” 艾德蒙勒了勒韁绳,老战马踩著碎步,不紧不慢朝城堡外走去。 他们经过灰堡外围那片散落的农户房舍时,有人从窗户里往外看。 那些农户大多是这些年陆续逃难过来的,在骑士领边缘搭了简陋的棚屋,勉强活著。 艾德蒙知道他们都在看他,看城堡家主要出门了,方向朝南。 他没有回头,北境冬天的风还是那么硬,吹在脸上如同砂纸磨。 但艾德蒙感觉到胸口有一股热气顶著,使得那风也没那么冷了。 那股热气正是真气,於他身体经脉中缓缓流动著,自行將寒意挡在体外。 他骑在马上,渐渐加快速度。 鹿堡在南边,沿著脚下这条被雪压实的土路,骑马要走一天左右。 午后的时候,他们歇了一次。 格伦从骡子背上的布袋里掏出一块干饼和一条咸肉干,递给艾德蒙。 艾德蒙接过来,啃了几口饼,又撕了一小条咸肉慢慢嚼。 带的水和乾粮都不多,去鹿堡的路要一天,回来还要一天,路上必须省著吃。 他们停在路边一棵光禿禿的老橡树下面。 树枝上掛著一层薄霜,在惨澹的天光下泛著灰白的光。 艾德蒙靠坐在一块石头旁,喝了口水,闭上眼睛休息一会。 真气於经脉中静静流淌著。 这半个多月来,他已经习惯了那种“气”在体內循环的感觉。 它不像心火那样炽热暴烈,也不像斗气那样需要刻意催动。 真气更像是一股绵长的温泉小溪,在十二条经脉中缓慢流淌,將他身体中那些淤堵的地方一点一点化开。 刚才骑马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腰不酸背不疼,连握著韁绳的手都比以前有力多了。 真气在他身体中发挥著药石难及的作用,將他这身破旧不堪的皮囊一寸一寸修补著。 他甚至產生一个荒唐的念头——如果这样继续修炼下去,自己会不会……再活二十年? 以前,这个念头是想都不敢想的。 他睁开眼,看了看身旁的格伦。 老僕人靠在骡子腿上,蜷缩成一团,眼睛半闔著,鬍子拉碴的脸上全是风霜。 格伦比他小几岁,但因为吃了太多苦,看著比他老。 如果他真的能再活二十年,那格伦呢? 艾德蒙摇了摇头,將这个念头从脑子里撵出去。 “走。”他站起身,拍了拍鎧甲上的尘埃,“天黑之前要赶到鹿堡。” 格伦应了一声,费力爬上骡子。 两个老伙计继续沿著土路南行。 北境的风景单调到叫人麻木。 灰的天,灰的地。 偶尔有一片枯死的林子从路边掠过,或偶尔能看到远处某个小村子冒出的几丛炊烟。 但更多的是一片荒芜。 这条路艾德蒙走过很多次了,大多数都怀著希冀出发,带著落魄回来。 这一次会不一样吗? 正想著,鹿堡的轮廓於暮色中浮现。 鹿堡比灰堡大得多得多。 它坐落在一条河畔,是这一片北境土地上最像样的城堡。 石墙有三层楼高,墙头上插著梅菲尔德家族的旗帜,图案是一只昂首的牡鹿,银底蓝纹,於晚风中猎猎作响。 艾德蒙和格伦在大门口被拦截下来。 两名卫兵站在铁柵门前,穿著皮甲,腰间掛著剑,看起来比灰堡那些人像样多了。 其中一人上前一步,上下打量艾德蒙一番,目光在他那身旧鎧甲上重点停了一下,冷冷问道:“什么人?” “艾德蒙·瓦伦丁,北境灰堡骑士领的骑士。”艾德蒙勒住马韁,“来求见梅菲尔德伯爵。” 两名卫兵互相看了一眼。 其中一个卫兵回道:“伯爵大人不在城堡,去南边了。” 艾德蒙心中一沉,他完全没有预料到这茬。 不过他没有轻言放弃。 翻身下马,动作利落稳健。 他站在卫兵面前,挺直腰板,声音中气十足:“可以让我见一见管家吗?或者任何一个能主事的人。我有要事需要稟告伯爵大人。” 卫兵又打量了他一会,似乎在犹豫、权衡。 另一名卫兵低声跟同伴说了句话,隨后前一个人点了点头:“等著。” 隨即他转身走进城堡。 艾德蒙站在暮色中,牵著老战马的韁绳,安静等著。 格伦也从骡子上下来,蹲在路边,看起来疲惫不堪。 风还是那么冷。 大约过了一刻钟,城堡的门打开,一个穿著灰色长袍的中年男人走了出来。 他约莫四十岁出头,瘦高个子,留著修剪整齐的短须,看起来精明干练。 艾德蒙一眼认出他来,正是鹿堡的管家,唤作埃德加,是马库斯·梅菲尔德伯爵的心腹。 “瓦伦丁骑士。”埃德加的声音不冷不热,“好久不见。” “埃德加先生。”艾德蒙行了个骑士礼,“打扰了。我这次来,是有些事想求见伯爵大人……” “伯爵大人不在。”埃德加平淡解释道,“他去南边的暖冬庄园了,最快也要半个月后才回来。你有什么事,不妨先跟我说。” 艾德蒙稍作沉默。 这不是他预想中的画面,本来应该是向自己的领主、鹿堡伯爵当面推销自己的价值的。 隔了一个人,而且只是鹿堡的管家…… 可来都来了,总不能空手而归。 艾德蒙只好相机行事:“我的骑士领,今年冬天……很难。” 第7章 老战友 埃德加看著他,没有接话。 他似乎对此早有预料,一点都不感到意外。 艾德蒙只好硬著头皮继续说道:“我想向伯爵大人借一笔粮食,还有一些种子、布匹、药品、铁器和钱……明年的税赋,我会加倍偿还……我愿意立下字据……” 埃德加那张精明干练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 作为伯爵的心腹,他对整片领地上的所有附庸的情况都瞭然於胸。 他盯著艾德蒙看了好一会,目光从艾德蒙的脸上移到鎧甲上,又从那道旧伤痕上挪开。 “你看起来气色比以前好多了。”埃德加忽然说道。 艾德蒙愣了一下:“是吧。” “我记得你,”埃德加说道,“三年前你来求见伯爵的时候,走路都直不起腰。现在你站在我面前,腰板挺得比我还直。看来你这一年过得不错。” 上次看到艾德蒙,那时候的他行將就木,黄土都埋半截了。 如果说隨时听到灰堡那边传来关於艾德蒙离世的消息,一点都不会意外。 反而艾德蒙如今好端端且精神头十足站在眼前,倒是叫人挺新奇的。 “托伯爵大人的福。”艾德蒙隨口敷衍道。 埃德加笑了一声,笑容里有种说不清的意味:“借粮的事,我做不了主。伯爵大人临走前吩咐过,在他回来之前,城堡里的一切照旧。 如果你想借粮,恐怕只能半个月后来,那是伯爵大人应该回来了。” 艾德蒙的心顿时往下沉。 半个月后再来? “埃德加先生,我可以为伯爵大人做点事。” “哦?什么事?” “我是骑士,我还能战斗。北境边境这些年不太平,我知道伯爵大人一直在为蛮族的袭扰头疼。”艾德蒙神色坚毅说道,“我虽然老了,但这身鎧甲还能穿,这把剑还能握。 如果伯爵大人愿意借给我一批物资,我不止明年的税赋加倍偿还,我还愿意自发在边境线上巡逻,替伯爵大人看著那条防线。” 埃德加的表情有了一丝明显变化。 他正想说些什么,不远处响起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一队骑兵於暮色中直奔城堡门口疾驰而来。 艾德蒙转头望去,领头的那匹马上骑著个年轻人,二十来岁,穿著一身裁剪考究的猎装,肩头搭著一张弓,马鞍侧面掛著一只还在滴血的鹿。 身后跟著五六名骑士,个个马背上都驮著猎物,有野兔,有狐狸,还有一只肥硕的狍子。 管家埃德加看清来人,原本板著的脸上立刻鬆弛下来,侧身让开道。 那年轻人策马到门前,勒住韁绳,动作乾净利落,马匹喷著白气瞬间停稳。 “阿尔伯特少爷。”埃德加微微欠身,“今天收穫不错。” 年轻人从马上翻身下来,靴子踩在石板上发出清脆声响。 他隨手把弓丟给身后的侍从,拍了拍手上的灰,目光扫过来,落在艾德蒙身上。 那是一张年轻的脸,眉宇间带著几分梅菲尔德家族特有的从容。 头髮是深棕色的,被风吹得有些乱,但丝毫不掩那股贵族子弟的矜贵气。 艾德蒙一眼就认出他的身份,阿尔伯特·梅菲尔德,马库斯伯爵的嫡长子,雷蒙德小时候的玩伴。 “您是……瓦伦丁骑士?”阿尔伯特走近两步,眯著眼睛打量一番,自问自答道,“还真是。刚才远远看到这身鎧甲就觉得眼熟。艾德蒙伯父,好久不见。” 他的语气中带著年轻人特有的爽朗,没有像埃德加那样端著架子。 艾德蒙心中稍安,行了个骑士礼:“阿尔伯特少爷,多年未见,您的变化很大。” 阿尔伯特笑了笑,目光在艾德蒙那身旧鎧甲上扫了一圈,又看了看他挺直的腰板,眼底闪过一丝诧异:“您看著比上次精神多了。 我父亲总说您身体不好,可我看您这架势,哪像身体不好的人?” 艾德蒙正要说些什么,阿尔伯特身后一个同样翻身下马的身影忽然顿住。 那人看著年近六十,身材魁梧,穿著一身半旧皮甲,腰间掛著一把阔剑。 他的脸上有一道从眉骨斜到颧骨的旧伤疤,在城堡门口的火把光里显得格外醒目。 他看到艾德蒙的时候,脚步骤然停下,眯著眼看了好一会,隨后大步走了过来。 “艾德蒙?” 他的声音有些哑,带著一种被北境的风沙磨过的粗糲感。 艾德蒙顿时愣住。 他看到那张脸上熟悉的疤痕,记忆一下子被拉回三十多年前。 边境线上,漫天风雪,两排骑士並轡而行,枪剑在手,盾牌在肩,对面是蛮族的战旗在风里翻卷。 “安东尼?”艾德蒙的声音有些发涩,“安东尼·泰勒?” 那魁梧汉子咧嘴笑了起来。 那是张被风霜刻满痕跡的脸,但笑起来的时候,眼角的皱纹堆积在一起,反而显得格外真切。 他两步走到艾德蒙面前,二话不说,一把抱住对方。 两个老骑士鎧甲和皮甲碰在一起,发出沉闷的哐当声。 “你还活著!”安东尼拍著艾德蒙的后背,力道大到像在捶一面鼓,“艾德蒙,你这个老东西!我还以为你早死在灰堡那破地方了!” 艾德蒙被他捶得连连咳嗽,但脸上也忍不住浮起笑意:“你这不是咒我吗?我还硬朗著呢。” 安东尼鬆开他,退后半步,上下打量艾德蒙好一阵子。 他的目光最终停留在艾德蒙脸上,眉头微微皱起又鬆开,最后咧著嘴摇了摇头:“你的气色好得不像话。 上次听到你的消息,好像是三年前吧。当时有人说你路都走不直了。 现在看起来,那帮人净胡说八道。” “也不全是胡说。”艾德蒙苦笑道,“三年前確实不行了。但这一年多,託了……託了些福气,又缓过来了。” 阿尔伯特在旁听著,饶有兴致插了一句:“安东尼伯父和艾德蒙伯父是旧识?” 安东尼扭头看了他一眼:“阿尔伯特少爷,三十多年前北境打蛮族那仗,我跟艾德蒙可是在一个战壕里蹲了四个多月。 他替我挡过一斧子,我替他背过几天路。 那不是旧识,是过命的交情。” 阿尔伯特眉梢微微一挑,看向艾德蒙的眼神里多了几分认真。 这些老黄历的故事,他还真不知道。 沉默片刻,他忽然笑道:“既然是这样,那更不能让艾德蒙伯父走了。 今天正好猎到一头鹿,晚上要办分鹿宴,您留下来一起吧。” 他转向埃德加:“给瓦伦丁骑士安排一间客房。” 埃德加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些什么,但看到阿尔伯特的表情,又有太多人在,便把话咽了回去,点了点头:“是,少爷。” 第8章 分鹿宴 艾德蒙本想推辞,但话到嘴边又没说出口。 他这次本就是来求人的,没见到伯爵本人,能留下来说话,总比空著手连夜赶回灰堡强。 更何况,安东尼在这里,阿尔伯特看起来也还算好沟通,或许……今晚真的能有一些收穫。 “那就叨扰了。”艾德蒙又行了个骑士礼。 阿尔伯特爽朗摆了摆手,转身朝城堡走去:“走吧,外面天冷,先进去暖和暖和。” 他注意到老格伦,顺便吩咐道:“一起的是吧?马和骡子都牵进来,有人料理,不用操心。” 老格伦扶著骡子从路边站起来,佝僂著背,有些拘谨地看向艾德蒙。 艾德蒙朝他点了点头,格伦这才跟了上来。 一行人穿过城堡大门,沿著石道走进鹿堡內部。 艾德蒙已经不是第一次来鹿堡了,但每一次走进这里,他还是会感到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压迫感。 鹿堡的城墙比灰堡厚了一倍不止,城垛上插满火把,將整座城堡照得亮堂堂的。 院子里铺著整齐的条石,马厩宽敞高大,里头拴著十几匹膘肥体壮的战马。 几座石砌的建筑分布在院子四周,最高的那座塔楼上插著梅菲尔德家族的牡鹿旗,於夜风中猎猎作响。 和灰堡相比,这里简直是另一个世界。 艾德蒙压下心头那点微妙的滋味,跟著眾人走进城堡主厅。 主厅里已经燃起壁炉,火苗舔舐著粗大的橡木柴,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 长桌上铺著乾净的亚麻桌布,银质烛台间隔摆放,烛火將整间厅堂照得通明。 几名僕人正忙碌布置著餐具和酒杯,空气中飘著烤麵包和燉肉的香味。 阿尔伯特招呼艾德蒙在长桌客位坐下,自己坐上主位。 安东尼在艾德蒙对面落座,隔著桌子冲他挤眉弄眼:“今晚有好酒,艾德蒙,你可不能拿北境那套『喝两口就倒』来糊弄我。” 艾德蒙笑了笑:“那得看是什么酒了。” 阿尔伯特打了个响指,僕人立刻端上酒壶,给在座的人斟满杯子。 酒是深琥珀色的,於烛光中泛著温润色泽,浓郁的麦芽和果木香气扑鼻而来。 “这是去年酿的鹿堡麦酒,还没全熟,但已经够劲了。”阿尔伯特举起酒杯,“来,艾德蒙伯父,我敬您。 能见到您精神这么好,我心里是真的很高兴。 话说,雷蒙德那傢伙还好吧?” 艾德蒙端起酒杯,和阿尔伯特碰了一下。 他没有急於回答问题,而是將酒杯送到嘴边,隨著温热酒液滑入喉咙,一股醇厚暖意顺著食道淌下去,在胃里快速散开。 这才放下杯子,点了点头:“雷蒙德挺好的。身子比以前好一些,还成天捧著书看。他常提起您,说小时候跟您一起在河边抓鱼的事。” 阿尔伯特闻言哈哈大笑:“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我记得有一回我们两个偷偷跑到河边,结果掉进冰窟窿里,是我父亲亲自把我拎回去打的板子。 雷蒙德倒是跑得快,他是怎么躲过去的?” “那次他在床上躺了七天。”艾德蒙平静说道,“发烧烧得尽说胡话。” 阿尔伯特的笑声顿时小了些,眼神里多了一丝复杂的东西。 他还记得,那时候是他顽皮,明知雷蒙德身体不好,还非要拉著他偷偷跑出去玩。 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放下杯子的时候,语气比刚才沉稳了一些:“雷蒙德是个好人,就是命不太好。 您也知道,我父亲这些年……” 他顿了顿,斟酌了一下措辞:“他事务繁忙,北境这些骑士领的事,有时候顾不过来。灰堡那边的情况,我心里有数,只是……” 他没有把话说完,但艾德蒙已经明白了。 阿尔伯特虽然是伯爵的嫡长子,假以时日,他会成为新一代的伯爵。 但眼下鹿堡的主事人还是他的父亲马库斯·梅菲尔德。 阿尔伯特可以做主留客人吃饭、安排住宿,但涉及到领地经营等事务,他还没有那个权限越俎代庖。 艾德蒙识趣地没有急著提借粮借钱的事,只是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口,脸上不动声色。 鹿肉被端上桌的时候,主厅里的气氛热闹许多。 整只鹿被烤得外皮焦脆,油脂在肉麵上滋滋作响,散发著浓郁到令人咽口水的香气。 两个僕人抬著巨大的银盘將鹿放到长桌中央,刀叉齐下,利落將肉分到各个盘子中。 艾德蒙的盘子里分到一大块肋排,肉汁在灯光下闪著光,香气扑鼻。 “您多吃点。”阿尔伯特一边切肉一边说,“这只鹿是中午在林子里追了一个多小时才猎到的,跑得够野,肉也紧实。” 艾德蒙道了声谢,用刀切下一块送进嘴里。 肉烤得恰到好处,外层微焦,內里鲜嫩,带著一股淡淡的松木烟燻味。 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肉了,灰堡那些牲畜宰杀分食完后,除了来自冰湖下的冻鱼,城堡已经有些日子没沾过荤腥。 他安安静静吃著,偶尔和安东尼碰一杯酒。 安东尼话很多,一边吃一边说起这些年的经歷。 他离开边境一段时间,去了南方游歷好些年头,后来回到北境的骑士领打算安享晚年,结果被伯爵招揽到鹿堡兼职做了骑士长。 “鹿堡的日子比边境强太多了。”安东尼一边用刀尖戳起一块鹿肉一边说道,“至少不用半夜爬起来巡逻,不用担心蛮族摸到营地里来。但有时候吧……” 他狠狠灌了口酒:“又觉得这日子太平了,骨头都要生锈了。” “那是你閒不住。”艾德蒙说道。 安东尼和艾德蒙不一样,他虽然也曾卡在正式级骑士很多年,但最后还是迈过那道门槛,成为一名实打实的精英级骑士。 正因为此,他的骑士领在北境是一片富饶的领地,他本人也深受伯爵信赖。 “你不也一样?”安东尼反问道,“你这个老倔头,要不是为了灰堡那摊子事,恐怕也不会特意来鹿堡吧?” 艾德蒙苦笑一声,没有否认。 晚宴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有骑士借著酒兴,提议来点助兴。 鹿堡的年轻骑士们显然经常这么干,一有人开口,立马得到附和。 “来一场比试吧!”一个年轻骑士站了起来,满脸通红,显然喝了不少酒,“我和德雷克今天还没分出胜负呢!” 另一个被点名的骑士也站起身,笑著骂了一句:“上回你可是被我摔了个狗吃屎,还敢来?” 眾人鬨笑起来。 两名骑士走到空地中央,各自活动了一下手腕和肩膀。 有僕人递过两把木剑,虽然没有开刃,但敲在鎧甲上同样砰砰作响。 第9章 骑士不死,只是凋零 比试开始。 艾德蒙端著酒杯,饶有兴致看著。 两个年轻骑士都是正式级別的实力,斗气覆在木剑表面,一交手就迸出沉闷的撞击声。 他们的打法和边境上的实战完全不同,没那么凶,没多少杀招,更像是表演性质的对练。 招式大开大合,漂亮是漂亮了,但若是放在战场上,恐怕撑不过几个回合。 不过艾德蒙也知道,这只是宴席间的消遣,不能苛责。 毕竟双方甚至连斗技都没有使用,纯粹是依靠基本功在博弈。 两名骑士对了十几个回合,最终由那个叫德雷克的年轻骑士以一记漂亮的侧身扫腿將对手放倒,贏得满堂喝彩。 看得出来两人关係不错,笑骂著爬起来,互相拍了拍肩膀,回到座位上继续喝酒。 阿尔伯特鼓完掌后,突然目光转向艾德蒙:“艾德蒙伯父,您看他们打得怎么样?” 艾德蒙放下酒杯,实事求是说道:“基本功扎实,招式也漂亮。只是出手的时候留了几分余地,若是实战,那几分余地可能就是生死的差距。” 阿尔伯特眉头一挑,似乎有些意外这个回答。 安东尼倒是哈哈大笑起来:“艾德蒙这老东西,说话从来不留情面。 德雷克,听到没?你那一记横劈出手太软了,艾德蒙三十多年前砍人的时候,那一剑下去可是能把对手连盾带人砍翻的。” 德雷克被这么一说,脸上有些掛不住,但又不好反驳自己的长官,只是闷声喝了口酒。 倒是旁边另一个年轻骑士来了兴趣,站起身来,衝著艾德蒙发出邀请:“瓦伦丁骑士,早就听说过您当年的战绩。 今天好不容易遇到,能不能请您下场指教指教?” 主厅里安静一瞬,所有人的目光集中在艾德蒙身上。 阿尔伯特饶有兴致端著酒杯,安东尼则皱著眉头看了看那年轻骑士,又看了看艾德蒙,不知道在评估什么。 艾德蒙缓缓站起身来。 101看书101??????.??????全手打无错站 他的动作看似谨慎、迟缓,但当身体站直的时候,整个人的气势仿佛变了一副模样。 那身旧鎧甲上细密的划痕和那道触目惊心的伤疤,在烛光下显得格外有分量。 他看了一眼那年轻骑士,声音平静:“指教不敢当。不过既然大家有兴致,我老头子活动活动也好。” 这次本来就是来鹿堡向领主推销自己廉颇不老的,虽然领主不在,但该出手时就要出手,总会有人將看到的、听到的传达给伯爵本人。 “好!”阿尔伯特率先鼓掌,“来人,拿两把训练用剑来。” 僕人很快送上两把训练用的木剑。 年轻骑士接过一把,在手里掂了掂,朝艾德蒙扬了扬下巴:“瓦伦丁骑士,请。” 艾德蒙也接过一把木剑,但没有急著动手。 他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 好多年没有跟人交手了,他需要酝酿酝酿。 真气从胸腹间升起,整个人快速变得沉稳,仿佛连鎧甲上的铁片都瞬间安静下来。 过去半个多月的修炼,使得他习惯了將真气沿著特定路线运转,平时不动的时候,真气只是缓缓流淌。 一旦需要发力,他可以像拧开水闸一样將真气调动起来。 此刻,那口绵长的温热之气从他的丹田升起,沿著脊椎上行,分作两股流向双臂,再从手掌渗透到木剑剑柄上。 他豁然睁开眼睛,眼神变得锐利。 提剑,沉肩,左脚微微前跨。 “请。” 年轻骑士没有客气,低喝一声,木剑裹著淡薄斗气光芒直刺而来。 速度不慢,力道也在正式骑士的正常水平,但不是什么斗技,就是基础手段。 不过,这一剑若是刺实了,普通人当场就要倒地不起。 但艾德蒙没有退。 他的身体向右微侧,幅度很小,恰好让剑锋贴著胸甲滑了过去。 与此同时,他的左手抬起,铁手套的手背在年轻骑士的手腕外侧轻轻磕了一下。 那一嗑使得剑尖偏离原本路线,年轻骑士的招式用老几分,露出短暂破绽。 主厅里响起几声低低的惊嘆。 安东尼的眼睛亮了一下,端著酒杯的手悬在半空,目光紧紧锁定在艾德蒙身上。 这就是经验。 艾德蒙这老东西果然宝刀不老。 年轻骑士一击不中,皱了皱眉,调整呼吸再次逼近。 这一次他放低重心,木剑从下往上撩,带著一股沉猛力道。 艾德蒙再次侧身闪避,同时木剑横拍,在年轻骑士的剑脊上压了一下,將那记撩击的路线又带偏一些。 “你的下盘太鬆了,”艾德蒙像老师教导学生一样指出问题,“重心放低,膝盖再弯一些。” 年轻骑士微微一愣,下意识调整姿势。 艾德蒙点了点头,后退两步,示意他再来。 第三次交手的时候,年轻骑士明显认真许多。 木剑在空中划出呼呼风声,斗气的光芒比之前更亮了,显然已经动用全力,但依旧保持著宴席比试的绅士风度,並没有使用斗技。 艾德蒙依然没有正面硬接。 他不急不躁移动著脚步,在长桌和壁炉之间那片不大的空地上游走,每一次闪避都恰到好处。 “出剑的时候別绷著肩膀。”艾德蒙又开口教导,“放鬆了才快。” 年轻骑士咬牙再次发力,木剑平扫而出。 这一次艾德蒙没有闪,他的木剑竖立挡在身前,两把剑碰撞在一起,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碰撞的瞬间,真气从艾德蒙的掌心涌出,顺著剑柄注入木剑。 没有光芒,也没有外泄的斗气,只有一股几乎不可察觉的暗沉力道,通过木剑传递到对手的武器上。 年轻骑士忽然觉得虎口一麻,像是被某种无形的东西震了一下,手中木剑差点脱落。 他慌忙重新握紧,但那一瞬间的失神已经足够致命。 艾德蒙的剑在他眼前一晃,剑尖便悬停在他咽喉前方不到一指的距离。 主厅里安静了一两秒,隨后阿尔伯特率先鼓掌。 “漂亮!”阿尔伯特不自觉站起身,满脸都是惊喜,“艾德蒙伯父,您这一手太漂亮了!” 安东尼更是直接把酒杯往桌上一顿,粗声粗气喊道:“看到没有?!这就是老兵的底子! 德雷克,你们两个小崽子学著点,人家三十多年前在边境砍蛮族的时候,你们还没出生呢!一群娃娃兵!” 骑士不死,只是凋零。 安东尼因艾德蒙为他们这些老傢伙扬眉吐气由衷感到振奋。 第10章 崭新的开始 那年轻骑士放下手中木剑,满脸通红,但眼神里满是服气。 他冲艾德蒙郑重行了个標准的骑士礼:“瓦伦丁骑士,受教了。您那一下……我压根没看清是怎么拨开我的剑的。” 艾德蒙收回木剑,气息平稳,脸不红气不喘。 这太不可思议了。 真气不单单还给他接近巔峰的战斗力,更是保证他的身心在战斗后不会一泻千里。 他將训练用剑递给旁边的僕人,微笑著点了点头:“你的底子很好,只是太急著出结果了。打斗的时候,有时候要等。” 年轻骑士若有所思回到位置上,被同伴围著嘰嘰喳喳问个不停。 艾德蒙也回到座位上,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安东尼走了过来,目光中满是探究。 “艾德蒙,”安东尼凑近后压低声音问道,“我怎么觉得……你的斗气不太对?” 外行看热闹,內行看门道。 作为一名精英级骑士,战斗经验又极其丰富的安东尼,怎么可能没看出艾德蒙有些古怪。 但具体怪在哪里,又实在说不上来。 艾德蒙端著酒杯的手微微一顿,懵懂反问道:“哪里不对?” “我也说不上来。”安东尼皱著眉头,“你刚才那一下,没有斗气的光。 但是你拨开他的木剑的时候,那个力道…… 我跟你说,那小子的腕力我是知道的,他打起架来像头牛犊子,你一个老头子用木剑把他震出破绽来,这不正常!” 艾德蒙沉默一会,隨即笑了笑,避重就轻解释道:“可能是我这两年休息得好,旧伤好了,气力也回来了吧。” 安东尼盯著他看了好半晌,最后摇了摇头:“我没记错的话,你以前气力也不是这样的。算了,不想说就不说。不过……” 他重重拍了拍艾德蒙的肩膀,力道依然大得不像话:“你能挥剑了,我这个老战友很欣慰。” 艾德蒙心头一暖,什么也没说,只是举起酒杯和安东尼碰了一下,两人一饮而尽。 晚宴接近尾声的时候,阿尔伯特端著一杯酒凑向艾德蒙,姿態看似隨意,但眼神比之前认真许多:“艾德蒙伯父,您这次来鹿堡,是有专门的事吧?” 艾德蒙放下酒杯,沉默一瞬,决定直说:“阿尔伯特少爷,不瞒您说,我这次来,是想向伯爵求借一些物资。 灰堡的情况您也知道,我实在撑不下去了。” 阿尔伯特点了点头,没有露出意外的表情:“刚才埃德加已经跟我说了,您要借粮食、种子、布匹、药品……还要钱?” “没错。”艾德蒙坦然承认,“灰堡的存粮熬不到开春。就算熬到了,没有种子和农具,今年也不会有收成。 我知道我欠了伯爵大人很多税赋,也知道灰堡从来没有还清过任何一笔债…… 但我向您保证,这一次不一样了。” “哦?”阿尔伯特好奇问道,“怎么个不一样?” 艾德蒙看著阿尔伯特那张年轻的脸,斟酌了一下措辞:“我已经完全恢復了,我还能战斗。我刚才下场比试您也看到了,我还有战斗力。 北境边境这些年不太平,蛮族时不时越过防线袭扰,我知道伯爵大人一直在为这件事头疼。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我愿意参加巡逻,为伯爵大人守著北方那条边境线。 只要伯爵大人愿意借给我这批物资,从今往后,灰堡就是鹿堡的北境前哨。” 阿尔伯特没有立刻回应,手指在酒杯边缘慢慢摩挲著,似乎在快速权衡。 沉默少顷,他终於点头:“您的话,我保证会在父亲回来之后向他如实稟报。但艾德蒙伯父,我不能替父亲做决定。不过话说回来……” 他顿了顿,看了一眼不远处的埃德加。 埃德加正站在厅堂另一头,跟几个僕人吩咐著什么,似乎没有留意到这边的对话。 “灰堡的日子確实难过,这我知道。”阿尔伯特压低声音说道,“后天有一批粮食要从鹿堡运往南边村庄,我可以让管家从库房里多装两袋麦子匀给你,算是我个人的心意,不用入帐。 您先带回去应急,剩下的事,等我父亲回来再谈。” 艾德蒙怔了一下,看著阿尔伯特年轻又真诚的面容,心头涌起一股复杂滋味。 “多谢!”千言万语汇成一句简短的答谢。 相信未来阿尔伯特成为鹿堡伯爵,他们这些附庸领地的后人们,日子应该不会太难过的。 阿尔伯特笑了笑,老气横秋拍了拍艾德蒙的肩膀:“雷蒙德是我小时候的朋友,瓦伦丁家族是梅菲尔德家族的附庸。於情於理,我不能看著你们饿死。 但艾德蒙伯父,有些事情,最终还是要靠你们自己。 北境这个地方,只有拳头够硬的人,才能活下去。” 艾德蒙深深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我知道。” 当晚,艾德蒙住进鹿堡的客房。 床铺乾净柔软,壁炉里烧著温暖的柴火,他躺在床上的时候,全身骨头都在发出舒服的嘆息。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睡过这么好的床了。 但他没有立刻入睡,躺在黑暗中,闭著眼睛,听著隔著一扇门,睡在门口走廊的格伦传来的均匀鼾声,默默感受著经脉中静静流淌的那股真气。 今晚那场比试,令他再次確认了一个事实——这股力量绝非寻常。 他和那年轻骑士是同一个境界的正式骑士,对方年轻力壮,斗气充盈,而他除了经验丰富,则是年老体衰,斗气早就衰败大半,心火也本该接近湮灭。 若放在一个月前,他绝对不可能是那年轻骑士的对手。 但今晚他贏了,贏得乾净利落,几乎不费什么力气。 这进一步证实,真气比斗气更精纯、更绵长、更利於控制。 它就像一把打磨了数百年的老刃,看似钝拙,实则暗含锋芒。 这令他在阿尔伯特这个未来领主继承人面前大大露了一脸。 不管阿尔伯特对瓦伦丁家族有多少私人感情,如果灰堡没有价值,都很难获得无休止的资助。 现在,他显然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价值。 次日清晨,艾德蒙就告別阿尔伯特和安东尼,带著格伦踏上回灰堡的路。 骡子背上多了两个麻袋,里面装著阿尔伯特私下承诺的麦子。 虽然不多,但礼轻情意重。 回程的路上,北境的风依然冷硬。 艾德蒙骑在老战马上,后面的骡子走得慢,老格伦神气地一边哼著小曲,一边欢快说道:“老爷,多亏您昨晚的精彩表现,我们可是好久没从鹿堡要到粮食了……” 谁说不是呢。 艾德蒙抬头看了看天,但愿这是一个崭新的开始。 第11章 我要当骑士 艾德蒙回到灰堡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 老战马在城堡门口停住脚步,喷出一团白气,四蹄微微发颤。 这一趟来回,对它这把老骨头著实不轻鬆。 艾德蒙翻身下马,膝盖又是咔嚓一声,但很快稳住,拍了拍马脖子,將韁绳递给迎上来的僕人。 老格伦拉著骡子,將两个麻袋卸下来,抬进粮仓。 艾德蒙看著为数不多的两袋新麦子安置在粮仓角落,心里谈不上轻鬆,但压了许久的石头也算是稍微鬆动了那么一丝。 “父亲。”雷蒙德从城堡里快步走来。 他的步子比以前快捷、矫健许多,虽然还有些瘦削,但和正常年轻人已经差別不大。 他来到艾德蒙面前,打量了一下父亲的神色,又看了看粮仓的方向,问道:“怎么样了?” “没有见到梅菲尔德伯爵,他去南边的暖冬庄园了。”艾德蒙拍了拍身上的灰,“不过恰好见到阿尔伯特了。 我把灰堡的情况跟他说了,他做不了主,但给了我两袋麦子应急。 等伯爵回来,我还得再去鹿堡一趟。” 雷蒙德点了点头,没再多问什么。 他知道父亲这趟能从鹿堡带回两袋麦子已是意外之喜,毕竟以前去那里,多半都是空著手回来,碰一鼻子灰。 “进去再说。”艾德蒙往城堡里走,雷蒙德跟在后面。 父子俩穿过门廊,走进那间昏暗的主厅。 壁炉里舔舐著细小的火苗,零星的乾柴在轻轻燃烧著,提供微不足道的温度。 玛莎正坐在火边,手里捧著一只碗,碗里是稀得能照见人影的麦粥。 看到艾德蒙进来,玛莎站起身,默默走到厨房那边,又端了一碗粥过来。 艾德蒙接过碗,在桌边坐下:“莉莎呢?” 雷蒙德脸上浮现温柔的笑容:“玩了一个下午,刚喝了点粥就犯困,抱到床上去睡了。” 艾德蒙点了点头,喝了口粥,温热液体顺著喉咙滑下去,他才觉得自己算是真正回到家了。 雷蒙德坐在对面,沉默了好一会,几度欲言又止后,终於决定开口:“父亲,我有件事想跟您商量。” 艾德蒙抬起头,看向儿子。 雷蒙德的脸色在壁炉火光映照下显得红彤彤的,不是多年来那种病態的苍白。 眼神也变了,以前总是飘忽的,现在有了焦点,眸底还闪烁著某种坚毅色彩。 “你说。”艾德蒙放下碗。 雷蒙德深吸一口气,像是下定了决心:“我想接受骑士训练。” 艾德蒙怔住。 他看著儿子,好一会没有说话。 壁炉里的火苗噼啪响著,火星溅出来,落在石板上灭成灰。 “你认真的?” “认真的。”雷蒙德迎上父亲的目光,“我想了很久了。” “很久是多久?” “从刚开始接触《朝暮食气法》,从身体开始出现转变开始。”雷蒙德以回顾的神態诉说著,“尤其是您前天告诉我,决定去鹿堡的时候,这更加坚定了我的想法。 『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就是瓦伦丁的家主』——这句话让我想了很久,也帮助我彻底下定决心。 您说得对,我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了。 如果有一天灰堡真的交到我手上,我必须能撑起来。” 艾德蒙看著儿子,心里涌起一股复杂的酸楚滋味。 他和雷蒙德之间很少有这样认真的对话。 以前雷蒙德病著的时候,他大部分时间都在担心儿子能不能活过下一个冬天,从来没有考虑过让他继承什么。 继承一片贫瘠的骑士领? 继承一座破败的城堡? 那算什么继承?无非是在儿子本就不堪重负的身体上,再添一副无法承受的枷锁。 那是拖累。 但现在不一样了。 雷蒙德的身体在好转,真气在修补他的肺病,把他从死亡线上一点一点拉回来。 而且这孩子有脑子,他看过很多书,肚子里装的东西比艾德蒙这个粗人多了去了。 如果真能把身体练起来,把骑士的本事学到手,他未必不能成事。 虽然对於一名骑士来说,雷蒙德二十多岁才开始接受训练,这个起点晚了起码十年。 但有心不怕晚,只要持之以恆,而且还有《朝暮食气法》,还有真气…… “你知道当骑士要吃什么苦吗?”艾德蒙严肃问道。 “知道。”雷蒙德的回答很平静,显然经过深思熟虑,“我以前是身体不行,但我在书上看过很多关於骑士的传记。 训练、挨打、流血、早起、负重、雨里雪里摸爬滚打……我都知道!” “知道还不够。”艾德蒙的声音低沉中透著力量,“知道和做到是两码事。书上写的和真实经歷的是两码事。 你从小到大没提过比一本书更重的东西,你现在跟我说你要拿剑拿枪、穿鎧甲骑马?” 雷蒙德没有迴避父亲的目光,也没有逃避这些客观存在的质疑:“所以我需要您教我。从我什么都不会开始教。” 艾德蒙看著儿子那双眼睛,那双以前总是灰濛濛毫无生气的眼睛。 他忽然发现那双眼睛中有了光。 那是一种希冀,一种希望。 “行。”艾德蒙沉默良久后点头说道,“从明天开始,你的一切都要听我的。我说什么时候练就什么时候练,我说怎么练就怎么练。 你要是喊一声苦,这事就到此为止,以后也不要再提了。” “我不会放弃的。”雷蒙德郑重点头承诺。 “话別说太满。”艾德蒙端起碗又喝了一口粥,放下碗的时候,嘴角咧起一道细不可查的弧度,“明天早上食气后,后院空地。別迟到。” …… 次日天亮没多久,雷蒙德就到了后院。 他刚刚修炼完《朝暮食气法》的“朝”字诀,整个人神清气爽精神抖擞。 北境的凌晨冷得刺骨,风从城堡的缝隙里钻进来,吹得人骨头缝都在发颤。 雷蒙德穿著一身旧布衣,站在这片被冻得硬邦邦的空地上,呵出的白气一团一团升起来。 只等了一小会,艾德蒙便从后门走了出来。 老骑士穿著一件旧皮坎肩,手里攥著一根木棍。 那根木棍不长不短,手腕粗细,看著像是从柴堆里隨手抽出来的柴火棍。 “开始之前,先把你的呼吸收拢。”艾德蒙站在儿子面前,语气平淡,“《朝暮食气法》练了快一个月了,真气在你体內应该已经能运转小周天了。 你现在试试,把真气沉到丹田,稳住,不要让它乱跑。” 第12章 《顽石吐纳法》 雷蒙德依言闭目调息。 二十多天来,他每天早晚雷打不动修炼《朝暮食气法》,对於真气的运转已经相当熟练了。 他深吸一口气,將气息引导到小腹位置,那股温热的气流便稳稳停在那里。 艾德蒙看了一眼儿子的面色,点了点头:“站稳了。” 隨后,手中的木棍突然抡了过去。 那一棍的力道控制得恰到好处,正好抽在雷蒙德的小腿外侧。 雷蒙德猝不及防,膝盖一弯,整个人差点单膝跪下去。 他闷哼一声,咬著牙重新站直了。 “知道为什么打你吗?” “不知道。”雷蒙德摇了摇头,声音有些抖。 “你的重心太高了。”艾德蒙用木棍点了点儿子的脚踝,“骑士的基础是什么?是下盘。 下盘不稳,骑在马上也坐不住,站在地上也扛不住。 你现在站给我看,膝盖弯下去,比我刚才打你的那个位置再低三寸。” 雷蒙德调整了一下姿势,把重心放低。 他的腿有些发抖,明显肌肉不够给力。 “撑住。”艾德蒙说道,“我不说停,你就不能动。” 雷蒙德咬牙硬撑著。 一刻钟过去,两刻钟过去。 北境的风吹在他脸上,吹得他鼻涕都快流下来。 他虽然意志上一直强迫自己不能动,但瘦弱的身体很诚实,几乎从第一分钟开始,两条腿就一直打摆。 艾德蒙站在儿子面前,抱著胳膊看著,既不说话也不离开,就这么安静看著。 雷蒙德腿上的肌肉早就发酸发胀,膝盖在疯狂打颤,但他一遍遍想起昨晚和父亲的那场对话。 於是便一遍遍咽著唾沫,把那股从喉咙里涌上来的呻吟和祈求暂停休息一下的念头,通通咽了回去。 终於艾德蒙天籟般的声音传进雷蒙德耳中:“行了。起来吧。” 雷蒙德站直身体的时候,两条腿像灌了铅一样沉。 他踉蹌了一下,连退几步,扶住一棵枯树才没摔倒。 “这只是第一天。”艾德蒙说道,“接下来一个月,每天早上都要这么站。等你站到一个小时腿不抖了,我们再练別的。” 雷蒙德喘著气,点了点头。 “还有,”艾德蒙转身往城堡里走,边走边提醒,“《朝暮食气法》不能停。 早晚各一次,一次都不能少。 你的身体底子太差了,光靠练是练不出来的,得靠真气慢慢养。 真气在的时候,你的体力恢復得快。真气散了,你就更撑不住了。 记住了吗?” “记住了。” “进来喝碗热粥。”艾德蒙头也不回摆了一下手中的木棍,“喝完粥,我给你讲《顽石吐纳法》的口诀。” 早饭的粥还是稀的,但多了一点盐味。 艾德蒙把自己的那份多舀了半碗给雷蒙德,雷蒙德本想拒绝的,但转头安静喝掉。 玛莎坐在厨房角落里,就著昏暗天光一边缝补著什么,一边竖起耳朵倾听。 从昨天父子那场对话开始,她就一句话都没参与过,但此刻嘴角那点笑意一直没散。 无论邪神赐予了什么,瓦伦丁家族如果自己的传承断了,那一切都是白搭。 吃完饭,艾德蒙让雷蒙德坐到桌边,从怀中取出一张事先准备好的羊皮纸。 那羊皮纸皱巴巴的,看起来很旧,边角都磨得发毛,上面的字跡有些模糊,是用黑墨水写的,歪歪扭扭,一看就是临时抄写的。 “这是《顽石吐纳法》。”艾德蒙把羊皮纸摊开在桌上,“是你祖父传给我的,是《大地共鸣呼吸法》的基础版。 这种基础类的骑士呼吸法,用来培训见习骑士最合適不过了。 你先把这段口诀背下来,背得滚瓜烂熟之后,我再教你具体怎么呼吸。” 雷蒙德拿起羊皮纸,仔细看了起来。 上面的字不多,分成六小段,每一段就几个短句,用的还是北境老骑士那种直来直去的土话,没有什么高深莫测的用词。 “第一段——吸,深,慢,往下压。 呼,长,稳,別松垮。 脚踩实,膝顶开,腰挺直。 气堵在胸口,就是废物。 气沉到肚脐下面,那才是根。” 雷蒙德低声念著,感觉很简单的样子。 艾德蒙在旁讲解:“《顽石吐纳法》是通过沉重缓慢的腹式呼吸,强化骨骼密度和下盘稳定。 修炼出的斗气偏稳重防守,顏色呈土黄色浊光。” 雷蒙德又看了一遍,点了点头,隨后闭上眼睛默默在心里重复背诵著口诀。 “你先背,背熟了来找我。”艾德蒙站起身,活动了一下胳膊,“我去后院劈点柴。你自己慢慢琢磨,有不懂的等会问我。” 雷蒙德坐在桌边,一遍又一遍默念著那张羊皮纸上的口诀。 他从小读书识字,记性本来就比普通人好。 加上这些天修炼《朝暮食气法》,他的精神状態比以前好了太多,脑子也更加清醒。 羊皮纸上的內容浅显易懂,十几遍下来,六小段总共二十几句口诀,他已经能一字不差背下来。 但他没有急著去找父亲,而是坐在那里,闭著眼睛,开始尝试按照口诀描述的方式去呼吸。 吸如抽丝。 他把肺里的气呼乾净,然后慢慢地、细细地吸气,犹如一根丝线从鼻子里抽进去。 那股气確实比平时更深,一路走到小腹。 他按照口诀说的“气沉腹底”,让那口气在丹田处停留片刻。 隨后是呼气,呼如融雪。 让那口气自然、缓慢地散去,犹如雪在阳光下慢慢化开。 一呼一吸之间,他感觉到一种与《朝暮食气法》完全不同的东西。 《朝暮食气法》练的是真气,是天地之气灌入经脉,那种感觉就像身体被某种外来的东西填满。 那是一种“接收”。 《顽石吐纳法》练的则是一种“压”和“沉”,好比体內有什么东西在往下坠,在往深处扎根。 他反覆做了几轮,感觉小腹那里確实比之前更稳了。 “怎么样?”艾德蒙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老骑士肩膀上扛著几根劈好的柴火,没有看到儿子找他,反而看到儿子闭著眼坐在那里,就知道他自己在练了。 “好像……找到了一点感觉。”雷蒙德睁开眼睛,眸底透著一些迷茫,“但是……” “但是什么?” “但是这个呼吸法和《朝暮食气法》不太一样。”雷蒙德斟酌著用词,“《朝暮食气法》像是把外面的气往身体里面引,《顽石吐纳法》则是把身体里已有的东西往下沉、往深处收。 我在想……如果把这两样东西结合著练,会不会有什么衝突?” 第13章 从零开始的训练 艾德蒙愣了一下。 说实话,他没想过这个问题。 他练了一辈子骑士呼吸法,真气是不到一个月前,从香炉那里得来的新鲜东西。 二者在他体內同时存在,但他从来没考虑过它们之间会不会衝突。 他只知道真气包著心火,心火变得更稳了,他觉得这是好事。 他也知道,呼吸法是骑士修炼的根基,不可或缺。 但至於两套东西之间是相容还是相剋,他根本没有深入思考过。 但雷蒙德想了。 他第一次涉及骑士的修炼,就在思考这个问题了。 艾德蒙看著儿子,好一会没有说话。 他忽然意识到一件事情——雷蒙德可能真的比他想得更適合当一名骑士。 不是因为他身体好转,而是因为他有脑子。 真正的骑士不是只会拿剑砍人的莽夫,尤其是那些能把骑士领经营下去的领主骑士,他们需要的不只是高人一筹的武力,更需要判断能力、思考能力、交际能力和决断能力。 “我暂时还没发现有什么衝突。”艾德蒙如实回答,“真气包著心火,心火就更稳了。 或许你可以把它们当做两样互相补充的东西……真气是水,心火是火。水包著火,火就不会灭,反而烧得更久。 我不知道这个比喻合不合適、你能不能理解……” 雷蒙德若有所思点了点头:“水能克火,但也能养火……如果控制好水量的话。” “……是这个意思吧。”艾德蒙附和道,“所以你先练著。 我当年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什么都不懂,学《顽石吐纳法》用了整整三个月才真正掌握。 你现在身体底子比当年的我差得远,我不指望你三个月就能学成。 你只管练,练到你感觉到体內那股『压下去』的东西和你的真气融在一起了,我想应该就是成功了。” “压下去的东西?”雷蒙德听得一知半解。 “就是斗气。”艾德蒙解释道,“《顽石吐纳法》练出来的就是斗气的种子。 你感觉到的那股沉下去、往下扎根的东西,就是斗气的雏形。 等你把它练熟了,它就会在你体內生根发芽,从一颗种子长成一团火。 那就是心火。 有了心火,你才算是真正踏入骑士的门槛了。” 雷蒙德低头看著自己的双手,慢慢攥紧拳头。 他的掌心多了一层薄薄的茧子,那是这半个多月来通过帮忙打扫卫生、搬柴火、干杂活磨出来的。 和以前那双苍白无力的手比起来,已经有了些许不同。 但他更希望以后这双手能握紧马韁、握紧剑柄、握紧枪柄。 “父亲,”雷蒙德抬头看向艾德蒙,“您觉得,我要多久才能成为一名见习骑士?” 艾德蒙看了他一眼,认真思考了一会:“如果按以前的情况,一个普通少年从零开始练,到成为一名见习骑士,少说两三年。 但你都二十多岁了,错过最合適的打基础时间…… 可是,你又有別人没有的优势,那就是你体內有真气…… 所以,说不好。” 雷蒙德却从这段分析中捕捉到希望:“您的意思是,真气能加快这个过程?” “不只是加快。”艾德蒙摇了摇头,“以我的理解,真气能修补你的身体,让你的经脉更通畅,让你修炼呼吸法的时候事半功倍。 而且真气本身比斗气高级,它在你体內流转的时候,等於在给斗气的种子灌溉、补充养料。 不出意外的话……” 他看著儿子那双明显有希冀色彩的眼睛,鼓励道:“如果你一天都不偷懒,也许半年就有可能成为一名见习骑士。” 半年?! 雷蒙德脸上顿时眉飞色舞起来。 他默默算了一下,现在是二月,半年之后是夏季。 北境的夏季很短,是北境最適合耕种和开拓的季节,但也是蛮族最活跃的时间段。 如果他能在那时成为一名见习骑士,並且掌握一两项有一战之力的斗技,或许有机会帮上一些忙。 “半年。”他喃喃重复了一遍,仿佛在心中给自己列了张时间表,“父亲,我记住了。” 从那天起,灰堡的日子有了新的节奏。 每天一大早,雷蒙德会在食气之后,准时出现在后院空地上。 他先站桩,两腿微曲,重心下沉,按照《顽石吐纳法》的节奏一呼一吸。 风很冷,地很硬,他的腿很快就酸了。 但一想到半年后有望成为一名见习骑士,他又一直咬牙强撑著。 半个小时过去,他全身都在发抖,但他没有喊累喊停。 艾德蒙就在旁边看著,手里始终攥著一根木棍,並时不时纠正一句“膝盖再弯一点”或“肩膀松下来”。 有时候顺手一棍敲在雷蒙德的背上或腿上,提醒他哪里没有稳住。 站完桩之后是基本功。 艾德蒙教儿子最简单的动作,包括出拳、踢腿、转身、下蹲、跳跃……每一个动作重复几十遍上百遍,做到肌肉记住为止。 骑士需要接受的训练科目非常多,包括骑马、射箭、剑术、枪术……但雷蒙德的起点太晚了,身体底子又差,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只能一项一项从头开始。 北境的风颳在脸上犹如刀子,但雷蒙德练著练著,额头上开始冒汗。 练完后是早饭。 稀粥、黑麵包,偶尔有一点咸菜。 玛莎总是想方设法多给雷蒙德盛一些,雷蒙德有时候推辞,玛莎就瞪他一眼:“你练了一早上,不吃哪有力气?” 可惜,没有肉食,无法完全补充雷蒙德高消耗后留下的身体亏空和亟需能量,好在真气对身体的修復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吃完饭,雷蒙德会休息半个小时,顺便背诵《顽石吐纳法》的口诀。 虽然他早就背得滚瓜烂熟了,但艾德蒙要求他每天都要重新默念几十遍,让这段口诀“从舌头长到骨头里”。 休息完之后,他开始接受第二轮训练,这一次是关於力量和协调性。 灰堡里没什么像样的训练器械,雷蒙德只好就地取材,比如搬石头、扛柴火、上下楼梯跑圈。 雷蒙德以前连走快一点都喘,现在他得扛著十几二十斤重的石头从城堡一楼搬到三楼,再搬下来,来回十几趟。 第一天他搬了五趟腿就软了,后来陆续提升。 他的肩膀被石头磨红,手掌上磨出水泡,水泡破了又结成茧子。 到了傍晚,夕阳將落未落之时,雷蒙德结束体能训练,跟著父亲艾德蒙一起,在城堡西侧的瞭望塔上修炼《朝暮食气法》的“暮”字诀。 月光洒在他脸上,闭著眼睛,一呼一吸之间,月华渗入经脉,將白天训练积攒下来的疲劳一点一点冲刷乾净。 第14章 第一批物资 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过去。 到第十天左右,雷蒙德在站桩的时候,忽然感觉到一种以前没有过的东西。 他的小腹深处,有一团沉甸甸的东西正在往下坠。 像是一颗种子正在往土里扎根,一圈一圈向下钻。 他继续保持著呼吸节奏。 那颗种子越扎越深,最后停在丹田正下方的某个位置,不再动了。 但它停在那里之后,雷蒙德感觉自己的整个下盘都变稳了,仿佛脚下多了一层看不见的根系,把他和地面连接在了一起。 他坚持站完一个小时,睁开眼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腿竟然没有发抖。 “父亲,”雷蒙德走下站桩的位置,声音中带著一丝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激动,“我好像感觉到了那颗种子。” 艾德蒙正坐在旁边的石头上削一根木棍,闻言抬起头来,看到儿子的脸。 那张脸上有一种他从未见过的复杂色彩,灿烂、兴奋、红润和篤定。 “第几天了?”艾德蒙问道。 “第十天。” 艾德蒙沉默了一会。 他把手中削了一半的木棍放下,站起身来,走到雷蒙德面前,上下打量一番,隨后拍了拍儿子的肩膀。 “比我当年快多了。”艾德蒙的声音听起来很平淡,但又有一种无法压制的激动,“继续练,不要停。” 雷蒙德点了点头。 他知道,自己只是在骑士这条漫长道路上,刚刚迈出一小步而已。 即便感觉到了种子,但要让种子生根发芽,蜕变成心火,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当天晚上,雷蒙德修炼完“暮”字诀后,没有立刻回房休息。 他站在瞭望塔上,望著北境灰濛濛的夜空出神。 月亮躲在云层后面,只露出一点朦朧的光。 风比白天小了些,天气也没之前那么冷了,距离春天好像更近了些。 雷蒙德深吸一口气,感觉到真气在经脉中静静流淌著,温养身体的同时,小腹深处那颗新生的“种子”也在被慢慢浇灌著。 …… 北境的冬天终於有了鬆动的跡象。 风没有那么硬了,吹在脸上虽然还是冷,但少了几分刀子割肉的锐利。 灰堡院子里的积雪开始融化,露出底下一层被冻了整个冬天的黑土,湿漉漉的,踩上去一脚一个深坑。 雷蒙德正在院子里搬石头,他今天的目標是来回二十趟。 隨著身体素质在真气的温养下日渐改善后,他愈发愿意折腾自己了。 石头被他从城堡东墙角搬到西墙角,再搬回来,一个来回大概一百步。 他已经跑了十四趟了,额头上全是汗,粗布衫的领口被浸湿了一大片,贴在脖子上。 他放下石头,抹了一把脸,喘匀气息,正要继续,余光瞥见院子另一头的人影。 父亲正坐在一张矮凳上,小莉莎坐在他膝盖上。 三岁的小姑娘穿著一件旧棉袄,头髮乱糟糟扎成两个小揪。 她手里攥著一根枯草,正专心致志往爷爷耳朵眼里捅。 艾德蒙歪著头躲,嘴里发出“哎哟哎哟”的怪叫声,逗得小莉莎咯咯直笑。 雷蒙德看著这一幕,嘴角不自觉弯了一下。 他是见过父亲怎么带孩子的。 那时灰堡虽然也穷,但至少不像现在这样揭不开锅。 父亲会骑在那匹老战马上,让坐都坐不直的孙女坐在马鞍前面,然后绕著城堡慢慢溜达,一圈又一圈。 小莉莎笑,父亲跟著笑,雷蒙德就在房间的窗户里居高临下看著这一幕。 后来灰堡的日子一天不如一天,父亲脸上的笑就越来越少。 雷蒙德几乎快忘了父亲笑起来是什么样子了。 但此刻,艾德蒙坐在矮凳上,歪著头躲著一根枯草,脸上的皱纹堆在一起,眼睛里满是那种宠溺到极点的光芒。 小莉莎笑得前仰后合,手里的枯草掉了,又捡起来继续“骚扰”爷爷。 雷蒙德不禁想起昨晚父亲和他的又一次谈话。 转眼半个月过去了,父亲估摸著梅菲尔德伯爵应该回到鹿堡了,盘算著是不是再去那里一趟。 也许是明天,也许是后天,暂时还没定下来。 雷蒙德收回目光,转身继续搬石头。 他奋力搬起那块差不多二十斤重的石头,正要往西墙角走,院门外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啼声很密,听著不止一匹马。 雷蒙德停住脚步,把石头放下,抬头望向灰堡那扇破旧的木门。 马蹄声越来越近,越来越响。 紧接著,木门外面传来一阵嘈杂的叫嚷和车轮的軲轆声。 一名僕人慌慌张张从门廊那头跑过来,脸上带著惊讶和惶然:“少爷!外面有骑兵!还有好多马车!” 雷蒙德心头一紧。 他下意识回头看向父亲,只见艾德蒙已经把小莉莎从膝盖上放下来,起身拍了拍衣服上的灰。 那张方才还满是笑意的脸已经沉静下来,变成一种严肃的警惕。 “多少人?”艾德蒙问道。 “七八个骑兵,十几辆马车。领头的那个看著挺壮,脸上有疤……” 艾德蒙眼睛微眯。 他快步走向城堡大门,雷蒙德紧隨其后。 小莉莎站在原地,小手里还攥著那根枯草,歪著脑袋看著大人们匆忙走开的背影,茫然喊了一声:“爷爷?” 雷蒙德回过头:“莉莎,去厨房找玛莎奶奶。” 小女孩听话般点了点头,趿拉著脚下明显有些大的鞋子,一顛一顛朝厨房那边跑去。 父子俩合力推开灰堡那扇年久失修的厚重木门,眼前的景象令他们怔了一下。 土路上停著十几辆大车,车上堆著鼓鼓囊囊的麻袋,还有整捆的铁锹、铁铲、铁钉,另有两辆大车上盖著粗油布,底下不知道装的什么。 七八匹马在路边打著响鼻,喷出一团团白气。 领头的那个身影,跨在一匹高头大马上,脸上的疤痕在冬末惨澹日光下格外显眼。 安东尼·泰勒。 他翻身下马,动作利落,皮靴踩在雪泥里发出啪的一声响。 他看了看灰堡那扇摇摇欲坠的木门,又看了看院子里那些破旧的房舍,脸上的表情变了又变,最后化为爽朗一笑。 “艾德蒙!”他大步走过来,一巴掌拍在艾德蒙的肩膀上,“我来看你了!” 艾德蒙被这一巴掌拍得往前趔趄了半步,好不容易稳住。 他看了看安东尼身后那十几辆大车,又看了看安东尼,脸上的表情同样很精彩:“安东尼,这是……” “伯爵大人特批的。”安东尼拍了拍身上一路过来沾染的飞扬尘土,回头朝那些马车努了努嘴,“这是第一批物资,粮食、种子、铁器、布匹、还有一点钱。 总共十八辆马车,你先收著。 那几匹马也留给你们,算是鹿堡养在你们这的。” 第15章 北境前哨 艾德蒙愣在原地,好一会说不上话。 雷蒙德站在父亲身后,看著那些堆得满满当当的马车,喉咙里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同样哑口无言。 他数了数,一车、两车……足足十八辆马车! 每一车上都堆著灰堡眼下最缺的东西。 粮食——那些麻袋的形状,一看就是麦子,鼓鼓囊囊的。 种子——那些细麻布袋,应该是春季播种用的黑麦种。 铁器——铁锹、铁铲、锄头,还有几捆崭新的铁钉。 这些东西在富饶的南方不算什么,但在北境的灰堡,它们就是命。 “伯爵答应了?”艾德蒙终於找回自己的声音。 安东尼点了点头:“昨天伯爵刚从暖冬庄园回来,阿尔伯特少爷晚上就把你的事跟他说了。 少爷是真帮你说话啊,不光转达了你那套『北境前哨』的想法,还把你那天晚上在宴会上跟亨利那小子比试的事添油加醋描绘了一遍。” 艾德蒙苦笑:“添油加醋?” “那可不。”安东尼当场模仿起阿尔伯特的语气,掐著嗓子说道,“父亲,您是没看到瓦伦丁骑士那一下! 剑尖悬在亨利喉咙前面,比量过的还准! 那个老骑士身子骨硬朗著呢,绝对还能打!” 安东尼学得惟妙惟肖,一旁两个隨行的年轻骑士都憋著笑。 艾德蒙摇了摇头,但嘴角的弧度怎么压都压不住。 “伯爵怎么说?”雷蒙德忍不住插嘴问道。 关於分鹿宴和安东尼,雷蒙德在艾德蒙回来的当天晚上就已经充分了解过了。 安东尼看了他一眼。 这是安东尼时隔多年,第一次见到长大后的雷蒙德。 以前他离开北境去南方游歷的时候,雷蒙德还只是个孩子,印象中病懨懨的,常年待在屋里不出门。 如今看到这个和艾德蒙有七八分相似的年轻人站在眼前,虽然还是偏瘦,但腰背挺直了,眼睛里也有光,安东尼眼中闪过一丝诧异。 “你就是雷蒙德吧?”他上下打量一番,“不错,比小时候强多了。放心吧,你父亲那番话,伯爵是听进去了的。” 安东尼拍了拍手,让身后的两个年轻骑士和隨行的僕从开始卸车,自己则是拉著艾德蒙边走边说话。 “昨晚阿尔伯特少爷跟伯爵大人说完后,伯爵大人找我要建议。我的看法是,春天要来了,那些该死的蛮族肯定又要行动了。 如果想要儘量减少北境的损失,那么在灰堡建立前哨站,將敌人挡在领土之外,是一个可行的方案。 伯爵大人也觉得,不能让蛮族威胁到鹿堡那边。” 他指了指车上那些皮甲和铁盔,正色看向艾德蒙:“所以,伯爵大人特批在灰堡设立一个民兵训练营,由你担任教官。 开春之后,从鹿堡名下所有骑士领和男爵领徵召来的民兵,都会送到这里来集训。 艾德蒙,从现在起,灰堡不只是你们瓦伦丁家族的骑士领了,它会是鹿堡北境的第一个哨站。 从边境线到灰堡,这三十多里地,你得替伯爵大人看住了。 一旦蛮族有任何动静,你是最早知道的,也是最早要顶上去的。” 艾德蒙顿时挺直腰背。 他把手放在胸前,行了一个標准的骑士礼。 “谢谢!”艾德蒙诚恳说道,“我知道,你一定帮我在伯爵面前说尽好话。” 安东尼看著老战友,咧嘴笑了笑。 他回过头,朝那两个年轻骑士招了招手:“德雷克,伯纳德,过来见过瓦伦丁骑士。 虽然分鹿宴上你们都见过面了,但以后每隔几天就要跟著瓦伦丁骑士一起巡逻边境线,还是先把人认熟了。” 那两个年轻骑士走上前来。 艾德蒙还记得他们,一个是德雷克·哈姆雷特,另一个叫伯纳德·霍尔姆斯,他稍矮一些,满脸雀斑,二十岁出头,眼神里带著年轻人的热切与好奇。 “瓦伦丁骑士。”德雷克行了个骑士礼,態度十分恭敬,“以后请多指教。” 艾德蒙点了点头,回了一礼。 旋即转向安东尼,神情郑重几分:“民兵什么时候到?” “大约半个月后,等天气再暖和一些,路好走了,各个骑士领和男爵领的徵兵令就会发下去。”安东尼解释道,“第一批大约三十人,都是壮劳力。 你负责操练他们,把基础教会,至少让他们拿得动兵器,站得稳阵脚。” “三十人……”艾德蒙皱了皱眉,“人不多。” 这点人数,面对蛮族的入侵,很难成气候。 “这只是第一批。”安东尼继续解释,“后面还有,伯爵大人的意思是先试。 如果灰堡这边真的能顶住蛮族的袭扰,后面的民兵会慢慢加,到时候灰堡就不止三十个民兵了。” 艾德蒙沉默片刻,点了点头。 他看向安东尼,目光中饱含感激:“替我谢谢伯爵大人。” “这话你得自己去鹿堡说。”安东尼笑道,“伯爵大人说了,等你这边安顿好了,让你亲自去一趟鹿堡,他要当面见你,看看阿尔伯特的话里面有多少水分。” 艾德蒙脸上半是轻鬆半是紧张。 伯爵主动要见他,这意味著灰堡在伯爵眼里终於重新有了分量,不再是那个“等著自生自灭的无用附庸”了。 不过,他暂时不想去鹿堡,起码等民兵训练和边境巡逻有了一些成绩后,才有脸面上门面见自己的领主。 “好。”艾德蒙郑重承诺,“我一定去。” 物资搬进灰堡之后,整个城堡的气氛都不一样了。 以前灰堡的粮仓里空荡荡的,进到里面连回声都透著淒清。 现在一袋袋麦子码得整整齐齐,堆了大半个仓库,灰扑扑的麻袋在昏暗中挤在一起,看著就让人有一种踏实的沉甸感。 玛莎站在粮仓门口,看著那些麻袋发了好一会呆,这才慢慢走进去,伸手拍了拍其中一袋,嘴唇动了动,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厨房里还多了一块干鹿肉,那是安东尼隨行带来的吃食,他非要留下一些。 玛莎掂了掂那块鹿肉,盘算著能燉几锅肉汤,可以让城堡里的人吃上几顿带荤腥的晚餐,黑麦麵包配上肉泥汤汁,想想就叫人流口水。 尤其是雷蒙德,这阵子他在进行高强度的骑士训练,儘管体內有真气温养,但也同样亟需肉食的补充。 第16章 巡逻路线 说到雷蒙德,作为城堡少爷,他却在院子里帮忙卸车。 他搬了十几趟铁器,肩膀上的旧布衫磨破一块,但他浑然未觉。 德雷克和那个叫伯纳德的年轻骑士也在一道帮忙搬东西。 伯纳德是个话多的,一边干活一边东张西望,被灰堡的破旧程度惊到了,但没说什么不好听的话,就是一个劲嘖嘖称奇。 “瓦伦丁骑士。”德雷克搬完最后一捆铁锹,拍了拍手上的灰,走到雷蒙德旁边,“你的体能不错。冒昧问一下,你是见习骑士还是正式骑士?” 雷蒙德擦了把汗,摆手解释道:“我还不是骑士,请直接叫我雷蒙德就好。说来惭愧,从小到大身体一直不好,这阵子才刚开始接受训练。” 德雷克闻言有些惊讶,骑士领主的儿子竟然刚开始接受骑士训练? 不过他也没多想,只是在雷蒙德手臂和肩背线条上打量了一番:“我感觉你耐力还不错,我十几趟搬下来都有点喘,你倒还好。” 雷蒙德知道对方这是在宽慰他,笑了笑没接话。 他的底子很差,这一点心里很清楚。 但在真气温养身体的情况下,也许有一天可以追上对方的。 “你父亲会是个好教官的。”德雷克忽然说了这么一句,“那天晚上他用木剑挑开我朋友亨利那一剑的时候,我到现在都没想明白他是怎么做到的。 没有斗气光芒,没有发力前兆……就那么一下,亨利的剑就歪了。” 雷蒙德附和般说道:“我父亲確实是个好教官,他教了我很多东西。” 另一边,安东尼在艾德蒙的陪同下,在城堡里四处转了一圈。 两人看完灰堡的城墙、粮仓、马厩和水井,最后来到城堡主厅门口。 安东尼背对著破旧的木门驻足好一会,才低沉说道:“艾德蒙,你这些年,是怎么熬过来的?” 艾德蒙沉默了一会,手上端著一碗麦粥,碗里的粥比之前的稠了些,新粮终於到了,玛莎不用再精打细算,捨不得多放一点麦粒了。 “一步一步熬唄。”艾德蒙边喝边不以为意说道,“能卖的卖了,能省的省了。最难过的是到处去求人,有时候走在半路上就想著,乾脆往路边的雪堆里一趟,醒不来就算了。” 安东尼听著艾德蒙自嘲的笑话,並没有接话,拳头攥得紧紧的。 “还好缓过来了。”艾德蒙耸了耸肩,“日子再难,总得过,况且我还有雷蒙德,还有莉莎,我们瓦伦丁家族还没有绝种。 就算为了他们,我也得撑著。” 安东尼鬆开拳头,重重呼出一口气。 他没有再说什么老战友之间的寒暄话,只是伸手在艾德蒙肩头拍了一下,这回力道轻了许多,像是生怕把面前只剩一副骨架的老伙计拍散架了。 “以后会好起来的。”安东尼安慰道,“至少现在,灰堡有粮、有人、有盼头了。” 艾德蒙看著院子里那堆还没来得及搬完的铁器,以及正往城堡里合作搬东西的僕人和年轻骑士们,不自觉点了一下头嗯了一声。 当天傍晚,安东尼就带著德雷克和伯纳德赶回鹿堡。 临走前他把艾德蒙拉到一边,从怀里掏出一卷羊皮纸,塞进艾德蒙手中。 “这是第一批巡逻队的排班表,半个月之后开始。你、德雷克、伯纳德,还有那个和你比试过的亨利·福克斯,你们四个人,每隔三天巡一次北边的边境线。 从灰堡出发,沿著那条旧河床往北走,走到那片老林子的边缘折返。 来回大约四十里地,骑快马的话大半天就能巡完。 我有时候可能会加入你们,如果巡逻后发现什么问题,就让他们三个回鹿堡的时候,详细告知我。” 艾德蒙展开羊皮纸看了看,上面画著粗略的地图和巡逻路线的標记。 那条旧河床他知道,是以前北境和蛮族常年的拉锯线,河床乾涸了好多年,如今只剩下一条又宽又深的沟壑,成了一道天然的边界。 “知道蛮族会从哪里过来吗?”艾德蒙问道。 “往年春天,等冰雪一化,他们就会沿著河床往南摸。每次的人数可能不多,十几二十人的小股队伍,主要是抢粮食、抢牲畜、抢女人。 去年春天西北部的灰橡男爵领就被摸过三次,死了十几个人,丟了上百头牛羊,损失惨重,到现在格雷男爵一提起来就气得牙痒痒,还经常跟伯爵大人抱怨来著。” 这事艾德蒙有所耳闻。 西北部的灰橡男爵领,是整个北境伯爵领地最靠近蛮族的区域,他们紧邻边境线,与蛮族出没的荒原接壤。 那片男爵领是四个男爵领中最穷苦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经常受蛮族袭扰,根本无法安心生產。 近三年已经被烧毁过两个村庄,男爵艾尔德里奇·格雷今年六十二岁了,年事已高,治下的骑士大多名存实亡,无力应对,日子也是一天不如一天。 不过,和灰堡这边相比,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起码不至於到变卖家產度日如年的地步。 安东尼指著地图上河床某段的位置,重点强调:“我们就在这里设三个哨点。 不用常驻,隔几天去看一眼就行。 如果发现脚印、猛兽粪便或篝火痕跡,立刻回报鹿堡。 你负责盯著灰堡以北这一片,发现情况之后不用自己去追,等鹿堡这边派人驰援。” 蛮族擅长驯兽,所以他们出动,会有明显的痕跡,动物粪便便是其中之一。 艾德蒙点了点头。 他指著地图上河床东面一片標记著“枯木林”的区域问道:“这片林子呢?” “太密了,我们的马进不去。”安东尼摇了摇头,“蛮族如果真的摸进来,大概率也会绕著林子走,所以主要还是盯著河床。” 艾德蒙一一记住。 他把羊皮纸仔细叠好,贴身收进怀里。 安东尼翻身上马,居高临下看了艾德蒙一眼。 暮色將他的脸染得有些模糊,那道旧伤疤在昏暗光线里反而不那么明显了。 “艾德蒙,半个月后,我再来找你。到时候你骑著你的老战马,我骑我的,我们一块去河床那边看看。” 艾德蒙仰头看著这位曾经一同出生入死的老战友,嘴里有些发苦,又有些发甜。 他忍住那些可能会把气氛搞得很煽情的话,最后只是点了点头,用同样平静的语气说道:“我把马餵壮了等你。” 安东尼咧嘴一笑,勒转马头,扬鞭策马而去。 马蹄声沿著土路渐渐远去,暮色中几道人影越来越小,最后被灰堡低矮的城墙挡住视线。 艾德蒙站在城堡门口,看著他们消失的方向,驻足了很长时间。 风从他身前吹过来,把旧披风的衣角掀起来又放下。 冬天,似乎要过去了。 第17章 徵兵令 三月中旬,北境依然没有春天的样子。 白天的风虽然不如深冬那样割人,但到了夜里,寒气还是会从地面渗上来,將白天好不容易化开的一层薄土重新冻成铁板一块。 灰堡院子里那棵老橡树还是光禿禿的,枝椏上掛著一层夜霜,於晨光中泛著惨澹白芒。 不过,有些东西確实在悄悄发生变化。 雪化了大半,灰堡外围那条通往鹿堡的土路不再是白茫茫一片了,露出底下被冻了一整个冬天的黑褐色泥地。 虽然走起来还是泥泞,但至少能辨得出路的轮廓。 城堡南面那片延伸出去的耕地,表层的冻土已经略有鬆动,往下挖两三寸,能摸到带著泥土腥气的湿漉软土。 雷蒙德蹲在那块地边上,用手指戳了戳土层,又抬头看了看天。 天上云层薄了一些,偶尔有一缕淡薄阳光透过云缝漏下来,照在地面上,虽然没什么暖意,但那光让人心里多少亮堂一些。 “地快化了。”他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土,“三月底或许就能翻土了。” 玛莎站在他旁边,弯腰捻了一点土在指间碾了碾,点了点头附和道:“今年雪化得比去年早,如果能赶在四月中旬前把种撒下去,收成会比往年好。” “种子够吗?” “够。”玛莎肯定说道,“鹿堡送来的那些,加上我们去年剩下的一点,至少能把南边这片地都种满。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只要天神不作妖,今年秋收的时候,灰堡不用再饿肚子了。” 雷蒙德回头看了一眼粮仓的方向,心里那根绷了许久的弦终於鬆动一些。 但他隨即想到另一件事——关於民兵训练营。 距离上次安东尼叔叔来灰堡已经过去快半个月了,按照计划,第一批民兵共三十人,將很快来到灰堡集结。 届时,灰堡不仅要养活自己的十几口人和领地上的上百农户,还要额外照顾三十张吃饭的嘴。 “玛莎奶奶,”雷蒙德斟酌著开口,“民兵来了之后,粮食能够吗?” 玛莎的年龄一直是个谜,除了艾德蒙直呼其名,其他人都习惯称呼她为“玛莎奶奶”。 玛莎看了他一眼,似乎早就考虑过这个问题:“够。鹿堡送来的那些,省著吃,够三十个人吃两个月了。 这两个月里,我们还有冰湖解冻的鱼、地里的野菜,实在不行还能去打猎。 只要夏天能收一茬,就续上了。 而且,鹿堡不是说,送来的只是第一批物资吗?吃完了应该还能要的吧?这些民兵可不是为我们灰堡养的。” 雷蒙德点了点头,心道也是。 这时,玛莎话锋一转:“少爷,话说你的斗气种子怎么样了?” 雷蒙德愣了一下。 这些天他一直在埋头苦练,站桩、搬石头、练基本功,外加早晚各一次《朝暮食气法》。 身体方面,已经肉眼可见蜕变,早已不是当初那副气若游丝的病秧子姿態,甚至远远超过许多食物不足、营养不良的正常成年人。 只是,那颗在小腹深处扎根的“种子”他是感觉到了,但却一直没什么变化,以至於他都怀疑那算不算真正的斗气种子,会不会是自己弄错了。 “还……不算稳。”雷蒙德选择了个模稜两可的回答,“我有时候能感觉到它的存在,但有时候一晃神就找不到了。” 对此,雷蒙德十分苦恼,他担心自己能不能像父亲预估的那样,在半年內达成见习骑士的目標。 玛莎没有深入追问,只是微微頷首:“慢慢来。种子要发芽,得先把土养肥了。有邪神大人赐下的《朝暮食气法》,有真气温养,一定能成功的。” “嗯。”雷蒙德点了点头,他也是这么宽慰自己的。 …… 同样是三月。 灰橡男爵领的情况喜忧参半。 灰橡城堡坐落於一片灰扑扑的丘陵之间,四周都是枯死的橡树林和贫瘠的荒地。 城堡本身不算小,至少比灰堡大了一圈,但墙皮剥落得很厉害,城垛也缺了好几块,看起来比灰堡那副破败样子也好不到哪去。 艾尔德里奇·格雷男爵坐在主厅里一张磨得发亮的旧椅子上,心情有些闷闷不乐,甚至是不开心。 今天之前,他是忧心忡忡的。 隨著春天的脚步越来越近,灰橡男爵领这片土地,有望重新焕发生机,土地可以开垦、播种,林子可以抽芽长出新叶子,物產会重新丰富起来。 但同样的,万物復甦会带来北方那些该死的蛮族。 往日种种不禁浮现在格雷男爵脑海中,他这些天总是吃不好睡不香,生怕某天夜里,蛮族驱使著他们豢养的虎狼豹熊,摸到城堡底下,摸到他的床边。 为此,他一个月前就在盘算著,找个时间到鹿堡,当面向伯爵大人说明情况,要求加强对边境的安保,尤其是对灰橡城堡的保护。 但在今日,动身之前,他收到了来自鹿堡的通知。 此刻,他手上攥著一卷羊皮纸,看完內容后,脸上的褶子挤在一起,老人家气呼呼的,犹如一只被惹毛的老猫头鹰。 那捲羊皮纸是今天上午从鹿堡快马加鞭送来的,上面盖著梅菲尔德伯爵的印章。 男爵已经反反覆覆看了三遍,每看一遍,脸色就黑一分。 “徵兵令……”他把羊皮纸往桌上重重一拍,发出一声闷响,“徵兵令!要从我这里征两个人去灰堡集训!他们到底在想什么?!” 主厅里还站著两个人。 一个是城堡的管家,另一个是北境猎场骑士领的罗德里克·亨特骑士。 亨特骑士恰好今天来灰橡城堡送冬猎的皮毛税,然后撞上了这档子事。 “老爷,”管家小心翼翼开口,“信使还在外面等著回话……” “让他等著!”格雷男爵恼火地挥了一下手,“我还没想好怎么写回信!” 亨特骑士站在一旁,面色有些沉。 刚才,他已经从男爵口中了解到事情的原委了。 根据鹿堡的要求,为了应对北方蛮族的袭扰,梅菲尔德伯爵治下的北境,要求所有领主献出一定名额的年轻壮力,其中四个男爵领各两人,灰堡除外的十六个骑士领各一人,鹿堡直接出六人,加起来总共是三十人。 这三十人统一送到灰堡,参加民兵训练营,集训期间负责开垦土地和基础军事训练,鹿堡会统一配发口粮和装备,一切由灰堡执行。 但这只是第一批,以后会根据情况扩大规模。 换句话说,男爵这边要出两个人,亨特骑士的领地也要出一个名额。 估计这会也有传令兵从鹿堡到达他的城堡了。 第18章 第一次边境巡逻 “格雷大人,”亨特的语气中带著疑惑,“伯爵大人要在灰堡设置民兵训练营的事情,您事先知道吗?” “知道个屁!”格雷男爵没好气地骂了一句,“我是看到这张纸才知道的! 组建前哨站这么大的事,竟然不召集我们这些领主商量一下?梅菲尔德伯爵是越来越不把我们这些领主放在眼里了!” 他越说越气,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背著手在主厅里来回踱步。 他今年六十二岁了,头髮花白,身形乾瘦,但步子还算利索。 只是那眉头拧得紧紧的,使得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老上几岁。 “灰堡是什么地方?”格雷男爵停住脚步,转过身对著亨特骑士,手指在空气中狠狠戳著,“一块屁大点的骑士领,在鹿堡北面三十多里,穷得叮噹响,连自己的领主都快饿死了。 伯爵不把前哨站设在我们灰橡,偏偏设在那片不毛之地?!” 格雷男爵气的不是设置前哨站,不是组建民兵训练营。 老实说,这些都是好主意。 他气的是,明明灰橡男爵领才是那个直面北方蛮族,且受到最多袭扰侵害的地方,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都应该將他的城堡当做前哨站,加强这里的防御才对。 亨特骑士陷入沉默。 他是知道灰堡的,也知道艾德蒙·瓦伦丁这个人。 以前艾德蒙来过他的领地求援,同样来过灰橡城堡借粮。 那时候灰堡的日子很难过,据亨特骑士事后了解,瓦伦丁骑士骑著一匹老战马,带著一个骑骡子的侍从,来到灰橡城堡,格雷男爵避而不见,只是让管家给了半袋黑麦就打发走了。 但今时不同往日,亨特骑士前阵子听到其他领主骑士传来传去的一些小道消息,大体上都在说瓦伦丁骑士焕发第二春了。 “灰堡的瓦伦丁骑士……”亨特斟酌著说道,“以前確实不行了,但我听说他最近身子骨又好了一些,颇受伯爵的青睞。” “好了一些有什么用?”格雷男爵依旧在气头上,冷哼一声,“一个快七十岁的老骑士,就算能爬起来拿剑又能怎么样? 灰堡那个地方要人没人、要粮没粮、要城墙没城墙,拿什么守? 蛮族一旦真的摸过去,一夜就能把灰堡平了!” 他越说越觉得火大,又走了几步,最后停在那张旧椅子面前,重重坐了下去,椅子腿发出吱呀一声呻吟。 “还有,”他拿起羊皮纸又看了一眼,“征两个人……我记得之前鹿堡干过类似的事情,他们从南边那几个骑士领征民壮到鹿堡集训,可是都给了补贴的。 这回倒好,到我们这里就一句话——『著即徵调』! 合著我们灰橡就是给鹿堡免费当苦力的?” 亨特骑士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但最后变成嘆气。 这事,鹿堡確实办得有些不地道。 虽然名义上是为了保护整个北境,但让各个领主出人,还是年轻力壮的男性,眼看著春天就要来了,现在每一个民壮都是宝贵劳动力。 去灰堡参加集训,平时还帮那里开垦土地? 灰堡这笔生意真是算盘珠子都蹦到人脸上了。 这也怪不得格雷男爵大发雷霆。 他的男爵领连年受到蛮族袭扰,庄园被烧、牛羊被抢、人口流失,男爵隔三差五就往鹿堡送求援信,但鹿堡那边从来都是“正在商议”,然后一拖就是几个月,这些所有人都看在眼里。 现在倒好,伯爵不加强西北边的防御,倒是偏爱灰堡,把宝贵的资源往那边倾斜。 到时候,灰堡发展起来了,民兵培训的事情尾大不掉或不了了之,最后吃亏的还不是其他领主,尤其是灰橡男爵领这片土地。 “格雷大人,”亨特劝道,“这事,要不要写封信给伯爵,问个清楚?” 格雷男爵重新攥著羊皮纸,脸上的褶子抖了又抖,貌似在权衡著什么。 沉默一会后,他把羊皮纸拍在桌上,对管家嚷道:“去告诉那个信使,就说我收到徵兵令了,两个民兵,我会送过去。 但叫他给伯爵大人带句话,就说『灰橡男爵领的民兵,不在灰堡种地。他们是去学怎么打仗的。如果伯爵大人让我的人去灰堡干农活,那趁早把人送回来』。” 管家应了一声,躬身退了出去。 格雷男爵坐在椅子上,看著壁炉里微弱的火光,心情依旧烦躁,脸色十分难看。 亨特骑士没有蹙其眉头,心里正盘算著,自己回到领地后,还得送一个民兵到灰堡。 还好只是一个,权当做做样子吧。 …… 两天后,灰堡。 上午,灰堡的院子里十分忙碌。 雷蒙德自己在做著体能训练,老格伦则是忙著擦洗鎧甲、检查马鞍、打包干粮和水囊。 院子里那几匹鹿堡留下来的马正在吃著草料,偶尔打著响鼻,喷出一团团白气。 艾德蒙站在马厩旁,仔细检查著老战马的肚带和蹄铁。 老战马似乎感觉到什么,低下头蹭了蹭他的肩膀。 艾德蒙拍了拍它的脖子,伸手给它添了一把草料。 今天是第一次边境巡逻的日子。 半个月前安东尼来的时候,排班表上写得很清楚,每隔三天巡逻一次,从灰堡出发,沿著旧河床往北走到枯木林边缘再折返。 今天就是第一天。 德雷克·哈姆雷特、伯纳德·霍尔姆斯、亨利·福克斯三名来自鹿堡的年轻骑士,比预定时间早到了半个小时左右。 他们骑著鹿堡提供的战马,全副武装,腰间掛著剑,鞍侧掛著盾,看著比上次分鹿宴上那副轻鬆模样正经了许多。 巡逻可不是开玩笑的,也不是打猎那种休閒娱乐。 蛮族那些不开化的傢伙,他们的文明底色就是掠夺和廝杀,驯养的猛兽战斗力十分惊人,要是不提前做好准备,一旦遭遇上了,后果不堪设想。 德雷克朝艾德蒙敬了个骑士礼:“瓦伦丁骑士,安东尼骑士长说他晚一点到,让我们先准备好,他到了就出发。” 艾德蒙点了点头。 他回头看了一眼城堡方向,雷蒙德正在擦汗,看向这边,父子俩的眼神正好对上。 不难看出,雷蒙德犹豫著要不要上前。 艾德蒙注意到儿子的表情,也知道儿子在想什么,便主动上前:“你留在灰堡,好好训练。今天只是探路,不会有事的。” 雷蒙德张了张嘴,很想说“我也要去”,但看了一眼父亲腰间那把修復过豁口的旧剑,又看了看那三名年轻骑士身上簇新的装备,最后还是把话咽了回去。 他很清楚,以自己的能耐,去了也只是累赘。 何况,他还没学会骑马,別说骑士了,连一名骑兵都不算。 “小心。”雷蒙德郑重说道。 艾德蒙摆了摆手。 第19章 痕跡 十几分钟后,安东尼到了。 他骑著一匹灰白色的高头大马,身上穿著亮丽的鎧甲,背后披著一件半旧的深蓝色斗篷,腰间掛著一把阔剑,脸上的旧伤疤衬托得他格外英武。 安东尼在城堡门口勒住马,看了看院子里的四个人,目光扫了一圈,满意般点了点头:“都准备好了吧?那就出发吧。” 五匹马很快出了灰堡木门,沿著土路向北。 早春的北境有一种很难表达的肃杀感。 放眼望去,大地还是灰褐色的,枯草贴著地面,被风压得抬不起头。 远处的山丘上还有残雪没有化尽,白一块灰一块的,仿佛脱了毛的兽皮。 天空很低,云层压得很厚,但偶尔会有一线阳光从云缝里漏下来,將某一片地面照得亮堂堂的。 五个人骑著马,沿著一条几乎看不出路的旧径向北行了大约十里地。 安东尼勒住马,指了指前方的地形。 “再往前就是那条旧河床了。河床干了很多年了,地势低,蛮族如果要往南走,这是最省力的路线。 他们通常不走那边的山路,太抖了,人和畜生都受不了。” 艾德蒙顺著安东尼手指的方向看去,確实能看到一条宽阔的沟壑横在前方,两边是黄土和碎石,沟底长满枯草和荆棘。 那条沟壑深约一人多高,宽的地方大约五六步,窄的地方勉强能让两匹马並行。 他眯著眼看了一会,隨即翻身下马。 靴子踩在冻土上,发出沉闷声响。 走到沟壑边上,蹲下身仔细查看沟底的痕跡。 “好像有人来过。”艾德蒙说道。 安东尼也下马,来到他旁边蹲下,另外三人跟著围上来,五个人挤在沟壑边上低头观察著。 艾德蒙指向沟底一处被踩乱的枯草:“看这里,草是倒的,不像是风颳的。 风颳的草是朝一个方向倒的,这里的草有踩过的痕跡,方向不一样,看起来像是三四天前的。” 安东尼的目光沉了下来。 他翻过沟壑边缘,跳下去仔细看了看那些痕跡。 “人不多。脚印大概有四五个,另外……”他用靴尖拨了拨旁边的一小团东西,蹲下来看了看,“有兽类的粪便,看形状像是狼或豹子的。 如果是蛮族驯养的猛兽,那这些人应该是探路的。” “探路的?”德雷克的声音透著一丝紧张,“你是说,蛮族已经开始往这边派人了?” “不好说。”安东尼直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土,“也可能是往年留下的老痕跡,被冰雪压了一整个冬天,现在雪化了又露出来了。 本书首发????????????.??????,提供给你无错章节,无乱序章节的阅读体验 但不管怎么说,我们都不能掉以轻心。” 他回到沟壑上方,拍掉斗篷上的土:“继续往前走,到枯木林那边看看去。” 五个人重新上马,沿著旧河床的边缘继续北行。 越往北走,地势越荒凉。 土路变成碎石路,碎石路变成完全没有路的荒野。 远处的枯木林已经隱约可见,一片灰黑色树冠在天际线处起伏著,貌似一头趴在地平线上的冬眠巨兽。 他们花了將近一个小时才抵达枯木林边缘。 这片林子很大,荆棘丛生,那些树都是死透了的,光禿禿的枝椏扭曲指向天空,树皮剥落大半,露出底下灰白色的木质。 整片林子死气沉沉的,没有发现路径、踪跡,也听不到一丝鸟叫声。 艾德蒙勒住马,停在林子外围,没有进去。 安东尼骑到他旁边,两人並轡看著眼前这片枯林。 沉默一会后,安东尼率先给出结论:“林子太密了,骑马进不去。 如果蛮族真要摸过来,他们大概率会选择走河床,翻林子太辛苦了,那些好吃懒做、只会烧杀劫掠的蠢货,才不会这么费工夫。 不过,我们还是要留意林子边缘有没有脚印,万一这帮蠢货学精了,绕著林子边缘走,就能绕开我们的视线。” 艾德蒙点了点头。 他扫视一圈林缘地面,那里堆积著厚厚的枯叶和断枝,看不出有什么明显的痕跡。 但以防万一加上来都来了,索性翻身下马,牵著马沿著林缘走了一小段,一边走一边低头观察沿途经过。 走到一处略微开阔地带时,他忽然停住脚步。 那里有一个痕跡,有些模糊,是一块表面苔蘚被蹭掉一片的石头。 苔蘚像是被某种东西蹭掉的,边缘还翻著新鲜的白茬。 如果是冬天留下的,白茬早就被风吹黑了,但这一片还是浅白色的。 “安东尼,”艾德蒙蹲下来看著那块石头,“你过来看一下。” 安东尼快步上前,蹲下去两人一起看著那块石头。 两名老骑士就这么蹲在枯木林边缘,盯著石头上那一片被蹭掉的新鲜苔蘚看了好长时间。 “看样子,不超过三天。”安东尼低声说道,“可能是野兽蹭的,北境的野鹿有时候会在石头上蹭角。 也有可能是猎户翻过边界线,偷偷到北边去打猎。说不好。” 给出初步结论后,安东尼站起身,又看了看四周的树影和风声:“先回去吧,今天就到这里。 回去之后,我给你一份更细的巡逻路线图,以后每次出来,我们都要把这片林子边缘也走一遍。” 艾德蒙嗯了一声,拍掉膝盖上的土,翻身上马。 五个人沿著来时的路线原路返回。 走到一半的时候,天色暗了下来,云层更厚了,风也重新变得凌厉起来。 之后,双方分道扬鑣,安东尼带著三名年轻骑士直接返回鹿堡,艾德蒙孤身直奔灰堡。 艾德蒙回到灰堡的时候,已经临近傍晚。 雷蒙德就在城堡门口等著,看到父亲骑著马出现在土路尽头,心中偷偷鬆了一口气。 他快步迎了上去:“父亲,怎么样?” “平安无事。”艾德蒙简短带过,翻身下马,活动了一下身体,“发现一些痕跡,还不確定,往后再看。” 老格伦迎上来,接过马韁,將马牵到马厩。 雷蒙德跟著父亲往城堡里走,边走边问:“父亲,民兵真的能守住北边防线吗?” 艾德蒙的脚步顿了一下:“不知道。但总得有人守。这是我们灰堡好不容易爭取来的战略价值。” 第20章 民兵报到 3月20日。 灰堡的院子从来没有这么拥挤过。 从上午开始,就陆陆续续有人从不同的方向赶来。 有的骑著瘦驴,有的赶著破旧的牛车,更多的是一步一步靠双腿走过来的。 他们的穿著更是五花八门,有的是羊毛粗布衫,有的穿著一身补丁的旧皮袄,还有的甚至连鞋子都没有,裹著破布片绑在脚上,踩在刚化冻的泥地里,冷得直跺脚。 德雷克骑著马,带著鹿堡六个人最先抵达。 那六个民兵,个个身强体壮,二十来岁的年纪,穿著鹿堡统一发放的粗布衫,腰间別著水壶和乾粮袋。 他们在灰堡院子里排成一列,虽然还没受过正式训练,但光看那股整齐劲,就让人很放心。 德雷克说,这是阿尔伯特少爷亲自挑选的。 艾德蒙站在城堡门口,看著这六人,满意地点了点头。 谁知一开始即巔峰,后来的人很少有能让他舒展眉头的。 第二批到的是石桥男爵领的人,两个民兵一起,一个是三十多岁的瘦高个,一个是看著十五六岁的少年。 瘦高个的眼睛滴溜溜转,一看就是个滑头。 少年缩著肩膀,怯生生的,连看都不敢看艾德蒙。 “叫什么?”艾德蒙问道。 “我叫托比,他叫小威利。”瘦高个抢先答道,“男爵大人让我们今天来鹿堡报到的。” 接下来是来自白鹿男爵领的两个人,瞧著倒是壮实,年纪也不大,但其中一个的右手缺了半截食指,握刀就算能握紧,发力估计会费劲。 艾德蒙问他怎么弄的,他说是去年冰湖打鱼时被渔网绞断的。 艾德蒙沉默半晌,没有继续追问,让他们进入院子休息。 铁冠男爵领送来的两个人看起来最像样,一个高壮得像头熊,另一个稍矮但肩膀宽厚,走路沉稳。 两人都是矿工出身,粗胳膊粗腿,有一把子力气。 艾德蒙看了,心里稍微舒服一些。 但中午左右,从灰橡男爵领来的两个人,又让艾德蒙气不打一处来。 一个是乾瘪瘦小的中年汉子,佝僂著背,满脸风霜。 另一个看著正常些,结果走路一瘸一拐。 艾德蒙问过才知道,是两三年前从围墙上摔下来,一直没得到好的治疗和康復,久而久之就这样了。 艾德蒙看著那条瘸腿,胃里不禁翻腾。 但他忍住没有发火,只是让他们进去了。 他已经明白过来,有些领主根本不打算认真配合这项计划。 除了男爵领送来的人,每个骑士领摊派的一个民兵,也是良莠不齐。 猎场领的罗德里克·亨特亲自把他挑选的民兵送到灰堡。 那人三十岁出头,精瘦结实,眼睛很亮,一看就是常年在林子里討生活的。 亨特骑士骑著马把那人带到艾德蒙面前,翻身下马握住艾德蒙的手:“瓦伦丁骑士,这是我们猎场领最好的猎户,迈克·韦斯利。 他的箭术很好,在林子里跑得像风一样快,希望你能好好用他。” 艾德蒙看著韦斯利那双布满老茧的手和腰间掛的短弓,心里总算好受一些,郑重朝亨特点了点头:“多谢!” “谢什么。”亨特苦笑一声,“我那也给蛮族折腾够呛。你这边如果真的能训练出一帮民兵,跟蛮族真刀真枪干几仗,让那帮畜生吃吃苦头,我们兴许能少遭些罪。” 说完,他拍了拍猎户韦斯利的肩膀,翻身上马原路返回。 不过,像亨特骑士这样的领主毕竟是少数,像韦斯利这样的猎户更是少之又少。 有一个送来的民兵又矮又胖,肚子鼓鼓的,站在那里直喘气,一看就是常年没干过活。 艾德蒙纳了闷了,北境这片贫瘠的土地,怎么可能养出这种肥成猪的农户? 艾德蒙问他以前是干什么的,他说他是柳溪骑士领的磨坊学徒。 艾德蒙不禁皱眉,磨坊学徒?磨坊里有什么力气活要干吗?估计刚磨出来的粮食,都被这只老鼠先偷偷填饱肚子了吧? 说起来,柳溪领的领主菲利普·洛根骑士,在整个北境也是相当知名的。 这位领主相比领主骑士本职,更为人津津乐道的是他的精明和经营。 与其说他是位骑士,不如商人这个职业更贴切一些。 柳溪领位於北境最南边,靠近帝国腹地,那里土地肥沃,贸易兴旺,蛮族根本够不著。 艾德蒙不用问都能猜到,洛根骑士压根不在乎什么边防前哨、蛮族威胁,於是为了应付伯爵的徵兵令,隨便从自己的领地里挑了个最没用的人,塞过来凑数。 这只磨坊里的肥猪、胖老鼠应该就是这么来到灰堡的。 除了肥胖的磨坊学徒,还有一个铁匠学徒。 这傢伙看著倒是结实,一问才知道,是铁砧骑士领的戈弗雷·史密斯骑士送来的,平常就在城堡里帮忙打杂,连锤子都没正经抡过几回。 三十个人,高矮胖瘦、老弱病残全齐了。 有的人腰板挺直眼神锐利,一看就是值得培养的料子。 有的站在原地摇摇晃晃,连立正的姿势都不会。 艾德蒙將三十人集合,从头到尾扫了一遍,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实则心里一遍遍嘆气,拳头攥紧了又鬆开,鬆开了又攥紧。 雷蒙德站在父亲身后,將所有人尽收眼底。 他看到磨坊学徒和那个瘸腿汉子的时候,心里也是咯噔一下。 想过今天未必会很乐观,但没想到会是这副场景。 艾德蒙转过身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只是微微摇了摇头。 那意思很明確:“就这样了,还能怎么办。” 关於民兵的整体情况,艾德矇事后会写一份报告提交上去,但也只能如此。 他猜测,伯爵是了解下面各片领地领主的小心思的。 而能不能把一盘散沙捏合起来,形成有一战之力的合格民兵,这或许也是伯爵对艾德蒙的考验。 无论之前说得有多么漂亮,如果伯爵看不到有效成绩,那么灰堡隨时可能被打回原形。 艾德蒙想明白这一点,只能迎难而上。 他面向三十名民兵,眼神陡然变得凶戾,清了清嗓子,声音洪亮喊道:“我叫艾德蒙·瓦伦丁,是灰堡骑士领的领主。 从今天开始,你们要在灰堡待两个月。 这两个月里,我就是你们的教官。 我说的每一句话,你们都得好好记住。 我让你们做什么,你们就得做。” 院子里安静下来。 磨坊学徒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咽了口唾沫。 瘸腿汉子低著头看著自己的脚,嘴巴无声嘟囔著什么。 但无人敢表现出丝毫不满,骨子里告诉他们,面对一名领主或骑士,任何不敬都可能被打乃至被杀,就算事后追责,顶多就是一个领主向另一个领主做出討价还价后的赔偿。 或许那笔赔偿连半袋黑麦都没有,而且还是赔偿给领主的,不是赔偿给家人的。 第21章 一个榜样 “现在,”艾德蒙手指向城堡仓库角落堆放的几摞皮甲、铁盔和兵器,“所有人过去领装备。 一人一套,一把剑,一面盾。领完了站回原位。” 民兵们排著队慢吞吞走过去领装备。 有人拿到皮甲翻来覆去看,有人把铁盔扣在脑袋上晃来晃去,有人拿著剑比划了几下,幻想自己也是征战四方的领主。 鹿堡那六个人的素养確实不错,动作很快,利落穿戴整齐,重新回到队伍中站成排。 大多数人是磨磨蹭蹭的,过了好一会才勉强整理完毕。 艾德蒙没有催他们。 他就站在院子中央,背著双手,等所有人安静下来,才再度开口:“站好了!双腿分开,膝盖微曲,腰背挺直,目视前方。 就这样站著,我没说停,你们都不许动,谁动我打谁。” 他手上抓著一根木棍,一边说话一边挥舞著,虎虎生风。 没有比站桩更合適的下马威了。 虽然一开始没有人觉得这有什么难的,不过就是站著而已,谁不会? 但五分钟之后,情况很快不一样了。 磨坊学徒的腿开始发抖,汗水从额头上淌下来,滴进眼睛里。 他看到艾德蒙如狼似虎瞪著他,不敢抬手去擦,只能使劲眨眼。 瘸腿的汉子也好不到哪去,將重心儘量放在好腿那侧,但那条好腿也开始发酸了,身体微微摇晃。 铁匠学徒咬牙坚持著,但肩膀明显开始往下塌。 那个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小威利脸色发白,嘴唇抿得紧紧的,瘦弱的身体一直在轻轻打著摆子。 鹿堡那六个人同样好不到哪去。 虽然他们底子不错,但站桩这种活光靠蛮力没有用,靠的是肌肉的耐力和对重心的控制。 其中一个高个子已经开始前后摇晃了,膝盖弯了又直,直了又弯。 只有一个人站得很稳。 猎场领送来的迈克·韦斯利,双腿微曲,腰背挺直,呼吸均匀,除了额头上一层薄汗之外,几乎看不出什么变化。 他在林子里蹲守猎物的时候,经常要在树丛里一动不动埋伏半个小时以上,站桩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艾德蒙在队伍前面缓步走著,偶尔停下来纠正某人的姿势。 “膝盖再弯一点!” “肩膀松下来!” “別低头,看前面!” “看我干什么!目视前方!” 又过了十分钟,磨坊学徒终於撑不住了。 他的膝盖一软,整个人往旁边歪了一下,踉蹌了两步才站稳。 他满脸通红,扯风箱般喘著粗气,看了看艾德蒙,一脸求饶的样子。 艾德蒙並没有责骂他,只是冷冷说了一句:“站回去!” 磨坊学徒咬咬牙,艰难起身,站回原位。 又过了一会,连续两三个人站不住,摇摇晃晃调整了好几次姿势才重新稳住。 院子里三十个人,除了韦斯利,一个个满头大汗,腿上青筋暴起,逐渐发出呢喃声。 艾德蒙终於鬆口:“停。” 民兵们如蒙大赦,有的人直接瘫坐在地,有的扶著膝盖弯腰大口喘气,有的使劲拍打著发抖的腿肚子。 磨坊学徒早就趴在地上,脸贴著地,呼吸著泥土气息,身体动弹不得。 雷蒙德看著这一幕,心里涌起一股复杂感觉。 他就是从这一步走过来的,第一天站桩,他连二十分钟都费劲,腿抖得像筛子。 他知道这种感觉,酸、胀、麻,全身的肌肉都在拒绝继续撑下去,但意志告诉你必须撑著。 “休息一刻钟。”艾德蒙的声音在院子里响起来,“一刻钟后,搬石头。” 院子里的民兵们顿时叫苦不迭。 他们以为,第一天只是报到,顺便吃城堡一顿丰盛的。 结果一来就这? 十五分钟后,搬石头预备。 每块石头大约十斤上下,不算太重,但要在院子里来回搬上二十趟,对一群刚站了接近三十分钟桩的人来说,无异於火上浇油。 艾德蒙站在院子东头,指著一堆石头说道:“两个人一组,抬到西墙根底下,再抬回来,一个来回算一趟。 今天下午,每人二十趟,搬不完不许休息,不许吃饭,不许睡觉。” 民兵们看著那些乱七八糟垒起来的石头,面面相覷。 有人张了张嘴想说情,但看到艾德蒙那张不苟言笑的脸,只好把话咽了回去。 鹿堡那六个人最先动起来,两两分组,一人一边抬著石头往西走。 其他人也陆续跟著动了起来,自行组队,合力抱著石头走。 磨坊学徒和铁匠学徒凑了一组,两个人抬著一块看起来不算太大的石头,晃晃悠悠往西走,走到一半的时候磨坊学徒手滑了一下,石头差点砸在脚上,铁匠学徒气得火冒三丈,骂了几句,跟著两人又费劲把石头重新抬起来。 韦斯利和瘸腿汉子分了一组,结果嫌人家碍手碍脚,索性自己抱著一块石头单独行动。 他快步走到西墙根,放下,又快步走回来,动作乾净利落,气都不怎么喘。 瘸腿汉子就惨了,没人跟他配对,加上腿脚不灵便,一个人抱著石头步履蹣跚。 艾德蒙站在院子旁边看著这一切,眉头一直皱著,从未舒展过。 如果可以,他希望能签发拒绝令,將这里起码一半的人退回去。 但他不可以。 通过连续的观察,他已经基本断定,好些民兵的状態明显不行。 不只是身体上的问题,精神层面更是无法恭维。 有人在敷衍,有人在磨洋工,还有人的动作完全是变著法糊弄。 磨坊学徒搬到第三趟的时候就开始偷懒了,每次走到院子中间,就把石头放下来歇一会,等铁匠学徒催他了才不情不愿继续走。 那个石桥男爵领来的瘦高个托比更过分,他在西墙根放下石头后,直接蹲在那里假装繫鞋带,一蹲就是好几分钟。 艾德蒙抱著胳膊,將所有场景尽收眼底,脸上的表情始终没什么变化。 但他手里攥著那根木棍,指节攥到发白。 雷蒙德注意到这一细节,心里明白父亲已经在压著火了,可能隨时会爆发出来。 他走过去,来到父亲身边,压低声音说道:“父亲,先別著急罚他们。” 艾德蒙侧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里带著疑惑。 一般对付这种情况,都是要抓典型立威的,他正在思考找哪个倒霉蛋好。 “让我试试。”雷蒙德建议道。 艾德蒙更加疑惑:“怎么试?” “其实,他们缺的不是力气。”雷蒙德饱含深意说道,“缺的只是一个榜样。” 第22章 给骡子面前绑一根萝卜 午后的阳光从云缝里漏下来,將灰堡院子照得亮堂又温暖。 雷蒙德走向石头堆,弯腰从地上抱起一块,隨后大步朝西墙根走去。 他的步伐不疾不徐,节奏很稳,呼吸也控制得很平。 来到西墙根,將石头放下,又重新抱起来,原路返回。 继续放下,继续抱起,继续出发。 不一小会,汗水开始从他额头淌下来,沿著下頜滴落在泥地里。 雷蒙德的表现,很快陆续引起所有人的注意。 民兵们只知道一开始雷蒙德是站在领主身后的,但不知道他的身份。 看他的样子细皮嫩肉的,猜想会不会是城堡里的管家、僕人之类的。 结果,现在这个外表瘦弱的年轻人,一趟一趟来回,默不作声,汗水浸湿衣服,看起来颇不简单。 “父亲,”雷蒙德搬完五趟后,故意对艾德蒙说道,“我如果搬三十趟,今晚有没有肉粥吃?” 艾德蒙很快明白儿子的用意,负著手冷冷点头,不咸不淡嗯了一声。 父亲? 这个看起来很瘦弱的年轻人,竟然是领主的儿子,城堡的少爷? 瓦伦丁骑士竟然对自己的儿子都这么严格、这么苛刻? 院子里的气氛不知不觉產生微妙变化,那些大字不识、头脑简单的民兵们,开始变得不一样。 偷懒的人不知道该怎么继续偷懒了,努力的人知道如何继续努力了。 他们学著雷蒙德的样子,一遍一遍来回搬动石头,领主少爷不休息,他们怎么好意思喊苦喊累。 瘦高个托比蹲在西墙根,看著雷蒙德的身影,脸上的表情变来变去,最终不情不愿站起来,追上一块搬石头的同伴。 一个下午,就这么不知不觉被“卷”过去。 太阳快落山的时候,所有人都累得抬不动胳膊了。 胖胖的磨坊学徒在院子东墙根底下,仰头望著逐渐变暗的天空,大口喘著粗气。 那个最瘦小的少年小威利靠著墙坐著,两条腿伸得直直的,连弯都弯不了了。 雷蒙德也不好受。 他太过卖力,布衫湿透了贴在身上,露出来的手臂上全是汗渍和泥印。 一个下午,他来回搬了三十多趟,真的很累,卷过头了。 艾德蒙站在城堡门口的阶梯上,居高临下看著院子里那一片狼藉。 他什么也没说,转身进了厨房。 不一小会,玛莎出来,后面跟著两个僕人,合力抬著一只大木桶。 桶里装的是掺了肉沫的黑麦粥,肉沫主要是冰湖里的鱼,还有后来安东尼隔三差五资助给灰堡的一些野鹿肉乾。 玛莎把肉切得碎碎的,混在粥里,虽然量不多,但那股香味飘出来的时候,院子里那些瘫坐著的人都瞬间抬起头来。 “这是晚饭。”艾德蒙从城堡里出来,身后跟著老格伦,手上提著一个篮子,篮子里都是黑麵包。 “吃完之后,把木碗洗乾净,城堡大厅里是给你们睡觉的。明天早上七点,继续练。” 民兵们一个个爬起来,颤颤巍巍来到木桶前排队。 每个人领到一个木碗,木碗里是满满当当的肉粥,外加两片厚厚的黑麵包。 磨坊学徒低头闻了一下木碗,眼睛顿时亮起来,捧著碗蹲到角落里,將麵包浸到粥里泡软,才送到嘴里咬下一口,不禁眯起眼睛,发出知足的呻吟声。 雷蒙德最后一个过来喝粥。 玛莎给他盛了一碗,又往他碗里多捞了一些肉沫,再拿来几片麵包,低声说了一句:“少爷,你太拼了。” 雷蒙德端著碗,笑笑不说话。 转身回到老橡树下坐好,麵包配著肉粥,一口一口慢慢咀嚼著。 迈克·韦斯利凑了过来,在他旁边蹲下。 “你下午搬了三十三趟。”韦斯利平静说道,“我数过了。” 雷蒙德看了他一眼:“哦?” 韦斯利喝了一口粥:“你是瓦伦丁骑士的儿子?” 雷蒙德点了点头,主动伸出一只手:“雷蒙德·瓦伦丁。” 韦斯利握了上去:“迈克·韦斯利。很高兴认识你,雷蒙德少爷。” 喝完粥后,每个人默默洗完木碗,將木碗还了回去。 他们进入城堡大厅,里面黑漆漆的,没什么光线,只有桌上一盏油灯提供微弱光明。 地上,铺著乾草,连成一片,外加一些硬邦邦的粗布被子。 很显然,以后三十个人就睡在这里了。 雷蒙德则是来到瞭望塔,和父亲站在一起,面朝月亮,修炼《朝暮食气法》的暮字诀。 隨著真气在体內运转,一下午积累的疲劳,正在逐渐被稀释、清除,身体暖洋洋的,跟泡在温泉里似的。 次日,民兵们在七点前来到院子里集合,发现已经有人在了。 雷蒙德站在空地上,按照《顽石吐纳法》的节奏一呼一吸。 民兵们一个个打著哈欠、揉著眼睛,看到这道身影,本来还嘟囔的声音立刻小了下来。 他们看到雷蒙德站在晨光中,身上穿著一件旧布衫,袖子卷到手肘,露出来的小臂上布满汗珠。 这时,艾德蒙从城堡中走了出来。 老骑士穿著那件日常晨练的旧皮坎肩,手里依旧攥著那根木棍。 “集合!” 三十名民兵立刻排成队列,雷蒙德也默默站到父亲身后。 艾德蒙扫了面前所有人一眼:“今天的训练內容,照旧。站桩,搬石头……” 眾人不禁偷偷叫苦不迭。 “不过!”艾德蒙突然来了个转折,“我要宣布一件事情——我打算,两个月训练期满后,表现最优秀的人,可以学习骑士呼吸法,並接受我传授的专业骑士训练。” 民兵们顿时愣在原地。 骑士呼吸法? 专业骑士训练? 那意味著什么,在场每一个人都知道。 这片大陆上,骑士不是谁想当就能当的。 平民家的孩子,除非天赋异稟被某个大领主看中,从小选入城堡中,从骑士侍从开始,为骑士鞍前马后伺候,等长大了、立下天大功劳,才有可能获得传承。 要知道,所有呼吸法都是骑士家族代代相传的秘传,外人很难学到,即便你侥倖得到一张记录有呼吸法的羊皮纸,如果没有人教导,那羊皮纸也只是一张高深莫测的天书。 但现在,艾德蒙·瓦伦丁跟他们说——你们有机会学!我可以教你们! 这意味著,他们每个人都有机会在未来成为一名骑士,成为人上人的统治阶层,而不是作为领主治下的贫苦子民。 虽然这份希望很渺茫,但有微薄的希望和完全没有希望,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概念。 艾德蒙之所以这么说,完全是昨晚雷蒙德建议的。 “父亲,我从书上看到过,帝都那些学院、贵族们,经常拿一些或珍贵或普通的传承,来吸引出身卑微但天赋不错的年轻天才来效忠他们。不如……” 於是,艾德蒙同意了儿子的提议——给骡子面前绑一根萝卜。 艾德蒙见效果立竿见影,將手中的木棍往地上一顿:“现在!开始站桩!” 雷蒙德当即主动加入队伍,膝盖微曲,腰背挺直,摆出最標准的站桩姿势。 三十名民兵有了榜样,顿时有样学样。 谁要是累了,脑子里便想起瓦伦丁骑士的承诺——骑士呼吸法! 第23章 军农合一 四月的北境,终於有了点春天的样子。 风变了,不再是冬天那种贴著骨头往里钻的冷,而是带著一股泥土解冻后的腥气,湿漉漉的,吹在脸上有一种说不出的柔软。 院子里那棵老橡树的枝椏上冒出米粒大小的嫩芽,灰绿色的,需要凑近一些才能看清楚。 艾德蒙站在灰堡城墙上,望著南面那片正在翻耕的土地。 城堡的僕人和领地上的农户们,分散在田垄间,有人扶著犁,有人撒著种子,有人跟在后面用脚把土踩实。 老格伦赶著一匹鹿堡留在灰堡的马拉著犁,一趟一趟在田里来来回回,犁鏵翻开的黑土於晨光中泛著湿润光泽。 这场景,艾德蒙已经好多年没见过了。 往年这个时候,灰堡的田里还没完全化冻,只有几根枯草在风里打转。 没有种子,没有生气。 但今年不一样,种子、农具、马都有了,甚至连人都多了。 他已经和雷蒙德商量过,经过前面半个月的基础体能训练后,隨著天气转暖、土地化冻,接下来將三十个民兵的作息模式改成半生產半劳作,也就是军农合一。 这样一来,加上领地上的上百农户,南面可以开垦出不少新的耕地,也许等到夏天和秋天,会有几场意想不到的丰收。 他看了一会,便从城墙上下来,来到马厩。 老战马看到主人过来,打了个响鼻,伸过脑袋蹭他的肩膀。 艾德蒙拍了拍它的脖子,给它套上马鞍,检查肚带和韁绳,隨后翻身上马。 今天又是巡逻的日子。 德雷克、伯纳德和亨利三名鹿堡的年轻骑士一早上赶过来,这会稍微喝点水休整过后,已经准备妥当。 101看书101??????.??????全手打无错站 隨著天气转暖,三名年轻骑士虽然依旧是全部武装,但厚重的鎧甲换成轻便的皮甲,这样无论对人还是对马匹,都是一种减负。 德雷克看到艾德蒙骑马过来,策马迎上两步,右手放在胸口行了个礼:“瓦伦丁骑士。” 艾德蒙点了点头,勒住马韁,回头看了一眼城堡院子。 儿子雷蒙德正在院子中,面前排著三十名民兵,过去半个月的晨光將他们晒得稍微黑了些,身形也比刚来的时候结实了。 按照约定,艾德蒙出去巡逻边境线的时候,三十个民兵的训练,就暂时交给雷蒙德负责。 艾德蒙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朝雷蒙德点了一下头,便策马朝北边出发。 四匹马沿著土路出了灰堡,很快消失在晨雾中。 雷蒙德收回目光,转向面前那三十张脸。 “站好了!” 他的声音比以前稳得多,开始有未来骑士领主的样子了。 虽然还没到父亲那种不怒自威的力道,但至少不会像以前那样说著说著就自己气短。 他的身体也有了明显的变化,肩膀宽了,小臂上的肌肉线条清晰了,整个人站在队伍面前,意气风发,令人感到信服。 三十个民兵齐刷刷併拢脚跟,发出整齐的声响。 他们每个人的精神面貌,经过半个月的打磨,都已经有了明显蜕变。 磨坊学徒马克·斯塔福德,这个胖子挺著肚子,咬著牙將腰背挺直一些。 他比半个月前稍微瘦了一些,能看见下巴的轮廓了。 那个瘸腿的雷吉·米勒,站在队伍末尾,虽然腿脚不便,但也在默默努力著。 雷蒙德的目光在每张脸上扫过,最后看了铁匠学徒吉姆·塔克一眼。 他和父亲每天夜里都会討论这三十名民兵的情况。 父子俩是有私心的,除了寄希望於在两个月的训练期,民兵们帮忙开垦灰堡领地的耕地,同样希望这里面的个別可用之才能留在灰堡效力。 比如吉姆·塔克,虽然这个铁匠学徒自己说並没有学到什么冶炼、打铁的真本事,但灰堡太缺一名铁匠了。 如果將他留下来,並细心培养他,或许將来会是一名不错的铁匠,至少能帮忙修理农具和铁器也是好的。 收回目光,压下一切纷乱的思绪,雷蒙德下达命令:“现在,先跟著我绕城堡城墙跑二十圈。” …… 上午艾德蒙和三个年轻骑士沿著土路向北骑行,速度不快,保持著战马能长久奔跑的节奏。 北境的旷野在眼前铺展开来,枯黄草皮底下已经能看到新绿的嫩芽冒出来,一丛一丛的,仿佛大地上新长出来的细绒毛。 路过旧河床的时候,他们下马查看一番。 之前多次巡逻留下的標记还在,没有新的痕跡。 枯草已经倒伏大半,露出底下湿润的泥土。 艾德蒙蹲下来用手拨了拨,没有发现脚印和兽粪。 他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土,重新上马。 “继续走。” 他们沿著河床边缘又前进了大约三四里,枯木林的黑影在地平线上逐渐清晰。 今天天气不错。 天虽然还是灰白色的,但云层薄了许多,偶尔能看到阳光从云缝里漏下来。 德雷克骑在艾德蒙旁边,开口问道:“瓦伦丁骑士,灰堡那边的民兵,最近练得怎么样了?” 艾德蒙看了他一眼:“还不错。” “只是还不错吗?”德雷克笑了一声,“您的要求会不会太高了?我从鹿堡那边听到的消息是,灰堡的民兵训练营已经成了不少人在聊的事。” 伯纳德在后面插了一句:“我也听说了,有猎户巡到灰堡附近,远远看到那些民兵在院子里站桩,排得整整齐齐的,跟换了个人似的。” 艾德蒙没有接话,但嘴角微微翘了一下。 他想到今天早上出门时看到的那些民兵,確实和刚来的时候不一样了。 人还是那些人,主要是精神状態发生明显蜕变,连带著训练质量和身体素质在潜移默化中提升。 第一天他们站在一起的时候,歪歪扭扭的,跟一群被赶著走的羊一样。 现在至少像一群人了,一群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且有一定目標激励的人。 而关於训练的情况,雷蒙德坚持每天写成洋洋洒洒的训练报告,然后让艾德蒙在三天一次的巡逻后,由德雷克他们带回鹿堡交给安东尼。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鹿堡那边的关注度才会提升的。 儿子果然很適合做一名领主。艾德蒙欣慰想著。 “就是人不够。”艾德蒙说了一句。 “第一批三十人,后面还有。”德雷克似乎听到什么小道消息,提前泄露给艾德蒙,“我听伯爵大人提到过,如果灰堡这边真的能拿出实打实的训练成果,第二批会加到六十人。” 艾德蒙点了点头,没再多说什么。 再来六十人,意味著训练工作量翻倍,但也同样意味著灰堡的新生劳动力提升,这对灰堡绝对是好事。 第24章 暌违多年的状態 四匹战马沿著河床继续行进。 枯木林的轮廓越来越清晰,那些枯死的树站在地平线上,扭曲的枝椏於灰白色天空下形成一张巨大的剪影,看著格外阴沉。 亨利走了一会,忽然又回到刚才的话题:“瓦伦丁骑士,我听说您接下来打算教民兵基础剑术和盾术?” 艾德蒙嗯了一声:“已经训练了半个月的体能,是该开始教他们基础剑术和基础盾术了。” 这才是本次集训的重中之重,关於这步计划,艾德蒙让雷蒙德在训练报告中已经向安东尼提到过。 “来得及吗?”亨利问道,“我的意思是,只有短短两个月的集训,他们真的能打吗?” 艾德蒙想了想才回答这个问题:“能打和能打仗是两回事,但至少要让他们知道怎么握剑、怎么举盾、怎么站阵型。 真到了要跟蛮族硬碰硬的时候,肯定是我们这些骑士顶在前面,民兵负责支援、辅助,清理残兵,拯救伤员。” 亨利若有所思点了点头。 確实,不能指望將民兵当成战场主力,只要他们能做好辅助工作,减轻骑士在战斗时面临的压力和战斗后的收尾,就已经起到很大作用了。 伯纳德接棒问道:“那训练营结束之后呢?那些民兵是回各自的领地,还是留在灰堡?” 理论上来说,灰堡被设置为北境前哨,训练出来的民兵,自然是留在灰堡更好。 这样平常参与劳作,劳作之余训练,训练之余投入巡逻和对敌防御中。 “要看伯爵大人怎么决定。”艾德蒙回道,“第一批是试验,如果效果好,后面还有第二批、第三批。 到时候灰堡就不只是训练营,而是真正的北境前哨站了。” 按照他和雷蒙德討论的,北境应该在多年后,变成一片全民皆兵的领地。 届时,灰堡是民兵集训的中心和防御前哨,其他领主的城堡中,也有相当力量的民兵拱卫。 到那个时候,蛮族不足为虑,甚至还可以畅想跨过边界线,转守为攻。 但那些都是遥远的后话了。 四匹马重新沉默前进著。 风从北边吹过来,带著枯木林的乾燥气息,混合一股隱隱的腥味。 艾德蒙吸了吸鼻子,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那股味道不太对,像是……某种东西在腐烂。 他勒住马,抬手示意身旁三人停下。 德雷克当即警觉起来,收起刚才轻鬆的笑脸,手按在剑柄上。 伯纳德和亨利也同时夹紧马腹,目光如鹰般扫视四周。 “怎么了?”德雷克压低声音问道。 艾德蒙暂时没有回答,他侧耳仔细倾听,风里除了草木的沙沙声之外,並未发现异常。 但他不放心,翻身下马,將韁绳递给德雷克,隨后独自朝前面走了几步,蹲在土路上,用手捻了一撮地上的土凑到鼻子前闻了闻。 那股腥味更重了。 不是腐烂的味道,而是人! 確切地说,应该是汗水、油脂,以及某种动物皮毛上特有的臊气混在一起的复杂味道。 艾德蒙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站起身快步走回来,翻身上马,声音压得极低:“前面有人,走慢一点,不要出声。” 三名年轻骑士脸色同时骤变。 他们轻轻拔出佩剑,没有发出声响,跟著艾德蒙策马缓步向前。 又走了大约小半里,枯木林的边缘已经近在眼前。 那些枯死的树仿佛从地面长出来的骨架子,光禿禿的枝椏交错在一起,於地上投下凌乱的影子。 林子里面黑黝黝的,什么都看不清。 但林子边缘有细微的动静。 艾德蒙眯起眼睛,目光锁定枯木林西侧一片碎石坡。 那里有东西在动,毛茸茸的,灰色的,贴著地面匍匐前进,动作很轻,几乎和地面的枯草混在一起。 艾德蒙凭藉丰富经验捕捉到了。 狼,一头雪狼。 北境荒原上最凶猛的野兽之一,灰白色的皮毛使得它几乎完美融入枯草和碎石之间。 它的体型比普通的狼大了將近一半,肩高超过一个成年人的膝盖,四肢粗壮,爪子在碎石上几乎没有发出声音。 艾德蒙的目光越过那头雪狼,发现还有更多的影子。 那是一群穿著兽皮、披头散髮的人,匍匐在碎石坡后面,手里攥著长矛和弓箭。 他们的皮肤因为常年在北境以北的冰原上缺少日光照射而异常白皙,又因为夏秋两季被风沙打磨而显得粗糙,脸上涂著深色的泥彩,只露出一双双盯著猎物的饥渴眼睛。 蛮族! 艾德蒙的心臟猛地收紧一下。 他快速清数一遍,雪狼有三头,人大概七八个。 当即得出初步判断,这是一支斥候小队,规模不大,但已经足够危险。 “我看到蛮族了。”艾德蒙不动声色小声说道,语气冷静又急促,“左手边碎石坡,三匹狼,七八个人。他们已经看到我们了,正在等我们靠近自投罗网。” 德雷克的呼吸不禁一滯,握著剑柄的手攥紧一些。 伯纳德的声音带著颤音飘来:“怎么办?” 他们三个人虽然都是正式骑士,但在鹿堡养尊处优,享受著那里的资源和培养,平常就是到林子里打打猎,真正的战斗,尤其是面对蛮族的生死大战,经验极其匱乏。 艾德蒙死死盯著那片碎石坡。 那些匍匐的身影正在缓慢移动,有人已经举起弓箭,似乎有些等不及边界线南方的文明人靠近了。 “不能退。”艾德蒙措辞简短,语气坚定,“这里离猎场领不远,如果他们摸过去,后果不堪设想。你们三个跟著我,不要衝散。” 他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握紧手中的旧剑。 这把旧剑的豁口已经修补好了,当年用它砍过蛮族的脑袋,挡过蛮族的斧头,陪他从一个年轻气盛的骑士走到一个垂垂老矣的领主。 此刻他握著它,心里没有一丝惧意,反而感觉到一种久违的热血沸腾。 没想到有生之年,还有这样的战斗机会。 真气开始在艾德蒙体內加速流动。 那股温热的气息自丹田升起,沿著脊椎向上涌,分作两股流向双臂,再从手掌渗透到剑柄和掌心之间。 他的心跳很稳,呼吸很深,全身的肌肉都进入一种暌违多年的状態。 那是一种老兵临战的亢奋状態。 第25章 復当年勇 德雷克、伯纳德和亨利三人手中举著剑,並排策马,跟在艾德蒙身侧。 四匹战马喷著白气,蹄子不安地虚踩几步。 碎石坡那边,蛮族终於不耐烦了,率先发动。 三头雪狼从枯草丛中一跃而出,朝他们扑了过来。 雪狼的动作快得惊人,灰白色身影在视野中几乎拖出残影,利爪在碎石上抓出刺耳声响。 紧接著,七八个蛮族从碎石坡后衝出来,有人张弓搭箭,有人挥著长矛嚎叫著发起衝锋。 第一波箭矢射了过来。 艾德蒙侧身闪避,一支箭擦著他的肩甲飞过,发出刺耳的金属刮擦声。 他听到身旁伯纳德闷哼一声,箭矢擦过他的手臂,正好在皮甲的缝隙中带出一道血痕。 “冲!”艾德蒙大喝一声,双腿猛地夹紧马腹。 老战马发出一声嘶鸣,虽然年纪大了,但在主人的催动下,它仍然全力衝刺出去,啼声沉重但迅猛。 四匹马先后朝著蛮族的方向反衝锋,雪狼在正面挡住他们的去路。 第一头雪狼扑向艾德蒙,张开的血盆大口带著一股腐肉的难闻气味。 艾德蒙没有躲避,他迎著那头狼的扑击,手中的旧剑灌注真气,向前劈砍而出,剑刃於空气中划出一道沉闷嗡鸣。 那一剑快得不像一个年近七十的老骑士能劈出来的速度,雪狼根本来不及闪避,剑锋便从它的颈侧切入,深深没入皮肉,温热的血液溅了艾德蒙一脸。 雪狼发出一声悽厉惨叫,身体在空中失去平衡,重重摔在地上,身体一下一下抽搐著。 与此同时,德雷克已经策马衝到一个蛮族面前,长剑横扫而出,带著斗气光芒,將那蛮族手中的木矛劈成两截,余势不止,在对方胸口又划出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那蛮族惨叫一声,摔在地上连滚带爬,混乱中又被德雷克紧隨其后的第二剑刺穿肩膀。 亨利和伯纳德也各自拦住一头雪狼。 亨利年轻气盛,他的剑上覆著一层浅蓝色的斗气光芒,那是他修炼的“溪流绵息呼吸法”带来的斗气特性,每次攻击都带著一股绵长的粘滯力。 他的剑和雪狼的利爪交锋了两次,每一次碰撞都迸发出沉闷的震盪声。 伯纳德稍弱一些,但他的盾牌挡得很稳,雪狼扑过来的时候他沉肩一顶,盾面將狼头撞得歪了一些,顺势一剑刺向狼腹,但被厚厚的皮肉和脂肪挡住,並没能刺入太深。 艾德蒙策马衝过第一道战线,直扑向碎石坡后面的几个蛮族。 那些蛮族看到有同伴倒下,发出愤怒咆哮,手持长矛向他衝过来。 艾德蒙深吸一口气,真气再次催动,那团温热的气息包裹住他全身,使得他的身体比平时轻了许多,也快了许多。 衝锋的最后一刻,他猛地踏了一下马鐙。 老战马向旁边略微一闪,艾德蒙借著那一瞬间的角度差,从马鞍上斜身探出,剑锋向下劈落,灌注真气的剑刃借著衝锋的衝劲,劈在一名蛮族的矛杆上,將矛杆劈断后剑势不减,直接劈进那蛮族的肩窝。 紧接著艾德蒙翻身下马,单脚重踏在地面上。 斗技,震踏。 真气灌入地底,地面发出一声沉闷的震盪波,效果竟然胜过他年轻巔峰时催动斗气的威力,使得试图靠近的两个蛮族脚下不稳,踉蹌摔倒。 这明显的破绽足够致命,艾德蒙没有错失良机,旧剑从侧面横切而过,精准落在第二人脖颈处,血光迸溅。 斗技,凿击。 这次剑尖一转,真气凝聚於剑尖一点,如同钉子般扎入第三个蛮族胸口的皮甲缝隙之中。 那蛮族瞪大眼睛,手中的长矛脱手掉落,整个人软倒下去。 剩下的几个蛮族见艾德蒙气势如虹连杀数人,尤其是这个老骑士的剑上连斗气的常见光芒都没有,出手却狠辣精准到极点。 他们顿时意识到踢到铁板了,连连后退,旋即猛地转身朝枯木林深处逃去。 那两头还活著但伤痕累累的雪狼收到信號,也夹著尾巴跟上去,速度全开,灰白色的身影在林子中飞快消失,骑士们想追根本追不上。 因为战斗而精神过度亢奋的德雷克胸口急速起伏,想要上马去追,被艾德蒙拦住:“別追了。林子太密,小心里面有蛮族布置的陷阱。” 说完这句话,他不禁喘起粗气,手扶著马鞍才能站稳身体。 別看刚才全力爆发、大杀四方,显得英勇十足,但说到底,艾德蒙已经是一名六十七岁的高龄骑士了。 这会低头看到自己握剑的手正在微微发抖。 不仅如此,虎口不知何时竟然多了一道细细的血痕,想必是刚才用力劈断矛杆震裂的。 他用左手將剑插回剑鞘,动作有些飘忽不稳。 看了一眼战场,地上躺著五具蛮族的尸体,另有一头雪狼尸身。 跑掉的是两个蛮族斥候和两头伤势不轻的雪狼,此刻根据林子里的嚎叫声,已经离得非常远了,压根不可能追得上。 德雷克稍微冷静下来后,深吸一口气,重新下马,走过去查看地上那些尸体。 他踢了一下其中一具蛮族的尸体,又看了看散落在地上的长矛和弓箭,脸色不太好看。 “確实是斥候,狼、弓、矛,都是探路的配置。他们应该是从北边冰原过来,走了两三天的路程,想要跨过边界探探情况,顺便打打秋风。” 艾德蒙没有接话,正在慢慢平復著呼吸。 真气在他体內缓缓回流,將刚才剧烈消耗的体力一点一点补充回来。 他能感觉到心跳正在恢復平稳,四肢的颤抖也在消退。 最奇妙的是右手虎口,伤口已经不再流血了,真气正在缓慢修復那处撕裂的皮肉,他能感觉到伤口边缘有一种温热的麻痒,那是组织正在癒合的跡象。 真神奇。艾德蒙心道。 “瓦伦丁骑士,”伯纳德走过来,脸上的表情既亢奋又敬佩,“您刚才真英勇!” “先把他们带回去吧。”艾德蒙嘴角轻微咧了一下,没有意愿探討这个话题,声音听起来很平静,仿佛刚才的遭遇战只是一场无关紧要的小孩子过家家,“你们把蛮族的尸体带回鹿堡给安东尼看,让他知道,蛮族已经摸到枯木林了,这帮野蛮人可能要进入活跃期了。” 第26章 训练是活命的本钱 艾德蒙回到灰堡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 老战马踏进院子时,步伐明显比平时沉了许多。 毕竟刚经歷过一场廝杀,又驮著一个成年人和一大坨狼尸跑了起码三十里路,即便是正当壮年的马都有些吃不消,何况它已经这把年纪了。 艾德蒙翻身下马,感觉到体能已经恢復,拍了拍马脖子,示意迎上来的老格伦赶紧牵马去歇息。 老格伦接过韁绳时看了一眼马鞍后面绑著的东西。 那头雪狼的尸身,颈侧有一道深可见骨的剑伤,血液已经凝固成暗褐色,沾在灰白皮毛上,犹如打翻的墨水。 他看了看艾德蒙脸上那些还没来得及擦乾净的血渍,不用问都知道,一定是经歷过一场凶险的战斗。 但他没说什么,只是把雪狼的尸体解下来放在地上,便牵著老马默默走向马厩。 院子里正在休息的民兵们显然都注意到了那头雪狼。 有人倒吸一口凉气,有人忍不住站起来走近几步,还有人驻足原地面面相覷。 磨坊学徒马克·斯塔福德坐在老橡树底下,本来正揉著自己酸痛的肩膀,看到那头狼的时候,他揉肩膀的手停住,嘴巴张大,好久都合不上。 那头雪狼躺在地上,即便已经死了,但体型依旧足够嚇人。 肩高目测到了成年人膝盖以上,四肢粗壮得像是小树干,爪子上的指甲在黑褐色里泛著冷芒。 斯塔福德想起自己刚来灰堡的时候,偶尔会偷偷嘀咕,说什么蛮族也没什么了不起的,灰堡这破地方能有什么危险。 尤其是他出身於柳溪领,那边是北境的最南端,对蛮族的威胁並没有多少概念。 可当他亲眼目睹那头近在咫尺的雪狼尸体后,那些嘀咕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掐住脖子,一个音节也发不出来了。 艾德蒙站在院子中央,看了看民兵们的表情,又看了看那头雪狼,冷冷说道:“蛮族已经摸到枯木林了。 这是今天巡逻遇到的斥候小队,我们杀了五个人一头狼,其他的跑了。 你们训练期结束后,成为正式的民兵,就会遇上这样的对手。” 他將雪狼尸体带回来,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要让这些民兵们亲眼看看,他们未来將面对的是怎样的对手。 他转身走进城堡,没有再看。 但刚才那番话,已经明显使得院子里的氛围发生变化。 之前民兵们的训练虽然也算认真,但总归是一种“上面怎么说我就怎么做”的態度。 从这一刻开始,他们应该明白,训练不是给上面看的,训练是活命的本钱。 玛莎后来让城堡里的几个僕人合力將雪狼尸体拖进厨房。 她操著一把剁骨刀,手法利落將狼皮剥下来,可以留著下个冬天当兽皮衣服穿。 肉切成大块,挑了几块合適的骨头敲碎了扔进锅里,加上盐和干野菜,燉了一大锅肉汤。 狼肉有一股说不出的腥臊味,但在北境,有肉吃就是天大的福分,没有人对此挑三拣四。 肉汤端上来的时候,那混著肉香和热气腾腾的白雾在暮色中升起来,民兵们排著队,每人一碗,就著黑麵包蹲到院子角落里喝得唏哩呼嚕。 剩下的骨头都被玛莎搭在厨房外面晾著。 她说风乾之后磨成粉,可以入药,能用来止血。 艾德蒙看著那些白森森的骨头架子,心里盘算著,如果蛮族已经开始派斥候越界探路,那要不了多久,更大的队伍就会跟过来。 他得让民兵们在那一批蛮族到来之前,至少学会怎么站著不退缩。 次日一早,眾人看到灰堡院子里连夜插上了十六根木桩。 那些木桩粗如小臂,一人多高,於晨光中站成一排。 三十个民兵排成列,每人手上多了一把木剑和一面木盾。 雷蒙德同样也有木剑,剑身打磨得光滑顺手,与全场所有人一样,將目光集中在自己的父亲身上。 艾德蒙站在一根木桩前,后退两步,沉肩、跨步,手中的木剑从腰侧斜劈而出,剑刃精准砍在木桩上离地大约三尺高的位置,发出啪的一声闷响。 木桩轻轻晃了一下,表面留下一道浅浅白印。 “看清楚了。”艾德蒙收剑,“这是横劈。肩膀要放鬆,手腕要发力,剑锋走弧线。不是用胳膊去抡,是用腰去带。你们自己试试。” 三十个人很快完成分组,两人一组,雷蒙德自己一组,面对木桩劈了过去。 木剑砍在木桩上的声音此起彼伏,有的清脆,有的沉闷,有的歪歪扭扭砍偏,差点脱手飞出去,伤到周围的人。 还好艾德蒙有先见之明,没有一上来就让他们用开了刃的铁剑。 磨坊学徒斯塔福德一剑砍下去,剑刃卡在木桩表面,他用力拔了两下才拔出来。 铁匠学徒吉姆·塔克的力气挺大,一剑下去木桩晃了好几圈,但剑刃的角度完全不对,砍得自己虎口发麻。 雷蒙德也劈了一剑。 他的动作比大部分人標准,但剑刃落在木桩上的时候还是偏了一寸。 艾德蒙走过来,用自己手中的木剑点了一下儿子的肘关节:“抬高,剑锋走直线,別绕圈。” 雷蒙德依言调整姿势,又劈了一剑,比前一剑稍微准了一些。 艾德蒙接著来到瘸腿的雷吉·米勒面前。 米勒的腿脚不灵便,站桩的时候就比別人吃力,挥剑时总是重心不稳,动作看起来歪歪扭扭的。 艾德蒙看了他一会,说道:“你试著把重心压到左腿上,右腿只负责撑住地面,別用它发力。” 米勒依言试著调整了一下,果然比刚才稳了一些。 他抬头看了艾德蒙一眼,眼神中透著感激:“谢谢瓦伦丁骑士!” 一整个上午,院子里都迴响著木剑劈砍木桩的声音。 有人劈得手臂酸软,有人虎口磨出血泡,有人咬著牙一遍一遍重复著同一动作,汗珠顺著下巴淌下来砸在泥地中也不喊累。 艾德蒙在队伍中缓步穿行,手中的木剑隔一会就在某个人背上或肩膀上点一下,示意他们的姿势哪里需要纠正。 第27章 小威利 午饭和午休后,下午艾德蒙继续教授盾术。 他將一面木盾举在身前,示范了几个基础动作,包括举盾护头、下沉护膝、斜侧挡箭等。 隨后让民兵们按照要领,对著木桩练习,用盾面顶撞木桩,模擬格挡敌人衝锋时的场景。 这一套练下来比剑术更累,盾牌虽然也是木头做的,但比木剑沉得多,顶撞几次之后,民兵们的胳膊开始发酸发颤。 不过半个月来的体能训练开始显现效果,使得他们都能咬牙坚持住。 毕竟现在只是用木质的,等到改成铁剑和铁盾,消耗的体能更加夸张。 雷蒙德跟著练完下午的课程,感觉全身的骨头都在咔咔作响。 他靠著墙根喝完一大碗水,喘了好一会,隨著真气在经脉中游走修復,才逐渐缓过劲来。 隨后,他拍了拍衣服上的土,朝马厩方向走去。 老格伦正在马厩中给所有马匹梳毛,看到雷蒙德走过来,他停下手中的活,咧嘴笑了一下:“少爷,又要骑马?” 雷蒙德点了点头,走到一匹鹿堡留下来的黑马旁边,伸手摸了一下马脖子。 黑马打了个响鼻,歪过头看向这个年轻人类。 老格伦隨即將一副马鞍搭上马背,系好肚带,拍了拍马腹。 他扶著马鐙示意雷蒙德踩上去,雷蒙德左脚踩稳,右手抓著马鞍前端,用力往上一撑,身体翻过马背。 雷蒙德的动作还是有些笨拙,上马的时候重心晃了一下,差点从另一侧滑下去。 老格伦眼疾手快一把扶住他的腰,將他稳在马鞍上。 “少爷,別夹太紧。”老格伦提醒道,“腿放鬆,让马知道你不紧张。你一夹紧,马就紧张,马一紧张就跑。” 雷蒙德试著放鬆大腿,坐在马鞍上调整了一下重心。 黑马甩了甩尾巴,走了两步,又停下来。 雷蒙德握紧韁绳,手心全是汗。 他深吸一口气,试探性用脚跟轻轻磕了一下马腹,黑马慢悠悠往前走了几步,步伐还算稳当。 老格伦牵著马韁,带著他在院子里走圈。 民兵们正在休息,看到雷蒙德骑在马上的样子,喊了一声:“少爷,加油!” 雷蒙德笑了一下,没有回应,只是背挺得更直了些。 走完几圈后,雷蒙德翻身下马,两条腿有些发软,但他没有表现出来,只是拍了拍马脖子,將韁绳递给老格伦。 隨后,他马不停蹄走向另一个方向,那里迈克·韦斯利正坐在院子角落的石头上,手里攥著一把短弓,正在用一块旧布擦拭弓弦。 韦斯利看到雷蒙德走过来,停下手中的活,挑了挑眉头:“雷蒙德少爷,你真的想学射箭?” 这些天来,雷蒙德和韦斯利说过好几次这个话题了。 就连艾德蒙都说,韦斯利这个猎户的箭术比他这个骑士厉害得多。 所以雷蒙德想学过来。 雷蒙德在韦斯利旁边的石头上坐下,郑重点了点头:“拜託了。” 韦斯利没有多说什么,从箭袋中抽出一支箭,搭在弓弦上,让雷蒙德看他的手势:“三指扣弦,箭杆搭在拇指关节上,拉弓的时候肩胛骨往中间收,不要用手臂的力量去拉,要用后背的力量。” 说著,他鬆手,短弓发出一声轻响,箭矢飞出去钉在二十步外的一棵枯树上,入木三分。 雷蒙德看著那支箭,思考了一会。 隨后,他从韦斯利手中接过短弓,学著对方刚才的样子搭上一支箭,瞄准同一棵枯树。 他的手臂在拉弦的过程中轻轻颤抖,但还是咬著牙拉开,隨著手指鬆动,箭矢歪歪扭扭飞出去,一头扎进枯树旁边的泥地中。 韦斯利看了一眼,面不改色说道:“正常。多练就行。” 雷蒙德没有气馁,去把箭捡回来,回到原地继续练习张弓搭箭瞄准。 晚饭后,民兵们陆续回到城堡大厅。 铺在地上的乾草已经被压得扁扁的,斯塔福德將自己那团粗布被子捲成卷枕在头下,四仰八叉躺在草铺上,看著天花板发呆。 塔克在他旁边坐著,揉著自己的肩膀,嘴里嘶嘶抽著气。 “今天练得怎么样?”塔克没话找话。 “胳膊快断了。”斯塔福德有气无力说道,“我感觉拿碗都拿不稳,比搬石头还累。” 塔克笑了笑。 他也累,但比磨坊学徒好受一些,毕竟之前在铁砧领虽然没正经干过铁匠活,但搬东西跑腿的力气活没少干,底子还是有的。 他转头看向大厅另一头,黑暗中有一道瘦小的身影蜷缩在角落中,背对著所有人,缩成一团,犹如一只躲在缝隙里的小老鼠。 是小威利。 塔克收回目光,没有说什么。 他和那个少年不熟,只知道他来自石桥男爵领,年纪最小,胆子也最小,训练的时候经常落后,晚上总是最早钻进被窝里。 夜深后,大厅里渐渐安静下来。 呼嚕声此起彼伏,偶尔有人在睡梦中翻个身,乾草发出沙沙声响。 窗外月光从窄窄的窗缝漏进来,在地上撒下一道银白色细线。 那道月光落在某个角落里的时候,照到一张正在流泪的脸。 小威利蜷缩在乾草堆中,索性將被子蒙过头顶,整个人缩成很小的一团。 他的肩膀在轻轻抖动,压得很低很低的抽泣声,从被子里渗出来,犹如一只受了伤的小动物躲在洞穴中舔舐自己的伤口。 他用牙齿咬著被子角,生怕发出太大的声音,吵醒旁边的人。 这时,雷蒙德沿著楼梯从楼上下来。 他在房间里看了一会书,打算在睡觉前检查一下一楼主厅的三十名民兵。 当他靠近那群人时,注意到很轻微的抽泣声,当即皱起眉头,放轻脚步走到那个角落,蹲下身来,轻轻拍了拍被子外面隆起的轮廓。 被子像是受到惊嚇,抖了一下,抽泣声戛然而止。 “小威利?”雷蒙德压低声音问道。 过了好一会,避无可避的被子慢慢掀开一角,露出一张瘦小的脸。 月光照在他脸上,能看清睫毛上还掛著泪珠,鼻头红红的,嘴唇抿得发白。 威廉·考尔斯,来自石桥男爵领,別人都叫他小威利。这些信息在雷蒙德脑海中一闪而过。 小威利看到是雷蒙德少爷,先是愣了一下,隨后又下意识想將被子重新蒙回去。 雷蒙德伸手轻轻按住被子,微笑轻声说道:“睡不著的话,不妨出来,跟我聊聊天?” 小威利犹豫了好一会,最终鬆开攥紧被角的手,慢慢坐了起来,两条瘦小的腿盘在身前,低著头不敢看雷蒙德。 他的手指绞在一起,指节泛白,指甲缝里还嵌著白天训练时磨进去的泥。 雷蒙德乾脆在他旁边席地而坐,背靠著墙,和他並排坐著。 月光从窗缝照进来,將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第28章 朴素的努力 “想家了?”雷蒙德问道。 小威利的肩膀抖了一下。 他没有立刻回答,但雷蒙德注意到他绞在一起的指尖又攥紧了一些。 沉默好一会,小威利才选择开口,声音细弱蚊蝇:“我想妈妈和姐姐了。” 雷蒙德没有追问,只是安静坐著。 小威利吸了一下鼻子,仿佛打开某扇闸门,那些积压已久的话开始往外涌:“我姐姐今年十七岁了,她本来要嫁人的,但我被选来灰堡训练之后,她就要多干一个人的活。 我妈妈身体不好,我不知道她们现在怎么样了……” 说到这里,声音断了一下又续上:“我每天都怕,怕我回去的时候她们已经不在了。” 雷蒙德静静听著,没有打断。 等小威利的声音慢慢小了下去,他才安慰道:“我能理解你的心情。我妈妈很早就不在了,我的妻子也不在了。” 他衝著小威利看过来的眼神露出一个浅浅的苦笑,旋即转移话题:“白天训练的时候,为什么总是躲著人?” 小威利沉默很久,咬著嘴唇,似乎在犹豫该不该说出来。 最后还是选择低声倾诉:“鹿堡那几个人……他们老是找我麻烦。 他们说我是来凑数的,说我来这里就是浪费粮食。 有时候我蹲在角落里喝粥,他们会故意走过来撞我的碗,粥洒了,麵包掉在地上,他们还笑。” 雷蒙德的眉头顿时皱起来:“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第三天。” “为什么不告诉我?” “我不敢。”小威利的声音更低了,“他们是鹿堡来的,身强体壮,我打不过他们……你、你是少爷,我不敢找你……而且,他们比我有用……” 雷蒙德陷入沉默。 月光落在他脸上,他的表情很平静,但攥在膝盖上的拳头紧了又松、鬆了又紧。 他看著小威利那双在月光下泛著水光的眼睛,声音放得很轻:“你知道吗,我小的时候也经常受人欺负。” 小威利看过来,眸底充斥著问號和质疑。 骑士领主的少爷,怎么可能会受人欺负? 雷蒙德嘴角露出一丝苦笑:“不怕告诉你,我从小身体就不舒服,经常生病。以前跟其他领主少爷在一起玩的时候,总是被他们嘲笑,他们说我是拖油瓶,说我活不过十岁,后来又说我活不过二十岁……” 小威利仿佛听见某种天方夜谭,嘴巴不禁张大。 雷蒙德拍了拍小威利的肩膀:“但这些都不重要。你看我,现在不是活得好好的? 我觉得吧,他们欺负你,不是因为你不够好,而是因为他们自己不够好。 真正厉害的人,不需要通过欺负別人来证明自己。” 小威利听得一知半解,虽然不是很懂,但大受震撼的样子。 雷蒙德继续晓之以情:“但你也不能一直躲著。你躲一次,他们就觉得你好欺负一次。你要让他们知道,你不怕他们。” “可是……”小威利小声囁嚅,“我打不过他们……” “你现在打不过,不代表以后也打不过。”雷蒙德指向主厅大门口,“你看到院子里那些木桩、石头了吗? 老实说,我比你们也就提前训练了一两个月。 我第一次训练的时候,连站桩都站不稳,腿抖得像筛子,我父亲让我乾脆放弃好了。 但我坚持下来了,现在站一个小时我都不累。” 小威利不可置信地眨了眨眼睛:“真的?” “骗你做什么!”雷蒙德语气十分肯定地说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能撑下来吗?” 小威利摇了摇头。 “因为我想清楚了。”雷蒙德的声音中透著坚毅,“我想活得像个人,我想让我女儿未来过上好日子,我想让灰堡不再被人看不起。 这些东西你得攥在手里,攥紧了,然后用它去撑著你的骨头。” 小威利没有接话,但雷蒙德从他的眼睛中看到除了泪水之外的东西。 雷蒙德拍了拍他的肩膀,鼓励道:“训练营两个月就会结束,別忘了,到时候谁练得最好、进步最大,谁就有机会学习骑士呼吸法,接受专业的骑士训练。 你如果真想让你妈妈和姐姐过上好日子,就別让別人把你踩下去。 你练得比別人狠,比別人拼,训练营结束时,站在最前面的那个人就会是你。 到时,那些欺负你的人,就再也不敢动你一根手指头。” 小威利的嘴唇动了动,眼睛很亮。 “而且,”雷蒙德继续说道,“如果你真的成了骑士,你就能把妈妈和姐姐接到城堡里住,她们就不用再干那么多活了。 你姐姐要嫁人,也能风风光光嫁出去,將来也不会受人欺负。” 小威利吸了一下鼻子,用袖子抹了一把脸,用力点了点头:“我会努力的!” 雷蒙德站起身,微微一笑:“那么早点睡吧,明天还要早起训练。” 他走到楼梯口的时候,听到身后传来小威利的声音:“谢谢你,雷蒙德少爷。” 雷蒙德摆了摆手,抬脚踏上楼梯石阶。 次日天刚亮,灰堡院子里就响起木剑劈砍木桩的声音。 雷蒙德一早在臥房修炼完朝暮食气法,刚下楼来到院子就发现有人竟然比他先到一步。 一道瘦小的身影站在木桩前面,双手握著木剑,正聚精会神一遍一遍练习横劈。 他的动作还不太標准,剑刃落在木桩上的时候总是歪,但他没有停,劈完一剑又一剑,汗水早已湿了头髮。 雷蒙德只是驻足看了一小会,便默默走到自己的那根木桩前面,同样举起木剑。 晨曦中,两人的身影隔著几根木桩各自练习,谁也没有说话。 劈砍的声音此起彼伏,交织在一起,貌似某种无言的对话。 隨著时间流逝,其他人陆续起床来到院子。 磨坊学徒斯塔福德打著哈欠揉著眼睛过来的时候,看到那两道身影,愣了一下。 雷蒙德少爷已经在练了,这一点都不新奇。 但小威利…… 只是短暂看了一会,斯塔福德很快困意全消,默默走到自己的木桩前面。 然后是铁匠学徒塔克、瘦高个托比、瘸腿米勒……一个接一个站到自己的位置上。 当天上午的剑术训练,艾德蒙便注意到了小威利。 这个少年站在木桩前面,咬著嘴唇,一剑一剑劈砍,虽然动作有很大改进空间,但眼神里有一种罕见的狠劲。 艾德蒙站在旁边看了一小会,用手中的木剑轻轻敲了一下对方的肘关节:“抬高一点。” 小威利立即调整姿势,下一剑落得更准了。 院子里,到处都是劈砍声、喘息声以及自己给自己加油鼓劲的喊声。 北境的春天虽然来得晚,但灰堡院子里的嫩芽正在一点一点冒头。 那些嫩芽藏在老橡树的枝椏上,藏在墙角的泥土缝里,藏在那些握著木剑的掌心中,藏在一双双亮起来的眼睛里。 第29章 来客 4月20日。 天色格外好。 云层薄得犹如一层被扯开的棉絮,阳光从缝隙里漏下来,將灰堡斑驳的石墙照得暖洋洋的。 雷蒙德天刚亮的时候练完朝暮食气法的“朝”字诀,又马不停蹄来到院子里站了一个小时的桩,紧接著跟著三十名民兵一起绕著城墙跑了整整五圈,才一块饱餐一顿早饭。 他如今保持著每天將顽石吐纳法和朝暮食气法交替进行,真气在经脉中流转得越来越顺畅,身体素质与日俱增,斗气的种子也在小腹深处扎了根,虽然还没发芽,但心里踏实得很。 民兵们的进步同样肉眼可见。 磨坊学徒马克·斯塔福德已经瘦了一大圈,原先鼓胀的肚腩瘪下去大半,下巴的轮廓变得清晰起来。 铁匠学徒吉姆·塔克的手臂粗了很多,挥剑的时候虎虎生风。 瘸腿的雷吉·米勒虽然腿脚仍旧不太灵便,但他的上肢力量练得极好,拿盾的时候稳得如同一堵墙。 至於小威利,这孩子简直换了个人。 之前还在被窝里偷偷抹眼泪的少年,现在每天早上天不亮就第一个跑到院子里,在木桩前劈砍到掌心起泡也不肯罢休,儼然成了训练標兵。 下午。 雷蒙德刚刚结束又一轮训练,正用一块旧布擦著额头密汗,忽然听到院门外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他抬头望去,看到一队骑兵沿著土路从南面直奔而来,尘土於午后阳光中飞扬。 领头的是一匹灰白色高头大马,马上坐著的人身形魁梧,脸上的旧伤疤一下子就表明他的身份。 安东尼·泰勒身后还跟著三匹马,正是隔三差五就来灰堡与艾德蒙前往边境线巡逻的德雷克、伯纳德和亨利这三名年轻骑士。 而在这四名骑士和一队骑兵的中间,另有两匹马上的骑手,是两道意气风发的年轻身影。 其中一个年轻人穿著一身裁剪考究的深蓝色猎装,马鞍侧面掛著弓囊和箭袋,姿態从容,儘管雷蒙德有多年没见到他了,但还是一眼就认出来,正是鹿堡的第一继承人阿尔伯特·梅菲尔德。 在他旁边,一匹栗色小母马上坐著的,却是个年轻姑娘。 她看起来二十出头,穿著一身利落的墨绿色骑装,腰间繫著一条窄皮带,头髮在脑后束成一条干练马尾。 她的眉眼似乎与安东尼有几分相似,但线条柔和许多,一双灰色眼睛於阳光下显得格外明亮动人。 她坐在马背上,背脊挺直,目光扫过灰堡那扇破旧的木门和墙皮剥落的石墙时,脸上没什么异色,只是安静打量著这处她从未踏足过的地方。 雷蒙德反应过来,快步上前,並招呼僕人们赶紧推开院门。 安东尼一马当先衝进来,勒住马韁,翻身落地时靴子在泥地里踏出一个深坑,爽朗大笑喊道:“艾德蒙!看我给你带谁来了!” 艾德蒙听到动静,从城堡主厅大步走出来,看到这一堆人马时脸上先是错愕,旋即露出惊喜,快步迎了上去:“安东尼!阿尔伯特少爷!你们怎么来了?” 阿尔伯特翻身下马,动作乾脆利落。 他將韁绳隨手丟给身后的侍从,朝艾德蒙行了个骑士礼,笑声清朗:“艾德蒙伯父,我奉父亲的命令,来灰堡看看您这一个月练出来的民兵到底怎么样了。 您在报告里写得天花乱坠的,父亲说要眼见为实。” 艾德蒙连忙还礼,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来。 这时安东尼来到他面前,一巴掌拍在他肩膀上,哈哈大笑指向那匹栗色小母马上下来的年轻姑娘:“来,给你介绍一下,我女儿,艾米。 更新不易,记得分享101看书网 月初刚从帝都阿尔曼萨拉回来的,她非要跟我出来转转,我就带她来你这穷乡僻壤见见世面。” 那年轻姑娘方才下马的动作很轻盈,落地的姿势一看就是经常骑马的人。 她来到安东尼身边,朝艾德蒙微微欠了欠身,声音清凉从容:“艾德蒙伯父,您好。常听父亲提起您,说您是他最敬重的老战友。 今天终於见到您了,您看起来比他说的硬朗得多。” 艾德蒙被这姑娘大方得体的姿態弄得有些措手不及。 他看了安东尼一眼,仿佛在问“这真的是你女儿”。 安东尼咧嘴朝他挤眉弄眼,意思似乎是“千真万確,怎么样,我女儿不错吧”。 艾德蒙忍住笑意,朝艾米回了一礼:“艾米小姐客气了。你父亲这个大老粗,嘴里能说出什么好话来。” “他说您当年在边境可是替他挡过一斧子。”艾米微微一笑,灰色眼眸闪烁著柔和灵动的光芒,“这话他可说了好多遍,我和哥哥都听出茧子了。” 眾人跟著哈哈大笑起来。 雷蒙德这时才走上前来,朝阿尔伯特行了个礼:“阿尔伯特少爷,好久不见。” 阿尔伯特的目光落在雷蒙德身上,眸底闪过一丝无法掩饰的惊讶。 他上上下下仔细打量,忍不住吹了声口哨:“雷蒙德!你小子变化也太大了吧?我记得上次见你的时候……算了,我都不记得是哪次了。 反正,你现在这样子,我都快认不出来了。” 雷蒙德以前是大半年都躺在床上,脸白得像薄纸的病秧子。 如今站在面前的这个年轻人,肩膀宽阔了,腰背挺直了,两颊也有了健康的红色,眼睛里更是亮堂堂的,站姿稳重,整个人散发著一种前所未有的年轻自信和旺盛精气神。 阿尔伯特看了好一会,由衷点头讚赏:“真好。艾德蒙伯父,您把雷蒙德养得真不错。” 艾德蒙嘴上谦逊几句,心里却泛起一阵暖意。 这时艾米的目光也落在雷蒙德身上。 她的视线平静从容,既没有贵族小姐对陌生人的那种疏离,也没有因为对方是骑士领主之子而格外客气,只是像打量任何一个新认识的人那样看了他一眼,微微点头致意。 雷蒙德也朝艾米点了点头,两人算是打过招呼。 在北境的领主圈中,雷蒙德小时候和阿尔伯特以及安东尼的长子托马斯这些人混过一阵,大家是同龄人,算是一个圈子的。 记得艾米那时候跟在托马斯身后,这个小女孩比他们这群男孩子小了两三岁,嘴巴上掛著两行鼻涕,像个跟屁虫似的。 但时隔多年,雷蒙德对艾米的印象也仅限於此。 如今再见,可谓麻雀变凤凰,都不敢认了。 第30章 书房会议 一行人没有急著进城堡。 阿尔伯特兴致很高,摆了摆手:“先不说別的,艾德蒙伯父,民兵呢?让我先看看您练出来的民兵。” 艾德蒙自然没有异议。 他將眾人带到院子中央,朝正聚在墙角歇息的民兵们喊了一声:“列队!” 三十个人齐刷刷动了起来。 整个过程虽然谈不上行云流水,但整齐的跑步声、皮甲的碰撞声和口令的短促喊声交织在一起,仅仅十几秒工夫,就排成三排横列。 每一排十人,间距均匀,腰背挺直,目光齐刷刷看向前方。 他们的皮甲虽然旧,但穿戴得整整齐齐,手中的木剑统一斜靠在右肩,左手的木盾举在胸前,姿势標准得像量过似的。 阿尔伯特的眼睛一下子亮起来,这阵仗,比鹿堡训练的正规兵还要好。 他负著手在队伍前面慢走一趟,目光一个一个从民兵们脸上扫过。 这些面孔大多还带著北境农户特有的粗糙与风霜,但他们的眼神不再是那种畏缩、躲闪、混日子的模样了。 磨坊学徒斯塔福德抿著嘴唇,憋著一口气將肚腩努力收进去。 瘦高个托比站得像跟竹竿一样笔直,连眼珠子都不敢乱动。 小威利站在第三排中间,一张瘦小的脸绷得紧紧的,但眼睛里有一股叫人无法忽视的坚定。 阿尔伯特在小威利面前停了一下,低头看著这个明显是全场年纪最小的民兵。 小威利的喉结上下滑动,咽了口唾沫,但肩膀纹丝不动。 阿尔伯特笑了笑,转头朝艾德蒙说道:“艾德蒙伯父,您这一个月,没少费心血吧?” “他们自己肯练。”艾德蒙言简意賅,並没有揽功,“我只是告诉他们怎么站、怎么劈、怎么扛。” 阿尔伯特点了点头,退后几步,朝德雷克招了招手:“德雷克,你们三个,跟他们对练一下,不用太认真,让我看看他们的基础就行。” 那三名隨行的鹿堡年轻骑士应声从马鞍边抽出佩剑,来到民兵队伍对面。 艾德蒙朝民兵们扬了扬下巴:“第一排出列,三人一组,跟三位骑士对练,点到为止。” 斯塔福德、塔克和托比被率先点了出来。 三人硬著头皮上前,木剑和木盾紧握在手,脚底下扎著桩步,摆出阵势。 面对一名真正的骑士,他们没想过战胜,只希望能儘量坚持久一些,將过去一个月的训练成果展现出来。 德雷克看到这架势,嘴角微微一笑,主动发起攻击。 他的长剑横扫而出,並没有使用斗技和斗气,但带起的一股劲风,依旧嚇得斯塔福德后退半步。 盾牌举得慢了一线,被德雷克的剑尖在盾面上弹了一下,整个人跟著往后踉蹌了好几步才站稳。 德雷克没有追击,收剑而立,语气平静指导:“重心压住。不要怕,一怕就输。” 斯塔福德喘了口大气,咬了咬牙重新摆好姿势。 德雷克再攻过来的时候他学乖了,盾牌顶在前面,膝盖弯下去,重心沉得很低。 德雷克的剑砸在盾面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斯塔福德虽然手臂发麻,但这次脚下没动。 德雷克眸底闪过一丝讚许,收剑退了一步。 另一边,伯纳德正跟塔克对练。 塔克的力气明显比斯塔福德要大得多,一记横劈出去,木剑掛著风声,伯纳德横剑格挡的时候手腕居然微微震了一下。 他不禁挑眉:“好力道!再来!” 亨利那边则跟托比打得不紧不慢。 托比动作灵活,虽然基础很差,但躲闪的时候挺有天赋,好几次亨利故意放慢剑速,他都能侧身避开。 虽然姿势不够標准,但那股机灵劲令亨利忍不住笑出声来。 阿尔伯特看了好一会,回过头对艾德蒙说道:“艾德蒙伯父,我服了。一个月的成绩,比我预期的好了不止一点。” 他对这批民兵的质量是心中有数的。 能在短短一个月內脱胎换骨,还有这么不错的战斗底子,足见灰堡在训练中的投入程度。 艾德蒙笑了一下,没有居功:“还有一个月的集训时间,到时候应该能更好。” “对了,”阿尔伯特想起什么,“父亲让我顺便看看灰堡的春耕情况。您的地都种上了吧?” “种上了。”艾德蒙点了点头,指向城堡南面外墙的方向,“整个南面大片土地,以前大半是荒著的。 这次有了种子、农具,还有这批民兵帮忙开垦,连原本荒了多年的坡地都翻了一遍,应该够全堡人吃一季了,如果没有天灾的话。 您要是愿意,我带您去看看。” 阿尔伯特摆了摆手:“先不急。我还有別的事要跟您和安东尼伯父商量,要不咱们上楼说话?” 艾德蒙心下瞭然,点了点头:“书房请。” 他转身带路,朝城堡主厅走去。 阿尔伯特跟在他身后,德雷克三人收剑留在院子里继续教导民兵,安东尼则是朝他女儿使了个眼色:“艾米,你也来听听。” 一行人上了二楼,来到艾德蒙的专属书房中。 说是书房,其实就是一间勉强放了张桌子和几把椅子的石室,墙上钉著几块木板充当书架,上面摆著几本卷边的旧书和一卷捲地图。 靠窗的位置有一盏油灯,灯罩擦得很乾净,在午后光线下泛著浅浅黄光。 阿尔伯特在椅子上坐下来,安东尼靠墙站著,艾米安静坐在窗边的一张小凳子上,姿態从容。 艾德蒙將门带上,雷蒙德跟著进来后站到父亲身边。 他知道这不是平时的閒聊,而是正经的军事会面,於是收敛神情,安静旁听。 阿尔伯特从怀中取出一卷羊皮纸,摊开在桌面上。 那是一幅北境边境线的地图,画得颇为细致,標註有旧河床、枯木林、灰橡男爵领和猎场骑士领等范围,以及几处关键巡逻节点。 阿尔伯特指著枯木林以北的一大片空白区域,直入主题:“过去这段时间,边境线上发现的蛮族活动痕跡越来越多。 灰橡男爵领已经报告过三次,猎场领有两次,还有一次是猎人在枯木林边缘发现新鲜的篝火灰烬,周围有被啃过的兽骨。 安东尼伯父判断,应该是探路的斥候留下的。” 艾德蒙眉头微沉:“规模呢?” “目前看都是小股。”安东尼接过话头,走到桌边指了指地图上的几处標记,“每次发现的人数大概五到十人,两三头雪狼。 但问题在於频率。半个月前你们在枯木林南面截杀的那一队,我还以为只是偶发的探路。 可后面这十来天,类似痕跡出现多次。 这个密度,不像普通的打秋风。” “那你觉得?”艾德蒙问道。 安东尼看了他一眼,吐出一个词:“集结。” 第31章 战略地位 书房里短暂安静下来。 阿尔伯特的手指在地图上缓缓划过,从枯木林一路往南,依次经过灰橡男爵领、猎场领、灰堡,再到鹿堡。 虽然从边境线到鹿堡的距离很长,但蛮族的袭扰,总是开春后到凛冬来临前压在北境人心头上的一块大石。 “我们推测,”阿尔伯特打破沉默,声音有些低沉,“蛮族可能正在边境线以北的某个地点集结兵力。 往年他们开春后袭扰,通常都是十几二十人的小股队伍,烧一两个村子、抢几个女人、掠夺几头牲口就走。 但今年这种斥候活动的密度和频率,不太像小打小闹。” “你们觉得会有多少人?”艾德蒙问道。 安东尼双臂抱在胸前:“不好说。但按斥候密度反推,北面的动静恐怕在百人以上。 如果蛮族酋长真打算来一次大的,他们需要足够的斥候来探清南面的路线和布防。 我们看到的这些,可能只是其中一部分。” 百人以上…… 这个数字对北境的领主们来说,已经不是小威胁了。 灰橡男爵领只有三十名老弱驻军,猎场领的亨特骑士手下能打仗的壮丁不会超过二十人。 灰堡这边,加上三十个民兵和艾德蒙这个年近七十的老骑士,也没太多战斗力。 关键是,北境的领地与领地之间,最近的距离通常都要半天以上,当你得到消息赶过去的时候,那边已经烧光抢光杀光,根本来不及救援。 另外,绝不能忽视蛮族的战斗力。 那些未开化的野蛮人,杀人不眨眼,豢养的猛兽更是可以一个顶多名驻军。 要是真得集结了百人以上的兵力,一路横扫过来的话,北境如果没有提前做好应对,只怕会遭遇灭顶之灾。 这还是在这些蛮族没有像样战略指挥和战术思想的前提下。 通常来说,各领主常规的应对方式,便是在蛮族入侵时,龟缩在城堡中,依靠地形和堡垒进行防御,拖到对方放弃,或鹿堡的救援姍姍来迟。 阿尔伯特作为北境未来的接班人,显然对这些情况都瞭然於心。 他看了看艾德蒙和安东尼:“我们不能再像往年那样,承受巨大的损失了。 这次我专门跑一趟灰堡,除了看民兵的训练情况,就是想跟你们商定接下来的应对。 安东尼伯父的意思是,三天一次的巡逻不够了,要改成两天一次。 而且不只是沿著旧河床走,灰橡那边的边境线也得有人盯著,要提前掌握敌人的情况,不能等摸到城堡里再举起盾牌。” “可是我们的人手不够。”艾德蒙不得不当面提出质疑,直接点出核心问题,“德雷克他们三个加上我,一共才四个人。 如果要把巡逻范围扩大到灰橡男爵领那一段,至少要再添三四个人,还得熟悉那片地形。” 安东尼接过话茬:“这个我已经考虑过了。我会从鹿堡再调两个人过来,加上猎场领的亨特骑士和灰橡那边的人,交叉轮换。具体的排班表我让人儘快送来给你。” 艾德蒙点了点头,旋即又说道:“儘管不愿意承认,但我不得不告诉你们——蛮族如果真的集结百人以上的兵力,就算我们提前发现了,灰堡这三十个民兵恐怕也顶不住。” 阿尔伯特稍作沉默后开口:“说实话,这个我们也清楚。 民兵不是骑士,三十个才训练一两个月的民兵,別说打蛮族了,真见了血能不跑就谢天谢地了。” 这是事实,没人能反驳。 组建民兵的用途,主要是巡逻、警戒、辅助,而不是替代超凡骑士,与蛮族和猛兽血腥拼杀。 “所以,”阿尔伯特话锋一转,“你们在报告中提到的,徵召第二批民兵的事,我也跟父亲认真提过了。 而且不只是第二批,我想的是,既然灰堡的训练营效果不错,那乾脆就不要等每两个月一期了,而是让第一批这三十人集训结束后,直接留在灰堡作为常驻驻军。 第二批人来了之后,继续按照同样的模式,並跟著老兵操练。 这样一来,灰堡的人手会逐渐积累起来,到夏末秋初的时候,也许我们能凑出百人规模的民兵队伍。” 阿尔伯特心想,北境相较於蛮族的一大优势,是人口更多。 既然蛮族可以全民皆兵,为什么北境不行? 假以时日,可能是一年后,也可能是两三年后,届时北境有一支实力不俗的民兵队伍,数量可以数百甚至上千。 到时在鹿堡和各片领主的指挥下,由数十名超凡骑士领衔,別说抵御蛮族了,越过边界线反攻过去,都未必不能成为现实。 但眼下,饭要一口一口吃,先抵住今年蛮族的袭扰再说吧。 当然,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十年前,其次是现在。 今天看到灰堡的情况,令他更加坚定民兵集训的思路。 艾德蒙深吸一口气。 他从阿尔伯特这番话中,已经想像到一幅画面。 百人级別的民兵队伍,而且都是在灰堡受过训练的。 这意味著,灰堡將从一座摇摇欲坠的破败骑士领,变成真正能扛事、战略地位举足轻重的边境前哨。 但他很快冷静下来,朝阿尔伯特问道:“第二批物资呢?鹿堡能供应得上吗?” 阿尔伯特点了点头:“这也是我要说的另一件事。父亲基本上已经同意我的提议。 等我回去后,將今天视察的情况匯报给他,那么爭取在这个月月底或下个月月初,送来第二批物资。 粮食、种子、铁器、皮甲……数量要比第一批多一些。” 艾德蒙的喉咙滚动了一下,少顷才低声说道:“谢谢,阿尔伯特少爷!也替我谢谢伯爵大人!” “这话你还是回头到鹿堡跟我父亲说吧。”阿尔伯特笑了笑,將地图捲起来塞回怀中,“行了,正事说完了,今天天气不错,我要出去透透气。雷蒙德,你陪我走走?” 雷蒙德怔了一下,他刚才跟父亲一样,正徜徉在灰堡的未来发展中。 此时回过神来,赶紧点头:“好。” 阿尔伯特起身朝门口走去,想起还有一个人,转头朝安静坐在小凳子上的艾米招了招手:“艾米小姐,你也一起来吧。闷在这里跟他们两个老傢伙聊过去聊打仗,多无聊。” 艾米站起身,动作轻快,灰色眼睛里闪烁著好奇光芒:“好啊。正好我也想看看灰堡外面是什么样子的。” 第32章 共同语言 三个年纪相仿的年轻人出了书房,下楼穿过院子,走出灰堡那扇破旧的木门。 午后阳光暖融融照在土路上,灰堡南面那片新翻耕过的土地泛著湿润的深褐色,一道道整齐的田垄从脚下一直延伸到远处低缓的丘陵脚下。 垄沟里已经冒出细细的绿芽,嫩得如同针尖,排成一行一行,在春风里轻轻颤动著。 这副景象,在他们骑马来灰堡的路上很难看清。 眼下阿尔伯特走在最前面,靴子踩在田埂的鬆土上,每一步都能留下清晰脚印。 他看著这些绿芽,脸上露出真切笑意:“艾德蒙伯父真的把这些地全种上了。我记得好几年前偶然路过灰堡的时候,这片地还荒著大半,草都长得比人高。” 雷蒙德来到他身旁,听到这话心中生出许多感慨:“今年是第一次能把南面的地全部翻完。 多亏了鹿堡送来的种子和铁器,还有那些民兵帮忙开垦。 要不然光靠灰堡这点人,翻到秋天也翻不完。” 阿尔伯特点头应道:“民兵这事,父亲確实是用了心思的。虽然第一批凑来的人良莠不齐,但他跟我提过,第二批他会亲自把关。” 雷蒙德有些意外:“伯爵大人亲自过问?” “当然。”阿尔伯特侧头看他,目光透著认真,“北境边境年年都不太平,父亲嘴上不说,心里其实一直压著一块石头。 灰橡那边年年被烧,猎场领年年被抢,他每次收到求援信都唉声嘆气。 现在好不容易有个能用的前哨,他其实比谁都上心。 这次我亲眼看到你们的训练成果后,父亲知道了,一定会更安心的。” 艾米落后两人几步,边走边安静听他们说话。 她没有插嘴,目光落在眼前这片田垄上,偶尔蹲下身捻一点泥土在指尖揉碎,又站起身继续跟著。 北境的风吹起她鬢边几缕碎发,她抬手拢到耳后,动作自然隨意。 三人沿著田埂走了一段路,在一棵孤零零的老柳树底下停下来。 柳树不知道长了多少年了,冬天枯萎,春天復甦,树干粗得两个人合抱才能围拢。 枝条垂下来,已经抽出一串串嫩绿叶子,於春风中轻轻晃荡。 阿尔伯特靠著树干坐下,拍了拍身边的草地:“都坐,不用拘束。” 雷蒙德迟疑了一下,还是坐了下来。 艾米也在柳树另一侧坐下,姿態自然,一条腿曲起来,胳膊搭在膝盖上,看起来完全不像是第一次来灰堡的客人。 阿尔伯特仰头看著头顶层层叠叠的柳条,忽然说道:“雷蒙德,还记得我们小时候的事吗?” 雷蒙德没想过他会突然提起这个,愣了一下才答道:“记得一些。” 阿尔伯特回顾起来:“那时候我们都是八九岁吧?记得是夏天,我父亲带我去灰橡那边巡视,路过灰堡,就住了一晚上。那天傍晚你带我跑到河边去摸鱼来著……” 雷蒙德苦笑:“没记错的话,那次是您非要拉我去的。我那时候还在养病,我父亲本来不让我出门的。” 阿尔伯特大笑起来:“对对对,是我拉你去的。结果你到河边被风一吹,当天晚上就发起高烧来了。 我记得第二天早上艾德蒙伯父脸色铁青铁青的,我嚇得躲在马厩里不敢出来。” “后来呢?”艾米从柳树那边探过头来,眼睛里满是好奇和笑意,“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我父亲拎著我的后颈把我拖到瓦伦丁骑士面前,逼我给雷蒙德赔礼道歉。”阿尔伯特笑著摇头,“回到鹿堡后,我屁股上还挨了十几板子,睡觉都只能趴著。” 三个人都笑了起来。 雷蒙德笑完的时候,忽然觉得心里的某根弦鬆动了一下。 他和阿尔伯特虽然是小时候的玩伴,但中间隔了太多年的疏远和身份上的差距。 此刻两人並肩坐在柳树下,聊著那些泛黄的旧事,那种隔阂仿佛在一点一点变薄。 “对了,”阿尔伯特从回忆中回过神来,扭头看向雷蒙德,“你在灰堡待了这么多年,没想过出去走走?” 雷蒙德没有立刻回答。 他想了想,看著南面整片翻耕过的土地和田埂上的嫩芽,认真说道:“当然想过。 以前生病的时候,每天躺在床上,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出门透透气。 书上写的那些地方,帝都阿尔曼萨拉、南方的金色平原、东面的翡翠海……我都翻来覆去读过好多遍。 明明都是艾尔登索帝国的版图,却感觉北境之外,都是另一个世界的。” “那你为什么没去。” “这不是身体不允许嘛。”雷蒙德实话实说,“现在身体开始好一些了,能参加训练了,父亲又要负责边境巡逻,灰堡的事基本上交给我照看,我更不敢走远。” 阿尔伯特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他作为鹿堡和整个北境的继承人,同样被现实捆绑了理想。 坐在一旁的艾米却接过话头,语气中带著兴趣:“你读过阿尔曼萨拉的游记?” 雷蒙德看向他,点了点头:“嗯。读过几本,都是我父亲和玛莎奶奶的,要么是他们的藏书,要么是去灰港城的时候,顺便帮我从旧书摊淘的。 有柯林斯修士写的《帝国风貌志》,还有布雷恩爵士的《南方行记》…… 书中写阿尔曼萨拉的街道,说那里的大理石路面铺得整整齐齐,马车走在上面声音都不一样,圣光大教堂的彩色玻璃窗在日落的时候能映出一整面墙的虹彩……这些我都印象深刻。” 艾米眉头微微一挑。 她从雷蒙德眼睛里看到浓浓的嚮往,她显然没想到在这个北境穷乡僻壤的旧城堡里,能遇到一个认真读过那些书的人。 毕竟在这片土地上土生土养的人,更偏向朴实的一面。 她的表情中多了几分认真:“我也读过柯林斯修士的书。他那本《帝国风貌志》的第四卷写的北境,你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雷蒙德几乎脱口而出,一提到这,整个人神采飞扬、兴致勃勃,“他把北境写得荒凉透了,说这里是『帝国的尽头,文明的前哨』,还说北境的人全是『守著冻土过日子的倔骨头』。 我当时读到这里还不太高兴。” “我觉得他说得挺准的。”艾米嘴角微翘一下,“我就生在你们这些『倔骨头』中间,读了那些书后才发现,北境的人和中土、南方都很不一样。 北境以南,讲究的是精致、精巧、精打细算。北境嘛……” 她看了一眼阿尔伯特,又看了一眼雷蒙德,语气轻鬆接完自己这句话:“主打一个抗揍。” 第33章 裂痕 阿尔伯特笑得前仰后合,差点从柳树根上翻下去:“艾米小姐,你这个评价真够绝的!” 雷蒙德也不由得失笑。 他很少跟同龄人这样隨意聊天,更不用说对方还是个刚从帝都回来的年轻姑娘。 他发现自己说话的时候,对方是真的在听,是真的对那些他读过的书感兴趣,而不是出於客套的敷衍。 笑声停歇,艾米说道:“既然你这么喜欢看书,那我下次来灰堡的时候给你带几本吧。 我从阿尔曼萨拉带了不少书回来,有些是柯林斯修士的新作,有些是帝国学府的教材,市面上买不到的。 偷偷告诉你,我可是帝国工匠学院炼金系毕业的,我有很多的炼金术专业教材。” 雷蒙德不禁大吃一惊:“真的?” 据书上介绍,帝都阿尔曼萨拉有五大学院,帝国工匠学院便是其中之一。 在那座学院里,开办有工程学、建筑学、炼金术、矿物学、水利学、城市规划等多个专业,雷蒙德一直以来都对此充满嚮往。 “骗你做什么。”艾米很坦然说道,“那些书放在书架上也是积灰。 我父亲和哥哥都不喜欢看书,一个喜欢修炼呼吸法,一个閒下来就要酿酒,只有我喜欢摆弄瓶瓶罐罐。 等我明天回东望领城堡,把书找出来,挑几本给你看。” 雷蒙德心头涌起一阵实实在在的欣喜,他点头点得十分用力:“谢谢!真的太感谢了!我保证一定好好保管,看完就还!” 艾米不以为意摆了摆手:“不急。书嘛,就是给人看的,又不是供在架子上的。” 她抬头看了看天色,夕阳已经开始往地平线那边沉下去了,將整片田垄染成温暖的橘红色。 她站起身来,拍了拍骑装上沾的草屑:“不过今天肯定是来不及的,下次我过来的时候给你带吧。” “嗯。”雷蒙德再次重重点头,“有劳了。灰堡隨时欢迎您的光临。” 阿尔伯特也站起来活动了一下久坐发僵的腰,遥望著远处灰堡的轮廓,感慨道:“太阳快下山了,我们也该早点回鹿堡了。 不过雷蒙德,你记著,灰堡的事,我会一直盯著。 你和你父亲好好守著这块地方,別让它再塌下去了。” 雷蒙德郑重朝他行了个不太標准但满是诚意的骑士礼:“一定。” 三人沿著田埂往回走。 夕阳在他们身后拉出长长的影子,艾米的栗色小母马在院子门口等著,看到主人过来便打了个响鼻,伸过脑袋蹭她的肩膀。 安东尼已经骑在马上等著了,看到女儿过来,朝她咧嘴一笑:“逛得怎么样?” “挺好。”艾米翻身上马,勒了勒韁绳,朝站在院门边的雷蒙德微微扬了扬下巴,“下次见。” 雷蒙德点了点头,目送栗色小母马跟著骑兵队伍,沿著土路朝南面鹿堡的方向而去。 当天夜里。 雷蒙德躺在床上,就著床头柜昏暗的油灯,手上捧著那本翻旧了的《帝国风貌志》,页面停在描写阿尔曼萨拉的內容上。 大理石路面,彩色玻璃窗,大广场上整点报时的铜钟,帝国五大学院……那些他从来没有亲眼见过的东西,此时显得既遥远又亲切。 …… 五月,北境的春天终於彻底来了。 灰堡南面的田垄上,黑麦已经长到齐膝高,绿油油一片,在风里摇摆著,宛若一张铺开的绿色毯子。 民兵们的训练进入最后阶段,艾德蒙没有给他们增加额外负担。 早晨起来跑圈后吃饭,然后一整个上午都在练习剑术和盾术,尤其是二者的结合使用。 为此,木剑和木盾已经换成正式的铁剑、铁盾,除了重量上的不同,铁器的存在也在提醒这些没有见过血的民兵们,一旦上了战场,一旦对上蛮族,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下午,他们会跟著雷蒙德和灰堡的僕人、领地上的农户,一同到地里干活。 翻土、除草、除虫、修水渠、灌溉…… 虽然累是累了些,但眼见著庄稼一天比一天高,所有人的脸上都比刚来的时候多了些东西。 那是一种踏实的表情,是粮食带来的底气。 毕竟已经有消息传开,北境的梅菲尔德伯爵打算將民兵常態化、驻军化,这意味著他们结束两个月的集训后,不是返回生养的土地,而是留在灰堡。 既然要留在灰堡,那么想要吃好饭,自然就要种好地。 而在灰堡的地下室里,光线昏暗如常。 玛莎跪在石台前,双手合十,闭著眼睛,低声念诵著那段已然刻入骨髓中的古老东方咒语。 声音在狭小的石室中迴荡,微弱绵长,像极了一条看不见的线,在黑暗中穿梭。 香炉里插著一炷香,青烟裊裊升起,於空气中盘旋了一小会,隨后缓缓散开。 她已经保持这个姿势差不多半个小时了,膝盖有些发麻,但一直十分虔诚祈祷著。 自从得到朝暮食气法之后,她的身体一天比一天硬朗,从前那根离不开的拐杖如今基本不用了,背也挺直了不少。 更重要的是,她体內那股真气於经脉中流转之时,能感觉到一些从前从未感觉到的东西——黑暗中的裂缝,正在癒合。 这种感觉既奇妙又复杂。 每当她真气游走全身的时候,那些裂痕就会传来隱隱的刺痛,就像旧伤口被重新翻开晾晒。 但刺痛过后,裂缝的边缘会生出一丝暖意,仿佛冻土在春风中缓慢化开。 玛莎知道那些裂痕是怎么回事。 那是黑暗魔法在她身体中留下的烙印。 六十多年前,她还是南方一个女巫学徒的时候,被迫接触过一些不该接触的东西。 那些东西在她体內扎下根,宛若寄生藤缠绕著她的灵魂,时至今日仍未完全清除,甚至长久以来一直根深蒂固、愈演愈烈。 教会的审判官说她的灵魂天生墮落,其实不完全正確。 她的灵魂的確有过裂缝,裂痕是可以修復的,而且也不是一生下来就墮落的。 至少她一直这么以为,也一直因此藏匿在蛮荒北境,受瓦伦丁家族的收留而没有用巫术去害人,反而用岁月和孤苦默默洗涤著自身的罪孽。